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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哪个地方都有不太平的,对于平头百姓而言,地主豪绅、水匪强盗都是惹不起的人物,杏儿的容貌在清安等人看起来不算什么,但长栓却很害怕这群人会伤害到杏儿,他们前村一个长得还不如杏儿的姑娘,不就是在去姥姥家的路上被土匪糟蹋了么?
杏儿虽然躲在长栓身后,也吓了个够呛,但她比自己兄长强,还能稳定情绪,悄悄去观察这群人,自然也听出了古达的语气虽然充满轻视,却没什么恶意,心中就是一松,看来,这群人说是那个公子的朋友,不是骗人的!
她眼珠一转,觉得自己是不是能要求些什么。
清安漠然地看了两人一眼,“给他们五十两,权作谢礼,等长风醒了我再和长风商量。不过,这救人的事儿,让他们最好忘记,一个字都不要在人前提,否则,招来了什么灾祸,谁也救不了他们!”
若是让那些人知道这兄妹俩坏事救了顾牧,只怕这两人会被啃得渣都不剩,连顾牧都敢说杀就杀,在这些人眼中,两个村民乃至于他们一个村子人的性命,压根就不算什么。
长栓小时候念过几年私塾,多少有几分见识,听了清安的话,只差没吓尿,他本来救人全凭一时的善心,没想太多,结果妹妹一看到他救回来的人就连眼睛都不会转了,恨不得黏在这人身边,他心里就有点后悔,生怕引狼入室,如今更得知这人说不定还会给他们带来杀身之祸,就恨不得从来没生过那点善念,巴不得摆脱了这个人,能有五十两的银子,简直是意外收获了,他打定主意,拿到银子,立刻就带着妹妹去镇里住一段时间,避避风头再说。
但长栓这么想,奈何他妹妹并不配合。
“——可是,那位公子之前醒过一次,得知我救了他,他向我许诺,说要带我回去,纳我当二……当妾。”
杏儿眨着一双黑亮的大眼睛,绞着衣角,怯生生又充满娇羞地道。
她话音刚落,场面一下子安静了。
清安眯了眯眼睛,古达嘴角流露出一丝讽刺的笑,至于流云飞雪,简直被这傻大胆的姑娘惊呆了。
她哥长栓一下子气急败坏了,“你闭嘴,瞎说什么?”
她却是不怕她哥的,理直气壮地道,“我没瞎说,明明是这位公子答应我的。”
反正这公子伤得这么重,暂时也醒不了,等她先跟着他们,进了他家的门,再撵她出去,她就拿救命之恩换留下来的权利,只要她能留在这公子的身边,好好伺候着,早晚能得宠!
杏儿在心里喜滋滋地盘算着,在她看来,眼前这一看就是领头的少年,大约是公子的朋友,长得也十分好看,可是吧,太瘦弱了些,比自己看起来还小,她当然不至于看上对方,但看这人的通身气派,就知道,公子的出身想必也很了不起,非富即贵,谁见过富家公子和平民百姓交朋友的?
也是清安气质太清冷入骨,且威严自持,纵然是扮成男装有些阴柔,但被那股子冰冷的气质和上位者的凛然威仪一冲,若不是江湖经验十分老道的,还真没人察觉她女儿身的身份。
清安现在心里只有顾牧的伤,压根就没有心神去顾及其他,对杏儿的话也没有什么反应,顾牧虽然风流,却不至于风流到在这种伤势下好不忘调戏民女,再说,谁能比她更清楚,顾牧的风流,有一大半都是伪装的,为他暗地里的身份打掩护的。
“我不想和你纠缠什么,既然你说了是这公子答应你的,我会带上你,等他醒了,再问他便是。”清安冷漠地道。
流云见主子并没有受这村姑的话影响,心中松了口气,狠狠地瞪了杏儿一眼,真是自不量力,居然敢肖想姑爷,谁不知道姑爷对自家郡主多好,连入赘都答应了,怎么可能会许诺纳一个丑了吧唧的村姑?要知道,答应了入赘,就意味着姑爷自己个儿放弃了三妻四妾的权利,这辈子就只守着郡主过日子了,谁家的赘婿还三妻四妾的,满大秦也没这样的好事!
杏儿可不知道这里面的事儿,听到清安答应带他们兄妹走,先松了口气,然后为自己的机智得意不已,要不是她当机立断,她和哥哥怎么能攀上这样的好亲事?以后荣华富贵享用不尽,就让春梅她们羡慕得眼珠子都收不回来吧!
长栓看妹妹已经彻底钻进了死胡同里,心里又苦又涩,只觉得是自己害了妹妹,可面对浑身杀气的古达等人,愣是一个字都不敢说,说了也没用,妹妹已经死心眼地认定了!他可如何是好?
清安等人也不在乎这两兄妹的心思,清安见顾牧服了一点人参,脸色好了许多,现在移动他应该不至于伤及根本了,便和古达商量。
“好歹他们也救了长风,我们也不能看着他们送死,带上他们,我们先离开这里!”
顾牧在这一带消失,连尸体都没有,那些幕后的黑手怎么会放心?必然是要彻查到底的,多留在这里一刻钟,就会多一份危险!
古达也没有异议,虽然多带两个人挺麻烦,但他也担心将这两人留在这里,会泄露他们的行踪。
“主子,主子——”
一旁的飞雪忽然扯了扯清安的袖子,瞪大了双眼,指着顾牧。
清安心里一惊,忙低头,却见本以为已经昏迷不醒的顾牧,正睁着双眼,静静地看着她,那眼神依然清澈温柔,声音虚弱又飘忽。
“安儿,是你,我没做梦吧?”
清安眼眶通红微肿,刚止住没多久的眼泪如决堤的洪流,哗啦哗啦地直流。
“是我,你怎么这么不小心?”
千言万语,化作了一句不痛不痒的嗔怪,人都这样了,她还能说什么,醒了就好,醒了就好,就算伤势再重,也能慢慢调养恢复!
这一刻,清安仿佛脱去了一个自重生以来就戴在身上的沉重枷锁,从灵魂间都透出了一股轻盈放松的感觉!
……
废了一番劲,一行人终于进了南华州,却没有进客栈,而是依着顾牧的指示,分成几股,在曲折的巷道里左钻右插,很快便进了一个大院子的后门,后来清安才知道,这个大院子,就是南华州赫赫有名的媚语楼最里进。
等在那里的,赫然是和清安有一面之缘的安北。
与此同时,一只灰色的信鸽无声无息地飞上天空,三天后,景帝接到了江南通政司的密折,松了一口气,心中的大石头总算放下了!
第七十六章 勋章()
顾牧就这样悄无声息地安扎在了媚语楼的后院。
台面上,王敬年和赵穆一个是景帝的心腹,一个是驸马之身,地位特殊,背景雄厚,在江南搅动得翻天覆地,诸方势力也没敢在明面上下手。
王敬年老当益壮,接管了政务,赵穆则接手了江南的三万绿营兵,两人都是老狐狸中的老狐狸,这次得了景帝的死命令,当然是不敢手软的,一旦老狐狸雄起,那些已经被江南的温柔乡富贵窟养废了的江南官员们,也只有节节败退的份。
江南总督范志是淑妃的亲兄长,诚王的嫡亲舅舅,坐镇江南十二年,可谓是江南的土皇帝,也是此次特大江南贪污案的首犯,这回他的背景不好使了,给京城连发了六道密信,也没保住自己的官位,以贪污近千万两税银、卖官鬻爵、泄露科考试卷、勾结盐商将官盐充作私盐贩卖等等罪名被抓捕,押解回京,而其中,最严重的罪行却是,克扣朝廷给军队的粮饷武器,将贩卖武器给沿海海匪盗!
所得银子,王敬年和赵穆只从范家抄出一半,另一半却不知去向!
至于其他从犯,按情节轻重,各有审判,最高亦有满门抄斩,最次也是一个抄家流放,景帝全权交给王敬年就地论处,王敬年自然也不客气!
一时间,江南舆论一片哗然,褒贬不一。
于民间百姓,自然是感念皇上恩德,派下青天大老爷处置贪官污吏,于那些乡绅士族,却是恨不得龟缩在家中,一步也不敢踏出门!
江南乱局丛生,沿途也不再安全,王敬年和赵穆自忖无法安全地将这些罪证送回京,干脆全部交给了鹰卫,由亲自南下的鹰卫尊主顾牧带回京!
暗地里的顾牧在王敬年和赵穆发威时,也没闲着,率领的鹰卫争分夺秒地收集众人的罪证,这一场没有硝烟却充满鲜血和阴谋的交锋中,鹰卫牺牲了六名安插在江南的探子,最终将证据收集齐全,却在最终递送回京的时候被内鬼出卖,引来了足足二十多路的暗杀者,无休无止地追杀,顾牧带来的四十五名死卫在保护顾牧的过程中陆续牺牲,就连顾牧,也在最后关头,差点丧命!
他固然出手狠辣快捷,却还是中了对方埋伏,差点被追杀的凶手夺走好不容易收集好的证据,不得不用了最残忍也最安全的办法。
他滚下山坡后,趁着最后的那点清醒的时间,把包着所有证据的油包缝进了自己的腹部——这是鹰卫第三任首领曾经做过的事,他凭着这残忍手段带回的罪证,成功将那位害得他失去竞逐大位资格的皇子掀下了台,而这第三任首领,是位母妃高贵的大皇子,陷害了他的皇子在之后被封为太子,可惜没有笑到最后,保住储君资格登上皇位!
自那以后,鹰卫的每一代首领都由当代帝王的某位皇子担任,而那位渔翁得利的新皇一登基便立下了一条至关重要的规定——凡出任鹰卫首领者,必须自愿放弃皇子身份,放弃继承权,不得参与皇室夺嫡之争!
而这一代的鹰卫首领,顾牧,自然也是景帝的亲生子,只是,他却不是自愿加入鹰卫,而是在年幼时没有母妃保护,为了活命,被逼得不得不自愿放弃身份,加入鹰卫,被上一任鹰卫首领看重,手把手培养,最终轻而易举地掌控了整个鹰卫。
自从他加入鹰卫的那一天起,他就发誓,再也不会介入皇室的每一点每一滴。
十多年来,他做到了自己曾发誓的一切,然而当初亲自将他送进鹰卫的景帝却后悔了,甚至似有若无地暗示要将他接回皇室,废除他顾牧的这一层身份。
顾牧只在心里嗤之以鼻,当年为了太子舍弃他,狠心将他送走,他们的父子亲缘就已经一刀斩断,如今反悔又如何?他顾牧可不是让谁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玩意儿,别说他看不起那群被老头一支大棒一枚甜枣训得服服帖帖的皇子,就算是被废的萧脖日馊喝烁衅怨瞧�
只是,无论心中是不是已经斩断亲缘许多年,往后的岁月里老头对他的愧悔他却也记在心里,不是感动心软,而是觉得可以利用,别说他心硬心冷,那个柔软天真的小皇子早就死了,如今活着的,是手中人命无数、鲜血塑就的新一代鹰卫尊主。
身为鹰卫尊主,自然知晓无数皇家秘闻,顾牧大约是这世上最后一个,知晓景帝对古战隐秘情感的人,也因此,景帝是绝不可能允许安儿嫁给他的儿子,就算对他满怀愧疚,景帝也毫不犹豫地阻拦他和安儿的亲事,但是,那又怎么样?
他有的是办法,此役之后,只要他能活着回京,再把景帝在他身上多年积攒的愧疚补偿心理激发,不怕老头不同意!
可他还是低估了江南道官员的疯狂程度,也没想到那些人的手居然伸进了鹰卫中,才导致了功败垂成,他差点就真的壮烈牺牲了!
在昏倒前的那一刹那,他想了许多,如果他真的死了,景帝不会不派人寻找他的尸体,如此,证据便能随着尸体带回京,而他虽然和安儿定情,却尚未正式订婚,时间是最好的良药,安儿也许会痛苦一时,但有太后和景帝在,他们总能挑到一个合适的夫婿人选,慢慢地抚平安儿的情伤,让安儿幸福……
顾牧没想到,居然看到了安儿,就像是做梦一样,他以为他死定了,难道他已经死了,要不然,怎么会看到远在京城的安儿?一定是他太思念安儿了,就连死了,也想最后再看安儿一面,所以神魂才飞到了安儿身边!
他又满足又愧疚,一边为自己见到安儿后膨胀的内心而羞愧,一边又为留下安儿一个人在世上而无比愧疚,早知道,早知道他死得这么早,他就不对安儿表白了,失去一个朋友,和失去一个心上人的分量完全不同。
他真是个混蛋!
迷迷糊糊中,安儿似乎问了他什么,他也不知道自己答了什么,就那么一瞬不瞬地看着安儿,生怕少看一眼,然后,他又昏了过去!
他这次伤得太重,伤口发炎出脓,流出的血红中带着大量的黄液,血肉都泛着不祥的死白,隐隐有腐臭味传出,尤其是大夫从奄奄一息的他腹部刨出一个油纸包,里面是十几册有关江南官员罪行的册子,连最铁石心肠的古达眼眶都红了。
战场上拼杀出来的人,尤其敬佩真英雄真豪杰,顾牧的这一举动,彻底收复了古家暗卫们的心,尽管顾牧做的是暗地里见不得人的差事,可在他们心里,都是为国为家,论忠烈程度,也不过比元帅差一线罢了
忠君爱国,是刻在这群人骨子里的思想,而如今,他们亲眼见证了另一种方式的忠君报国,不是朗朗乾坤下的厮杀悲壮,却同样不惜身死报家国,面对着这个名声十分不堪的男人,他们唯有肃然起敬!
这样的真汉子给他们做姑爷,他们彻底服了!
更别提清安了,耳闻与眼见完全是两码事,大夫手中锋利的小刀割下一块块腐肉,昏迷的顾牧却只是微不可查地皱了皱眉头,在这样的剧痛中,连眼睛都没能睁开,虚弱地一动不动,由不得她不心如刀绞,泣不成声。
好在命还是救回来了,顾牧没死!
顾牧只在见到清安的那一会儿清醒了片刻,随后就昏迷不醒,在他昏迷不醒的半个月里,整个院子里气氛凝重得要死,幸亏鹰卫里就有一个医术高超的大夫,随时随地跟进,顾牧总算在修养了半个月后,整个人摆脱了那层死气,渐渐活了过来。
清安接手了那包罪证,派遣古达通过古家的渠道送回了京——从安北那里得知顾牧受伤是内鬼通敌导致,清安一个鹰卫都不相信了,也是在这个时候,清安才知道,安北居然是一名鹰卫,还是负责南华州情报的负责人,是顾牧的心腹。
尽管如此,清安还是不敢十分信任安北,随同这包罪证进京的,还有命让古家暗卫南下的命令,上百名古家暗卫连夜出发,这动静瞒不住景帝,但这次,景帝却没有说半句话。
半个月后,顾牧终于清醒。
清醒不代表痊愈,他仍然躺在床上,动也不能动,而醒来的顾牧,恨不得给伤重后头脑不清楚的自己一个大耳巴子!
呸,他居然想着把安儿让出去,简直是天字第一号的傻瓜,肯定是被追杀的人刺激的,脑子都不清楚了!
老头让出去就算了,反正人家也不缺儿子,可安儿怎么能拱手让人,天大地大,安儿可就一个!
况且,安儿心里,也只有他,否则怎么会感应到他受伤,不惜千里迢迢南下援救——顾牧一个劲地傻笑,眨也不眨地盯着清安,清安走到哪里,他的眼神也跟到哪里,在他眼里,却美得让他舍不得眨眼。
这是他从未见过的安儿的另一面,冰冷,锋利,强势。
她像少年郎那样高束着浓密的乌发,黄金环闪动着贵气却冰冷的色泽,一身及膝的玄黑团锦劲装,长裤长靴,外面围着一领蓬松的貂皮大氅,灰蓝的毛色,衬得一张脸宛若冰肌玉骨塑就,尊贵非凡,高不可攀,眉宇间更是凝着一层千年不化的寒冰,气质拒人于千里之外。
就好像从一个冰雪仙女,穿上了坚硬的铠甲,化作了冰锋战士,随时随地,等待着利剑出鞘,封喉见血!
这都是为他,为他而改变!
顾牧的心头鼓噪着,就仿佛有一架迎风而起的巨帆,鼓荡着,激越着,充满了迎风破浪、一往无前的力量!
两情相悦,带来的甜蜜、正面的能量,似乎化作了一种勃发的动力,催人奋进,也让人意志更加坚定!
顾牧的伤势,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恢复,短短一个月,他胸腹处的伤口已经愈合,虽然留下了丑陋的、宛若巨型蜈蚣的伤疤,但是他一点也不在意,因为他能感觉到,安儿看到这道伤疤时,不但没受到惊吓,反而充满了敬佩痛惜之意,他意识到,这伤疤已经成为他的勋章,就冲这点,他这次大难不死,简直是后福无穷!
等他能斜靠着枕头坐起来时,清安才想起了一件早就被她抛在脑后的事,“你那两个救命恩人怎么办?”
第七十七章 情蕴()
清安这么问,倒不是她突然想起来了,而是这两兄妹闹了点事,总算让把两人忘在脑后的清安想起两人来。
清安是真忘了他们,每天忙着照顾顾牧都来不及,哪儿有闲工夫搭理他们?其他人尤其是流云飞雪姐妹,怎么可能会忘了这敢跟主子抢姑爷的村姑?两人轮流盯着两兄妹,连他们每日上几次茅房说了什么话都一清二楚,不过是看主子没想起来,干脆就绝口不提,提了还让主子添堵,何必呢?
虽则心有芥蒂,但这两人毕竟救了姑爷,流云是个稳重的,想来想去,还是没下黑手,反而将人照顾得妥妥当当,吃穿用度,没弄那些虚头八脑的大户人家规矩,也没轻视怠慢,都是恰恰好的,让人寻不出半点不是来。
不过这两兄妹的表现也是迥然相异。
大哥长栓,虽然是个村民,只小时候读过两三年私塾,却很有几分平民的智慧,并没有被陡然奢华富贵的生活迷了眼和心,或者说,刚来的头几天,他的表现,就好像是踩在了棉花堆里,恍恍惚惚的路都走不周正,似乎对身处的环境充满了怀疑,只是过了那突破想象的头三天后,他明显回过神来,眉眼间就露出些许疑虑惶恐来。
至于妹妹杏儿,就比她大哥坦然多了,刚开始见到流云派去伺候她的小丫头,还有些局促,缩缩脚,拽拽衣角,对穿着一身桃红掐牙棉袄的小丫头满眼羡慕,等过了三天,她就能理直气壮地指使小丫头找流云要燕窝吃,要金簪子锦缎棉袄穿,甚至面对流云时,也是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主子派头,偏偏她并未学过相关的规矩,只一味模仿流云和飞雪,反而滑稽十足。
流云懒得和这个已经被富贵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