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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天阵师-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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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说雷喜有什么“仙人后裔”的身份,都那么多年了,该找早就找来了吧!若非方少仁慈,这雷的贱种只怕早被埋到阴沟里做肥田粉了吧?

    当然,方家这些下人也不是傻子,方大鬼何等人物?名动一国的徐头牌还不是说抢就抢了?他的儿子更是仙门中早就预定好的弟子,以后也是要入庙成仙的人啊!

    可这样一介身份高贵的公子哥,竟然会如此在意一个人,这不能不令人称奇了。

    而且,他竟然还像是对雷喜发自内心的尊重!

    真心看不懂!

    雷喜可不知道这些下人们的腹诽,他是最不关心与他不相干的人和事的。也许这就是当初那份职业带给他的性格缺陷,什么都太程序化,因此对什么都很淡漠。

    他已经在这辈子十多年的生活中,尽力地弥补着前世的缺陷了,例如使劲读书,不再重理轻文,例如多交友多窜门,例如多说话说废话等等,不过仍不太如意,老话讲得对,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啊。

    可是,对于方永、大狗这两个朋友,雷喜确实做到了仁至义尽,甚至,他都在想尽办法,让他们学到更多的东西,树立他们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别说那些是没用的,雷喜从来不相信这没用!

    人类的行为,向来是由精神主导的,你披不披人皮没事,做不做人事大家都会计较的。你披着人皮,做不是人的事儿,那何异于**?

    尤其对于方永,他爹娘的教导已经是歪得厉害,如果不趁着年少迅速拨正,以后只怕就是个自取灭亡的道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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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多脚牲畜() 
出了方家,众人已经能看到仙庙影响力以外的景像了。趣*讀/屋

    跟村里密密麻麻连街道都没有,只有青石小巷不同,外面的世界既广阔、又美丽。

    莽洲植被丰富,气候炎热,由于重力圈之外甚少有人类活动,那里的草木长势都异常惊人。

    随处可见横七竖八的巨树,倒伏在生长着一层浅浅蕨类植物的地面上,这些巨树没有死,只是被重力压垮的,树干上是厚厚的苔藓,仿佛将它们吞没,只残余大致的形状。

    藤本相当茂密,可以嗅到森林的气味。远处,是一带陡峭的山壁,山体几乎有90度,岩石裸露,罕有植被,但最高处却像是戴了一顶厚厚的绿帽子,格外醒目。

    一条长练般的瀑布,正从右边这座悬崖上洒落,由于距离过远,听不得那种水花迸溅、如同雷鸣般的奏响,不过遥遥望去,也有心神微颤的感觉,这种奇妙的景致,是雷喜上辈子完全不曾见过的。

    离开村子外围,有一处高丘,上面密密的都是坟茔,这是村子遗留保存下来的祖产之一,不过很难得有人扫墓,毕竟重力圈外,是不太容易活动的。

    坟地中央最高处,是座石制塔楼,据说以前是大方村附近几个村寨联合起来修建的,目的是派驻人员,监控周围野地的动静。

    别看大荒国不小,但是朝廷能够实际控制的区域却不大。为什么呢?还不是这倒霉的重力圈子嘛!

    即使大能们发明了浑星阵,改变了小片的天地规律,使人类能够在这样重力巨大的世界中生存,但他们却无法改变整个世界的普遍规则。

    就像人类在金星、火星上最初的定居一样,离不开有着巨大玻璃罩的定居点,离不开气喉和代偿服。

    这里尽管重力巨大,不过却有自然灵气,熏养出无数奇异的生灵。

    当然,环境不同,物种自然就不一样。

    雷喜来这儿十多年了,什么都还习惯,就是有一样,他怎么看怎么别扭。

    那就是家畜中的马!

    这里的马,普遍体态纤瘦,腿却比最小的滇马还短,更是有6条腿,个个极粗,宛如犀牛的腿,上面肌肉绽起,蹄口宽阔得像蒲扇一样,看起来非常野性。

    说是马,不如说像是驴和猪共同杂交出来的东西。

    体型像驴,腿脚像猪。人骑在上面,基本脚就拖在地上,每次看得雷喜都心头不忍。

    6条矮粗腿加上小身体,毫无疑问它们才能自由地在户外行走。这是漫长进化的过程中,适者生存的最好诠释。

    其他的家畜就不讲了,基本上都是这一类特征。

    然而,真正野生的动物,那就有点恐怖了。有些体态纤细,有些体态巨大,普遍都有粗重的蹄脚,大部分凶猛的动物,身形低矮稳定,像鳄鱼般掠地行走。

    当然,也有不少动物的体态特征,是合乎雷喜所认为“美感”的,只是这些生物若非魔兽,则必是妖,他们像修真者一般,并不在乎区区的重力,而其破坏力特别巨大,按照老人说的,最好别看见,看见了,你就必定倒霉!

    随着森林的扩张,有些自然村落迁徙或衰亡了,大方村周围,现在再也没有其他自然村可以守望互助,因此,那座石堡驻守的全是大方村的村民了。

    当然,方家也必须为此买单,他们不但提供装备、给养,有时更出动自家的兵丁前往驻守,毕竟,一旦有外敌袭扰,方家首当其冲,不得不慎。

    神庙的反重力装置,有其好处,当然也有其坏处。

    那些可怕的野兽、魔兽甚至妖怪,在重力圈以内战斗力似乎凭空高出一截!几十年前,大方村附近有个叫做李庄的集镇,就在前面不远的山谷里,被妖虫攻破,万余人都成了虫子的食物,昔日繁华的李庄,也随之销成废墟。

    在那以后,大方村的村长、里正、保长和方家几代族长,都极其重视本地的安防工作,别看方大鬼吝啬,有方扒皮之称,但对于保命的概念还是很清晰的,他不但一手组建了大方村的武装,还供其相对优厚的待遇。

    除此之外,他另有自己的家丁和保镖队伍,其中不乏高手客卿。雷喜曾见过一人,手持比身体还高大的巨弓,在方家坞堡最高处,一箭就射杀了重力圈以外一头前来觅食的独目魔狼。

    那头魔狼可不是普通的矮脚灰狼,它比狮子还壮硕,身体更加颀长,富有速度,还能使用土行法术,等闲十七八个刀盾兵联合起来,也弄不死它,反倒肯定要被它当成零食吃掉几个。

    当然客卿仍非方家的最后防线,由于方大鬼的某位姐姐曾在仙门中立足,颇有地位,故而方家还有仙家法阵:“万里飞讯阵”,若是村子遭受到危险的袭击,无法抵御,则可立即触警,向邻近的仙门及玄罡派传讯。

    有了这些防御,大方村不说是固若金汤,至少等闲的敌人也是攻不进来的。

    雷喜对此深有感触。

    这里的男孩子超过十岁都须加入民兵队伍,忙时杂役,闲时训练。

    兵民的界限不很分明,像那个跳楼死的李铁头,当初就是村里的民兵,并没有很起眼的本领,他只是擅长寻矿、冶炼罢了。

    可是雷喜却经常看到此人独自进山,很多次,他都是一脸羡慕嫉妒恨的模样,看他在重力圈外坦荡荡地走着,吹着口哨,身上还背着不轻的装具,往他根本想都不要想的山脉处走去。

    他于是更想要破解“浑星阵”的秘密了,按照他的想法,这东西如果能缩小了揣在兜里,就算作用范围小很多,但至少人不用就着仙庙了!

    至于说可能吗?他不能确定。

    也许从技术角度上是说得通的,想当年,一台采用半导体技术的计算机像一幢房屋那么大,可是后来呢……还不是装兜里,想怎么玩怎么玩了吗?

    看看雷喜,都不用装兜里,直接塞脑袋里了!

    因此,浑星阵也肯定能装兜里,就看雷喜怎么想法儿破解了。这是有一定技术难度的,主要是这个世界跟他熟悉的那个世界有着本质不同,非物质的东西,那种广度和深度都绝非纯粹物质的可比。

    很快,三个人就买好了各种食物,香喷喷的一小包,各自流着口水,打闹着往村子东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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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雷少爷二三事() 
大方村的中央,是仙庙,仙庙北面紧挨方氏祖祠,随即过了广场,就是方家大院,占据着村子的几乎整个北方。趣*讀/屋

    仙庙南面,是大方村的村长、族老会议所在地,不过毕竟不敢像方家那样紧紧贴在仙庙上,便用围墙隔出一条三尺宽的巷道。

    再往南,是村里公共用地,百多亩的样子,西边是集市,同时也是去往邻近城市的唯一大路。东边则是一条小河,取水方便,因此密集的民居大抵在这一带。

    雷喜显然是来过多次,显得熟门熟路。

    这里挨在河边的家家户户,都会在河里放置一根粗笨的长陶管。

    弧形的陶管,有一头直面水流。

    另一头,虽然总在高处,不过管外通常会贴一张符,这符的作用就是产生吸力,因此水会很快被送到院里。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河流在经过这一段重力改变区域时,流速增加了好几倍,并且上游的来水量并不稳定,以前时常有孩子在河边玩耍,玩着玩着就不见了……

    在有了血的教训之后,村里一面加筑堤防,一面明令禁止随便下河取水的行为。

    虹吸符就是这个时期被商人们带到村里来的。

    按其所称,这种符是仙家符箓的一种,但有人说,其实这是道教门派失败的作品之一,因为这东西除了提供一点吸力外别无作用。

    之所以那些仙门宗派会大量制取、贩售,可能并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加强信仰,或者铸成功德。

    仙庙里有些神明深受爱戴和敬重,日日香火不停,有些神明却无此殊荣。反映到门派的盛衰,则可以看出某些做过大功德,经常行善的门派,其无论在弟子数量或资质方面,都远远超过其他门派。

    这种有序竞争的庞大力量,直接导致了数万年来人口的急剧增加。

    没有修真者,没有大能者的开拓,凼灵界即使是个灵气旺盛的地方,估计现在也不会有多少人气。

    而没有基数庞大的普通人,凼灵界修仙门派的发展,也绝不可能像今日这般火红。修真,本就是从普通人开始的。

    即使仙人也无法避免这一规律,他们结婚生子,其苗裔自然可以得到其优秀的遗传基因,并极易踏上仙途,但那并不意味这些孩子同样也是仙人!

    从这个意义上讲,仙人和凡人,都是人。

    他们没有本质的不同,外形、经络、血脉、基因,无所不同,最关键的是,他们都具有人类的思想。只要有人类的思想,管他披着什么样的外衣,都不应视为异类。

    凡人和仙人,不是两个不同的种群,而只是同一种群中强弱不同的个体罢了。

    就像狮群里,既有强壮凶猛的无敌雄狮,也有刚刚出生,弱不经风的小狮子,稍不留神,同样会被豺狠叼走。

    经过这么些年的认知与琢磨,雷喜就已经悟通了这些道理。

    他认为确定一件事物的本质,无疑是很重要的一步,只有理解了本质,才便于层层剖析,并用最高的效率来达到目的!

    修真者们的确在拼命神化、美化自身,想表现出其强大特征及无上威严,从神庙的建设、运行即可见一斑。

    但是,他们永远也脱离不了凡人的群体,不但是需要凡人为他们服务,同样还需要凡人为修真者自身提供新鲜血液。

    修真艰难,这是人所共知的,逆天行事,自然死者众多。

    如果没办法及时补充损耗,修真一脉的衰落,是迟早的事情。

    毕竟这天底下如果人人都可成仙得道,那么还修什么庙,拜什么神?

    方永可能从未涉足过这里,眼前的一切都让他吃惊。

    虽说汹涌的河道很有看头,但在大方村漫长的历史进程中,这河道已被缩短成不到20步宽。曾经11次修整河床,都是利用枯水期,上游猛放“土龙符”筑坝挡水,同时这里加紧施工的,最多的一次,挖到地下30米那么深。

    现在的河道,是窄而深,蜿蜒澎湃,咆哮多漩。

    别说游泳了,就是在河边打水都不能被允许。

    缩短河道这么大工程为了什么呢?其实只是想多一点能利用的空闲土地罢了!

    河道两旁全是乱糟糟的房子,普遍有六七层高。这种楼可不是雷喜见过的“小高层”,水泥样板房,完全是竹木、泥石、砖瓦构成的,可以看出原先是两层楼,底下还颇为敞亮,之后就完全变了,各种材料胡拼乱凑,补丁猛打,楼层高度人为地变矮,楼体却越加越高。

    最上面一层几乎都是草棚,顶多有一点竹竿作为支架撑撑结构。

    上千人就是挤在这样几条简陋的巷裆里。

    离河面十几尺高的地方,架着多座木板桥。这些木板从这边的三层架到那边的三层,个个都很宽阔,也很危险,不但悬空着,而且上面还没有任何安全措施。

    木板“桥”上面搭着几个零星的草棚,拉扯着无数绳索,密密麻麻地晾着各种破旧的衣服。

    河两旁逼仄的高楼,已经挤得河面都快看不到了,再加上这些作为居民活动空间的“桥”,看上去就像某个时期的鸽子笼、筒子间、胶囊公寓。

    也许比那种地方还要不堪,这里有时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

    方永神情木然地走在一条充满污水和腥臭味的巷道里,看着前面两人一跳一跳地,在垫泥坑的一只只小石块上行进。

    他很想随着跳,但心底里却又觉得不愿意再往前走。

    忽然,一个东西嗵地掉下来,走在前面的雷喜仰着脑袋破口大骂起来,而整幢楼竟然毫无反应。等方永好奇地走过去,才发现那砸坏的,是一个破烂的窗框。

    也许是谁推窗的时候,它就掉下来了……

    不过雷喜的咆哮,反而让肇事者不敢探头出来了。其实不是窗框砸到雷喜的脑袋了,而是他被别人晒衣服的水滴到了头上。

    “以后都把衣服挤干了再晾出来!在人头上滴水,很好玩吗?都是乡里乡亲的,干什么龌龊事!”

    雷喜嗓门大,底气足,根本不管大狗在旁边面带难色地拦阻。

    随即便看到上头有许多人打开窗,快速地将几件湿漉漉的衣服偷偷收了回去。

    雷喜得意洋洋地看了两人一眼,抹了抹头皮上一把水,这才轻轻松松地继续走,直到一处堆着小山般柴禾的破旧门口。

    “老阚,老阚,他妈的,这地方是给你堆柴的吗?赶紧搬走!人家门都关不了,你这是要造反啊?”

    稍顷,一个驼背呵腰的矮个子扯着破褂子跑出来,一边穿,一边连连堆笑点头,“雷少爷,全是老阚的不是,我马上搬,马上搬!”

    雷喜见了他,口气也淡了下来,“老阚,我也不想老讲你,这弄里全是孤儿寡母的,你一个身强力壮的大男人在这里吆喝着什么劲?我知道你心好,给这弄里免费送柴,但你也不能长期堵门啊?”

    “这不是,没地方住嘛!”叫老阚的一脸苦色,“原先那草棚倒了,我跟村长说了,他说你有钱就盖上,没钱只能给别人先盖了!”

    雷喜从自己的囊袋里,掏出一只白馒头,递给对方,“拿着,先吃起来,我看你腰呵得更厉害了,肯定没吃饭是吧?”

    “谢谢雷少爷,谢谢雷少爷!”老阚双手捧着馒头,哆嗦得都像要掉下来一样,眼珠子也粘上去了,再也离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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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仙米() 
“这样,赶明儿我叫方少去里正那儿讲句话,你还是搬回去,草棚子由村里想办法给你支。趣*讀/屋 不就是几把稻草,几根竹竿吗,你的那些家伙事儿呢?”

    “都在弄里呢。”老阚这才发现,雷喜和大狗身后居然还有一人,正是方家族长的少爷,连忙将馒头揣在褂里,跪倒请罪。

    方永摆了摆手,连话都不想说了。

    便见雷喜轻描淡写地派给他一件事,连他的意愿都不问,这姓雷的莫非还是姓方的祖宗?

    心里腹诽不已。

    雷喜才不管方永怎么想,拉起老阚,拍了拍他的肩道:“那就这样,你搬了家后,也要时时照应着这里,该怎么送柴还怎么送,知道吗?”

    “小老儿记得住,雷少爷你放心吧,我老阚不是个忘恩负义的人!”

    “那就好。”

    雷喜哈哈一笑,率先往门里走去。

    进了门,就看两壁用柳条夹板夯筑的黄泥石块裸露在外,连点黄裱纸都贴不起,两壁上搁着挂着无数农具,钯子、篓子、铲子、铁锹、粪兜、麦镰、草绳、大筛匾,地上还码放着一兜兜捆扎好的稻草,是用来编帽兜鞋子的。

    穿过这个门房般的小地方,便是一处空地。

    边角有两棵大树,长得枝繁叶茂,此时花瓣已落了满地,看起来颇有情趣。

    雷喜知道,这正是大狗他娘小时候种的果树,叫做“巴儿果”,这种东西果皮厚,果实饱满,肉里面有一粒粒的籽非常清爽,吃起来叫人直咂嘴,巴儿巴儿地响,所以就叫做巴儿果了。

    这种果有钱人是不吃的,因为皮厚难削,但是对于穷人来说,这种东西有时会救命的,因为巴儿果不挑长的地方,几乎什么所在都能长,只要浇浇水,果子就多少会结点,真是非常经济实惠的作物。

    而且巴儿果吃了之后还有饱胀感,这是穷人最喜欢的感觉。

    可见大狗他娘小时候就很有远见,难怪大狗讲话那么精屁。

    院子里的水池已经溢满了水,陶管还在突突地吐着。

    大狗先轻轻扯了符,放在一边,随后把水池里的花瓣捞了捞,随后眉开眼笑地用网兜抄起一条小鱼。

    很显然,这鱼是被陶管从河里吸进来的,也算是福利吧。

    水池旁边,全是林立的木桶,是各家用来接水的。此外整片空地,全被各种烟熏火燎的灶具和简易灶台占满。

    一座小木楼的大厨房,就是这个院子,下雨的时候最惨,小孩子得把厚厚的草席子展铺开来,吃力地搭在院中横七竖八的绳索上。

    这种地方,如果一家用用,还有点情趣,像野炊露营;如果十几家用,那真是……脏过公共厕所,忙时油烟刺鼻,人人咳嗽。

    再说,穷人家,能开几次伙?

    总是几家人开,几家人不开,街坊邻居有时周济点,有时自己也顾不上。好在吃饭的问题仍不大,这一点是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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