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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伲椭辽儆�10支枪同时开火了,而且不但火力非常的密集,以这帮人现在的枪法,面对一群蜂拥而来的丧尸不敢说抢枪爆头,但面对一只变异生物,他们在它把我蹬开之后压根就没有再给它跳起来的机会。
其实跳起来了有半米高,然后就被噼噼啪啪的一阵集火射击凌空打烂了。
状况来得很突然,但是,结束得也快。
除了断崖上空回荡着的枪声和在晚风中袅袅而淡的硝烟,就像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一样,天空下的世界还没有陷入人间的喧哗,就恢复了平静。
但这样的静,却似乎太过了一些。
我从地上爬起来,发现所有人目光都集中在了我身上,只一瞬间,我就明白为什么发生了状况之后,大家都变得这么安静了。说实话这个时候我并没有觉得痛,虽然两肋有些火辣辣的,但我并不觉得痛,也不是不觉得,事实上这时候我的脑子有点空白了。
我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所有人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这里出现的是一只变异生物,而我,被它脚上的利爪抓伤了。
我不知道该怎么描述现在的心情,其实,我现在只剩下一片空白。
迄今为止,我们都知道病毒传播的途径有几种,知道我们现在对空气传播的病毒是具有免疫力的,对水体传播的病毒也有一定的免疫力,甚至如果我们煮食的时间达到标准,部分的变异生物也可以食用,但惟独血液传播的病毒,在目前所知的数据中,感染率是100%。这只变异的疑似狒狒的生物抓伤了我,也就是说,最短3个小时,最长28天,我就会变异,变成丧尸。
我突然有点想哭,从灾难爆发到现在,一年了,差几天就一年了,我经了那么多次生与死的考验,我有那么多次和死亡擦肩而过的经,可我都幸运的躲过去了。但这场因为病毒而引发的灾难中,每个人都可能会死去,会变异的,一个人运气再好,运气这个东西,也总有用完的时候,不是吗?所以很多时候我很自豪的说,我能活到现在,绝不仅仅是靠运气。但我就算不靠好运气,靠自己的努力活了下来,但遇到了坏运气,最后我还是逃不了这场灾难,是这样吧?
其实这会我哭不出来,我只是觉得眼前的一切离我有点远,我甚至觉得我的灵魂已经从身体里飘了出来,看着眼前的一切,然后视线越飘越高,越飘越高,所有这一切终于一无所有。
这就是死亡?
我不知道。
但这种感受只是一瞬,我并没有死,至少现在没有,我还很清醒,所有的一切在我眼前都那么清晰。
我伸手摸了一把肋下浸湿了衣服的血迹,还好吧,至少现在看来血迹还是鲜红色的,变异没那么快的,这个我们都知道。
然后我看到铮铮最先走到了我面前,她的脸已经白了,不是原本那种白皙的白,是一种完全没有血色的白,她站在我面前,清澈的眼睛里已经涨满了泪水,只有拼命的咬着牙,才没有让自己哭出声来。然后她伸出手,戴着雪白手套的修长纤细的手指从我的脸庞拂过,她想开口叫我,却突然失去力气,“噗通”的一声就跪倒在地了,然后抓着我的衣角,嘤嘤的哭了出来。
铮铮不是个爱哭的女孩,许多时候她的表现比她的外表坚强了无数倍,她很敏感,有时候甚至对自己很苛刻,相比想哭就哭,想笑就笑的林鹿,她很多时候宁可咬得嘴唇发白,也不愿意哭出来。就像现在,她尽管哭出来了,却还极力的压抑着,绝美的双肩不停的抽动,却怎么也不肯把声音放出来,当她仰头看着我时,嘴唇已经被她咬出了鲜血,那张精致完美的脸上也已经满是泪水。
“老公……”铮铮已经不管有没有人在身边,只是抓着我的衣角抽抽噎噎的问:“如果不是我发疯了要穿什么婚纱,就不会发生这一切,对不对?”一句话,她断断续续的讲了好几次才讲完,她的话讲得支离破碎,我只觉得我的心也碎了。
我只能显得很冷静的说:“既然身处末世,就知道早晚会有这一么一天的,不关你的事。”
铮铮哆嗦着拉着我的衣服站起来,睁大了眼睛,很用力的看着我,似乎不这么用力,她就看不清我一样,然后她还是抽噎着说:“我突然发现,我好像很爱你了,真的,不是因为感激,不是因为一起经了那么多我才和你在一起,我很爱你了。你知道为什么吗?就是因为现在我希望我们换过来,那我也能像你一样若无其事的,而不是痛得心都绞在一起了。你知道吗?”她突然“啪”的一声在我脸上打了一耳光,大声的说:“混蛋!李昊你混蛋!你这算什么,把我们孤儿寡母的丢在这个世界吗?”
如果我刚才不把她推开,现在心痛的就是我,好吧,这时候我倒真的很冷静,我很自私的看着已经心痛得几乎快要窒息的铮铮,发在内心的想,真的,幸亏现在伤的是我。原来,死并不是最可怕的,看着自己最爱的人在自己的眼前死去,这才是人生最大的痛苦。
对不起,女孩,倒要你来承担这种痛了。以前看那些古装剧都觉得那些男女主角争着想要死在对方后面,觉得好可笑好肉麻,觉得很矫情,明明是活下来了,还得了便宜又卖乖,现在才知道,原来死在所爱的人后面,真的需要很大的勇气啊。也明白为什么先死的人总要说对不起了,原来真的对不起。
这个时候我甚至不想把铮铮搂在怀里,因为我的血还在往外流,我怕会感染她。
这时候我看到了李荻,我这个妹妹早已站在铮铮的身后了,可我怎么面对她呢?我想说什么,李荻摆了摆手,她似乎比铮铮坚强,不像她那样说一段话都要抽泣中断好久,她……压根就说不出什么话来。她只是嘴唇不停的哆嗦,却总说不出话来。
我因为身上穿的是礼服,所以我向她伸出手,说:“手枪给我,妹妹,做哥哥的从来没有好好的照顾过你,现在却要请你照顾你的嫂子,还有不知道是侄子还是侄女,看开一点,那么多人都死了,我遇到了,也正常。”
“哥……”李荻不只是嘴唇在哆嗦,连手也在哆嗦,她一向冷静,所以听了我的话,很想冷静的拔出手枪来递给我,可是这么一个平时熟练无比的动作,她试了几次都没有做到。然后她终于拔出枪来了,浑身发抖的问:“哥,你从来做事情都拖泥带水,要不要,我帮你一把?”
我眼睛一下就红了,能问出这样的问题,我妹妹心里,有承受了多少?
我只能笑了笑,接过手枪,若无其事的说:“别撑了,我倒宁愿你痛哭一场,生离死别啊,哪能那么冷静。还有你们,都绷着什么呢?要哭就哭吧,哭丧哭丧,我特么的既然是要死了,你们就好好哭一场送我,都忍着搞毛啊?”
这是我看到林鹿和我对视了一眼,然后头也不回的转身向我们停车的地方走去,我笑了笑,这不是她的风格,不过不管她用什么方式缓解自己的情绪,只要她能缓解就好。
可是,就真的能这么若无其事吗?
我看着眼前这些熟悉的面孔,渐渐的也觉得自己心里抽痛起来,继而浑身都不由自主的颤抖起来。我也怕死,如果不怕死,我也不会由一个在城市里几乎混不下去的废男坚强的活到现在了,可比起怕死来,我真害怕看到他们现在的悲伤啊。
赵陌,这个一样酷得像冰山一样的男子,现在也已经红了眼睛,他走过来问我:“需要我帮你什么?”
我摇头:“我需要的你都知道,就是我不说,你也一直是那么做的。”是的,我知道他会保护我所爱的人们,直到他自己也离开人世,他和这个世界上许多人都不一样,他就像一个迷失在现代生活中的古人,以他的思维方式,我真的不需要额外的要求他什么。也许我反而应该要求他在自身难保的时候,就不要再不顾一切的信守承诺了。
而林卓然走过来的时候,手里紧紧的牵着小记者周灵洁,后者也已经泪流满面,林卓然也是红着眼睛说:“其实我和小洁昨天还在说,要抢在你们正式举行婚礼之前把我们的婚礼办了,你怎么都应该给我这个机会的。”
我不禁哈哈一笑,无比猥琐的看了林卓然一眼,这老师和学生啊,岛国的精彩好片也常来这一手啊……我很奇怪这种时候我脑子里竟然还能掠过这些东西,然后我看着眼前这一张张红着眼睛的面孔,突然很豪气的挥了挥手说:“都回了吧!不要做小儿女状了,今儿个也是我点背,那就先走一步了,操、他、妈、的!我只是想说,和你们一起的这些日子很好,我没什么好遗憾的!就这样让我一个人先走,以后记得给我扫墓,记得我喜欢抽烟,喜欢喝酒,喜欢美女……不用下来陪我,挺过去,以后能记得给我点支烟放着就行了!走吧走吧!就这样了!”
我的一生乏善可陈,我的性格更是泛善可陈,可这时候,我突然有了一种萧峰胡一刀一般的豪迈,也不算晚。
看着大家都没动,我又笑着说:“得了,还不走是想看着我变成丧尸吗?你们是想看着老子拿枪打爆自己的脑袋,还是想拖到老子变异了你们来下手?都滚犊子吧!赵家林,回去你当联队长,贾正没有当老大的魄力也没有当老大的野心,你去当,边界你帮着这小王八蛋,别让他成天拉着一张死人脸想他死去的老婆,人死了老想着有什么用啊?铮铮你也是,别抱着那种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把孩子生下来的念头啊,不管什么情况,保住你自己才对得起我……”
就在我故作豪迈的想要把所有人都赶走,清清静静的自寻了断的时候,我看到林鹿又跑了回来,不过,她换了一身衣服,准确的说,她换了一条婚纱。十三为了拍好照片,光婚纱就准备了几十套,林鹿随便挑了一套,她的身材虽然比铮铮娇小一些,可穿着婚纱同样美得要死要活的,要论那种极致的容颜,她本也不输给铮铮,一个挺拔,一个娇小,各有各的美罢了。
我还没弄明白林鹿这是要干什么,她已经提着裙子气喘吁吁的跑到我跟前,却没有看我,而是对铮铮说:“铮铮,你老公我也要了,我不是跟你借,我今天也要跟他拍结婚照,我也要当他的新娘。他这种猥琐大叔不就是满脑子猥琐的想着两个都要吗?我们就满足他,你说好不好?”
我心里一颤,林鹿,这个似乎总能够没心没肺的笑无所顾忌的哭的小护士,这时候却一点都没有哭,我听着她说的话,脑子里却飞快的回想起我们在火车头里度过的那个夜晚,那个夜晚,世界只剩下我和她,我们就那么相拥着取暖,彼此守护着一份活下去的希望。其实如果不是我贪得无厌,我和林鹿早就走在一起了。
而现在,一直都对我这种贪得无厌异常痛恨的林鹿,主动的向铮铮提出了这样一个要求,而且,她绝不是开玩笑。我不知道如果最终我没有死的话,她的话算不算数,可之前一直都没哭得出来的我,这时候眼睛里却流出了那种叫做泪水的东西。
这时候铮铮看着我,红肿的眼睛里多了一种异样的温柔,说:“你不是该笑吗?又装什么啊装?好吧我答应了,我和林鹿一起满足你这个猥琐无极限的大叔,这下你满意了吧?从感染到变异最少也有三个小时吧,十三先生,你能再给我们拍一组婚纱照吗?三个人的。”
身位局外人的十三现在也是有点傻了,如果不是想着我可能很快就要变成丧尸,他的表情就只剩下“暴殄天物”这四个字了。不过既然客户有要求,他还是很敬业的说:“没问题,新郎赶紧换一身礼服,趁着太阳还没有完全消失,我们争取在半个小时内完成。”
其实太阳至少也还要一个小时才完全消失呢,估计他是怕我会提前变异吧。
林鹿穿着婚纱,就这样帮我先把伤口包扎了,以便我换礼服的时候不会很快又把礼服搞得血淋淋的。而铮铮则安静温婉的坐在一边让化妆师给她补妆,尤其是修饰一下她哭红的眼睛。
我现在脑子里什么都没想,但是和先前的一片空白相比,我的脑子里很充盈。但是在我的视线之中,不知不觉的又多了一个穿婚纱的女人,一张很无害的小圆脸,虽然不及铮铮和林鹿那么漂亮到不讲道理,但和一般的姑娘比起来,也非常的动人了,而她挑的一条抹胸的婚纱,那白纱险些就绷不住了。
林鹿鄙视的白了我一眼,那意思是说早就知道你和女杀手也有些不清不楚,不过天地良心,我和赵璎珞其实没有太多的亲密接触,即使有也是若即若离,点到即止,我没有那么强的信心连女杀手都能勾搭啊。
所以对于女杀手的这一手,我简直也无话可说了。
赵璎珞看似很慢,却像鬼魅飘过来一般一下就出现在了我和铮铮、林鹿之前,微笑着说:“不该来凑这个热闹的,不过,铮铮和小鹿,你们也知道我是干哪行的,我过去没有,将来应该也不会有穿着婚纱嫁人的机会了,反正你们两个人都能答应他一起了,就让我也一起拍几张照片吧。”
我倒,如果不是我就快要死了,我真是做梦也会笑醒啊。
但是还没有完,当李索也换了婚纱过来的时候,我的耳朵一左一右被铮铮和林鹿扯得生痛,她们都是下了狠手的,几乎就要把我的耳朵扯断了。
这一出戏码实在太出人意料,以至于大家明显的都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了。本来是一出生离死别肝肠寸断的戏,可从林鹿开始,这几个女的已经把大家的悲痛都冲淡了许多。可以想到如果不是我被变异生物抓伤了用不了多久就该变异了,那肯定打死也看不到这出精彩绝伦的好戏,那种悲伤被冲淡了之后又愈发的浓烈。
对我来说,我只觉得,死而无憾了。(未完待续。。)
第221章、怎么办
有的人一生会拍几次结婚照,所以他在不同的时期里,会有不同的新娘。但是我相信不会有谁像我这样,在一生中唯一的一次结婚照里,同时就有四个不同的新娘。
而且,这四个新娘还都可以称得上是人间绝色。
梁铮铮自不必说,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去,她都无懈可击。
林鹿感觉要小一号,但五官的精致不输梁铮铮,而且充满一种古怪精灵的特质。
李索是个身材五官都仿佛是造物主精心雕琢的作品一般动人的女子,而且混血儿总是充满着异样的风情,不过我和她远没有到这一步,虽然她对我说过“你养我吧”那样的话,但是没到那一步就没到那一步,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参与其中,也许,每个人心里都需要一个寄托吧。当然,不管她怎么想的,我也感到很荣幸。
赵璎珞单就相貌而言在四个人里要弱一些,不过一个女杀手如果长得太过惊艳了,估计也很难开展业务了。但是她那种很甜很温柔的长相,却也很动人。但是赵璎珞和李索给我的感觉不一样的,有时候远远的看着这个总是埋藏着太多东西的女杀手,我也会有一种莫名的心痛,时间久了,其实她在我心里也留下了一个很深的印记。
在日落之前,我们拍了最后一组照片,这是我一生中最热血澎湃,也最热泪盈眶的一组照片。
而现在,她们都走了。因为她们如果不肯走,我就会当着她们的面拿枪打碎自己的脑袋,我当时已经红了眼,要么她们就看到我的脑浆和血涂满她们一身,要么她们就转身离去,任我自己泪流满面。
是的,我哭了。
当她们的背影融入到日落后的暗夜之中以后,我的泪水再也抑制不住。
我当然还是怕死的,我并没有勇气真的拿枪打碎自己的脑袋,我只是知道她们不会看着我那么做,以此赶走了她们。然后我把自己关在了这个不知道是度假山庄还是影视基地废弃的屋子里。这里的屋子很多,尤其是主体建筑像欧洲的古代城堡,里面房间很多,虽然大多数的房间都没有了窗玻璃,庭园内部也长满了荒草,但靠近地下的一层还是有不少房间是比较封闭的。我给自己挑的就是一个封闭的半地下室的房间,如果我变异成了丧尸,至少我自己不会把锁死了的房门打开走出去。
这个房间一半在地下,但另一半因为靠着山崖,也是可以看出去的。房间很大,差不多有一个篮球场那么大,我不知道这么大的一个房间是用来做什么的,但房间里竟然还有一张大床。这张大床已经很朽了,铜质的窗栏布满了绿色的锈迹,被褥都已经粉化,用手一拉,就都成了破碎的布片和棉条,倒是床垫是很紧致的棕垫,至少躺上去不会硌背。
房间里没有灯,或者有,但没有电,不知道在哪。奇妙的是除了床,靠近斜坡的窗户下面还有一张很大的书桌,很大,感觉和那张大床有得一比。书桌上有干涸了的墨水瓶,有古代欧洲的鹅毛笔,还有一个船舵式样的装饰,可以想象窗子外面就是地中海,一个远洋归来的船长就这样坐在窗前整理着他的航海日志。
我没有航海日志,而是坐在窗前,接着外面透进来的很明亮的月光,打开了我让他们留下来的一个笔记本电脑。里面装着很大一部分今天照的照片,尤其是后来五个人合照的照片,当然也有铮铮之前那些绝美的独照。我没有节约笔记本电池的打算,因为我不知道我还能不能撑到笔记本的电池耗尽那个时候。
笔记本旁边就放着李荻留下的手枪,是一支捷克产的cz100,不知道她是在哪捡到的,不过她觉得比我们的制式配枪好看,就一直带着。好几次我已经把手放在了手枪上,甚至把枪口顶在了自己的太阳穴上,可我总是没有勾动扳机。
死是需要勇气的,但一想到自己要变成丧尸,我自问还是可以突破这种勇气。但在扣动扳机之前,我又总是有些不甘心。虽然现在的科学数据显示接触性的伤害感染具有100%的变异可能性,可是从感染到变异的时间从3小时到28天不等,也许至少我应该坚持到最后。哪怕多活几天,多看看这个世界的太阳和月光也是好的。
更何况还有眼前这些美到令我心碎的照片,我怎么舍得就这么离开?
我甚至有些自欺欺人的想,反正这地方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