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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担心自己家门前雪地上的足迹,会把警察引来。
警方没有注意到,显宁候村被“飞毛腿”绕着转圈的这所房子里的,住的是一个兽医。
在今天双井桥向南不远,河边东边原来有个兽医站(现在拆了),岁数大的人多半还记得这个地方。甚至有人会告诉你那个兽医站有两个兽医,一个老得不能再老,另一个姓李的其貌不扬。
这个姓李的兽医,就住在咸宁候村的这所房子里。
1973年,兽医李宝城曾经被列为“十八里店飞毛腿”一案中的嫌疑人,但因住宅距离发案地点太远而未被重视。未能进一步对其进行调查还有一个原因–调查期间公安干警曾让多名受害人听过嫌疑人的录音,无人对李宝城的录音有异常反应。
如果警察中有熟悉兽医工作的,知道有的兽医会控制喉部肌肉模仿动物叫声来获得治疗中的“沟通”,可能会对李宝城多加注意。
但是,由于没有受害者能够辨出李宝城的声音,对他的嫌疑未能得到升格。
当时周围的嫌疑人太多了,个个监控是控制不过来的。
然而,案件破获之后证实,这个李宝城,正是那个苦苦困扰了京城捕头十年之久的–“十八里店飞毛腿”,“双桥老流氓”。
李宝城,1944年出生,咸宁候村人,平时被评价工作认真,为人热心。他的妻子是河北香河县人,经常上夜班,导致二人性生活不和谐。同时,也正是因为妻子经常上夜班,给李宝城提供了极好的作案条件。案发后,李宝城的妻子大为惊讶,公安人员认为她的惊讶如果是演戏,那都可以拿百花奖了。
因为是兽医,李经常要走村串乡,到农民的田地里为牲畜作检查。所以,他熟悉当地几乎所有荒僻小路和水旱田中的通道,也对各乡各村受害对象的家庭情况了如指掌。此外,他在兽医站要为各村农民的牲畜提供治疗,闲谈中农民们常常露出“警察到我们村抓飞毛腿了”之类的消息,加上李宝城有心套话,往往不经意间他已经掌握了警方的布防情况。
这些,都给李宝城十年不能归案打下了伏笔。
有意思的是,李宝城这个兽医,却并不给狗看病。那么,怎么连黑背都那么怕他呢?
这也是开始警方不理解的地方。直到审讯中了解了一些兽医的知识,才明白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怪事。
原来,兽医这一行,狗和马用的主要药物都是一样的。虽然李宝城身上的味道人闻不出来,但狗能分辨出来。狗和小孩儿一样,都不愿意和穿白大褂的,和打针吃药这类事情打交道。要搁现在,宠物医院里头,狗比人都享受,对大夫倒不会有什么反感。可那是文革期间,人道主义都不可靠,更不要提什么狗道了。狗要有个啥毛病的,治起来普遍简单粗暴。所以一闻李宝城身上这味儿,那狗的毛马上就立起来了。
至于后来驯犬员死活赶着狗都不追,那狗也有自己的道理–你这当主子的大多数时候还义气,唯独碰上穿白大褂的,就一准他娘的作叛徒,一点都不罩我。这回又逼着我去找白大褂,不是打预防针就是灌肠,准没好事儿!我不去……
李宝城开始对警犬也颇为忌惮,后来发现狗一见他就哆嗦。毕竟是干过多年兽医的,他马上就明白了自己对狗的威慑,顿时胆壮起来。
让小神仙犯晕那回子事儿,原来是这样的。李宝城和警方遭遇后狼狈而逃,眼看跑到家门口了,忽然发现周围还有尚未融化的积雪,上面清晰地印着自己的脚印–天,我这不是把警察带到家里来了?!慌乱中的李宝城绕着屋子飞奔并跳着把自己的脚印踩得纷乱,希望能混淆警方的视线。他并把门口放置的偷来的粮食口袋背上,通过双桥火车站旁的涵洞藏到附近的田野里。
然后……然后天就快亮了,他也不回家了,直接去兽医站上班,警方自然没能找到他回家的脚印,又让他在败露的门槛上缩了回去。
胆大,敏捷,熟悉当地情况,习惯作伪装,而且从来没有和监狱打过交道,思路上毫无和惯犯一致的地方,让李宝城一次次逃脱了警方的陷阱。
冬去春来,虽然下了不少功夫,“十八里店飞毛腿”依然毫无踪影,给处理这个案子的干警带来了极大的苦恼。八零年前后,重大案件少了……八十年代前期堪称中国治安的黄金年份,整个社会风气也一片蓬勃向上,人心安定–十三处分家,张良基有新的工作,但是对“十八里店飞毛腿”耿耿于怀的张良基愣是立了军令状,把这案子带着走,可见跟这个案子使了多大的别扭劲儿。
“十八里店飞毛腿”成了北京警察的麦城。
老孙说,当时做了一件很繁琐枯燥的事情,后来证明这是警方对该案破获的最大贡献–警方根据案犯的犯罪特点,遗留痕迹和作案目标,把三百多起不同时期不同地点的案件归纳到了一起,设立成为一个卷宗。按照警方的结论,这些案子,都应该是一个人所为,所以,一破皆破。
本来,是想多写点儿失败中的警察有哪些甘苦,看了一段文字后,觉得还是不要画蛇添足为好。
这段文字是咱们一个从警的兄弟写的,从背景看,好像是有个教授和警察同志同甘共苦,考察一番后写了报告来谈一线警察的艰苦,发表在公安内部刊物上。按说,这是个好事儿,可是警察看了,几乎雷倒。
原来,这位教授是这样写的–“该省民警90%以上有胃病、关节炎等职业病,一线民警几乎全部有病,没病的,都是刚参加工作的。”
写到这儿,虽然说咱们有病吧,警察们还能接受,毕竟人家这是好心。然而,再往下看……“一线有三分之一的民警因为心理压力大,而患有不同程度的精神病症状,这三分之一中有一半完全符合精神病患者症状。”
这就不雷不过了~警察同志对此总结道……以此类推,我国很大程度上是在依靠疯子维护社会治安。
随后,该局办公室和政治处几位无聊的,便按照民警名单分析,看是否能在全局找出三十个疯子来……
可见,外行,有时候表扬也做不好的。
还是专心说案子吧。
话说,79年以后,“老流氓”沉寂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警察们见面谈起,都有一个不好的推测–这老小子恐怕是年龄大了,干不动了,闹不好,真会被他这一辈子逍遥法外。
这说着说着,老孙可是没有想到,一个意料不到的机会,象一块砖头一样,哐当一下砸到了他的脑袋上。
老孙说邪了,这案子破的,竟然是因为公安局要整党……
5。 一万米智擒“飞毛腿”
飞毛腿被抓的经过十分吊诡。
话说北京通县梨园有一个退伍军人,那天家里没盐了,去供销社买盐。
供销社这个玩意儿,年轻的朋友可能都没印象了。想当年,它就是一个社区的经济中心。百货商店不能到处都开,每个社区里头总得有一个买东西的地方吧,这就是代销店。它不但卖东西,订奶订报,居委会发通知,甚至法院枪毙人贴布告,都围绕着供销社转。这种商店没有竞争对手,也无须打广告,所以连个名都不需要。
题外话,那时候大伙儿钱少,东西更少,所以小时候供销社售货员的地位和今天外企白领相似。因为她们总能提前知道什么时候有出口转内销的处理品卖,或者私分硌窝鸡蛋–这不是我说的,柯云路老师练功之前写过一本《新星》,里面有个土包子书记,给高干子弟,县长小蜜开的条件就是“干得好明年调你去供销社当售货员。”
这种要买东西得走后门的现象,足以让今天的商店老板们羡慕到翻白眼。
有趣的是,如今走在日本街头,看见24小时营业的Lawson连锁店,老觉得它像供销社。
供销社的确有点儿像连锁店,因为它里面东西从吃到用什么都有,当然品种你不能计较,糖就是黄油球和话梅糖两种,零食就是榆皮豆加杏话梅,肥皂是灯塔的,漱口缸子是红星的,代销店要多了一种货,周围居民有奔走相告的可能。
从这个角度说,供销社又似乎脱胎于部队的小卖部。
退伍军人是上午去供销社的,这时候人都上班去了,那里比较冷清。走到供销社门口,正看见里面出来一个人,见了他神色一滞,停了一下又往前走。退伍军人有点儿好奇,对这个人看了一眼,那人也还了一眼,两人擦肩而过。
刚要进门,忽见供销社的女营业员从门里探出头来,看到退伍军人,马上大声喊:“他抢我钱!”
抢劫啊!~退伍军人回头一看,刚才那人已经跟兔子一样跑了起来。
退伍是退伍了,部队受的教育可没搁下,这退伍军人一转身,一边喊“站住!”“抓住他!”,一边就追了出去。
这边他追出去,那边女营业员扯开嗓子叫起来–“快来人啊,抓小偷啊!”
听到喊声,周围的路人也都注意到了这两个一追一跑的。当时虽然没有什么见义勇为的奖励,但碰上抓小偷普遍十分踊跃……中国人喜欢凑热闹,当时小偷少,大伙儿看着新鲜。转眼间,就有四五个人加入了追赶的行列,有人还抓了铁锨棍子,一边追一边喊:“抓小偷啊!”
这一喊不要紧,前面那人立即加速。
退伍军人一边追一边暗挑大指……行啊,这速度,侦察兵的水平阿!
附近是个居民点,有些下夜班的工人正好回来,一看这个情形,也纷纷边喊边跟了上来,一时竟然凑了百十来人。
一个跑,百十来人在后面追,在当时的京郊堪称壮观。
这一场大赛跑,到几十年后老孙提起来还津津乐道,印象极为深刻。
追的人一边追一边在喊:“抓小偷!”“站住!”“狗X的还跑!”……
眼看追出去五六百米,可能是嫌喊的话太单调,不知道谁喊了一嗓子–“抓流氓啊!”
前面那主儿噌一下,跟踩了油门似的,跑得更快了!
退伍军人看得乍舌,也顾不上细琢磨,只能继续跟着追吧。
跑的那个蹿小道,跳矮墙,进树林,哪儿难走往哪儿走。架不住这退伍军人也是本地人,寸步不让。
可是,跑了有两三千米,退伍军人忽然觉得自己这边喊声弱了。回头一看–
好么,刚才那一百多人,稀稀拉拉的在后面拖着,拉长了足有一里多地,自己身后也就剩下四五个年轻后生,跑得呼哧带喘,也都顾不上喊了。
又追出去两三千米,那小子连减速都没有。
退伍军人再一回头–这回身后一个人也没有了。
全让那小子给跑趴下了!
其实,路上不断有人听见“抓小偷”的喊声,加入进来,但都跑不过这小子的两条飞毛腿。
这退伍军人一琢磨,说不行啊,就剩我一个了,这么追上去,他要是有刀呢?我不是要吃亏?
当过兵的一般反应都不慢。想到这儿,退伍军人慢慢收住脚步,开始左右踅摸–好,旁边有个石头矮墙,退伍军人跑过去,从墙头上卸下一块大砖头来。
回头一看,周围一马平川,那小子还没跑太远。
“你给我站住!”退伍军人一边喊,一边举着这块砖头追上去了。
这一追,就追到了一万多米(老孙有材料,双方确实追逐了一万多米)。退伍军人心中佩服,说这小子别是练过吧,跑一万多米全程冲刺阿!
那小子终于跑不动了,回身摆个架子,好像要鱼死网破。
退伍军人上去,一砖,就把这小子拍那儿了。
……
然后,退伍军人就在那儿喘,喘了半天以后追兵跟上来,一通拳打脚踢之后,这小子就被作为抢劫犯“扭送当地公安机关”。还真不错,居然有二三十人是从梨园一直跟着追过来的。有个小伙子说了……我就不信了,他还能跑到顺义去?!
到了当地公安机关一说,人家讲这个案子我们处理不了。
为什么,他抢钱了啊,你们怎么处理不了?
他在北京抢的钱,我们得跟北京警方联系,让他们处理。
嗯,同志,这是哪儿啊?
三河,同志,俺们这儿是河北,三河县,我的同志……
说到这儿,不用多讲,这个被一砖拍倒的,就是北京警方十年追捕的“十八里店飞毛腿”–李宝城!
全程冲刺一万米,“飞毛腿”果然名不虚传。
李宝城被移交北京市公安机关。
这跟公安局整党有关系吗?
您别急啊,听老萨慢慢道来,要知道,他这次抢劫,一共才抢了九十块钱,根本不够刑事处理的。
谁也想不到他就是那个“双桥老流氓”啊。
刚才查了一下,我原来写的有一点失误。我写李宝城抢的钱才九十块,够不上刑事处理的说法不对。李宝城被抓时犯的案子是抢劫,抢劫不同于小偷小摸,只要你抢,就够拘留的资格了。正因为这样,老孙他们才会审他……要这九十块钱是偷的,估计也就是送派出所教育教育。
另外,九十多块钱现金,在当时相当于一般工人两个月的工资,和现在的九十多块还是不太一样的。
然而,李宝城虽然被抓,而且是因为抢劫被抓的,但并没受到太大重视。李宝城进供销社,连刀都没带(有性格阿),就是拿块黑布把脸蒙上,手照着柜台上一拍,喝一声:“老子缺钱花了,给我拿两百块烟钱出来!”他是抢劫,不是持械抢劫,情节并不太严重。
李宝城在作案过程中一直没有伤过人,他主要靠的是威慑。到后来一听他报自己是“老流氓”,受害人就多半吓得哆嗦,根本不敢反抗。不断作案成功助长了他的骄横,所以李什么都不拿也敢抢供销社。
要供销社的女营业员是个孙二娘,那李宝城可就惨了。
不过,这女服务员还真没母夜叉的本事,真让他吓住了,乖乖地拿钱箱出来。
拿是拿了,可往柜台上送的时候,手一哆嗦,咣叽,又把钱箱掉柜台里头了,零钱毛票撒了一地。女营业员赶紧往起捡。这一来时间就给耽误了。本来,李宝城作案前曾反复观察,认定周围没人才进来下手的,这一耽误,就耽误进一个退伍军人来,成了他的克星。
威慑力太大,也是个问题。
而且,这女营业员还不是纯粹的窝囊人,等李宝城一出门,她就往外张望–她的想法是这强盗不能走大街上都蒙着脸吧,要能把他长什么样记下来也好。
李宝城出门就把蒙面的黑布摘了,一抬头,正看见那个退伍军人。接着看到有人进来的女营业员就开始叫……
然而,对李宝城来说,随后的事情很古怪。
被河北的警察交给北京警察,一扔搁拘留所里就没人理他了。
每天是咸菜窝头,窝头咸菜……一直吃了二十多天咸菜窝头,终于把李宝城吃毛了。
跟专政机关打了多年的交道,李宝城在法律方面的知识比大学生还丰富。按照他自己的记忆,这公安局抓了人,怎么也得在十五天之内审问的,哪儿有一扔二十多天不理我的,这不正常啊!
李宝城理解得不错,对这种情节不重,过程清楚的犯罪行为,既不需要取证,也不需要调查,公安机关把他一扔二十多天不理既不合情也不合理。
发生了这样不合情不合理的事情,李宝城的弱点就暴露了–他没让公安机关抓进去过。
这就意味着他对抗审讯无论在技巧还是在精神上都有不足之处,只能凭本能和警方积累上百年的审讯经验对抗。结果,二十多天不审不问,让李宝城渐渐陷入了抓狂的境地。他开始怀疑–是不是公安机关已经掌握了我的事儿啊,要不怎么连问不问我呢?
其实他这种想法一点都不合理–如果真知道他是“老流氓”,不突审他才怪呢,哪能一放二十多天呢?
问题是关在里头,既不能上网(玩笑了,那个时代连电话都是新鲜东西呢),也不能看电视,也没人理他,连数蚂蚁都没地儿数去。整天关在屋里就琢磨这点儿事,带着三百多起案子,李宝城的心理不出问题那才怪呢。
到了这个时候,巴不得警察叔叔赶紧跟我谈话,就成了嫌疑人一种近乎病态的心理。
可是,警察叔叔就是不理你,怎么着吧。
不断受到煎熬的李宝城终于出了昏招–为了换得警察叔叔早日提审,他主动供认了自己曾经在两年前作过的一起盗窃案。
结果,过了三天,终于有人审他了。
审他的是老孙和另一个刑警,俩人来的时候,还真没把这案子当回事儿。
没当回事儿怎么把人搁那儿二十多天不理阿?
原因很简单,公安机关当时接到上级命令要整党。这整党是政治任务,全局上下都被忙得晕头转向,工作中不由自主地出了纰漏–李宝城这案子被归错了档,造成二十多天后才发现此人居然没审的问题。
无心插柳,阴差阳错阿!
要搁现在,李宝城可以投诉的,公安机关肯定得道歉,还会有人受处分。
八十年代初期法制建设还很不健全,虽然比文革时群众组织就可以抓人打人强多了,对“坏人”的人权保障,还没什么概念。“嫌疑犯”改叫“犯罪嫌疑人”那还是十几年以后的事情。
当然,如果李宝城较死理和公安机关就此事进行坚决的斗争,也许可以促进我国法制建设的发展……
问题是李宝城哪儿有那个心思阿!
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案子是河北警察交过来的,案卷主要内容都是李宝城对抢供销社的细节描述,记录了抓住他的“革命群众”姓甚名谁,家住哪里,因为不是自己抓的人,印象不深刻,也就没怎么提他那个万米大赛跑。
河北警察对“双桥老流氓”没概念,只是惊讶于这人比较能跑而已。假如是北京的警察,一听说追出一万多米才抓住他,马上就会跟“十八里店飞毛腿”联系起来。
所以,老孙他们审李宝城,是后来才知道那个大赛跑的事情。他们重点还是问抢供销社的事儿。李宝城也好像觉出来警察审他并不像审“老流氓”,于是一口咬定自己当时是喝多了,不知道干了什么。
这种小伎俩倒瞒不了老孙他们,听这小子不说实话,两个警察就开始跟他泡蘑菇。审着审着,老孙的搭档忽然看到这小子还交待了一件盗窃案–这盗窃案偷的是财务室,金额一千多,在当时算比较大的案子了,于是一五一十和李宝城核对起来。
估计这时候李宝城已经开始咧嘴–早知道这样自己供这个案子干吗阿?
现在也没办法了,只好实话实说吧。
说着说着,正记录的老孙脑子里灵光一闪–嗯,这个案子怎么有点儿熟呢?
他停下笔想了想,忽然想起什么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