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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方永利将眼光收回来,盯着眼前这个好看的男人。他和傅明蔚是什么关系呢?只是单纯的雇佣关系吗?一个咖啡店用得着设什么财务部!
“哦,对不起。”男人微笑的递上名片。
“意明实业?”程利惊讶的与方永利交换一下眼神:“是省商协会主席李作意的意明实业?”
“原来两位也听说过鄙公司。”男人仍旧微笑着:“这家咖啡店是我们公司傅董事的私业。我是她请来协助管理店务的。”
“那么傅明蔚小姐是…?”方永利的口中干涩起来。
“意明实业的董事兼执行副理。只是,”年轻男人略带暖昧的笑笑:“傅董也很少回公司,大部分时间她都是自行处理的。两位也是她的新…咳,朋友吧?”
方永利只觉一股气直往上冲,不由挺挺腰坐直:“我们和傅小姐不是朋友!倒和贵司李董事长有些关系!”
程利皱皱眉头,插嘴道:“萧先生,先把协议签了吧。”
别人的老婆永远都懂得在适当的时候给自己的丈夫争回一些非争不可的面子,自己的老婆却只懂得在人前出丑卖乖,斤斤计较。方永利压抑住内心的不快,接住刚才的话题执着的对着年轻男人大声说:“你们的李董事长是我的内亲。”
“内亲?”年轻男人好笑的停下手:“是同乡吧?”
方永利更加大声的回答:“同乡?不,不是同乡,是姐夫。哈,不提不提,别管我是什么人吧。我们这次是公事公办就好。”
“你是李作意太太的内弟?”傅明蔚的声音从身后响起。
方永利连忙站起来:“没错。哎,真没想到傅小姐和我姐夫也这么熟,原来大家都是自己人啊。”
傅明蔚神色闪烁的瞟了眼跌坐椅中的程利:“怎么当初有困难不向贵亲开口呢?”
“男人最要紧的是要有担当嘛。哪能一有事就去求亲靠友的。”方永利也微笑了。
“真看不出,方先生原来是这么一个有责任感的人。真是让人佩服。那么,”傅明蔚突然拉下脸来:“请方先生携夫人快快签完协议离开吧。不要再没完没了的罗嗦!”
“你…”方永利的脸蓦的涨红。
“方先生还不签完快走。”年轻男人赶紧递上笔。
程利静静的接过来默默签完,扔下笔。拉着方永利一声不吭的走了出去。
店外阳光正烈。程利有些糊涂,自己的生活像是真的出了问题。只是…问题出在哪里呢?还有办法弥补吗?
方永利居然是李作意的内弟!这个世界真是小的可怜。目送方永利夫妻出去,傅明蔚吁出一口气。五年了,时间像是并没有在李作意身上留下什么痕迹。可自己早已面目全非。
当初是怎么认识李作意的?好像是在一个夏天。
狗吃的面条
最让人厌恶的就是夏天。这要命的阳光随时好像会晒化人的皮肤。出门才一刻钟,傅明蔚身上已透出一层粘粘的汗水。汗水紧紧的附住结在脑后的发丝,揪作一团。
傅明蔚不耐的用纸巾抹一把鼻翼两边的汗珠,纸巾也湿答答的,这鬼天气!她把手中的伞再往下压一压,企图遮住无孔不入的热浪。
“喂!你再把伞往下压我就要看不到你了。”孔奇不满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这男孩子是她在今年刚开春时认识的,那时春寒料峭,躲在他胸前真是一种享受。自己也是曾对他有过一时的迷惑吧?毕竟,他是那么的年轻和俊俏。
“可是很热啊。”
“难道压低伞就可以不热了吗?女人真是麻烦!”大约在这火爆的夏季没有人是懂得平心静气的说话的,孔奇的声音也不耐起来。同时干脆伸过一只手来想要拖住她。
傅明蔚沉默的由他拖过手掌,孔奇的手是有力而汗湿的,充满了年轻男性与生俱来的占有欲。拖到了傅明蔚的手,他心满意足的微笑起来。
路边滑过一辆耀眼的宝马,车内安坐着一对男女。车窗明亮,几乎可以清清楚楚的看到驾车男人脸上的皱褶和旁边女人年轻而饱满的嘴唇。
孔奇毫不顾忌的吹一声口哨,又冲远去的车屁股虚蹬一脚,嘴里喃喃道:“他妈的鲜花插牛粪。有钱有什么了不起!”
傅明蔚不明白自己怎么会和这样一个男孩子混在一起,他究竟是哪一点吸引了她的注意?
孔奇扭过脸来问她:“蔚蔚,你想要什么车?我到时候买给你。”
傅明蔚不禁一笑:“到什么时候买给我?”
孔奇理所当然的挺挺胸:“大学毕业啊。到时候…哼!”
这样的无知与坦白也是一种可爱吧,只是不适合自己。傅明蔚懒的再理他,将手从他掌中抽出来:“你知道世界上最让人腻烦的事情是什么?”
“是什么?”孔奇大力的将孤单的手在汗衫外擦一擦,以期擦掉湿热的烦燥。
傅明蔚一笑:“就是大夏天谈恋爱啊。”
“为什么?”
“因为天气这么热,还得硬表现出一股痴痴缠缠来,真是受不了。”
孔奇停止擦手,开始大力抹汗:“那依你说,到夏天所有人都不应该谈恋爱了。”
“那倒不是,只不过,”傅明蔚好整以暇的:“最好是有能力谈恋爱的才好谈恋爱。”
“你这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啊。只是如果连吹吹冷气的条件都没有,就个个都跑去恋爱不是有些滑稽吗?”
孔奇怔了一下,挥挥手:“好,今天天气太热你心情不好,我不跟你计较,不过以后不能再这么说话了。”
“你有什么资格让我以后怎么样?”傅明蔚脸色一沉。
“我是你男朋友!”
“男朋友就怎么着?”
“我就有权管你!”孔奇跳起来。
“哈,”傅明蔚冷笑一声:“阁下也知道自己不过是我的男朋友而已呀。男朋友是什么?不就是男性的朋友嘛,这种朋友我傅明蔚要多少有多少,你凭了什么以为与众不同到可以管我了呢?”
“你…”孔奇结舌起来:“你说过你爱我。”
傅明蔚不可抑制的大笑起来:“你不是吧。你真的当真了?不会吧。”
“怎…怎么不会?”孔奇慌张起来:“蔚蔚,天太热,我们还是回学校吧。别逛了。”
“怎么你现在知道热了吗?刚才在宿舍一把拉了我就跑,连擦个防晒油的功夫都不给我,你现在怕热了吗?”
“哎,你就是为这个生气呀。”孔奇长长的松一口气:“你直说嘛,我跟你道歉不就结了。你们女人真麻烦,说什么事非得兜一个大圈子。”
“别左一口你们女人,右一口你们女人的。听着怎么那么讨厌!”傅明蔚突然想,刚才车里的那个女孩子现在到哪里了?就算不是到宽敞舒适的金屋,也一定是到了有着中央空调的酒店吧。室内的温度一定只有二十度左右,清爽极了,没有半点喧哗吵嚷声和汗臭味。那女孩现在在干什么?一定在沐浴,在宽大的浴缸里洒上一层薄薄的花瓣,再倒进芳香沁凉的浴盐,抬起腿跨进去,伸出手臂一搅…嘿,完全可以在里面睡一觉吧。沐浴完了之后呢?她一定有着一整面墙那么大的镜子,她会用宽大柔软的毛巾包裹新浴的身体,把头发撒满肩膀,冲着镜中的自己微微一笑,这才打开门,仪态万千的走出去。唉,这才是活着。
“你在想什么。”孔奇伸长手臂扯扯她的衣袖,衣袖上马上留下两个圆圆的汗印。
傅明蔚呆呆的看着那两个指印,想起不知在哪本书上看过一个饥饿良久的人看到雪白馒头上的微黑指印,顿时惭愧与感激交集在一起,痛哭失声。傅明蔚心想,如果我是馒头,是谁要吃我?是孔奇吗?
孔奇不知她出了什么事,先是莫名其妙发了一顿脾气,紧接着又不停的发呆。不过她也是经常这样,喜怒无常的,和一般年轻女孩都不一样,舍长说这叫够深度。谁知道呢?反正他喜欢她。
傅明蔚看看大气不敢出,傻傻站在一边的孔奇心里不由有些恻然。这个大男孩,已经尽了最大心力在使她开心,只是此时此地,他像一个已经床头金尽的恩客,而她却是永不满足的窑姐。他再也玩不出什么新花样,她也再无精力去应付他与日俱增的感情了。她咬咬牙:“孔奇,不如我们分手吧。”
孔奇惊恐的看着她,脸上的汗水混着浮油滚落下来。
“你别开这种玩笑行吗?”
“我没有开玩笑。你冷静点听我说…”
孔奇居然笑出来:“这么大热的天,站在太阳下,你让我怎么冷静?”
这是与孔奇在一起后第一次由傅明蔚作东。
傅明蔚小口的啜着冰凉的咖啡,觉着心里平衡了一些,刚刚的怒气也变小了不少。她认真的看着坐在她对面,仍然直冒汗的孔奇,再次决定一定要在今天把一切都解决了,从十五岁开始她就面对过各式各样的追求者,从来没有一个像孔奇这样与她粘粘糊糊拖了这么久的。也许他的确是有他独特的可爱之处吧,可是,自己的人生目标是早已确定好了的,不可能为了任何人而改变。最重要的是,回顾种种,自己也并没有爱上他嘛。如果再拖下去,岂非对两个人都不公平。
“孔奇,”傅明蔚搅动着杯中的冰:“我知道你觉的突然,可这件事我已经想了很久了,真的没有半点冲动的成份在里面。”
“为什么?我们不是很好吗?”孔奇又开始使劲的擦汗。
“不是好不好的问题。是…你难道不觉得我们的性格完全不搭调吗?”
“这样才互补啊。”孔奇的声音大起来。
傅明蔚尴尬的看了看四周,好在现在应该是上班时间,咖啡厅的人不多。没什么人注意到角落的他们。她一向觉得咖啡厅是一个平和静默的地方,也是最能表现一个人修养的地方。不像标榜优雅的西餐厅,侍应一端上食物,每个人都据案大嚼,再没什么形状。
“你小声一点。”
“为什么?我又不是贼。”孔奇不满的说。
傅明蔚想起《红楼梦》里有一段,写林黛玉刚到贾府,大家围在一起吃饭,她很是小心,看着别人吃饭她才动筷,看着别人嗽口她才拿水,一丝儿不错,一见面就博得了老外婆的欢心。真正的冰雪聪明就是这样,不用别人瞎七搭八,自己已看的清清楚楚,决不行错半步。所以日后黛玉才有机会留在贾母身边,与贾宝玉朝夕相处,日久生情,上演一出缠绵销魂的红楼梦。要是稍差一点的人,诸如孔君等,一个不留神,将嗽口水当了茶喝下去,可也就万万轮不到她再葬什么花,焚什么稿了。所以说世人的机会都是一样的,只看你有没有本领抓住这个一瞬而过,有没有机会成为万世传讼。只这一点,林黛玉就不愧金陵十二钗之首,而他孔奇也勿庸置疑要被踢出局外。
傅明蔚放下咖啡:“你是不是贼都跟我没关系。我不管你听不听得懂,我今天就要分手。”
孔奇表情怪异的坐在一边。半晌才说:“我早就听他们说你心肠很硬,今天才领教了。”
“不敢。”
孔奇喘一口气:“我不明白,我们在一起这么久了,怎么你说起分手来连点伤心的表情都没有?难道一切都是我作了个梦,根本不是真的吗?”
“我也不明白,我们不过在一起三个月而已,为什么你可以以为就这样相处,我们就能永远在一起,甚至结婚生子?你不觉得太天真吗?”
孔奇露出悲哀的表情:“这样就天真吗?那想要怎样呢?你告诉我,我可以改。”
傅明蔚头也不抬的接嘴道:“年龄上我们一样大,可是思想上我们差了何止十岁!你要我说要求,我只怕说出来只会让你更难堪。”
孔奇愣了愣,站起来:“我明白了…”
想想不甘心,又加一句:“你就直说嫌我没钱不就行了吗?何必兜这么大一个圈子?女人真麻烦!”
傅明蔚顾得理会他的态度,追上来直问:“那你是答应分手了是吗?”
孔奇的眼睛直看进她眼内:“答应了。”
其实这阳光也不错啊。傅明蔚咪咪笑的走出咖啡厅,撑开太阳伞。
咖啡厅的侧门被人推开,一对颇眼熟的男女出现在她面前。女人口中发出银铃般的笑声,显然是收到了什么意外之喜。男人则颇有兴味的斜睨着傅明蔚,一边打着哈哈,一边向停车场走去。
傅明蔚想起这就是刚才碰到的宝马车里的两人,一个小时之内碰见两次,这算不算是一种缘份呢?再去看那男人,似乎并没有刚才看到的那么老,倒很有些依稀仿佛的潇洒。
孔奇已经走了,傅明蔚只好自己去等公交车。她不禁有些后悔,应该到学校才和他说分手,那该可以省很多钱。她从小就知道钱的重要。长大后所有的钱更是要一分一厘的打工挣来,里面有多少血汗只有自己知道。她看着眼前人如潮涌的公交车,想起刚才明亮诱人的宝马,不禁唏嘘。
这世上偏有那一起生来含着银汤匙的人,不知人间疾苦。以为平民生活也不是那么难挨。岂不知只盛夏挤车一项,便难倒英雄汉。无论多标致美丽的女孩,一趟公车挤下来,必定早已面目全非。汗污和体臭混为一体,更兼着一层说不出的内心委屈,哪有“冰肌玉骨,自清凉无汗”一说?再加上回到家中,一股闷热更是难熬。傅明蔚便听过这样一个故事,说一个打工来的小女孩,因为夏季屋子太热,晚上就开了门睡觉,半夜睡醒更是热的难堪,就糊里糊涂脱光了衣服。不料那天隔壁的中年男子喝醉了酒,摸错了门,直接就爬上了小女孩的床。事后众说纷纭,中年男子的妻子还上门打了小女孩一顿,小女孩一时想不开,投水死了。这样的事,是活生生的,谁听了敢不心惊!
傅明蔚自己就在前天晨睡醒来时,一拉窗帘,就看见对面站了个全身赤裸的男生向她行升旗礼。那男生看见衣衫不整的她也吓了一跳,急忙伸手捂住下体,想一想不对,又去捂脸,一阵手忙脚乱。傅明蔚就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切。事后她想,如果换一个初到贵境的富家女孩,那还不一头撞死在墙上!
想让人一头撞死的事情还多着呢。等了四十分钟车,自己等的那一趟车硬是不来。可能所有人无分贵贱都经历过这样的事,该来的不来,不该来的一个劲儿来。可是今时今日,室外温度高达三十九度。傅明蔚想,一个刚失恋的女孩,是不是真该一头撞死得了?
每到天热,傅明蔚就特别控制不住情绪。再轮到一出汗时,她就会更暴躁。再等到汗出如浆时,她就几乎想拿刀去杀人。
再等一刻钟。傅明蔚想,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也许这路车已经改道了,或者前面哪里出了路障,车都没法过来。看样子只好打车了。
打车的念头一出,傅明蔚心里就一阵愉快,似乎已闻到出租车里的冷气味。从这里回到学校,大约要三十块钱吧。傅明蔚从包里摸出钱夹,粗粗的数了一遍。好像不够。她抬头看看公车来的方向,觉得已经快哭了,她跺跺脚,喃喃道:“怎么还不来呢?怎么我就没有私家车接呢?要等到几时呀。”
李作意饶有趣味的观察着马路对面的女孩。短短的一个多小时内,他已经看见她三次。一次是在路边,她满脸不情愿的被一个年轻男孩儿拖着,那男孩儿不知为了什么作势欲蹬他的车,她的难堪更甚,那只被男伴抓住的胳膊简直像身体上多出来的零件,放也没处放。第二次看见她是在咖啡厅门口,她一脸的轻松愉快,像是放下来一件大大的包袱,满天的阳光也压不过她小脸上的喜悦。再然后就是现在了,她焦躁的站在那里,走来走去,不住伸长了脖子看车。脸上的表情越来越委屈,这会儿,似乎已忍不住要哭出来了。
她米色的短裙在膝上晃动,一双光洁而充满弹性的小腿露在裙下。李作意微眯着眼睛想,要怎样才能不致唐突的接近她?
已经要顾忌是否唐突了她了吗?李作意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年近不惑的他一直有着相对满意的家庭生活,并有着一对可爱的子女。虽然他也像所有的商人一样,在这样那样的环境下,有着这样那样的逢场作戏,甚至做过一掷千金博红颜一笑的事,但却从心眼里从未有过感情出轨的纪录。但今天,他看着这女孩的心情却是二十多年前追求初恋情人时才有过的患得患失。这表示什么呢?
如果没有记错,眼前这个女孩也并非是第一次入自己的眼,应该在不久前的某次特别的场合里,他是见过她的。什么场合呢?李作意缓缓吸一口气,驱车过去。
不可能!看着缓缓驰来的宝马,傅明蔚质疑的再三看车牌。没错,这正是今天下午一直纠缠着的那辆车。车里坐的也正是那个尚算潇洒的中年男人。现在,那男人正微微的朝她笑。
傅明蔚将头转来转去的看了一圈,最后只得确定那宝马车里的男人正是在招呼自己。
他认得她吗?为什么她毫无印象?或者是自己终于碰到了生平第一只货真价实胆大包天的色狼!
李作意打开车门,这女孩的姓氏突然冲进他脑中:“傅小姐,请上车。”
傅明蔚惊讶的按住嘴,移动太阳伞遮住周围人好奇的眼光:“我认识你吗?”
李作意犹豫一下,微笑颌首:“你是傅岚的女儿。”
“你认识我妈妈!你是谁?”
“你不是想一直站在路边和我聊天吧。”李作意指指打开的车门:“快上来。再停下去我要被罚款了。”
傅明蔚看看公车的方向,再看看李作意,钻进了车内。
李作意将车向前驶去。同时为自己的好记性生气和高兴起来。生气怎么能在这么美妙的感觉里牵扯出傅岚来,又高兴自己终因叫出了她的姓氏而领她进了车。
几个月之前,他被邀去母校演讲。坐在人群中的傅岚一眼就认出了他,直接就冲到了他面前。
十几年过去了,傅岚并没怎么变,还是那么清秀斯文,只是眼角多了几条或浅或深的皱纹,倒更添了韵致。听说到现在她带的班里的男同学还是有偷偷写情书给她的,一如他当年。
当年的他是什么样呢?早已记不清了,只记得那时的确是把傅岚老师当做了初恋的对象,甚至曾冒着大不违递了无数封情信给她。那时的傅岚才刚分到学校教书,梳两条乌黑的长辫子,穿一件蓝底白花的确良衬衫,往讲台上一站,一张口就羞红了脸。一节课上下来,只有一个动作,就是转过身去不停的作板书。他那时有多大?也有二十岁了,是补习班的学生。以那个年纪而言,暗恋自己年龄相仿的老师并不算错。可错就错在她已经结婚了,并有了一个两岁的女儿。
后来发生的事,在他看来一直算是个耻辱。
血气方刚的李作意一日冲进了傅岚老师的家,将傅岚堵在屋内意欲强吻。正纠缠间,被傅岚丈夫破门而入,看得清清楚楚,惹起轩然大波。
其实年少无知的他那天并没有想真的干出点什么事,只是临到毕业,眼看就要和暗恋多日的美丽老师永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