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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02期-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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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话,如果知道,我还跟你说个什么劲啊!”
  “她漂亮吗?”过了半晌瞎子又问。
  “谁?”
  
  “还会有谁?你的前妻。”
  “怎么说呢?反正你呆会儿就能看见……我是说……”
  “别说了,我闻着她的味儿就能知道一切。你知道,我的鼻子挺管用的。”
  
    茶
  杯
  陶沙14岁的时候学会了抽烟,两年后又学会了喝酒,参加工作后整天茶杯不离手,所以他的牙齿是黑色的。有时一开口说话,自己都能闻到口臭。不过现在,他又能感觉到,他的口臭越来越淡了,因为他不但开始戒酒,还开始戒烟。也就是说;他已经快一年烟酒不沾了,只保留喝茶的习惯。这一年里,他嚼掉了将近800块口香糖;每次刷牙都狠得刷出血来。早上起来照镜子,发现牙齿在一天一天地变白,最后只在牙缝里留下淡黑色的线条。他相信,过不了多久,连牙缝也会变白的。他也没跟自己商量,几乎是下意识地采取这些行动的,好像冥冥中有个天神在指引他,让他做好这些准备;然后呆在某棵大树下等一只兔子出现。白珠敲他的房门时,他正躺在床上仔细地读一张印有女演员大幅彩照的海报,一边读一边用记号笔往女主角的脸上涂涂写写。海报印得十分精美,陶沙近距离地读着,几乎能看清女演员脸上的毛孔。市政府投资1500万元,重新装修了市中心一座建造于上个世纪初叶的大剧院,海报上宣传的是装修后的首场演出。女主演的照片旁边还有一幅完全西洋风格的建筑,让陶沙蓦地涌起了一股思乡之情。那个南方城市也有一座这种样式的剧院。陶沙一边描,一边哼起《人家叫我咪咪》。他很喜欢歌剧。他的哼唱被白珠的敲门声打断。当他听出是白珠的叫门声时,一下子从床上蹦了起来窜到门后。他们好像一直恪守着某个游戏规则,从不到对方的房间里去,不管有事没事。作为东道主的代表,他常去其他专家的房里走走,假惺惺地问问他们还缺点啥,却总是把她漏过去;而她呢,就是在最寂寞的夜晚,也只是安静地呆在自己的桌子前。这种相互忽略反而形成了最明显的默契。可以这么说,快一年了,他们谁的房间都去过,就是对方的房间没去过。所以,这是将近一年时间里,白珠头一次敲他的门。兔子真的来了,他这样想到,然后捧着肚子笑了半天,才打开门。
  “啊,真好!”她叹道。
  “什么?”他问。
  ,
  她没有回答,径直从他身边走过去,来到朝南的窗前‘傍晚的阳光从侧面打过来,落在那些正在窗口探头探脑的爬墙虎叶子上。早春的叶子叶张还不是很厚,镀上金黄色的晚霞后,映出清晰的脉络。她称颂的,显然是这些叶子。
  她将上身探出窗外,伸手抚摸那些叶子,陶沙在她身后放肆地打量她。跟别的女人不一样的是,白珠衣服换得不是很勤,陶沙注意到她这身牛仔裤配高领的粗毛线外套已经穿了快一星期了。由于上身倾出窗外,她的脚踮着,臀部高高提起,让陶沙一阵慌乱。屈指算来,陶沙已经将近四年没过性生活了。
  白珠费力地要摘下一些爬墙虎来。陶沙从来都不喜欢花花草草之类的东西。作为一个见惯了山清水秀温柔景色的南方人,他更喜欢高大的树木和荒凉的原野。他一厢情愿地将自己的这种喜好强加给了所有的南方人,所以,他觉得同样生长在南方的白珠对这种藤本植物所表现出来的喜欢,多少带点矫情。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重要的是,他的房间里有她喜欢的东西,这就够了。这是上天安排的,恰好这些爬墙虎挂在他这扇朝南的窗户旁。
   陶沙站在她身后说:“我来吧,我替你摘。”白珠说:“好的。”闪在了一边。陶沙从书桌上抓过二把裁纸刀,探出身去,一口气割下一大把。这时候他看见远处的群山,虽说已经是春天了,却仍然一片暗沉沉的灰色,果然比不得南方的山,纵使在隆冬时节,也有苍翠的色块铺张开来。这样瞧着,便觉得白珠喜欢这几根软不拉叽的藤条,是有道理的。
  他从窗口缩回身子,发现白珠歪在他的床上,脸色苍白,连嘴唇都变成灰色的了,一只手费力地抬起来,指着靠墙的桌子。她的坤包被她进屋时随手放在书桌上了。陶沙吓了一大跳,抓起小包,拉开拉链,反手将包里的东西全都倒在床上。从小镜子、硬币、唇膏、纸巾等等小物件中,滚出一个白色的药瓶。陶沙拧开盖子,倒出一粒黄豆瓣大小的药片,塞进白珠那张正微微张开的嘴里。他的手指触到她的嘴唇,冰凉刺骨;又反手抄过桌上的茶杯,里面有半杯温热的茶水。白珠喝了一口,陶沙觉得她连吞咽都很费力。他将枕头塞在她的后背,嗅到了从她嘴里飘出的不易察觉的苦味。这种苦味他很熟,跟喝头一口绿茶时的味道一模一样。
  他搬过书桌前的椅子,坐在她的面前,看着她。
  “要不要我去叫大夫?”他问,声音有些发抖。
  她闭着眼睛,摇了摇头,嘴角还牵出一丝笑纹来。
  “很快就会过去的。”她说,声音如游丝一般。“我都习惯了。”她又补充道。
  他坐在床前看着她。她说得对,很快便有血色爬上她的面颊。他只在电影上见过这样的场面,而且大多发生在上了年纪的人身上,没想到白珠年纪轻轻,也有这种病。
  最初让陶沙想起她的,就是她的嘴唇。他们刚来的时候,有一次,那个年轻的软件工程师突然问他,谁是前来安装射电望远镜的工作小组中最漂亮的女性。陶沙一边大口大口地吞云吐雾,一边费力地将安装小组中的三十来个女人在脑子里过电影。“你说,费安娜是不是最漂亮的?”西北人用母鸡一般期待的目光看着他问。费安娜是他们那帮人中最活跃的。陶沙想了想,决定否定软件工程师的说法。“确切说,费安娜的眼睛和腮帮子是最出色的,但是,她的鼻子和耳朵终归平淡。”他像个老流氓似的缓缓说道。西北人“啪”的一声关了电视机,凑过来兴奋地拍拍他的肩膀,似乎终于找到了值得大干一场的事。他们于是开始煮酒论英雄,用来消磨夜晚山上多得没处搁的时间。他们像两个蹩脚的侦探,手里没有多少线索,只好一个一个摸排。他们交流着他们的看法:关于这些女人的肩、腰、腿、胸、五官,还有她们掩蔽在纺织品后面的生殖系统、内分泌系统和消化系统,甚至她们的盲肠、胰腺和胆结石。到第三天晚上,他们开始讨论白珠了。陶沙的脑海里突然跳出了一对嘴唇,红得发亮,两条曲线比掠日彗星的彗尾还要清晰。“这个女人嘛,”陶沙沉吟道,“我有个心愿:我一定要亲一下她的嘴唇!”西北人大失所望地盯着他看了半天,好像他违反了某种约定似的。
  在那些探讨安装小组全体女人的各个器官的夜晚里,陶沙不会想到这张嘴唇会连接着一个供血障碍的心脏,而看上去却仍然鲜艳!
  “对不起,我真丢脸!给你添麻烦了。”她说,声音重了一些。
  “瞧你说的。再喝点水吧。”陶沙取过那个玻璃杯,站起身来。
  “你干吗?”白珠问。她的嘴唇正在转红。
  “我给你倒杯白开水。”
  “不用了,就喝你的茶。”她盯着他说,伸过手去,嘴角又牵出一丝微笑来。陶沙突然觉得她非常好斗。她在挑衅,他想。
  茶杯太大了,要么就是她的手太小了—曰g口个茶杯被她捧在手上,显得格外笨重。茶杯被吹制成大缸的样子,肚子鼓鼓的,造型朴拙;原先是盛酱黄瓜的包装杯。他很喜欢这个茶杯。重新成为单身汉后,陶沙的一日三顿全靠方便面啊、速冻食品啊之类的维持,酱黄瓜是他最主要的菜谱。但这种牌子的酱瓜他后来再也没有买到过。这个玻璃包装刚开始用来当茶杯的时候,喝着总能闻到一股酱瓜味儿,他就先用热水把杯子涮一涮,往空杯里扔上一小撮绿茶,然后拧紧盖子。过半天打开盖子,倒出那撮茶叶。原本清香的茶叶就散发出一阵浓烈的异味。如此这般反复熏蒸了有三天,杯子的异味终于全部去掉了。但是,盖子上的气味却怎么也去不掉。盖子是马口铁压制的。他将铁盖在清水里泡了一个多星期,气味还在。没办法,,只好在抽屉角落里找出个塑料盖来,勉强配上,却再也拧不紧了。这成了一个缺憾。事实上他并不是个完美主义者,但对这只茶杯却一直耿耿于怀。他并不像有些人那样将自己 的这种死心眼儿忽略掉,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有些走火人魔,却还是原谅了自己。总有一天,我要找到一个跟这只杯子天衣无缝的盖子,他这样想道。
  她拧开盖子,将嘴唇凑了上去,眼睛仍然盯着他看。他看到她的嘴唇更红了。那就是个绝好的盖子啊!他被她的样子惊呆了。有那么一会儿工夫,他以为那只是幻觉。她的嘴唇在一刹那变得肥硕无比,完全将杯口整个儿嘬进去了。贱女人,她怎么可以这样挑逗我?他在心里骂道。天哪,我怎么可以这样骂她,他立刻又自责了。你他妈的真不是东西!他转而咒骂自己,并且难为情地躲开她的目光,但她的眼睛简直是带倒刺的钩子,他不得不又去看她。她已经转回头去,抓起他扔在床上的那张海报,刚看了一眼,便笑出声来。陶沙不但给那个扮演咪咪的女演员描上了一副老式的黑边眼镜,还给她添上了一撮浓密的唇髭。
  他转过身,将胡乱扔在桌上的那几茎爬墙虎收拢来,圈成…一束。叶子很干净,角质层几乎是透明的,显得比平常更绿一些。他有些眼晕。
  “真的很好看。”她叹道,放下杯子,接过那束叶子,闻了闻。
  “你怎么安置它呢?”他问。
  “是啊,有个花瓶就好了。”她说着回头扫了一眼放在床头的那只大肚子茶杯。
  “就用它吧。”他说。
  “好的。那谢谢啦!”她开心地笑了。
  白珠是在夜幕降临后打电话给他的。他一接起电话就听到了嘈杂的人声,其间还夹杂着卡雷拉斯的《女人善变》。你在夜排档?他开口问。你怎么知道的?她反问。我跟着你呢。我还知道你就在 77号摊位。然后他听到白珠在问摊主,这里是不是 77号摊位。是的,她对他说,我是在77号摊位。告诉你吧,他对着话筒说,这个城市里只有77号摊位放那样的音乐。
  
  就在这些天文学家们会聚到这个城市之前,陶沙有一阵子经常陷入莫名其妙的忧郁之中。他会一个人在半夜里出去,来到山下,沿着黑暗的街道漫无目的地往前走。这个城市的规模虽然不小,但——入夜,照样漆黑一片。他喜欢这种黑暗,仍然有微弱的星光映照下来,那些金属栏杆啊、积水啊、上过瓷的墙面砖啊,都会反射那些薄薄的星光。他跟着那些光走,就像梦游。人很少,事实上大多数时候他就是走上好长时间也碰不到一个人。这让他心安理得。但也就是这种时候,那种忧郁就像一个高个子女人的拥抱,从头到脚将他捂得严严实实,可又不是很紧。他的头一个女人,就是个高个子,本地人管这样的女人叫“长婆”,穿上高跟鞋,就给人比他还高的感觉了。这个女人是个诗人,有一天说要去流浪,便收拾收拾东西走了,陶沙目瞪口呆地看着她远去的背影,不知所措。这个女诗人走后一直音讯杳然。他发誓再也不找搞艺术的女人了,所以他的第二个女人是个药剂师,身上总是散发出一股苦到心底的涩味儿。药剂师恨安全套,偏偏又有洁癖,所以每次做爱前,都要拿一团酒精棉球,仔细地擦拭他那已经胀得十分难受的阴茎。一年以后他再也受不了了,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将自己弄得脏兮兮的,摸进药剂师的房间,不由分说就把她给强暴了。歌唱演员是他的第三个女人,他比她大十——岁。
  走着走着就到了夜排档,空气忽然明亮起来。那些热气腾腾的摊子沿江一字排开,逶逶迤迤足有五里路长。号称“十里夜排档”,是这个城市的一大景观。在那些日子里,他总去靠近浮桥的77号摊位,面朝黑漆漆的江面坐下,他兜里的钱使他对“说吧”敬而远之,只得到这儿来喝廉价啤酒。这时他会希望有个女人过来陪陪他。但是,这个城市里有那么多的陪酒小姐,也有那么多的风尘女子,竟.没有一个主动过来做他的生意。每次都这样,这让他百思不得其解。难道我长了一张穷人的脸吗?他这样想,越想越泄气;越泄气就越忧郁,最后便喝得酩酊大醉。然后摇摇晃晃地回到山上。一进门先去抽水马桶里呕吐,连胆汁都吐了出来。
  他十分喜欢77号摊位。跟左右两边其他摊位比起来,这里的生意要清淡得多。他喜欢这里的原因是摊主在煤气灶边摆了台污迹斑斑的老掉牙的双卡录音机。跟滋拉滋拉的爆炒声一块儿传过来的,就还有卡雷拉斯的歌声。摊主跟陶沙很熟。事实上,陶沙几乎跟所有喜欢歌剧的人都很熟——谁让他娶了个歌剧演员做老婆呢?摊主一见陶沙溜溜达达地过来了,就会弯腰换上那盘磁带。他有一盘全本的歌剧《茶花女》。陶沙很喜欢那首《阿芒咏叹 的这种死心眼儿忽略掉,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有些走火人魔,却还是原谅了自己。总有一天,我要找到一个跟这只杯子天衣无缝的盖子,他这样想道。
  她拧开盖子,将嘴唇凑了上去,眼睛仍然盯着他看。他看到她的嘴唇更红了。那就是个绝好的盖子啊!他被她的样子惊呆了。有那么一会儿工夫,他以为那只是幻觉。她的嘴唇在一刹那变得肥硕无比,完全将杯口整个儿嘬进去了。贱女人,她怎么可以这样挑逗我?他在心里骂道。天哪,我怎么可以这样骂她,他立刻又自责了。你他妈的真不是东西!他转而咒骂自己,并且难为情地躲开她的目光,但她的眼睛简直是带倒刺的钩子,他不得不又去看她。她已经转回头去,抓起他扔在床上的那张海报,刚看了一眼,便笑出声来。陶沙不但给那个扮演咪咪的女演员描上了一副老式的黑边眼镜,还给她添上了一撮浓密的唇髭。
  他转过身,将胡乱扔在桌上的那几茎爬墙虎收拢来,圈成…一束。叶子很干净,角质层几乎是透明的,显得比平常更绿一些。他有些眼晕。
  “真的很好看。”她叹道,放下杯子,接过那束叶子,闻了闻。
  “你怎么安置它呢?”他问。
  “是啊,有个花瓶就好了。”她说着回头扫了一眼放在床头的那只大肚子茶杯。
  “就用它吧。”他说。
  “好的。那谢谢啦!”她开心地笑了。
  心脏
  白珠是在夜幕降临后打电话给他的。他一接起电话就听到了嘈杂的人声,其间还夹杂着卡雷拉斯的《女人善变》。你在夜排档?他开口问。你怎么知道的?她反问。我跟着你呢。我还知道你就在 77号摊位。然后他听到白珠在问摊主,这里是不是 77号摊位。是的,她对他说,我是在77号摊位。告诉你吧,他对着话筒说,这个城市里只有77号摊位放那样的音乐。
  
  就在这些天文学家们会聚到这个城市之前,陶沙有一阵子经常陷入莫名其妙的忧郁之中。他会一个人在半夜里出去,来到山下,沿着黑暗的街道漫无目的地往前走。这个城市的规模虽然不小,但——入夜,照样漆黑一片。他喜欢这种黑暗,仍然有微弱的星光映照下来,那些金属栏杆啊、积水啊、上过瓷的墙面砖啊,都会反射那些薄薄的星光。他跟着那些光走,就像梦游。人很少,事实上大多数时候他就是走上好长时间也碰不到一个人。这让他心安理得。但也就是这种时候,那种忧郁就像一个高个子女人的拥抱,从头到脚将他捂得严严实实,可又不是很紧。他的头一个女人,就是个高个子,本地人管这样的女人叫“长婆”,穿上高跟鞋,就给人比他还高的感觉了。这个女人是个诗人,有一天说要去流浪,便收拾收拾东西走了,陶沙目瞪口呆地看着她远去的背影,不知所措。这个女诗人走后一直音讯杳然。他发誓再也不找搞艺术的女人了,所以他的第二个女人是个药剂师,身上总是散发出一股苦到心底的涩味儿。药剂师恨安全套,偏偏又有洁癖,所以每次做爱前,都要拿一团酒精棉球,仔细地擦拭他那已经胀得十分难受的阴茎。一年以后他再也受不了了,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将自己弄得脏兮兮的,摸进药剂师的房间,不由分说就把她给强暴了。歌唱演员是他的第三个女人,他比她大十——岁。
  走着走着就到了夜排档,空气忽然明亮起来。那些热气腾腾的摊子沿江一字排开,逶逶迤迤足有五里路长。号称“十里夜排档”,是这个城市的一大景观。在那些日子里,他总去靠近浮桥的77号摊位,面朝黑漆漆的江面坐下,他兜里的钱使他对“说吧”敬而远之,只得到这儿来喝廉价啤酒。这时他会希望有个女人过来陪陪他。但是,这个城市里有那么多的陪酒小姐,也有那么多的风尘女子,竟.没有一个主动过来做他的生意。每次都这样,这让他百思不得其解。难道我长了一张穷人的脸吗?他这样想,越想越泄气;越泄气就越忧郁,最后便喝得酩酊大醉。然后摇摇晃晃地回到山上。一进门先去抽水马桶里呕吐,连胆汁都吐了出来。
  他十分喜欢77号摊位。跟左右两边其他摊位比起来,这里的生意要清淡得多。他喜欢这里的原因是摊主在煤气灶边摆了台污迹斑斑的老掉牙的双卡录音机。跟滋拉滋拉的爆炒声一块儿传过来的,就还有卡雷拉斯的歌声。摊主跟陶沙很熟。事实上,陶沙几乎跟所有喜欢歌剧的人都很熟——谁让他娶了个歌剧演员做老婆呢?摊主一见陶沙溜溜达达地过来了,就会弯腰换上那盘磁带。他有一盘全本的歌剧《茶花女》。陶沙很喜欢那首《阿芒咏叹 调》,他能将整首歌用意大利语唱下来。陶沙是个挺不错的男中音,一度认为这个世界上只有歌剧和流星是他值得关注的东西,其他事情,全是垃圾。
  77号摊位生意虽然清淡,却都是些固定的熟客,陶沙也就跟那些人混熟了。这并不是件好事。他喜欢一个人呆着,特别是忧郁病发作的时候,所以他已经很长时间不到这个摊位上来了。不过今晚,白珠在这里等他。
  远远地,他看见白珠背朝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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