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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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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书店出来,赵啦啦接着前面的话题继续跟我唠叨,她说,她的熟人朋友中很少有人读过她的书。如果夏城南算是熟人朋友,那他是一个。还有一个是南京的陆宁。她的三本书陆宁都读过的,每本都读了好几遍。陆宁是这么对赵啦啦表功的。有时赵啦啦突然跟陆宁聊起她的小说,却发现陆宁满嘴胡言乱语。赵啦啦相信她是翻过,而不是读过。陆宁还跟别人说千百魅是中国最优秀的作家,别人吓一跳,问为什么这么说,陆宁说,因为中国的作家里就千百魅跟我最好,谁跟我最好,谁就最优秀。陆宁天生有八卦气质。她要是当明星,答记者问一定很有意思,天一句地一句,会很出彩的。
      说着说着,赵啦啦动了气,恨声骂我:“我说得不对吗?你就不看我的书。”
      我很诧异,说:“我不看你的书?你有病啊,我是你的责编。”
      “我的意思是你只是看我写的字,然后想这些字怎么卖出去。”
      这话也是对的,我的确不太喜欢她的东西。我根本不喜欢现在市面上的很多东西。但我就是做这个的。这是我的职业。
第三部分第十四章(2)
    《夜之魅惑》和《苔藓》分别只印了三千册和四千册,社里书库里还有存货,是书店退回来的。出赵啦啦第三本小说《挥泪》前,我的压力很大。发行部的人说,这个作者还要用啊?积压这么厉害。我做了很多工作,力陈千百魅的市场潜力,也反复重申出版社培养自己的当家作者应该有耐心,要经得起一个前期的投资过程。《挥泪》总共印了二万八千册,我松了一大口气。我对赵啦啦说,战绩辉煌,对于一个你这样的作者来说。赵啦啦说,这就叫战绩辉煌?周围的人有几个读过?
      书店那十本《挥泪》让赵啦啦情绪越发坏了,她继续唠叨:“我的书别人没兴趣读。也不能说现在的人没兴趣读书,是人家没兴趣读我赵啦啦的书。看看书店,就知道浩若烟海是什么意思,我被挤压在角落里,努力地露一小脸出来,看能得哪位看官的欢心?上一次书店我难过一次。有时会收到一些读者来信。看完那些信,心情更坏:妈的,都是些什么人在买我的书?”
      现在的所谓文学,所谓写作,完全是个行业化的东西。除了极少数成为公众人物的作家,绝大多数写作的人都被遮蔽在这个行业里面,不为人知。有时候所谓的出名,不过是行业内部有了点小名气,其他写作的人知道你,一些编辑知道你,几个出版社知道你。这跟医生知道北京各家医院里面谁做白内障比较在行谁做阑尾手术比较麻利是一个意思。应该说还不如了。写作这行当说起来有点像自产自销,就那些人在写,也就那些人在看。在这一点上,赵啦啦很有点自省意识。其实,她已经很不错了。我没有对她说,其实你跟纯文学好像没什么关系,你走的是畅销书的路子。但我不敢说,会伤她的。
      我拍拍赵啦啦,拉她去吃冰激凌。女人情绪不好的时候,吃点甜东西效果很好。我当然知道她情绪坏的根本其实并不在书的问题上。
      我居然可以和他在街上邂逅这种事我从来没有遇到过。我几乎没有在街上遇到过任何一个和我相关的人,同事、朋友、熟人、亲戚什么。但是,我居然会和他在街上相遇
      我和他站在同一条斑马线上,他在那头,我在这头。两头的人很多。他站在那头人群的前面,而我站在这头人群的后面。
      我已经很久没有看到他了。这段日子里,我每天脑子里转的都是他。我把之前每一次见面的细节反复回味,直至筋疲力尽。这些细节,在我的反复回味里,被一次次地磨损,已经开始起毛了。它们到了后来都有了一种不太真实的感觉,仿佛并不是来自往事,而是出自我的臆想。
      这种臆想的味道刚刚飘出来的时候,很让我害怕。渐渐地,它们的味道越来越浓厚,把我关于他的所有回忆都包裹在里面,成了一颗颗裹上了糖衣的药丸。我不知道这药是什么,我只是把它们一颗颗吞下去,似乎这样可以医治我自己。药丸糖衣里面的苦我已经忘掉了。
      他出现在斑马线的那头,像是专门来告诉我,这一切曾经发生过。
      但是,我第一眼看到他并没有我想象中应该有的百感交集。我激动的时候,鼻子会酸的。但是,我的鼻子很正常,没有任何异样的感觉。
      他没有看到我。
      他站在人群里。他就站在那里,身上没有任何我必须爱他的特征。他和我几个月前见到的他没有区别,既不更好,也不更糟。他的神情依然淡淡的,温和的,也是友好的,就像我当初第一次见到他并在一瞬间里就爱上他一样。
      但是,此时此刻,我看到了一个景象出现在面前:情感的潮水退去了,退得非常快,水下面的土地迅疾地露出来,像一种新生的东西,疯长着。它不是像植物一样地往上长,而是在我面前快速地长着。
      我惊讶极了,以至于我以为在眼前真的发生了这样的奇观。
      我往回走,后面是一家快餐店,有落地大窗。我进去,坐在窗边;正好行人绿灯亮了,他从那头快步走过来,然后,从我的面前走了过去,这中间,隔着一道反射着北京冬天太阳的大玻璃。他走得很快,好像还很激动,那感觉像是去赴情人之约。
      我还是被刚才那种奇特的感觉给魇在里面,回不过神来。我要了一杯可乐,慢慢喝着,让自己受了惊吓的神经平静下来。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今天这样的一次意外相遇,便终止了我对他那种感情?这几个月来那种强烈的爱意和随时随地泪水就要喷薄而出的情形,结束了?
      我没有想过嫁他,一丝一毫的念头也没有。他不是能和我耳鬓厮磨过日子的人。如果女人足够清醒,那一定要去嫁一个有亲人感觉的男人。只有和这样的男人在一起,婚姻才是安妥的,幸福的。
      他身上的气息对于我来说过于飘忽。也许是我太爱他,舍不得把他跟婚姻、同居这一类的念头联系在一起。我舍不得固定他,我迷恋他的飘忽。其实,对于我来说,他也许就是一个概念,他的忧伤、沉默、寒冷、性感,满足了我对男性的所有幻想,这种幻想的基础,在我三十二年的生命里被文学艺术给一点点夯实。也就是说,我早有这样的一个描画,而他,落下来,落到我的纸上,和这个描画丝毫不走样。
      而他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一无所知。
      我想知道,我努力过,但我失败了。
      他刚刚走过去的那种姿态,实在很像是一个去赴情人之约的男人。我想过他另外有情人,我早想过的。刚开始想到这一点的时候,我还是有一点醋意的,但相当稀薄,很快就挥发掉了。说到底,我不在乎的。他和我之间没有任何生发醋意的环境。他是我的情人,但是,准确说,是我的梦中情人,飘忽、快乐、天亮之前就会消失的。
      我坐在那里喝着可乐,想着已经走远的他,突然间觉得很快乐。我喜欢这种感觉,我觉得这种躲在背后的爱恋非常美妙,飘飘欲仙,但又非常安全。
      我终于明白了,我做错了一件天大的事情——其实,他应该是我的暗恋对象。
      我后悔莫及。
      居然连着下了几天的雨。早上出门,风又冷又湿,不像刀子似的谋杀那么痛快,而让人感觉另一种不太体面的死法。赵啦啦讨厌下雨的日子,尤其是冬天的雨。
      开车的头十分钟她还是要摇下窗户,让风裹着雨丝抽一抽自己的脸。她讨厌风雨交加的人生,她用这种方式来提醒自己的讨厌。
      这雨让赵啦啦怀念从前像个疯子一样的日子。
      其实她从来就没真的成为一个张牙舞爪的疯子,她倒是愿意那样。那时她只是老实巴交地疯着,像个痴呆儿似的爱着夏城南,并在他面前装出一副不咸不淡不愠不火一个合格的搭档的模样。
      在阶梯教室上大课,赵啦啦一定早早去坐在高处靠窗的位置,因为曾经在上课的时候往外一瞄,瞄见夏城南从窗外的冬青树丛跃过去,穿过草坪而去。在她的日记本上,她写道:“我爱的那个人,像只豹子一样,跃了过去,轻盈而傲慢。”他跃了那么一回之后,赵啦啦从此就一定要坐在那个位置上,等着那个身影再次被眼睛捕获。她迷恋那种旁观者的身份。从窗户看出去,亲近者不再亲近,有了陌生的却新鲜甜蜜的感觉,像以前不曾吃过的一颗好糖。他像是一个意外。
      意外就是意外,只有一次。赵啦啦守株待兔等在窗前一年多,他却再没有出现过。
第三部分第十四章(3)
    赵啦啦觉得自己已经日渐麻木了,她记不得爱一个人的那种卑微到底是什么感觉。那一定是很不堪的,像被鞭子抽?还是像被绳子勒?她想,正常的人应该有愤怒?但她记不得当时的她对夏城南是否有过愤怒的感觉,即便有,她又是怎样消化这些愤怒的,像咽一口血一样咽下去?
      她记得不敢对他急。只要她稍微发急,他转身就走,地点时间全不顾,不管他们是在香山还是在半夜一点。她像一只没脾气的狗。
      好几次,赵啦啦和他好端端地玩着,他接到传呼,回完电话后对她说,你先回去吧,我有事。赵啦啦这个疯子就仪态大方地说,好吧,那再约时间。她还是笑眯眯地说的。回家的夜班公共汽车上,她瞪着一双迷迷瞪瞪的眼睛看着外面的路灯。眼睛一阵阵地被泪水弄得模糊,又一次一次使劲眨眼把泪水逼下去。下中班的工人在打瞌睡,装在网兜里的铝制饭盒时不时撞在把杆上,脆生生的。饭盒盖脱开了,飘出王致和臭豆腐的气味。路灯光一格一格地跳到她的脸上,像一只不断挑衅的兔子。那时的赵啦啦,还是一个小女孩,她该怎么办?她怎么可能懂这样地爱一个人是有毒的?
      现在,赵啦啦突然很后悔在成都就那么放过了他。为什么她不能把他抵进死胡同里?为什么她就不能跟他急?
      她很想打他。拿起一个啤酒瓶,朝着他的头,死磕一下——玻璃碎了,有一股血从他蓬松浓密的好头发里,细如游丝地淌下来,遮住他惊讶万分的一只眼睛,另一只眼睛,清亮地淌出悔恨的泪……
      赵啦啦在小说里有一段话说得很带劲儿。她写道:
      其实,我一直不明白该怎样地爱一个人。
      在我愿意顺从的时候,我遇到的是对顺从不屑一顾的人;当我选择对抗的时候,我遇到的是比我强悍的人,把我的对抗碾成一堆屈辱的粉末。我醉的时候,遇到的是清醒的而且讨厌酒的人;我神志清朗气吐如兰,却偏偏要去搀扶那个烂醉如泥满嘴污言秽语的混账,他还一路地吐,溅到我的身上;我赞美风月的时候,旁边那个人一定是个技术主义者;我脚不离地又掐又算过日子的时候,一定是在陪着一个白日做梦的家伙。
      我不愿回想我经历的那些男人。现在偶尔想起他们,他们都跟在箱子里搁旧了的皮影一样,薄的,褪色的,还有一股呛人的灰尘味。
      和他在街上相遇之后,我发现我真的在那一瞬间获得了我向往已久的平静。很自然的,没有一点勉强的,我停止了写邮件和打电话。
      心情很淡,像影子一样。他也像影子一样,飘着,浮着。我伸手一捉,他就过来;我放手,他就荡开。这的确很像梦境。如我所愿,他真的成了我的梦中情人。
      在没有写邮件,也没有打电话的第一天里,我觉得有一种空洞的感觉。像戒烟后的第一天。戒烟的人总要弄点糖、瓜子什么的来对付没烟的滋味,我发现,我戒邮件和电话的第一天,很想找个人说话。
      最合适的人应该是赵啦啦吧。她现在这种情形,糟糕的伤痛的恋情特别对她的口味。我会从她那里获得很好的回应,会很过瘾的。这不像跟姑姑说话。她境界太高,让我敬畏。
      但我忍住了。这点毅力我还是有的。
      女人在一起说感情上的事,很多时候会把事情弄得更糟的。我刚刚开始了一个好局面,我想,我得咬住这股劲儿才对。
      也就从这一天开始,我把已经放下了很久的工作拿起来。前段时间都在应付着,魂是散着的。我开始把前段时间搁置在那里的几个选题拿起来,仔细考虑,写出编辑方案,跟合适这些选题的作者打电话,商量写作方式。我发现我很久没有这样愉快了。那种安静、专注、跟情感无关跟心灵有关的愉快。
      我开始重新写些小文章给时尚杂志。很久没写了,我认识的那些编辑好多都跳槽了。宋姑娘还在老地方。她说,好啊,写来我看看再说吧。跟我聊了一会儿后,宋姑娘突然兴奋地说,哦,千百魅是你的作者啊?那麻烦牵线认识一下好不好?你帮我向她约稿好不好?她不写随笔?不,不,还是帮我约一下,写什么都行啊,稿费我开最高。拜托拜托。
      放下电话,我真有点嫉妒赵啦啦。
      赵啦啦要做不可能做到的事情。她要一天写三千三百字,于是向老板请假,请两个月。老板很不高兴,暗示她必须说出一个合理合情的理由,否则,她不太可能再回原来的位置。赵啦啦告诉他,合理的理由没有,理由可能算是合情的——她说她有病,大病,好了从头再做也没有什么,算是新生,好不了的话,当然回不了原来的位置。老板一听口气就软了,还劝了赵啦啦几句。这人还是个好心人。
      赵啦啦也不算是完全的空穴来风。她左边乳房又开始疼了。
      潘放已经回北京了,他在赵啦啦请假的当天晚上就给她来电话问个究竟。赵啦啦说实话是要赶小说。潘放说,什么瞎话都可以编,但别咒自己,不吉利。
      陆宁来北京了。因为公司业务她一年要来北京两三趟,不过,好像还从来没有冬天来过北京。
第三部分第十四章(4)
    她敲门,见赵啦啦开门,一副大吃一惊的模样,仿佛开门的不是她要找的人而是一只成了精的耗子。
      赵啦啦被她的表情也弄得很吃惊,问她:“怎么啦?你不是敲的就是我的门吗?”
      陆宁又转成一副迷迷瞪瞪的样子,说:“你怎么会在家?”
      “咦,你这人,你要是觉得我不在家你怎么不先打电话?”
      “我要是先打电话你准不在家。”
      “陆宁,你别吓我,怎么说话跟神经病似的。”
      陆宁这才过来和赵啦啦拥抱一下,然后脱掉大衣,把自己扔进沙发里,摊手摊脚地尽量放松,一脸满足的笑容。“嗨,你不知道,我今年下半年开始就邪门了,只要去哪里找人,人准不在,就是事先约好的,人家也临时有急事走开了,让我扑空。后来我就想,干脆硬扑,结果一扑一个准,你已经是我硬扑到的第五个对象了。你说这事邪不邪?要说,前面四个都还是在南京,结果我跑到北京来扑你也扑到了。这不真邪门了吗?”
      陆宁经常搞些怪名堂,赵啦啦是知道的,想不到现在她还热衷这些东西。
      她掏出她的骆驼烟,然后进厨房拿了只小碗出来当烟灰缸。
      她指指赵啦啦的茶几和旁边的藤编CD架,问:“什么时候买的?”她摸摸CD架,“送我好不好?”
      “不行,你每次来都跟强盗似的。这架子我好不容易才弄到的。”
      陆宁笃定地笑笑,她知道赵啦啦会给她的。她走到开着的电脑前瞅,“咦,又写什么破玩意儿?”
      赵啦啦走过去把她扯开,关机。
      陆宁说:“啦啦,给我两本你那个《挥泪》。我们公司有两个小姑娘,是你的崇拜者,连我这个当朋友的一起崇拜。我答应给她们带千百魅小姐的签名本回去。”
      “行。但你得买。书就按定价,签名嘛,加十块钱,如果要题词,再加十块钱。”
      陆宁没理她的话,一头钻到厨房查看冰箱去了。
      从厨房出来,她找赵啦啦要车钥匙出门买东西,说:“趁我出去这会儿你可以写十块钱的字吧。”
      陆宁上超市买了一大堆食品回来,把赵啦啦的冰箱放满了,然后进厨房做饭。陆宁是个好厨子。赵啦啦喜欢江浙菜那种甜滋滋的味道。在南京待的那两年是她最胖的时候。
      吃陆宁做的黄花鱼真是享受。几杯酒之后,赵啦啦就把到成都去前前后后的事情给陆宁说了。
      陆宁一向是挺喜欢闹事的,惟恐天下不乱,但这次她警告赵啦啦别去惹夏城南。
      她说了一句让赵啦啦心惊胆战的话,你别惹杀身之祸。
      谁会杀了我?赵啦啦被陆宁的话给吓蒙了。
      赵啦啦的女友中间有两个带巫气的,一个是白梅。白梅的巫气是学习得来的,经过长时间孜孜不倦地学习所有的唯心主义,白梅有了点女巫的道行。这种后天努力的结果让白梅始终停留在一个低级的层次上,发展空间几乎为零,但就是这样她已经是圈子里的半仙了。
      另一个就是陆宁。她从不修炼她的道行,因为她是先知先觉。如果说女人普遍直觉很好的话,陆宁的直觉是出神入化的。她直觉起作用的时候不多,大多时候处于混沌状态,但一旦她的直觉起作用的时候,就准得惊人。没人愿意让陆宁的直觉起作用,全是灾,没有一点好的。她这种人就是人们平常说的乌鸦嘴。乌鸦嘴往小的说,阳光灿烂的天摆在那里,头天的天气预报也说是晴天,她看一眼嘟囔一句,下午怕是要变天哦。下午的天一定会变的。乌鸦嘴从中等的说,同事开车从南京去上海,她说,小心点,上高速一定系好安全带。结果从来没出过事也总是忘系安全带的那位在高速公路上爆胎,幸亏系了安全带,没受伤。人家不知该骂她还是谢她。最邪的一次是她突然对一个朋友说,你们家老人过马路要小心。一个星期后那位朋友的岳父在过马路时被车撞死了。
      这样的一个女巫警告赵啦啦别惹杀身之祸,她能不吓吗?
      赵啦啦问陆宁:“谁会杀了我?”
      陆宁诧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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