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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秋的看向沈哲,淡淡答道:“沈大人忘记那几张照片和地图的事了吗?”
沈哲一惊,当初在琉璃厂那家店铺里的情景尽数浮现在眼前。
“得到原谅并不能满足他们,几千年来,‘被天神原谅’和‘回归故土’一直是被紧密相连的,一旦原谅就要回归故土是族里所有人都认定的,无从更改,而且所谓的回去不仅仅是到达圣湖而是要从圣湖回归本源。且不论几千年都过去了,本源造就不知成了什么样子,潜入圣湖会是什么结果,沈大人应该很清楚的吧。”
沈哲略微点了下头,再次潜入那个圣湖的生还率有多少沈哲老早就算过了,所以当初才会果断拒绝绛秋的兄长像他抛出的那段“橄榄枝”,但是别人有别人的信仰自由,他们想去沈哲也无可厚非,在这种时候沈哲认为管好自己就可以了,于是道:“那毕竟都是你父兄的追求,他们怎么选择,姑娘也没法干预,虽说可能不大近人情,但在下以为姑娘此时独善其身便罢了。”
绛秋苦笑了一下:“那沈大人以为小女为何不继续在澳门‘独善其身’?那个传说还有后半段,就是当没有被天神诅咒的后代出现的时候,第一个没有被惩罚的后代就是可以引导族人回到故土的引路人。”
“这么说,当初他们之所以回到澳门找你,就是因为你是第一个没有被‘惩罚’的人?”
绛秋点了点头:“本来他们是并不知道的,那个时候在他们的眼里我不过是一个死了很多年的小女孩而已,他们也有他们认定的那个‘引路人’,当时的‘引路人’是我弟弟,他只有十三岁,从来没有出过村落更不可能帮族人找到归路,后来一个在澳门教过我传教士到萨摩传教,无意间和一个出来交换商品的族人说到了我的近况,他们才知道自己找错了人……”
绛秋的双手暮然攥紧,眼神中也多了一丝愤恨“这分明是他们自己犯的错,可是族长确认为是自己收到了欺骗,把我弟弟活生生地天葬了。”
“天葬……”沈哲以前在纪录片里看过藏族的天葬,不过他看见的是由专人把死者背到高山上剁开来喂食秃鹫,至于活体的……他不是一个会轻易动容的人,但想想那个情景还是头皮发麻。
“就是把他绑在最高的树上,任山鹰啄食。”绛秋咬着嘴唇,她六岁的时候就被父母抛弃,跟父母兄弟并没有什么特别深厚的感情,但是毕竟血浓于水,更何况她的弟弟死得的确悲惨又冤枉。
而且最让的愤恨的不仅如此,而是她在近段时间又无意间从那些陆陆续续来到京城的同族人口中得知的一些内情——
沈哲注意到绛秋眼中的恨意在逐渐加深,眼角泪光晶莹,她一直很淡然,及时是刚刚在门口的时候她也没有表现出如此激动的情绪,绛秋苍白的嘴唇被自己咬出了红印,攥得紧紧的双手似乎带动着全身在颤抖,说出的话几乎是从牙缝中挤出来的一般。
“他们自己愚蠢,恼羞成怒非要用一个孩子的命来填补过失,而我的哥哥……我的哥哥他不但无动于衷,而且居然在一开始的时候他就是……他就是……”
绛秋说不下去,只是死死地咬住自己的嘴唇,从她知道一切的时候开始,那个人就不是她冷漠的兄长而是仇人,不只是因为她枉死的幼弟,更因为在她的心里这样一个人没有资格活在这世上,更加没有资格利用她。也是那个时候,她才真正有孤身逃走,抛弃所有族人的心思。
“而且居然在一开始的时候他就是建议你们族长要天葬你弟弟来平息民愤的人。”
沈哲看见绛秋的反应已经猜出了大概,这种手法是残忍的惯用套路,所谓的“大义灭亲”,既能和“有罪”的亲属撇清关系,又能给自己带来更高的名誉和威望,一石二鸟。
在权力场中,这样“划算”的“买卖”很少有人不做,更何况在他们中的大多数人看来,这样一块可以击落“二鸟”的“石头”并不值钱。
只是这样的斗争一般只该出现在政坛,获胜的奖励通常是至高无上的尊荣和地位,而不是出现在一个与世隔绝的小村落里。
亦或许这就是“权力”真正的厉害之处,不管有多微弱的一点,也能让人的生命在他面前贱如蝼蚁。
绛秋闻言抬起头,目光中一丝嘲讽,还有零星敌意,她的语气冰冷:“沈大人反应得真快,也没错,沈大人是站在权力之巅的人,这样的事情肯定早就已经见怪不怪了。”
“是见得很多,但不代表在下就会赞同这种做法。”
沈哲看着绛秋闭口後欲言又止的神情,明白她的潜台词无非是若是同样的事落在他沈哲头上,那沈哲八成也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同样的方式来解决。
沈哲并不反对“大义灭亲”这四个字,乐羊食子羹,值得,因为他要是不吃,他就没法取胜,他手下的数万将士乃至于整个国家都有可能跟他一起陪葬,李世民弑兄杀弟,也值得,因为他要成就千秋功业,而他的哥哥弟弟甚至是父亲都挡了他的路,一将功成万骨枯,要成就大事牺牲必然存在,而这些枯萎的千万条生命中难免会有自己的骨血至亲,重点在于牺牲自己的至亲真的是为了成就大业,大义,这样的人的确凶狠残忍但是他们是英雄,至少在历代的史书中都会给这些人留上一个美名,但是如果是因为权力诱惑而做出同样的事,那只能说是市井加愚蠢。
沈哲见绛秋沉默又道:“接下来的事情在下猜猜看,他们找到你之后让你到处打探消息,寻找地图,先是在横滨,无果后又到了京城,你弟弟是因为你哥的建议才被天葬这件事应该是你最近才知道的吧,知道了之后你决定离开这些人,因为你是‘引路人’,如果他们对自己的信仰真的忠诚到走火入魔的程度的话,那他们就会认为自己一辈子也找不到连同九层世界的圣湖,这也算是你为你的弟弟报仇了。”
绛秋不说话,当是默认,以沈哲的能力猜出这些她并不觉得是件稀罕事。
“但是其实……”沈哲顿了一下又道:“当知道你哥哥就是你弟弟被杀的罪魁祸首的时候,绛秋姑娘心里是松了一口的吧。”
“你说什么?”绛秋登时坐直了身子,似乎是想要站起来,但在最后的关头理性还是占据了上风,她死死地盯住眼前这个用她的哥哥的话来说已经死了将近六年的男人,觉得他眯起的眼睛似乎可以看清自己的心底,而且是最深处那个连她自己都不愿意向自己承认的想法。
“沈大人是什么意思?”
沈哲向后一靠,双手抱臂,左边的嘴角向上勾起他特有的带些得意的笑容:“看来在下是猜对了,绛秋姑娘,因为你弟弟是被你哥哥害死的,所以你终于有理由去恨他了,终于可以不用去做那些你不想去做的事情,不用帮他们找去圣湖的路线,更不用和所有族人一起潜入圣湖冒险,而那些已经没有罹患怪病的人可以开始和所有人一样的正常生活不会生死难卜。对吧?”
绛秋不说话也没有任何表示,她低着头,不知道究竟是自己什么样的举动或者眼神会透露给这个人如此多的信息。
她心中乱得很,她的族人已经陆陆续续地到达了京城,她的哥哥一定会不遗余力地寻找她,她无亲无故,儿时的伙伴仍然在遥远的澳门。
她突然感觉自己的眼前暗了,抬起头却看见沈哲竟然在她的面前,沈哲蹲下来,手抬了一下大概是想握住绛秋的双臂但还是收了回来。
他看着眼前的这个男人,比起一年前在横滨的时候,他的面容成熟了一些,五官深刻,棱角分明,仍然有些想洋人,眉宇之间则是英气逼人的干练,无论是长相还是声望他全然符合每一个少女心中所臆想的那种霍去病式的少年英雄。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就留下来。我会帮你。”沈哲虽言语显得客气但语气却并不腼腆,很洋派的彬彬有礼。
“是因为长得好看吗?”绛秋对自己的容貌和沈哲对自己的才华一样自信,也的确有自信的资本,这个世界上觊觎她的男人很多,确切的说,是觊觎她的容貌,不过在这样一个时候,她知道她本不敢计较这些,她不过是丧家之犬,能找到容身之所就是上天的眷顾,不应该再有别的奢望,但不知道为什么,这句话到了嘴边却怎么也拽不回来,她一定要知道这个男人对自己是怎样的想法。
沈哲轻笑了一下,伸手在她的额头上敲了一下:“说实话,你刚才在门口的时候一点儿都不好看。”
绛秋条件反射地用手去捂额头,嘴不自觉地嘟了起来,不管阅历如何,她始终只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女。一直紧绷着的弦一旦松下来,立刻多了些少女的娇憨。
沈哲看着她的眼睛,认定她已经全然放下戒备。无论如何这个女人今天开始是属于他的:“留下来,我来保护你,deal?”
“Deal。”
第三十二章 物尽其用(1)
头一天晚上刚刚下过雨,已经入冬的季节,水一浇在地上没多一会儿就结成了冰,皇宫里住的都是这个国家最尊贵的人,当然已经把所有的冰都给铲了,但是偌大个紫禁城太监们难免有百密一疏的地方。
而钱喜赶巧不巧地踩在了那巴掌大没除尽的冰面上,好在他身体灵活,前脚一滑,后脚紧接着就向前跨了出去,到底还是稳稳的站住了,没在这皇宫内院里帅哥大马趴丢丑。
钱喜紧赶慢赶地跑到了乾清宫的时候已经是满头大汗,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嘴里冒出的热气把他的整张脸都埋了进去。几乎要模糊了他的视线。
今天本来并不是应当他当差,但奈何万岁爷差人来传召他,他就只能奔赴本职岗位,他们这些太监基本上是二十四小时得待命,但是待归待,能得到这么正式传召的人可不多。
钱喜虽然品级不高但是紫禁城内就连李莲英这样的人物都不敢欺负他,也全都是仰仗着皇上对他的分外倚重。
“奴才给万岁爷请安,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借着请按的当口,钱喜扫视了一眼弘德殿内,空荡荡的只有同治皇帝一个人在原后面端坐着,心里就已经明白了皇帝这次可是在动真格的,他的差事大概并不那么简单了。
载淳停了半分钟,将手中的奏章“啪”的一声合上,将一块令牌扔到钱喜的面前,道:“你今天出一次宫,找个僻静一点的地方约沈大人见个面,把昨天朕跟你说的告诉他。”
钱喜双手捡起令牌,心中却纳闷,要说沈大人沈哲也算是皇帝的老师,又是军机处的章京,皇上找他议事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而且沈大人又是圣母皇太后钦点的人,皇上要交待沈大人办事,大可召见过来,大大方方的交待,相信圣母皇太后也不会多想什么,为何要他大费周章地出宫去见。
载淳似乎是看透了钱喜的心思,又道:“这宫里的人太杂,而且你进宫也有段时间了,该防范的人也得要防范起来了。”
载淳的语气中多了丝意味深长的语气,钱喜登时明白了同治皇帝的意思,看来,皇上现在已经开始要逐渐摆脱圣母皇太后了,要说当年疏远母后皇太后,而亲近圣母皇太后,最终也不过就是为了要走这步棋而已。
钱喜又看了看手中的令牌,发现那张令牌并不是载淳本人的,而是他如今正盛宠的惠妃的令牌。
钱喜心领神会地一笑,叩首到:“奴才领旨。”
沈哲是天黑之后才离开圆明园的“万国公馆”的,回到了住处的时候,街上已经是人踪尽灭,唐庆在门口候着替他开门,凡尔赛一如既往地热情地扑上来用温热湿润的舌头舔他的脸颊,只是没有看到绛秋,沈哲微微一笑,心想这的确是一个聪明的女人,知道在这个时候不能抛头露面;给他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沈哲将手里的马鞭交给唐庆,示意他将马牵走,唐庆结果马鞭,又出去拽马缰绳,但是直往门外迈了一步又退了回来,直截了当地问道:“少爷,您真的要留着那个女人吗?”《|WrsHu。CoM》
唐庆这是第二次公开对他的主子——沈哲的所作所为提出质疑甚至可以说是强烈不满,比起上次的微微诺诺,磕磕巴巴,他这次倒是显得没有多少犹豫,并不是他突然长了胆子,实际上他现在的五脏六腑没有一个是不在打颤的,主要是他现在根本没有犹豫的功夫,那个叫作“绛秋”的异族女人就在屋里头,总不能当着人家的面来嚼这个舌根子。
在唐庆看来,绛秋并不是一个适合他的主子的女人,且不说来历不明,无规无据,就是那张脸唐庆就不喜欢。
并不是因为绛秋不漂亮,而恰恰是因为这个女人太漂亮了,而且很明显她知道自己的美貌,一举手,一投足,甚至是一颦一笑之间都把自己的美丽发挥到了极致。
这样一个拥有倾国倾城的容颜,又懂得利用自己的美丽的女人,是这个世界上最危险的武器,她们有本事让项羽这样的人物儿女情长,英雄气短,她们可以不费一兵一卒就是一个如日中天的王朝走向灭亡。
夏有妹喜,商有妲己,周有褒姒,汉有飞燕,唐有杨贵妃,历史上这种教训实在太多。女人太漂亮了就是一种祸害,红颜必然会有成为祸水的危险。'Zei8。Com电子书下载:。 '
唐庆一直觉得,无论是从法理上还是操守上,他的少爷要娶的媳妇应该是像夫人那样的女人,长得不一定要多出众最主要的是本分,大家闺秀,知书达理,中规中矩,最好还能有那么一点儿沾亲带故,亲上加亲,这是传统,而且是优良传统,无论是对名声还是前途都有好处,毕竟如果能有一个有权有势的岳丈的帮助,少爷的前途可以更加光明。
在唐庆的心中,少爷向来不是一个异想天开的人,但是毕竟还是年轻,也没有娶老婆,甚至连个定亲的姑娘也没有,一时间糊涂,被美色冲昏了头脑,败在女人的手上也是一件可以被理解,至少是可以被男人理解的事。但老爷既然派他来就是对他的器重,少爷若是这么一直下去就是他的失职了。
虽然到现在为止,沈哲并没有很明确的说这个叫“绛秋”的异族女人就是自己的女人,府上上上下下也是将这个女人当成客人对待的,沈哲自己也从没做出过什么过分的事,但是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少爷是看上这个红颜祸水了,收不收房那只是时间问题。
而唐庆可不是这么想,虽然这次来到京城他发现少爷突然变成了一个他一点都不熟悉的陌生人,但是他作为管家看人的功力肯定是府上普通的家丁望尘莫及的,根据他这大半年下来的观察,沈哲其人,虽然做事之前都有一番自己的考虑,不到万无一失他不轻易动手,但是这样的谨慎性格并不能说明沈哲就是一个靠谱的人,反而,在旁人看来,他比那些做事不经过大脑的人更加不靠谱,至少那些人还有一个正常的本能反应,而沈哲,他本身的思维就似乎与别人不同,所以越考虑只能让他做出来的事更加不靠谱。
就“绛秋”这件事来讲,如果少爷当真只是想把这个女人收为妾室的话,那早就收了,说不定连拜堂都可以省去,可如今他偏偏迟迟没有任何行动,但要是说少爷对这个女人没有兴趣肯定是睁着眼睛说瞎话,那么剩下的可能只有一个,就是少爷想要把这个来历不明的女人当成自己的正房夫人,堂堂正正的娶进门当媳妇。
唐庆被自己的想法吓出了一身冷汗,少爷是一个被西方文化“腐蚀”严重的人,而他早在福建的时候就听闻过,西方的年轻人结婚都不流行什么门当户对,只要看对眼了两个人就能在一起,这样的习惯,难保他的少爷也全部继承了下来。这样一来那可就更加麻烦了,少爷想来很厌恶别人插手自己的私事,性格也倔得很,如果是少爷打定主意的事,就算是老爷从福建赶过来,他也不会改变心意,但是无论沈哲听不听,该说的还得要说,无论日后少爷会不会就自己的婚事和老爷交换意见,他这一轮是不能出岔子的。
沈哲略微皱了一下眉头,淡淡地回了句:“嗯。”
唐庆讪笑:“少爷,容小的说句不该说的话,小的也知道少爷是正人君子,收留那位姑娘是出于好心,不忍她一个弱女子流落街头,但是小的跟随少爷这么些时候当然是知道的,别人不了解的,可就不好说了,京城本就是个是非之地,再加上少爷这段时间也得罪了不少小人,现在再收留一个来路不明的女人……”
沈哲面无表情的扫了一眼唐庆:“别说那么都漂亮话,你不就是想说,我收留了绛秋,会遭那些无聊的人弹劾吗?”
唐庆低着头不说话。
沈哲又道:“你不用把我说的那么正直,我不是什么君子,也没有当君子的心思,我不妨明摆着跟你说了,我收留绛秋不是同情她,我沈哲看上她了,就是喜欢她,以后还要娶她当我的妻子,就是这么一回事儿,至于你想的那些无聊的弹劾……”
沈哲冷笑了一下,继续说:“他们自己妻妾成群,有什么资格弹劾我,况且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他们要是看我不顺眼,什么弹劾的理由找不到,要在这个地方生存下去,不是要一天到晚防着这个,防着那个,而是要让自己变得更强,只要我能爬上更高点,他们就算是想伤我,也没这个能耐。”
这样的官场之道,唐庆并不是完全不认可,但是沈哲就这么堂而皇之的讲出来没有一点忌讳还是着实让他吃了一惊。
此刻他又听见沈哲的声音,带着些不屑,但是这不屑似乎并不是针对他唐庆的,而是针对这个世道:“我的事情,我自己会有分寸,我不知道别人究竟是怎么活的,但我沈哲,只会按照我自己的意念做事,就算是皇上,也不能干涉。”
沈哲不再理会唐庆,径直往屋里走,还没走出两步,又听见唐庆叫道:“少爷!”
沈哲站住脚,有些不耐烦地回到:“还有什么事?”
唐庆三步并作两步跑到他前面,恭恭敬敬地递上一封信道:“刚刚少爷不在,有人托小的转交给少爷一封信。”
沈哲有些狐疑地接过信封,信封上空白一片什么都没有些,只能透过白色的信封看见里面写着几行字的信件,他立刻将信件拆开,片刻间神色微变,劈手从唐庆手里夺过马鞭,狠狠地低叱了唐庆一句:“早怎么不拿出来。”
带唐庆反应过来,沈哲已经再一次跃上了他的那匹棕色的阿拉伯马扬长而去。
第三十二章 物尽其用(2)
红泥小炉上温着绿蚁新酒,酒水沸腾着冒出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