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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时空1898-第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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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韵很聪明,只看了一遍就记住了。胡小岩再次打完了左手的左轮。一把抢过秦韵手上才装了两颗子弹的左轮,卡擦和上弹仓。再次将子弹打完。

    这两轮子弹打光。对面已经剩不了几个人了。

    但胡小岩抬眼望去,却心中一沉。

    自己的四个护卫已经不知何时全都被打死了。对面忽然又冒出来七八个拿着火枪的“日本人”。他们应该是在后面埋伏的,这时候刚好赶上来。

    “孙师傅,你带着秦韵先走!”胡小岩说完,将左轮丢下。一个纵身冲上去,从地上捡起一杆大枪舞起来。

    秦韵一点功夫都没有。胡小岩的功夫虽然不错,但也只能自保。唯有孙禄堂武功通神,可以带走秦韵。

    “你先走。我挡住他们!”孙禄堂一脸煞气!孙师傅平时不动声色,也不容易动怒。这一刻他是真的生气了。

    胡小岩无奈,他退开后。抓起秦韵一把背到身后。几个起落就远远地逃开了。别看火枪厉害。但再步枪超过一百米,就完全没有了准头。不是人都是神枪手!更何况是清国这样一个火器落后的地方!如果是几年后的东三省,胡小岩还有可能会害怕。因为原历史上东三省到处都是土匪强盗,每个强盗头子都有一手要么飞刀要么百发百中的枪术。

    “他跑了,快开枪。”

    “快追!”

    强盗们乱成一团。有要追得,有要放枪的,有要干掉孙禄堂的。

    孙禄堂眼见胡小岩跑远了,这才放开了手脚。他跟这些人近战,没有下死手,远处的火枪手这才不敢随意动枪怕误伤。

    孙禄堂没有了后顾之忧,短棍一挑,一杆大枪就到了手上。同时手中短棍飞起被孙踢到火枪手聚集的地方。

    十几个火枪手一惊。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孙禄堂大枪几个起落就将地上的兵器全都挑了起来。这些兵器同样飞向火枪兵。

    孙禄堂接着枪尖一挑。他身边几个大汉的腰带顿时掉了下来。

    作为再凶悍的普通人,腰带掉下来的瞬间,就会不自觉的用手去抓裤子。这是条件反射。这些枪匪也是同样的道理去拉裤子。

    但孙禄堂既然创造了这个机会,当然不会浪费。他左手忽然抓住一个匪徒的脖子,拎了起来。飞快朝着火枪兵冲过去。

    “快拦住他。”火枪兵中有人大叫着开枪。虽然有几个人开了枪。但孙禄堂已经靠近了。

    这个时代的火枪根本不像后世那样只要连续叩击扳机就能连续发射。比如毛瑟步枪,你开一枪,还要拉动一下枪栓,然后再次开枪。而像俄国的莫辛纳干那样的水连珠式的发射的步枪也就莫辛纳干能够做到。

    趁着这些土匪拉枪栓的时候,孙禄堂长枪出击。他手上的长枪可不是专门定做的很重的专门用于练习枪术的那种大枪。而是粗制滥造的耗费很少的土制长枪。很轻!但孙禄堂涌出来却犹如毒蛇出动。

    枪尖瞬间洞穿了两个火枪兵的喉咙。

    孙禄堂见有人已经拉开枪栓准备枪击,不由冷笑。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说的就是武林高手。一旦火枪手被武林高手近身,任你再是枪术通神也只有死亡的份,区别只在于你是第几个死。

    更何况孙禄堂这样的大高手,特别是这个高手还是含恨出击。他仍出长枪,干掉了离他最远的那个枪手后。整个人身子一缩躲到了另一个枪手身后,手在此人脖子上轻轻一捏,就捏断了他的脖子。同时不顾枪火,仿佛幽灵一样一会儿跳到这个人身后杀死一个,又一会儿拎着尸体往前冲,正面干掉又一个敌人。

    终于在干掉七八个枪手之后,剩下的火枪手崩溃了。

    可惜孙禄堂是不会放过他们的。刚刚出手太急,他还没有问出幕后黑手,怎么可能这么轻易地放过这些人。而且他跟程庭华学艺,自从得知了程庭华险些被枪杀后,更是对用枪偷袭的人深恨之。

    等到孙禄堂轻松抓住一个俘虏后才得知了结果。

    “义和团?”孙禄堂苦笑。他也去了北京城,对于胡小岩在北京城大肆收捕义和团,并枪决了一批义和团中高层的事情知之甚祥。没想到现在却遭到了义和团的报复。

    “滚吧!”孙禄堂知道了结果就更加担心。刚才是放开手脚,才让胡小岩先走。否则火枪手见到胡小岩而不顾队友远远地放枪,哪怕以孙禄堂和胡小岩之勇也只有饮恨枪下的命。程庭华师傅就是前车之鉴,当时放枪打程庭华师傅的也不过一队联军洋人而已。

    而义和团既然搞出这么大的阵仗,又派出了十几把火枪,怎么可能这么简单地就放走了胡小岩,前面必然还有埋伏。他忧心忡忡地赶了过去。

    可惜却没有找到人。

    胡小岩此时也不好过。他奋力奔跑,才逃脱了又一波追踪,即使如此,腹部也中了一枪。若是平时左轮有子弹,或者没有背上的秦韵拖累,他完全可以轻松地杀死那七八个枪手。或者轻巧地避开。

    但没有如果。他现在只觉得自己呼吸急促,伤口处隐隐的渗出血迹的感觉异常清晰。

    必须包扎伤口,否则子弹没打死我,流血过多而死那就太冤枉了。

    他已经不辨方向,看到前面有个小山丘。于是躲到山丘后面,放下了秦韵。

    “你受伤了?”秦韵惊叫,她看见胡小岩捂住了腹部,手指上渗出血迹。

    “大小姐,轻声一点。你回包扎吗?”胡小岩苦笑。

    秦韵捂着嘴,点了点头。这让胡小岩有些诧异,不过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

    他撩起衣服,从内衣上撕下一片长条子,交给秦韵。

    “帮我包扎一下。”

    秦韵眼角含泪,轻轻地给胡小岩包扎起来。

    “重一点。不然血还是会流出来的。”胡小岩忍着痛。

    伤口那里已经塞了一个小一点的布匹。重重地包扎后,才能止住血。

    秦韵一眼用力在胡小岩身侧打了个结。

    胡小岩鼓励地笑了笑。然后将衣服上有血的部分给撕了下来。现在情况不明,有伤在身会给人以可欺负的感觉。

    两个人一前一后离开了小山丘,顺着天津城的方向而去。还没走出多远,就见后面一个人飞快地跑过来。这人一身宽大的袍子在跑动的过程中被风吹的鼓了起来。

158 莫名的比武() 
《大国崛起》论儒学:阳明先生说知行合一,可历史上真正能够做到这一点的上下五千年不过区区一二人而已。人之初性本善与人之初性本恶之论已历千年,但这些其实都是毫无意义的。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如果的老师都交给学生人之初性本善的道理那么人之初性本善就是真理,反之则人之初性本恶才是真理。无论儒释道的经意原本如何,经过了无数砖家叫兽们的解读后,其本意早已经面目全非了。发起古文运动的本意就是以探索春秋战国时期真正的微言大义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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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就是他们要追杀的对象?”宗文停下脚步,气息有些杂乱。看来他追得太急了。

    “正是!”胡小岩将秦韵一把推到自己身后。否认对于宗文这一个层次的人毫无作用,反而显得不合身份。不是人都能够做刘邦,面对自己父亲的生死能说出“分一杯羹”这样的荤话。

    “好!你受伤了,我也气息不顺。你出手吧!我让你三招。”宗文站了个马步,一手在肋下,一手向前。

    胡小岩右手向后推了推,示意秦韵后退。然后才缓慢走了两步,走近宗文。不是他不想出手帅一点,而是腹部的子弹还在身体里作乱。动作大一点,伤口就会再次大出血。

    胡小岩知道宗文这种人是一场高傲的!以宗文的面目来看,也不过三十岁出头,这个年纪能够将鹰爪功和铁布衫练到大成不是天才是什么?论起境界来,胡小岩也不过跟宗文同一个层次,但论起杀伤力两者根本一个档次上。

    所以胡小岩要速战速决。他猛然上前一步抬手击向宗文的喉咙,左手却在胸前待命。

    宗文右手三根手指头前伸挡住了胡小岩的去路,但胡小岩无动于衷,他用的是掌。四指在宗文的鹰爪上轻轻一搭,大拇指顺势点向宗文的印堂穴。

    盘古斧!

    名头很大!但实战当中却很少有人施展。这是因为头部本身就是部位,很少有人能够打到这个部位。如果不是宗文托大想要让三招,胡小岩也不敢这么使。

    因为他使出这招盘古斧去打宗文印堂穴的时候,自己全身上下同样笼罩在宗文左手的攻击范围内!如果是生死搏杀,胡小岩早就被宗文一爪抓破了胸膛。

    可宗文说要让三招。既然让三招,他又怎么能够在此之前主动进攻呢?

    宗文见到盘古斧就有些后悔。托大了!他更没有想到胡小岩会如此大胆。

    宗文脑袋向后退去,同时右手鹰爪抓向胡小岩的手腕。他这下是不会留手的,否则自己就先完蛋了。

    人都知道五个手指头中间,其实大拇指的力量才是最强大的。所以少林的一指禅功最初就是从大拇指开始练的。很多人表演的时候是用食指,这说明他的一指禅功已经有一定火候了。传说中的建国后少林第一任方丈海灯法师后来表演一指禅就是用的大拇指。

    普通人的大拇指虽然力量大,但在平常生活当中却用不上。只有做体力活的才能体会到这一点。而且想要发挥出大拇指的力量也必须经过专门的训练!比如鹰爪功!

    胡小岩的大拇指力量也是经过训练的,最关键的是他手腕的腕力非同一般。这是练毛笔字的缘故。学习过毛笔字的人也许有过这样的经历,那就是拿毛笔字的那只手的手心会被老师放进去一个鸡蛋。如果练字的时候用力不对或者过猛就容易把鸡蛋捏破。

    练字的时候用到的手指头就是以大拇指、食指和中指为主,力道由手腕发出。那么是不是练字的时候就不能用力呢?不是,是用力要用到位置上面去。传说有一次某人请王羲之写一个牌匾。于是王羲之在牌匾上铺上一张纸一挥而就,等到王羲之走后,大家发现,牌匾上的字根本不需要经过工匠之手了。因为力透纸背,入木三寸。

    这是什么概念?用软软的毛笔字写字结果将力道都透过纸张传到了木板上!

    当然这只是传说。可历史上很多书法大家都能够做到力透纸背,将字写到纸后的桌子上,并留下深刻的印记。

    练字用到的力度可见一斑。胡小岩的毛笔字是从陈鑫老头那里学来的。陈鑫可是贡生,他的儒学根基就不用说了。又是太极名家,他教得毛笔字就是让胡小岩学会用太极劲!用毛笔字发出太极劲。

    因此胡小岩手腕的力道非常强劲!再从手腕发力,以现在大拇指的力道去做一指禅简直就是很轻松的一件事情。若是宗文阻拦不及,一指按杀了他也不是虚言。

    宗文的鹰爪功自然不是假的,他的三根手指头已经搭上了胡小岩的右手手腕,但还没来得及发力。他的额头就是一凉。

    胡小岩的盘古斧已经斩到了宗文的额头。只是引而不发!

    宗文此刻汗如雨下。

    盘古斧、开天斧等等都是这一招的名头。就是以无上的力道从丹田到手腕,再从手腕发力,由大拇指狠狠按上去。一击击杀对手。

    至于为什么叫这么大名头。是因为印堂穴、中堂穴那里在相书上又叫天庭!而右手握拳后,大拇指平摊出去发力。从外形上看就是一把斧头。用斧头去砍天庭的招数不叫盘古斧不叫开天斧,又能叫什么呢?

    “我输了。”宗文明知自己只要发力就可以杀死胡小岩,但他是骄傲的,他不愿意这么做。更何况他现在看到了胡小岩正在渗血的枪伤!他看得出胡小岩受伤,但不知道什么伤,伤在什么位置。

    胡小岩收手,一个踉跄退了回去。秦韵连忙上去扶住了。

    “真正打起来,我不是你三招之敌。”胡小岩诚恳地说。

    宗文哭笑不得。他知道胡小岩说的是对的。但胜就是胜败就是败!他又不是没有败过!让他郁闷的是自己让三招的决定!明明是同一个层次的对手自己偏偏要托大让人家三招,然后却被打脸!这让他如何能不尴尬?

    “你放心,那些追兵我已经帮你料理了。”宗文咕噜半天,才吐出一句话来。说完就转过身一阵风也似地跑了。

    胡小岩愣愣地看着远去的宗文,心中不明所以。这小子什么意思?只是跑过来让我三招?既不是追杀我的,也不是跑来帮忙的?

    “大人,我们去哪?”秦韵拍了拍胡小岩的后背。

    胡小岩回过神,这才发现自己体力透支严重。这会儿脑袋有些发沉。他镇静地试图调出地图查一查方向。却怎么也调动不了。看来是精神不济的缘故。

    “我们走这边。”胡小岩不是很清楚地记得之前确定的道路。

    “好的。”秦韵扶着胡小岩慢慢地走着。

    这到底是谁扶谁?胡小岩也有些哭笑不得。秦韵的力道太小了,两人这样搀扶着却有些像胡小岩在用力扶着秦韵!!!

    他抬起头看看天边的太阳,却只能看到一抹金色的彩霞。太阳快下山了。而他们身上却没有一滴水,也没有一口吃的。刚刚的一番逃跑和打斗,他现在已经不太确定这个方向是不是对的。

    僵硬着步伐,胡小岩也不知道走了多远,只知道身体越来越累,脑袋越来越昏沉,眼前也越来越黑。终于眼前一黑,整个人往前扑倒,连秦韵也被带着倒下。胡小岩最后的意识似乎听到了秦韵的惊呼。

159 秦韵的处子秀() 
心理学:人们总是会忽略身边自己不关心的事物,而只记得自己非常关心的事情。逃避已经是人类的本能。如何控制自己的本能而不受它的影响才是心理学研究的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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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小岩很害怕生病。因为他从小就没有父亲。每当他问起的时候,母亲总是告诉他,父亲病死了。后来他的母亲也病死了。他对于生病的恐惧,是人也不能理解的。在他的心里:生病就意味着死亡。

    虽然从记事开始就见识过几次身边人生病却没有死亡的案例,但他总是不自觉地忽略了它们。

    在心理学上这也是一种逃避。逃避是人类生存的本能,也只有懂得逃避的人类才能在危机四伏的上古时期存活到现在。但也正是逃避这种本能已经深入人类的骨髓人类在面对各种问题的时候就不自觉地想要逃避。而历史上每一个能够控制自己本能的人都是成功人士。而不能摆脱自己本能的就只能是人类文明进程的牺牲品。

    胡小岩不是大儒,更不是道家大咖,自然也不能免俗。他每时每刻都在逃避。逃避自己的责任,逃避现实的一切。恨不能躲进自己的小被窝瑟瑟发抖地看着外界的一切变化。

    慈禧、光绪帝、曾国藩、奕劻、孙文、光头等等人又何尝不是这样呢?如果他们每一个人都能不逃避而是勇敢地去面对现实,中华民族又何必去经历那么多的腥风血雨?

    只要是人,都会逃避。各位看书的朋友,包括本人又何尝不是在逃避某些事物呢?

    胡小岩觉得很冷,一会儿之后又觉得很热。脑袋昏昏沉沉,有时候觉得自己似乎睡在冷硬的土地上,一会儿却又觉得自己似乎睡在云端。

    病痛更深之处,不仅失去了知觉、味觉、听觉、嗅觉、视觉还有触觉。失去五感并没有让胡小岩觉得难受,反而让他觉得很舒服,因为他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安宁!再也没有了疼痛、后悔、伤心、焦躁不安。更没有怒火、害怕和心力憔悴。他仿佛回到了母巢,回到了精子和卵子的状态。一种存在于不存在之间的存在。

    他再也不想回去了,这里很好、很舒服。胡小岩不自觉地露出微笑,全身放松了下去。

    这吓坏了从未独自出过远门的秦韵。面对这种情况她不知所措。她想要去招人来帮忙,但又害怕黑夜。更害怕她走了之后来了个坏人或者野狗将胡小岩的身体给叼走了。但不去找人帮忙,她又搬不动胡小岩。

    秦韵的力气很小,捉只鸡也许不成问题,但十只鸡肯定有困难。胡小岩当然比十只鸡重了好多倍。

    她一边抱紧了胡小岩一边抽泣。她感觉到胡小岩的身体越来越冷。

    于是她鼓起勇气,乘着月光找来很多柴禾,用胡小岩身上的打火机点燃了柴火。打火机在这个年代还属于稀罕物,清国是没有这玩意儿的。这东西是老汉斯去英国之前在伦敦买来送给胡小岩的。老汉斯很爱抽烟,以前是抽印度的烟草,现在嘛当然是高贵的雪茄了。可惜胡小岩只是放在身边不时把玩,因为他很少抽烟,特别是婚后几乎不抽烟。

    点燃了柴禾之后,小妞安全起见,找出胡小岩丢给她得两把左轮,她颤抖着上好了子弹。然后将左轮藏在怀里。她找出一根粗大的正燃烧着的柴禾,向着胡小岩指出的方向走去。

    秦韵是个大家闺秀,走过的最远距离就是出了大学的门,到大学附近的街道上去逛一圈。大学附近无论商贩还是行人至少都属于知识分子沾边的,他们都对大学里的才子们保持敬意。更有大学里的几百保安队维持治安,无论县衙代表的白道还是青红帮代表的**根本就不敢来这里撒野。因此秦韵过的很舒适,从来就没遇到过危险。这也是胡小岩遇到小混混挑衅小美人的时候,胡小岩一眼看穿底细的缘故。

    此刻秦韵终于鼓起勇气踏出自己人生中最的一步:真实的独自野外求生。

    秦韵的本意是要找到人来救援胡小岩,所以一边走,一边喊。但她是个小女人,声音很小,而且还没有吃过中餐和晚餐。更加没有了力气。此刻她又累又饿。但又不敢乱走,她怕走失了方向就再也找不回胡小岩的身体。

    终于,秦韵坚持不下来了。她哭嘤嘤地摔倒在地。

    我真没用!这一刻,秦韵想到了夏玲玲。如果夏玲玲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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