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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险回来后,达尔文集中精力,潜心研究所收集的资料。1859年他出版了《物种起源》一书,揭示了生物演变的秘密。
譬如,五颜六色、体态多姿的金鱼,达尔文认为是由中国的鲫鱼演变来的。他解释说,在中国宋朝,有人把金黄色的鲫鱼养在小缸里观赏。鲫鱼的后代总会产生与父母不同的颜色和形状,如尾巴大些,色彩鲜艳些等等。这些微小差别,经过养鱼者千百年的选择和培养,不断积累,就形成尾大如扇、五彩缤纷的金鱼。
家庭养殖有人在选择,而大自然环境下的生物又是怎么演变的呢?达尔文认为,由于在自然条件下,生物生存的空间、食物很有限,而生物的数量很多,因此,出现“争吃”“争妆的斗争。其结果是,能抢到“粮食”和“房子”的生物就能活下来,而抢不到“粮食”和“房子”的就会被“饿死”、“冻死”。于是有利于抢“食”夺“妆的器官就不断演变、积累,产生出新的生物种类。譬如,长颈鹿为何颈长?怎么产生的?原来,曾经有一时期非洲地区干旱,地上不长青草,长颈鹿的祖先“短颈鹿”只好吃树上的叶子。
“短颈鹿”后代有的颈长些,有的颈短些。颈长的能吃到树上的叶子而活下来;颈短的就吃不到叶子被饿死。这样,不断留下颈长的,淘汰颈短的,“短颈鹿”就演变成了长颈鹿。
达尔文的这些生物演变的理论,巧妙地解释了各种生物演变的原因。当然,随着生物科学的发展,达尔文的生物进化理论也得到补充和发展,同时也遭到一些科学家的否定。不过,其基本观点仍得到绝大多数科学家的赞同。
两亿年前,生物进化到最高级的哺乳动物,其中,作为人类祖先的类人猿,满身是毛,有须和尖耸的耳朵,成群地生活在树上,以虫豸、蒴果为生。
大约在1000万年前,由于气候条件的变化,这些类人猿被迫离开森林,来到热带草原。在平地上行走时,开始摆脱用手帮助的习惯,渐渐直立行走。这就完成了从猿转变到人的具有决定意义的一步。上肢得到解放,手变得自由了。在100万年前,人类的真正出现,开始了地球的新纪元。人类为了生存,必须在已有几百万种物种的地球上进行激烈的争斗。为了获得食物和安全的住所,他们用手开始制作工具。同时,劳动的发展,使人类相互交往增加,逐渐产生了语言,以交流感情和对外界事物的看法。天长日久,猿的脑髓逐渐变成人的脑髓。这时,人类凭借自由的手、交流的语言和发达的大脑,在地球的生物竞争中掌握了绝对优势,所向无敌。他们在吃植物的同时开始吃起动物来。动物肉不仅肉质鲜美,而且耐饱,大大促进了正在形成中的人的体力和脑力。
人类食肉习惯的形成,引起新的有决定意义的进步,这就是火的使用和动物的驯养。传说,普罗米修斯曾从天上盗取火种,撒向人间,因而触怒主神,被锁在山岩上,任鹰啄食。他宁受折磨,坚毅不屈。这虽然只是古希腊的一个神话,但却反映人与地球关系演变中的一个重要事实,即火的伟大作用。实际上,当时地球上因雷电的袭击,经常发生火灾。尤其在森林地区,不少动物来不及逃走,被火活活烧死。人类是见火不逃避的唯一动物。他们闻到被火烧死的兽肉是那样的香喷喷,开始尝试着用火烧烤兽肉,甚至用火把走兽赶到旷野,进行猎龋林火、燎原野火是自然火,狂暴无常,难以保存。人类逐渐从实践中学会了“钻木取火”,使火不仅成为人类烹调和取暖的工具,而且成为改造自然的工具。人类利用火,焚烧草原,使土地肥沃,开始种植农作物,从以往依赖打猎和采集野果的生活中解放出来。
在漫长的岁月中,人类以石器为工具,把石头敲尖磨平,制成刀、斧、锄等,进入石器时代。但是,一个偶然的机会,在炭火中天然金属的被熔化,这可能为人类利用金属提示了冶炼方法。经过无数次反复的实践,人类终于掌握了用火冶炼金属的方法。从此,人类从石器时代进入铜器时代,然后是铁器时代。生产效率大为提高。人类生活不仅能维持,而且有了积累。
人类取得另一个具有决定意义的进步是动物的驯养。当人类生活习惯转向食肉时,遇到了一个难以解决的困难。与植物不一样,动物有腿脚或翅膀,可以任意奔跑或飞翔,尤其在寒冷的冬天,它们会无影无踪。在这种情况下,人类只能饱一顿,饥一天,无法保证生活的安定。又是一个偶然的机会,猎取的动物没有死,就将它养起来,以便将来食用。从此,人类开始了动物的驯养,也得到了较为可靠的生活保障。
由此可见,地球和大自然造就了人类。他们虽然对大自然还有巨大的依赖性,但已着手对大自然这个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进行各种各样的伟大改造。因此,人类的出现即开始了宇宙的新纪元。
远古的人怎样吃
远古人类吃什么,怎么吃,这也是人类学上一个很有意义的问题。解开这个问题的答案,不仅能了解古人类的生活方式,而且能从古人类的生活方式中得到许多有益于人类健康的重要的启示。
人类学家已经发现,食性与进化有密切关系。生活在森林中的黑猩猩和猩猩主要在树上进食,吃的是比较软、较少有硬壳的食物,而最早的人类——南方古猿所吃的食物种类更多,而且带有较多的硬壳。纤细型南方古猿是杂食的,可能也有了肉食的习惯,粗壮型南方古猿主要是素食的。由于食性不同,这两个种系在进化过程中走上了不同的道路,前者的脑容量得到了发展,进化成较高的等级,后者则成了人类的旁支,可见食性与人类的进化有着密切的关系。了解古人类的食性有助于揭开古人类进化之谜。
古人类怎么吃,对于现代人类也不无启发意义。美国参议院营养和人类特别需要委员会在80年代曾公布过一个研究报告。报告指出,人类最主要的10种疾病中有6种与饮食不合理有关,高血压、心脏并肥胖并牙并糖尿并癌病都是与不合理的饮食有关的玻而原始人的饮食倒有不少比我们更合理的地方。人类学家有一次从远古人类的粪便中发现,古人类饮食中盐份很少;他们吃瘦小的动物,因而脂肪比较少;他们吃很多的新鲜水果,食物中的纤维素、维生素相应较丰富。这样,他们就较少生肥胖病,较少患高血压。他们吃的是复杂的碳水化合物,不吃精制食物,因此,他们的龋齿率比较低,也不会肥胖。美国人类学家布赖恩特所带的由19个成员组成的考察队中,有12人是胖子,不能爬山,而古人类倒曾活跃于他们考察的遗址周围的山林。布赖恩特号召队员们吃古人类的一些食品,如仙人球、龙舌兰、硬果、浆果等,一段时间后,队员们都变得健康和灵巧了。研究还发现,生活在非洲热带沙漠中的布须曼人的食物含盐量少,脂肪也少。他们不吃糖,但经常吃新鲜的食品,如果实、块根,而且吃得很多,因此,维生素和矿物质很丰富,他们从不患动脉硬化、高血压、耳聋等玻研究古人类的吃也有利于了解人类中的一些社会现象。例如,美国人类学家在研究古代印第安人的食物时,通过对古印第安人骨骼上的锶元素的分析发现,男人和女人的化石在10000多年前开始变得不一样了。这种不一样,是由于食物结构的差别造成的。不吃肉类的人骨骼中锶比较多,吃肉类的人骨骼中的锶则较校锶的差别表明,印第安人在几千年前就开始出现了男女之间的不平等,女子在家庭中的地位下降,吃肉的量明显减少。食物的变化表现了社会制度和男女地位的某种变化。
原始人吃些什么呢?从近代原始民族食物可以推想到古代人类的食物,南太平洋塔斯马尼亚人吃野生植物的根茎、种子、浆果、菌类、鸟蛋,也吃牡蛎等甲壳类水生生物,还吃蜥蜴、蛇、蚂蚁、蛴螬、袋鼠等动物。北极的爱斯基摩人猎食海豹、海象、海鸟、北极熊等。
中美洲的阿兹特克人吃的主粮是玉米,也吃菜豆、南瓜、可可、无花果、龙舌兰以及蝇的卵和一种湖底的软泥。他们也吃好多调味品,用香草、玉米、龙舌兰、蜂蜜等制成甜的饮料,用玉米汁、鼠尾草籽和果汁制成一种发酵的饮料,还用龙舌兰制成酒。他们甚至吃一种名叫“癖约特”的仙人掌,据说食后会产生一种幻觉,能产生一种轻快感,进而进入错乱状态。简言之,他们吃的东西相当丰富。
非洲布须曼人吃的东西也很杂,几乎一切可以食用的块根、茎、果实他们都吃。在干旱的季节里,他们猎获了野兽,能喝它的血。羚羊的胃里有100~150毫升的液体,也是布须曼人宝贵的饮料,甚至怀孕母兽的羊水,也被当作一种极好的饮料,还吃蛇肉、鸟蛋、昆虫、蜂蜜等。
中国云南的拉祜族人的食物也是很杂的,什么都吃,据《云州志》记载,拉祜人“勤于耕务,以所食荞麦为上品,其他草籽、芭蕉、树皮、野菜及葛根、蛇、蜂、蚁、蝉、鼠、竹鼠、禽鸟,遇之生食。”
当然,现代原始民族吃的东西并不能完全代表古人所食之物,而且各地吃的东西也大有区别,但有一点可以看到,现代的原始人都是杂食的,吃植物的根、茎、叶、实,也吃各种大的动物和小的动物。我国一部古书《礼记·礼运》上记载:“昔者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实,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这是比较可信的。各地环境不一样,所食的食物当然有区别,但是,都是肉食兼素食,完全肉食和完全素食的民族是极少的,古代先人可能也是这样的。
原始人怎么吃呢?
中国古书《白虎通》上说:“古人饥则求食,饱而弃余。”吃东西带有生物性和随机性,学会储存食物大概是较晚的事。波利尼西亚人能在地坑中储存发酵的面团,许多年后也不会坏;美洲印第安人储存晒干的牛肉干和烟薰的牛肉干;北级的爱斯基摩人则会在冰中储存肉类;印第安人也会在地下的坑中储存玉米等产品。
生食是古人吃东西的一个重要特点,尽管人类很早就学会了用火,但是,学会用火后的人类吃许多食物时仍然不吃熟食。云南的拉祜族人采集到野果块根就随之而食,等不到回去煮食,就是捉到了鱼、兽、禽等动物,也是用石片或骨片切开撕碎,即行生吃。台湾的高山族人“得鹿则刺喉吮其血,或禽兔生食啖之,腌其肉脏,令生蛆,名曰肉笋,以为美馔”,捉到了蟹、鱼、鸟,一般都是生吃下去。
爱斯基摩人喜欢吃生肉和腐肉,吃生肉的时候,他们把肉切成一长条,放进嘴里,然后用刀沿嘴把嘴外的肉割下,吃下肚后,再塞进一长条肉,再把嘴外的部分割下,如此这样一次可以吃8~10磅。他们常常把肉放至半腐状态,认为这才是一种很可口的美味。他们喜欢吃生肉,是因为他们没有水果,没有蔬菜,只有吃生肉才能获得一些维生素,以避免坏血玻因此,这种饮食习惯实际上有着某种生存价值。虽然爱斯基摩人并不能说明生吃有什么好处,但是,生吃肯定是一种在生存斗争中选择下来的文明意识。
古代先民在生存斗争中学会熟食以后,食用的方法是直接在火中烤熟。
我国海南的黎族人杀死家畜后不去毛,不剖腹,燎以山柴,就取刀割食,颇有太古遗风;塔斯马尼亚人捉到了袋鼠、袋熊后,也是放在火堆上烧烤着吃;马来半岛上的色曼人捕杀到了犀牛,就在周围堆柴生火,烧熟后割而食之;美洲奥纳印第安人吃蛇肉时,就在火堆旁竖起一根根木棍,棍上挂着一条条蛇,经常改变位置,不一会儿蛇肉就被烤熟了。
直接烧烤食物容易焦,后来人们学会了使用某种中介物来熟食。一种方法是用泥土包裹食物,中国古籍《礼记》上说:“古人以土涂生物,炮而食之”;萨摩亚人吃肉类的方法是将猪杀死后,用火先烧烤石头,把石头烧得火烫后再放进猪的体内,让石头慢慢发出热量,把猪肉烧熟;高山族人烧山芋时先挖个坑,在坑中烧起柴火,留下一堆火的灰,再把山芋放进热灰堆中,让它慢慢变熟;傣族人在剽牛仪式中保留着古代的一种烧食方式,也有太古遗风。人们先用竹竿把牛杀死,剥皮灌水,再在地上挖坑,把牛皮铺于坑内,放进牛,再把烧红的石头放进去,烧热的石头使水沸腾,把牛肉烧熟,这里牛皮起着锅的作用,石头起着间接加热的作用。美国西部草原上的喀罗人也常用牛皮作为中介物,用它来盛放水和牛肉,牛皮放在火上烧,这种牛皮也起着一种盛水的锅子的作用,它使火不直接作用于食物;中国北方的鄂伦春人和鄂温克人是用动物的胃作为盛器的,他们把胃放在火上烧烤,胃内放上肉类,胃烧到一定程度,里面的肉类也就熟了;澳大利亚土人吃鱼时用树皮把鱼包住,然后埋入沙堆,再在沙堆上放上火灰,火灰烤热了沙子,沙子焙熟了鱼,利用中介这种简接的加热方法,可以防止烧焦,食物的质量相当高。
烧食需要热源,原始人四处为家,“居不知所在,行不知所至”,火堆是随处而建的。后来,原始人住处相对固定,就学会了使用地坑。波利尼西亚人挖了地坑后,铺上石头,烧起大火,把石头烧红后,盖上树叶,放上食物,再一次盖上树叶或泥土,以防热量散失,待食物蒸熟后取出食用。如果在火红的石头上浇上水,红石头还会把水变成高热蒸气,也会把食物蒸熟。
有的地坑很大,足可以放进半吨甘薯和两头肥猪,这可能是集体的煮食场所。
在美国亚利桑那大峡谷中,有许多古代印第安人留下的坑,那是他们烧东西留下的遗迹。
熟食也需要盛器或加热的器具,石板曾是一种重要的熟食工具。在印第安人那里,妇女们把玉米粉调成糊状,然后把它放在一块平的石板上,石板用火加热,玉米饼很快就烤熟了,而且可以做得像纸一样保我国的纳西族、独龙族、门巴族等少数民族的人民,就是用这种石板来做饼的,中美洲的阿兹特克人也用这种办法做饼。
古人曾用烧、烤、煨、焙、烙等方法把食物烧熟,这些方法都不能保存水份,烧熟的食物很干,烧不透,不容易消化。煮食大概是后来才学会的。
人类最初是用天然的材料来煮食。南海一些岛上的居民用椰子壳作为盛器来煮食,也用龟壳作为锅子;我国云南的苦聪人用芭蕉叶和竹筒煮食,他们把玉米放在芭蕉叶中,放上水,放在火上烧,能煮出很好吃的芭蕉玉米饭。用竹筒煮饭是在竹筒上钻上一个洞,放进玉米和水,用叶子把小洞紧紧塞住,把竹筒放在火堆里烧,竹筒烧焦了,饭也就熟了,再把竹筒一剖为二,半个竹筒又成了饭碗,这种竹筒饭,有一股淡淡的清香,但是,竹筒只能使用一次,而且每次煮食都要花不少功夫,不大方便。历史上记载:“土人以毛竹截断,实米其中,炽火煨之,竹焦而饭熟,甚香美,称为竹釜,”古江浙一带的越人也常用这种方法煮食。
人类发明了陶器、青铜器和铁器等器具以后,煮食方式也发生了革命。
在很长的历史年代中,人类一直是用手直接抓食的,直到几百年前,英国的皇帝亨利八世,吃饭时还是用手直接拿东西吃。不用手直接拿食物进食那是后来才产生的,虽然中国人在公元前就学会了用筷子,就全人类而言,使用刀叉碗的历史是很短暂的。
尽管对于煮食的方式等有了一些了解,但是,男人和女人是怎么进食的、是一起吃还是分开吃、古人们是定时吃还是随饥而食、在饥饿状态下,是平均而食还是不均而食等等,这些问题现在还是很不清楚的。在我国云南一些比较原始的民族里,人们在家里是由主妇给全家人分食,老人和小孩、女人和男人各是同样的一份,如果谁吃不完,再放进公共的大锅里,下次吃饭,再这样分,不因为孩子吃得少而少分一点。青年男女有时去野外,每人都带一点食物,煮的时候把各人的东西全部放进同一大锅里,烧好后,再盛给各人,他们认为这样可使每一个人都吃到公共的东西,达到一种吃的平等。但是,中美洲的阿兹特克人、非洲的霍屯督人、北美的印第安人、非洲的达荷美人、马来半岛的塞芒人都是男人先吃,女人和孩子后吃;有的民族是分开吃的,如南美洲的图比南巴人,男人们在吊床上吃,其他人围着锅子蹲着吃。
古人究竟怎么吃法,至今还不甚了了。
人类为什么赤裸无毛
人类与自己的灵长类亲戚不同,所有的猿猴身上都长满了浓密的毛,如黑猩猩、大猩猩、猩猩、长臂猿都是这样,猴类也都是浑身长毛,而独有人类光露着身子,只有头部、腋下和阴部等少数几个地方保留着毛。因此,有的生物学家就称人类为“裸猿”,意为“没有毛皮的猿”。古希腊大哲学家也说过:“人类是两足、无毛的动物。”
不过,每个人在母胎中,都有一个浑身长毛的阶段,就是出生的时候,胎儿的全身也长满了密密的胎毛。这是古代祖先多毛的历史痕迹。有少数人,出生时保留着祖先多毛的特征,他们被称为“毛人”。人类为什么身上不长毛?大自然出于何种原因,使人类身上的浓毛脱掉了呢?它身上的浓毛又是什么时候才脱掉的呢?
对于人类的脱毛现象,人类学界已经有许多理论来说明。但是,每一种理论都只是部分地说明问题,要完全揭开裸露的真正原因,还有着不少的困难。
一种理论是“卫生说”。有的科学家认为,人类身上或人类祖先身上的毛皮是各种寄生虫的孳生之地。虱子、跳蚤等寄生虫潜伏在人的毛皮中,不仅喝人的血,而且传染疾玻特别是人类祖先学会了狩猎以后,食肉和狩猎更会把毛皮弄脏。
有人认为,这是人类学会用火后的一种自身调节现象。人类的毛皮本来是大自然赐给人类用来保暖的。在夜里,寒气袭人,有了毛皮就能够御寒。
但是,人类学会了用火后,人类祖先就能在寒夜围火而坐,依火而卧,用火来驱赶寒意。而在白天,热带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