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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门当铺-第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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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到这里,黎塘一阵头疼,没想到连灵魂当铺都因为他被牵扯了进来,必须要在笙哥他们回来之前,把这件事解决。

    “啊,对了,在你伤好之前,我是不会让你出铺子一步的。”(。)

第二百零四章() 
上帝本来就是不公平的,有人生来就美丽富有,拥有一切,而有人即使奋斗几十年,也只能住在拥挤潮湿的地下室。

    如果,当掉你的灵魂,就能得到你想要的人生,你愿意吗?

    “小乞丐,要做个交换吗?”

    成片的灰蓝色乌云,把整座夜城都笼罩在无法摆脱的压抑中,狰狞的闪电划破天际,暴风雨随之而来。

    街尾小巷的尽头,衣衫褴褛的小乞丐坐在角落,头上盖着破纸箱,瑟瑟发抖——因为饥饿与贫穷,明明是成年人的他,却如同孩子一样瘦小。

    他已经半个月没吃过东西了,如果可以,他宁愿只过一天富足的生活,也不想再忍受这种苦难。

    他觉得自己一定是快死了,所以才产生幻觉,一个衣着光鲜亮丽的人,怎么可能会出现在这种城郊贫民区?

    莫念凝一身烟灰色旗袍,绣着靛蓝色的纹,手上举着一把透明色雨伞,居高临下地问着角落里那个浑身发臭的小乞丐,明明带着笑,眼神却冰冷得异常,就好像死神。

    “我可以给你你想要的生活,代价是你的灵魂。怎么样?小乞丐,这样的交易,要不要试试看?”

    他想要的生活吗?

    “要我要我要吃饱穿暖,再也不用挨饿受冻”

    如果当掉灵魂,就可以不用再忍受饥饿和寒冷,哪怕只有一天,他也要,没错,这样暗无天日、什么希望都没有的日子,他再也不想继续了。

    “你的灵魂,我收下了。”

    她的声音似乎有一种令人无法抵抗的魔力,小乞丐的眼皮越来越重,渐渐瘫软下来,晕倒在地,嘴角是一抹诡异的笑容。

    人性都是贪婪与懒惰的,如果天上能掉下馅饼,不用拼搏、不用努力,就能收获一切想要的生活,那么,拿灵魂作交换又算得了什么?

    这是她的第七位“客户”,在灵魂被收割前的遗言。她从来都很迷茫,为什么人会为了那短暂即逝的东西放弃自己的灵魂,直到那一刻,她明白了。

    转身离开的时候,雨还是不停的下,整个世界都笼罩在灰蒙蒙的一片中,连水塘倒影出的世界都是黑色的。

    是物质污染了人心,还是人心毁灭了这个世界?不论怎么样,我们都生活在了真实的“**之都”。

    “灵魂当铺”四个大字悬在一家古老的当铺前,这里上上下下只有四个员工,却没有老板,说是铺子,倒更像是这些怪人的家。

    窗户边蜷在沙发里逗猫的就是莫念凝,灵魂当铺的唯一女伙计。五官说不上有多绝色倾城,但很精致耐看,也称得上是个没人吧。只不过,是个冰美人,对谁都是一副不冷不热的样子,说到底,做着拿取别人灵魂的事,就算再热的心,也该冷了。

    厨房那个系着围裙,满脸温暖笑意的人是杜笙,除去外出“狩猎”的时间,几乎都在打理他的宝贝盆栽,或是戴着耳机安静看书。大家的饮食起居都是他在照顾,大约算得上是这里的男保姆。

    白宸,他们中最后一个加入灵魂当铺的人,总是吵吵闹闹,即便是工作起来,也是率性而为,常常闹出不必要的麻烦,至于“业绩”,也就比莫念凝好了不过一点点。

    还有一个人——黎塘,虽然同住一个屋檐下,却几乎见不到他的人影,但只要他出现,就会给当铺的灵魂库增添巨大的收入。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办到的。

    四个人从来都是各干各的,互不干扰。而莫念凝作为“业绩”最差的员工,收割的灵魂从来都是三等品,偶尔才会出现二等品。

    三等品,意味着只是些卑微的灵魂,是这座巨大的夜城中,一些可有可无的蝼蚁,**极简,无论是生是死,对夜城的未来都不会产生丝毫的影响。

    “黎塘呢?”一早起来就看到桌上摆了三份早餐,白宸嘴里叼着片面包,满大厅地乱晃。

    杜笙不厌其烦地招呼他们坐下吃早餐:“黎塘有‘客户’,已经出去了。”

    不用解释也知道,黎塘从来就是他们这里最专注于这份工作的人,跟莫念凝恰巧相反,他收割的向来都是一等灵魂,偶尔才会是二等。

    “阿凝怎么样了,要来比赛吗?”真是难为他白宸一大早就这么精力充沛了。

    比赛吗?那她输定了,这次收割的依然只是三等品。

    她不喜欢陷入麻烦事中,如果不是有人自动找上门来,她的目标从来都是三等,有她这样的不求上进的员工,真是铺子之大不幸。

    在杜笙的注视下,喝完最后一口牛奶,莫念凝优雅起身,整理了一下衣帽,走了几步又停下,回头看了两人一眼:“我也开工了。”

    “路上小心。”

    杜笙习惯了对每一个外出的人说同样的话,每天都是一个个地送走了大家,然后在一天的最后,等着他们回来,就像家人一样。

    还差两小时,距离遇见小乞丐,就是整整七天了。

    他用他的灵魂,换来七天的荣华富贵,到底值得不值得呢?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对于收割这件事,不再带有任何的恐惧,或许真的是因为习惯了,习惯还真是件可怕的事情。

    在得到某样东西的同时,就必须要做好失去的准备。

    所谓的能量守恒定律,差不多也就是这个意思。毕竟,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多余的好运和财富用来施舍。

    所以,收割也就成了理所当然的事。

    “她今天一定很衰。”

    杜笙看着她的背影,愣了一下:“从哪看出来的?”

    白宸故弄玄虚地晃了晃手指:“直觉。”

    话音刚落,一把水果刀就倏地落在白宸手边不到两公分的位置,与此同时是一阵冷冷的女声:“管好你的嘴。”

    “精准度又提高了,这次是1。4公分。”杜笙对于这种状况早就习以为常,神补刀后一笑而过。

    白宸整张脸都黑了,抽了几下嘴角:“莫念凝!你出门还带什么刀啊!”

    整间当铺都随着这叫喊声颤了两下。

    啊,又是美好的一天啊

    和平鸽飞过,留下的却不是和平,对于夜城来说,今天又将会多一条爆炸性的大新闻——富豪李邱生之子意外身亡。

    “不不要,我还不想死,求求你,再给我一周的时间,或者一天一天也行”

    这样的情景,她见过无数次,早就麻木了。

    人总是这样,一旦拥有,就会想要更多更多真正无法填满的,从来都是人的**。

    打开收集瓶的塞子,“小乞丐”的灵魂顿时从他的眼耳口中同时涌出来,张大了嘴,却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

    结束了。

    “不许动,把手举起来!”(。)

第二百零五章() 
刚刚将瓶子收起,外面就突然涌进来一群警察。

    “不许动!把手举起来!”

    是她小瞧这个乞丐了。在她来之前,他居然就已经报了警。

    她什么都没说,甚至没有做任何的抵抗,平静地任凭警察将自己带走。

    这样的情况下,就算她再能辩解,也说不清楚。何况,乞丐也确实是因她而死。

    “黎塘?”刚到警局门口,就看到了一抹熟悉的身影,就算平时见面再少,也不可能认错。不过,他在警局做什么?

    “你说什么?”副驾驶上的一名探长没听清她说了什么,回头问她。

    “没什么,只是突然想吃了。”莫念凝跳下车,最后瞥了一眼那道影子。

    生意都做到警察局里了,黎塘还真是什么生意都敢接,只不过,买卖越大,风险就越大,他总有一天要引火上身。

    莫念凝与黎塘擦肩而过,却装作不认识的模样。

    她是灵魂当铺的伙计,这件事情警方总会知道,可黎塘不一样,来无影去无踪的,就算进过灵魂当铺的人,也未必知道他的存在。

    不知不觉,已经过去了三天,从她进来起,就没被提审过,他们只是把她关了起来,似乎只是不想让她离开。

    其实,这样一处监禁所,尚且还不能将她困住,她不走,不是走不了,而是不想走。

    要是一咬牙,不计后果地离开这里,说得难听点,就叫畏罪潜逃,说不定整间铺子都会被牵扯进来。

    再等等吧,把她留在这里的人是谁,她多少也能猜到一点,她拿了那人孩子的性命,那个人不可能轻易放过她。

    “还不走?”

    监禁所里突然多出了一个人,什么时候进来的,怎么进来的,她甚至丝毫没有察觉到,甚至连外面的警官们也都没有发现异常。

    “你怎么来了?”

    黎塘没有回答,踱了两步,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下,远远地看着她的眼睛。

    “没有话想说吗?”

    莫念凝有意回避他的眼神,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这个人的眼神里藏了太多东西,那是她无法理解的,也是不想去触碰的东西。

    “李邱生,夜城富豪榜前三甲,原是城北一个孤儿,12岁跟着地头蛇出来混迹,20岁‘白手起家’,28岁突然得了一笔横财”

    “黎塘。”莫念凝打断了他,“你说的都跟我没关系,我不想被卷进麻烦里。”

    夜城,之所以被称之为夜城,不仅是因为每到夜里,这里就是灯红酒绿,一片繁华喧嚣,更因为身在其中,更像是在黑夜中孤身前行,稍不留神,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在这里,每天都上演着没有硝烟的战争。

    今天,他李邱生能站得这么高,绝不仅仅只是因为经商的头脑,若没有一点势力手段,在这个夜城,根本没有立足之地。

    “那就离开这里,回灵魂当铺去。”

    “回去?”莫念凝突然反问,“回去固然能保全我,但也会因此把矛头引向整个灵魂当铺。”

    大家都知道这样一条铁则,无论任务成功与否,都不能陷灵魂当铺于不义。

    李邱生确实厉害,势力在夜城也确实很大,但他还不至于能轻易扳倒灵魂当铺,若没有一个正当的理由,谁敢找灵魂当铺的麻烦?

    一旦她回去,灵魂当铺接纳她,就说明了当铺与她是一条阵线的,说得更明白些,若是警方查出点什么,李邱生完全可以说是灵魂当铺指使她做的。

    在夜城,可以有自己的势力,可以任意妄为,但唯有一点,谁都不能跟警方军署对着干。到时候,军署的人要查封灵魂当铺,就算他们再有能耐,也不能当面抵抗。

    黎塘叹了口气,对于眼前这个人有些无奈,她跟李邱生扯上关系,是他意料之外的,看来之前的计划要改改了:“既然这样,那就跟我做个交易吧。”

    莫念凝不说话,垂着眼眸,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很久才抬起头来,正视着黎塘:“什么交易?”

    “你回去,我自会保全当铺,但有一个条件,你不能再接任何买卖,一切听我的指示,直到我这单买卖结束。”

    嗬,他这是找了个免费劳动力,让她给他打下手的意思咯?

    “怎么才算结束?”

    “李邱生的灵魂。”

    李邱生?

    李邱生?!

    难道李邱生跟他签了协议?

    那就真是怪了,李邱生在夜城也是数一数二的人物,权财双收,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呼风唤雨,还有什么需要灵魂当铺出面的?

    不过,这要是真的,那黎塘保全灵魂当铺的承诺,就有了根据。

    “你也是个怪人,找人打下手,也不挑个好点的对象,又不是第一天进铺子,不知道我消极怠工吗?”

    她的“业绩”,最多也就能跟黎塘的零头比比,带着她,遇到点情况,恐怕也只有被拖后腿的余地。

    “所以,你什么都不用做,等我的指示就好。”黎塘耸了耸肩,走过去,伸手朝她身后一环,抓出一个盛有莹白色物体的瓶子,“这就是罪魁祸首?”

    那就是那个“乞丐”的灵魂,生前这么大一个人,灵魂也就只有小小一瓶。

    “想要的话,就拿去吧。”

    一个三等灵魂而已,要不是其生前身份特殊,恐怕也是入不了黎塘的眼,反正也不是什么大收获,让他拿去,兴许还有些用处。

    黎塘不置可否,瞥了一眼淡淡然的莫念凝,拇指摩挲了瓶子:“明天我会来接你。”

    接她?这倒是显得有些兴师动众了,不过是会铺子罢了,她还能走丢不成?

    “等等。”见黎塘要走,莫念凝喊住了他,“为什么帮我?”

    外面传来了窸窸窣窣的脚步声,是换班的警司来了。

    “没什么,或许是因为我们有着相似的命运。何况,我不是收了你的东西吗?”黎塘朝她挥了挥手里的瓶子。

    外面的铁门发出铮铮的响动,与此同时,黎塘也消失了,就好像从没来过一样。

    相似的命运吗?或许吧

    他们都是被上帝遗弃的人,相聚在灵魂当铺里,总算是有了一个栖身之所,而代价却是作为阴间的使者,从此人间的冷暖,都与他们无关。

    生非生,死非死,数十年如一日,没有未来,也没有需要铭记的过去。(。)

第二百零六章() 
昏暗的公馆大厅内,一道身影斜倚在沙发上,慵懒地晃着盛满红酒的高脚杯,月光伴着凉风洒进来,欧式回廊的尽头传来一阵脚步声。

    “考虑得怎么样了?”沙发上的年轻男人没有回头,背对着回廊尽头渐渐出现的那个人影,晃动着酒杯的手顿了一下,“你要知道,现在能帮你的,就只剩下我了。”

    脚步声戛然而止,冰冷的月光照在那人的脸上,朦胧间看清他是谁——黎塘。

    黎塘斜靠在回旋楼梯旁,微微皱着眉头,目光透过黑暗,紧紧盯着沙发上的那个年轻男人:“事成之后,我会拿走你的灵魂。”

    公馆内静谧了一会,摆钟的指针发出“滴答滴答”的响声,回荡在四处,沙发上的年轻男人突然低笑出声:“好,我等着。”

    “明天正午之前,我要在警署门口看见她。”

    说完这一句,黎塘就离开了,脚步声渐渐远去,沙发上的人久久没有动作,就好像时间停止了一样。

    良久,他才转向窗外的月色,一口饮尽杯中的酒,声音有些说不出的古怪:“弟弟,这一次,就让大哥来保护你”

    窗外一道惊雷劈过,骤雨突如其来。

    “笙哥,阿凝都被带走好几天了,怎么一点动静都没有,不会是出事了吧?”

    白宸刚从外面回来,见铺子里只有杜笙一个人在收拾盆栽,灰色的猫窝在沙发上打着瞌睡,外面则是风雨交加。

    黎塘我行我素惯了,就算不回来过夜,也从没有人放在心上,可莫念凝这都好几天了,却一点消息都没有,再这么下去,他必须要停下手头的买卖,调查调查才能安心。

    接过杜笙扔过来的干毛巾,抖了抖身上的的雨水,这雨越下越大了,最近,他总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希望只是他的错觉。

    “你就别担心了,念凝的能力不在你我之下,她不回来,一定有她的道理。”

    杜笙还是一副不急不缓的模样,眼里似乎只有那几盆宝贝草。

    “话是这么说,可李邱生要是真想害阿凝,就怕明枪易挡,暗箭难防啊”白宸将半湿的毛巾一把扔向沙发,惊得上面的猫立马窜了下来。

    杜笙手上的动作一顿,看了一眼外面的天气,脸色突然阴沉下来:“那也要看,他惹不惹得起灵魂当铺。”

    灵魂当铺虽然不是什么上流贵族,手上也没有握军权,但能在这暗无天日的夜城屹立百年之久,就必有其过人之处,若不是积怨已久,全夜城没有哪个傻子敢贸然与灵魂当铺树敌。

    何况,铺子里的四个人,又何止只是当铺的四个普通伙计那么简单?

    外面的雨越下越大,窗户被打得铮铮作响,闪电划破天际,惊雷四起,脚下的地面都隐隐有些打颤,才从沙发上蹿下来的猫,嘶叫了一声,立刻消失在大厅。

    “王叔,我爸他回来了吗?”

    偌大的李家公馆,自从几天前出了一条人命后,上上下下都变得异常古怪,尤其是这家的主人——李邱生,几乎看不见他的人影。

    “回来了,回来了,在书房呢。”王叔刚从书房出来,手里端着被摔碎的茶杯,“诶,小姐,老爷最近心情不太好,您还是别进去了。”

    李小曼的母亲难产,在生下她之后就过世了,是父亲李邱生一手将她带大的。

    李邱生虽家财万贯,在夜城也是响当当的人物,但除了出入一些风月场所,倒也没有要再婚的意思。因李小曼早年丧母,十几年来,他都将女儿视作是掌上明珠,疼爱有加。

    只不过,私生子横空出世,又离奇去世,这一起一落,着实让他受不了,如今,他居然连牢里那个女人都动不了!

    怎能不叫他懊恼?

    “知道了,王叔,你先下去吧。”李小曼看了一眼书房,手里摩挲着一个黄色信封套,犹豫了几下才推开了门,“爸?”

    进去的时候,房间里只开了一盏灯,李邱生坐在书桌附近的沙发上,紧蹙着眉毛,眯着的双眼透着些阴鸷,朝着外面的电闪雷鸣出神,连手里的烟烫到了手指,都没有察觉。

    十天前,就是那个女人,出现在公馆前,告诉他,在城郊有他的私生子。

    将信将疑,才把那个孩子接回来,刚刚确认身份,确定是他的种不错,那个女人就又无端潜进了公馆,夺走了那孩子的性命,守备的那群窝囊废,居然事先没有一个人察觉到。

    他的岁数也大了,小曼迟早要嫁出去,这么大个李家,总要有人接手。那个孩子,再不济也是他的子嗣,点心思培养培养,未必会比外面那些小子差。

    可是这一切还没开始,就被那个女人扼杀了。

    灵魂当铺!

    他李邱生到底跟谁结下了这么大的仇,用得着灵魂当铺出面,要他儿子的性命?!

    “爸?爸!”李小曼摇了摇李邱生,忙将他手中的烟抽走,“爸,别想太多了。”

    对于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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