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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芸子”(5)
沈哲带着凡尔赛进屋,吩咐家丁将外面的门关好,“芸子”坐在沙发上,显得有一点拘谨,她的情绪稍微平复了一些,但仍然在微微发抖。
“唐庆,让你家那口子来带这位姑娘洗个澡,换身衣服。”沈哲说着将栓在凡尔赛脖子上的链子松开。
唐庆点头哈腰地退了出去,去叫他老婆。
凡尔赛的束缚被解除,欢实地在沈哲周围跳了两下,环顾四周之后,竟凑到了“芸子”的脚边不停地蹭。
“它真是人来疯。”“芸子”揉了揉凡尔赛的头,有些虚弱地微笑。
“对别人从来没有这样过。”
沈哲在另一张沙发上坐下,不自觉地跟“芸子”保持距离。
见“芸子”不说话,又道:“你和狗挺有缘的,刚才那些是藏獒吧,还在帮你呀。”
“芸子”眉心皱了一下,向沈哲投去疑问的目光。
沈哲嘴角向左边一撇,又是他招牌式的笑容:“藏獒可是犬类中的佼佼者,刚刚那几只,应该也受过训练,凭它们的嗅觉不会不知道你在这里吧,可刚才却把那些人引到别的地方去了,是想要救你吧。”
“芸子”的眼帘垂着,睫毛上还有水渍,不知是刚才淋湿的没干还是新涌上来的泪花:“别看这些狗是畜生,有些时候比人长情。”
沈哲轻点了一下头,算是对她的话表示赞同。却不知道该如何接话,眼见气氛有陷于尴尬。
“少爷”唐庆适时推门加来,和他原先出去的那样满脸堆笑,只是这个时候他的身后还多了一个年轻的女人。
女人穿着朴素,头发一丝不苟地尽数梳到脑后,盘成一个油光水滑的发髻,露出光洁的额头,白净的脸上细眉细眼,圆润的下巴一团和气,看上去老实厚道,只是鼻子和嘴都略显宽大;让整张脸看上去有些不协调。蓝青色土布的衫子在腰部有意掐紧,衬出又长又细的黄鼠狼腰,在这个年代也算得上是曼妙的曲线,总体来说,沈哲觉得这个矮小黑瘦,长相欠妥的唐庆还是挺有艳福的。
唐庆的媳妇紧跟在唐庆的脚後,脸上堆叠的笑意和唐庆如出一辙,十分有夫妻相,冲沈哲哈着腰道:“少爷,您吩咐。”
“哦。”沈哲放下从刚才开始就一直撑着额头的手,自从在横滨第一看见那个斟酒的艺妓,他就明白了,这个“芸子”是可以扰乱他的心智的女人,虽然从那时到现在,时间已经过了将近一年,他成熟了一些,但是在对这个女人的防御能力似乎长进得并不到位,他不敢把自己的注意力放在“芸子”身上,而这个房间里,又似乎没什么可以在这种情况下去吸引他目光的东西,他只得用这种方法去遮挡一下自己的视线,好不容易等到这两口子过来将“芸子”带走,忙说:“来了,带……”
沈哲顿了一下,他这个时候才发现自己对这个“芸子”的了解程度还不如对胡同口那对卖煎饼的山东夫妇了解得多,连名字这项最基本得信息他都不知道,而他所知道“芸子”这个称呼,明显也是这个女人为了在横滨生存才使用的假名,至于上次在琉璃厂也只听过她的伯父叫她“丫头”。
刚刚四下无人,他当然可以称呼这个女人为“芸子”,但是现在情况改变了,“芸子”这个名字任谁听见都会联想到那个与中国一衣带水相隔的岛国,而沈哲当年迟于恭亲王一行入境虽是人尽皆知可知道他是取到美利坚途径日本回国的还仅限于恭亲王,李鸿章以及他当年的跟班萧冉这几个人,他不想把这个范围扩大,而且对唐庆这个“眼线”尤其不能。
最终也只能对唐庆的媳妇指了指“芸子”说:“带这位姑娘去洗漱一下,换身衣服。”
唐庆的媳妇梁氏一直保持着自己的笑容,不过看到“芸子”的样子还是稍微皱了下眉头,在嫁给唐庆以前,她一直呆在乡下地方,虽然地处东南沿海这个在中国境内受西方影响比较严重的区域,但从小接受的还是旧式的三从四德,作为奉行主流文化的梁氏,对于“芸子”这样穿着西式,甚至还赤着脚大半夜出现在一个非亲非故的年轻男性的家里,并不是十分看得惯,甚至是厌烦;只是顾及着主子的面子,才卑躬屈膝,心眼里却是对这个女人不屑得很。
可是同样是作为一个传统淳朴的女性,她也具有善良慈悲的本性,看见“芸子”惊弓之鸟般得狼狈摸样又难免心生同情,一时之间梁氏的笑意收了起来,眼神极为复杂,但语气还是一如既往的温和:“姑娘,这边请吧。”
“芸子”的表情木木的,低着头,没动一下,也没说什么,只是愣愣地看着自己放在膝上的双手,好像这屋子里的人都不存在一般。
梁氏不解地皱了下眉头,又唤了一声:“姑娘?”
“芸子”仍然没有答话,只是这回她并非是没有丝毫回应,她的两只手暗暗握紧。又是片刻的功夫,才缓缓抬起头,但目光不时在自己面前的梁氏身上而是看向了沈哲。
沈哲没料到“芸子”的反应,实现躲闪不及,与“芸子”的撞了个正着,再想移开,发现自己已经不能摆脱这个少女淡漠的眼神。只能任凭自己的视线一直被那双眼睛吸引着。
“沈大人没有什么要问我的吗?”
沈哲听见“芸子”这么说,先是稍微愣了一下,但立刻明白了,这或许就是“芸子”用来作为沈哲藏匿她的酬劳,“芸子”的秘密的确很多,沈哲一度对这些秘密也有着极为浓厚的兴趣,或者说,这个并不是很关乎他身价性命的秘密,他至今都有浓厚的兴趣,但是他并不想以这样一种形式知道这些秘密。
就连沈哲自己也觉得奇怪,他一向是一个只看结果不在乎过程的人,朝野上下的文武大臣们无一不认为沈哲这位炙手可热的新贵深得慈禧太后不择手段的真传,但是偏偏对于这个女人他一再打破自己的处事风格。
“姑娘不必如此”沈哲站起身来,他突然明白自己之所以会这样,完全是应为对于“芸子”他想达到的目的并不是像他在朝堂上运筹帷幄时将自己的敌人彻底置之死地,对如今无力抗衡的外国势力干扰的有效回避,而是彻头彻尾的征服。
他又道:“那些事情到姑娘想说的时候再说吧。在下名声在外虽不是正人君子,但在此事上是绝不会勉强姑娘的。”
“芸子”的身形颤抖了一下,本来已经恢复一些血色的下唇又被她咬得发白,突然,她伸出冰冷双手抓住了沈哲的手。
别说唐庆和梁氏被眼前这个毫不避讳“男女授受不亲”的少女惊得目瞪口呆,连深受中国文化侵染的凡尔赛都似乎是意识到了此时此刻的情景与这个国家延续了上千年的传统文化严重相悖,支起脖子,蹬着那双玻璃珠子一样的神色眼球,打量着自己的主人和这个来路不明的陌生少女。
沈哲被“芸子”冰凉的体温弄得一激灵,为“芸子”大胆的举动吃惊半秒之后就平静下来,毕竟他本来就是生长于一个全盘接受西方文明的时代,而且他生命中的绝大多数时间还是生活在素来有“魔都”之称的上海。
他没有将他的手抽回来,这样的动作在唐庆他们看来可能是避嫌,但是在他自己看来就过于虚伪。
“沈大人想要知道什么,我都告诉你。”
沈哲觉得此时此刻,在“芸子”的眼神变得清澈了许多,他确信,此时此刻“芸子”并不是在和他做交易,而是信任了他。
沈哲并不是缺少别人信任的人,李鸿章信任他这个义子可以成为湘淮势力在朝中最有影响的生力军,同治皇帝信任他可以帮助自己成就千古功业,而慈禧太后信任他能帮自己巩固朝野势力,融洽母子关系。
但是这些信任都是沈哲处心积虑得来的战利品,对于这些新任他没有一点感恩之心,认为理所应当,而事实也的确如此,这些所谓的信任说白了只是建筑在双方都有利用价值之上,一旦这个价值丧失了,这些信任也随之崩塌。
但是“芸子”的不同,沈哲虽然有过谋划的想法,但并没有付诸事件,迄今为止,他对“芸子”的每一个举动,说的每一个字都不是深思熟虑之后的结果而出自本能反应。可即使这样,仍然换来了“芸子”的信任,“命中注定”四个字在沈哲来到这是时空的五年中第一次想到这四个字。
他的心中久违地涌入一股暖流,这种感觉很美妙,但他仍然有意地控制了这种快感。
沈哲反握住“芸子”的手,小心地将她拽了起来,推到梁氏面前,嘴角向右一撇微笑了一下道:“你先去洗漱一下,换身衣服,我等你。”
第三十一章 “芸子”(6)
“芸子”再次出现在沈哲面前的时候已经洗漱干净,穿戴齐整,她出来时带的那些衣物已经和她身上的那件一样,被雨水泡得浸湿,如今只得换上了一件梁氏翻找出来的并不合体的青布衣裳,与她的整体气质并不相符,但仍然明艳照人,天生的尤物既是如此,无论是淡妆还是浓抹,绫罗绸缎亦或是粗布麻衣都能美出一番风韵。
与刚才的惶恐不安和疲惫不同,“芸子”嘴角浮出了浅浅的笑意,那样的笑意并不止于嘴唇上扬的角度,而是漫于眉眼之间乃至于身上所散发出气息的笑意。
就像当初在日本横滨的酒屋里,优雅地迈着小碎步进来的时候那样,但是,在沈哲看来,此时“芸子”的浅笑与那个时候有本质上的不同,在横滨的时候,微笑是“芸子”的工作,她的微笑是给出现在横滨酒屋里的每一个客人的,不管是旧式的公家贵族,新政府的要员,还是来尝新鲜的洋人水手,但是现在,她的微笑只是对他沈哲一个人的。
沈哲的占有欲与别人不同的是,他并不在乎他想要的东西被多少人拥有过,他只在乎这样东西的最终拥有者是自己,被越多人拥有过,反而更能证明他的实力凌驾于这些人之上。
“我的本名叫作绛秋,在藏语里是菩提的意思。我们的族人自诩为天神的子孙,自尊心极强,甚至可以说有一些妄自尊大,他们不接受别族的风俗、语言文字,虽然他们中许多人迫于生计一定要与外族人打交道的话,其后代必须先交与族长抚养到十岁左右才能回到自己父母身边,以避免其忘记自己的本源。”“芸子”在沈哲的面前坐下,眼睛似乎是在看他,又像是穿越了他再看某样遥远的东西。
在沈哲看来这种诡异的宗教聚居地一般都是恐怖电影里的某个小镇。小镇会有一个诡异的传说和一群木讷诡异的人,而眼前的“芸子”所扮演的角色正是那个引导主角解开迷题的宗族背叛者,对于这样的背景,在中国这片古往今来都拥有万能政府全权规划的土地上成长起来的沈哲来说虽然陌生,但是向往,与他一贯谨慎的处事风格不同,他的灵魂中来自他的祖母的那四分之一的葡萄牙血统赐予了他海洋文明对于神秘未知事物的渴求。
“芸子”的开场白一下子提起了他的兴趣。
“我从出生开始就一直在日本的萨摩生活,听老人们讲,天神原本把我们流放在大海另一边的南美,五十多年前,他们因为捕捉鲸鱼遇到了风浪,才阴差阳错地到了萨摩,流落到日本之后,他们无法与当地人交流,也不屑于与他们交流,于是迁徙到了深山里过起与世隔绝的生活,直到日本德川幕府开国後,才和一些葡国或者西班牙的传教士打些交到。”
“我六岁的时候得了一场大病,我的父母和族长都认定我活不下去了,夭折的女孩子在我们历代的族人的观念之中都是极为不祥的,因此不到十五岁的女性如果被认定将要死亡,一定不能让她死在本族的村落里,必须由她的父母扔掉,而且扔得越远越好。”
沈哲听到此处略微皱了下眉头,这样的做法在中原人看来的确是愚昧野蛮。
但是比起那些从基督教分流出来的某些畸形分支,动不动就要把人烧了,或者像中东那些国家芝麻大点儿个事就集体石刑,这个丢弃的办法还是来得人道一些,至少给了被害者的家人适当的调剂空间,扔到荒野也是扔,扔到医馆门口也是扔,甚至当世人活下的几率还会比呆在她原本那个落后的村落更大。
“我的父母不忍心就这么让我死掉,没有把我弃之荒野,而是把我放在了海港,他们的这个决定的确让我捡回了一条命,一个路过的西班牙商人救了我,他找了当地的西洋传教士治好了我的病,又把我辗转送到了他在澳门开的一家育婴堂,之后就一直在澳门生活,接受西洋人的教育,现在回想起来,那段时间真是自己的造化,那个时候感觉自己和育婴堂里所有的孤儿没有什么不同,对父母和族人的记忆渐渐模糊,连天神的惩罚都忘记了,但是几年之后,我的族人突然来找我,他们见到我的时候都很惊奇,因为在族中延续了几千年的诅咒并没有落到我身上。”
“你们所谓的惩罚是……”从上一次见到那个老头的时候,沈哲就已经听说他们一族是因为受到了天神的惩罚才被流放的,而且按照那个老头当时的说法是这个诅咒已经被解除,他们的天神原谅了他们,所以他们才会有回到故土的念头,但是这个惩罚又会是什么,古代的所谓的惩罚诅咒大多不过是一些生理上的疾病,被诅咒的人活不长,或者是后代以及周边的人会出现什么不测,按照绛秋的说法,她是族群里仅有的没有收到诅咒的人,那么他刚刚见的那个给他算命的老头必然也是“天神的惩罚”的受害者,但是在沈哲看来,那个老头并没有什么收到过诅咒的迹象,至少他的模样证明他已经活了很大岁数了,而且即便这样身子骨还很硬朗也没有说缺胳膊少腿儿,如果诅咒是断子绝孙这一类的,那么他们那些为数不多的族人不可能可以延续几千年之久。
况且绛秋刚刚也说过,她的族人之所以会到达日本是因为捕鲸遇到了风浪,不管他们捕鲸船有多先进,他们的航海技术有多发达,船上的补给有多充沛要从南美洲横渡太平洋达到日本,那得需要多精悍的体魄,多好的运气,能胜任这样的考验的一群人哪一点也不像他们承受着诅咒的样子。
绛秋沉默了片刻,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题,只是反问沈哲:“沈大人当真觉得当初沈大人在琉璃厂见到的那个人就是小女的伯父吗?”
第三十一章 “芸子”(7)
沈哲一愣,一时不知道该如何作答,说到那个老头,其实第一眼看见的时候沈哲还以为是绛秋的爷爷,但是看当时两个人的神色也不像是祖孙俩,才会认为绛秋是那个人的女儿,后来,绛秋有自己管那个人成为“伯父”,沈哲也没有多少怀疑,现在一看绛秋这么问,心里也开始泛起嘀咕。
“那个人是小女的兄长。”
“兄长?”沈哲闻言吃了一惊,抬起头看向绛秋,绛秋的面色很平静,似乎并不觉得这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他自己暗自度算,绛秋不过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女,而那个老头说他六七十岁都算是年轻的,亲兄妹之间有这样的年龄差距就算是他们的父亲是汉朝那个有一百二十多个儿子的中山王也不可能达到的吧。
但是看绛秋的表情又似乎并不是在说谎,而且这个女人也没有对自己说谎的必要。
“难道……”那五个字闪现在沈哲的脑海中
“是‘天神的惩罚’吗?”
绛秋苦笑着点了一下头:“没错,几千年来,族里的人到十一二岁的时候就会停止正常的生长,开始迅速衰老,脊骨弯曲,满脸皱纹,就连声音也变得和古稀老人一样,虽然活动能力并不逊于普通人,也没有过因此减少寿命的人但是这对于族里的人来说并不只是身体上的痛苦,而是每当这种情况出现都是在提醒他们神明仍然愤怒,在继续祂们的惩罚。”
沈哲听着眯起了眼睛,上古人类对神祗和宗教的信奉和畏惧是现在的人没有办法想象的,那种不分对错,不问曲直的信任和归属可以达到近乎疯狂的状态,不过即便是此时的晚清社会,这样原始的信仰心态也基本上消失殆尽,人们求神拜佛固然,但正常情况下很少有人把所有指望都放在神明身上,毕竟人类还算是理性的动物,但是这么听来,绛秋出生的部族似乎还保留着远古的“赤子之心”。
不过就算他们没有这份心,这种怪异且极有可能带有遗传性的早衰病就连21世纪充其量也只能通过某些手段防止遗传或者延缓发病时间,恐怕难以将已经患病的人彻底根治,更何况是现在,对于这些人而言,选择活在自己的信仰的世界里自欺欺人甚至继续欺一代又一代,反而是比接受科学更好的生活方式。
至于绛秋之所以会逃过这个劫数,以沈哲自己的思维方式看来,其实绛秋也就是他们部族里的一次基因突变,毕竟都几千年的时间了偶尔出一个特例也不是没有可能。
但是找那个老头上次的意思好赖他们还是盼到头了,虽然自己身体上的噩梦还没有结束,不过至少心理上还是一个安慰。
“上次听你的……兄长说,你们的族人不是已经得到天神的原谅了吗?”
“他们是这么认为的,族里面一直有一个传说,一旦后代中出现了没有被诅咒的人就意味着天神的惩罚结束,他们已经得到了神明的原谅可以回归故乡,这个传说听起来听荒谬的,但也不是完全很离谱,我想我们的祖先当初大概是染上了某种疾病,而且会代代相传,就像英国王族里的败血症一样,只不过祖先的病症是让人提早衰老,而败血症是让人丧命的,当时祖先周围的人应该是怕这种病在族群中扩散或者他们当时真的认为这是天神的惩罚而怕累及自身所以将祖先们投下圣湖。
而那个传说的意思应该是当族中出现了没有染病的后代的时候大概就说明那种病症的延续已经淡化消失,天神的惩罚自然就结束了,而且现在族里的确也出现了一些过了十二岁还在正常生长的孩子。我们的梦魇大概结束了。”
“这是件好事。从今以后他们就可以正常的生活了。”沈哲嘴上虽是这么说的,但实际上听的是云里雾里,就像他说的,天神的诅咒消除了是件幸事,但是绛秋和她的兄长之间为何还会产生那么深的矛盾,无论是绛秋的凝重表情还是刚刚那个“老头”近乎疯狂的搜捕都很难让人感觉到发生的是件好事。
绛秋的看向沈哲,淡淡答道:“沈大人忘记那几张照片和地图的事了吗?”
沈哲一惊,当初在琉璃厂那家店铺里的情景尽数浮现在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