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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随内心-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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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不得不向这些动物们扔掷贝壳,驱赶它们。在“全一农场”,食物应有尽有,可是就算面对这么丰富的纯天然食物,史蒂夫依然不为所动,坚持他的“苦行僧”生活。“饿极了的史蒂夫也会抵挡不住食物的诱惑。”伊丽莎白回忆道。他会暴饮暴食一顿,然后再强迫自己全部吐掉,症状如同得了暴食症。阿布哈非常震惊,她为这一桌佳肴付出了很多努力,而且也一直认为食物是神圣的,史蒂夫这么做是对食物极为不敬的行为。
                  NeXT公司(12)
史蒂夫对完美主义的偏执程度由此可见一斑。史蒂夫年轻时,对完美主义还没有那么执著,大部分想法都藏在心里。史蒂夫高中和大学的朋友都觉得他很随和,充满智慧,但并不疯狂。当史蒂夫21岁时,他和别人合伙创立了苹果公司。他预见到了个人电脑改变社会的潜力,这一发现也彻底改变了史蒂夫。他像传教士一般狂热不已,觉得这就是上天赋予他的使命。
30岁时,史蒂夫第一次开始对这一使命产生了怀疑。他开玩笑般地想移居国外,甚至考虑做宇航员或者当花匠。与此同时,他发现自己的追随者失去了耐心。苹果公司中忠心耿耿跟随他的人也焦躁不安,心情郁闷。史蒂夫信任的人走的走,散的散,继续各自的生活。如果想要留住这些人,史蒂夫必须行动起来。
*?*?*
史蒂夫第一个联系的人是丹尼尔?莱文。1985年9月,劳工节过后的那个星期二,上午9点,史蒂夫拨通了丹尼尔的电话,告诉他自己想创立一家新公司,专门为学院和大学学生设计生产完美的电脑。
占领高等院校市场是丹尼尔的拿手好戏。在苹果公司时,丹尼尔联合了24所顶尖大学,包括所有的常春藤联盟院校。这些学校都承诺购买麦金塔电脑,然后卖给学生。本来麦金塔电脑的标价高得吓人,但通过这种方式,学生可以享受很大的折扣。这个项目大获成功,让麦金塔电脑成为风行校园的产品。目前为止,这是这一电脑取得的唯一一次显著成功。
丹尼尔对史蒂夫的想法很感兴趣。很快团队就组建了起来:苏珊负责财务,巴德?特里布尔负责软件,乔治?克罗和里奇?佩奇负责硬件。接下来的一周,13号星期五晚上,这5个成员都来到了伍德赛德。正如平时一样,铁门已经打开,前门也没锁。虽然身为亿万富豪,但史蒂夫在家也没有采取任何安保措施,因为那里没什么值得偷的东西。1小时后,史蒂夫也到了,身上穿着西装。他刚刚告诉苹果公司董事会他们成立新公
司了。
苹果公司一纸诉状把他们告上了法庭,指控史蒂夫一手策划了整个阴谋,其目的就是妄图偷走苹果公司的技术,破坏它的生意。
史蒂夫从洛杉矶请了一家法律公司,帮他处理这场官司。一位律师亲自开车前往史蒂夫家,与NeXT公司的6位创始人面谈,为辩护工作作准备。然而在交谈中,这位律师发现什么证据都搜集不到。对NeXT公司以后的业务,这些人只有非常模糊的设想。
“你们有商业计划书吗?”这位律师问道。
他们没有。
“那资金呢?你们会变卖股票投资到新公司中去吗?”
没有,他们还没谈到那一步。
“那你们知道会在哪里办公吗?”
也不知道。目前为止,这座破旧的空房子就是NeXT公司的总部,地板就是他们的会议桌。
经过一番研究,律师委婉地提出了他的看法。丹尼尔?莱文听出律师话里有话,直截了当地问道:“您的意思是,这场官司我们有很大的胜算,但我们都很蠢,是吗?”
*?*?*
他们可不蠢,但不可否认的是,大家一致同意加入新公司的确是出于盲目的信任。仅靠着对史蒂夫?乔布斯的信任,对他的领导力、创造力、驱动力和意志力的认同,他们都愿意投身这项充满风险的新事业。
除了乔布斯之外,剩下的这5位合伙人有很多相似之处。他们都聪明过人,不懈地追求自己的理想,但不像他们的领袖那样个性鲜明,爱出风头。他们和史蒂夫差不多年纪, 30岁出头,都是风华正茂的时候,而且都是名校毕业,有着一流的教育背景。巴德?特里布尔擅长软件开发,拥有临床医学博士和科学博士双学位,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双料博士”。医学院毕业后的3年时间里,他一直致力于研发麦金塔电脑。苏珊?巴恩斯毕业于金融领域头号名校—沃顿商学院,并获得了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名校出身,又是金融专业,她自然而然成为了新公司财务方面的负责人。史蒂夫非常看重搭档的学历,尽管他自己辍学的经历一直被人津津乐道,并引为对文凭至上者最有力的驳斥。同事了解史蒂夫的这种心理:他挑选伙伴,就如同一个“名牌控”买东西,对质量有很高的要求,但对自己的判断又没有信心。而一流的教育背景能让他安心,高学历是一种保障。现在他只需要告诉其他人,巴德是双料博士,大家就立刻知道他选的这个人是天才。
                  NeXT公司(13)
史蒂夫这5个“信徒”中,丹尼尔?莱文和他的关系最要好,可以说是好哥们儿。他们的外貌也有几分相似,都是瘦高个,一头直直的黑发,说他们是亲兄弟也有人相信。但丹尼尔更英俊一些,五官轮廓分明,有点像体育明星或者电影演员。而史蒂夫的脸庞有几分中东韵味,很可能遗传了他生父的面貌。两人之间的惺惺相惜是显而易见的。史蒂夫小时候没有参加过集体体育活动,但他参加过游泳比赛,因为这一项目更能凸显个人能力,丹尼尔则是大学游泳队的明星。此外,他们俩都喜欢鲍勃?迪伦,不仅欣赏鲍勃的音乐,对他的个人生活也都抱有浓厚的兴趣。1976年,丹尼尔还是普林斯顿大学政治系大四学生时,他打定主意,学期论文就写鲍勃?迪伦。为此,他还专门请教了辅导员,说自己打算用领袖的个人魅力理论分析鲍勃?迪伦在20世纪60年代取得的成就。(出乎意料的是,这位辅导员不仅十分赞赏这个想法,表示支持他,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说如果丹尼尔愿意,可以顺道研究下戴维?鲍伊。)在同一年,史蒂夫正在自家车库里埋头装配苹果一代机。忙里偷闲时,他就在后院用吉他弹奏鲍勃?迪伦的曲子。自少年时代开始,史蒂夫就把鲍勃?迪伦奉为偶像,那时,他还用老式卡带机听鲍勃?迪伦的盗版磁带,一听就是几小时。伊丽莎白?霍尔姆斯一直认为,史蒂夫爱上琼?贝兹(Joan Baez)主要因为琼曾经是鲍勃?迪伦的爱人。
*?*?*
公司故意取了个含义模糊的名字NeXT。史蒂夫把无穷的精力和执著的精神都用来创立完美的公司。他有心想为学生设计电脑,不过他们也不知道这到底意味着什么。现在就定下具体计划未免有点傻,因为苹果公司的诉讼案还未解决,他们也还没找到合适的地点,不知道用何种方式与老东家抗衡。因此,他们的产品还没有清晰的定义。
史蒂夫似乎有取之不尽的钱,也有用之不竭的时间,所以不放过任何细枝末节。他付了10万美元给耶鲁大学70多岁的艺术老教授和设计大师保罗?兰德(Paul Land),邀请他为NeXT公司设计商标。这笔设计费高得令人瞠目结舌,尤其是NeXT公司刚刚起步,还没几个雇员,没有产品,也没有赢利。兰德给出的方案是一个黑色立方体的图像,以28度的角度斜立着,上面用鲜艳的橘色、黄色、绿色和紫色写着“NeXT”。兰德把设计交给史蒂夫看,同时还配上了小册子,解释那个显眼的小写字母“e”代表了“教育(education)、优秀(excellence)、专业(expertise)、杰出(exceptional)、激情(excitement)以及e = mc2”。小册子上说这个商标“自由不拘泥,感觉友好,同时又让人自然地联想到防痨邮票,还有橡皮图章的权威感”。史蒂夫看了这番解释后激动不已,迫不及待地上前拥抱这位教授。全美的媒体都对这一商标设计进行了大量报道。从中不难发现,公众仍然痴迷于乔布斯,对他的下一步动作充满好奇。
迪尔克里克路上的办公室本来就造价不菲,美观大方。可史蒂夫非要把原来的装修全部换掉,爽快地把钱砸在办公室的改建上。如果一开始连理想的办公环境都弄不好,还怎么思考,怎么工作,最后怎么真正推出真正有价值的东西?他们需要的是灵感!如果想要设计出高质量的东西,身边的东西就得是高质量的!史蒂夫在大厅建了螺旋形楼梯,给两层楼都铺了漂亮的实木地板。他买来了美国著名摄影师安塞尔?亚当斯(Ansel Adams)的巨幅黑白照片,用来装饰墙壁。史蒂夫买的沙发和椅子都是最柔软、最上乘的黑色真皮制作的。另外,房间里还有玻璃墙,甚至连厨房台面都是用上好的花岗岩铺成的。史蒂夫创造了优雅美观的办公环境,不过,同事在屋顶上建了个晒太阳的平台,还放了一个不协调的充气儿童泳池,他们称之为“硅滩”,这多多少少破坏了史蒂夫一手营造的完美环境。
                  NeXT公司(14)
商业媒体都很想知道史蒂夫下一步怎么走。在此之前,从来没有哪个刚起步的科技企业能吸引那么多人的目光,承载那么多人的期待。1968年英特尔公司创建时,几乎没有引起任何美国媒体的注意。即使它的共同创立人鲍勃?诺伊斯(Bob Noyce)发明了硅芯片这一革命性产品。整个20世纪70年代,《华尔街日报》才不会劳心费神报道像英特尔公司这样的创业型企业。对于已经自成规模,发展良好,并且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报纸编辑才会不惜笔墨。然而,史蒂夫是第一个像摇滚明星一般的商人,媒体渴望一窥史蒂夫新公司的庐山真面目,这样的态度就好像追星的青少年,梦想能混进明星的录音棚一探究竟。
1986年年初,丹尼尔?莱文致电《商业周刊》的科技记者凯蒂?哈夫纳(Katie Hafner),邀请她来迪尔克里克路的NeXT公司总部见见史蒂夫。丹尼尔这步棋走得非常精明。想和媒体建立良好的关系,从凯蒂这样的记者着手最合适:她刚刚从前任德博拉? 怀斯(Deborah Wise)那里接过这份工作,入行不久,对硅谷商圈还心怀敬畏。就在不久前,德博拉为苹果公司撰写了一篇文章,尽管当时公司已经危机四伏,但她还是极尽吹捧之能事。《商业周刊》把它作为封面故事,下面配以醒目的标题—“苹果公司双剑客”。封面上的乔布斯和斯卡利站在一起,笑脸盈盈,背景是落日的余晖。德博拉想极力表现两人还是和谐的团队,但其实那时他们已经开始激烈的交锋了。这篇文章引起了极大的尴尬,特别是短短几个月后,斯卡利就把史蒂夫踢出了公司。
记者都喜欢乔布斯,这一点很容易理解。形容史蒂夫最合适的词莫过于“魅力过人”。当他想赢得一个人的心,不论是面对新入行的记者、有意拉入伙的管理人员、潜在的客户,还是前来谈生意的战略伙伴,史蒂夫都会表现得极其有魅力。那双电眼能把人瞬间迷倒,恐怕只有好莱坞明星才有这种本事。第一次见他的人会发现,史蒂夫会一直用目光交流,眼神锐利而执著,像在搜寻些什么。他会直呼你的名字而不加姓氏,说完一句话或重提一句话时,也会加上你的名字,显得亲切随意。这样万众瞩目的流行文化偶像能对你如此关注和认可,谁都会觉得受宠若惊。史蒂夫非常善于一对一的交流,硅谷里再也找不到第二个人能与之媲美。没有人能做到他那样,能用饶有趣味又略带刺激的方式向普通大众介绍高科技,他的听众可以不是工程师,不是公司经理,但这并不妨碍他们了解科技的乐趣。
重点不是史蒂夫说话的内容,而是他说话的方式。他讲话带着独特的韵律和语调,彰显了一股激情,令人难以抗拒。这种语言天赋往往只有口才极佳的政治家或传道者才具备。约翰?F?肯尼迪是这样,比利?格雷厄姆(Billy Graham)也是如此。史蒂夫说话极富感染力。你见到他,刚听上两句,就会被彻底迷住,就算是一辈子围着他转也愿意。史蒂夫这招男女通吃。毫无疑问,他身上还有一些性感的特质。“他调起情来特别大胆,但不让人讨厌。”一位著名的女记者后来这样回忆道。当时这位女记者才20多岁,又是单身,由于采访关系,经常接触史蒂夫。“他的行为举止总有一点点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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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周刊》新任科技记者凯蒂?哈夫纳,那年也20多岁,是貌美的单身女郎。那天她应邀来到迪尔克里克路,史蒂夫表现得非常殷勤,甚至约她一起出去吃午餐。当他们穿过NeXT公司的停车场时,看见那里停着一辆保时捷,是那种最低端的型号。
“这种保时捷是给牙医开的吧。”史蒂夫非常不屑地说道。
几分钟后,他们来到了史蒂夫的车前。他的车也是一辆保时捷。
“这种保时捷牙医可开不起。”走到这里,凯蒂还击了。
他们开车前往斯坦福校园,在中心的学生餐厅享用了一顿美妙的午餐。史蒂夫表现得如此机智迷人,凯蒂心中赞叹不已。而正当他们要离开时,凯蒂提起了最近刚刚见过约翰?斯卡利,对方还向自己谈起关于苹果公司新产品的创意。
史蒂夫听完,脸上殷勤的笑意很快隐去,毫不遮掩自己的愤怒之情。“你开什么玩笑?”史蒂夫脱口而出,“就是新产品砸在了头上,他都不知道那是什么玩意儿。”
史蒂夫30岁时有一辆黑色保时捷,当时他忍不住开出去炫耀一番,好像一个少年得到了一辆改装的跑车一般。但根据老硅谷不成文的准则,昂贵的车就象征着性格上的瑕疵。亚瑟?罗克(Arthur Rock)是史蒂夫之前的良师,他就不赞成买保时捷。亚瑟是旧金山名声显赫的风险投资家,他在很早就投资了苹果公司。亚瑟就是这个领域的传奇,他是精明的金融家,早在40年前就帮助创立了飞兆半导体公司(Fairchild Semiconductor)。这家公司制造了第一个微芯片,把圣塔克拉拉谷变成了众所周知的硅谷。
与乔布斯一样,亚瑟?罗克也上过《时代》周刊的封面。亚瑟对要投资的企业家有自己的准则,那就是对象有成功的潜力。如果某家公司刚起步,主管就开起了昂贵的豪华车,那么对不起,交易终止。亚瑟愿意把钱放心地投给像鲍勃?诺伊斯这样的人。鲍勃早前是飞兆半导体公司的合伙创始人,后来又成为英特尔公司的合伙创始人。鲍勃的同事经常开玩笑说他开的是“世界上最老掉牙的汽车”,那是一辆20世纪40年代的福特汽车,零件都快散架了。这辆车实在太令人尴尬了,所以同事都要求鲍勃把车子藏在停车场的后面,这样就不会吓到来访的客人。这样的企业家正符合亚瑟?罗克的要求:即使很富有,也不乱花钱。
史蒂夫创立苹果公司之初,也怀有同样的节俭心态。不过,他的思维模式一直在变化。这一点从史蒂夫和另外5个创始人去奥斯汀、得克萨斯开教育通信会的经历就能看出来。这次会议是全国性的大会,主题是关于电脑在高等教育中的应用。苏珊?巴恩斯坚持要节约开支,买经济舱的机票。史蒂夫同意了。但他们坐上飞机时,史蒂夫对机舱服务很不满,不断地向倒霉的乘务员抱怨,仿佛这家航空公司是这些乘务员开的。
“这么恶心的食物你也好意思拿上来?”史蒂夫说道。
后来,丹尼尔?莱文穿过机舱,一位多次遭到史蒂夫抱怨的机组人员搭讪道:“我们听说史蒂夫?乔布斯在飞机上,哪一位是他?”
丹尼尔指了指那位帅气但又可憎的乘客。
那个机组人员顿时流露出失望之情,说道:“那正是我们担心的。”
*?*?*
史蒂夫?乔布斯从节俭的商人成了随意消费的审美家。难道硅谷也该改变一下了?现在,硅谷不再是技术专家一统天下、独领风骚了,不再像以前那样只是聚集了一群工程师,制造小电子元件,然后再卖给其他工程师。现在,硅谷为数百万普通人设计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产品,所以这涉及造型和设计,也涉及效率和性能。如果想设计出电脑中的保时捷,设计出造型美观、工程设计完美的机器,为什么不能每天花几分钟在保时捷汽车上?为什么保时捷不能成为一种创新的灵感呢?史蒂夫想不明白,为什么大多数个人电脑丑陋不堪,机器像米黄色的盒子,造型设计也毫无美感可言。为什么电脑不能像立体声设备那样,通体黑色,泛着光泽,美观大方,功能完备。这根本不会抬高成本,因为哪怕是100美元的立体声设备,看上去也比2 000美元的个人电脑舒服得多。
                  NeXT公司(16)
史蒂夫希望他对美学的热情也能感染NeXT的其他几位创始人,所以这才有了1985年秋季的那次集体出行。他们一起飞往位于匹兹堡的卡内基梅隆大学,准备在那里待上几天。卡内基梅隆大学是全美顶尖的计算机科学研究中心,他们此行的主要目的也是拜访教授,为新公司招聘最优秀的毕业生,为他们正要开发的新电脑搜集创意。然而在这次旅行快要结束时,史蒂夫却安排了一次非同寻常的出游,他们驱车2小时来到宾夕法尼亚州的乡间,花了整整一天时间参观建筑学泰斗弗兰克?劳埃德?赖特(Frank Lloyd Wright)的大作—流水山庄别墅。这座建筑是现代派的代表,由钢筋、混凝土、玻璃构成,悬于瀑布之上,气势恢弘。史蒂夫想让他们观赏这样一件既美观又实用的作品,思考什么才是真正的好设计。
“自从我认识史蒂夫,就知道他一直很欣赏有品位、有格调的东西。”巴德?特里布尔回忆道,“他追求品位的方式也很特别。他有意发现、结识一些懂艺术的人,这些人可以帮他提升审美能力。这一点上,他和那些名牌至上的消费者没什么两样。”NeXT需要商标,史蒂夫就到处打听,谁是商标设计这一行最顶尖的高手。就这样,他找到了保罗?兰德。当他对建筑感兴趣时,他问了很多对艺术有见地的人,让他们评出最优秀的建筑师。经过大家集思广益,这才挑中了弗兰克?劳埃德?赖特。
特里布尔认为,史蒂夫这种策略是典型的德尔菲法①。依靠这种方法,史蒂夫克服不安,逐渐形成自己的风格。在他欣赏的一大群人中,找出最受欢迎的那个,相信那个人的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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