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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错觉-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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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错觉

爱情错觉



我和章竹安在车水马龙的街头邂逅相遇,巧得有些俗套,像一个老掉
了牙的艳情故事的开头。

那是一个初冬的下午,我一边闲逛一边吃冷狗。我喜欢在冬天吃冷狗
在夏天吃热狗,这样的饮食习惯最大的好处不是立异标新、超凡拔俗,而是
可以少排点队。

走到南京西路时,我被橱窗里陈列的秃头模特吸引住了。据说秃头将
是在下个世纪上半叶成为时尚。我焦虑地盼望这种发式早日在上海蔚然成
风,我就再也不必翻着一本又一本的《最新发型荟萃),揪着自己的头发犯
愁发呆了。这样想着想着,就和迎面走来的一个人撞了个满怀。那个人就是
章竹安。

章竹安是余重的朋友。余重是我的男朋友。章竹安和余重也许根本称
不上朋友,仅认识而已。但我和章竹安认识纯粹是通过余重的介绍。忘了是
在一个熟人家里的生日派对,还是在什么人的婚宴。反正只是那种礼节性的
介绍,真难得我们居然彼此记住了。

章竹安当时穿了一套极挺刮的黑色西装,结一条鲜红的领带,手里端
着一杯鲜红的红葡萄酒,满面春风,笑意盈盈,给我留下了相当深刻的印象。
他全身从头到脚地散发着、洋溢着三十七岁男子独特的成熟魅力。

章竹安和我,那天下午,站在风中的路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谈了几句
天气,诸如风真大、天不冷、今年怎么还不下雪之类的,好像英国人一样。
最后他给我留了他的电话号码,我就也留了我的,两个人互相说着以后再联
系,就各走各的路了。值得一提的是,我们不约而同地留了单位电话,都没
留家里的。

我捏着那张有电话号码的小纸片笑了,同时加快了脚步。凭直觉我知
道这是一个开头。

回去以后我没告诉余重遇到章竹安的事,

我像往常一样,裹了一条浴巾,湿漉漉地从浴室里出来,头发还滴滴
嗒嗒地淌着水。

我把干毛巾扔给靠在床头看电视的余重,他接过毛巾就没轻没重地乱
擦一气,手里仿佛不是头发,而是一把杂草,眼睛一刻也没离开电视上的球
赛。

我恨死球赛了,恨死电视了。我断定假如电视机能生儿子,肯定有一
大批男人不愿讨老婆。

把音量放小一点儿。我提出第一个要求。余重摸过遥控器照办了。

能不能再小一点儿?我恶声恶气地提出第二个要求。余重翻着眼睛,
看看我,长叹了一口气。

我的第三个要求是:关掉吧,求求你了。

偏巧马拉多纳不合时宜地跌了一跤,余重火了:女人怎么这么得寸进
尺、无理取闹、给脸上鼻梁?


我赶忙噤了声,去收拾还摆在桌子上的杯碗盘碟。他动气了,我就不
吱声了。反过来也一样。在这个屋檐下大男子主义和女权主义比翼齐飞。最
基本的原则就是老人家当年打游击那一套:敌进我退,敌退我追,敌驻我扰,
敌疲我打。正是凭了这条金科玉律,我和余重才吵吵闹闹地爱了七八年,无
数次地有惊无险或化险为夷,但最终又不可能永保太平。

我赶忙噤了声,去收拾还摆在桌子上的杯碗盘碟。他动气了,我就不
吱声了。反过来也一样。在这个屋檐下大男子主义和女权主义比翼齐飞。最
基本的原则就是老人家当年打游击那一套:敌进我退,敌退我追,敌驻我扰,
敌疲我打。正是凭了这条金科玉律,我和余重才吵吵闹闹地爱了七八年,无
数次地有惊无险或化险为夷,但最终又不可能永保太平。

余重说:你好端端地笑什么。

我说:咦,好端端地我怎么就不能笑呢。笑好看呀,还不是女为悦己
者容。好呀,你现在根本不悦我,所以才不管我好不好看呢。

我噜里噜索地唠叨着,一头钻进被窝,把一双冰凉的脚搁在余重的腿
上,男人的身体真是冬暖夏凉。

等我完全暖和过来之后,我就一转身把光光的脊背给余重。余重过来
扳我的身体,我用力抓住床沿,执拗地不肯翻过身去。余重曾经告诉我说,
对身体的要求是一个男人能给予女人的最隆重的赞美。我没理睬余重给我的
最隆重赞美,背对着他一觉睡到天亮。

从法律的观点看,我和余重的行为是“非法同居”,因为我们没有领结
婚证。好在我向来视法律如敝屣,余重没有我这么偏激,但在这个问题上,
也把结婚证看得和废纸差不多。我无意结婚,余重也并不勉强。我不结婚不
是还想有朝一日另觅高枝儿,只是懒得完成这个仪式。或者说我是害怕用一
个仪式郑重其事地结束快乐无忧、不负责任的青春。

另一方面,我同余重合住也是迫不得已。我是外地留沪的学生,单位
不给我分房子。

而余重恰恰有一套现成的房子。余重让我搬来,我就二话没说地搬了
过来。

第二天上班我没迟到。这对我来说实在是很难得了。办公室的小梅疑
惑地看着我,那眼神无非是在问:今天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吗?

我们主任到底是领导,比群众到底是觉悟高,不比小梅之流。主任像
发现了新生的好人好事一样,发现了我这个落后青年的进步倾向,并及时地
给予肯定和鼓励。他用那青筋绽露的老手拍了拍我的肩膀作为表扬,我麻木
不仁地冲他做了一个叫做“笑”的表情。我知道他批评我的时候,也会语重
心长地拍拍我的肩膀。不过这老色鬼有贼心没贼胆,最多也就拍拍肩膀而已,
夏天还不敢轻易动手。

我拎起桌子上的暖瓶,乒乒乓乓地下一楼去泡开水。老色鬼也拎了个
空瓶跟着凑热闹,我穿着钉了金属鞋掌的高跟鞋,走起路来掷地有声,老色
鬼则走得轻手轻脚,走廊是水泥地,又没蚂蚁,他真犯不着这么小心翼翼,
如履薄冰。

开水房有五个水龙头坏了三个,剩下这两个水还特别小,每每早上、
中午都排了好几个人在等。两个水龙头就悠悠地用它们的细水长流培养人的
耐心。老色鬼耐性这么好,一定是在这儿年头呆长了,锻炼出来了。

也没个人儿张罗修修。我抱怨着。

就说是呢,修好了大家方便。老色鬼附和着。

中国人还不就这么着,从来不拿时间当个时间,不拿人当个人。我的
发散性思维开始起作用了。


要不咱中国怎么就不发达呢。老色鬼永远跟我有同感。

要不咱中国怎么就不发达呢。老色鬼永远跟我有同感。

是我。那边说。

我一猜就是你。而且我知道你今天一上班就会打电话来,所以我今天
没迟到。

章竹安听了哈哈大笑。我有些莫名其妙,我实在是没说一句令人发笑
的话呀。这么一想,我也跟着哈哈大笑起来。

章竹安约我出来吃西餐。

我们隔着小方桌相对而坐。桌子中间的蜡烛欢快地蹿着小火苗,应和
着那支著名的苏格兰民歌《友谊地久天长》,也叫《一路平安》。我每听到这
支曲子总会有好多联想,想到我最喜爱的电影《魂断蓝桥》,想到美艳绝伦
的费雯丽,我看这部电影时差点魂断剧院,从玛拉和罗依的母亲会面,玛拉
随手捡了一张报纸,误以为罗依已经战死那一刻起,我的眼泪就没断过。我
喜欢看缠绵悱恻的爱情电影并容易动情,这和生活中的我可不大相同。我相
信生活中没有那种让人着了魔的爱情,所以才耽于电影院里的幻想与满足。

章竹安用双手托着下巴,双肘搁在餐桌上。男人不常见这种姿势,他
是在学我。玻璃罩里的小火苗映着两个相对的鼻头。这场景使我有种错觉,
像《围城》里的方鸿渐和唐晓芙。这时候我才明白文学艺术这东西对人毒害
多么深,它使人们往往把现实和艺术创作出来的意境与情绪对照、比拟,混
为一谈。多年以后,我仍然怀疑我从来就没有真的爱过章竹安,我们一开始
就相会在一个使人产生错觉的场景里。

你为什么要请我吃饭?

跟老婆吵架了。

假如光看字面,这句话颇有点勾引的意味,很像是一个有妇之夫的艳
事的开头,实在俗不可耐,但章竹安讲这话的口气,更像随机、潇洒地开玩
笑,也就让人觉得不俗了。

你为什么肯答应和我吃饭啊?他还是刚才的语气。

我是跑出来逃婚。我也用了同样的玩笑口吻。

哦,这倒好。你愿不愿意同我做一个情人游戏?现在开始到你结婚。
你不想在结婚之前留下单身生活的纪念?

好吧,那就做个游戏吧。我很无所谓地说。

一言为定!章竹安冲我偏偏头一笑。我当时惊讶极了,他已经三十七
岁了,竟还有一偏头的天真。

我们吃的是午饭。两个人都喝了点淡淡的王朝葡萄酒。我怀疑自己会
有酒气,不想回去上班了。在老色鬼主任手下,我很自由自在。其实他对谁
都不大管,更何况我,好歹也时不时地拍我两下子呢。按说我们编辑部原本
也用不着坐班,一个月才出一期破杂志。可能是老色鬼三天见不着我们几个
就会害相思病,所以逼着我们天天来上班,却说是上面的意思。也难怪我们
要这么想,老色鬼五十多岁了,还是一条潇洒的光棍,日复一日地往远方寄
着柏拉图式的情书。除了这种纸上谈兵的风流,再也找不出什么可编派的素
材,大家早都对这老头子的韵事失掉了热情。

你是不是很有钱?从西餐馆出来的时候我问。我们的桌上剩了好多钱,
我有点心疼,我不喜欢装作对金钱很漠视。这使我和章竹安的交往从一开始
就很坦白,没什么装模作样。


有钱意味着他比别人拥有更多的自由。

有钱意味着他比别人拥有更多的自由。

倒不是想念那些光吃饭不干活的狗熊老虎们,而是喜欢两个大人像逃
了学的小孩子的那种感觉。我如果要求余重陪我去动物园,他肯定认为我疯
了,除非是五年前。

动物园人不多,我们像国家元首检阅三军仪仗队一样,检阅了这群无
所事事又愁眉苦脸的动物们。

你说多不讲理,凭什么猴子看我不要花钱,而我看猴子就要花钱?我
愤愤不平地问。

因为你吃饭也要花钱,猴子吃饭也不要花钱。章竹安说得好像颇有哲
理。

绕过各色各样的鸟笼子,就到了一片湖前,湖水中有天鹅怡然自乐,
湖心岛看来是它们的家。比起那些悲惨的鸟们,天鹅显得养尊处优。软禁到
底要好一些。

湖边有一片干草坡,在阳光底下荒凉又安静,掉光了叶子的树枝向天
空无奈地伸长手臂。这景色很像一幅十九世纪的印象画,只是颜色要比透纳
的作品黯淡许多。章竹安拉了我坐下来。他靠着一截树干,我坐在他的对面,
抱着双膝。我给他讲在学校时如何偷偷地用 
300W的电炉煮小排骨,如何把
钢笔水洒在教室第一排靠过道的桌子上,让教音韵学的老师沾了一手,以惩
罚她上学期只给我一个“中”;还有,一个报考古典文学的研究生,看到试
卷上有一个“建安风骨”的名词解释,就在下面写道:“天哪,太痛苦了,
我从来没听说过!”讲着讲着,我才发现我的学生时代还有这么多值得留恋
的事,那原本是一段我恨透了的单调乏味、冗长又枯燥的日子。

你的广告公司做些什么生意?我说了半天才想起来关心一下这个眼前
的人。

就是用真假掺半的话编造一些没有恶意的谎言。章竹安说。

你对广告的这个定义可以上魔鬼辞典,一点不比安·比尔斯那个洋鬼
子差。我真心实意地恭维了一句。

这句话本来就是从魔鬼辞典上看来的嘛。章竹安有些恶作剧的表情。

对了,这才真正体现了中国人的幽默!

我们两个都笑起来。

这时候有一个聪明的乞丐跑来讨钱,竹安给了他一块钱。后来又有一
个乞丐来了,竹安还是二话没说给他一块钱。不一会儿,我们这里就乞丐络
绎不绝了。我很不高兴地拉长了脸。我是个铁石心肠的人,从来不同情弱者。
当我自己是弱者的时候,也不稀罕人家的同情,不过自认倒霉罢了。



刚刚开始同余重谈恋爱的时候我才十八岁。多年以后我还常常为与余
重相遇太早而怅然若失。现在看来,那场恋爱开始得简直如同瞎猫撞上死耗
子一样偶然,毫无理性可言。后遗症之一就是我最不喜欢给人牵线搭桥、介
绍对象。因为介绍对象这种形式免不了双方要谈谈条件,每每这种时候我就
要承受懊恼的折磨,恨自己没有经过这份挑挑拣掠的快乐。结婚之后,我更
加坚信经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缔结的姻缘是最为合理、最为可靠、最为稳


固的。爱情不过是一种临时性的精神病。就像某一本书上说的,因为爱情而
结婚,就像想用坛子把庐山上的云海装回家一样徒劳无益又荒唐可笑。我很
想用指腹为婚的方式为我的儿子订个娃娃亲,如果他不是坚决反对的话。

固的。爱情不过是一种临时性的精神病。就像某一本书上说的,因为爱情而
结婚,就像想用坛子把庐山上的云海装回家一样徒劳无益又荒唐可笑。我很
想用指腹为婚的方式为我的儿子订个娃娃亲,如果他不是坚决反对的话。

我早就记不清那时候日日夜夜地在说些什么,说个不停。我同余重现
在对话的主题多半是“你弟弟结婚我们出一千还是两千?下班回来别忘了捎
两袋洗衣粉,还有卫生纸也快用没了;要我去接孩子你就去买菜,我做饭你
就洗碗,让我一个人做我可受不了,不爱干你请保姆,我又不是你花钱雇的
老妈子;我说过一百遍了,剩菜放进冰箱里要套个塑料袋,或者干脆放保鲜
盒里,这么着东西全都串了味儿!”诸如此类的。但如时候没有冰箱、没有
孩子、浚有弟弟要结婚,卫生纸分开来用,怎么还会有那么多说不完的废话
呢?或许那时候每天走过来走过去的缘故,人比较瘦,细胳膊细腿的,余重
一连几个小时抱着我也不嫌累,我要自己坐着,他就一会儿说地上太凉,一
会儿说椅子太硬。

韧恋的女孩娇贵得像纸糊的,伤不得,碰不得。现在就不同了,余重
的腿仿佛变成纸糊的了,特别容易压麻,真是新旧社会两重天!

因为那时候我从来不对余重说半旬谎话,也就理所当然地要求余重对
我赤胆忠心、心无穷骛。

有一天我去男生宿舍找余重,他不在。我坐在他的床上等他。余重把
我的一张照片放大了,过塑以后,用透明胶纸粘在床头,于是我就永不疲基
地冲他笑着。余重说他每次受了我的气回到宿舍,看到墙上的我睁着大眼睛
甜甜地对他笑,他心里就好多了,像是充了电,可以精力充沛地等待下一次
的甜蜜或灾难。无论如何,这个痴情举动让我心里很满意。假如我是男的,
我自信能打动任何一个我看上的女孩子,哪怕我本人并不够十分出色,“我
对她怎么样”完全能够弥补“我怎么样”的缺憾。女孩子就是这种思维方式。
拿出愚公移山的精神,“大胆假设,小心追求”,凭她就是个仙女,也不怕她
不思凡。

跟余重的床斜对面的床上,还有一位老兄,和女朋友并排靠墙坐着。
蚊帐是放下来的,帐子外面并列伸出四只脚,两大两小。先是小的两只缩进
去了,后来大的两只也不见了,帐子里面静悄悄的,无声无息,只剩鞋子们
七歪八扭地躺在地上,两只大的,两只小的。

我不知道该起身走掉,还是继续等下去。

余重的被子没有叠,我替他叠了起来,掀起枕头的时候,发现下面压
着乱七八糟的零钱和菜票,还有一双没洗的臭袜子。我把袜子塞到他床底下
的球鞋里去,把菜票理一理放进一个空的硬壳烟盒里去。他那时候常抽的烟
是“画苑”和“红梅”,但墙上却贴满了“三五”、“万宝路”、“红中华”、“红
塔山”等中外各种品牌的香烟盒,花花绿绿的,颇富有创意,看着至少比贴
一张半裸的香艳美女要舒服一点。

叠好被子,我又替他理了书架,把书分门别类摆放整齐,我以前也曾


帮他这样整理过一次,可他不久就又弄得一塌糊涂,还说东西越整齐他越找
不着,把我气得七窍生姻。

帮他这样整理过一次,可他不久就又弄得一塌糊涂,还说东西越整齐他越找
不着,把我气得七窍生姻。

我气懵了!最气的还不是他在我之前爱了别人,而是他竟会对我瞒得
风雨不透,而我连高中时喜欢过我的体育老师都告诉了他。我早就问过余重
我是不是他爱的第一个女孩,还一再强调我不在乎事实,我只想他告诉我真
话。当时我伏着他的膝头,仰着脸,眼巴巴地看着他,他坚定地说,当然,
你当然是我的第一个。可见他实际上对我说了多少假话!

第一个冲动就是抓起那个小贱人的照片撕得粉碎扔到废纸篓里去。我
撕了照片还不解气,又接着撕日记本,一边撕一边哭,想着余重说过的那些
甜言蜜语,那些海誓山盟,越想越伤心,后来索性扑倒在我刚才柔情蜜意地
叠起来的被子上,放声痛哭。

哭声惊走了斜对面床上的一对鸳鸯。

余重回来的时候,那个日记本只剩下一个撕不动的水粉色塑料皮,废
纸篓内外满地都是碎纸片。我眼睛红肿,头发也弄乱了。一只抽屉还底朝天
地扣在床上,零七碎八的纸张、钢笔、小剪刀、胶布、风油精、茶叶盒、磁
带、打火机等东西散落一床、一地,好像刚刚遭了劫。

万万没想到的是,余重非但没有唯唯诺诺或痛心疾首地向我赔礼道歉、
低头认罪,反而暴跳如雷地吼起来:你怎么可以偷看我的日记,你怎么可以
撕我的东西!你!你怎么可以趁我不在偷看!

我反而平静下来,抹了抹眼泪冷笑:是呀,我就偷看了,我偷看了你
的秘密,我撕了你的心上人的照片,你心痛死了,快去跪在人家面前再讨一
张吧。

那是我的过去,我自己的,你没有权利——余重红着眼睛盯住我嚎叫,
像要把我一口吞下去,真让我不寒而栗。那眼光太陌生了,让我再也流不下
一滴眼泪。

我当然没有权利,你把你神圣的权利给她去吧。

我挑衅地用眼角斜睨着他,悠悠地说完,扬长而去。

我们整整一个礼拜没说话。刚开始在图书馆、在自修室偶遇,两个人
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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