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经商,这是自己的老本行,拿手。
如果可以替皇上揽住财权,想来女儿在在宫里的地位,应该更加受宠。
如今女儿已是贵妃,仅次皇后,国丈周奎又已死,若是能有寸功,自己或许可以更进一步。
为了女儿,为了自己,少不得要去拼一拼,豁出去了。
这就是他最真实的想法。
“朝廷在开发河套,朕有意和漠西蒙古互市开碓场,需要在那里成立一个商行,你可有兴趣?
只是这个生意,要常年奔波在外,那地方又是苦寒之地,比不得京城里舒服,你可要想清楚了。”
崇祯皇帝直接把话说完,然后呡着嘴,看着田宏遇这个老狐狸。
这件事情很重要,关系到西北的战略布局,并不只是单单赚钱那么简单。
漠西蒙古长期以来,一直和晋商打交道。
也就是说,山西的商人把持着和蒙古的交易,不通过山西的商人,很难和漠西蒙古做买卖。
可他们的好日子已经进入倒计时了,时间不能耽搁,朕要赶时间,没功夫等晋商清理干净了再填补他们留下的空白。
也就是说,晋商一倒,立刻就得有人去填补他们留下的商业空白。
崇祯皇帝现在,就是在布局了。
他现在代表着国家,国家一出手,那可做的事情就多了。
可以说,这是一坏扣一环的事情。
“皇上,纵使天涯海角,臣愿意。”
出乎崇祯皇帝意料,田宏遇只是和田贵妃对视一眼,立马就下定决心。
这无疑颠覆了崇祯皇帝心中的三观,这位老丈人和死鬼周奎有些不一样啊?
不过,这都说明不了什么问题,是骡子是马,拿出来溜溜再说。
崇祯皇帝点点头,立马开始问政。
“田指挥使以前在陕西做过生意,对那里了解多吗?”
“启禀皇上,臣老家在陕西,早年经商颇有经验,收获也还算颇丰。虽说后来迁往扬州,可关系门路皆在。
若是皇上让臣去西北做生意,一点问题都没有。”
田弘遇没有吹牛,他做生意原本就很成功,这才有钱财到扬州去培养自己的女儿。
而且他眼光很长远,走的路线是成为皇亲的路子。
当年吕不韦投资的是老婆,田弘遇投资的是女儿,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走女人的路子。
自从女儿成了王妃,他以前的老关系,又联系上他。
如今,女儿成了贵妃,以前那些和他做生意的人,纷纷以认识他为荣。
要说关系、路子、人脉,那是一点不缺。
更别说如果顶着一个皇商的名头,那更会让他如鱼得水。
至于说自己商人的身份,田宏遇也没有什么不好意思。
女儿进宫,这些资料都是有据可查的,不是什么丢人的事。
要不是寒门,女儿还进不了宫呢?
“那如果和蒙古人做生意,你有把握吗?”田宏遇得意间,崇祯皇帝又问道。
“蒙古人,臣没有直接打交道,但多少了解一点。”
田弘遇想了想,微微俯身上前说道:“蒙古部落众多,地域相当的宽泛,过去草原上主要是固始汗和林丹汗为主。
如果是甘肃那边,主要是固始汗打交道,也就是皇上所说的漠西蒙古。
而陕西和山西,则是和林丹汗打交道,应该称之为漠南蒙古了。
只是崇祯七年林丹汗生死陨灭后,漠南蒙古四分五散,臣也有好几年没有关注,不知现在情形如何?
倒是顺天府和永平府之外的蒙古部落,臣这些年在京城,多少有做一点生意。
皇上,基本上就是这样了。”
不得不说,田弘遇是个成功的商人,至少在信息上很了解。
“善!”
崇祯皇帝对田宏遇真是出乎意料,不由得高看了他几眼,对他也有了信心。
想想也是,一个和吕不韦一样的人,怎么会没有头脑呢?
历史上,田贵妃病逝,这货居然能想到用陈圆圆来取代田贵妃,就很能说明问题了。
只不过在大明这样的环境下,皇亲勋贵被文官看得死死的,是龙也得盘着,哪里有发挥的余地?
所以,这些人在京城无事可做,心思自然就歪了。
现在被自己打压后,榨出部分财产,有些聪明的皇亲勋贵就做出正确的选择。
而田宏遇,无疑就这类人的翘楚。
不说别的,就凭他的反应速度就可以知道。
“那田爱卿对和蒙古人的贸易,有了解吗?”认可以后,崇祯皇帝温和的问道。
皇上总算叫自己田爱卿了,田宏遇的精神立马因为这一称呼兴奋起来,他忐忑的心瞬间放下来,人也从容起来。
“回皇上,大明和蒙古人做生意,主要还是为了战马,次之为牛羊。
朝廷为了战马,才跟蒙古人做生意,所以,这边市,也叫马市。
若是朝廷不跟蒙古人互市,他们就要开始劫掠了。
因为,没有大明的物资,他们就无法活下去。
茶、绢、酒、盐、粮食、铁,甚至铁锅之类的,都是蒙古人亟需的,他们没有我朝的铁锅,就喝不到干净的水,吃不上饭……
总之一句话,蒙古人有求于我们。
所以,这蒙古人的钱,实在是太好赚了,东西一运到马市,立即被抢购一空。
至于辽东马市,还能换到人参、珍珠、貂皮等等,不过如今我朝和建奴是结了死仇,估计难开马市了。
不过臣以为,这是好事。
因为,建奴没有大明想要的东西。”
精神抖擞之下,田宏遇也开始卖弄起来,滔滔不绝的说了许多。
“皇上,还有宁夏卫,就是朝廷开发河套的地方,那里除了沙漠,也是一处水草丰美的好地方。
臣早年也在宁夏卫做过买卖,见过有人贩卖一种十分精美的毛料。
这种毛料,色泽十分的光鲜,摸起来,十分的柔顺,制作得也相当的薄。
可是,保暖出奇的好,真是好东西。若是大明边军可以穿上它,那寒冷的天气或许……”
田宏遇摇头晃脑,口里啧啧说道。
不过,想到大明的财政状况,他不认为边军可以消费得起。
能够把粮饷发下去,这就已经不错了。
尤其是皇上提高军饷之后。
羊毛衫?
捡到宝,发财了!
崇祯皇帝的呼吸急促起来,不淡定了。
有意栽花花不发,无意插柳柳成荫,这就是了。
哪里想到,自己今天接见田宏遇,原本只是想树立典型,其他方面根本没有抱有什么大的想法,不意却打开了一扇门。
天意啊!
田弘遇见皇帝女婿听了楞楞的发呆,不知道在想什么,他也只能陪着发呆。
同时,心里思虑自己刚讲的话,可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过滤一遍,好像没有,方才放下心来。
而崇祯皇帝心中的那道窗户纸一被捅破,各种灵感就如潮水一般的涌入脑海之中。
这羊毛衫实在是防寒的利器,比棉花具有更好的防寒效果。
也就是说,保暖有了保证,大明的活动足迹,可以朝着更加北方的地区推进。
最关键的一点,大明边军的战斗力可以得到加强。
这才是令人高兴的事情。
崇祯皇帝深呼了一口气,羊吃人带来的影响,他太明白了。
而且,这是逐渐吞噬蒙古人,让他们真正成为牧民的一个关键因素。
只要大明能提供源源不断的生活物资给他们,蒙古人就成为大明豢养的牧民。
并且,可以招募蒙古人为大明帝国征战。
过去的朵颜三卫,岂不正是如此?
要知道,那时大明的财政同样不轻松,可愣是做成了,实在了不起。
用羊毛控制整个蒙古,然后大明深加工,做成羊毛衫卖给他们,这是何等酸爽之事?
只要有钱了,足以把所有蒙古成年男子招募到大明的帐下,组成雇佣军对付建奴。
试问,建奴又如何应对?
第一百七十六章 事若成,朕许你伯爵之位()
第一卷风雨飘零
崇祯皇帝越想越美,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仿佛一个神经病。
野猪皮建奴,就他娘的一个笑话。
事实证明,任何异族都不是汉人的对手,汉人的对手其实就是汉奸。
千百年来一直如此。
去死吧,野猪皮和汉奸,朕一定灭了你们。
旁边,田贵妃担忧看着崇祯皇帝变化多端的表情,皇上该不会癔症了吧?
“咳咳……爱妃,朕没事。”
崇祯皇帝推开田贵妃端来的茶水,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嗯,是有点高兴过头,失态了。
“田爱卿,你觉得用宫廷玉液和漠西蒙古换羊毛可行吗?”
崇祯皇帝勉强让自己冷静下来,满脸笑意的对田宏遇问道。
“什么?”
田宏遇以为自己听错了,用酒换羊毛,皇上不智啊?
宫廷玉液他知道,听说是皇庄特制秘方酿造,虽说口感一般,没有竹叶青可口,但胜在有劲,与西北名酒西风烈不遑多让。
鞑子要是喝宫廷玉液,那还不美死他们?
虽说宫廷玉液不知如何酿造,但用粮食是肯定的了。
“皇上……这生意,怕是不妥,这样做,大明会吃亏啊!”
田弘遇哀叹着,以他常年做生意的眼光,这生意,绝对是亏得一塌糊涂。
他还想着靠给皇上揽财,替自己女儿争宠,现在一看皇上这意思,心里是凉了半截。
“怎么说?”
崇祯皇帝皱着眉头,有些不解,不知道哪里出了毛病。
“皇上,咱们的酒是用粮食酿造的,金贵得紧,平常人根本喝不上。
而鞑子的羊毛,要多少有多少。
整个蒙古辽阔的草原,都盛产羊毛。
可这玩意,中看不中用,鞑子除了做自家保暖的敖包之外,基本就没有用……除非做成毛料。
可臣虽然没读过什么书,但也知道,大明百姓向来是男耕女织,衣裳、布匹什么的都是自家制作的,从来没听过直接买新衣裳穿的啊!
皇上,这生意如何做得?岂不是要把皇上的银子往水里扔?臣担不起这个罪啊!”
面对皇上的疑虑,田弘遇几乎是哭丧着脸,如此解释的。
老实讲,田弘遇是真的想哭了,这叫什么事啊?
这个差事没法做,不行,皇上做不来生意,自己要劝劝他老人家。
“呵呵……呵呵……”
崇祯皇帝被田宏遇的解释雷到了。
敢情,酒比羊毛值钱。
不过,好像是这个道理啊,没毛病。
蒙古人现在无法大规模处理羊毛,只有少数部族靠手工纺织,效率低下且处理不当,不具备商业价值。
这是好事,他们不行大明可以呀。
有文化跟没文化是有区别的。
现在英国佬已经开始圈地运动,大明可不能落后。
羊吃人,那就吃鞑子好了。
“田爱卿,要不这样,朕把酒卖给你,一斤酒五斤羊毛,你帮朕把羊毛收过来如何?
朕也不管你用什么方法,坑蒙拐骗都行,朕只要羊毛,这生意你觉得可以做吗?”
正当田宏遇琢磨着怎么劝皇帝女婿,耳里却传来崇祯皇帝的变通方法。
田弘遇无语了,只是目光呆滞的看着皇帝女婿,这个皇帝,大概傻了,又在说这种不着边际的话了。
一斤酒五斤羊毛,自己肯定包赚啊,而且赚大发了。
可皇帝女婿要赔死掉了,他能饶了自己?
要知道,自己这个女婿变得残酷了。
“皇上,这个生意,真的会赔本啊!
毛料做的布依旧是毛乎乎的,根本就不如丝绸光鲜,甚至连棉布都不如。
这做出来的衣物,谁敢穿出来啊?岂不是被人笑死?”
田弘遇苦口婆心又提出一个尖锐的问题,他明白告诉皇帝女婿,这毛料可不是丝绸,也不是棉布,做出来的衣物,不是很光鲜。
要是毛没处理好,整个就是一个“毛人”,要想这种衣物成为老百姓都穿的衣物,这是不可能的。
至少,田弘遇觉得自己是在是难以想象。
这钱,他也不赚了,怕有命赚没命花!
“这生意你只管做,赚了算你的,亏了算朕的,朕绝不会为难你!
何况,朕说过,这事还和大明的国运联系到一起,不光是生意那样简单。”
崇祯皇帝刚开始的计划,还没有这么系统,经过田宏遇这么一说,可以说和洪承畴的河套开发完美的结合起来了。
如今河套虽然自己大举赈灾、移民,可是,崇祯皇帝觉得还是不足。
关键问题就在漠西蒙古上。
河套属于边关,和蒙古部落已经无限接近。
所以,为了避免骚扰,为了拉拢漠西蒙古,崇祯皇帝选择用互市的办法,想努力达成一个短期的和平。
然后,再用金钱让漠西蒙古为大明所用。
这个计划的缺陷是,时间太长,用钱颇多。
现在,有了酒换羊毛的方案,无疑让整个计划完美了。
蒙古人的羊毛不值钱,大明却愿意用美酒来对换,怎么样,够意思吧?
这样,双方就有一个长期合作的基础了。
而且,纺织行业是能大量吸收劳动力就业的企业。
这样一来,开发河套的移民,男人种田,女人纺织,且需要大量的人手,这盘棋,就活了。
在崇祯皇帝心中,从来都是把大明内部的问题,当作事关自己生死存亡的头等大事来办。
对百姓如此,对文臣亦是如此。
至于野猪皮,只不过是大明崛起中的一块畔脚石罢了。
田弘遇一听这个生意还和国运联系到一起,瞬间对这个生意热心起来。
给皇帝女婿做生意为的什么?不就是为女儿争宠和自己往上爬吗?
既然这生意和国运联系到一起,那就说明这个生意在皇帝女婿心目中有分量。
在皇帝心中有分量,这不就是达到了争宠的目的了吗?
况且,这生意自己大有可图啊!
皇帝女婿给自己一斤酒五斤羊毛,他要是不能换到二十斤,他田字就倒过来写。
就凭草原鞑子那智商,不够用啊!
这一等一的烈酒,在嗜酒如命的鞑子中,等同黄金啊!
更别提皇帝女婿还把这酒亲自命名为宫廷玉液,招牌够硬够响,噱头十足啊!
“皇上,这个生意,真的和国运有关?”
谨慎的田弘遇还是小心翼翼的问了一句。
“这个生意自然是有特殊的地方,是朕蒙古战略上的一环,暂时不能告诉你太多,田爱卿也别到处在乱说,知道吗?
正是因为重要,朕需要一个得力可靠的亲人去做。
还有,这个生意,会有军队、锦衣卫协助配合,不是那么简单的。”
崇祯皇帝一副朕看好你的模样,满脸严肃的说道。
老实说,崇祯皇帝心里有些不淡定,他不知道可以收到多少羊毛。
可按照日后鄂尔多斯羊毛衫的产量,崇祯皇帝觉得让大明百姓人手一件不是问题。
按照如今大明的人口,上亿是很轻松的事情,人手一件就是一亿件,每件衣服赚个二三十文,想想都鸡冻。
崇祯皇帝这可不是乱想,要知道这羊毛衫,特别是羊绒衫的保暖效果,那比棉花可好得多,吸汗性也好得多。
如果有自己的引导和推广,必定会风靡大明。如果能把价钱,成本压下来,要说人手一件,也不是不可能。
当然,崇祯皇帝不指望每年给自己赚几百万两银子,如果能把军费抹平,崇祯皇帝就心满意足了。
不过自己现在所谋略的东西,影响之大,恐怕自己也不知道具体走向。
“皇上,臣明白了。
臣一定好好的给皇上收到足够多的羊毛,以满足皇上所需。”
田宏遇犹如打了鸡血一般,信心满满的答道。
“很好!”见他同意,崇祯皇帝点点头,对竖起手指,说道:“有三件事情,朕要交代你,务必做到。”
“皇上请说,臣一定办到。”
田宏遇弓着身,信誓旦旦的说道。
“第一,朕要你名下所有的土地全部用来种番薯,并且号召和你合作的商人也全种上,朕按粮价全部收购。
最好,你在河套置办土地,种植番薯。
第二,你所需的人手,可以到陕西去招募那些灾民,算是那边的灾民一条活路,也算是活人无数的善事,都是朕的子民,朕要为他们找活路啊!
第三,你的利润所得,朕要课税二十取一。
这三个条件,但有一条你做不到,朕可以让其他人来做。”
崇祯皇帝举着手,一条一条说道。
“皇上仁慈,臣自愧不如,臣全部答应。
皇上放心,臣一定竭尽全力,为皇上办差,为天下人宣讲皇上的仁义,让天下人都明白皇上的苦心……”
田弘遇红着眼睛,仿佛被感动得一塌糊涂,这让崇祯皇帝觉得不可思议,难道这货突然变成大大的忠臣?
不过,看以后了。
“事若成,朕许你伯爵之位!”
为了刺激田宏遇的积极性,崇祯皇帝当着田贵妃的面,开出了令田宏遇窒息的封赏。
实在是这件事情太重要了,关乎整个西北的布局,更包含了漠西蒙古,崇祯皇帝只有重赏。
“臣叩谢皇恩,一定完成皇上所托。”
第一百七十七章 崇祯皇帝的手段()
。。。。第一卷风雨飘零
崇祯九年的春节假期,崇祯皇帝过得很愉快,主要原因是收到的红包有点多。
通过对皇亲勋贵的打、拉结合,他们中部分聪明伶俐的人知道皇上的需求后,纷纷进宫缴纳保护费。
当然了,这其中每人的数额不等,有的人多,有的人少,完全靠他们的觉悟以及对时局的判断了。
在这一点上,崇祯皇帝并没有强求必须要多少。
至少这些人,比那些死猪不怕开水烫,你能奈我何且无动于衷的勋贵更有敬畏心不是?
不过,话虽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