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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足迹-第1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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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定要拍这张全家福,因为我们谁也不知道,这张照片里的人,又能一起走多久。大家在车载的无线频道里聊得很欢乐,但越欢乐,笑声中越是萦绕着一抹难以抹去的忧伤。

    我们,真的能像我们想要的那样长长久久的这么快乐下去吗?

    不知道,不去想了。

    当我们贴着要塞南部的围墙,在围墙上装了自动识别系统的大口径重机枪的注目礼中行驶了大约20公里后,来到了十三说的那个废弃的影视基地。那是不小的一块地,要塞之所以把它圈在里边,就是因为那块地的尽头是一片悬崖,很高的悬崖,丧尸进不来,无形中还为要塞省了几公里的防护墙。其实这地方更早的时候是个度假山庄,因为经营不善而倒闭,又因为景致特别而被一家影业公司买下来了,但影业公司买下来后也没有来得及开发,灾难就来了,于是地方也就荒了。

    当我们沿着山脚下青黑的沥青路面蜿蜒而上的时候,只见路面上铺面了金黄色的落叶,虽然这天气还是盛夏,但一进入这里的树林之中,就有一股幽幽的凉意扑面而来,车里的空调都不用开,打开窗,空气新鲜得我们恨不得打包带走。路边可以看到山泉,设施是人造的,但水是真的泉水,从山石间流淌下来,竟也有以假乱真的造化之象。

    突然我听到铮铮在我耳边尖叫了一声,然后她一双手就抱住了我,也不管我在开车,这样一惊一乍的会不会让我把车开下山沟。因为她实在是有些惊喜了,包括我自己,见到迎面一副景象的时候,也不禁感到非常的意外。

    我知道这么一块地方,但我平时也不是一个多文艺的人,美不美的向来也不是很在意,但眼前的景象美得有点亮瞎了我的狗眼,我能想到的就是《魔戒》第一部里精灵王爱隆住的那个山谷,地势当然没那么大,但一片葱郁树木撕扯出的阳光细细碎碎的铺洒在清风中摇曳的荒草中,我们整个一下子就从遍地丧尸的末世走进了异世界的魔幻森林。

    如果可以,我们倒也愿意真的这么穿越过去,虽然异界也有许多未知的危险,但总比我们眼前的世界好。

    梁铮铮的第一组照片就是穿着充满着魔幻风格的淡紫色长裙,一头如瀑如云的黑发简简单单的梳拢在脑后,只用了一条银色的丝带缠绕在额头,当她巧笑嫣然的向我伸出手来的时候,我只觉得心砰砰直跳,竟有些紧张了。

    我的女神,她是如此之美。她的美,甚至让我感到一种难以言状的哀伤。(未完待续。。)

第219章、希望太阳不下山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再难得。”

    不知道汉武帝的李夫人究竟美到什么程度,但我知道眼前的梁峥峥是真正美得让我有些窒息了。

    不得不说,十三也是一个极为善于将人物的美发挥到极致的摄影师,他的两个助手,一个化妆师,一个服装造型师,也都是个中的翘楚,在过去,他们都是为顶级的大明星服务的,然而在这个要塞里,他们几乎要沦落到没有饭吃的境地。我无意为他们的境遇而感慨,不过看在他们把铮铮的美发挥到了极致的份上,我还是发自内心的感谢他们的。

    不过,与其说是十三他们为铮铮精心对她所有的美极致展现进行设计,还不如说,是铮铮给了他们把自己对美的理念实现出来的机会。

    当铮铮穿上缥缈灵动的轻纱长裙的时候,她就是森林中踪迹难寻的精灵,一举手一投足,甚至一个眼神一个表情,都充满了空灵幽静的味道。

    当铮铮换上古装,对着我双手交叠于腰际,按照古代女子的礼节盈盈一福的时候,她就是带着汉唐气象雍容华贵的公主帝姬,那种仿佛就从仕女画中飘然走出来的气质不是那些精心包装的女明星所能企及的。

    当铮铮赤着脚,穿着百花竞艳百鸟鸣的百褶裙,带着银冠背着背篓站在悬崖边上,她就是岭上飞歌,火热泼辣的苗家少女,她迎着悬崖边上的大青石块翩翩起舞,身上的配饰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尤其是戴着银质脚环的赤足,充满了不沾任何尘世气息的野性。

    当铮铮换回白衣蓝裙的校服,那便是做回她自己,青春明媚,浑身散发着柠檬般清新,朝露一般的清澈和阳光一般的健康。

    可以说,任何一种装扮,都不是装扮勾勒了铮铮的美,而是铮铮给了那种装扮最完美的诠释。仅仅是为铮铮一个人拍摄的写真,十三和他的助手就几乎用了大半天的时间,这还是因为接下来我们还要拍婚纱,要是让他们放开拍的话,就算再给他几天的时间,十三也未必能拍得完。而我实际上并没有几次出境的机会,但我绝没有因为这样带有任何的怨念,而铮铮那么美,我站在她身边时,却并没有丝毫的自惭形秽,这让我自己都有些诧异,长久以来,我早已经习惯了在卑微的生活中低着头走路,然而这个时候,我却一点也没有觉得自己配不上这个绝世独立的美人。

    至于其他的人,他们并没有因为摄影师把大把的时间花在铮铮一个人的写真上而有所不耐,那是因为铮铮的美,是让所有人都感到惊叹的。就连林鹿也没有任何的不悦,她原本不愿来,说自己来了看着铮铮和我拍婚纱照她会心塞,但实际上很多时候都显得没心没肺的小护士能把这样的话说出来,也就意味着她即使有所遗憾和不甘,却不会有怨恨和不满,相反,每一次在铮铮换装的时候,叫得最欢的就是小护士。

    以至于十三还在犹犹豫豫的没有向我提出再请林鹿也给他拍一组写真,林鹿自己就和他约好了拍摄的时间,“不过我只拍一组,就穿我的护士服。”林鹿看着身上还穿着古装在树下休息的铮铮,对十三说:“这是我唯一有信心能比铮铮拍得更出色的形象了。”

    铮铮听了噗嗤一笑,说:“林鹿你要是拍古装,自有一中精灵古怪,其实你不觉得我穿古装看起来有些呆板吗?”

    就连李索也问我:“这样拍一组写真要多少钱啊?”不过没等我回答,她就接着说:“我也要申请拍一套,钱你出啊。”我擦,我看了看似乎没注意到李索的铮铮,真想对这个混血美女说,姑娘你这是故意陷害我呢吧?

    至于李抒铭啊李芸中还有王志诚这些人一边看着我老婆拍写真,一边烧起了一堆野火,把他们早就准备好的鲜肉窜在铁丝上烧烤起来,还带了几箱按照现在的市价死贵死贵的啤酒,很显然那天在法式餐厅喝酒就没喝尽兴。其实每一次战斗过后我们都曾经发誓这辈子再也不会吃烤肉的,因为火攻是我们对付丧尸最常用,也最好的方式,每次闻到被火烧焦的尸体的味道,我们都在一边吐一边发毒誓,不过用不了多久,我们就会觉得烤肉的味道实在很香。

    必须要说,保持一颗吃货的强大内心,也是我们在尸山血海中锻炼出来的一种境界。

    到了下午四点多,李荻打电话来说她已经到了离我们只有几公里远的位置,其他人也都在赶来的路途上,而这个时候,终于要开始拍婚纱了。婚纱也是十三的影楼的重头戏,所以光是婚纱他就准备了十几套来让铮铮自己挑,也不知道这背背连饭都吃不起了,去哪儿捣鼓来的这些婚纱,也真是个人才。而且,他准备的这些婚纱,不管是从做工,还是从材质,还是设计,也都是普通的影楼里没有的,铮铮一时间有点挑花眼,她就是个天生的衣架子,随便挑一条都那么完美,所以她自己也不知道怎么选了。

    倒是我,虽然我也是主角,虽然我不觉得和铮铮一起拍写真会影响她的美感,但我自己也更喜欢看她的个人写真,所以前面几套服装虽然也有我的戏份,但我也只是拍几张就算,现在到了拍婚纱的时候,我就按照十三给我准备的一套白色礼服穿上,不管铮铮挑那一款婚纱,我都只管享受这种唿吸不畅的美就行了。

    最终铮铮挑了一款复古款的,玉雪晶莹的脖子香肩用半袖的镂空蕾丝遮住,若隐若现的肌肤像是罩了一层薄薄的雾一样,头上戴的则是一个极简约的花环,缎子般的黑发再没有其他的装饰,这就够了。

    “怎么样?”铮铮款款的走到我面前,小女人般一脸幸福的问我,拍了一整天了,她倒是一点疲倦的意思都没有。

    “说实话吗?”不知道为什么,看着这么洁白的婚纱,我却有种把她推倒的冲动。

    “臭流氓!”铮铮一眼就看穿了我的心思,脸颊浮起两片嫣红,趁着摄影师他们还没有到跟前来,媚眼如丝吹气如兰的小声问我:“如果穿着婚纱和你……那个的话,你会不会特别有感觉?”

    那还用问吗?光是想,我已经热血沸腾了,我是说,我如果不赶紧用礼服把身体遮好的话,这一瞬间我就已经糗大了。铮铮促狭的一笑,问:“你说这会我要是把你的裤子扒下来会怎样?”

    “你以为我会无地自容吗?”我哈哈一笑说:“我只会马上把你拖到树林里去,并大声的对大家说我们要娱乐娱乐,请大家非礼勿视。”

    “臭流氓!”铮铮无奈的说:“你怎么这么流氓啊你?”

    你自己招惹我的,还一脸无辜,我也是醉了。本来她既然敢这么挑衅我,怎么的我都要让她吃一下苦头的,不过这时候林鹿正好朝我们这边走来,因为是林鹿,我不得不收敛了一下。我们拍婚纱的第一个场景是靠近山泉的城堡外墙,这个城堡并不是真的城堡,外墙嘛也就是靠近悬崖的那么一段,因为有山泉从外墙边飞流而下,景色是很美的,风格也比较适合婚纱,所以就挑的这个地段。

    这是整个山庄靠近后山的一段,树木比较多,尤其是那些缠绕着建筑的葛藤,充满了西式魔幻的风味。安全性是没有问题的,再往后就是悬崖,丧尸说什么也爬不上来,而且事先我们也检查过一道,没有什么问题。因为拍婚纱是最后一环了,拍完这一组照片我们就拍全家福,所以那些没有公德心吃喝玩乐甚至划拳吆喝的混蛋也都收了工,一个个的过来围观我们。一时间我有点紧张了,因为我看到铮铮的眼睛里又浮现了那种促狭的笑意,如果她在这时候捉弄我,而我又把持不住的话……我毕竟还是没有那么奔放的。

    “好!这是最后一张了。”十三拿着相机大声的喊着,拍了一整天,他现在是满头大汗,衣服都湿透了。虽然他是个背背,不过这样的敬业精神还是值得我赞赏的。这最后一张也没有多少创意,就是一个婚纱照中最常见的亲吻的镜头,创意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是一种宣誓。不过略微尴尬的是这种亲吻的镜头都应该是居高临下的,可是铮铮却比我高了几公分,而她又老是故意不肯配合好,弄得一张照片拍了很多次,等到终于拍好的时候,我身上的汗都湿透了。我就很佩服她,要说她身上的婚纱其实也不怎么透气,可她硬是一点汗都没有,我只能说“冰肌玉骨,自清凉无汗”的古诗真不是乱写的。

    “ok!完美!”随着十三的一声大喊,我可是长长的松了一口气,美人如画,欣赏就好,可要一起摆拍,我还真是累得够呛。

    “好了,大家动作快一点。”拍完了婚纱照我大声的喊:“我们现在拍全家福,赶紧的啊,摄影师说现在的光线最好,再晚一点的话有的人就看不清了,比如说赵家林,你特么的这么晚才来,不知道你是最黑的吗?”

    “我擦!老大你这么黑我有意思吗?”赵家林确实来晚了一些,正满嘴流油的把周灵洁给他留的烤肉往嘴里塞呢,听到我这么说也是一脸的郁闷。为了缓解这种郁闷,他直冲铮铮而来,嚷嚷着:“等等等等,让我和嫂子单独照一张,我勒个去,嫂子穿婚纱简直美得无解,有你这么个样板,我以后怎么找媳妇啊?”说着话他还真蹭到了铮铮身边,死皮赖脸的让十三给他和铮铮拍单独的合影。

    结果这么一来,王志诚和李抒铭还有大教授林卓然都去找铮铮单独合影,我这老婆也是好脾气,笑吟吟的一个都不拒绝,甚至连小道士都站在了她身边,我靠你穿着道袍配婚纱这混搭也太过界了吧?也就是连黯然**掌的杨过,哦不,赵陌没有去凑这个热闹。

    “美得你,我来跟你照一张吧。”正当我看着那些牲口争先恐后的和我老婆拍合影的时候,小护士一脸不情愿似的拉了我一把,十三带的服装多,她也换了一条裙子,不是婚纱,又有点像婚纱,更像那些婚礼上的伴娘。好吧,伴娘和新郎也是可以有很多故事的。我能说什么?难道我会说我心里乐死了吗?或者我应该说,你还是直接混成婚纱吧,我要是能拍一张搂着两个新娘子的婚纱,这两个新娘还都是美得要死要活的,这世界上的男人会不会都郁闷得把自己切了。

    林鹿的眼睛忽闪忽闪的,似乎掠过一些忧伤,但马上就被她惯常的没心没肺的笑遮住了,她一把搂住了我的胳膊,大声的朝铮铮喊:“铮铮,你老公借我用一下可以吗?就拍张照!”

    铮铮很大方的回答:“你拿去吧,送给你了。”

    我去,你这么说我当真了哈!小娘子你发誓你说的话是真心的?

    太阳已经快要下山了,这一天我过得很幸福。我可以肯定的说,这是我有生以来最幸福的一天。虽然我们经了太多的苦难和死别,可日子总要过下去的,不是吗?虽然我们这里的一家人都是由无数个破碎的家庭组成的,可只要我们能这样一起嘻嘻哈哈的活下去,那一样的也是个传奇,不是吗?

    太阳快下山了,真希望这样快乐的一天不要结束。不过人应该乐观,明天会更美好的。

    嬉闹了一阵之后,总算开始摆好了队形拍全家福,像高妹钟离柯他们几个才来不太久的总有些不太习惯不太自然,不过不要紧,我们会越来越融洽的。

    “好,大家看镜头,我数一二三,看好了!”

    十三把相机架好,选好了角度,一边说着话,一边按下了快门,一连照了十几张之后,他抬起头来,说:“笑得还是不够自然啊,不要想这是照相,各位都想一想自己最快乐的事,最后来一张就ok了,嗯,那是什么?”

    随着一片嘘声,大家都觉得十三是在故意搞扯,谁都没有顺着他惊讶的眼光回头,倒是我觉得背心有些发紧,说不上是什么感觉,但是每当我背心发紧,浑身像过电一般的时候,就一定是有事发生的。

    所以我就回头看了一眼。(未完待续。。)

第220章、日落之前

    我们的背后原本是一片悬崖,从悬崖的高度来说,是不可能有什么丧尸会爬上来的。这片悬崖只是要塞最南端几公里长的悬崖当中的一小段,而且我们之前也再三检查过,这附近也没有什么丧尸。这一带远离城市,本就不是丧尸出现的地方。

    如果要说疏漏,就是在断崖这里,我们没有像周边其他地方那样安装了摄像头和自动报警装置,因为这个断崖真的不可能出现意外。

    然而意外还是出现了,就在所有的人都还在这张全家福的相框里扮着鬼脸,抢占显眼的位置的时候,负责拍照的摄影师十三首先发现了状况,而我也在一种不自觉的全身过电一般的潜意识的作用下回头看了一眼,然后我就看到一个人型生物附在我们身后的崖壁上,鬼知道它从什么地方爬出来的,但它竟然没有第一下就向我们扑来,而是先爬上了崖壁,占据了一个居高临下的有利位置。

    “都闪开!”我下意识的大喊了一声,站在我身后和身旁的分别是铮铮和夏清,我一边大喊着一边就把这两个人奋力的推开,我甚至顾不上我的力度太大会不会导致清早产,而就在我推开铮铮和清的时候,那个人型生物也朝我们扑来过来。

    没有别的选择,我只能迎面顶上去,因为只有我是正面对着它的,其他的人,都来不及做出反应。即使是身手最快的赵璎珞也来不及,因为她站在前排侧边。

    没什么想法,本能。

    那家伙的力道很大,尽管我也脚下竭尽所能的发力扑向它,最后被扑倒的却是我,但它的运行轨迹也被我改变了,我紧紧的掐住它的脖子扑向了没有人的一侧,和它一起摔倒在地。这浑身毛茸茸的人型生物发出尖利的叫声,像猴子像狒狒,或许它本来就是这种灵长类生物。我在倒下的时候甚至抱有一丝幻想,也许这就是个狒狒,就算被它咬一口,回头去林鹿那里打一针狂犬疫苗就行了。

    狒狒很早就在我们国家出没了,《山海经》里面就曾经记载“枭羊,人面,长唇黑身,有毛反踵。见人则笑,笑则上唇掩目”,在古代的传说中,这是一种很可怕的生物。事实上这也不是一种省油的生物,个头大的可以达到1米2左右,和小学生差不多了,体重更是能达到60公斤,等同于许多成年人的体重。而把我扑倒的这一只也许是狒狒的生物差不多得有1米5了,体重就差不多有60公斤。

    我不确定它究竟是不是狒狒,但我死死的掐着它的脖子,在它尖利的叫声中我看见它的嘴里一片乌黑,而它的身体表面夹杂着毛发和类似结疤的硬块,尤其是我鼻子里闻到了一股熟悉至极的尸臭味,让我心里一片冰凉。即使这真的是一只狒狒,越是感染变异了的狒狒!丧尸不管怎么变异都不可能爬上这片断崖,可原本就善于攀爬的狒狒却有这种可能。我们谁都没有见过野外的狒狒,即使见到狒狒,不是在电视纪录片里,也只能是在动物园里。

    但它到底是不是狒狒,已经不重要了。我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掐死它的脖子,不让它咬到我,但是它的四肢还是异常的强健有力,尤其是在它使劲的用下肢蹬踏我的时候,我一口气没有咬住,被它狠狠的一蹬,手一松,整个人就被它蹬得翻滚了好几圈。

    与此同时,枪声响了。

    即使是出游,即使是野炊,即使是拍照,我们这群人都不会忘记把枪带在身上。甚至就在我们的驻地里睡觉,枪支也是放在触手可及的地方的。所以当山崖后面突然窜出来一只变异生物的时候,只是一个短暂的停顿,就至少有10支枪同时开火了,而且不但火力非常的密集,以这帮人现在的枪法,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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