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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庶女谋-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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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心隔肚皮,她早该知道,越好看的人越危险,譬如朱衡。

    “你还查出了什么,比如我为何失忆,为何受伤,为何中毒?”方子笙是真心想知道。

    程曦一摊手:“没了。你爹爹将一切抹的很干净。时间太短,查不出来。不过,你问这些做什么,莫非你怀疑你不是郑纯心?”

    方子笙答非所问:“是与不是有何区别……”总归都不是真正的我。

    她丧失了和程曦说下去的兴趣,转头瞧见火狐狸不知从哪里扒来一锭金元宝。黄灿灿的果真是金元宝。火狐狸正将金元宝往程曦那儿叼。

    见她好奇,程曦笑笑:“那是小火的宝贝。许是看见小黄将它最爱的点心给我吃,它不想输给小黄,才将它珍藏的黄金送给我。”

    方子笙哑然失笑。喜欢黄金的火狐狸,还真是少见。

    “那你就在这里慢慢吃黄金吧!”方子笙拎起被子,披在程曦身上。他不曾阻止。方子笙调皮一笑,竟让人有些惊艳,“你穿的薄,我实在见不得自己恩人生病。我先回去了,万一你麻烦大了,我更于心不忍了!”

    程曦展颜,心说这小丫头还真是越看越顺眼。

    刚走出祠堂,就看到木月噘着嘴,气呼呼地站在台阶下,她好像在跟谁生气。

    找到方子笙的木月,带她去高烈的小院里用膳。饭还是昨夜的白粥,不过多了几碟爽口的小菜。

    等高烈给方子笙针灸的时候,祠堂中,无踪正跪在程曦面前请罪:“主子,属下去郑府送信的时候,遇上了云妃身侧的侍卫。不过属下轻功比他好点,他追了属下一夜,还是没能追到属下。”

    “云妃的侍卫?”程曦仍旧直挺挺地跪着,“郑国公一向与秦家不睦,云妃就算因东道主的缘故,过问此事,也不该让她身边的大内高手亲自去寻人吧?那两个侍卫是陛下亲自指派给她的,任何一个都堪比江湖高手中的高手,你输给他们也情有可原。消息送到了?”

    “主子写的信和高先生的诊断和药方都已送到郑骏眼皮底下,属下保证他能看到。”无踪左边脸颊被剑气划了个十字。

    “嗯,无事了,你去先生那里拿药吧。若是留了疤,以后讨不到媳妇,木月又该念叨我了!”程曦再次成功戏弄脸皮薄的无踪。无踪带着一脸红晕去往高烈的小院。

    程曦并没有跪够三天,不过次日,孟锦泽就在苏氏的眼泪攻势下,派人请了程曦去书房,然后一番教训后,就放了他。结果刚出舅舅的书房,他又被苏氏堵上。一看到苏氏手中厚厚的女子画像,程曦落荒而逃。

    四天后,木月带着一堆药材,坐着马车送方子笙归家。

    郑骏收到高烈的药方时,将信将疑,在听闻陈大夫夸赞药方开的妙不可言时,郑骏欣喜不已。为了掩饰方子笙的失踪,他封锁了方子笙的小院,对外称她病情加重,需要闭门静养。就连秦家和云妃那里,他都一一遮掩,此事就此作罢。

    见到方子笙平安回来,荼靡抱着她哭了许久。花开则静静立在一旁看着,眼里也很关切。

    她本以为丢了方子笙,郑骏一定会恼恨她们,不料他并没太多责备,就连云隼和云溪都未被牵连,当真有些奇怪。不过还好,小姐总算平安回来了。这种心情很奇怪,花开一时有些不太适应。

    至于木月,被郑骏一番盘问,外加一番真挚的感谢,走的时候身后多带了两辆马车,车上是郑骏送她的谢礼。

    她百般拒绝,却怎么也拦不住郑骏的感激。又转念一想,因着要送方子笙药材,高先生很不开心,这些礼物或许能让他老人家展颜一笑。于是,她只得恭敬不如从命,领着马车回了孟府隔壁的木府,然后从两家相邻墙上开着的小门,回了孟家。

    郑家有个神似云妃的女儿一事,如插上翅膀的流言,不仅流传在黎阳的大街小巷,还飞向不远的京都。

    当郑国公府的郑四老爷听说这件事的那天,正大雪纷飞,他一个人在湖上的水榭里坐了许久,第二日就病了。消息传到郑骏这里时,他正亲自送黎阳最有名的王媒婆出府。

第九十二章 痛入骨髓() 
“消息告诉凌姐了吗?”郑骏一面往书房走,一面交代云平折几枝新开的腊梅送到方子笙院里。

    云鹰点头:“凌六小姐已经知道了,然后她吩咐下人备车去孟府。”

    “孟府?哪个孟府?”

    “过世的左相夫人的娘家。”

    郑骏诧异:“她去哪里做什么?不是说孟家没有女儿,只有一个有些痴傻的儿子吗?”

    “凌六小姐拜访的是孟家的当家主母,孟夫人苏氏。”

    “算了,她的事先不要管,吩咐下去,准备车马和礼物,等她回来,问问她想何时启程。”郑骏暂时分不出心思揣摩郑宛凌的事情。

    孟府门外,郑宛凌端坐在马车上,紧紧攥着手帕。她想,见到他时自己应该说什么?他还记不记得自己?

    此番前来孟府,郑宛凌没带小雪和刘妈妈,只带了自小服侍她长大的飞燕。

    “飞燕,你说他还认得我吗?”郑宛凌一改往日的冷静自持,喃喃道,“在京都整整七年,每次见他都有许多人在,他似乎从没认出我。飞燕,人来了吗?”

    飞燕的声音很温柔,她掀着车帘往外看:“应该快来了吧!小姐莫担心,小姐如此美丽,程三公子一定会记得您的。”

    孟府里,苏氏正和木月讨论着如何制作黄金肉丸,听闻贵客上门,着实诧异。自己从没见过这位郑六小姐,她怎会上门?

    带着疑惑,苏氏和木月一同去花厅见客,两人顿时眼前一亮:还真是个美人啊!

    今日的郑宛凌妆容清淡,一身粉嫩的短襦长裙,衬得她皮肤越发白皙。她身量虽然不高,五官却生的很好。

    而木月却无端端生出一种错觉,大眼一看,怎么觉得她和之前的郑家二小姐也有那么点相似呢?

    说到这个,木月想起程曦听到郑二小姐酷似云妃时说的话,这世上好看的人长得差不多都一样,一双眼睛、一个鼻子、还有一张嘴。木月翻翻白眼,按他这个说法,这世上的人差不多都是美人了,毕竟缺鼻子少眼睛的人不多不是?

    苏氏和郑宛凌说了些闲话,两人本就不认识,若不是郑宛凌登门,苏氏这一辈子也不会认识她。

    郑宛凌等了半晌,见门外始终没有心挂之人的踪影,只得羞红了脸,低声道:“孟夫人,其实凌儿今日冒昧造访,是因为有件心事未了。七年前我尚年幼,曾蒙得程家世兄出手相救。这七年我们见面不多,我却从未亲自登门致谢。近日听闻程家世兄在府小住,才特来致谢,还望夫人能帮凌儿完成心愿!”

    苏氏一愣,继而欣喜。

    郑宛凌的名字她虽没听说过,却知道郑国公府治家严谨,若是能为程曦求娶郑国公府的嫡女,纵然他不入仕途,以后也不怕无人关照。

    苏氏连忙派人去请程曦,木月不知想到了什么,笑眯眯道:“伯母且坐着,我去请公子前来……”

    木月一路小跑到高烈的小院,进门就大笑三声,直冲屋里正帮忙碾药的程曦:“公子公子,伯母让你去前堂见客。”

    “客?什么客?”高烈吹胡子瞪眼,“他哄着我送了好多药材给那郑家的小丫头,若不帮我将这些药碾完,哪儿也不能去。”

    “是位娇客呦,从郑家来的!”木月眸里闪着恶作剧的光芒。

    “郑纯心?”程曦停下脚上的动作,心中诧异。

    她来做什么?之前自己百般遮掩,她在孟府一待好几天一事,才没透到舅母耳朵里。若舅母知道他们两人相识,那还不高兴坏了?舅母一直担心他娶不到媳妇儿,她自己撞上来,岂不是很对不起他这个救命恩人?

    程曦松开纠结的眉头,笑眯眯和高烈商量道:“我就是去见见她,看她是不是有什么事。先生放心,我马上就回,今日我一定能将这些药碾完。”

    “这大冬日的,她不好好待在屋里养病,乱跑什么!”到底是帮方子笙看了病,高烈对她的态度跟陌生人不一样,踢了程曦一脚,“快去快回!”

    程曦急颠颠跟着木月来到花厅,正想着如何跟苏氏解释他们之间的关系,一看到苏氏身边的郑宛凌,有些傻眼。

    她是谁?不是说是郑府来的人吗?

    程曦瞥瞥一旁笑的无比灿烂的木月,然后恭恭敬敬给苏氏行了个礼:“舅母!”

    一侧早已起身的郑宛凌也施礼道:“世兄!”

    还记得七年前,那时她还小,跟娘亲去逛元宵灯会,不小心和家人走散,又被拍花子的撞上,若非程曦出手,那三个看守她的魁梧大汉一定会将她带走。即使后来她被寻回,她的闺誉也算被毁了。

    这个时代对女人太过苛刻。

    程曦眸色一暗,对上郑宛凌略带羞怯的眼。心中不由咯噔一声。他记得她,七年前她还是个小丫头,如今七年已过,她已出落得亭亭可人。

    可说实话,他并不愿想起有关七年前的任何事。

    虽知道孤男寡女同处一室不对,可苏氏还是带着木月离开了。屋里除了程曦郑宛凌两人,就只剩一个装木头的飞燕。

    听完郑宛凌一番迟来的感激,程曦一向笑嘻嘻的脸上染了几分慎重。

    他认认真真地盯着郑宛凌说道:“救你不过举手之劳。若郑六小姐没别的事,某就先走了。某还有事,望小姐海涵……”

    “世兄!”郑宛凌急道,“我……我……我还有事。”

    程曦驻足,一副洗耳恭听的表情。

    望着眼前容颜璀璨的程曦,郑宛凌只觉得心口跳的厉害。她幽幽开口,语气里皆是破釜沉舟:“坊间传言,世兄至今尚未娶亲,是因为命格克妻,所以无人敢与相府结亲。我……我想说……”

    程曦的目光柔和下来。

    他拦下郑宛凌要说的话,唇边勾起魅人的笑,弧形优美的丹凤眼里流光溢彩。

    他说:“小姐的好意和心意,程曦心领了。但那份命格是国师亲自所批,程曦不愿误了小姐一生。曦,多谢小姐青睐……”他深深拱手,眉宇间漾着柔情。

    郑宛凌直到登上马车,还沉浸在程曦的话语中。他说,多谢小姐青睐!

    多谢!

    多谢!

    这两个字如一柄削铁如泥的匕首,剔去她的自尊,剖开她的心,让她在失望之余觉得痛入骨髓。

第九十三章 原来是你() 
眼泪成串落下,打湿她放在膝上尚在颤抖的手。她声音里带着巨大的空洞。她拉住飞燕的手,小心地哽咽着:“飞燕,他……他不喜欢我,他不要我……”

    整整七年,日日夜夜她都在想着他的容颜。她打听他爱吃什么,爱看什么书,爱爬那座山,爱穿什么料子的衣服,然后她跟着他吃一样的食物,看一样的书,喜欢一样的花,欣赏一样的画,连他养的兔子,她的院里都有几只。

    她以为这样就离他近一些,却不成想那只是她一个人的相思。她恨不得一夜就能长大,能与他比肩。为此,她百般讨好祖父祖母,认真学习德容秀红,为的就是能顺利嫁给他。

    可惜,他是流水,她是落花。

    “飞燕……”郑宛凌哭成了泪人。

    眼见马车远去,程曦才收了笑,一回头就瞧见发呆的木月。

    “她好像很喜欢你!”木月幽幽道。

    “喜欢我的人很多。”

    “不,不一样!”木月摇摇头,“那些人喜欢你,是因为你生的好看。可她,感觉不一样。公子,你要不要考虑……”

    “傻丫头!”程曦摸摸木月的头,改了话头,“你想好了吗,真的不进宫吗?”

    木月心中一咯噔。

    是了,她怎么忘了,宫里也有人这样痴痴等着公子。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看来郑六小姐这一番心意,公子注定要辜负了。

    自古多情空余恨,此恨绵绵无绝期啊!

    郑宛凌一回到郑府就病了,郑骏只得一面派人去京都郑国公府报信,一面请陈大夫悉心治疗。但郑宛凌还是很快瘦了下去。

    与此同时,方子笙的身体却大有起色。她如今每日除了在园子里散步外,还在院子里摆上草把弓箭练习射击。

    不过两三天,她的箭就能稳稳落在箭把上。新月和春暖惊叹不已,唯独荼靡看起来好像很伤心。

    这不过是射箭,以前的小姐弓马骑射,刀枪棍棒样样不在话下。可如今……想着想着,荼靡又想哭。

    对荼靡的反常,方子笙都看在眼里,但她并不多问。荼靡外在看起来虽然多愁善感,实质上却是个非常倔强的人。但凡她认定不能说的话,就算你砍了她的头,她也不会多说一句。

    不急不急,眼前最要紧的还是她的身体。空有想法,没有一个健康的身体,一切都是虚幻。

    当方子笙把锻炼身体练的如火如荼之际,在一个月夜,正准备熄烛安歇的她,被西边窗口传来的摩擦声惊动。

    那声音像是什么动物在轻轻用爪子挠,一下一下很有耐心。

    “谁?小火吗?”方子笙低声道。

    外面传来火狐狸熟悉的低鸣。

    方子笙惊喜地推开窗,然后愣住。除了小火,还有抱着火狐狸的程曦。他一身镶着毛皮的白袍,长发高高束起,看起来很精神。

    方子笙顺着程曦的目光,迟钝地垂头看看自己胸前解开的盘云扣,里面的肚兜若隐若现。

    她红了脸,动作却很镇定。她慢慢系上扣子,问道:“进来吗?”

    程曦眸色深邃,抱着火狐狸跳进来,然后转手又将它扔出去,干净利落地关上窗户,还淡定说道:“太冷了,还是关上窗户暖和点。”

    只听莫名其妙被摔的火狐狸低鸣几声,便没了动静。

    方子笙觉得莫名其妙,还没相问,却听程曦又说道:“怎么生了这么多炭盆,没烧地龙吗?你爹爹赚了那么多银子,莫非还舍不得让你们过得舒服点?”

    方子笙给他倒了一杯水:“烧了地龙。只是我体寒,他怕我冻着,才让荼靡她们多烧些炭盆。”

    “我说怎么这么热!”程曦瞥一眼方子笙心想:记得之前见她,她皮肤明明是蜜金色,怎么方才看见她襟口的皮肤却是白皙的?

    程曦觉得口渴,灌下一杯水,还是燥热,干脆脱了外袍,这才说道:“木月和先生记挂你的身体,先生说你的药快用完了,让我亲自给你送一些。那些药来自西域,极为难得,他怕你府中没有。”

    方子笙笑笑:“真的是先生所托?”

    “真的!”程曦张口就是谎话。高烈爱药材如命,若不是他坚持,高烈连一根草药都不会给方子笙。

    方子笙早就听木月说起临走时的那堆药材是程曦所赠,还劝她说不要太感激程曦,因为若不是程曦给她喝的那口先生特制的酒,她的病情也不会恶化的这么严重。木月还说,先生什么都好,就是太吝啬,尤其是那些千金难得的灵药,简直看得比眼珠子都珍贵。

    方子笙无意揭穿程曦,她承他的情。

    “有劳三公子了,请你代我多谢谢先生。”

    程曦随口应着。两人没说话,屋里只听烛花噼啪作响。气氛有些诡异。

    方子笙不太喜欢丫鬟们陪夜,所以几个丫鬟早早就被她赶去睡觉。想到这里,方子笙忽然问道:“你的轻功是不是很好?”

    “你怎知我会武功?”程曦诧异。

    方子笙指指自己的脑袋:“这很明显!爹爹派了护卫,你能在没惊动他们的情况下,来到我房间,说明你不仅会轻功,而且好像还不错。”

    “还好还好!”程曦谦虚,想起当日在秦家别院,见到方子笙手上的薄茧,“不过你一个闺阁小姐怎么也舞刀弄枪的?”

    方子笙笑他:“你忘了,我失忆了。不过早晚我会查出来的。”

    鬼使神差般,程曦问道:“要帮忙吗?”说完他有些后悔。他还是怕麻烦的。算了算了,就当是还了他让她喝酒的人情了。

    方子笙摇头:“不要。我可以自己查。”

    她以后要做的事,比查一个郑纯心的底细要复杂艰难的多,她并不想假人之手。

    程曦挑眉,却没多问。他略带迟疑地提起另一件事:“听说,郑六小姐病的很重?”

    方子笙这下是真真诧异了。

    她目光审视地望着程曦,认真说道:“我去看过她两次。她不怎么吃饭,瘦的很厉害。你问这个,莫非是知道什么?”

    她脑中忽然灵光一闪,觉得自己的想法有些不可思议:“听说之前她去孟府拜见伯母,莫非,她想见的其实是你?”

第九十四章 孩子心性() 
程曦默认了。

    方子笙愕然,目光变得冰冷。她恨朱衡,也恨一切负心薄幸之人。

    一看方子笙的神色,程曦便知她误会了,可他如何解释这一切都是郑宛凌的单相思?那样喜欢他的一个女孩,他不忍伤害,更不忍让别人知道真相而取笑她。

    气氛越发冰冷。

    程曦有些坐不住,苦笑着说道:“既然她不想用膳,就让木月来给她做些好吃的开开胃吧。不过,你能用你的名字给木月下帖子,让她在郑府住一段时日吗?”

    方子笙没有立即答应。她忽然不想和他说这么多。

    程曦见她沉默,不好强求,起身准备告辞,却听方子笙淡淡哼了一声:“嗯!”

    程曦达成所愿,心底却没什么高兴,老老实实从窗口跳出去,正想吹个口哨寻回小火,却听方子笙冷淡地说道:“男女授受不亲,程公子下次有事不妨让木月姑娘来。”

    说完,啪一声窗户被重重关上。

    程曦摸摸鼻子,皱着眉头四处去寻火狐狸。

    第二日方子笙留给木月下了帖子,与此同时明穗终于在纠结很久后,登上郑府的大门。

    木月比明穗来得要早。她和方子笙说了会儿闲话,就提出去方子笙的小厨房做菜。方子笙答应了,自己也跟上去瞧瞧。

    为了方子笙的安全,郑骏特意在她的院里置办了小厨房,厨娘焦大娘是外面酒楼寻来的,听说十分擅长做药膳。

    小厨房里的东西一应俱全。看起来郑骏对这个庶出的二小姐果然上心。看着小厨房摆置的蔬菜,木月心中有了底,撩起袖子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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