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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主明疆-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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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零?不错,让鞑贼近身,自己受死的概率就该是这个答案!

    嘿嘿,高考要改革呀,数学要什么狗屁的公式、定理啊!不如摆些生活趣事,寓教于乐,个中答案让大家猜猜猜,蒙对了是本事,蒙错了怪运气,这样多省事!

    哈哈,放飞了,再也不用寒窗苦读了,高中在校的学弟学妹们,你们有福了!对这样的日子想想是不是觉得很向往呀?

    看看,我都这个样子了,还操碎了心,一心想要普度众生,你们就不必道谢了,也不要怀念哥。嘿嘿,有那闲心,不如搞个众筹,软妹币、美元什么的我也没处花,就找个善于时光穿梭的异能人吧,将那个时代非常便宜的白银送个十吨二十吨的来,我多半会笑纳的······

    “死鞑贼,你可别后悔!”

    卓轩嘴上在给自己壮胆,心内却大感紧张。他怎么也想不明白,鞑贼为何执意要取他的性命。

    多半是笈筐惹的祸!

    想必这个鞑贼不怎么走运,跑了老远的路,毛都没劫掠到一根,眼见一名穿得还算不俗的少年背着一个好看的笈筐,以为笈筐里装着什么贵重物品,这才穷追不舍的。

    冤不冤啦!跟着小叔学了一门藤编的好手艺,把笈筐编得异常精美,这反倒成了惹祸的根苗!

    “艹!”

    要怪也要怪这个该死的鞑贼,尼玛,长得帅有个毛用,好处都被同伙占尽了,自己哼哧哼哧跑了这么久,依然两手空空,终归是蠢驴一头!

    罢了罢了,骂人虽能解恨,却不能保命,眼下要做的······干脆丢下笈筐逃命算了!

    转念一想,这恐怕不行,笈筐里除了十几本破书,就是几件旧衣服。鞑贼折腾老半天,只捡到这点破烂玩意儿,岂不更加恼羞成怒?

    诶,柳叔曾将两袋物品塞进了笈筐,那必定是两样好东西,不如将它们扔给鞑贼,让他有个意外的惊喜,从而舍了追杀之念。

    等会那人捧起两个袋子,会不会激动得哗哗直掉眼泪呀?

    卓轩急急扭过头,一只手飞快伸向笈筐,鼻中蓦然钻入益母草的花香。

    柳叔买了益母草的药材?

    难道柳婶又怀孕了,抑或月经不调?

    卓轩在医馆当过学徒,且读过医书,自然知道益母草的药效在于治疗妇女月经不调,或给难产的产妇助产。

    想那鞑贼捧起益母草时,何止会泪流满面,只怕鼻涕都要糊满甲胄,卓轩的心顿时凉了半截。

    “劳资有月事么?嗯!劳资能下崽么?嗯!劳资要是有那本事,早特么去泡可汗、太师了,吃香喝辣,衣食无忧,何苦鞍马劳顿来着,还处处被人压一头!哼,小子,等着,不把你碎尸万段,难解我心头之恨!”

    眼看鞑贼已下得坡来,卓轩心念电转,盘算此刻还有什么可以用来保命,算来算去,唯有脑子尚可一用!

    任人屠戮太特么窝囊了,都这个时候了,胆怯又有何用!

    一念及此,卓轩使尽吃奶的劲拼命狂奔。他没得选,只能西奔。西侧是一片沼泽地,沼泽中有一个小洲,与岸边相距不过三十丈远。

    一条不算窄狭的土路延伸至沼泽里,路径从中断开,前方是一片仅能没脚板的浅水。

    卓轩知道,有四十余棵粗大的树桩竖插在沼泽里,顶部几乎没入水中,一溜儿排开,直抵小洲的近岸。那是猎人们留下的通道。

    芳草萋萋,波光粼粼,寂寥的沼泽如江南水乡一般迷人,可是,在它看似温柔的表象下,隔着一层浅水,却张开了无比疯狂的地狱之门!

    耳闻蹄声越来越近,他如履平地一般,踩着树桩顶部,飞快的跑过去,溅起了一路的水花。

    抵达对岸,顺着数丈长的土路,快步登上小洲。

    见卓轩跑过去并无障碍,鞑贼显然把前方浅水下的沼泽地当作了坚硬的石底河床······

    卓轩无比期待的回头张望,厉声的吼叫脱口而出:“你死定了!”

    “咚!”

    就见风驰电掣的战马应声一个前倾,四足瞬间没入泥沼,马背上的鞑贼猛然摔出,像打水漂一样,贴着水面滑出老远。

    战马已提前发出了临死前的哀鸣,而鞑贼的身体正一点一点往下陷,突然用力朝上一窜,手上还不忘把弯刀滑稽的猛挥一下,却也窜不高分毫,只溅起少许泥浆。

    眼见战马与鞑贼越陷越深,直至没顶,沼泽中多了两滩气泡,卓轩不禁诧异的挠挠头。

    “尼玛,跑这么远来此葬身,这里的风水很好么?”

第7章 流民也没得做了() 
“我不杀蠢驴,蠢驴却因我而死!”卓轩自言自语道,目光略显茫然。

    世上无人天生就忍心杀人!

    不过,当野蛮的暴力带上民族情绪与家国情怀,被赋予了某种使命感和道义的力量之后,抗争者杀人就不会受到任何心理障碍的羁绊。

    此刻的卓轩就是这样,他刚刚把一条鲜活的生命送进了泥沼,事后居然还能够心安理得,心中没有任何的负罪感。遥望东山村方向,联想到此举或将为小叔一家、柳叔,还有一帮父老乡亲免遭鞑贼毒手尽到绵薄之力,他甚至从中品尝出了一份成就感。

    迎着拂面而来的微风,卓轩一屁股坐到地上,紧绷的神经完全松弛下来。在这段短暂的时光里,北境的险象在他脑中化作若有若无的模糊感知。

    只有腹中的饥饿感是无比清晰的。卓轩突发感慨:在烽火连天的当下,不知有多少人与他一样,开始了自己的逃难生涯,而在逃难途中,食物与生命等价!

    从哪里能找到食物?他不敢奢望获得水中鱼虾这样的美味,因为那里有沼泽;也不敢贪图捕获小洲上的雉鸡、野兔,因为那里有猛兽出没。

    一眼瞥见岸边的蒲草丛,他目光一亮,差点就要跪着谢天谢地了。

    他根本就不想起身浪费时间,索性伏在草地上快速爬行,一头钻入蒲草丛,利索的取下蒲草的草牙和嫩茎往嘴里胡乱塞。

    蒲草的草牙与嫩茎可是美味的野菜,此时生吃起来感觉相当的爽口,但他不能贪吃,等饥饿感稍有减弱,他就站起身来,匆忙采下几根粗大、形同蜡烛状的花棒,丢入笈筐,然后起身朝来时的方向跑去。

    重新回到鲜有猛兽出没的小径,卓轩变得警觉起来,脑中装满了求生的欲望,再无半分捞钱的念头。他深知,如今雁北古地兵荒马乱,生命贱如草芥,一不下心,自己就会被铁骑踩为齑粉。

    他舍了小径,隐入路边的草丛,匍匐在地,侧耳细听周遭的动静。

    远处,似乎在非常遥远的地方,蹄声、鼓角声响个不停,表明战斗还在持续。

    此地不可久留!如今他面临着两种选择,要么往南逃,跨过桑干河,穿过雁门关,进入忻州甚至是太原府,在远离北境的地方躲避战火;要么往西跑,进入城防坚固,堪称固如金汤的大同城求生。

    “宁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他兀自嗟叹道。从和平年代穿越而来,亲历战乱后,此刻终于对这十个字有了切身的感受。

    西逃抑或南往?总觉得这两种选择都存有极大的风险,至于风险何在,他匆忙之间想不清楚,故而神情颇为沮丧。即便是方才那番置鞑贼于死地的壮举,也没能给他带来多少自信。

    感觉无论往哪里逃,自己都如同一只蝼蚁,生存下来的希望非常的渺茫。

    心中突然有个信念在给他鼓气:我贱人一个,烂命一条,就算想送死阎王爷也未必看得上我!

    自我安慰一番,心情变得泰然了些,卓轩起身一路小跑,并没有固定奔跑的方向,只是凭直觉,觉得哪里能远离那些似在索命的蹄声、鼓角声就往哪里奔逃。

    “鞑子来了!我的个娘呃!”

    一声惊叫把卓轩的小心脏吓进了嗓子眼。他匆匆收住脚步,怔怔的定在那里,有点不知所措。

    惊叫声中,一名汉子从草丛中倏的窜起,撒腿狂奔。

    附近还隐藏着许多难民,都被这声惊叫吓着了,一时间,草丛中窜出数十个难民,都没命的奔逃,其中还能见到不少妇人、小孩的身影。

    过了不久,有人壮着胆子回头一瞥,看清了卓轩的样貌,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年负笈而立,分明是大明游学的学子,哪是什么鞑贼?

    众人纷纷呼唤同伴,吓坏了的人们相继停了下来。

    那名发出惊叫声的汉子一屁股坐到地上,埋怨道:“一个小子,装什么鞑子吓人!”

    这事能怪我么?卓轩终于回过神来,意识到自己方才被人误认成了鞑子,暗自觉得有些可笑,就随口嘟囔道:“哼,人都没看清,就自己吓自己,一群惊弓之鸟!”

    遇到危险,人多可以壮胆,大家可以抱团取暖,这是常识。卓轩瞥见这么多逃难的人,心中莫名的多出了一份安全感。

    他迫不及待的朝人群小跑过去,嘴上禁不住发出“嘿嘿嘿”的傻笑声。

    “有受伤的么?我带着蒲草花粉,可止血,价钱嘛······好商量,嘿嘿嘿······”

    卓轩的目光触及到了众人的冷眼。

    “读书人竟然一心想着捞钱,有辱斯文!”

    “财迷!”

    许是“惊弓之鸟”四个字远远超出了众人的理解能力吧,逃难的人们怔怔的看了卓轩一小会,嘀咕几声,就各自找块草地坐下,开始安抚各自的惊魂了。

    只有一名身着青衫、年近四十的男子仍在静静打量卓轩的装束。

    “小子,你真是读书人?”问这话时,那人目光如炬。

    青衫男子不待卓轩作答,就摇头道:“读书又有何用?”看情形很像是在自问。

    当然有用啦!我想出人头地!

    卓轩还是颇有自知之明的。在另一个时代的高考失意者,穿越到了明代,如果幻想在竞争激烈程度百倍于高考的科考中一朝扬名,那不是痴人说梦么!不过,转念一想,既然大家都认定自己是读书人,那就不妨装逼,装逼装多了,指不定哪天就真的“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了!

    嘿嘿嘿······想到这里,卓轩心中一乐,喊出了这个时代最流行的口号。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哼,不要钱的漂亮话谁不会讲!

    卓轩得意的扭扭脖子,斜眼望去,却见青衫男子并没有像他预料的那样含笑点头,而是淡然摇了摇头。

    “读书人总把治国平天下挂在嘴上,可是,庙堂上那么多的饱学之士,整个大明都攥在他们手上,结果又如何?国家大治了么?天下太平了么?”

    卧槽!好不容易碰见一个有见识的人,就涉猎到了这么沉重的话题,此人比高三班主任都语重心长,还想不想让人轻松自在呀!

    反正他也不是真有什么远大抱负,犯不着与这个多半是落魄儒士的陌生人较真。

    “牢骚太盛防肠断!”

    卓轩嘀咕一声,转身混入难民中,席地而坐,不再理睬这边的青衫男子。

    “治国平天下?大明都被鞑子欺负成这样子了,还奢谈什么治国平天下!”

    这是一道女声,语气虽含抱怨之意,却非常的柔和,与之一比,在另一个时代听惯了的女声简直就是······

    微微侧头,就见数尺开外,有名女子端坐在一根断木上,二十出头的年纪,如花般的面容,双眼显大,眼波清丽,一袭浅色襦裙在身,把她曼妙的身姿衬托得愈发迷人。

    一颗十八岁的灵魂并无多少人生阅历,只知道粗略的欣赏女色,但即便是粗略的一瞥,力量已经足矣!

    这一刻,卓轩脑中的反应唯有震撼。

第8章 美人如花() 
绝色佳人呀!莫非如花美女全都留在了遥远的古代?

    这年纪,这姿容,若生在另一个时代,随便往哪个电视台的舞台上一站,还不是光芒四射,成为无数男子心目中的女神!

    可惜!生在这个时代,她恐怕早已嫁做人妇,多半还做了人母。

    女人瞟了卓轩一眼,眉眼间天然含笑,看起来可比一本正经的青衫男子可爱多了。

    “小兄弟,北境即将大乱,这里的普罗大众很难逃过此劫,一百人中能有一人活下来就不错了。还是想想怎么让自己成为一百人中的那个幸运的一人吧,这比什么都要紧。”

    女人的目光并无任何的挑逗之意,但卓轩头一次见到如此绝色的女子,早已忘了今夕何夕。

    十八岁的现代灵魂有点想入非非,而那具十四岁的躯体则在顽固的抗拒,身体并没有发生任何异样的变化,连心跳都未加速。

    十八岁的灵魂有些怨恨十四岁的躯体:你个没用的废物,见了美女都像个死太监!

    “登徒子!”

    哟呵,反了你了!听见脑海中另一个灵魂的斥责声,卓轩相当的气恼。他的目光仍紧盯着眼前的女人,迟迟收不回来。

    旁边有个丫鬟模样的女孩横了卓轩一眼,面色颇为不善,“夫人自己珍重,有些人呀,活过了今日,还不知有没有明日,趁早做做白日梦也好!”

    你是说“治国平天下”属于白日梦?

    心咯噔一沉,卓轩的思绪一下子回归到了残酷的现实,美好的意境随之散得干干净净。

    他的目光终于舍了美女,心想:十四岁的年纪,万一把自己的眼神弄得色眯眯的,那就有点吓人了!

    诶,夫人?她果然嫁人了,遗憾啦!

    一旁的丫鬟看起来比卓轩大不了多少,右手提着一个包裹,左手牵着一名年约三岁的男童。那男童冲襦裙女人嚷道:“娘,我饿。”

    嘿,还拖着个酱油瓶子!若放在另一个时代······唉,这个年纪就做了人母,可惜呀可惜!

    男童的喊饿声撩动了卓轩的饥肠,肚子咕咕直叫,他遗憾的发现,原来“秀色可餐”只是一句骗入的鬼话,要想填饱肚子,还得找到真正的食物。

    日影西斜,黄昏将至。现场饥肠辘辘者不乏其人,何止卓轩一个?不时响起的肠鸣声就是明证!

    这些难民手上拥有可供大家度过时艰的食物么?

    卓轩脑中疑问一闪,目光随即在人群中搜索起来。

    粗略点点人数,所有的难民加在一起,恐怕不下于八十人,全都身着布衣,凭装束就可以确定并无官宦、勋贵人家的家眷混在其中。

    不过,布衣也有布衣的讲究。包括“惊叫男”在内的近八成人只能算是有衣蔽体,衣服缝制得粗针大线的,破旧而又肮脏,一看就知道他们是阳和城附近的村民。

    而包括襦裙美女、青衫男子在内的十来人衣着做工精致,他们显然拥有相当不错的家境,甚至不像是本地人。

    想要果腹,就不必指望那些衣着得体者了,他们多半只携有金银珠宝,那些东西寒不能衣,饥不能食,带在身上反而是个累赘。

    乱世多财不是福!

    村民中倒是有十多人带着包裹,可目测一下包裹的体积,再依据形状推测里面的物种,卓轩很快就得出了令他气馁的结论:满打满算,村民携带的食物绝对管不了八十余人哪怕是十日的伙食!

    也不知道逃难的日子何时是尽头,不用说,这点食物只够携带者自己糊口。

    得了,原指望孤鸟归群,能从大伙那里沾沾光,这下倒好,自己的晚餐都不知在哪里!

    忍受着饥饿感的阵阵折磨,不知不觉迎来了夕阳落山的时刻,晚风一起,气温好像一下子降了十余度,凉意袭来,卓轩直打哆嗦,恨不得立马翻出冬天才穿的皮绒袄套在身上。

    “雁门关外野人家,

    不种桑榆不种麻。

    百里并无梨枣树,

    三春哪得桃杏花。

    六月雨过山头雪,

    狂风遍地起黄沙。

    说与江南人不信,

    早穿皮袄午穿纱。”

    这是明代某个官居兵部尚书的士大夫写下的诗篇,看看,是不是有点打油诗的味道?与唐代士大夫一比,明代士大夫的诗赋水平差得何止一星半点!不过,此诗对现代人了解明代大同盆地的气候特征还是大有助益的。

    即便是初秋时节,这里的昼夜温差也很大,以至于“早穿皮袄午穿纱”。

    “该死的小冰河时期,该死的苦寒之地!”卓轩饥寒交迫,想想另一个时代连冬天都那么温暖,他认定这次穿越的体验恐怕只能用“下地狱”这三个字才能精准概括。

    那边的丫鬟正在给男童添衣,美丽的女人自己动手套了一件白底碎花的披风,站在那里,如画中人一般。

    女人看了卓轩一眼,扭头吩咐丫鬟道:“小翠,取出那件披风,给这位小兄弟御寒。”

    小翠显然很不乐意,磨磨蹭蹭半天,这才取出一件领上缀着貂绒的蓝色披风,没好气的扔在卓轩怀里。

    “小兄弟,我给你穿上。”

    女人的身影飘了过来,卓轩卸下笈筐,木然起身,顿觉一双柔滑的手掌在自己的脖颈、脊背、手臂等处轻轻游走,那番体验十分的奇特。

    “你是读书人,与旁人不同,自己当心些,可别凉着了。”理理披风的领口,女人几乎是贴着卓轩的耳根叮嘱道。

    卓轩不由自主的点点头,心里的滋味一半是暖意,一半是前所未有的羞怯。

    那名男童很警惕的瞟了卓轩一眼,随眼神递过来的自然不会是什么好脸色。

    几乎所有的难民都扭过头来,直直的盯着卓轩出神。

    人靠衣装马靠鞍装,此言不虚。精美的披风当真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何况卓轩本就长得眉清目秀,经披风一衬托,立马就成了翩翩公子。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女人目中露出了欣赏之意,那个丫鬟的脸色也好像变得不那么冷漠了,只有男童撅着嘴巴,心中多半不怀好意。

    卓轩若是能够领略到自己此刻的风采,他就会彻底明白偶像的魅力何以无穷,也会认可“明明可以凭脸蛋吃饭,何必靠智商”这样的名言。

    可惜的是,卓轩的心思很快就回到了如何填饱肚子这件天大的事上,没兴趣看周遭一双双睁得圆溜溜的眼睛。

    不争气的肚子很不给力,恰在此时,滑稽的肠鸣声响起。

    大煞风景啊!

第9章 天下大同喽() 
暮色四合,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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