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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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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他和那个历史课教师都瘦了很多,并且据说都失去了若干次升迁发财或结婚的机会,但他却无怨无悔。学习结束后他不顾历史课教师的眼泪流成了河,毅然选择了留下来。在北京,他一边四处打工,挣着可怜的工资,一边从事着伟大的创作。至于那个历史课教师是如何哭湿了若干个枕头后愤而嫁人的,则只有上帝知道了。每当谈到这段感情时,老段提到最多的一个字是“缘”,然后就是深深地长叹一声,低下头沉思。
  “我想这可能是一种缘分!”
  老段眼睛一亮,抽到嘴里的烟忘了吐出来。
  希言接着讲:
  “我们第一次相见是在那个夜总会的大堂里。当时光线很昏暗,我一个人拿着酒杯百无聊赖地四处游走,发现一个女人坐在一个角落里,独自喝酒。我习惯性地上前打招呼——她抬起头,烛光下那一张如玉般洁净的脸,那双如水般清澈的眸子,以及那幽幽怨怨的眼神,在一瞬间深深地打动了我……”
  老段被一口烟呛地咳嗽起来。
  “我们就这样相识、相恋。之后的十几天里,我每天都在那个相同的座位上等她,她或早或晚,但总能在我最想念她的时候及时赶到。我们在一起喝酒聊天掷色子玩游戏,相互讲述生活中有趣的事儿,非常开心。回想起来,那可能是我在西安的三年里面度过的最开心的一段时光了。”
  “有时候已经是夜里十二点多了,我想她肯定是有事不来了。但就在我满怀失望准备离开的时候,她却像神奇的天使一样地出现了。每次这时候我们相互紧握着手,四目相对,许久不肯松开,仿佛一松手对方就会一下子消失了,永远不会回来。”
  “她——结婚了吗?她可是三十七——不,三十六岁了……”老段终于忍不住了,吞吞吐吐地试探。
  希言像是没有听到老段的话,依然沉浸在自己描述的意境里。
  “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就这样……幸福地在一起,每天晚上,每天……我们毫无顾忌地喝酒、聊天……(他犹豫了一下)亲吻……”
  “直到第十三天的那个晚上,她没有来。直到凌晨三点,我一个人翻来覆去地坐在那个位置上。我已经记不清自己喝了多少酒,只感觉到周围一片混沌:迷离的灯光、晃动的人影、恍恍惚惚的女人的甜腻腻的笑……”
  “后来呢?”老段将早已喝光了的啤酒瓶小心翼翼地放在地上。
  “第二天她不到九点就到了!关于昨天她没有解释,我也没有追问。我们一如既往,相互依偎,她比平常更温柔,只是语言和笑声少了很多。”
  “大约在十一点的时候,她突然问我愿意出去走走吗,我说当然。我们一起走在街上。周围很安静,很少有行人,偶尔有汽车经过,倏忽而逝,带起一阵风。她像是有点冷,不断地裹紧上衣。我握住她的手,她便顺势靠着我的肩。我们停下来,她低着头,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我问冷吗,她点点头。我装着很随意地问:寒舍就在附近,介意进去待一会吗?”
  “她同意了?”我和老段异口同声地问。
  “她犹豫了很长一段时间,答应了。”
  老段兴奋地吹了声口哨。我起身打开第二瓶酒。
  “我的卧室是简陋的,除了一张床之外连张桌子和椅子也没有,更没有衣柜,所有的衣物和日常用具都凌乱地堆在床上和地上。屋子里乱极了——喏,比现在强不了多少。”
  老段和我同时耸耸肩,表示这无所谓。
  “她好像早已想到,并未对此表示出任何惊异。她从容的从乱阵中穿过,很自然地坐到床上,三下两下将床上的杂物推到一角,空出可容两个人坐下的地方。”
  “也可以躺下吧——”老段开始吃吃咕咕地笑。
  “我们像一对久别重逢的恋人,很自然地拥在一起。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开始感到浑身燥热,像喝了很多酒,脑子一片空白……”
  由于酒的缘故,老段的脸开始呈现晕红色。
  “太美了!我从没有见过这样迷人的女人。此前我曾和很多个女孩子上过床,但从来没有过当时那种感觉。——那是一种如仙如幻的境界,虽然我们还只是——亲吻。她的嘴唇柔软滑腻,像——妈的,说不清像什么,反正当时我简直快要疯了!”
  “我疯狂地撕扯她的衣服。她顺势躺下去,在床上,闭了眼,静静地,一动不动,像尊女神……”
  接下来的事情是顺理成章的。只有一点是意外的,那就是——当希言第一次上去的时候,不知是过于紧张、激动、兴奋,或是由于其他别的原因,在他刚刚撕开那迷人的女人的胸罩的时候,他已经不能自已,在女神美丽的大腿上汹涌澎湃地激情喷发了。讲到这里的时候,我和老段同时报以一种很奇怪、很夸张、很高亢、很歇斯底里的笑声,在这个夜深人静的晚上,听上去有点像是面对羔羊的狼,或者面对羔狼的豹子的得意地叫声,充满欲望。
  当然那天晚上还会有第二次、第三次,以及第二天早上的第四次。以后一次比一次妥帖、一次比一次完美、一次比一次充满激情和无与伦比,以致于希言在讲完第四次的时候已经是筋疲力尽了。他满足地静静地躺在床上,胸部有些起伏,仿佛那是刚刚才发生的一场大战。
  第四次结束的时候,我和老段也上气不接下气地喝完了第二瓶啤酒。接下来大家表现都很平静,各自仰面躺在自己的位置上,没有人说话,小屋里的气氛仿佛暴风骤雨过后的柔和明净的天。
  不知过了多久,半睡半醒之间,听到希言的声音在说:
  “从此,我们再也没有见过面……”
  “你妈的应该去写小说!……操你妈!我操……”在睡着之前,老段的咕哝声依稀传来。
  希言没有再说话。他很累了,可能早已经睡着了。
  ……梦里恍惚,大战犹酣!


厕所女孩
  1
  生活中的希言一向以“情圣”自居。他时常宣称自己生活的一切目的和意义都是为了爱情,为了爱情他可以抛弃金钱、抛弃事业,甚至自己的身体,如若需要他愿意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后来相处久了,经历过很多事情以后,我逐渐发现,原来希言和我最初想象的“情圣”还是有很大区别的:他只是忠于爱情本身,而不是爱情背后的每一个女人。换句话说,他经常习惯性的移情别恋。今天他宣布“我爱上了A,无可救药,我想我这辈子不能没有她了”;然而几天后,他会突然改口:“我靠,B这妞儿太棒了,能够一亲芳泽简直死而无憾了……”
  了解得再多一点,我又不得不在他“情圣”二字上加上引号。因为我渐渐发现希言的所谓“爱情圣手”大部分是停留在口头上和意象中,很少看到他在现实生活中大施拳脚或者施了拳脚之后能够有所斩获。也就是说,客观上他并不真正具备情圣的号召力和杀伤力。
  事实上正相反,希言先生是空有一腔泡妞热情和良好愿望,在生活中,他却总是缺乏足够的相关勇气和手段。除了个别自愿送上门来的妞儿(而往往又是他先生不入法眼或嗤之以鼻的货色),希言至今仍急需足够的战绩来支撑他的“情圣”头衔。
  更要命的是,一旦遇到他本人极度喜欢和渴慕的对象,他却立马像秋后的红薯秧,变得灰黑、僵硬和脆弱,怎么也提不起来了。所以希言先生最后的杀手锏便是躲在故事里让我辈尽情领略其臆想中的风花圣手和雪月狂人的缠绵之功了。
  和希言相比,老段是一个对于感情很专注的人,这从他动辄“缘分”的谈话中便能够看出来。
  老段时常教导我们说:“爱情这种东西可遇而不可求,要靠缘分,急不得,更游戏不得!爱情是人世间最美的一种物体,当你还没有看到它的时候,要以一种圣洁的心态来期待它;当它来到你身边的时候,要以一种膜拜的心态来迎接它;当你拥有它的时候,要以一种感激的心态来呵护和珍惜它……”
  为了他的缘分,老段同志已经多年不识肉味了,而他老人家平日里居然依旧能够谈笑风生、镇定自若,这一点让我和希言很是钦佩不已。
  不过还是出了一点小意外,老段由此落下了一个晕美女的毛病——不管是在什么场合下,只要有任何一个美女(而且绝不在乎该女美的指数如何,一视同仁的晕)多看几眼他,他老人家立马晕菜。
  最严重的一次是一个他参与创作的剧本拍摄片场,因为一个漂亮的女演员给他递了一杯水,他便义无反顾地当场倒地人事不省,直到第二天下午才在医院的病床上苏醒过来。
  当然这都是道听途说而来,多少有一点朋友戏谑的成分在里面,但我们还是能够从中看出来一点端倪。
  关于我们三人对待女人的态度,读者还可以通过当事人在某年某月某日的一次谈话来窥得一斑——
  “希言,问你一个问题。”我说,“如果你的女人是一条美人鱼,你希望她的上半身是女人下半截是鱼呢还是希望她下半身是女人上半截是鱼?”
  “我靠不会吧,这么龌龊的问题。必须选吗?”
  “必须选!”
  “我要她下半身是女人。”
  “佩服!典型的实用主义者,很实惠!”
  “那是。女人嘛,光好看有什么用!”
  “你呢?”我问老段。
  老段至少犹豫了一分钟,最后痛下狠心说:“我反过来!我宁可她上半截是女人,爱情是需要脑袋参与的,和身体主义相比,我更愿意选择柏拉图式的爱情。”
  我大表赞赏:“听到了吗希言?这就是高度!在当今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这是多么的难得啊!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尤其是像你这样的已经完全被物化了小男人,必须仰视才行。”
  希言嚷嚷道:“不是吧,我不过是个正常的男人嘛,难道你愿意一辈子打飞枪啊!对了,别光说别人,你怎么选?”
  “我宁可打一辈子光棍儿!”
  “靠,不是说必须选的吗?”
  “所以我选择放弃啊。”
  “无聊!”老段最后给我作了总结。
  这就是我对待女人的境界:要求完美!如果不够完美呢,那就宁缺勿滥!如果长时间都缺着呢?那,那就再说啦。总之我要的女人呢,一定要是一个自上而下都是女人的完整女人,绝不可能只有一半。只有上半截不行,只有下半截也不行……即使假设一下都不行!
  我正想得出神,突然听到耳边一个悠远飘忽的声音说:
  “你有没有感觉到我像一条鱼……”
  我一下子从梦中醒过来,惊出一身冷汗。
  我抬头看,发现小艾就坐在我的面前,笑意吟吟地看着我。
  “我靠,你怎么神出鬼没的!什么时候来的?”
  “你今天怎么啦,我都来了半个钟头了你竟然还说这种话。你想什么啊,有心思?”
  “没没没,没心思。你刚才说什么来着?”
  “我说,如果我是一条鱼,你会怎么样?”
  “还能怎么样,先煎后吃呗!”
  “你倒不客气。”
  “当然啦,你看我像会客气那种人吗?”
  接着刚才的话题说。
  我喜欢完美的女人,但拒绝她们随身携带伺机赠送的爱情。我的原则是要做爱不要恋爱,要激情不要感情。虽然有时候也做出一幅爱意无限的情种模样,但我心里最清楚,那只是一种过程,或者是手段,或者是一件礼物,送出去我就不再拥有它了。
  由于本人一贯的不近“情理”,导致了爱情这东西也开始对我嗤之以鼻,再也不肯光顾我。正像我开头说过的,现在非常不幸被言中了——即使是一条狗,在我面前也会吝啬爱情!
  但是现在,上苍居然毫无保留和毫不掩饰地厚待了我。他给予我的不是一条狗,而是一个在上半截和下半截都同时让我异常满意的“美人鱼”小艾!
  其倾其所有的给予,让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敢相信它的真实性。但是现在我又一次亲眼证实了这种“厚待”的真实存在。
  ——因为此刻,小艾就坐在我的对面。
  小艾的美有很多地方甚至超过了我的想象,她让我经常想起古人的“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之类的词句。
  她的美还体现在许多地方默契地配合着我的审美观:身材细长柔弱、性格文静内敛、语调平缓音色柔美,并且长发飘飘……
  现在,小艾穿着洁白的纱质连衣长裙,颀长、挺拔,优雅得像一尊圣洁的女神。她静静地坐着,在灰黑的木板床上、在属于我的灰黑的床单上、在满目疮痍的属于我和另外两位同事共有的小房子里,很矜持地躲避着周围知名的和不知名的小虫子的袭击,矜持地低着眉,躲避着我的带着中草药味的龌龊的眼神。
  我舔舔干燥的下唇,斜靠在门框上,涎着脸看她。
  “你今天,真是,太美了!”
  “你什么意思啊?就是说本姑娘以前不美了?”小艾发嗔的样子原来也很好看。
  “平常是漂亮,今天是美,不一样!”
  “是吗?真是高论,不过这话我还是挺爱听的。”小艾顾左右而言他:“你们这儿可真够乱的,来的时候我早有心理准备,但还是被吓了一跳,不敢相信这是人住的地方吗?”
  “本来嘛!老段是个作家,希言是画家,作家和画家能是人吗?我呢,他们都说是一只狼……”
  “我看也是。对了,他们俩人呢?”
  “听说你要来都外出避难了。”
  “我有那么可怕吗?”
  “希言外面有妞,欢度周末去了。老段晕美女,年届不惑依然未婚落下的病根,所以是名副其实的属于外出避难了。”
  “我真不明白你们仨是怎么凑到一起的。”
  “用老段的话说,这叫缘份!”
  “我们之间有缘分吗?”
  “我这个人不太相信缘分,但我知道我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儿。”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
  “就你这样的。”
  “我是什么样儿的啊?”
  我想了一会儿,说:“我也说不清楚,反正就你这样的。”
  小艾咬牙道:“难道我身上就没有一个值得一提的优点吗?”
  “当然有。不过只是现在想不起来。”
  “好吧,我会给你时间的,你可以拿出行动来证明。”
  “证明什么?”
  “证明你爱我啊!”
  “谁说爱你了?我只是说喜欢,别自作多情好不好!”
  “你——”小艾扑过来,一通王八拳耍得我眼花缭乱。我就势抱住她,在我怀里她的身体安静下来,嘴里还不依不饶:“说,你刚才的话是不是真的?”
  缱绻了一会,小艾提议:“出去走走吧,外面空气很好。”
  外面的确很舒爽,晚风习习、空气新鲜,并且居然有月亮。
  我和小艾并排走在京顺路上这个北京边缘一个最普通的村庄的小胡同里,道路不是太好,偶有积水和突起的小石块,我们跳跳闪闪,始终保持着同步。
  偶尔路过小商店的时候,在明亮的灯光里,也许是我邋遢的装束和小艾的美丽淑女形象太过悬殊,我能够清楚地感到周围异样的眼神。
  我把这种想法告诉了小艾,她开心地说:“只有这样才算般配嘛。”
  风有点凉,但感觉更清爽,我们随便地聊些无关紧要的话题,没有目的地走——也许走路本身就是目的,起码对于我,与小艾在一起和谐地走路本身就是一件十分惬意的事。
  我喜欢小艾。这是一种最切身的、但却仿佛幻觉中的感觉。
  然而我不了解她,正像她不了解我一样。
  截至目前为止,我们之间的了解仅限于对方的容貌、衣着、大致的爱好、极简单的工作性质,再就是对方此刻写在脸上的笑容与温情脉脉了。
  2
  我和小艾的相识始于两个月前的一个晚上。
  公元2003年7月22日,我生命中的第二十八个生日。
  那时我刚和我来北京后的第六任女友分手。
  ——她叫Dudu,一个非常sexy和open的时尚女孩儿,美国一家电动玩具公司驻中国公司职员。
  Dudu是那种并不十分漂亮,但却第一眼就能让你“性”趣盎然的女人。她有着动人的飘逸的长发、细细的迷人的眼睛、挺拔的小巧的鼻子、微翘的湿润的嘴唇,以及动感的胸部、圆润的屁股、白皙的皮肤和丰满的身材……第一次见面,我惊为大号的厚嘴唇的林忆莲!
  我不知道我们之间的关系能否称之为恋爱。其实从我们第一次见面到两个月前分手,我们在一起的全部时间加起来也不过三个月,其中包括我们之间为期四十七天的同居生活。
  我们认识在一个网友聚会上。
  我有一段时间由于极度无聊常常游荡在网络的虚幻世界里打发时间,在新浪网的一个叫做“同病相恋”的聊天室里上认识很多志同道合的荡寇游侠和痴男怨女,其中就包括Dudu。
  记得那天大约是2003年的5月,聊天室的常务室友们第一次聚会。由于人很多,而且来自全国各地,甚至还有一个洋妞儿专程从新西兰赶来,口音各异,远没有在网路上感觉那么好,所以最后分手的时候除了那个洋妞儿基本上没对什么人留下特殊印象。
  其间发生了一个小插曲。
  那时我正在用蹩脚的英语跟那个洋妞儿对付,其间想用一个词“缘分”和她套套近乎,却一时死活不知如何表达,就问身边的一个穿得很少的北京女孩儿:
  “请问你知道缘分在英语里怎么说吗?”
  她好像没听明白:“什么?猿粪?”
  “对,缘分,在英语里怎么说?”
  “猿粪就是猴屎呗,翻译成英语就是shit of monkey。”她很利落地回答。
  我差点晕了过去:“我说的是‘缘分’啊大姐,就是佛教里面讲的那种人与人之间的,情缘!”
  等明白过来以后,那个女孩儿立马笑翻了天。笑完了以后,她又一连气地说了十几个“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我说:“没关系,其实想开了,这两样东西倒是挺接近的。”
  然后她就开始很认真地思考:“缘分,在英语里好像还真的就没有听过这个词。fate?”
  我说:“不对,fate说的是一个人的命运,是个体的,而缘分是两个人的事情,fate就像是两条线,而缘分应该是这两条线注定要交叉在一起的那个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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