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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徊-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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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笛沃



第1章 梦回

春眠不觉晓,杨云做了一个大梦,在梦中他遇到了神仙,将他带到东海学艺。

杨云知道了什么是修仙,什么是境界,什么是仙路艰难。

师父、师兄、弟子、徒孙一个接一个的陨落,但杨云谨慎小心加上气运,竟然奇迹般的闯过了重重关口,从一个散修小门派的弟子,修行界中的草根,一步步变成了高手、高人、真人、宗师、传奇、传说,上天入海,纵横无敌,距离变成真的神仙只一步之遥。

恐怖的天劫一波接着一波,杨云仿佛是马上要倾覆的怒海孤舟,但还是挺了过来,最后金光四射,光辉的彼岸似乎触手可及。

一阵叮叮当当菜刀敲击案板的声音,将睡梦中的杨云惊醒。

杨云迷迷糊糊地继续躺着不动,抽动鼻子闻着阵阵飘来的饭菜香气,开始在记忆深处翻找不知埋藏了多少年的记忆。

多么熟悉而又悠远的味道啊,有多少年没有闻到了,一千年还是一万年?

是小月山采摘的麻叶菜混合小米一起熬粥的香气,自己还是一个凡人的时候,小时候家里穷,经常用这种野菜来熬粥。

“天劫——天劫呢?!”

杨云猛然惊醒,翻身坐起来,身上已经冒出了一层细细的冷汗。

晨光从窗户纸的破洞里洒进房间,柳木床、粗布被、年久发黑的泥墙,还有一张破桌子上散落着的书本和笔砚。

“是幻境——一定是幻境”杨云下意识地一掐功诀,打算发动《元极神光破禁大法》。

怎么回事儿?这门自己修炼了几百年的功法,此时在脑海中除了寥寥几句口诀,剩下的内容竟然全忘了。而且不止如此,自己那一身真元也荡然无存。

杨云双目赤红,疯魔一般乱挥着双手,徒劳地试图施展出记忆中那些能够将方圆千里夷为平地的法诀,可是同样的,那些本该熟悉无比的法诀,此时竟然全部从脑海中消失了,只剩下名字和一些零散的功诀片段。

“三儿——起来吃饭啦”

一声呼唤,仿佛晨钟般惊醒了即将魔障的杨云。

一个穿着粗布衣服的老妇走进房间,“三儿,你这是怎么啦?”

看杨云气色不好,老妇关切地伸手摸向杨云的额头。

“怎么出了这么多汗,莫不是昨晚读书太晚伤了神?”老妇抽回满是皱纹的手,犹豫了片刻,说道:“等着,娘给你的粥里加个鸡蛋,你读书伤神,要多补一点的。”

母亲的这句话好像打开了一道大门,属于十六岁自己的记忆像纷纷的潮水般涌来——

想起来了,我是杨云,今年十六岁,家境贫寒,从小在全家的支持下一直在苦读,两个月前刚刚考上了秀才,成了村子里唯一的一个正式“读书人”。昨天晚上在昏黄的油灯下温习到很晚,直到灯油用尽就入睡了。

原来那个几乎修道成仙、叱咤风云的杨云,是一场离奇的梦境。

这个梦境是如此真实,杨云怔神了半晌之后,用力捶了下脑袋,“庄周晓梦迷蝴蝶——这种事情怎么让我碰上啦?”

杨云的母亲看着儿子,眼神中充满慈爱。她听不懂儿子在说什么,以为杨云又读书入迷了,于是静静地退出了房间。

……

关于庄周和蝴蝶的事情过于深奥,杨云怎么也想不明白,可是饥肠辘辘的肚子提醒他坐到了饭桌上。

一个鸡蛋放进了杨云的碗里。

饭碗端到嘴边的时候,杨云感到肚子里饿得像着了一把火一样。

野菜小米粥流入喉咙,小米的香气里带着丝丝野菜的麻味,饥饿的肠胃立刻欢呼起来。

一边大口大口地喝粥,杨云一边回忆梦境中龙肝凤髓的味道。

杨云的父亲杨天埕是个老实的庄稼汉,大哥杨山和父亲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连端碗、喝粥的姿势都一摸一样,要不是杨天埕脸上的皱纹和头上的白发,几乎无法分出他们两个来。

自始至终他们都没有看杨云碗里的鸡蛋。

杨云看着鸡蛋口水直流,梦境中他是可以餐风饮露的仙人,可是真正的他的身体才十六岁,而且有点长期的营养不良。鸡蛋对他的诱惑力是很大的。

避开杨氏的注意,杨云飞快地把鸡蛋夹到了小妹杨琳的碗里。

杨琳的眼睛刷的亮了,她狼吞虎咽地把鸡蛋塞到口里,囫囵吞了下去,一口气没喘上来,噎地一阵咳嗽。

在杨氏转头查看前,杨琳飞快地用舌头把嘴角的蛋黄渣卷走,眨眨眼,冲着杨云吐舌一笑。

杨云的父亲和大哥的嘴角也露出了一抹笑意。

农家的早饭吃得很快,杨天埕和杨山提起锄头和一个瓦罐去地里,瓦罐里是几个杨氏为他们准备的中午吃的饭团,他们俩要一直劳作到晚上才会回来。

尽管只是十三岁,杨琳也要帮着杨氏干家务活。割草、拾柴、洗衣、做饭等等,身材单薄的杨琳做这些已经俨然一把好手了。

只有杨云不用干活,他的任务就是读书。自小聪慧的杨云也没有辜负全家人的厚望,自从两个月前他考取了秀才之后,已经正式踏上了读书取功名的道路,虽然区区一个秀才官府只给些微的补助,但对这个贫寒的家也算不无小补,当然如果能够中举,那身份地位立刻就不一样了,这也是杨云全家的期待。

母亲什么活都不让杨云插手,他唯一的事情就是读书。和往前一样,吃过早饭后杨云夹着两本书离开了家门。

自从考上了秀才,乡里的蒙学杨云再也不用去上了,但是又无力去县城里的书院继续攻读,那里可是要收学费的。杨云这段时间只好自修,其实这也是所有贫寒学子的悲哀,没有钱就不能进修,考上举人的机会当然就渺茫了。

自修也不容易,整个村子只有杨云一个秀才,连可以交流研讨的人都没有,而且书也很贵,整个杨家也没有多少本书。

杨云家已经在村子的边缘,沿着一条土路走了大约一刻,拐下土路,走进一片竹林里面。

驾轻就熟地左拐右拐,不多时来到竹林中的一片空地。

这空地只有几间屋子大小,地面都是非常光滑的青石,最大的一块石面隆起,形成了一个小台子模样,可以供人在上面坐卧,这就是杨云日常读书的一个宝地了。

竹林清幽,空地上方又有阳光洒落下来,杨云几年前偶然发现了这个地方后,就时常带着几本书到这里苦读。

杨云打开一本《五书集注》翻看了几页,可是总觉得心绪不宁,无数梦中的记忆在脑海中徘徊着,始终不肯离开。

索性把书往青石上一放,坐下闭目静思起梦中的情景来。

微风徐来,斑驳的竹影在脸上摇动,杨云一动不动,脸上的神色随着对梦境的回忆不停地变幻。

渐渐地,梦中的一些记忆逐渐清晰起来,就好像是乌云散尽,阳光出现一样。

几个简单的入门功法,被杨云完整地回忆了起来。其中有一门《寂元化精诀》,简单而又有趣,杨云梦中的记忆非常深刻,此时似乎可以用来试验一下。

杨云睁开双眼,从地上捡起一颗圆石。

双目中一道精光闪过。一抬手,掌中的圆石电射而出,呜呜地在空中划过,击中一棵青竹。

啪地一声脆响,茶盅粗的青竹从中断折,竹片纷飞,有一片直溅到了杨云的头顶上。

一石击出,杨云却像被抽空了一样,面色灰败,佝偻着身子咳嗽起来。

好半天咳嗽止住,杨云抬起头,露出满脸压抑不住的狂喜。

“是真的!这个法诀竟然是真的!”

寂阳化精诀是一门奇特的法诀,它不需要用真气或者真元催动,而是靠抽取体内的精元,化成临时性充满威力的一击,因此被毫无修炼基础的杨云拿来做试验。

“难道梦境是真的,我渡天劫失败,不知为什么没有魂飞魄散,而是转世重回了十六岁的时候。”杨云沉吟良久,这种奇事即使在梦中也是闻所未闻,不过根据梦境中的记忆,渡大天劫的人根本没有回来的,甚至有没有人成功渡过都无人知道,也许渡大天劫失败就是会如此也说不定。

“管它是不是真的,梦中的功诀是真的就行了,虽然我是读书人,可是修炼一些本领也不错。”想起梦境中修炼者们飞天遁地的神奇手段,杨云心生向往。

刚刚想到这里,杨云眼前一黑,差点昏眩过去。

杨云现在是一个没有经过任何修炼的凡人,家里条件不好,身体也有点虚弱,强行使用寂阳化精诀的结果,就好像不眠不休连续操劳了几天一般,身体的精元严重透支。

不行,身体太弱,施展寂阳化精诀太勉强了。肚子里饿得火烧一般,杨云急忙拿出杨氏为他准备的杂粮饭团,囫囵几口塞下肚子,却感觉越发地饿了。

只得在地上寻了石片,劈砍地上露出来的青笋充饥,连吃了十几根才稍稍遏止了饥火。

在梦中,自己修炼有成后,有时会有王公权贵求到自己,用天南地北搜集来的珍馐设宴,想起那些美食佳肴,杨云恨不得扑上去连盘碟一起吃尽。

梦中的自己怎么那么清高啊,对这些烟火食不屑一顾,顶多给面子地略略吃上几个水果。

杨云现在是标准的一个凡人,身体未经修炼,窍穴未开,没有丝毫的境界和定力可言,当然无法理解梦中自己的行为。

根据梦中记忆,光是修炼到辟谷的境界,少说也要十几年的功夫,在那之前吃饭是最好最快地补充身体精元的方法。

只是用了一下寂阳化精诀,杨云就感到给自己一头牛也吃得下去,一个饭团十几个青笋也不过略微抵挡,日头刚刚过午,离吃晚饭还早,而且家中贫寒,晚饭也吃不到什么,多半还是野菜粥,顶多粥里加点地瓜番薯之类,总之是饿不死也吃不饱,一家人艰难度日罢了,哪里有多余的食物让杨云修炼寂元化精诀。

第2章 吃肉

尝过挨饿的滋味,杨云立刻把吃饱饭列为了当下的头等大事。

想起父母头上的白发,还有小妹那风吹就倒的身子,杨云暗暗咬牙赌咒,他不但要让自己和家人吃饱,而且要让全家大富大贵,享尽人间的清福,只有这样才不枉自己梦中修仙一场。

想起梦境中的记忆,杨云记得自己大概就是十六七岁时离家求道,悠悠二十年,修行小成才动念归家。

那时却发现家乡已经遭了战乱,亲人流离,杨云寻觅良久,只从偶遇的乡亲那里得知家人全都逃难去了,就再也没有其他消息。

杨云修为还低,搜神寻踪等等法术不过数里,哪里还找得到流散的亲人?

等杨云修为深厚又百多年过去,想起家人必定早已离世,就彻底绝了寻亲的念头,自此斩断尘缘,一心向道。

修行无岁月,杨云漫步前行,竟然突破了一层层天堑一般的境界,终于成了修行界中的绝顶高人,此时也不知是千年万年之久,杨云进入了修行界中人人闻之色变的真幻期。

修仙艰难,劫数不断,其中最厉害的是天地人三种劫数,其中又有大小的区分,真幻期就会遇到所谓的“大人劫”,幻境和真实夹杂在一起,虚虚实实、如真似幻,却又直指本心,让人无从分辨,甚至是不想分辨。

加上用心叵测者以及域外天魔推波助澜,能闯过真幻期者十不存一,大部分人会迷失在幻境中,慢慢地修为消磨,身死道殒,或者是迷乱中大开杀戒,最后被修行界合力铲除。

杨云在真幻期遇到的幻境之一,就是重新遇到了自己的父母亲人。

最厉害的是,虽然是幻化的人物,但是情景却完全是真实的。杨云在幻境中所见,就是当年失散家人的遭遇。

乱军肆虐,老父逃难中和家人失散,独自返回家中后遇到乱兵劫掠,埋在院中的最后一点口粮也被逼问搜刮而去,最后在家中伤饿而死。

大哥在逃亡路上被北梁大军抓了壮丁,在钱江城一役中像炮灰般填了护城河。

杨云还有一个二哥杨岳,因为家贫地少,十四岁的时候就跟人跑海当了水手。杨岳所属的船队在乱世中没了生意,散伙后和一帮水手沦为了盗匪,在一次海上械斗中丢了性命。

小妹杨琳带着老母一路颠沛流离,受尽了欺辱,终于还是挣扎着活了下来。乱世稍稍平歇后,二人在一处残城找了个破院住下来,杨琳四处寻找零工或捡拾破烂,杨母日日上街乞讨,又在院中开了一小块荒地种菜,母女两人相依为命,苦苦度日。

开始几年也有人想纳杨琳为妻妾,但杨琳舍不得老母,事情终究未成。时间久了,青春消磨,杨母去世后杨琳也无人问津了,最后孤独终老,死时无儿无女,一身凄凉,乡邻里正领了一副草席,卷起往乱葬岗一送了事。

在幻境中杨云必须坚守道心,无论见了亲人何种遭遇都不能出手。他只要动了一个手指头,立刻就会迷失万劫不复。

尽管是梦中的记忆,杨云想起这些事情,仍然面色大变,冷汗淋漓。

既然梦中的功法是真实的,那么那些遗憾回恨是否也注定会发生?杨云想到这里,用了握紧了拳头,一定不能让梦境中的事情重演。

“我也不求得道成仙,只求自在逍遥,随心所欲,家人富贵安康,天高地阔任我遨游,至于修行随意即可,能有乱世自保之力足矣。”

不顾两行泪水顺着脸颊洒落,杨云仰天长笑,感觉胸中块垒尽去,痛快无比。

笑声未歇,“咕噜咕噜”地肚子传来一阵叫声,那些青笋还是抵不得饭菜,现在已经消化地七七八八了。

杨云苦笑两声,试演功法成功激动的心情渐渐平复,此时也没有继续看书的心情,于是夹上两本书,绕出竹林回到道路上,慢慢地向家里方向走去。

走了没多久,路上劈面过来一个胸膛裸露的大汉,腰里别着明晃晃的杀猪刀,手里提着几条乱晃的猪肉和下水。

杨云一看这人认得,是村东头住的王屠户。

“王大叔,这是要去哪里?”

王屠户愣了下,笑答道:“原来是杨家小三,今儿怎么知道叫人了?”

今天之前的杨云,一心苦读,是看不起王屠户这种人的,加上自己家穷,王屠户家却几乎天天能吃上猪肉,傲气中也有几分自卑,平时见面很少招呼。

如今经历了一场梦境,杨云的心境不知不觉中发生了一些变化,因此见到屠户也招呼起来。

“王大叔是要去镇上岳母家吧?不过你送这些东西去老人家恐怕不喜。”杨云微笑说道。

“你怎么知道的?”王屠户心中一凛,他长得五大三粗,偏偏娶个老婆娇小玲珑,平日里是又爱又怕,王屠户时常往岳家送东送西,可丈母娘一直看他不顺眼,语气不冷不热的。

“你去岳母家时要换身衣服,刀也要记得收了,这些婶子都交待了吧?”杨云问道。

“是,衣物都在包裹里带着呢。”

“那就是这礼物了,你岳母家也算镇上的富户,不缺这几口肉吃,你这么血淋淋的提去,反倒觉得丢了体面。”

“这话说的是,可我就是一屠户,除了这肉也没什么东西好送,要买些费钱不值当的东西去,怕反倒被丈母数落。”王屠户踌躇道。

“这就看你用不用心了,现在入春节气转换,婶子身子弱,这些天是不是咳嗽了?你岳母岁数大,估计咳的更加厉害。我给你出个主意,你到了镇上去回春堂求一个滋补方子,配你手里的这副猪肺,一起包好送上去,让老人家熬成粥早晚服用,养身润肺,岂不是好?”

王屠户大喜,“不愧是秀才啊!就依你说的办。”

“这是谢礼,拿着——”王屠户劈手扔过来一条五花肉。

“多谢王大叔。”杨云眼疾手快,一把从空中捞到手里。

王屠户得了指点,连忙道别离开。而杨云则喜滋滋地提着肉回家。

远远地望见家门的时候,杨云突然站住脚,用力一拍脑门。

“哎呀——我这不是糊涂吗?光给王屠户出主意,却没有早想到这一条路子。”杨云猛地想到,村子后面就是小月山,山上草木繁茂,颇有一些值钱的药材,只是普通人缺乏知识,辨识不易,自己在梦中倒是认识了不少药材,其中有一味月光草印象比较深刻,而且正是小月山出产的。

“这不就是一条来财的路子吗,大把的钱就长在山上,而且采来了别人也不会怀疑什么,顶多是觉得我运气好罢了,这个来钱的法子没有后患,再安全不过了。”

想到办法的杨云一身轻松,哼着小曲走入家门。

将足有四斤多的五花肉望杨氏手里一塞,“娘,这是村东王大叔送我的,收拾收拾晚上做着吃吧。”

杨氏吃了一惊,“他为什么送你这么贵的东西?”

“我路上遇到他说话高兴,就丢给我这个,管他为什么,做了吃就是了。大不了官府今年的年赐下来,给他家回点礼就行了。”

杨氏转念一想,王屠户家富,这些猪肉对他家真不算什么。儿子杨云现在也是秀才了,王屠户送点礼也说的过去,于是就不再追问,盘算怎么整治这条五花肉。

依着杨氏的意思,是要做成腊肉,过日子一点一点吃着。杨云现在肚子里饿得火烧一般,就直撺掇杨氏做顿红烧肉。

杨氏最宠小儿子,加上看杨云气色不好,也想给他补补,只是还犹豫着,“做红烧肉也行,只是家里没有酱油和糖。”

杨云知道,酱油也就罢了,糖却是挺贵的,家里一般过年时才会买点,现在早就用光了。

“这有何难,去隔壁长盛叔家借些就是,做好了红烧肉给他家回一碗。”杨云出着主意。

杨氏听了,真地去借来了调料,还借了二斤新米,在厨房里忙碌起来。

切肉时杨氏到底舍不得,从五花肉上片下来七八两的肥膘,用铁锅煎得半干,连着煎出来的猪油一起收在瓦罐中,在灶台的角落里藏好。

杨琳背着一篓刚割下来的草进了院子,等不及放下背篓,就大叫起来,“做的什么啊,香死了!”

等跑进厨房,伸手揭开锅盖,就看见一锅红扑扑、油汪汪的红烧肉,在浓汤中咕嘟嘟地翻滚着。

顿时杨琳的口水流了下来,伸手就想从滚烫的锅里捞肉,被杨氏一把打掉。

“死丫头,不怕烫坏爪子!等晚上你爹和大哥回来再一起吃。”

可怜的杨琳不死心,借着帮厨的机会,不多时候就往灶台跑了十几趟。

可惜杨氏提着一把炒勺,就像母虎看护幼崽一般,寸步不离,杨琳无机可乘。

杨云的房间就挨着厨房,里面的动静听得一清二楚。他手里捧着一本书,摇头晃脑地作势读着,心里早就偷笑了好几回。

红烧肉炖了许久,汤水渐渐收干,一股浓香四处乱飘,直往杨云的鼻子里钻,勾得他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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