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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四爷()
我,是爱新觉罗,胤禛,大清国第五个皇帝,一个活在英明父亲阴影下的可悲皇帝。
在还没有登上皇位的时候,我就一直在幻想着我成为皇帝的样子,可父皇一直不想退位,一直不想;所以我只能等待,一直等待。暗中,我培植自己的势力让他们逐渐手握兵权、让他们替我清除登基道路上的障碍,虽然,那所谓的障碍几乎全都是我的兄弟们,可为了唯一的皇位我没得选择。只要皇位一天没有落到我手里,父皇都有找人替换掉我的可能,我必须把那可能性降到为零。
终于,在位六十一年的父皇驾崩了,我如愿以偿地继承大统。
只是,我还能做些什么,还有什么是值得我去做的?三藩撤立,边境和平,在父皇在位的六十一年里他把本应该我去做的事情全都做完了,只交给我一个清平的大好河山。可我并不满足,我不想单纯地只做一个太平盛世的皇帝,我希望能够建功立业、开疆劈土、青史留名,而在那时,那只能是我的一个梦想。
父皇在位六十一年,我们满州人入主中原一个多甲子,按理说应该已经能得到民心了,可还是有些人非要把我们赶回关外去
。那些人,在汉人的书里,叫“反清义士”,在我的眼里,就是反贼。所以我才会不惜一切代价缉拿他们,甚至为对付他们创立了“血滴子”。
终于,在我登上皇位不久,他们相继被捉、被斩。可直觉告诉我,他们的大头目还没有落网,他们还在组织谋划对我的刺杀,这让我每日里提心吊胆。为了彻底杜绝后患,我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大型围剿,希望能够让我以后可以睡得安稳。
事与愿违,就在围剿开始不久,我遇到了她,最坚定的反清义士——吕四娘。
她在戏院里很轻易地找到了我,其实也是我故意让她找到的。本打算一拥而上的御前侍卫对她而言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顽童,她力大无穷,身法诡异,速度奇快,几个回合她就占据了绝对的优势——地上躺满了我的侍卫,而她,则站在我的身前对我冷笑着说:“我要让你痛苦,永远地痛苦下去……”
“朕和你无冤无仇,你又何必苦苦相逼?”
“无冤?你漫天撒网追捕我们师兄弟,我们怎么不冤?无仇?你弑兄杀弟,害我汉民百姓不计其数,怎能和你无仇?我们之间有着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她咬牙切齿道。
我注意到她的两颗犬齿要比普通人锐利得多、长得多,她的眼里闪着野兽的光,心惊胆战的我想找件武器保护自己却发现我手无寸铁,身边有的只是被她扭曲成一团的刀剑。我没有办法,只好抓起一直带在身上唯一有点像武器的密宗护身法锥向她刺去,她的瞳孔明显地收缩了一下似乎对它有所顾忌。
我从没有想过一个人竟可以有那么大的蛮力,她小心地避过我的攻击捉住我的手腕,另一只手捉住了我的脖子,张开嘴,狠狠地咬了下去,冰冷的牙齿刺破我的肌肤,我的血奔涌而出。
我感觉生命逐渐离我远去,这种感觉就是一直以来我最惧怕的死亡的感觉吗?原来死亡竟会有如此的快感!当我将要永远沉睡的时候,一丝血腥滑过我的唇,生机再次回归我的身体;当我醒来,她已不在,法锥掉落在我的身旁,莫名地我对那法锥有了一丝恐惧。
后来的日子,不堪回首。
我渐渐发觉自身的诡异变化,我的皮肤日益白皙,我的胃口每日俱下,我开始讨厌阳光,因为阳光下的我会感觉到刺痛,血液对我的诱惑越来越大。终于,有一天,我咬死了一个宫女并吸干了她的血,我发现,原来血液的味道竟是如此的甘甜。
从被吕四娘袭击以后我一直称病不敢早朝,我怕,有人会注意到我的异样,我更怕那火热的阳光。还有,我的身体越来越强健,我的各种感觉变得越来越灵敏,我的身体竟拥有了惊人的再生能力,而我对法锥的恐惧与日俱增。也许,这来自西藏密宗的法器的确是有灵性的,我曾鼓起勇气拿起它,却感觉手中的法锥在挣扎、变得火热把我的一只手几乎烧残,用了很久才可以再生。
我没有想到一直以来被我当作护身符使用的法锥竟是能伤害我身体的致命武器,我怕有人会利用那法锥伤害我,于是我命人把它封在匣中藏匿在盛京福陵正门的匾额后,后世子孙永远不得开封——我以为这已经是最好的方法了,可最后,还是没能阻止它再次出世。
我立弘历为太子,自己则装做缠绵病榻的样子,驾崩了。
我知道,我当初的选择是正确的,弘历没有辜负我的期望,他以他的才智赢得了和他祖父一样高的赞誉。历史学家称那一个多世纪的时间为“康乾盛世”,却没有人能够记得我这个在位仅有十四年的雍正皇帝,即使有人记得我,也只是在野史上添上几笔而已,没有人知道,我“驾崩”以后真实的情况
。
离开皇宫以后,我开始探索我获得的这种新生命的奥秘,在这方面没有什么人可以帮助我,我只能不断流浪,去寻找和我一样的人,去观察他们的生活、他们的弱点、他们的死亡。有一段时间,我流连忘返于西方繁华的都市,香醇的美酒,漂亮的女人,也就是在那时西方的宗教裁判所注意到了我的存在,并对我展开了不眠不休的追捕。
在逃亡的过程中,我逐渐意识到,信仰的力量可以附着在某些有宗教意义的事物上从而转化成足以伤害我身体的武器。例如,崭新的银制十字架我可以随意把玩,而被虔诚信徒们膜拜多年的老古董我是不敢碰的;同样地,其他宗教的物品也是一样。明了这一点时,我已经在西方度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思乡心切的我急不可耐地回到原本属于我自己的国家,却发现,一切早已物是人非。
无可奈何的我,回到盛京在福陵旁定居下来。除了偶尔外出远行觅食外,大部分的时间我都在研,和各种神仙妖魔传记以及各地民间传说,希望能捕捉到我同类的影子,可惜,一直都没有丝毫的收获。而吕四娘在咬过我之后也彻底失去踪影,很多年过去以后我还是没有和她重逢的机会。
日子还得继续,可太平的日子已经没有了,起了兵乱。
我终于开始明白当初吕四娘说的“我要让你痛苦,永远地痛苦下去”是怎么一回事,我眼看着祖宗一手建立起来的大清基业败坏在我的子孙手里,我眼看着当初强盛的大清变得唯唯诺诺、委曲求全,我眼看着那个叫孙文的人结束了我们十三代的皇朝,我眼看着那个叫浦仪的少年落荒而逃。
浦仪?仆役?真是讽刺,他的一生注定了是个悲剧。末代皇帝被人劫持后又被扶持成了傀儡皇帝,人民政府解放以后他又成为了封建思想的代表,在他最苦闷最无奈的时候,我去抚顺看过他。只是,相隔二百年的我们已经没有了浓厚的血缘亲情,他戒备地看着我,冷漠的问我找他有什么事。
有什么事?有什么事?我只是想结束他的痛苦,让他永远告别这痛苦,可惜,他不懂我对他的好,他只是尖叫,直叫到我没有了食欲,直叫到我落荒而逃。后来,我再也没有去见过他,这样的落魄子孙,真的会是我的血脉吗?与其见到他就会生气,倒不如眼不见为净,权当没有过这样的子孙。
盛京,奉天,沈阳,虽然改换着不同的名字,但城市还是那座城市,一大批人浩浩荡荡地开进盛京城。街道上的人们欢欣鼓舞地喊着“解放了”。在那样热火朝天的气氛下,冷眼旁观世情几百年的我,终于耐不住寂寞,去军队里当了一个大头兵。不是我想凑那个热闹,而是在解放区盘查陌生人的重重关口下,我不得不给自己弄一个人世的身份,这样行事才能更加便利。
我没有想过当兵也会上瘾的,我跟着那个“长胜将军”走南闯北一路挺进,由于我特殊的体质所以我不会死,由于战场提供了源源不绝的血食所以我不会饿,由于不敢太过显山露水引人注目我只能做个大头兵——总是切换着身份的大头兵。就这样一路走过淮海战役,跨过长江,夺取海南,直到解放了全中国。
那时的我已经能够接受现实了,其实朝代更替本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本就没有千秋万载的帝国。如果真的有的话,当初商不会灭夏,周也不会灭商。我们大清能以远远少于汉人的人口占据了中原二百多年已经是很大的成就了,既然有生就会有灭,灭就灭了吧,只有破旧才能立新。
然而对我而言,没有战争的生活是无聊的,于是在抗美援朝的战场上,再次有了我的身影。因为在那样炮火纷飞的环境里,我如鱼得水,怡然自得……
第39章 老蔡()
抗美援朝的第一年,我遇到了他。他本可以靠他父亲的影响而取得一切,可他却甘愿把自己投入到战场上去拼搏并赢得他的一切。我佩服他,同样的,他也因为我对我军历次战役的熟悉而对我尊敬有加。
我曾经问他,如果给他一次选择的机会,他会选择做皇帝呢还是选择长生不死。这是我试探他的开始,二百多年来我孤独得太久,我迫切地希望能有一个人陪伴在我的身边,而他,就是我一直寻找的人。同样是生活在伟岸父亲阴影下,同样是渴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证明自身的能力,看到了他我就会想起我自己。
他想都没想就说:“我宁愿长生不死。”
我问他是不是为了追求长生不死而愿意舍弃自己的家人,自己的家庭背景,自己已经取得的一切。
他也说他愿意。于是,我对他说出了我的真实身份。他并没有我预期中的惊讶,只是平淡地说早就感觉到我似乎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我笑了笑,封闭在心里二百多年不敢说出口的秘密忽然说出口是怎么也要松口气的,只是,他真的已经做好了成为我同伴的心理准备么?我是不是应该再多斟酌一下?
在我还没能确定是否应该吸纳他成为同类的时候,老天和我开了一个玩笑:敌军的炮弹落在我们的头上,燃烧弹的火焰吞噬了他,当时的情景我想不吸纳他都不可以了。毫不犹豫地我咬了他,并把我的血分给他一些,熊熊烈火炙烤着他的身体,随着已经被烧焦的皮肉落下,他在火焰中重获新生。
看着第一个由我自己创造出来的同伴,我的心里是幸福的,终于可以有同伴陪着我,我再也不会孤单了
。为了不留下痕迹,我把他的衣服鞋袜衬衫手表都套在了一个倒霉蛋的身上,又把那倒霉蛋扔到了火焰之中,在又一轮轰炸之后,一切,都死无对证。
可他,却似乎无法接受这突如其来的事实。我说,这不就是你想要的么,可他说他还没有当过皇帝怎么能知道当皇帝是不是比当吸血鬼更刺激呢。我嘲笑着他的不自量力,怎么看他也没有当皇帝的命格,虽然他体内流淌着的的的确确是皇族的血脉。最后,我终于说服了他跟着我一起流浪,体验不一样的生活之外,继续)转眼间,五十年很快就过去了。
期间,他的父亲逝世,他吵嚷着要回去见他父亲最后一眼,被我阻拦住了。我说,你会有机会的,只是不是现在,你的父亲不是一般的人,他们也不会用对待一般人的方法对待你父亲。果然,我没有说错。
前几年我们一起回到了沈阳,发现沈阳已经是一个很适合我们捕食的地方了,于是我决定定居下来,而他却想继续四处游荡——这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加上他作为普通人的人生,他才只有不到百年的人生历程,很多事对于他都是很新鲜的,想继续多走走多看看也是情有可原的。
只是,厌倦了孤独的我很难再习惯一个人的生活,所以我要求他必须留下陪我。
我们之间爆发了五十年里唯一的一次争吵,然后他负气出走并偷走了我当初下旨密封的法锥,迫使我不得不为寻找法锥而放弃寻找他。终于,他成功了,他得以离开我过他想过的生活,而我却必须在这里为了拿回法锥而给你个小毛孩子讲述我这么多年的经历。
听完了他的讲述,张扬马上插话道:“你刚刚讲的这个故事,前面非常玄奇,但后面关于抗美援朝的故事,我似乎听到过。只是,我听说的版本和你所讲述的版本,在细节上还略有些出入。”
“哦?你听说的那个版本是什么样的?难道那件事情还有别人知道?”男人好奇地问。
张扬仔细回想了一下丽江酒吧中听来的那关于异人的故事,然后总结性地用一大堆疑问句开始了讲述:“我听说的那个版本大概是这样的,先是军中有一个文书对某一个老兵的身份产生了怀疑,为什么那老兵在名册中明明已经死在了淮海战役,他却忽然又用另外一个身份出现在了渡江战役呢?为什么在海南岛夺岛战役的时候那老兵又换了一个名字呢?为什么那老兵又以新兵的身份出现在了朝鲜战场呢?于是那好奇的文书开始偷偷地调查起那个可疑的老兵来……随着文书按照自己记忆中的一个又一个名字开始查找这些名字主人的下落,他得到的答复要么是全军覆没、整编制阵亡,要么是查无此人、神秘失踪。”
男人不屑地笑笑:“好奇心会害死人的,那么想窥探别人的秘密,就要做好付出代价的准备。”
“所以,你就趁空袭投掷燃烧弹的时候,把那个好奇心旺盛的文书捉了起来?你刚刚所说的那个倒霉蛋,恐怕就是那个可怜的文书吧?在我听说的这个版本里,有个跟那文书很亲密的人听说燃烧弹烧死了一个年轻翻译,那事儿居然惊动了总司令。在围观的时候,那人看到了年轻翻译被烧焦的尸体,他总觉得那尸体的体型很像是文书,可为什么大家都一致认为死去的是那个翻译呢?难道只因为尸体的手腕带着的那块苏联产手表?玩了这一手漂亮的狸猫换太子戏码的,是你吧?”张扬好奇地问。
“狸猫换太子吗?你认为是我做的,那就算是我做的好了。”男人不置可否地说。
张扬继续追问到:“你的那个同伴莫非是‘他’的儿子?”
“你已经猜到了?这就是我要求你做的第一件事情:永远不要说出他的姓名
!”
张扬想了想,点头道:“其实在你的故事里只要认真思考,再和我听说的版本一起佐证,谁都可以猜到他是谁的,你又何必为这件事情浪费了一个要求呢。”
“这是我当初对他的承诺,永远都不能说出他的姓名。”男子平淡地说,“就向你对他的承诺一样。”
“我还有很多疑问,关于你的还有关于他的,能不能多告诉我一些关于你们俩的事?”张扬主动说。
“不能!好了,故事也讲完了,我和他的来历你也都清楚了。现在,把法锥还给我吧。”
张扬轻手轻脚地打开了柜子上的锁,小心翼翼的把盛放法锥的匣子拿了出来,一脸不舍地把匣子交给了对面的男人。他问到:“你想怎么处理这个法锥?”
“永远不让它出世!”男人冷静地说。
“它真的能够伤害你们?”张扬继续发挥十万个为什么的精神追问道:“还有什么别的东西可以伤害到你们?桃木剑?黑狗血?墨斗?黑驴蹄子?护身符?十字架?”
男人的目光凝视着手中的匣子,淡然说道:“它是二百多年来我遇见的唯一能给我致命伤害的武器。”
“我们以后还会再见面吗?”张扬有点惋惜地问,“你不会把法锥拿走以后就再一次彻底消失了吧?”
“有缘就能相见!何况,你还欠着我两件事情没有办,有需要的话,我会再找你的。”
张扬忽然想起了些什么,坏笑着问:“下次见面我该怎么称呼你呢?不会是让我直接叫你名字吧?比如,蔡保胜?或者雍亲王?”
男人的脸色微微变了变,冷然道:“看来当年那个倒霉蛋的尾巴还没有收拾干净啊,等我有时间的时候,得去清理一下了。不错,从离开部队之后我还是在使用蔡保胜这个名字,他也随我姓蔡,下次有机会再见的话你可以叫我老蔡。”
听到老蔡的亲口承认,张扬惊讶地问:“你现在真的叫蔡保胜?你现在不会刚好是个出租车司机吧?”
老蔡的目光莫名闪烁了一下,淡淡地说:“似乎,你了解到的关于我事情不少么……”他顿了顿,目光深沉的看了一眼张扬,又继续说道:“好了,今天很高兴能遇见你,很久没有和人长谈过了,我心甚慰。天快亮了,咱们就此分手吧,后会有期。”
话音未落,张扬只觉得眼前一花,就已经不见了老蔡的踪影。
“好快,糟了,忘记问他既然他讨厌阳光怎么还能打仗?难道他只在夜里参加战斗?或者,老蔡只是讨厌阳光带给他的刺痛感,但阳光却不能给他造成伤害?下一回见到他的时候,我一定得好好问问他。”张扬转念又一想,那个在橙色雾气中藏头露尾把法锥交给自己的人竟然是“他”的儿子,天!如果在那个疯狂的时代被人知道自己竟可以和“他”的儿子有所接触,还不得把自己生供起来?
很快地,张扬就陷入了一个接一个的疑问之中:那个现在可以被叫做小蔡的人,当初为什么会选择自己来帮忙保管法锥呢?只是随机选了个路人帮忙?还是另有目的?小蔡他究竟逃走了没有?老蔡说是吕四娘咬了他,那这个传说中的女中豪杰后来又去了哪里?她应该也是吸血鬼喽?总之,还有太多的疑问,等待着张扬自己去寻找答案……
第40章 怪谈()
潮流这种东西是很古怪的,很多时候就像是急性的传染病,往往在一夜之间就可以传遍大街小巷。而自从进入了网络时代,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开始变得模糊,所谓潮流也许昨天还在东京明天就到了北京后天就去了南极,传播得越来越快。其中并不完全都是新鲜事物,很多时候也会把别国古老的潮流传播过来,比如“校园七大不可思议”这一在日本漫画书中被反复提及的古老桥段。
仿佛是在一夜之间,张扬所在学校所有的学生们都开始口耳相传起关于本校的七大不可思议来
。
说起张扬所在的大学——沈阳农业大学,在沈阳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