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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仙救命啊-第1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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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你跟我们一起去啊!今天晚上的活动很精彩!欢欢,你应该多跟同龄人一起玩。你看看你,年纪不大,穿着打扮却跟三十多岁的老女人一样!我哥都把你带老了!”

    女人最恨别人说她老,哪怕是千年不死的老妖精。

    “换一身行头有何难!且等着看吧!”

    许大仙一挥手,自信满满。

    ------题外话------

    段迦仁万没想到,自己会败在年纪上!一口老血!

第七十一章 你仍是中国人() 
许尽欢打定主意要跟着两个少年出去享受自由和浪漫,段迦仁拦也拦不住。

    拦不住他只能由她去,并且在心里安慰自己。

    她是风筝,虽然能飞得远,飞得高,可线在他手里,他放得出去,也收得回来。

    然而他现在手里的筹码,似乎也就剩下收得回来了。收得回来人,收不回来心,终归还是遗憾。

    好在他也想通了,她又不是人,压根就没心。既然没有,那就不求。不求,他心里还爽快一点,少了牵挂。

    她跟着两个少年出去买衫,三个人闹哄哄的出去,把烂摊子都扔在房间里。

    行李箱子还摆在门口,早已经被人遗忘。她能忘,他忘不了。忘不了只好自寻烦恼,怒气冲冲的把箱子搬进房间里,打开来,取出里面的东西,一件一件各自归位。

    花花绿绿的衣裳都挂到衣橱里,牙刷牙膏摆在浴室,香水和胭脂则搁在梳妆台上。他像个勤劳的小女佣,为她一一打点安排。

    把这些琐碎的事情一一做完,他的心情平静了许多。

    猴子精说得对,他还有正事要办,才没兴趣管这摊子破事。

    年轻人的聚会,她愿意去,就让她去好了。去了才好看清年轻人卑劣的一面!他也年轻过,也参加过类似的聚会,当然还要跟高级一点。这种伦敦郊区三流文法学院的聚会,能有什么好东西?除了年轻的肉提之外,就是廉价的酒精和药物,简直不值一提。

    他真不该拦着她,他应该让她去看看,好好看一看所谓年轻人的自由和浪漫到底是什么?不过就是**,酗酒和嗑药,如此而已。

    她又不傻,看过了自然会明白谁才是真正的好人!

    如此一想,他越发镇定,当真取出手机和手提电脑,专心办公。

    这一专心,时间就不知不觉的流逝,等他回过神,外面的天都已经黑了,肚子也感觉有点饿。

    抬手看了看表,赫然已经是晚上八点多。

    夏天太阳落得迟,竟然耽搁了这么久。

    许尽欢怎么还没回来?难道是在外面逛街忘乎所以,没留意时间?

    那逛了这么久,肚子也该饿了,怎么不回来吃饭?

    等一下!他突然回过神,双眉一皱,猛然击拳打在书桌上,发出邦的一声巨响。

    他觉得肚饿,她当然也觉得。可肚子饿不一定要回来跟他一起吃饭,她可以在外面解决,跟那两个少年一起。

    是了!或许出门前他们就已经打定主意,压根不准备中途回来吃饭,而是买了衣服直接去参加聚会。也就是说,从一开始,他们就决定不带他一起玩,把他一个人抛下了。

    真够义气!打得一笔如意算盘!

    他要不要生气?当然要生气!可生气有什么用?伤得也是他自己。

    所以他不气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他决定见招拆招。

    想把他甩下?没门!

    准备跑哪里去?天涯海角他也能找到她。

    猴子精的雕虫小技,真是班门弄斧。真当他不知道他的学校在哪里?跑得到哪里去!

    他们有脚会走,难道他就是瘸的。等着瞧吧,一会看谁玩谁!

    既然等下有一场仗要打,那就更应该养足力气,吃饱肚皮。所以现在首要问题是去吃饭,他可不会委屈自己,一个人也要吃大餐。既然心灵受了伤,那肚皮就更应该用美食好好的抚慰一番才是。

    英国本地并没有什么高明的美食,厨艺也是马马虎虎。但好在大厨乃是法国出身,能做正宗地道的法国菜。法国菜虽有一些华而不实之处,但也不失为眼睛和舌头的双重享受。只是法国大餐内容繁琐,程序复杂,一顿饭吃下来简直就跟听一场音乐会一般,一两个小时都不会完。

    倘若是平时,他很乐意和许尽欢来一段这繁琐的浪漫,可今天他没有献殷勤的对象,只想快捷有效的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

    大酒店的服务特色就在于满足任何一位尊贵客户的不同需求。只要客人提出要求,便竭尽全力满足。所以段迦仁还是吃到了法国大餐,而且程序便捷有效,只花了四十五分钟就解决了晚餐。而且从头到尾,从开胃菜到最后的甜点没有一个落下。

    吃饱喝足,他付了足额的小费,并且称赞了主厨,然后转身离开。

    到酒店门外,门童就引来早已经等候一旁的出租车,并殷勤的为他打开车门,送他上车。

    他报了学院的地址,司机把灯按下,发动汽车,疾驰而出。

    *

    正如段迦仁所料,此时此刻许尽欢三人早已经在拉夫堡文法学院的操场上漫步。

    虽然临近假期,但此刻学院里到处张灯结彩,比往日更热闹几分。尚未离校的学员们正尽情的享受着假期的前奏,准备在离校之前来一次最后的疯狂。

    从礼堂和宿舍楼不是传出音乐声,伴随着几声刺耳的狼嚎和狂笑,那是荷尔蒙无处发泄的年轻人在肆意挥洒他们的青春,虽然有一些扰民,但也有年轻特有的张狂和直率。

    英国的夏天并不炎热,最热的时候室温也不会超过二十八度,室外有太阳的时候会略微热一些,但太阳下山之后,温度会比室内还低。

    在路上买的吉普赛围巾此刻有了用途,许尽欢披着它,能当一件外套。

    段迦康说要让她体验吉普赛人一样自由自在的浪漫,便在路上怂恿她买下了这块花里胡哨,半新不旧的围巾。围巾应该是全新的,然而故意做旧,显出一种历经沧桑的感觉,这样才能符合流浪的气氛。

    她在这块围巾的一个角上看到了小小的标签,写着“中国制造”。

    “现在似乎到哪儿都能买到中国制造的产品!”摆弄着手里的标签,她说道。不光英国有,法国也有,荷兰也有,美国就更多了。

    离乡远行,故人倒是没有碰到,故乡出产的商品却是比比皆是,时时刻刻都能提醒她根在哪里。

    两位少年看到标签也是感慨万分。

    “现在他们都说中国是世界工厂!”

    “世界工厂?很厉害吗?”

    “厉害个屁!都是低端加工,出卖血汗罢了。中国人累死累活做一百万件衬衫,也赶不上美国人卖一架飞机赚得多!没意思!”段迦康人小鬼大的撇嘴道,一脸不屑。

    许尽欢挑了挑眉。

    “美国人只卖飞机?他们不做衬衫?”

    “美国的人工贵,所以衬衫他们自己不做,让中国人做。中国人便宜!”钱宇宁说道。

    “中国人不卖飞机?”

    “中国人哪里会造飞机!那可是高端制造。中国人连汽车都造不好!”段迦康又吐槽,小小年纪,满心不满。

    许尽欢皱了皱眉,把肩上的围巾裹了裹。

    “不可能!中国人很聪明,不会造不好汽车。不光是汽车,就连飞机能造好,而且会比美国更好!”

    “拉倒吧!”段迦康一甩手,“中国人不行!中国人做衬衫就心满意足了,要不然怎么会甘心做世界工厂。全世界的低端制造都在中国,什么世界工厂,就是卖苦力的罢了!”

    这话太过于激愤,钱宇宁有些看不过去,忍不住伸手拉了他一把。

    “段,注意一下你的言辞!”

    许尽欢侧头看着段迦康,突然觉得这孩子有一点陌生。

    “你也是中国人,为什么这么看不起中国?”

    小孩子一挑眉。

    “我不是!我是美国人!我有绿卡!你也不是,你也是美国人。他也不是,他是英国人。我们都不是中国人!”

    指到钱宇宁,对方微微别开头,并没有反驳,显然也认同自己已经不是中国人这个现实。

    许尽欢摇摇头,哼笑一声。

    “幼稚!一张卡片一张纸这能决定你的身份?决定你出身的是你的祖先,你的血缘,你成长生活的环境!”

    “你是中国人,这是你与生俱来的身份,是你的祖先给予你的,烙印在你的血液里。你出生在中国,你在中国长大,你的祖宗十八代都出生在中国,也都在中国生老病死。你永远无法改变自己的黄皮肤黑头发,就算你的国籍改变了,你的语言改变了,你的生活习惯改变了,可你依然是中国人。就算你自己不认为自己是中国人,可是在美国人眼里,在英国人眼里,你仍然是一个中国人!不信你问问你周围你的同学,他们认为你是美国人还是中国人?”

    这话让段迦康脸色一变,撅起嘴一言不发,就连钱宇宁也沉默起来。

    毫无疑问,许尽欢说的都是对的。在西方人眼里,黄皮肤黑头发的华人仍然是中国人。华人在西方社会依然处于边缘状态,既无法融入白人阶层,也无法回归原生故土。尤其是对于他们这群从小受到西方文化冲击的年轻孩子而言,他们渴望融入强大的西方文明,但西方文明却并不那么容易融入,因为中华文明自他们出生那刻起就给他们染上了不一样的色彩。为了融入西方文明,他们很乐意把身上的这些故土文明舍弃掉,但文明可以舍弃,基因带来的外貌却永远无法舍弃。

    黄色的皮肤和黑色的眼睛是最好的证明,证明他们来自中国,来自那个第三世界国家,代表着落后,贫穷,以及血汗工厂。这样的标签令人感到羞愧和窘迫,所以这些年轻的孩子为了保护自己的尊严,会更严厉,更苛刻,更尖锐的批判中国。

    但即便如此,依然无法改变西方人的观念。他们失去了中国国籍,但依然是中国人。

    “我不想当中国人!”段迦康呢喃道,像个委屈而又别扭的孩子一般,用力跺了跺脚。

    “血缘之所以是暴力纽带,正是因为你无法选择。这不是你想不想要的问题,而是你生来就是!”

    “中国太落后了!”钱宇宁没有他那么激愤,或者说毕竟长了岁数,有所成长。并且他比段迦康在中国待得时间长,童年也过的更幸福,对中国的感情也更深。

    “落后?比以前好多了!凡事总要一步步来。你们还年轻,未来谁也说不准。”

    “照你的意思,将来中国还能比美国厉害?”段迦康仰起头,一脸挑刺。

    “这很难吗?”

    “怎么可能!我们差美国那么多!”无意识的,他使用了我们,似乎心里也认同自己仍然是个中国人,只是不相信中国能强大。

    “有那么多吗?曾经中国强大的时候,美国还只是个野人成堆的地方。当时谁又能想到它会成为世界头号大国?既然美国能,中国为什么不能?”

    “哈!美国之所以强大是因为西方人殖民了美洲!靠着印第安人,今天这里还是蛮荒之地呢!”

    “西方人怎么了?最初的美国人来自英国,可当年英国还分苏格兰英格兰呢!弹丸之地,小国寡民!后来也不是称霸了世界。万事皆有可能!”

    “我不信!”他还嘴硬。

    许大仙轻轻一摆手。

    “信不信,地球依然照转不误。你还年轻,有的是机会看到那天。”

    “但愿吧!要是有那天,中国真成了比美国还厉害的大国,我就给你磕头,服你铁口神算!”

    “好了好了!今天是来快活的,怎么开起辩论赛!走啦!美国也罢,英国也罢,那都是大人们该操心的事。我们还年轻,应该及时行乐!”钱宇宁连忙插话,一手拢住一个,赶鸭子似得把两人往宿舍旧楼赶。

    今天最热闹最疯狂的舞会就在拥有百年历史的旧男生宿舍楼里举行!

    ------题外话------

    一不小心有感而发!血缘是暴力的,你无从选择,只能被动接受。既然接受了,那就坦然面对,尽力做好自己。

第七十二章 他一点也不后悔(大结局)() 
段迦仁坐车赶到拉夫堡文法学院的时候,男生宿舍里的狂欢舞会正进行的如火如荼。

    一班年纪不大但心比天高胆比虎豹的老少青年正聚在一起肆意挥霍青春和健康,烈酒,禁药,女色,无一不缺。

    小小的年纪,大大的*,而且百无禁忌,无法无天。

    九十年代正是西方经济文化的鼎盛时期,英国作为曾经的世界之巅,如今的资本之父,旗下的少年鹰犬们自然也是个个不可一世,气焰嚣张。

    位于盛世之下,不寻欢作乐,挥洒人生,岂不辜负青春少年?真可谓,花开堪折直须折,人不风流枉少年。

    段迦仁携江河之怒,气冲冲跑到男生宿舍,一进门就陷入了轰鸣震耳的电子音乐之中,顿时就迷失了方向。

    眼前这黑洞洞又五光十色,群魔乱舞之地哪里还像个高等学府,简直就是一个魔窟。

    这班英国小崽子们如何作妖作怪,他可管不着,他只管许尽欢!好好的一个清白姑娘,他可不能让她堕进这大染缸里给毁了!

    音乐震耳聋,霓虹迷眼瞎!他耳聋眼瞎不说,偏偏还人生地不熟。一头扎进这黑洞洞的魔窟里,眨眼之间就被挤挤挨挨的妖魔鬼怪给吞没了。

    这里都是青少年,年纪最大的也不超过十七八。平日在老师和规矩的管教之下,倒也一个个人模人样。可这不是要放假了么,好容易松快松快,就忙不迭都现了原形,个个都是奇形怪状。冲天的发型,彩虹色的头发,纹身纹面,耳环鼻钉,怎么怪怎么来。

    段迦仁固然没有一身西装笔挺,可这一进去也绝对是个另类。就宛如唐僧掉进了妖怪窝里,群妖把他团团围住,拿他当西洋镜看。

    来时他只喝了一杯酒,但怒酒伤身,这一路酒精在肚子里燃烧化成一团怒火,挤压在心头不得发泄。这一进门一团黑一头热,闹哄哄乱糟糟,群魔乱舞,群妖作怪,犹如一勺勺热油当头淋下,激得心里那团火越烧越旺,越烧越火。

    烧得他脑子都快要爆炸!气的!

    虽气急败坏,但心里因为挂念着许尽欢总算还留着一丝清明。忍着耳朵里嘈杂的怪音怪叫,无视满眼的怪形怪相,他梗着脖子扯着嗓子找人大声质问钱宇宁和段迦康在哪里。

    青少年最是叛逆,又何况他态度还这么嚣张,哪个愿意理他,个个都要轰他走。他统统不理会,不告诉他,那他就自己找!

    这破宿舍楼能有多大?就算是整个翻过来,他也要找到许尽欢!

    找不到许尽欢他们,他心里这口气就先跟这群小崽子们扛上了!

    这可真是自讨苦吃!

    都说小鬼难缠,半大不小的青少年最是惹不得!十五六,十七八,这个年纪最是要命。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该懂的都懂,可办起事了比起真正成熟理智的成年人,却还是差了一大截。

    成年人被社会狠狠教训过了,多少都知道点好歹。知道自己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即便是要做些不能做的事,也知道该偷偷的做,把首尾弄干净。可年轻人不管,他们有激情有冲动,他们只管做,剩下的就统统不管。

    就算是出了事,那还有未成年保护法这块免死金牌,更加肆无忌惮!

    段迦仁态度这么不好,言语也这么无礼,一个人上门踢馆,怒怼全场,不给他点教训,那怎么行!

    这地方最不缺的就是烈酒禁药,没人管那就没事,可说到底还是禁忌。

    他这挤挤挨挨,怒气冲冲,来回一走,身上就不知不觉多了一点东西。

    给一个成年人身上塞点违禁的药品,说起来并不是什么大事,至多也就是添点麻烦。所以当他转完全场,口干舌燥,拿起摆在角落的瓶装水时,却不知那水也早已经被人做了手脚。

    段迦仁也算是警觉了的,在外不会随便吃喝,可心火烧得他干渴欲裂,再不喝水他就要活活渴死。会场上不缺饮料酒水,他之所以选择角落里无人问津的瓶装水,就是因为比较安全。可哪知这安全的,如今也不安全了。瓶子底针筒一扎,要加什么料都行。

    拧开瓶盖,他仰脖痛饮,一口气就喝了一整瓶加料的水。喝完,把空瓶用力一拧,愤愤然走出宿舍。

    这地方太闷,太热,太乱,太吵。他得出去透口气,再战!

    段迦康逃出乌烟瘴气的魔窟透气的时候,许尽欢正跟钱宇宁肩并肩在湖边漫步。

    月朗星稀,凉风浮动,少男少女,情窦初开,正是如画美景。

    虽然是约许尽欢来参加舞会,不过钱宇宁也没料到这班英国佬能闹得这么出格。他生怕许尽欢因此对自己留下不良印象,于是当机立断带着她扭头而出,直奔湖边漫步。好跟这班不良于行的学长学弟一刀两断,划清界限。

    况且,段迦康还是未成年人,更加不能参加这种聚会,免得受到不良影响。

    湖边美景连绵,确实是个谈情说爱的好地方。段迦康虽有心独占许尽欢,破坏她一切情缘,然而今时今日他更急着想去乌烟瘴气之地见见世面开开眼。于是便假惺惺的表示不做电灯泡拖油瓶,愿意给好友腾地方,自己逍遥。

    钱宇宁当然是求之不得,为了表现自己是个负责人的“大哥哥”,还特地又嘱咐他几句,千万别去舞会里闹,那班鬼佬太能折腾,出了事可怎么办!

    猴子精人小鬼大,嘴里是一百万个“是是是”,其实心早就飞到了舞会里,张牙舞爪,作妖作怪。

    不说俊男靓女在湖边谈天说地聊人生,但说猴子精两脚生风一路飞奔,朝着轰鸣震天的宿舍而来。

    一不留神,差点就在门口跟自家大哥撞做一团!

    段迦仁只觉得眼前一花,伸手一抓,就抓到一只乱窜的孽畜,定睛一瞧,可不就是自家小弟!

    那真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欢欢呢?你把她藏哪儿去了?”

    冷不丁被人拽住衣领勒住脖子,段迦康差点一口气断在喉咙里,忍不住要吐。晕头转向之中抬头一看,好么,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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