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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条件合情合理,二人就算不能化干戈为玉帛,至少今后也能和平共处,再不会因个人恩怨而为世人带来纷扰。所以呀,黑母呀,你就答应盾山的条件哈!”
“哈!”
黑母又跳了起来,这次险些把茶杯打翻,伺候一旁的兵卒见状,赶紧上前接过杯子,这下他连白开水都没得喝了。
黑母却自认这气生得很有道理—老夫子当着众人面损他就听得够够的了,但多少还能忍,因为这种窝心事老头儿常干,自己都习惯了,但又凭啥自作主张地逼自己答应盾山提出的无理要求呢?实际做是一回事,他黑母已决定与这忘恩负义的小子分道扬镳,但在这议事大厅答应下来,不怎么着都有种低头认罪的耻辱感?老夫子呀老夫子,你这胳膊肘往外拐得也忒气人了哈!
“咳咳~”
见黑母的黑脸苦哈哈如受尽了万般委屈,老夫子就像给好喝的茶水呛着似的连咳几声。
这猪一样的队友,黑母早已摸清他的习性,知道每逢这种时刻,他就一定是心里拿了主意,在通过咳嗽暗示。
“好,你黑老子我就以大局为重,先忍下这口气!日后若是没有给出具有前瞻性、突破性和创新性的好建议,看我不拔光你个老儿的白胡子!”
气咻咻打定主意,黑母鼓着倆腮帮子点头道:“好,盾山,作为你小叔我就答应你,今后能离你多远就离多远,如果食言,管饱遭天打五雷轰!”
边说他边把椅子往后移,一直移得靠近苏烈了才停,这样就再也不处于接受审判的位置了。
尴尬的处境终于有所改善,并且挨苏烈坐有安全感,黑母满意又舒坦,跟猪似的哼哼了两声。
苏烈和气地笑笑,转向钟馗道:“大人方才的话被其他人打断,此时不知可否继续?”
钟馗抚须答道:“那是自然。既然盾山不介意,与黑母之间的结又已解开,本官也就松了口气,再回想起往事,心情也没那么沉重了。”
盾山难过地阻拦道:“大人,前尘往事该说的已说完,其实余下的那一小部分,可以不提的。”
钟馗摆摆大手道:“诶,咱们画出的一个圆,只差最后一笔封口,又何必留下这个遗憾?苏烈说得在理,此战胜利乃长城守卫军与灵魂楔子共同的功劳,但你们也别忘了,纵然战事平息,神秘力量也仍在王者大陆周边游荡,不时借助大陆内的势力伸进触手,四处搞破坏,以至咱们防不胜防。咱们最终的敌人可不是魔种大军,咱们真正要保卫的也不止是长安城,而是整座大陆,甚至包括无人的荒漠地带!”
“对!钟大人此言极是,说得好极了!鼓掌!”
啪啪啪~
响亮的击掌声响起,却没让议事厅的气氛热烈起来,反而显得有几分尴尬。为啥?因为击掌之人是黑母。
黑母为啥鼓掌?因为作为王者大陆的缔造者,他比任何人都关心这颗奇异星球的安危。这样长时间以来,他一直就很担心,认为众人的注意力大多都只集中在长安、长城、王者峡谷等等这些繁荣富庶,或重要要塞上,而忽略了周边人迹罕至的区域。
然而那些地方,才真正是神秘力量可能渗透之所,没有人干扰,不正好便宜行事吗?梦奇曾提到的智慧城,以及在无人的沼泽地带发现的属于仓罗的黑球,不正是最好的证明吗?
第343章 都是黑锅惹的祸()
还有一件大事,黑母一直揣在心里没说出口,他认为这事要真说起来,恐怕也只有梦奇能与他产生共鸣了,至于老夫子嘛,到底咋想一时还说不清楚。
那事就是:那股神秘力量,究竟是仓罗之王与天变星的合体,还是压根就各不相干?假如实情属于后者,那么王者大陆面临的敌人之强大,只怕还超过在座众人的想象。但这时要告知他们这想法,无疑是有点添乱,平白制造恐怖气氛。
“哎~小梦奇呀,你现在到底身在何处,又是否一切安好呀?”也说不清是为什么,黑母更加想念那傻乎乎的梦奇了,就觉得自己与他才是同路人。
没人理解黑母的想法,并且由于平时他实在是太讨人嫌,一般人也难以把他当成是那种深谋远虑、懂得为天下人着想的有识之士。哎,可怜的黑母,不仅受肥胖的外表所累,那张嘴也给他惹了不少麻烦呢。
黑母拍了半天巴掌也没人响应,只好带着干巴巴的笑停下来。向四周一扫,好家伙,连盾山的光目和在议事厅伺候的丫头小厮以及门口的哨兵在内,十几双眼睛都象带刺似的干瞪着他,那如芒刺在背的滋味太不好受,弄得他都想借口上厕所往外溜了。
可惜不能溜,否则就得错过听盾山最后那一点经历的机会。就凭他那点人缘,错过的部分就算向人打听也不见得有谁愿告诉他。老夫子是铁定会说的,但那老儿只怕又多了一件整他的工具,要不遭一番罪,休想从老夫子嘴里掏出话来!
见黑母安静了,钟馗才又细细抿了一口茶后说道:“盾山之所以逃去长安城外的荒坟野地与幽灵为伴,是因为……”
……
见完钟馗,离开无佛寺后,天已大亮。
盾山决定去繁华的长安城转转,看在人气旺盛的大都市里,能否借助热闹的气氛彻底赶走心魔,让自己振奋起来。
长安城为大唐国都,又有钟馗作为治安官守护,治安状况素来良好,一般是不会出现大的罪案的。
盾山毕竟年轻,又刚刚走出心魔围成的荒林,便急不可耐地要去那繁荣之地探寻。但具体要探寻些什么,他自己也说不清楚,就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总之现在的他已成真正的孤家寡人,不管走到哪儿,都再无牵挂。
王者时代的长安,是全王者大陆的文化中心,融会贯通了大陆上各处的文化与风俗习惯,不管走在哪条街上,都能听见异族语言,也能看见身着奇装异服,并且长相稀奇古怪的人种。所以纵然是盾山这样的机甲武士走上街头,也不会太惹人注目。
坏就坏在,盾山的背上打了一个大补丁,大补丁不管从哪个角度看,都似一口锅,还是黑色的锅。
“大铁怪,背黑锅,锅里装着黑饽饽!黑饽饽,屎坨坨,铁怪带来灾与祸!”
这是盾山来到长安不久,朱雀大街上就开始流传的童谣。
这童谣也不知是由谁创作出来的,但一经释放就广为传唱,以至三日不到城里的人们就知道,这儿来了个背黑锅的瘟神。
太平时期,人们安逸的生活过得太多,就总烦恼生活里找不到一块能激起波澜的小石子。盾山的出现,正好起了小石子的作用,并且就他那块头而言,何止是石子,简直能堪称一头大象了,试想把一头大象扔进平静的湖水,得多有趣……
太古时代处处荒凉,长城修好许多年后人类的踪迹才繁密起来,盾山见惯了孤清的山山水水,突然走入处处热闹得沸反盈天的都城,自然是感到万分新鲜。
他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个头太大,若随便往室内闯的话很容易破坏东西,给别人造成损失,便只在大街上活动,到了晚间宵禁时也不住客栈,而是在城门关闭前离开,去荒野找地方过宿。
但他却没料到,仅在街头走了几日,耳朵里就充满了什么“铁怪”、“黑锅”之类的怪词儿,一开始他甚至没把那童谣和自己联系在一起,还跟着“嘿嘿”傻笑几声……
有一日,他站在一个售卖胭脂水粉的摊贩前,指着一盒画牡丹花的胭脂盒想看看。他兜里可没银两,买不起任何东西,但不管走哪儿都听卖家说“随便看随便看,看中了满意了再买”,便明白只要不把东西拿走,光拿在手里瞧瞧是不用付银子的。
摊主是一个三十几岁的大姐,抹着一脸浓妆,大概用的材料都是她自己卖的,以招揽顾客。
见着来瞧的是这么个难看的机甲怪人,大姐很是不忿,因为盾山体格过于庞大,直接就把摊前道路给堵死了。
“喂,我说这位客人,这可是卖给小姑娘用的东西,你是打算买给夫人呢,还是家里的小姐呢?”浓妆艳抹的大姐挤出僵硬的笑问。
不管是在起源地球还是王者大陆,盾山都没有过上街买东西的经验,听摊主问便老实回答:“我从没见过香粉,只是想弄清楚这些是啥。我没有夫人,自己也不抹呢。”
“嘿~我说你这人,是成心来捣乱是吧?”大姐一听气极,叉着腰就破口大骂。那泼妇模样,顿时吓到了盾山,心头酸酸的直想哭。
大姐唾沫横飞地叫唤:“街坊邻里的都来瞧瞧这算哪门子事儿呀?这背黑锅的灾星哪儿也不去就专往老娘的道上挡,是老娘出门没看好黄历,倒了大霉吗?我说你这怪物也去找口井先照清楚自己,背着黑锅就是个灾星,还跑出来惹人厌做甚呀?”
“黑锅……灾星??那首孩子们到处唱的歌谣,难道所指之人是……我?”
盾山震惊了,后退一步却撞到了一位挑鸡蛋挑子的老人,几百颗鸡蛋一下就倒在坚硬的青石街道上,黄的白的流淌一地……
卖脂粉妇女的破口大骂声夹杂着老人绝望的哭喊,街上顿时乱成一团,唱童谣的孩子们也赶了过来,借着体型小的优势挤进人堆里看热闹。
第344章 魂都会的崛起()
盾山茫然不知所措,就不知自己究竟是干了什么错事,会引发这样大的骚动。他唯一想做的只是看看那盒画了牡丹花的胭脂,看完就会走,摊主对他又何须如此不友善?若不是被吓到,他也不会因往后退而撞倒卖鸡蛋的老人,弄得老人为打碎的鸡蛋伤心哭泣……
哎,不管错在不在他盾山身上,打碎了老人的鸡蛋也是事实,那就得赔呀!可身无分文的他,拿什么来赔?
屋漏偏逢连夜雨,正处于瑟瑟发抖的惶恐中的盾山,竟又被一群还没够他膝盖高的黄毛小儿围了起来,那刺耳的唱着童谣的童音钻进耳朵里,让他的大脑如被万根针扎,本以为再也不会跑来侵犯的心魔,竟有了死灰复燃的迹象……
“我不是灾星,我……我背上背的不是黑锅,你们别这样对我,我……我求求你们……”
盾山满心悲怆,苦苦哀求,却没人理会他。围观者全都沉浸在了看热闹、看笑话的兴奋中,唯恐这事闹得不够大,给今后说闲话下的料不够猛。
也就在这时,一伙穿一身黑色短装的精壮汉子,悄没声溜到人群后,个个都用手托着下巴,饶有兴致地盯着大呼小叫的人群。
他们无需为了看清发生何事而往人堆里挤,盾山那个头就象铁塔,哪怕几里之外都能将他瞧个清楚,又何须弄得浑身汗臭,精疲力竭的?
那几个人,来自一个名叫魂都会的组织,此组织在长安城出现的时间不长,头领据说是个姓洪的家伙,曾自取绰号车轮兽。
绰号听起来似魔种,其实那人是地道的新新人类,但自幼就羡慕魔种族类的人能长出与人类不同的形象,特别是他们尖尖的耳朵、尖锐的牙齿与拖在屁股后的尾巴,都能给普通人以震慑之感。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后天无法改变,名号却能由自己随便定,姓洪的就这么不伦不类地叫唤起自己,不过等功成名就后又有所收敛,为打通官府中人,还是用了本名。
成功组织起了魂都会,姓洪的就将帮会名号放出去,开始在江湖上广为流传。
魂都会的主要营生是啥呢?表面上看,可是正经得不能再正经的生意—收购从胡国来的客商所贩卖的货品,再以高于成本价三成的价格零售出去。
为吸引商贩把东西卖给他们,魂都会成立之初买货的价钱特别好,那些西域国或波斯国的商人大赚了一笔后,第二年迫不及待地就要将丝绸、药材或工艺品等紧俏商品推销给魂都会。
不仅如此,因为长安城消费力量强大,域外商品总是供不应求,商贩们得到这市场信息,更是大幅增加了供货量。
然而令他们大感意外的是,魂都会宣布的第二年的采购量,相比首年竟降低了50%!
这是怎么回事?
商贾们震惊之余议论纷纷,就不知这供销环节的差错是出在哪里。
来往大唐,与长安商户做生意的胡国商人人数众多,因此多年前就已形成商会规模,有了专门的管理组织。
商人们有利可图,商会才能一直运转下去,会长发现情况有异,自然不能坐视不理,于是立即广派人手前去调查,结果查回来一个惊天的秘密。
去年魂都会用高价收来的商品,他们并没有完全出售,而是仅用少部分库存摆在店铺里糊弄人,让人以为他们全将东西卖出去了,其实大头却还留着,就等今年销售旺季来了再卖。
最可气的还不止这些,而是魂都会最大的金主其实不是散客,而是长安城里的那些分销商户!
查出来的这些虽然是事实,但令域外商会大为不解的是,魂都会贵买贱卖,这不是要赔大钱吗?做生意不赚反赔,他们这玩的是什么套路?或者说,到底有何企图?
等调查进一步深入,谜底逐渐付出水面,商会的人明白了,魂都会要的不是钱,而是势力。他们是在花小钱买断整座长安城的商品流通渠道,然后再作为称霸一方的霸主,赚比第一年成本投入多得多的大钱!
看起来复杂,其中道理却很简单:
其一,魂都会第一年储备的库存能满足市场第二年需求量的百分之七十,他们实际上在正常供货,名义上却是向长安城商户做清仓处理,文字游戏这么一玩,就避免了长安城官衙所定立的反商品垄断条例。道理可不是这样嘛?我不过是清掉去年旧货,你凭什么管我?你的反垄断条例里,可没提及“反清仓”的字眼,更没规定清仓的量必须在何种限度以下!
其二,剩下的百分之三十的市场需求量,魂都会不会立即染指,而是留给普通的分销商户,任由他们去找胡国商人购买,这样完全合法合规。可惜的是,这些商户都不怎么大,尝过从魂都会吃货的甜头后,就不敢再用比大货进价还高的价格从胡国商人处进货了。羊毛出在羊身上,进货价高货物就得涨价,终端客户,也就是零散购物的顾客们如果不买账,不再光顾了,就会造成货物滞销,导致商家一年的经营失败,恐怕最后算总账时,会发现不仅没赚还有亏损!
有了第一年在神不知鬼不觉情况下的成功运作,百分之三十的市场空缺只能由魂都会来填补,那么胡国商人就只能再把货物销给他们。
胡商远道而来,实在不可能把拖过来的货物又原封不动地带回去。不理魂都会,降价卖货给普通商户,可谓吃力不讨好,那价钱得压低得几乎算白送!
魂都会要买,胡国商人可以一次性将货物清空,对方却好像也没那样不讲道义,非得将进价压到让自己痛哭的地步,那么能卖,也就卖了吧!
于是乎,魂都会的仓库又开始充盈,在为第二年的清仓做准备。然而这一年他们给出的进货价相比第一年,降了足足有百分之三十,而给长安商户的供货价不变,看起来还是那么便宜,他们却有了一笔不小的收益。
从那一年起,长安城与域外客商的外贸业务在人们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变了质,等胡商商会以及大多数长安分销商户回过味来,却为时晚矣,两方之间的商贸往来,已被魂都会玩弄在了股掌之中。
第345章 长安一霸()
魂都会的掌舵人只凭借一笔不大的资金,就成了主宰堂堂皇都经济命脉的关键人物,这手腕可谓是相当厉害。然而最厉害之处,还不在于他有本事降伏本邦与异邦两方商人,而是有本事钻朝廷的律法漏洞,纵然官府有心要整治他,也拿不出有力的证据来抓捕他。
另一方面,当魂都会在社会上的声势越来越浩大,地位相应地也就越来越难以撼动。
长安城内的分销商户取出往年与现在的账簿作对比,发现从魂都会进货后利润增加了至少一成,又哪还有心同他作对?
降价意味薄利多销,胡国商会开始时怒气冲天,不时组织一帮人冲到魂都会门前喊打喊杀,后来却发现胡商商队的批发价是被逼降了,销售数量却大幅增加,这样一来跑一趟货,收入也有所增长,那还抱怨个啥?
三年之后,闹得甚嚣尘上的魂都会垄断案无果而终,最后所有人都相当于归顺了“魂都会”,他就安然自得地成了长安城商业巨龙的龙头。
光天化日之下,钟馗从不在长安城的任何一处露面,但那里事无巨细,却都在他的掌握之中。
魂都会从一出现就引起了他的注意,从而始终在暗中观察,随时掌握着那长安一霸的动向。
魂都会的头领真名当然不是车轮兽,而是叫洪尚武,人如其名,那家伙长得五大三粗不说,还是个武痴。据说从他三岁起,就对刀枪棍棒之类特感兴趣,于是他爹专门请来武师传授他硬功夫,长到十五六岁时,已是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
洪家人皆以为此子必将在武学道路上闯出一番天地,等朝廷开了武举,便去大显身手,谁知到他成年后才看明白,最能落入他眼中的不是各家武功秘籍,而是钱银。
好小子,十八岁从他死鬼老爹手里接管了小小一间绸缎庄,就能扭转半死不活的经营状况,硬是将生意干了个风生水起。
洪家绸缎庄规模小不说,还远在边远郊县,再怎么经营也撑不破天。洪尚武志向高远,发誓要把生意做到京城去。
洪家人里但凡知他底细的都挺奇怪,他们记得尚武年幼时是有几分聪慧,武师传授招式也是一学就会,可对于书本,他就没那么大兴趣了,一本《九章算术》翻到第一页,就已呼呼睡去,怎的十八岁以后就跟换了个人似的?
这女大十八变有,男大十八变听来倒是稀罕事。
洪尚武挺有魄力,说去京城做生意就言出必行,等二十岁时他娘也一口气不来哽了,便稀里哗啦将绸缎庄清盘,拎着包袱揣着卖掉绸缎庄赚的本钱去长安闯荡。
莽大一个武夫,也不知是打哪儿学来的生意经,初来乍到时在长安城挺安分,开了家小武馆招贤纳士,聚拢了一群习武之人,很快就认为底气足了,于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