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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头公仔-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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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后,处女要去做堕胎手术。离手术的时间还有三天,而她反应很剧烈,因此她总是偷偷地跑到菜市场去买四毛钱的四川泡菜。她就着不要钱的馄饨汤脆生生地咀嚼那一点泡菜,心情就舒畅了一些。突然临桌的一个男子因为一分钱和店铺老板吵起来了。他们开始摔东西。开始处女和大家一样愉悦地看热闹,后来就缩着肩膀低着头躲开了,她没有忘记带走没吃完的几片泡菜。 
为了增加营养,处女在进手术室之前咬牙为自己买了一盒好丽友派。一盒六个。处女坐在医院的过道里,在刺鼻的药水味儿中,吃了一个又一个。她本来想留几个到了手术后作为庆功吃的,但她担心自己会因为手术而死掉,这样巧克力派就会白白地被浪费掉了。所以她把剩下的几个全吃了,然后把盒子扔进了医院的垃圾桶里,僵硬地走进了手术室。 
金壁辉煌的饭店广场。宽敞的街道、精美的广告牌和亮着灯火的大商场。树、长椅和幸福地依偎着的年轻男女。高耸的天主教堂,种满玫瑰的草地。风掠过年轻男孩子微长的头发。他长得很高,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宽宽的前额,和春天一样的微笑。他时而看着女孩。她穿着长长的素雅的布裙子,没有佩戴任何饰物。她的笑声清脆而肆无忌惮。他有点脸红了,他认为她是可爱和气质不凡的。   
萧条时期的爱情(2)   
巧克力派,她小声说。她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成长为美丽的女孩。她抬头走路,她敢于微笑。幸福摆在她的面前,唾手可得。 
她笑吟吟地看着男孩,无限柔情。不知为什么她想起了列农。在这个有着香风、玫瑰和美丽灯火的夜晚,她不合时宜地想起了列农脸上的惶恐、尴尬和卑琐。 
列农不知所终。他终于没有回来找处女。有人传说他结了婚,并且回到了他的老家。还有人说,他终于攒了一点钱,他的新婚妻子美貌而贤良。在这个故事里,没有任何人死去。   
丝袜女郎   
夏天快到的时候,我会用十元钱买回一打丝袜。 
所有的丝袜都是一模一样的,不分左右,丢了哪一只都无所谓,穿哪一只也无所谓。洗了立刻就干,没有性别之分。这是丝袜的好处。 
当衣服脱干净的时候,我寻思了一下要不要把丝袜也脱了。 
后来没有来得及脱。 
反正什么都还是要照原来的样子穿好。 
从老居民楼里出来,到了街上,人还是一样的多,和我一样,穿戴整齐。这是京城里最繁华的一带。 
很多人在街上围着看蹦极。挂钩一放开,人就飞速往上弹,到了很高处,落下。我尖叫起来,捉住旁边的男人。看见那个在空中被折腾的胖男人紧闭着眼,张着嘴。忽然就高兴起来了,就大声笑。 
他不动声色,毕竟天天见。他1米84,对我而言,实在是太高。但是我喜欢,也不管是否适合。 
我盯着他的眼睛看。眼睛太小,睫毛太短,等于没有。脸上已经有了岁月的痕迹,但是没有一点点的温情。天,真是好。我一头往他怀里钻,抱着他有点发胖的六十年代的腰身。他大我九岁,长得像唱戏里的奸臣。我们见过一次面,在电话里聊过一次天。他喜欢教育我,无非是欲望可以和感情分离。无非是证明这真的是一件非常自然的事情。他是很有道理的。但是已经有很多人这么劝我。大家都很懂道理。第一个我是信的,第二个、第三个我就不信了。难道真理不是只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吗? 
你就是这么勾引女孩的吗,也太没有水平了。我耻笑他。 
是啊。他也觉得自己没有什么水平。毋庸置疑,我是喜欢你的,但是要我做你的男友,然后和你发生感情,这是不可能的。 
难道人和人之间是不需要相互驯服的吗?要一起做一些事情,度过一些时光,或者什么也不用做,也不说,然后,在分手的时候,才会觉得忧伤。 
可是你怎么能够说服六十年代的人呢?他会画画,会用八轨机自己录小样,会和外国人做丝绸生意。可是他依然是没有才气的,因为他根本就不会驯服别人。 
我后来才明白自己才是天才,天生的才华横溢。可后来我浪费掉自己的资质,那是我自己的事情。那是不可挽回不可避免的。正如北京的春天,只是短短的十几天而已,过去就是过去了。 
初夏的晚上,在学校黑黢黢的路上走着,会有陌生的男孩子回过头来,叫你。 
他把你随身听的耳塞摘下,把他的诗集往你手里塞,然后就匆匆走了。腋下夹着一把雨伞,因为不知道会不会下雨。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长成一个还算美丽的女人,可是青春已经消失殆尽,就像是年少的才华,刚刚意识到就已经消失。 
人其实是要慢慢等待和慢慢驯服的,只是我们都已经没有机会了。 
当只剩下脚上的一双丝袜时,我确实感到有点羞耻。 
但是已经不需要犹豫了。一个年长你九岁的男人,会替你安排一切。他胸有成竹。 
我抚摸着他的头发,轻轻地叫他的名字,正如多年前,我叫爱人的名字。那么轻,几乎就要掉下眼泪。天一亮,我就会自动离开。 
在外面。有另外的世界。走下昏暗的楼梯,出了这个旧居民楼,走出巷子,在那个转弯口。突然地,你就会看见高楼、商厦、行人和无数的时尚美女,繁华和喧嚣向你呼啸而来。 
春天已经彻底结束。我只想坐在那张长椅上,耳边是无数个无名乐队的尖锐的噪音。我穿着丝袜,矜持地坐着那里,等待着夜的静静来临。开始有人搂着女人走过来。   
地下铁(1)   
我的哥哥很瘦。 
他说,你真好啊,你不抽烟,也不喝酒,我最不喜欢女孩子喝酒抽烟什么的了。 
那天,我在地铁里,走来走去的,有些无所事事。他在远远的地方站着,有些害羞似的。我也不大好意思。 
我喜欢呆在地铁里。因为那里灯很亮,白天和夜晚是一样的。而且在地铁里你永远都不会迷路。 
那是晚上,我穿的是黑色的裙子。领口开得有些低,我是故意的。 
是他先找我说话的。我从来不主动和陌生人说话。 
三年前,我男朋友小康,也是他主动和我说话的。 
他总是给我电话。其实也不是总是,就那么两三次。 
他总是从南边坐地铁过来,请我吃饭。其实也不是总是,就那么两三次。 
他觉得好笑的时候,就笑。 
他总是觉得我很有趣。 
我这么乏味的人。行动迟钝,像一只蜗牛。 
我们走路的时候,总是保持一点距离。 
经过电影院,会进去看看有什么电影,然后出来。 
秋天这个季节很不错。如果我恋爱了,就可以这样一直度过冬天。 
我猜到小康要结婚。他一直关机,我天天打他手机,所以我知道他关机。 
也许我会重新恋爱。我会很温柔。 
他说,你的脸色如果有些血色,就会很好看。 
小康以前也是这么说的。他总是尽力想让我灰白的脸红润起来。他给我买朵而胶囊,两大盒,天天逼着我吃。吃完之后,我真的就很好看起来。脸鼓起来,有了血色。 
后来我看到三年前的我,还是很不错的,身上鼓鼓的。 
有一天夜里他从南城打电话过来,我们不停讲话,讲到了凌晨三点。他详细问起我的家里。他一个个地问,我的家里人。 
我很少说起我的家里,一直都这样,和小康也很少说,因为他很少问。我就懒得说了。 
后来他说,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和你交往吗? 
我说,大概你好奇吧。 
他不置可否。 
我说,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是一个女的。 
为什么不可以是这样子,我很喜欢你,或者爱上你呢? 
我笑起来,这怎么可能呢。 
后来他来新街口附近找我。我们在电影资料馆门口碰的头。天黑了。 
我忽然对他说,哥。 
他说,你叫我哥,我有些害怕呢。 
我笑起来,大声说,那我叫你什么,叫你爹呀?爹—— 
他就笑了。他向四周张望了一下,有些局促。 
他看上去很老,笑起来会好些。 
他有些驼背,有些鸡胸,还有脚气。他说他还有痔疮,可是,我不知道什么是痔疮。 
我问痔疮是什么。他说是屁股上的疮。屁股怎么会长疮呢?他说每个人都有,我说我就没有。他说你拉屎的时候疼吗,我说不疼,那你就是没有了,他说。 
他说他阳痿。他不能那个的。他和王小波小说里的王二一样。 
后来,他让我去他家,我不去。他就来我这里,还在我的床上睡着了。 
我的床上有一个大坑,他说他驼背,睡这样的大坑床,刚好合适。 
后来,他又让我去他家。我不去,他老说老说的。后来我去了,是坐地铁去的,在地铁里我不会迷路。 
在他家我们一起看电视,看一个老大妈,在主持一个奇怪的节目,要把女儿嫁出去。看完电视后我要看A片,他不让。 
我有些生气。 
夜深了,他给我找了一件T恤,我就脱了衣服,穿着T恤,躺在他床上。 
他把沙发打开,躺下。 
我们熄灯,说话。说着说着,他就说,我可以过去抱你吗? 
我轻声说,可以呀。 
他就从沙发上爬过来抱我了。 
他抱了很久,好像很宝贝似的。他在我身上摸呀摸呀的,把我的衣服都脱了。 
我们亲吻了很久,好像做梦一样。我好久没有和小康亲吻了。 
又过了很久我摸到他的下面。我的天,我说。 
他根本不是阳痿的。 
后来我们就好了。我们好了很久。 
后来我们就睡着了。 
第二天天亮了,是一个周末,我们又好了。在大床上。 
我拼命叫唤。 
他就说,你搬来和我一起住吧。 
于是我有了一个专有男人,驼背,鸡胸,有脚气,可能有痔疮。失业状态,单身,不确定阳痿,脾气不好。他可能还和前女友搞不大清楚。 
有一天他警惕地说,你是天蝎座的? 
我也很警惕:我不是! 
我以前认识的女朋友,就是天蝎座的。 
我不是,我一口咬定。 
你可别骗我,我不要和天蝎的来往。 
我不是,我说。 
你他妈肯定是天蝎座的。 
后来,我给他收拾房子,我从来没有给任何男人收拾过房子的。 
他就暂时不提我的星座了。 
我很爱和他做爱,因为我不认识其他可以做爱的男人了。他用他两年前他女朋友留下的套套。后来用光了,我就去买了三个杜蕾斯,三个。多了就贵了。 
我第一次买这个东西。我以前没有为小康买过的。   
地下铁(2)   
他很瘦的,身体也很结实。他喜欢在上面。他很传统的,嗯,我也是。 
我叫床也很传统。他撞一下,我叫一声。很大声。 
不像我和小康,要小声,因为他爸爸妈妈就在隔壁,他妹妹也在另一个屋子。 
我和他爸爸妈妈关系很好,因为我在他们做饭的时候帮忙。我和他妹妹也很好,因为我弹着琴唱歌的时候,她就坐在我跟前,不眨眼地听着。他妹妹很优秀,以前是中学学生会主席。 
后来我梦见我去找小康。他不在,他妹妹在。他妹妹的表情我看不清楚,我不大敢看。我问她怎么样?我指的是他的女朋友。她说,挺好的,我们家都挺喜欢的。我在梦里就有些心痛,就想问,不喜欢我,为什么不早说?但是在梦里,我没有说。 
我不知道我床上怎么样,因为我不是很自信。我有看A片的,我和她们好像差不太多,只是不穿护士服。 
她呢?她有我好看吗?她有我好吗? 
他掀开被子,对着台灯,放了一个响屁,就是那种的,噗—— 
我就说,一个光明正大的屁。 
他笑起来了,不那么尴尬了。 
到后来就没有意思了。 
因为我们不做饭,我们吃的馆子里的饭总是不大好,但是他要逼着我说好。 
我只好说好。 
做爱容易忘记一切。虽然做爱也不是真的那么快乐。 
别人做得,我也做了。 
我最喜欢的就是,不刷牙就睡觉。 
小康说,刷牙吧,刷牙吧。我说不。他就笑了,觉得很好玩似的。 
等他不催我了,我就自己跑去刷了。 
我们曾经拍过一张刷牙的合影。那张照片,几乎就是我照得最好看的照片了。我笑咪咪的,小康也笑咪咪的。每人拿着一把牙刷,假装刷牙的样子。 
这个照片被他拿回去给家里人看。据他说,他爸爸看了就笑,偷偷问,什么时候娶回家。小康很高兴,好像小孩子捡到糖吃。 
小康说这个话时,声音很小,好像是不大好意思。 
我从小是没有家的,因为爹妈都不肯要我了。我长大了,知道自己没有爹妈。不过不要紧,我已经长大了。大家对我很好,除了有一点点孤单。 
十八岁之前,我在技校上学。上完学,我坐了四十多个小时的火车来到北京,在一家网络公司里编写程序。我每天都要写很多行程序。我的头发是黄的,我有些瘦,我有一把琴,我喜欢弹着琴唱歌,但是我很少很少唱给别人听。 
我像一颗很小很小的豆芽菜似的,我想如果不使劲看,根本看不见我。 
可是小康还是看见我了,虽然我头发乱乱的。他坐在最后一排,因为他是工作人员中职务最高的。他可能是CEO。他管我,还有我们一大帮人。 
小康听完我唱歌,说,你真好看呢。我就高兴起来了,有人说我好看了,所以我就死心塌地地喜欢上小康了。 
所以我喜欢小康带我回家,我也想把小康带回去给我妈妈看。可是我,不知道我妈妈在哪里。如果她看见小康,她一定很高兴,因为我喜欢小康,我妈妈也一定喜欢。我一定很像我妈妈,但是我妈妈肯定不唱歌,她五音不全。她的牙齿有些黄,她有些近视,她喜欢开有些低俗的玩笑。她会一个人笑很久。 
其实我不知道,我只是这么想而已。 
小康原来可能有些想娶我,但是他忘记给我送戒指了,他也忘记说了。后来他说不想耽误我,不要我老是和他一起。他不让别人知道我,他说这样对我不好。 
我说不要紧,你让我来我就来,你让我走,我就走。 
他说,这对你多不好。 
我笑了起来,我就是这样的人啊,怕什么呢…… 
他说,你不是这样的人。 
我说我就是的,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 
小康一直偷看我的信箱。他猜到了,虽然我在信箱里什么也不说,只是说我觉得很孤独。他就猜到,我每到一个地方,都会有一个哥哥。 
没有办法,我太孤独了。时间过去太久,都已经忘记孤独的理由了。其实小康不知道的,我一直很希望从一而终,跟古代一样,好比杜十娘、李慧娘、庚娘,好比孔雀东南飞。 
只是他们都不是我的哥哥,你才是。小康抱我的时候,就好像我的亲人一样,我一点欲望都没有,只觉得无边无际的忧伤包围着我,我想重新返回子宫。 
我们是亲人,小康。 
后来就这样了,你们结婚了。听到消息的那一天,我肚子有些痛。我蹲在地上,半天没有起来。 
后来就这样了。我每到周末,就坐地铁,去找哥哥,和他做爱。 
我轻声轻气地说,哥,我有很多裙子,我们可以约会一个夏天,都不会有重复。 
直到有一天,他说,小蝶,我交了一个女友,我不希望她见到你。 
那天,地铁忽然停开了半小时。听说,有人掉到了铁轨下面。 
我就站在地铁旁边,忽然想,如果那个死的人是哥哥多好啊,这样我至少知道他到底去了哪里。至少他不会像小康一样,和别人结婚了。 
原谅我,我没有给你们祝福。 
因为不知道是谁给了我诅咒。   
那一场风花雪月的事(1)   
在没有方向的风中开始跳舞吧 
——张楚《冷暖自知》 
K总是认为我对他有情结。 
情结,懂吗?他大声对我嚷嚷,惟恐我听不到。 
在我的心目中,K从来没有自卑过。他觉得自己像Jim Morrison——那个因肥胖而死的摇滚诗人。事实上K也没有任何理由自卑:他毕业于名校,头脑机敏,才华过人,具有英俊不羁的外表和挣钱买房的本事——前者吸引没有头脑的女孩子,后者吸引有头脑的女孩子。 
曾经我持之以恒地用电话打扰K,坚持了差不多一年。K经常在早上被我的电话吵醒,很恼火地冲着电话嚷:我昨晚四点才睡!我于是就满怀歉意地说啊呀对不起,然后就挂了。 
就这样,K认为我暗恋他已是不争的事实。 
不知道那时候为什么总是那么有耐心给他打电话,可能是因为学生生活的清贫和寂寞吧。除了努力地在图书馆自习和挣学分,我不曾和男孩约会,看电影,逛街,买衣服,做一切该做的风花雪月的事。事实上我什么也没做,除了让青春像水一样流过空洞的身体,连伸手去稍稍挽留一下都懒得。多少个女孩子都像沙子一样,留不住水。 
有一年的平安夜,下了很大很大的雪。深夜,大家都睡了,我霸着女生楼惟一的一部破破烂烂的电话,和K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雪那么大,地上一定全白了。我很想出去在雪地里走走,因为我们南方是不下雪的。可是K只是在电话里对我读诗。尽管他的声音很有磁性,但在这个时候多少有点不合时宜,因为我真的很困很困。我频频哈欠,想着外头的雪,不知道有多厚了,有没有人在上面走来走去的,有没有人不必在关门之前赶回宿舍,等玩累了,还有温暖的屋子可去。 
我真是羡慕煞这种人。 
后来K说,你出来吧,我们找地方喝酒去。 
我怅然说,太晚了,楼门已经关了。 
再说了,我也不喝酒。 
半年后,初夏的一个晚上,几个人一起吃饭,其中也有K。吃罢了,各自作鸟兽散。而十二点已经过了,我没有地儿可去,站在打烊的小饭店门口,有点茫然。 
K只好说,你去我那儿吧。 
现在想起来,这种感觉也蛮好的:一个年轻的女孩子,披着长发,穿着蓝色的棉布长裙,怀里捧着一大束鲜花,在午夜之后由别的男人用出租车带走。对于一个严格遵守各种清规戒律的乖女孩来说,这种经验还是不可多得的。 
后来我才知道,在城市里,男人带女孩子回自己的住处,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那时候起,城市里涌现出一大批年轻和不年轻的人,任性,自由,快乐,有着我不能想象的生活方式,据说他们是“新新人类”。从那时候起,我就已经远远落伍于我所寄居的城市。 
我应该来自旧石器时代。 
话说回来,那天晚上我对K充满了信任和感激。当穿过城市的夜和灯火,站在K宽敞而明亮的屋子中,想到今晚不必在外面游荡时,真是觉得很快乐。 
我穿着K的浴衣从浴室里出来时,K说,我只有一间卧室,你睡客厅的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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