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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思却不这么想。
他知道胖妞不是躲起来,她如果是这种人,江湖中也就不会有那么多人畏惧她。
她失踪一定有她的道理所在。
“任飘伶也来了?”
“是的。”
皇甫擎天望着磁盘里的小牛腰肉,轻轻的叹了口气。
“这个人不但是江湖中最神秘的人,也是最公开的杀手。”皇甫擎天说:“只要价钱对,我想大概没有他不敢杀的人。”
“任飘伶比胖妞更危险。”载思说:“他没有家,没有固定的住处,也没有固定的生活方式,所以谁也找不到他。”
载思接着又说:“可是如果有人需要他,他也认为自己需要这个人,那么他就会忽然在这个人面前出现了。”
“他需要的通常都是别人的珠宝黄金和数目极大的巨额银票。”皇甫擎天笑着说:“别人需要他的,通常都是他永远不离手的剑。”
一把窄而长的剑。
他用剑刺人一个人的咽喉时,就好像深闺里的少妇在刺绣般轻松纯熟。
三
刀环上镶满碧玉的弯刀,就摆在盛物的木盘里,刀锋上还留有浓浓的肉汁。
皇甫擎天用一块柔软的丝巾擦了擦手,然后才问载思:“你没有见过这两个人,怎么知道他们来了?”
“我知道。”载思淡淡的说:“因为我知道,所以我就知道。”
这算是什么回答?
这种回答根本就不能算是回答,根本就是狗屁不通的回答,谁也不会觉得满意的。
皇甫擎天却已经很满意了。
因为这是载思说出来的。
皇甫擎天相信他的判断力,正如他相信木盘里的刀是可以割肉的一样。
但是他的眼睛里却忽然露出种很奇怪的表情,忽然说出一句很奇怪的话
“错了。”皇甫擎天说:“钟毁灭错了。”
“为什么?”
“现在胖妞是不是己经来到了济南城?”
“是的。”
“她还能不能活着回去?”
“不能。”
“让一个自己这么有用的人去送死,这种事我会不会做?”皇甫擎天问载思。“你会不会做?”
“不会。”
“任飘伶是不是也到了这里?”
“是的。”
“任飘伶是不是一生中最恨和女人共事?最恨有人骗他?最恨有人明知故犯?”
“是的。”
“他是不是一定会知道胖妞也来到了这里?”
“一定知道。”
“他知道了,是不是一定会找钟毁灭算帐?”
“他会先杀了胖妞,然后再找钟毁灭算帐。”
“钟毁灭明知道任飘伶的这种脾气,为什么还要这么做?他是不是有病?”
“没有。”载思面无表情的看着皇甫。“钟毁灭没有错。”
“哦?”
“他要他们到这里来,并不是要她来送死,也不是要任飘伶来杀胖姐。”
“他要他们来干什么?”
“来做幌子。”载思说:“胖姐和任飘伶都只不过是个幌子而己。”
“为什么?”
“因为真正要出手刺你的并不是他们,而是另外一个人。”载思说:“如果我们单只防备他们,第三个人出手时就容易了。”
“第三个人?这个人是谁?”
“是个年轻人,是个穿一身纯白丝缎长袍,带着一口纯白镶玉的剑,住在济南城最贵最豪华的‘醉柳阁’里,每顿都吃比你还好的饭菜。”载思说:“他已经来了三天,每天都没有踏出‘醉柳阁’一步,可是却已交了济南城一大半的人做朋友。”
“哦?他这么有名,每个人都急着结交他?”
“不是结交他,而是争得去让他请客!”载思说:“他才来三天,却己请了一百一十三桌。”
皇甫擎天笑了。
“想不到这个人还这么好客?”皇甫问载思。“他从哪里来的?”
“我不知道。”
“他叫什么名字?”
“他在醉柳阁里用的名字叫白少羽。”载思说。
“他说话是什么口音?”
“我没有听过他说话,可是我问过醉柳阁的小二。”
“他怎么说?”
“他以前是趟子手,走过很多地方,会说七八个省份的话,可是他也听不出这位姓白的客人是哪里的人。”
“为什么?”
“因为这位白先生也会说七八个省份的话,每一种都说得比他好。”
“他学的是什么剑法?剑法高不高?”
“我不知道。”
“他穿的衣裳呢?”
从一个人穿的衣服上,也可以看出很多事。
衣服料子不同,同样是丝缎,也有很多种,每个地方染织的方法都不一样,棉纱的产地也不一样。
鉴别这一类的事,载思是专家。
“我相信你一定看过他的衣服。”皇甫问:“你看出了什么?”
“我什么都看不出,我从来没有看过那种丝缎,甚至连他缝衣服用的那种线我都从来没有见过。”
载思说:“我相信那种丝缎是从一个很遥远很遥远的地方来的。”他说:“那个地方你我大概都没有去过。”
“连我们都没有去过的地方。”皇甫苦笑。“去过的人大概也不会太多了。”
第二章 最穷的杀手
一
浪子三唱,不唱悲歌。
红尘间,悲伤事,己太多。
浪子为君歌一曲,劝君切莫把泪流,人间若有不平时,纵酒挥刀斩人头。
二
一间破庙,一个人。
一把长剑,一只铜壶,一壶浊酒。
一堆火。
任飘伶以长剑吊铜壶在火上煮酒,破庙里有寒风呼啸而过,任飘伶脸上的表情比寒风更冷,冷如剑锋的光芒。
正月十五,晨。
雪虽已停了,寒意却更甚。
这壶酒已是最后一壶酒,喝完了,今天就得断粮。
任飘伶盯着铜壶,苦笑的摇摇头,最近半个月来,他几乎比乞丐还要穷。
穷得三餐都以白菜热面为食,喝的酒也是最劣品的酒,今天却更惨了,他连吃碗白菜热汤的钱都没有。
如果再不接笔生意的话,恐怕就会沦为强盗了。
不管是好酒、坏酒,喝到肚子里的效果都是一样的,都会令人醉。
一壶酒已被喝掉一大半,任飘伶才觉得身体稍微暖了些,人也觉得轻飘飘的。
就在他又准备喝一口酒时。地上忽然多出了一条人影,任飘伶眼尾瞄向门口。
一个身穿华丽轻便服的中年人,面带笑容的看着任飘伶。
“任先生?”中年人的声音也有笑意。“任大侠?”
仰口一喝,酒从嘴角溢出,任飘伶用衣袖抹了抹嘴,然后满足的靠在墙壁,闭目养神,就仿佛门口没有站着人,也没有听见有人在叫他。
这个站在门口的中年人居然还在笑,还在问。
“任大侠?”
任飘伶仿佛已睡着了。
中年人居然还能笑,而且笑的更愉快,他伸手掏出了两张银票,轻步的走近任飘伶,轻轻地将银票放在任飘伶的大腿上。
大概是穷人对于钱财都比较敏感些,中年人将银票放好时,任飘伶就微微的张开眼,看了看大腿上的银票。
“这是山西大通行的银票,每张一千两。”中年人说:“请任大侠笑纳。”
“我为什么要收这两张银票?”
他总算开口了。
“小的叫卓恩,是南宁次守的总管,有事想烦大侠相助。”中年人说:“这两张银票只是小小的意思。”
“你是想要我替你杀人?”
“听说任大侠的剑是江南一带有名的快剑。”
“你要我杀谁?”
“载思。”中年人说:“南君王的师爷。”
任飘伶一双懒洋洋的眼睛,总算睁大了些,他看着中年人,过了一会儿,忽然问:“你身上有没有五十两银子?”
“五十两芦?”中年人说:“有。”
中年人虽然不明白任飘伶的意思,但还是将五十两银子递给了他。
任飘伶很仔细的将五十两银子收了起来,然后站起,将两张银票还给中年人。
“这………”
不等中年人说出,任飘伶就打断了他的话。
“有两件事务必请卓先生注意。”
“是的。”
“第一,我不是什么任大侠、任先生,我叫任飘伶。”
他淡淡的说:“第二,这次要杀的人用不着二千两。”
“只要五十两就够了?”
“是的。”任飘伶盯着中年人。“因为你只值五十两而已。”
“我?”中年人满脸诧异。
“对。”
话声未落,剑光己闪。
只一闪,剑光就不见了。
剑又回到剑鞘里,中年人的咽喉却已多出了一个洞,一个窄而圆的小洞,鲜血这时才开始冒出。
中年人的脸上还残留着惊讶、不信和恐惧。
任飘伶将铜壶中的酒全喝光,然后才迈步走了出去,在走过中年人时,淡淡的留下了一句话:“你是我杀的人之中,代价最低的一个。”
等任飘伶的人影消失于门外时,中年人才倒了下去,这时他咽喉的血已开始凝固。
三
中午。
小饭铺里充满了猪油炒菜的香气,苦力车夫身上的汗臭,和烈酒辣椒大葱大蒜混合成一种难以形容的奇怪味道。
任飘伶喜欢这种味道。
他喜欢高山上那种飘浮在白云和冷风中的木叶清香,可是他也喜欢这种味道。
他喜欢高贵优雅的名人侠士,可是他也喜欢这些流着汗用大饼卷大葱就着蒜头吃肥肉喝劣酒的人。
他喜欢人,可是他要杀人。
他并不喜欢杀人,可是他要杀人。
——世上有很多事都是这样子的,使你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
任飘伶一进入小饭铺,就知道已经有人在注意他了。
三个身材很瘦小的中年人坐在靠门的左边,他们背对着任飘伶,可是一旦有行动的话第一个冲到任飘伶坐的地方的人,一定是这三个瘦小的人。
在任飘伶的正对面,坐着一对看起来好像是夫妻的人,做丈夫的仿佛对妻子很体贴,不时的替她挟菜倒茶,任飘伶却知道这双手杀起人来,也好像挟菜般的轻松。
坐在柜台里,仿佛已睡着了的掌柜,说不定他的手里正握着一把大刀,正等着刺杀任飘伶的最佳时机。
这些人看起来跟平常人没有什么两样,任飘伶却绝对相信他们都是杀人于瞬间的好手。
用这么多高手来盯着他,载思也未免太看重他了。
任飘伶慢慢的吃着一碗拌着猪油的白饭,心里觉得很愉快。
因为他知道载思和皇甫擎天一定会怀疑他、谈论他、猜测他来这里为了什么?
是为了今天下午的大典?
或是还有别的事?也许是无意间来到这里的?
“可是载思这次错了。”任飘伶在心里微笑:“他派人来盯着我,实在是浪费了人力。”
四
大院里的人声和笑声,随着寒风从窗缝里窜了进来。
皇甫擎天知道他请来观礼的佳宾和他没有请的人都已经来了不少。
他也知道每个人都在等着他露面,等着看他。
但是他却坐在椅子上,连动都没有动,甚至连他的妻子进来时他都没有动。
他烦透了。
开大典、接圣旨、大张筵席、接见宾客,对所有的这些事他都觉得烦透了。
他只想安安静静的坐在这里喝杯酒。
水柔怡了解他的想法。
没有人比她更了解皇甫擎天,他们结合已经有二十年,已经有了一个十九岁的大儿子,和一个十七的小儿子。
她是来催他快点出去的。
可是她悄悄的推门进来,又悄悄的掩门出去,并没有惊动他。
出去的时候,她的眼泪忽然流了下来。
皇甫擎天又喝了一杯酒。
这已经不是第一杯了,是第三十一杯。
他喝的不是载思喝的那种波斯葡萄酒,他喝的是烧刀子,虽然无色无味,喝下去时肚子里却好像有火焰在燃烧。
他又倒了一杯酒,却没有把这杯酒喝下。
门又悄悄的推开了,这次进来的不是水柔怡,是载思。
皇甫擎天垂下手来,把这杯还没有喝的酒放到茶几上,看着站在门口的阴影中的载思。
“我是不是已经应该出去了?”
“是的。”
就在皇甫擎天踏出房门的同时,有三匹快马已然进入了济南府。
两位武官护送着一位“公公”。
三个人三匹马一入城,立刻有九个人迎了上去,九个载思派出来迎接钦差大人的侍卫。
三个人很快的就被迎进南王府。
当然三个“大红包”也早已塞进了这三位大人的口袋里。
五
这时,五年一次所选出来的花魁,已坐上了花轿,己从醉柳阁出发,已在大街上游行。
鞭炮震天,人潮喧哗。
大街上挤满了争看花魁的人们。
六
刚放下饭碗,任飘伶的脸色突然变了,变得很难看。他忽然想到载思为什么要派这些好手来盯着他。
载思派这些人来这里,并不是要他们来杀任飘伶,而是他们来送死。
要他们来让任飘伶杀。
任飘伶刚想将这可怕的想法告诉他们时,已来不及了,这时他们发动任务的暗号,显然已响起了。
第一个冲到任飘伶身旁的人,果然是那三位瘦小的年轻人。
任飘伶刚避开第一次的攻击时,正对面的那对夫妻一双鸳鸯刀已如轮圈般的划向任飘伶。
虽然是白天,大院里却仍然灯火辉煌,人声喧哗。
大府里的人也有不少,当然都是些名人、有身份、有地位、有权势的名人。
除了这些名人外,还有一些穿一色青缎面的羊皮卦的壮汉在接待宾客,每个人的动作都很矫健敏捷,每个人的眼睛都很亮,绝对不会错过任何一件不该发生的小事。
人声忽然安静下来。
总管南七省,当今武林中的第一强人,南郡王皇甫擎天终于出来了。
皇甫擎天出现的时候,穿一身以黑白两色为主,经过特别设计和精心裁剪的衣裳,使得他的身材看起来更威武高大,也使得他年纪看来比他的实际年龄还要轻得多。
他用明朗诚恳的态度招呼宾客,还特地走到府前的石阶上,向院子里的人群挥手。
一声轻雷,乌云间忽然有雨点落下。
想来杀人的人,如今都已躺下了,不想杀人的人,却已成了刽子手。
六个人,六个江湖上顶尖的杀人好手,他们杀人往往都在于瞬间,被杀也是一刹那间的事。
他们的鲜血也是红的,就跟那些靠苦力而活的人的血一样红。
鲜血满地,尚未凝固。
任飘伶就站在鲜血中,小饭铺里已不见往昔的热闹,现在它已充满了阴森、恐怖、死亡的气息。
他的目光透过雨帘而落在远方的一朵乌云上,他的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
没有杀人后的沮丧,或是欢愉。
又是一声轻雷,雨点己逐渐大了。
任飘伶走出小饭铺,走入雨中,走人一片苍茫中,走人天地织成的一片虚无里。
七
大厅中央的大案上,两根巨大的红烛己燃起。
皇甫擎天己经跪在案前一团铺着虎皮的圆团上,宣旨的公公已经站在皇甫擎天的面前。
大典己将开始。
载思安排在人群中的好手,每个人的手都己伸入怀里。
怀里藏着的,当然是致命的武器。
现在只要有人一有动作,这些人的手都必将在刹那间把一件武器从怀里伸出来,在刹那间把他们格杀于大厅前。
载思所提心的三个人,一个也没有出现在这里。
任飘伶在小饭铺,那位好客的白少羽白先生当然还待在醉柳阁。
钟毁灭那位可怕的手下胖妞,根本就看不见人影,更别说九天鬼帝了。
眼看着大典己将进行,只要公公宣完圣旨,事情就比较好办些。
“皇甫擎天。”公公的声音嘹亮。
“在。”
“接旨。”
“谢公公。”
“宣——”
公公刚开口读第一个字时,他的脸色突然变了,变得就宛如烧焦的木炭般黑色,然后他的人就倒了下去。
载思的笑容就随着倒下的公公而忽然冻结,就像是一张手工极拙劣的面具般冻结在他脸上。
在这一瞬间,所有的声音和行动仿佛也全都被冻结,可是在一瞬间之后,就忽然骚动沸腾了起来,使得大厅上变得就像是火炉上一锅刚煮滚的热粥。
唯一能够保持冷静的一个人就是皇甫擎天。
公公一躺下,他就看见公公背上插着两根细小的箭,流出来的血也跟他的脸色一样灰黑。
这两根细小的剑显然沾有剧毒。
大案上的两根巨大红烛己从中央断烈,露出银白色的铁盒子。
这两根细小的箭,原来是从藏在红烛里的铁盒子发出的。
大厅里一片混乱,侍卫们正加紧的维持状况。
九天鬼帝的报复终于来了。
载思凝视着皇甫擎天。
皇甫擎天却在盯着巨大红烛,然后苦笑一下,淡淡的说了一句话:“他还是这么胆小,都二十年了,居然还不好意思露面。”
第三章 雨的洗礼
一
云在天空游荡,它从远方飘来,又飘向远方。
从来没有人知道云的故乡在哪里?
云的归处是何方?
这就是藏花喜欢云的原因。她现在就躺在绿草上,凝视着天空的云彩。
今天是正月十五,是元宵节,是她这种年纪欢愉的节日,可是她却宁愿独自躺在这一片寂寂的草原上。
每逢过年佳节,她总是一个人躲得远远的,躲入一片空寂中,躲入自己内心的天空里。
尤其是今天。
一大早,她就溜出了家,溜到这里,然后从早上躺到现在。
云朵不知变化过多少形状,她却连姿势都没有换过。
山风带来了远方的泥土味,也带来了大街上的欢呼声和鞭炮声。
现在语人想必已进府受封了。
想到语人,藏花无奈的苦笑。
同样是养女,同样是花漫雪收养的女儿,待遇却截然不同。
语人长得美,说话声音也好听,不但人见人爱,就连她们的养母花漫雪都特别疼爱她。
给她好看的衣服,好吃的东西,好玩的玩具,住的也是华丽的房间。
藏花呢?
一切藏花所能用的东西都是旧的。
——不是语人用过的旧东西,而是别人不要的。
语人用过的东西,一切都毁掉,绝对不会留下来给藏花用。
五年前,花漫雪就已开始训练语人做一个“花魁”。
今年的“花魁”得主,果然是花语人,她果然没有令花漫雪失望。
她似乎是什么事都没有令人失望过。她似乎天生就是个宠儿。
藏花天生好像就是个讨厌鬼,她顽皮、捣蛋,做的每件事都出乎人预料,都会令人头痛三天。
所以城里的人几乎都喜欢花语人,除了胡疯子是藏花唯一的朋友外,没有一个人愿意与她为伍。
就仿佛她是瘟神般的,一靠近她就会被传染。
藏花也乐得这样,一个人无拘无束的,多轻松、多自在,做任何事也不怕别人议论,也不必为任何人做勉强自己的事。
藏花相信花语人一定过的很不愉快,尽管她表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