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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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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肯定听过侯宝林那段喝醉酒的相声。真有想像力,顺着手电筒的光柱往上爬?亏那老头儿想得出来。我从小就喜欢听相声,我喜欢听北京话。我们成都的曲艺我最恨了,有一种叫金钱板,那声音有一股叶子烟的味道,还有那个像只母鹅在叫唤的四川清音,每句唱完都哦哦哦地停不下来,我最烦了。所以我要到北京来,我喜欢说普通话,我喜欢地铁,我喜欢在长安街上骑车,我喜欢二锅头,我喜欢冬天每天都是大太阳,我喜欢——”
      “喜欢一个叫赵啦啦的北京姑娘?”
      “对。”夏城南大声地答道。
      “喜欢赵啦啦,爱赵啦啦,要娶赵啦啦?”
      “对。”
      “今儿晚上就想搂着赵啦啦一起睡?”
      “对。”
      赵啦啦对我说,那个晚上,她没有夏城南喝得多。直到现在,她还清楚地记得当时的话。她说:“当时我从后面抱着夏城南,夏城南抱着柱子,两个人像两只贴在一起的树熊。那天晚上我们没有搂在一起睡。夏城南住的是单位单身宿舍,一屋两人住。我住在父母家里。深夜两点两人终于各回各的地儿。”
      我不是从赵啦啦的这段叙述中才知道夏城南这个人的。我早知道这个人,在认识了赵啦啦之后我就知道了。
      如果我能预见到夏城南和把我搞蒙的那个人是灵魂上的双胞胎的话,我也许不会介入这个故事,我其实已经没有能力帮助我的朋友了。我被那个把我搞蒙的人弄得苟延残喘。我的意思是,如果我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是蒙的,那也就简单了,但是,我会在应该睡着的时候转过神来。我躺在那里,清醒地问自己:可不可以不爱他?答案是:当然可以。如果我抱着这个答案准备睡,我的眼睛就闭不上。于是我给自己另外一个答案:继续爱他,虽然已经不知道什么叫爱了,但还是继续爱他。有了这个答案,我的眼睛马上就闭上了。如果我再想另外一个问题:他爱我吗?我的脑袋就会疼起来。所以,一般情况下我不问自己这个问题的。
      赵啦啦说:“现在想来,那天晚上如果有一个房间,有一张床,我们就可以相拥而睡了。准确地说,我从来没和夏城南一起睡过觉。是睡觉而不是做爱。相偎相依地抱在一起,不冲动不发情,只是亲人一般或者说是像两只小狗一般地彼此以身体慰藉。”
      我的一个同事说过一句话:“当一个女人爱上一个男人的时候,她更想的不是和他做爱,而是和他睡觉。”
      我和这个同事之间没有熟到可以谈论这种话题的地步,她是突然这么说的,我和她一起在等电梯;电梯从二十八楼缓缓往下走;我看着小红灯倒数着一个个数字。她就站在我旁边,先说,今天真他妈冷。她平常不是一个习惯说粗口的女人。我看了她一眼,她的黑眼圈非常刺眼,明显地睡眠不足,或者纵欲过度。然后,她说了这话。
      和徐正伟拉倒当然不是因为夏城南。夏城南早就不在赵啦啦的生活里面了。他只是过去的一个背影。但是,夏城南好几次出现在了赵啦啦最近的梦里。很短促的。比如,她梦见自己在地铁等车,四周黑乎乎的,一个男人走过来,问,有火吗?她从挎包里掏出一只手枪打火机,对着他,“砰”,扣了扳机,火苗腾地燃起来,男人的脸亮了,是夏城南。她叫道,啊!夏城南!男人点燃了烟,眯着眼,问,你叫我?认错人了吧?她仔细一看,果然不是,只是很像。还有一次,梦见夏城南在街上跑,后面有人追。她坐在风筝上跟着,喊,夏城南,夏城南,抓住那根绳子,上来,快上来。夏城南抬起头,她仔细一看,也不是夏城南,是一个涂了一脸油彩的男人,男人咧嘴一笑,傻×,这是拍电影呢。她问,拍什么电影?你是谁啊?男人说,我是夏城南。
      梦见夏城南如果说跟徐正伟没有关系,那就跟夏城南自己有关系。
      他又回来了?
      赵啦啦的笔名叫千百魅。曾经有一个女歌星叫千百惠,她觉得这名字很别致,于是沿用了。我对此表示反对,我觉得这个名字,怎么说呢,好像有一种婊子味。她说,一个写言情小说的女作家,笔名就是店招,店招轻佻点,有什么不行?
      前段时间,赵啦啦到出版社领版税。拿到那封信时,对自己的笔名有了一种新的兴趣。信是请出版社责编周晓转的。请我转的信有十几封,我特意挑出这封信拿在手上晃悠,很好玩似的笑。赵啦啦前后看了一下信封,不知何故。我指着说:“干百魅,这个男人很直接哦。”
      仔细看,“千”写成了“干”。
      赵啦啦笑,对我说:“未必是男人哦。”
      “你说,这个笔名是不是比较容易让人这么——干?”她问我。
      我也笑,用笔杆打了一下赵啦啦的脸。这女人身上总带一点粗鲁的劲头,喜欢这些噱头。
      信好像很短,信封捏在手上很薄。在收到的所有读者来信里,这么薄的信是少有的。给她写信的读者一般都要写写自己的爱情故事,说千百魅写的就是她(他)。她已经出了三本小说了,前两本《夜之魅惑》、《苔藓》市场反应平淡,第三本《挥泪》不错,首印一万五千册后,又加印了两次,一次八千册,一次五千册。她这次来领第二次加印的版税。钱到手的感觉很是充实,作者的版税和编辑的奖金,她和我都很享受。
      赵啦啦边和我说着话边撕开信封口。她说,突然有一个感觉从心头一掠而过,就像一个影子倏地划了过去,待抬头看时也不知刚才是什么东西过去了。认识的人里好像有谁写字的时候“千”和“干”是区别不出来的?
      看了信,她的脸突然就白了。
      她急忙抓起信封看,嘟囔着,是他,夏城南。她说,他原来就习惯把“千”上的那一撇写成一横。有一次陪他去取钱,营业员让他重填取款单,就是说他把“壹仟元整”中的“仟”写成了单人旁加一个“干”字。说没有这个字。那天赵啦啦跟营业员还吵了几句。夏城南制止了她,取一张新的取款单重填。夏城南对她说,人难免都有心情不好的时候。
      信封上没有落地址。她看邮戳。我也仔细看。邮戳很模糊,但看得出来寄发地点是成都,时间看不清楚了。她赶紧问我是什么时候收到的。我想了想,“一个多月了吧。可能。”
      我看看赵啦啦的脸色,说:“ 我以为就是读者来信,就归置在一块儿等你来时一起拿走。”
      她勉强笑笑,摇头。
      我和她合作三年了,从她的第一本小说《夜之魅惑》开始。我们差一岁,赵啦啦生于一九七〇年五月二十七日,我是一九六九年六月十五日,都是双子座,两面性很重的人。我们挺合得来,可能就是性格上两面性的特点吧,向外的一点很容易融合在一起,但朝内收的那一面让我们各自都缩了回去。我判断那封信的内容非同小可,已经让她心乱如麻,便说,那,再见,再联系。
      她说再见。把钱扔进包里,像扔一块砖头。
第一部分第三章
    “他用水来保护自己,用水来挡开水。他依靠危险,在危险中休息。淹没万物的海,是他在自身和淹没之间惟一的所有。
      那可以毁灭他的深渊轻轻支撑着他。”这是罗伯特·弗兰西斯的句子。喜欢吗?
      你不会喜欢的。我知道。
      昨晚你走了后,我趴在阳台的栏杆上看你。你走得很快,几步就上了你的车,然后,车也很快,一溜烟儿就没影了,像个劫匪逃离现场。
      你当然知道回头看一下就可以看到我趴在三楼的阳台上。你知道我在那里。当然,你也知道你不能这么做,因为你不愿意那样做。
      这是我第五次趴在栏杆上看你一溜烟儿逃离现场了。
      我知道你不爱我。我也知道你不爱任何人。知道了这一点后,我就找到了弗兰西斯的这个句子。我决定了,我要用你对我的不爱来滋养我对你的爱。
      ——发出去的邮件节录之二
      赵啦啦回家连鞋都没换就奔到书柜前拿出《挥泪》。P32~P36?是哪一段呢?
      ……
      暗的灯光下,南的身体像流淌着一层金黄色的蜜。他是修长的,结实的,他的神情有一种很微妙的但竭力掩饰的羞涩和对灯光的敏感。
      我知道他是处男。只有处男的身上才会有这样的蜜一样的光彩。一旦这个夜晚过去,他的皮肤上就会覆上一层很淡很淡的蛋青色。这种颜色,只有对男人的身体有着深刻的了解和理解能力的女人才能发现,比如我。
      我褪下了身上裹着的大毛巾,向南走过去。心中的爱情和成就感让我步履飘忽,像踩在云端之上。南的眼睛里充满了一种被占有的恐惧和盼望,非常性感。
      ……
      赵啦啦合上书,愣愣的。 这部分文字大概有四五千字。她自认为写得很美,当然也有点色情,不,应该说写得很性感。
      夏城南。这个名字一直放在心的底部,但很多年都没有完整地浮上来了。每次她想到这个人,就一个“南”字。这个字既是他的名字也是他的来处。一个来自南方的男人。写《挥泪》的时候,“南”这个名字不假思索地就用了,他只出现在小说的前三分之一,然后,因女主人公的出国而退场。是的,名字有所指,背景也交代得比较实在——北京某大学新闻学院88级,毕业后供职于北京某大报——跟夏城南认识的人或者知道夏城南和她那一段的人,应该一眼就可以辨识出原型来。
      他居然就看到了。他一向是不看小说的,更别说一本言情小说。
      她写女主人公获得“南”的初夜那一部分时,的确有一种炫耀的成分。爱慕夏城南的女人很多,而他的初夜是给她的,是她把他变成了一个男人。这些年来的写作,似乎所有的炫耀都用于有影响的这部《挥泪》上了。她在这本书的封面勒口上用了自己的照片,前面两部小说都没用作者照。《挥泪》上的作者简历也比以往写实得多:
      千百魅,本名赵啦啦。一九七〇年出生于北京。一九九二年毕业于北京某大学外语系英国文学语言专业。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三年在北京某外企供职。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八年,分别在广州、南京、深圳游荡打工。一九九九年回京定居,供职于某电视制作机构。一九九六年起开始小说创作,中短篇小说散见全国报刊。出版有长篇小说《夜之魅惑》和《苔藓》。
      也许,就是想被熟人看到吧,特别想被当年的那些情敌们看到,但她没有企盼夏城南有可能也读到这本书。
      如果事先想象他是一个读者,赵啦啦说她会写成另外一个样子。她在《挥泪》里把夏城南写成了一个羞涩的被动的甚至某些地方很圣洁的男孩。她与他之间泪水盈盈的爱情相当凄楚,简直可以说是一个悲剧。而事实呢?
      如果知道他要看这本小说的话,她觉得自己一定不会这么便宜他的。
      赵啦啦把信拿给我看,一字一句地斟酌。她是这样做的,把夏城南的信复印了,然后在每一句后面写上她的内容。信中每一句的空隙不大,她就支在外面写,然后圈起来,一个箭头指明归在哪句的后面。整张纸被她这样一弄,乱成一锅粥,有一股疯劲儿。
      我没想到夏城南的字这么难看。
      多年不见,你好!
      八年多不见。我是一九九三年秋天走的。你记得清楚是几年不见了吗?多半记不住了。
      一个偶然的机会拜读了你的大作《挥泪》。
      还是不看小说。偶然的机会拜读,那一定是身边的女人推荐的,推托不了,顺便翻翻,一翻觉得眼熟,然后就整个拜读了。身边的女人?女友还是老婆?谁可以成为你的女友或者老婆呢?
      我是外行,不便评价。
      很客气。也是实话。
      但我很吃惊。吃惊一,你原来一直在国内;
      这有什么好吃惊!在美国混不下去嘛。
      吃惊二,是你在书中P32~P36的内容。这些内容对我来说是一种困扰。
      对,这是最关键的。如果我把你一出场就写成一个你希望扮演的情场老手,那也许就不是一种困扰了。或者说,那会是另外一种困扰。推荐书的女友或老婆多多少少会认出你来的,因为醋意把书扔在你脸上,这也是可能的。这情形倒是很好玩。不过,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你的脾气!如果没怎么变的话,没有女人敢。准确地说,没有一个爱你的女人敢。你会改变吗?会为了谁改变吗?你的爱情总是给了什么人的,全的满的一滴都没有洒出来的爱情,给了某一个我至今也不知对象的女人。
      我记得一个香港女作家说过一段话,大意是,不管背后发生什么事,只要不现世,便高贵三分。
      (这是李碧华的话。还看李碧华?很奇怪啊。男人几乎都不看李碧华的,心虚,然后因为心虚而讨厌她。)
      我很赞同这句话。你以为呢?
      (我也赞同这句话。但和你的赞同没有关系。我没有现世,只是贩卖了一些东西。写小说总得贩卖一些东西,这是情理之中的。李碧华的话是针对演艺圈说的,男明星和女明星翻脸之后,召见记者或者干脆开新闻发布会,痛斥对方不义,甚至连细节也和盘端出以证明自身操行良好对方举止不端。我跟这个词不沾边的。而你我,背后能发生什么事?除了上床。从这个角度来说,我的确没有任何高贵可言。因为爱你,就一次次不要爱情和你上床。虽说我也享受,但从性质上讲,我们是不对等的,我是做爱,你是泄欲。跟我这样的旧情人谈高贵)
      希望你以后更加成功,但同时不要侵犯他人。
      (成不成功那是另外一说了。一个写言情小说的,成功是什么意思,不就书卖得火点钱挣得多点吗?怕我不高贵地继续写你?我和你之间就那点事,《挥泪》已经写完了,歪曲事实过分美化地写完了。再写,就是真相了。真相不会侵犯你吗?
      祝一切安好!
      不,这下不可能安好了。我会去找你的。我们当面了断吧。
      我问赵啦啦:“你准备把这个寄出去?”
      她天真地一笑,“当然要誊一遍。”
      我脑子突然走到一边去了。真是女作家,肚子里怎么有那么多废话?她说得太多了,而我一点不明白她说的是什么。我突然觉得那个把我搞蒙了的人好像还是蛮有道理的。话语本身其实一点作用都没有,它们只是一种麻药一样的东西,让你的感觉发生错觉。当你需要错觉时,那就说话吧,写字吧。突然我又一下子有了那种回过神来的感觉,妈的,我被他洗了脑吗?怎么会这样残酷无情地对待我朋友的痛苦?
      夏城南的信让我脑袋发闷,他的语气有责备,甚至是轻蔑,但没有丝毫的感动和怀想。我把那张疯纸扔给赵啦啦,说,你如果想犯贱,就把这玩意儿寄出去。
      赵啦啦呆子一样地看到那张纸飘起来,然后落到地上,落到我扔的一个烟头旁边。她站起来,然后蹲下去,没有捡那张纸,捡的是那个烟头。她把烟头放到我桌上的烟灰缸里,然后走过去,又蹲下去,用那张疯纸收拾零散的烟灰。她嘟囔着说,你应该有一个原则,不管什么样的心情,都不要把烟头往地板上扔。然后,她抬起头看我,还是很天真地笑,说,我怎么寄,我根本不知道往哪儿寄?
      我突然觉得,赵啦啦的那张脸跟我等他走后进卫生间洗漱时在镜子里见到的我的脸一模一样,这张脸的名字可以叫爱情,也可以叫犯贱。在那一刻这个念头之后,紧接着,我闻到了我和他在床上分泌出的那种气息。我很想叫一声,啦啦,别去。但我觉得这句话太像台词了,所以,我闭嘴了。
第一部分第四章(1)
    我一直给把我搞蒙的那个人写信。用Email。写了有四个月,平均一个星期一封。其实我是每天写一封,只是一个星期里我发出去的也就一封。我没有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因为,任谁也不会相信,我的信全是单向的,从没有回信。保证我写下去的动力是我发了邮件后,第二天给他打个电话,我问,看我的信了吗?他说,看了。就是这样。我和他差不多半个月见一次面,不吃饭不喝茶,就是上床。现在我也什么都不说了。我们俩闭紧嘴,使劲地干就是了。我从来不会当面问他,看我的信了吗?我无法想象他会怎样当面回答我这个问题,因为按常理来说,接下来就应该说说信的内容了。我甚至怕他难堪,而我已经难堪到底,干脆破罐破摔。
      我自己都不相信,如果他难堪我会心疼。但这是真的。
      我尽量不在信里用问句,就是问了,我也就自问自答。对于一个收不到回信的人来说,问句是没有意义的。
      每天写完信,我就有一种虚脱的感觉。我是在Word文档里写,写完后,我就让它呆在那里,然后,我就在屋子里四处走走,翻翻杂志,看看电视,抽两支烟,吃点水果,有时候也修修眉毛,或者用唇笔精心画一个红唇出来,再到卫生间去洗掉。这段时间里,我不打电话,也不接电话,我很怕自己发出声音来。我想,那时要是发出声音来,会很嘶哑吧,像个老妇人。等到那种虚脱的感觉差不多过去的时候,我再坐到我的电脑前。
      我的电脑屏幕保护是一个Flash,一个盖着盖头的新娘子,捏着一张手绢安静地坐在婚床上,新郎走过去,揭开盖头,大叫一声,鬼啊!冬地一声昏倒在地。那新娘的头部是一个猪头。如此情节这么反复着。如果有朋友第一次来我家,正好我开着电脑的,一般情况下他们都会被那第一声“鬼啊”给吓一哆嗦。我重新坐回到电脑前,等“鬼啊”那一声叫了,我摇摇鼠标,把屏幕返回到文档上。我把刚才写的信再看几遍,然后,或者删掉,或者上网发出去。十封信里,大概总要删掉个八九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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