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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十年精华-第3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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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枪自杀;《四世同堂》中的钱仲石和《火葬》中的石队长属于和敌人“同归于尽型”,仲石把一队日本兵翻到沟里,自己也牺牲了,石队长用最后一颗手榴弹炸死了围在屋外的四、五个日本兵,用火柴点着了屋内的麦秸,为自己举行了火葬,绝不让屋外还活着的日本兵将他俘虏去;《四世同堂》里的钱太太属于“抗议型”,她的丈夫被捕,两个儿子一齐死了,她是个老式的贤妻良母,她的泪已倾尽,她不再哭,也不再说话,只把眼中一点奇特的光放出来,她用一个普通老太太所能表达的方式做出了她对暴敌的抗议一头碰死在大儿子的棺材上;《四世同堂》中的祁天佑属于“不可辱型”,他被日本人穿上白布红字的坎肩游街,他的世界已经灭亡,他须到另一个世界去,只有在另一个世界里,他的耻辱才可以洗净,他没有回家,一直走进了护城河,漂,漂,漂向大海,而且洗净了坎肩上的红字;小说《猫城记》中的大鹰属于“警世型”,他杀了自己,让人把头割下来悬在街上,以期唤醒群众,给敌人对人民的轻视一些惩戒。解放后,老舍在著名的话剧《茶馆》中设计了三个老头撒纸钱祭奠自己的一场戏,并以王老掌柜的自杀结束整个故事。王掌柜临死前说了一段可以称得上是总结的话:”改良,我老没忘了改良,总不肯落在人家后头,人总得活着吧?我变尽了方法,不过是为活下去!为什么就不叫我活着呢?皇上,娘娘,小刘麻子,沈处长那些狗男女都活得有滋有味的,单不许我吃窝窝头,谁出的主意?”这实际上是一篇老百姓的檄文,一篇人民的抗议书。王掌柜的自杀由于有了这篇抗议词,已经有别于“绝望型”的和“活不下去型”的小福子式的自杀,进入了高层次的有骨气的强烈抗议和控诉。

  这些作品中的人和事构成了老舍的一贯思想。1966年8月发生的事正是他这一贯思想的合理的和必然的结局。

  三

  孔庙毒打之后,同期的难友们发现老舍的眼中闪着一点奇特的光。面对这点光,他们的头脑中突然闪出一个可怕的念头:老舍要走了!他们“熟悉”这眼光,因为小说《四世同堂》中钱太太自杀前眼中那点奇特的光,就和它一模一样!

  于是,真的发生了如同老舍追求了一辈子的,歌颂了一辈子的,有骨气的行为。

  说我有罪吗?“不,我没罪!我最爱我的祖国!我最爱新社会!我无罪!”要我举牌子吗?“不,我绝不接受这种屈辱!”要我接受这鞭打奴隶式的批判吗?“不,我宁肯去死!凭什么不让我说!凭什么?”他由颈上取下那牌子,使出了全身残剩下来的力气,向着天空,向着大地,向着那血腥、最狂热、最虔诚的舞鞭者掷了出去……

  这就是那点骨气!一个最热爱生活的人,一个生活情趣最丰富多采的人,一夜之间,突然舍弃了一切。全凭了这股孕育了几十年的宁折勿弯的正气。因为硬,折得快,迅雷不及掩耳,以至任何的防范和保护都为时过晚。

  有人为他的倔强、暴烈、不够“灵活”而善意地惋惜;可是,老舍先生有一句名言:“世上最美最善的事往往是最愚傻的人干的啊!”再说,如果世上大部分人都犯这种“傻”,也许,那场内乱根本就搞不下去……

  二十年过去了,人们想起这段往事,心里总是很难过,若有所失,引起很多思绪。思绪的波澜,默默地在起伏,在扩展,在加剧。突然,在那波澜的中心,我看见了两行大字,很大很大:

  人啊,让我们学会更加尊重人吧!

 

Number:1985

Title:因为我爱你

作者:奥瓦迪亚

出处《读者》:总第67期

Provenance:

Date:

Nation:保加利亚

Translator:杨燕杰

  因为我爱你,

  所以你才如此美丽,

  别人也用赞叹的目光看着你。

  因为我爱你,

  所以你才青春不去,

  眼角没有皱纹,

  额头没有白发一缕。

  因为我爱你,

  所以你才如此美丽!

  但是切莫趾高气扬,

  也不要施展诡计!

  如果我的爱情消逝,

  如果我的心不再看得起你,

  转瞬你就变得衰老不堪,

  变得丑陋无比!

 

Number:1986

Title:远与近

作者:托马斯·沃尔夫

出处《读者》:总第67期

Provenance:当代外国文学

Date:1983。3

Nation:美国

Translator:羲苏

  在小镇郊外离铁路不远的土坡上,有一所装有别致的绿色百叶窗的洁白小木屋。屋子的一侧是个园子,里面几块菜地构成整齐的图案,还有一个八月末结着熟葡萄的架子。屋前有三棵大橡树,夏天以它浓郁的树荫遮蔽着小屋。另一侧,生机盎然地长着一溜鲜花,与邻居为界。整个环境弥漫着一种整齐、节俭而又朴素的舒适气氛。

  每天下午两点过几分,就有一辆区间特快列车路过这里。这时,这个庞然大物,刚在附近的小镇上停下喘了口气,正开始有节奏地伸展开身体,但还没有达到它全速前进的可怕程度。它从从容容地跃入视野,随着蒸气机强有力的转动,它一掠而过,沉重的车厢压在铁轨上,发出一阵低沉平和的隆隆声,然后便消失在远处的弯道上了。每隔一段距离,火车便将浓烟喷向道旁草地的上方。起先,从它喷出浓烟的吼叫声中可以听出它在前进。最后,一切都听不见了,只有那速度稳定而有节奏的车轮声,渐渐消失在下午令人困倦的寂静中。

  二十多年来,每当这列火车驶近小屋时,司机就拉响汽笛,听见这信号,便有一个女人出现在小屋后面的门廊里并向他挥手。最初,她身边偎依着一个很小的孩子,现在这孩子已经长成一个体态丰满的姑娘。每天,她仍旧和母亲一块到门廊去向他招手。

  司机就这样常年开着车。他老了,头发变得灰白。他曾经驾驶他那重载满员的巨大火车,上万次地穿越大地。他自己的孩子已经长大成人,而且结了婚。曾有四次,在前方的轨道上,他看见酿成悲剧的可怕的黑点,凝聚着恐惧的阴影,像炮弹一样朝着车头直射过来一次是一辆轻便马车,车上挤满一排排面容惊恐的孩子;另一次,一辆蹩脚的汽车在铁轨上抛锚,车上的人都吓得呆若木鸡;还有一次,一个衣衫褴褛的流浪汉走在铁路边,他又老又聋,完全听不见鸣笛的警告;又一次窗内有人忽然尖叫一声跳了出去这一切他都看见了,懂得了,凡是像他这样的人所能了解的悲哀、欢乐、危险以及劳累,他都遇到过。在那忠实的服务中,他饱经风霜,变得满脸皱纹。他的工作使他养成了尽忠职守、勇敢和谦恭的品质。现在他老了,具备了他这一类人特有的那种尊严和智慧。

  但是,不管他见过什么样的危险和悲剧,在他脑海里留下的印象都不如那座小屋和那挥动胳膊大胆而自由地向他招手的女人来得深刻。这印象美好而持久,超然于一切变更和毁灭之上,不管遇到什么样的不幸、悲哀和过失,打破他日复一日铁一般的时间表,它总是永恒不变的。

  一看见这座小屋和两个女人,他就体验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极不寻常的幸福。他曾在一千种光线、一百种天气里见过她们。他在冬天灰白而刺目的阳光下,隔着遍布凝霜覆盖的棕色短茬的田野,远望过她们:他也在魔术般诱人的绿色四月里看见过她们。

  在她们身上,在她们所居住的那间小屋上,他怀着一种父亲对亲生孩子才有的那种柔情。她们生活的图景如此鲜明地刻印在他的心中,终于他认为自己已完全了解了她们的生活,直至她们一天中的每一小时,每一分,每一秒。最后他决定将来当他退休时,他一定要去寻找她们,对她们说说话儿。因为他和她们之间,生活上已经如此地融成一体了。

  这一天来到了。司机终于走下火车,踏上月台,到达了那两个女人居住的小镇。他在铁轨上往返的岁月终结了。他现在只是铁路公司里享受养老金的职工,没有什么工作要做了。他慢慢地踱出车站走到街上。小镇里的一切都显得这么不熟悉,就像他以前从未见过它一样。他走着走着,渐渐生出一种困惑慌乱的感觉。这果真是他经过了上万次的那个小镇吗?这些房屋难道真是他从驾驶室的高窗向外看到的那些房屋吗?一切就像梦中的城市那样生疏,嘈杂。他走着,精神上茫然失措的感觉愈加强烈了。

  突然,房屋渐渐稀疏了,四散成小镇边区的村落,大街也消失为村道了那两个女人就住在这条路边。他在炎热和尘土中拖着沉重的脚步缓慢地走着,最后终于站在他所搜寻的那所房屋面前了。他一看就知道自己找对了地方。他看到屋前那高大的橡树、花坛、菜园和葡萄架,以及远处闪光的铁轨。

  是的,这正是他所要找寻的那幢房子,他开车多次经过的那块地方,他怀着如此幸福的感情所一心向往的目的地。那么现在,他既然已经找到了它,他既然已经来到这儿,为什么他的手还畏缩着不敢推门?为什么这城镇,这道路,这土地,这通往他热爱之地的入口,却变成像某些丑恶的梦境中的景色一样那么陌生呢?为什么现在他感到这么彷徨怀疑和绝望呢?

  最后,他走进篱门,慢慢地沿小路走着,不久便登上了通往门廊的三级矮石阶。他敲了敲门。很快便听见大厅里有脚步声,门开了,一个女人站在他的面前。

  顷刻间,他感到一阵极度的失望和伤心,而且后悔来到这儿。他一眼就认出:现在站在面前以一种不信任的目光看着自己的女人正是原来那个曾经向他招过千万次手的女人。但她的面容却是生硬而消瘦,脸上的肌肉无力地松垂着,形成黄黄的皱褶,两只小眼睛充满猜疑,胆怯地,惴惴不安地打量着他。看到这般情景,听到那不友好的言语,所有那一切,那种他从她的招手中所领悟到的那股大胆、自由和亲热劲儿,立即消失得无影无踪。

  现在,他试图解释,告诉她自己是谁,为什么会来到这儿。他觉得自己的声音听上去既不真实而且可怕。但他还是支支吾吾地说下去,顽固地抑制着涌上心头的那种悔恨、慌乱和疑惧交集之感。这种恐惧感在他的心中不断地上涌。淹没了他当初的全部欢乐,并使得他为自己那充满希望和温情的举动感到羞愧。

  最后,这女人几乎是不情愿地邀请他进屋,高声刺耳地叫进了她的女儿。他感到一阵难堪,坐在一间又小又丑的客厅里,竭力找一些话说,而两个女人看着他,目光里含有呆滞的、困惑不解的敌意和阴沉的、畏怯的拘谨。

  后来他结结巴巴地简单说了声再见,便离开了。他沿着小路走了,再顺着大道走到镇上。突然间他意识到自己已经是一个老人了。对着那伸向远方的、熟悉的铁轨时,他内心曾是那样勇敢,充满自信,现在,在这片陌生而又不容置疑的大地面前,他心里充满了怀疑、恐惧和厌倦。那块土地离他不过一箭之遥,然而他没有看过一眼,也不了解。他明白了,他刚失去了光闪闪的铁路的一切魔力,那条明亮的铁轨引向的远景,还有他怀着希望追求着的美好的小小世界里那一块幻想的角落,也都一去不复返,再也得不到了。

 

Number:1987

Title:大河的苦闷

作者:刘再复

出处《读者》:总第67期

Provenance:现代人报

Date:

Nation:中国

Translator:

  都怪他的血液是混浊的,都怪他过于狂妄,都怪他日夜不停地呼啸,都怪他染污两岸的土地,缺乏山泉般的纯粹。

  他苦闷极了。他梦想化为洁净的水,梦想着仙境似的肃穆与静止,梦想着不再疲倦地奔走,梦想着像明镜一样清澈,可照着许多游人快意的微笑。

  然而,他又厌恶这些很美的梦。

  他总是固执地爱着自己不息的沸腾,总是爱着自己追求大海的狂妄,总是爱着自己和高山峡谷搏斗的呼啸,甚至总是固执地爱着自己的混浊,奔流着的混浊,跳动着生命大脉搏的混浊。

  他知道他的混浊打湿过河岸,然而,这混浊也灌溉过田野,养育过黄黄绿绿的新鲜与繁荣。

  他知道有奔流就有呼啸,死亡总是静悄悄的。

  他知道有奔流就有泥沙,死亡总是苍白而干净的。

  他苦闷极了。然而他已不再苦闷,他知道唯有不息地奔流,才有超越高山峡谷的壮观,才有明天无边无际的壮阔……

 

Number:1988

Title:瀑布与石头

作者:许达然

出处《读者》:总第67期

Provenance:台港文学选刊

Date:1985。6

Nation:中国

Translator:

  在我有声有色的风景里,你是还未被别人发现的瀑布,清高洁白。就是因为那样清高才跌得这样惨,白白把自己交给山谷,咕噜咕噜积成清潭,嬉玩自己激起的泡沫;潭受不了,推开你,你沿路淙淙流荡,最后只好把自己交给海,变成浪。

  一大早,从暗处倾泻下来的阳光就缠着你不放,还制造影子,让你跳入;你怎样奋力都摔不开。阳光甚至嫌四周不够辉煌,还着色,更不合你透明的性格了。本以为入夜就可以免除这些干扰,偏偏月有时幽柔,下来照亮你的山歌。

  你的山歌总是奔放,然而即使在晚上都唱不出什么名堂。虽激昂如进行曲,也不过使附近无法行军的树,边听边摇边叹而已。既然活在你宏亮的声音里,那些树只好日夜摇叹了。

  鸟曾来过。不能啄你的清高,也不能栖息在你的清白上,怎样重奏合唱都比不过你,你又吵得潭里无鱼。鸟不愿在长年不安定的树上造巢,飞走了。

  风总是来。不能在总是冲动的你上面雕刻什么,又抱不走你;它一用力,你就和它挣扎不清。它若发怒挟雨而来,你淋久后也激动,竟不管下面已泛滥,还往下冲,你觉得很不英雄。

  因为是水,跌不死,所以才总是那么壮烈。其实你并没有你自己,也不知是谁。水总在推,只好向前,向前,不能再向前时,只好嚷着向下跳。总是向下跳,无时间思考,你觉得没什么可赞美的。

  不能赞美的也只是愤怒,却不知在咆哮什么,整天就落进自己的呐喊,自听自赏自鼓掌。虽然你的激情感动不了山的淡漠,你仍坚持力的表现;只是没被发现就不能发电,你觉得寂寞。

  在你无言的素描里,你拒绝是与世隔绝的瀑布。你宁可是无桥的溪中的一块石,硬不怕汹涌;不大,但从水面凸出给脚踏过。不稀罕什么雄伟,什么壮丽,也不计较是否被发现了。

 

Number:1989

Title:骆驼

作者:梁实秋

出处《读者》:总第67期

Provenance:台港文学选刊

Date:1985。4

Nation:中国

Translator:

  台北没有什么好去处。我从前常喜欢到动物园走动走动,其中两个地方对我有诱惑。一个是一家茶馆,有高屋建瓴之势,凭窗远眺,一片釉绿的田畴,小川蜿蜓其间,颇可使人目旷神怡。另一值得看的便是那一只骆驼了。

  有人喜欢看猴子,看那些乖巧伶俐的动物,略具人形,而生活究竟简陋,于是令人不由地生出优越之感,掏一把花生米掷进去。有人喜欢看狮子跳火圈,狗作算学,老虎翻跟头,觉得有趣。我之看骆驼则是另外一种心情,骆驼扮演的是悲剧的角色。它的槛外是冷清清的,没有游人围绕,所谓槛也只是一根杉木横着拦在门口。地上是烂糟糟的泥。它卧在那,老远一看,真像是大块的毛姜。逼近一看,可真吓人!一块块的毛都在脱落,斑驳的皮肤上隐隐的露着血迹。嘴张着,下巴垂着,有上气无下气的在喘。水汪汪的两只大眼睛好像是眼泪扑簌的盼望着能见亲族一面似的。腰间的肋骨历历可数,颈子又细又长,尾巴像一条破扫帚。驼峰只剩下了干皮,像是一只麻袋搭在背上。骆驼为什么落到这种悲惨地步呢?难道"沙漠之舟"的雄姿即不过如此么?

  我心目中的骆驼不是这样的。儿时在家乡,一听见大铜铃丁丁当当响,就知道是送煤的骆驼队来了,愧无管宁的修养,往往夺门出视。一根细绳穿系着好几只骆驼,有时是十只九只的,一顺的立在路边。满脸煤污的煤商一声吆喝,骆驼便乖乖地跪下来让人卸货,嘴角往往流着白沫,口里不住的嚼反刍。有时还跟着一只小骆驼,几乎用跑步在后面追随着。面对着这样庞大而温驯的驮兽,我们不能不惊异的欣赏。

  是亚热带的气候不适于骆驼居住。(非洲北部的国家有骆驼兵团,在沙漠中驰骋,以骁勇善战著名,不过那骆驼是单峰骆驼,不是我所说的双峰骆驼。)动物园的那两只骆驼不久就不见了,标本室也没有空间容纳它们。我从此也不大常去动物园了。我常想:公文书里罢黜一个人的时候常用“人地不宜”四字,总算是一个比较体面的下台的藉口。这骆驼之黯然消逝,也许就是类似“人地不宜”之故吧?生长在北方大地之上的巨兽,如何能局促在这样的小小圈子里,如何能耐得住这炎方的郁蒸?它们当然要憔悴,要悒悒,要委顿以死。我想它们看着身上的毛一块块的脱落,真的要变成为“有板无毛”的状态,蕉风椰雨,晨夕对泣,心里多么凄凉!真不知是什么人恶作剧,把它们运到此间,使得它们尝受这一段酸辛,使得我们也兴起“人何以堪”的感叹!

  其实,骆驼不仅是在这炎蒸之地难以生存,就是在北方大陆,其命运也是在日趋于衰微。在运输事业机械化的时代,谁还肯牵着一串串的骆驼招摇过市?沙漠地带该是骆驼的用武之地了,但听说现在沙漠里也有了现代的交通工具。骆驼是驯兽,自己不复能在野外繁殖谋生。等到为人类服务的机会完全消失的时候,我不知道它将如何繁衍下去。最悲惨的是,大家都讥笑它是兽类中最蠢的当中的一个;因为它只会消极的忍耐。给它背上驮500磅的重载,他会跪下来承受。它肯食用大多数哺乳动物所拒绝食用的荆棘苦草,他肯饮用带盐味的脏水,它奔走三天三夜可以不喝水,这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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