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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仙救命啊-第1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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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渊一路追上去,挂在高处的灯箱犹如万花筒里的亮光纸碎片,哗啦啦的从他头等流过。水红色的大衣在幽暗的巷子里闪动几下之后突然停住了,那是许尽欢的外套。

    “痴线!”一踩油门就把车开走了。

    出租车司机瞪着眼咒骂一句。

    “欢欢?你去哪儿?”这下他也顾不上车了,扭头追上去。

    结果她的力量更大,一下就从他掌心挣脱,头也不回的走进巷子里。

    “欢欢?”许渊催促的喊了一声,伸手想要拽她。

    什么东西?

    那里,有个奇怪的东西?

第三十四章 我不想死!() 
内丹是什么东西?

    许渊一脸不解,这似乎是神话传说里才有的名词。得道修炼的人还有成了精的妖怪身上,才会长出这种东西。

    但内丹就长这样?真的假的?可他又没见过,也无从判断。反正她掌心里那东西像宝石一样,看起来还挺好看的嘛!

    他不解,许尽欢也不解释,五指合拢,把那东西抓在手心里。然后伸出右手,对着那怪物消失的地方凌空一抓。

    手掌摊开,掌心里又多了一块黑漆漆的石头。

    “这……”难道也是内丹?那个怪物的?

    她点点头,把左手也摊开,两颗内丹摆在一起对比。

    一颗晶莹剔透如同宝石,见了就让人心生喜爱。而另一颗黑漆漆的如同顽石一般,一看就让人讨厌。都是内丹,差距怎么就这么大!

    “道行不同。那种污秽之物,就算偶然习得了一点本事,也练出上品的内丹,肚子里只有这等劣货!这种内丹只能算是妖丹,没什么多大的用处!”说完,五指合拢,轻轻一搓。那颗黑漆漆的顽石就化成了齑粉,随手一扬,消散在寒气中。

    “至于这颗自然是上品的内丹,而且丝毫不沾妖气,也没有血腥气,显然是出自一位有道的高人。只可惜,内丹尚存,这有道的高人却已经泯灭于俗世。当真可叹可惜了!”她幽幽道,脸上的神情似乎是在叹息,但语气并没有几分真诚。

    活了千年,见多了潮起潮落。得道成仙谈何容易,多少人精心修炼,恪守功德,远离俗世,但最终仍然难逃红尘冤孽。几十上百年的修行一不留神就毁于一旦,得道难,难于上青天。

    倒是她,一点也不想得道,莫名其妙就成了仙。然而成了仙又如何,还不是被打入凡尘,轮回至今。

    重重叹口气,她垂下眉,面色阴沉。

    一不留神她就晴转多云,许渊一时也不知道她是怎么了。只是上前蹲下,从她大衣的口袋里拿出丝袜,抖开了为她套上。

    “欢欢,抬脚。”

    把袜子卷到她的膝盖处他就停住。

    许尽欢噘着嘴板着脸,伸手把裙摆撩起,示意他继续。

    他的嘴唇动了动,抬头瞥了她一眼,随后低下头,把袜子继续往上卷,一只卷到大腿上,拉住扣攀,轻轻系上。

    然后抚平她的裙摆,把鞋子摆在脚边,握着她的脚踩进去。

    刚穿好鞋子,就听见有人在旁边咳嗽一声。

    “谁?”他扭转头去,看到巷子里多了一个人。

    这个多出来的人是个中年男子,年纪不小也不大,大概四十出头的样子。穿着西装打着领带,外面还套着一件风衣,一副中产阶级的打扮。一头短发三七分,抹着发油,梳得一丝不苟,戴着一副眼镜,看起来慈眉善目挺和气。

    长得很不普通,毫无特色,属于一转眼就能忘的那种类型。

    怎么看都是个很普通的正常人,尤其是在见识过了那种怪物之后。但许渊总觉得这人哪儿不对劲!

    见他转过头,这中年男子微微点头,算是打了一个招呼。随后把头扭向许尽欢,十分恭敬的开口道。

    “这位道友好本事,真叫人佩服不已。不知可否把您手上那物割爱给我?鄙人定当感激不尽,重金答谢!”

    说完,眯起眼一脸笑,还煞有其事的鞠躬恳求。

    态度好的令人起鸡皮疙瘩!正所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这家伙出现的莫名其妙,一来就问人讨那颗内丹。敢情也是冲着这东西来的,跟那怪物一个样。说不定,他一早就在旁边躲着偷看。眼见欢欢把那怪物收拾了,这才跳出来想要谋夺内丹!

    这内丹到底有什么好处?怎么人人都想要?

    许渊一肚子疑问,情不自禁又把那中年人上下打量了一阵,赫然心头一惊。

    啊!他知道这家伙哪儿不对劲了!

    这家伙没有影子!

    *

    莫名其妙出现的家伙虽然站在暗处,可这巷子里那么多灯箱招牌,无论从那里都或多或少会射到一点光线。可他站在那里,瞧着像个正常人,脚下却没有影子!

    一个人,怎么会没有影子?

    除非,这压根就不是个人!

    一想到对方可能又不是人,许渊的心就怦怦直跳,伸手拽了拽许尽欢的衣袖。

    她仰头瞥了他一眼。

    “怎么了?”

    他偷偷指了指地上。

    也不知她是懂了还是不懂,反正一挑眉,嘴角一撩,露出一个浅笑,拍了拍他的手背,示意他稍安勿躁。

    然后又看向那个中年人。

    中年人已经直起腰,一脸笑眯眯的看着她。

    许尽欢伸手一摊,露出那颗内丹。

    “你是说这东西吗?”

    眼镜后的目光一闪,那中年人露出一个贪婪的表情,直勾勾的看着她手心里的内丹。

    “是!就是这个!道友就割爱给我吧。我愿意出一千美金买下……哦不,两千美金买下它!”

    这颗东西价值两千美金?换成人民币相当于两万块!九十年代万元户虽然多了,可两万块一笔巨款了!

    许渊一脸惊讶。

    “欢欢……”

    他怕她动了心,真把这东西卖了!对方一开口就肯给两千美金,可见这东西的价值远远高于这个出价。他是做外贸的,岂

第三十五章 活尸() 
这还用说!许渊二话不说,双手往她腰上一插,跟举着一个大娃娃似得,抱起她一路小跑着朝巷子口狂奔而出。

    “走吧!我想回去了!”

    说完,一转身,拉着许渊扬长而去。

    “不自量力!”

    她松开手,啧了一声。

    他的手腕也立刻跟着一扭,五指张开,手中的枪啪嗒一声掉落在地。

    她轻轻一扭。

    他握着枪的手立刻一阵剧痛,就好像被铁爪捏住一般。

    面对枪口,许尽欢微微皱眉,陡然一抬手,五指张开,轻轻一抓。

    怨恨之中,更有浓浓的祈求以及不舍的欲念。

    他决不放弃!一定有办法,可以救他的。

    他有钱,有未尽的理想,有无穷的**,他留恋人间,他还不想死!

    但他绝不会交出这个宝贝的!就算这东西把他变成了活尸,但至少也比他变成死尸强。

    这些人不仅想要那个东西,连他手里这个,也一并想要。

    他原本以为那东西送到了内地,这些人就会放手。现在想来,很傻很天真。

    可她说的难道就一定是真的?不管真假,至少她都说对了。而且,她能打败那个怪物,还消灭了那个符咒。那个符咒,他是认识的。他知道,这些人一直在打他李家的主意。

    他被骗了,那个所谓的香港高人骗了他。他以为自己真的死而复生,但没想到却是这样的结果。

    “救我!你一定有办法!”

    这话等于是彻底断绝了对方的希望,叫李兴煌不由露出怨恨的目光,并且刷的把手里捏着的枪提起,对准她。

    他自以为还活着,但其实在不断死去!

    所谓活尸,就是比死尸多了一份“活”。死尸是死的,不会吃喝,不会行走,没有七情六欲,肉身彻底死亡,很快就会腐烂分解。而活尸的肉身仍然具有一定的活力,但这种活力和活人是不同的。嗜血,畏光,无知疲倦,并且永远饥渴。类似于往后流行的僵尸,也类似西方的吸血鬼。这类怪物,全世界都差不多。

    “人死之后会有一个适应的过程,一般是七七四十九天。这四十九天里,阴魂还能享用人间的食物,也会回魂探望亲人。你的过程也差不多,四十九天之后,你就彻底是一个死人了。所以我救不了你,因为你已经死了!”

    他依然沉默,脸色从苍白变成阴兀。

    “再往后你就白天不能出门了,只能晚上行走。不仅如此,人间的食物你也开始会吃不下。现在是不是已经觉得自己口味变了,以前喜欢的食物变得难以下咽。越来越喜欢吃生食,最好还是带着血的。”

    她说的都是真的。

    对方沉默了,虽一言不发,但表情已经说明了一切。

    “内丹的力量太大,你的身体根本承受不住,早就崩溃了。但也因为内丹的存在,所以它修复了你的身体。可是肉身凡胎承受不住,你死而复生,就不为天道所容。你现在还能白天行走,可是不是开始觉得阳光越来越刺眼,越来越灼热。白天让你越来越觉得不舒服,有没有?”

    “不可能!”

    “是啊!只是你不用睡觉。”

    “活尸!”李兴煌脸色顿时白了,“不可能!我能吃东西,我白天也能出去,我有影子,我……”

    “你不是人!你是活尸!”她轻声道。

    不睡觉怎么了?他精神好!她在骗人。

    “我不是人?不可能!我不是人,那是什么?”他怎么可能不是人?他有手有脚,能吃能喝,怎么不是人。

    “因为你已经不是人!”

    “为什么?”

    “你不觉得?那你半夜不睡觉在做什么?是不是感觉自己可以听到一些别人听不到的声音,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譬如说……今天这样的东西,都来找你了!你就没想过这是为什么吗?”

    “这,这有问题!我不觉得这有问题!”

    “这有什么好?是人都会累,都会睡觉。你半夜三更不睡觉,还是人么?”

    “这,这有什么不好?”

    他愣一下,然后点点头。

    “什么意思?你现在夜里是不是都不睡觉了,也不觉得困,不觉得累,身体自我感觉还挺好。对不对?”

    “什么意思?”

    “是,你没死。可你也没活呀!”

    “至少,我没死!”他说。

    “骗你做什么?你拿着这个东西,落了什么好?”

    “祸害?不可能!你是想骗我!”

    “我对你的内丹没兴趣!这种东西,你当它是宝贝,我当它是祸害!”

    许尽欢噫了一声,伸手摆了摆。

    李兴煌心想。

    她胡说!她骗人!她,她跟那些人一样,也是要抢他的宝贝!

    “我,我怎么可能死了?怎么可能!”他能说能喊,能哭能笑,能跑能跳,怎么可能已经死了!

    她也看着他,一脸天真无邪,越发显得诡异。

    “什么?!”他吓得撒手,瞪着他。

    “可你已经死了呀!”

    “我,我现在还不想死。”

    对方神情慌乱,愣了愣。

    “哪有人能不死呢!”连她都免不了一死。

    许大仙挑着眉。

    “救我!我不想死!”李兴煌抓着许尽欢的手臂哀求。

第三十六章 人生苦短且自行乐() 
在纽约大都会待了七天之后,许尽欢开始乐不思蜀起来!

    最初的不适似乎只是因为时差的关系,等她彻底适应西五区的时间之后,便感受到了这片美洲大陆的自由之光!

    虽然这里的人口密度和国内没什么差别,但人与人之间保有更多的自由和**。简单来说,就是没人关心你是谁,你要干啥。只要你不违法犯罪,爱干啥干啥。

    就算是违法犯罪,只要你摆得平,也是爱干啥干啥!

    不像国内,你衣服穿得一样一点,都有邻居大妈瞠目结舌,指指点点。要是干出一点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来,好家伙,全城围观都是有可能的!

    而这些事,往往压根都算不得违法犯罪!

    头发五颜六色也没人侧目,身上纹满花样也无人计较,更有甚者,还可以在脸上穿孔,舌头上打钉,这叫个性!

    各种奇装异服,更是比比皆是!

    就连街头到处走的路人,肤色也是千差万别,各有不同。

    这个国家,似乎人人都想要与众不同,并且也保护这种与众不同的权力!

    这河国内那种“不同寻常便是罪”的氛围,截然不同!

    作为红尘中的一员异类,许尽欢由衷的感受到一种自由!

    这里是美洲,离着她的故土有一整个太平洋的距离。就算是御风飞行,也得飞上一天一夜,堪称天之尽头。

    想必那遥远的天道也管不到她了!正所谓天高皇帝远,她可以在这里松快松快!

    这里的人们信奉的是另一位真神,围绕在这位真神身边的是一群带翅膀的鸟人。在这位真神的治下,还有许多其他各式各样的宗教信仰。据说,还有人信奉一位意大利面变化而成的神。真是,匪夷所思!

    但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这些千奇百怪的信仰以及它们的信徒,都在这片自由的国度里相安无事。

    真神博大宽宏的胸怀,真让她大开眼界。

    这位叫耶稣的真神连这些“千奇百怪”都容得下,那定然也容得下她这个不仙不凡的异类。

    一旦确定自己是自由的,“循规蹈矩”了上百年的许大仙就觉得自己宛如跳出五行山的孙猴子一般,恨不得蹦到半空中去翻几个跟斗,放肆庆贺一番。

    她一天比一天胆大,以唐人街为中心店,逐步朝外扩张,亲身感受纽约大都会的丰富多彩。

    唐人街的中华美食固然可口适胃,但许大仙觉得自己既然来到了这片自由的国度,就该接受这个国度特有的文化,那就是冒险精神。天下有那么多美食流派,她怎能不去尝试一番?

    难得纽约佰川纳海,全世界的美食都能在这里觅到踪迹。

    法国的大餐,俄国的美食,意大利的面条和披萨,日本的寿司和鱼生,还有土耳其的烤肉,泰国的酸辣粉。只有你想不到,没有纽约找不到!

    形形色色的美食,各有风采。就连美国本土的炸薯条汉堡包也别有一种粗犷简单的可爱。

    纽约不仅有美食,还有艺术!虽然,许大仙对艺术,尤其是西方新派艺术堪称一窍不通。但这也不妨碍她跟着许渊装模作样的在博物馆里卖弄风雅,对着一件件古老的艺术品评头论足。

    正所谓乱世黄金,盛世古董。如今美国堪称太平盛世,这博物馆里自然是摆满了各种古董。便是平民百姓家里,也会摆几件似是而非的古董装装样子。

    但美国人对古董的品味,却让人一言难尽。

    身为上千年的活古董,许大仙表示美国人可真是一点也不讲究。在毫无防备措施的情况下,就大刺刺的把从地底下挖出来的冥器,棺材连同死尸一起摆在屋子里,随意供人参观。

    没错,她说的就是博物馆的埃及馆!

    埃及人的祖宗真是倒了大霉,几位皇帝的帝陵都给挖开搬空。无论是随葬品还是棺材,甚至于法身,都给一并漂洋过海运到另一国家成了供人观赏的玩物。

    堂堂一国之君,落得如此下场,也是可悲可叹!

    幸而这些帝王都已经死了千年,灵魂早已经消散。要不然,这博物馆晚上可就热闹了!

    然而没有帝王之鬼,其他零零碎碎的小鬼却是不少。毕竟这里古物太多,东西久了就容易招魂成精。

    美国人不讲究,这些成了精做了怪的东西也都随随便便摆在外面。

    观众来来往往,也无人注意。大概文化不同,信仰不同,各国的鬼神只能吓到自己国家的人。换成外国的就不灵了吧!

    她这一趟参观博物馆,可是开了眼界。把全世界的鬼怪都看了个遍!

    其中自然也少不了中国馆里的各色鬼怪,论鬼怪,那还是中国人的略美!

    大多是书画有了灵气,碗碟成了精怪,也有附在丝织品上的幽魂,统一的都是文文静静,痴痴呆呆,倒也不害人!

    只有一柄古剑带了煞气,隐隐有了要作怪逞凶的架势,摆在玻璃柜子里,那一片的温度格外低一些。

    但这把剑样子古朴,形制简单,虽剑刃雪亮如新,可剑身斑斑锈迹。看起来黯淡无光,一点也不吸引眼球。

    所以停留在这儿观看的人少之又少,也就无人察觉它的异常。

    就连她也是一瞥而过,并不停留。因为这里是美国,美国人并不需要她拯救苍生,替天行道。

    不必背负苍生天道

第三十七章 女真的好苗子() 
塞了一鼻子的香,看

    她的美和她的法术一样,有着夺人心魂的力量!

    因为凑得近,把她整张脸都看的一清二楚。粉白粉嫩,乌黑红润,鲜艳之极。

    上车之后,她就仿佛累了一般,整个人歪靠着他,和他肩并肩,头碰头。他一低头,一呼吸,气息就扑到她脸上,吹起一阵脂粉香,塞满了他的鼻子。

    *

    司机二话不说,踩油门装方向盘,顺着车流就开了出去。

    上了出租车,立刻报上圣莫瑞斯酒店的大名。

    把疑问压在心头,他伸手拦车。

    那个戴帽兜的流浪汉是否就是那晚的年轻人?可他为什么要把这个重要的东西用这种方式塞给她呢?

    许渊巴不得她回去!就算她不说,他也觉得这事情有些不对头。

    “走吧!回去了!”

    到此,再无夜游的闲情。

    轻飘飘美得很的心情被破坏殆尽,毫无疑问,她要被迫卷进一些别人的纠葛恩怨里了!

    许尽欢一挑眉,把这颗内丹捏在手心,揣进衣兜里。

    怎么回事?他问她,她问谁?

    “这是怎么回事?”

    这一眨眼的功夫,那个戴帽兜的流浪汉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他立刻抬头去找,哪里还找得到!

    可这东西,怎么会在她的衣兜里?难道是刚才那个撞她的人……

    她的掌心里赫然躺着那块黄水晶似得内丹!那一夜的事令人印象深刻,他可绝对忘不了这东西!

    “这不是……怎么会……”

    许渊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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