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86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中毒-第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大概总要删掉个八九封吧。
      赵啦啦那边已经乱了方寸。她被夏城南的信给搞蒙了。但比起我,她完全谈不上古怪。
      结束,对于赵啦啦和徐正伟两个人来说都是一件自然又自然的事情,像一顿饭吃完了,曲终人散。徐正伟的意义在于:两个人吃完了饭,然后趁着余兴泡了吧,甚至还一同在街上散了步。但是,最后还是要互道再见,各走各的路。跟徐正伟之间的关系,赵啦啦不知道该叫什么。她对我说:“我们单独约会,看电影,看小剧场话剧,看画展。跟他单独在一起好像还很熟悉,如果几个朋友约在一起玩,我就觉得他只是一个朋友而已,跟其他的男女没有什么区别。隔个十天半个月两个人上一次床。总在我的家。完事后徐正伟休息一会儿,告别。你说,我们该叫什么?”
      我怎么知道他们该叫什么。这个世界上什么都有说法吗?我和那个人之间该叫什么?如果我要是像赵啦啦这样想,什么都弄个究竟,那我是不是早就疯了。
      其实我已经有点不正常了。比如我每天写一封信。完全是偏执狂的举动。
      我见过徐正伟。很正常的一个人,长得不错,说话举止很得体,一个标准的白领。我很理解赵啦啦为什么不能爱上他。可能就是因为他太正常了吧。
      赵啦啦有一次正好情绪脆弱,前几天的梦都不舒服,便试着问,你今儿晚,要不,住下?徐正伟犹疑了一会儿,赔着笑脸尴尬地说,可是,对不起,我睡觉择床——其实徐正伟拒绝同眠让赵啦啦自然地找到了台阶,因为她说完那句话就后悔了,转过一个念头就明白她其实并不希望早上醒来的时候看到枕边有徐正伟。他不是可以睡觉的男人。清晨,被窝的气息,房间里的气息,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醒来,蓬着头发,肿着眼睛,嘴唇惨白,脸色蜡黄,没有戴胸罩,没有刷牙,睡衣上满是褶,脸上说不定还有被枕头压出来的几道棱子。这个时候,只有真正爱你的那个男人才可以坦然地面对你,而你也可以坦然地面对他。徐正伟当然不是这样的男人。而赵啦啦也明白,自己也不是他心目中的枕边人。
      和徐正伟的结束很简洁。赵啦啦从公司里拿到两张演唱会的票。想了想,给半个多月没见的徐正伟打电话。他说,晚上加班,去不了。他犹疑了一下,又轻言细语地说,赵啦啦,我们是不是,暂时,不见面了?我最近很忙,这个项目很麻烦的。赵啦啦也轻言细语地说,好吧,你忙吧。
      赵啦啦对我评价道,如果天底下所有的结束都这么轻柔、客气、简洁和友好,那这世界就太平了。
      我说,究其根底,还是没有爱情。有爱情,分手就是撕裂,一定是痛的,血肉模糊的。就像以前你跟夏城南之间那样。赵啦啦脸色突然煞白,眼看着要流泪的样子,但她忍住了。
      我问:“那封信你会怎么办?”
      赵啦啦摇头说:“我不知道。”
      “找他问问到底是怎么个意思?”
      赵啦啦抬头看我,“有必要吗?”
      我没有再说话,但我知道她要去追究那封信和那个人了。
      赵啦啦那天和我是在超市买东西。她问我有必要吗的时候,手里拿着一罐王致和豆腐乳。她把它放了回去。然后,把提篮里所有的东西都放了回去。
      我在心里说,对不起,啦啦,因为我痛苦,我希望你也痛苦。
      一个幸福的女人和一个痛苦的女人是不能在一起的。绝对点儿说,一个痛苦的女人甚至不能和一个不那么痛苦的女人在一起。
      女人的友谊都是有条件的,在同一境况下,在经济条件、情感遭遇、工作业绩彼此差不多的情况下,如果气息比较吻合,女人之间是很亲密的,亲密得会让彼此都有一种知己的感觉。一旦哪一块开始发生变化,女人的心态也就跟着失衡了。
      女人跟男人也不可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朋友。走得远一点,那就叫做交情不错;走得近一点,那就有了另外的想法。
      这样说来,女人是没有朋友的。
      好悲凉的结论。这个结论虽说刻薄,但的确是事实啊。
      我跟赵啦啦的交情开始于一个巫婆聚会上,然后她成了我的作者。
      这些年来,女性聚会有两种:一种是女巫聚会,一种是巫婆聚会。女巫一般指二十五岁至三十岁的女人;三十岁至四十岁的女人,一般叫做巫婆。二十五以下的,太小,还没能炼就一身巫气,四十岁以上的女人,巫气差不多到期了,挥发完了。
      当时那个巫婆聚会是一屋子人,在一个叫“彼得堡”的小咖啡馆里。名字叫彼得堡,但完全没有什么俄罗斯风味,反而是一派热带风光,桌布是彩条的,植物是小棕榈,每桌赠送一杯鲜榨芒果汁。后来听说老板的事,他心爱的那个女人跑到彼得堡去了,他又想纪念她又想忘记她,于是如此。这种冰与火的煎熬让老板的气质相当好,有一股既沉郁又热烈的劲儿,我有几个女友都在打他的主意,于是,聚会也就固定在彼得堡了。
      彼得堡生意清淡,如果下午到那里去,几乎就是包场。第一次见到赵啦啦我俩就一见如故。那天她是第一次来彼得堡,我的一个朋友带来的。后来,赵啦啦对我说,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第一次见到你,我就知道,我们俩对男人的口味是一样的。我说,我也这样觉得。
      那以后,我和赵啦啦之间有一种无形的禁忌,那就是决不把自己喜欢的人介绍给彼此认识。所以,我没怎么见过赵啦啦身边的男人;她也算是没有吧。但有两个意外,一个是我见过一次徐正伟。我不是惹事生非的人,所以一切平安。还有就是那次酒吧,她和我头天吻过的一个男人调情。好在这不是什么大意外。那个男人对于我来说就属于头天爱情还好好的第二天就坏了的那种。
      我当然没有见过夏城南。我对赵啦啦要更绝一点,我甚至没有告诉她我遇到那个人的事情。
      不告诉她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我怕她把我写进她的小说里去。她有着女作家共同的恶习,把身边所有的人和事当做素材,非常可怕。
      长篇小说《挥泪》中关于夏城南的部分概括起来是这样。作为责编,我曾经写过一份很详细的内容简介,是用来报选题的。
      八十年代末的北京某大学,南和英子。两人是同级不同系的同学。某一天在图书馆,南和英子同时要借英国作家兰姆的《伊利亚随笔》,但只有一本了。管理员对南说,让这个女生先看,怎么样?南看了一眼英子,没说话。英子看了一眼南,惊异于他的美貌并在瞬间生发好感,赶紧说,不,不,他先看。南也没推辞,鞠躬感谢英子。两人由此相识。
      北京姑娘英子家境不错,人也长得不错。她与南初遇之前是知道他的。88级的女生从进校开始就有议论他的。他的漂亮是耀眼的。英子原来听了总是嘲讽,一个男人,才情不得而知,美貌如此闻名,真是可笑。
      平时校里校外的活动,也见不到南的影子,因为不同系,也因为南的低调。很奇怪的是,自从在图书馆相识之后,便时不时在路上、食堂、操场等地遇到他,他笑笑,算是打了招呼。图书馆借书那件事后两个多星期遇到南,他说,《伊利亚随笔》要还了,要不要约个时间一起去,免得被其他人中途拦截了。英子应该说从第一眼开始就喜欢他了。他是南方男孩,五官精致俊美,身材高且修长,英子从小到大见惯的是周围那些穷聊胡侃一脸青春豆的北京男孩,南沉默寡言的性格和从容淡定的气质让英子倾倒。
      英子和南之间开始有了一种微妙的化学反应。
      英子在南之前已经有过两个男朋友。她从高中开始谈恋爱,两个男友都比她年长好几岁。她跟他们都有过很多次性关系。这些经历让英子有一种同龄女孩不具备的风情和老练。
      因为前两个男友都是英子追的,这让英子的自尊心颇为难堪,虽然两次分手都是英子甩的别人,但还是不足以平衡她一贯的骄傲。对于南,英子抱定要让他追求自己的信念。她迂回着和他接近,但她很快发现这一招不奏效。她走得近点,南就热乎点;她故作姿态,南就相应地离她远点。英子苦恼良久,终于还是直接向南表白,也就是说,她第三次追求别人。
第一部分第四章(2)
    南回应了英子的求爱。他告诉她,第一眼见到她就喜欢上她了。
      两人在英子父母出差的时候在英子家第一次做爱。英子发现南是处男。这一点让英子对南加倍爱惜。
      在以后的交往中,南发现英子以前的情事。两人的关系因南的狭隘而紧张起来,并最后走到了分手。
      分手是英子提出的。英子对南说,我不能说你不在乎我的心,但你还太在乎其他的。其他的其实并不重要,但你不懂。
      南冷笑着说,在你之后我就懂了,但这种待遇我会给以后的女人了,而你,因为是我的第一个,所以该你倒霉。
      《挥泪》中,南这个人物到小说的三分之一处就下场了。总结起来这是个不错的男人,有一点点冷淡、狭隘和自私。相比小说后面英子遇到的三个臭男人,南更是有一种单纯和清洁的味道。赵啦啦在写到后面的时候,时不时让英子流露出对南的爱恨交织和幽怨的怀念。
      关于初遇,事实没有这么雅致。兰姆的《伊利亚随笔》,赵啦啦是后来在美国读的,蓝登书屋版。看英文原版看得没滋没味的,只能说是翻完的。以兰姆为代表的英国随笔味道非常清淡,不欣赏其妙处的读者会觉得特别唠叨、琐碎。她回国后又读了三联出的刘炳善译的《伊利亚随笔》,这才读出了味道,非常喜欢。由此她说,这也让她发现自己的英文境界是很低俗的。
      初遇是在图书馆。赵啦啦和同学小地瓜在图书馆凑成一团翻杂志。她给小地瓜找前几天看到过的周润发的一张靓照,是《上海滩》中的许文强。小地瓜迷周润发几近痴狂。
      小地瓜看着剧照,倒吸冷气,说:“梦见周润发好多次了。知道是他,但总看不清楚脸。”
      赵啦啦笑眯眯地问:“跟他做什么呢?”
      小地瓜泄气得很:“没戏。人多嘴杂,我总是靠不上去。有一次我用手帕包着几个熟鸡蛋冲着他喊,你还没吃早饭呢。他被人架着,就像特务把我地下党同志逮走那样。他拼命回头喊,回去吧,宝贝,没事的。我哭醒了。”
      赵啦啦笑。
      背靠背坐在后面那张桌子的人也笑起来了。
      她和小地瓜都回头看。那人也回过头来。赵啦啦心里一惊,好漂亮的男生。
      他说:“对不起,碰巧听到了,不是故意偷听的。”
      小地瓜脸通红,又羞又恼。
      赵啦啦说:“偷听就是偷听,无所谓故意不故意。你叫什么,哪儿的?”
      他一副忍俊不禁的样子,告诉她们他叫夏城南,本校新闻学院88级的。
      赵啦啦说:“你就是夏城南啊?”小地瓜也睁大了眼睛。
      夏城南问:“我很有名吗?”
      后面的发展跟小说里的描述比较一致。赵啦啦早就知道夏城南,知道他的美貌和他的傲慢,还知道88级女生对他的兴趣。她对他一见倾心,并开始频繁接近夏城南。这个过程相当漫长,并总有一种有劲儿使不出的感觉。夏城南的性格,说好点的是——沉默寡言,淡定从容;说的不好听的是——阴。他礼仪很周全,对人也很随和,对赵啦啦,无论是从对同学的角度还是从对一个女孩的角度讲,夏城南都可以说是无懈可击的。他总是应约,和她一起参加各种大范围和小范围的活动,跳舞、旅游、聚众吃饭闹酒,恭维她和其他在场的女孩,嘴甜如蜜。一般是赵啦啦一约他就来;但他如果察觉到是她的单独约会时,他就会婉言拒绝。他像狗鼻子一样灵,能够闻到一种危险的亲密的气息。没有一次错了的。
      赵啦啦发誓不再倒追男人。想起前面几个牺牲自尊倒追来的男友,个个左想右想都想不出三个以上的优点,就有一种强烈的懊丧和一种匪夷所思的感觉。她把这些失败归咎于年幼无知。一个从十六岁开始谈恋爱的女孩,总是要走很多弯路的。她二十一岁了,遇到了夏城南,她决定从这个男孩开始全面纠正自己的错误。她要和他细水长流天青云淡。首先,她觉得不能求爱,再怎么着急也不能去求爱。全面纠正错误的第一步是修复损害严重的自尊心。
      小说里写的是女孩英子最后还是向男孩南表白了自己的心意。捅破这层窗户纸后,两情相悦的一对璧人顺利地成了一对恋人。小说中的南是羞涩的,英子的主动进攻合情合理。事实上,赵啦啦的确是坚持不住主动向夏城南求爱,并几乎是“诱奸”了夏城南,破了他的处男之身。但是,她从来没有和夏城南成为一对恋人,按夏城南的话,他们只是一对“搭档”,床上的搭档。夏城南从一开头就向赵啦啦声明他另有所爱。他不爱她,但他爱她的身体,他也从来不在乎她的过往情事,他只需要享受她的风情。
      赵啦啦和夏城南“搭档”了两年多,从一九九一年三年级下学期开始到一九九三年秋她出国。回想起这一段,赵啦啦恼怒且伤感。这个内心像谜一样的男人给了她很多的快乐和太多的悲伤。她喜欢和他做爱。在床上,也只是在床上,他才是一个完美的情人,温存、体贴、强壮,甚至有一种爱情的感觉。
      赵啦啦对我说,她不明白,是更了解自己的心还是更了解自己的身体。对夏城南,他的身体至今还是印象鲜明,但他的心,从来一无所知。
      小说里两人分手时南说了一句冷酷的话,“在你之后我就懂了,但这种待遇我会给以后的女人了,而你,因为是我的第一个,所以该你倒霉。”
      赵啦啦对我说,夏城南没有说过这样的话。这么恶毒发狠的话,只会从恋人的嘴里吐出来。如果真有这么一句话,她心里会好过很多,这至少说明他曾经也爱过她。我听了这话突然就流出了眼泪,把赵啦啦吓了一大跳。她赶紧握了握我的手,对我饱满的同情心表示感谢。天知道我为什么流了眼泪。
      我为什么流泪?
      我发现,我在嫉妒赵啦啦。
      她的爱情我听得越多,这种嫉妒越发浓厚。换一个人,同情还来不及了。但我比她更穷。
      我和她都是爱而不得。按说,我们都得到了我们爱的那个男人的身体,但是,我们更想要的是男人的心。或者说,像一句歌词里说的,我们想把自己的心变成他最想到达的地方。
      有个男人问过我,你们这些女人聚在一起聊什么?我说,主要是骂男人,顺带讲讲自己如何练功的,练的好的模范人物讲讲如何见招拆招。那男人笑着说,哦,这么好玩啊。那我现在使一招出来,你给我拆拆看。我说,好啊,什么招?我看看。那男人想了想,也笑了,说,就你这副女金刚的模样,我哪有什么招啊?
      这些场面上的玩笑话,现在谁都会说。我不太明白其他女人是不是真的有什么武功,我是没有的。我不爱的人,没有过招的可能。我爱的人,我毫无招架之力。
      最近的几次巫婆聚会,都围绕着美国火得一塌糊涂的系列电视剧《欲望城市》来说话。这一年多来,这把火烧到中国,让女人们相见恨晚。真是全球化了,连女人的故事都一模一样了。前两年就有女人对我说:“男人?我是不懂的。哪怕我和一百个男人交往过,我也搞不懂他们。男人和女人分明就是两个物种的动物,就像猫和狗的区别。”这种话后来我在《欲望城市》里又听到了。真是全球同此凉热。
      女巫聚会有一次说到《欲望城市》中的一招,说是那个女专栏作家早年喜欢的一个浑蛋,睡了后就翻脸不认人,把女作家弄得痛不欲生;多年后,女作家又遇到那浑蛋,还是被他吸引,但此一时彼一时,女作家已经炼就十分了得的武功,于是又和浑蛋上床。浑蛋还蛮有绅士风度,先服务,把女作家伺候得很爽,然后,浑蛋高高兴兴地说,该我了。女作家翻身爬起,抱歉地说,我得走了,要赶到杂志社开一个会。浑蛋吃惊地说:你确定?女作家微笑地说,我确定。出得门来,女作家美滋滋地几乎要吹口哨了。
      大家哄堂大笑。赵啦啦拍着桌子说,嘿嘿,太好了,我怎么没有看到这一集呢,太他妈绝了。
      我也跟着笑,心里一阵阵绞痛。我是不是也遇到了一个穿上裤子就翻脸的人?
      都是说得轻松。所谓武功,其实是在不爱的时候才能练成的。是那专栏女作家不爱了,不喜欢了,才能如此这般既享受了性又报了仇。
      可是,这样的性真的能成为一种享受吗?我是不明白的。
      那天巫婆聚会上,女人们被我最后的一句话弄得一片沉默。我说,你们谁能告诉我,应该用什么功来对付自己爱上的男人?
第一部分第五章(1)
    我会做茶。真的。
      我买了五种花茶,分装在五个铁盒里。这五种花茶分别是用玫瑰、兰花、黄桷兰、单瓣茉莉和重瓣茉莉熏制的。然后我在面前放一个比较大的空铁盒、一个宜兴紫砂壶。我从五个铁盒里撮出一点茶叶,开始是两种一组,比如,玫瑰花茶和黄桷兰花茶一组,兰花花茶和单瓣茉莉花茶一组,就这么做排列组合。把这选中的一组放进紫砂壶里,用开水冲上,发上五分钟后,沏上开水,然后立刻喝一口,感觉一下有没有一种特别的香,要在很到位的茶香的基础上有适度的花香和适度的香精的香。这个排列组合的实验要搞很多次,两种一组,三种一组,四种一组,最后五种花茶混在一起,每一种花茶取用的量也进行排列组合。
      这样配制出来的花茶真是好喝得无以伦比。我做了大约有半斤,放到大铁盒装上密封好了。你下次可以拿去,如果你喜欢的话。
      ——发出去的邮件节录之三
      老舍说过,写爱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