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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诸侯一锅烹-第1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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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首领大哥却终究没逃。”齐格接口道。

    “是啊,逃了就没有今天了。”

    骑士首领举起酒囊,大大的喝了一口,说道:“那一次是在雍都的凯旋门前,我和领主大人一起参加诸侯们的比武大会,当时,我还是一名奴隶,鲁国的奴隶。我没有名字,人们只记得我的光头。为了荣耀,领主大人死在了蒙奇的剑下,战车也被蒙奇用剑劈碎了车辕,战马四下乱窜,剑盾手们慌张的看向我,我是他们的首领。我举着盾牌,也在颤抖。”

    “齐鲁武比,最终虽然是齐国胜了,但是首领大哥却赢得了尊重与荣誉。”齐格很顺溜的接口,这一队骑士都知道那场比武,蒙奇胜了,险些一剑把骑士首领的脑袋戳爆,然而,直到最后一时刻,首领大哥也没有放下手里的剑与盾,因此,他赢得了世人的尊重,雍公亲自赐给他了一把剑,把那剑栓在剑袋上,从那以后,首领大哥便赢得了自由,再也不是一名奴隶。

    “热血即吾命,荣耀即吾命。”

    “荣耀即吾命。”

    在簌簌的寒风中,骑士首领默默的说道,十八名骑士齐声附合,他们的声音并不大,也并没有远远的传开,但是那声音却无比的坚定,就像是一壶老酒,默默的把浓厚的香气蕴藏在内。

    一名年轻的骑士骑着马走在首领的身旁,他是首领的义子,也没有名字,只有外号,他叫小小鸟,长相很是斯文,笑起来还有些腼腆,背上却背着一柄巨剑,每当他挥舞起这把巨剑时,杀人就如同割草。此时,这个年轻的骑士刚喝了一口酒,接着骑士首领的话道:“即格也有伤,只不过伤在大腿上。”

    齐格还嘴道:“你也有伤,只不过伤在屁股上。”

    年轻的骑士脸红了。

    十八个骑士每人都有伤,伤痕是荣耀的见证,但是他伤的地方比齐格还要难堪。

    “即格,我们都有外号,要不你也起一个吧。”年轻的骑士和齐格的交情其实极好,俩人一起杀敌,一起喝酒,一起坐在草地里数星星。

    “外号?”齐格举着大旗愣了一愣,十七位骑士都有外号,只有他没有。

    “要不,就叫大枪?”年轻的骑士挑眉挤眼的怪笑。

    “大枪?”齐格抬起头来,看着手里的旗枪。

    “对,大枪。”

    首领大哥一锤定音,为了给齐格起外号,他们伤透了脑筋。齐格是沉默的,大部份时间都是傻呵呵的笑着,不太合群。首领大哥觉得那是因为齐格没有外号,如果有了外号,那就和他们一样了。

    “大枪,大枪。”

    十八位骑士大笑起来,醇厚的笑声远远的传开,樱脂花大氅在风中张扬。

    “好吧,那就大枪。”

    齐格高高的举起旗子,他笑得很是开心,那是真挚的,不带半点瑕疵的笑容。现在,他已经忘记了自己曾经是齐国的万乘之君,他只知道,我现在是一名护卫,保护着商队的安全,我有十七位交头换血的兄弟,我与他们生死与共。

    腰上的长剑在太阳下泛着光,冬风虽然很冷,不过烈酒可以抵挡它,齐格接过首领大哥递来的酒壶,默默的告诉自己:“这才是我,我是即格,我也是大枪。”

    这支马队非常庞大,从头到尾拖曳近里,商贩,马夫,护卫加在一起几近千人,这千人的马队里有老有少,有男有女,而且还是美女。

    美丽的女子从后面奔来,她穿着白色的衣裳,外面套着一件天蓝色的羽氅,洁白的绒毛把她的脸蛋夹得极小,那是一张可爱的脸庞,被寒风冻得微微有些红,但是看上去却更为可爱。她骑着一匹白色的小母马,穿梭在马车与行人之间,就像蓝白相间的蝴蝶。

    “秃鸟大哥,东主说了,翻过渊岭就是枕渊湖了,各国的使者和商队都会在那里转道入雍都,我们最好在渊岭下面休整一下。”

    女子奔到马队的前面,拉着小母马打转,她在炫耀她的马术,尽管她的马术其实很糟糕,然而,十八位骑士都不会戳穿她。

    骑士首领笑道:“知道了,就在渊岭下面的临渊镇休整吧。大枪,你和花胡子一道去回复东主。”朝着齐格使了使眼色,那眼色耐人寻味。

    齐格知道,首领大哥这是在取笑他,自从被这支商队救了之后,因为他穿着铠甲,腰上也挎着剑,所以便成了商队的护卫骑士,而浮羽则被那个神秘的东主收纳为侍女,他和浮羽以兄妹相称,然而,所有人都知道,这肯定是拖辞,没有兄妹之间是那样的,互相对视时,浓浓的情意化都不化不开。

    平日里,因为他要掌旗,还要和强盗作战,所以难得和浮羽碰面,就算碰了面也是你看我,我看你,脉脉含情不得近,因此,首领大哥是在故意为他制造见面的机会。

    “大枪?这是你新起的外号吗?挺威风的,跟我走吧。浮羽刚才一直在看你,可是隔得那么远,她哪能看得见呢?”

    名叫‘花胡子’的美女格格格的笑了起来,笑声如铃,笑颜如花,看得名叫‘小小鸟’的年轻骑士怔住了。这个年轻骑士很喜欢‘花胡子’,但是花胡子却嫌弃他,觉得他太像个女人。齐格决定帮他一把:“我得掌旗,走不开,首领大哥说了,强盗们看见旗子就会夹着尾巴逃窜。还是让‘小小鸟’陪你去回禀东主吧。”

    “你不去就不去,干嘛拉上什么小小鸟?哼!”

    花胡子很可爱,但是可爱并不代表蠢,她冷冷的哼了一声。她这一哼,年轻骑士更腼腆了,整张脸红得像猴子的屁股,吱吱唔唔的想要说什么,却说不出来。花胡子一看他这样子,又羞又恼,把嘴巴一咬,提着马缰朝后面奔去。

    “快去追。”齐格推了年轻骑士一把。

    年轻骑士摸着脑袋,愣愣地道:“我只是小小鸟,她看不上我。”

    齐格一本正经地道:“‘小小鸟’也能追上美丽的‘花胡子’!”

    “快追,快追!”

    一众骑士轰然大笑,在这笑声中,年轻骑士获得了力量,把心一横,朝着‘花胡子’追去。齐格勒着马,看着身后的马队,以及正在追逐的小小鸟与花胡子,笑了。

第两百二十二章 谁是天下第一美人() 
临渊镇是一座宁静的小镇,生活平淡而安逸,镇子口有一株高大的槐树,槐树下面有口井,几只狗正在井边玩耍,镇子里的男人大多都是猎户,每当日头升起来,他们便三个一群,五个一伙入山打猎,山中猎物众多,每次总能满载而归,归来时,三三五五的聚在水井边聊聊家常,女人们则把猎物的毛皮剥下来,梳理干净,挂在槐树旁边晾干,这些毛皮价值不菲,是制作大氅的重要材料。

    太阳一点一点的沉下去,落日的余晖晒在干净的黄土道上,商队进来的时候,几个光屁股小孩绕着齐格的马窜来窜去,一点也不怕人,不怕齐格的马,也不怕齐格腰上的剑,雍人就是这样,那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骄傲。在大雍的土地上,雍人就是真正的主人,他们用剑和盾书写了一个个神话,用战车缔造和平。在中州大地上,大雍无比繁华,却无人敢去觊觎它,这是雍人用千百年来的铁与血换来的骄傲。

    镇子不大,商队中的大部份人都得在镇子外面露营,只有寥寥数人例外。十八名护卫骑士护送着几辆华丽的马车驶入镇子,最前面的一辆马车的主人就是那个神秘的东主,直到现在,齐格也没有见过那位东主的面容,只知道是个年轻女子,应该很美丽,喜欢穿白色的裙子,脸上缚着一面丝巾。

    她是天下最大的酒肆《墨香楼》的女主人。

    镇子里也有间小小的酒肆,就位于那口古井的旁边,正是凛冬季节,来来往往的行人较少,酒肆的生意很是清淡,只有几个人在堂前饮酒,看穿着打扮也不是商人,而是本地的猎户。

    马车停在酒肆门前,最先走出来的是那个名叫‘花胡子’的女子,然后是一个抱着瑟的女子,那女子名叫‘美人舌’,她和‘花胡子’一样的美丽,只是比‘花胡子’稳重许多,下了车后便抱着瑟静静的立着,不像‘花胡子’一直在东张西望,‘美人舌’怀中的那面瑟样式非常古朴,边角处磨得油光发亮。据说,东主很喜欢修琴修瑟,而这面瑟是东主修过的最难修的一面瑟,已经修了十几年,仍然没有修好。‘花胡子’说过,恐怕一辈子也修不好了。

    东主一定是个执拗的女子,齐格这样想。

    现在,那个执拗的女子挑开车帘走了下来,脸上依旧缚着面纱,只有一双澄静如水的眼睛露在外面,额头上还滚着几颗细汗,刚才马车里一直传来断断续续的瑟声,很显然,她一直在修那面瑟。真是一个奇女子啊,瑟有五十弦,每根弦的音色都不一样,修瑟,这是一件无比枯燥的事情,她能坚持十几年仍不放弃,可见她的毅力非同一般。

    浮羽也走了下来,她穿着侍女的衣裳,白色的裙子,天蓝色的羽氅,因为身上有伤,脸色颇是苍白,不过却依旧迷人。齐格很想上前去问问浮羽的伤势,但却忍住了,十八位骑士像标枪一样挺立在酒肆前,他如果下马去问,那会是一件很怪异的事情。

    东主提着裙子走了进去,十八位骑士从马背上翻下来,酒肆里的侍从把马牵入马厩里。首领大哥带着几名骑士进了酒肆内院,他们得护得东主的安全,齐格和其余人留在堂间喝酒。

    齐格和几位骑士围着一张大案,酒肆里的侍从抱来几坛酒,把酒碗注满,然后又摆上一碟又一碟的吃食,都是些山间野味,酱得非常有劲道,一口咬下去,满嘴留香。众人赶了一天的路,早已是饥肠辘辘,当即大块朵颐起来。

    “我们东主是天下间最美的女子。”

    ‘小小鸟’捧着一根狍子腿啃得满嘴流油,啃完了狍子腿,又举起一碗酒一口气喝了个干干净净,浓烈的酒气顺喉唰肚,唰得人通体上下火烧火燎,就连两只眼睛都亮了起来。

    “与‘花胡子’比呢?”一名骑士打趣道。

    ‘小小鸟’愣了一下,答道:“她在我心里是最美的女人,但东主是天下最美的女人。”

    齐格笑道:“哟嗬,你小子几时这样聪明了?”

    小小鸟耸了耸肩:“不是我聪明,事实就是如此啊。难道东主不是天下最美的女人吗?”

    “东主当然是天下最美的女人。”

    众人喝得肠胃通畅,声音越来越大,一个个把剑卸下来,摆在案上。这时,坐在角落里的一名猎户听不下去了,唰地起身,正色道:“天下最美的女子是我们大雍的离公子,而不是什么东主。”

    ‘小小鸟’喝了酒,正在兴头上,当即红着脸反驳道:“离公子美名冠绝天下是不假,但是谁也没有见过,反正就我所见,天下最美的女人是东主。”

    “离公子岂是你说见便能见的?鲁国人就是没见识,蒙起眼睛来自称天下第一。”

    那名猎户面露不屑之色。众所周知,鲁国原本也是一个大国,两百年前更是天下第一大国,然而,世事沧桑,时事多变,鲁国不思进取,贪图安逸,最终被大雍所取代,经过齐鲁之战后更是一蹶不振,现在,只能沦落在边缘地带,大国之间的博弈没有鲁国的份,小国之间的争斗鲁国又不屑参予,终日还沉迷于过往的荣光里,一如鲁酒,上口虽浓,后劲却不足。

    猎户一针见血的话语激怒了‘小小鸟’,他可不是看上去那样腼腆,那种腼腆的样子只有在面对‘花胡子’时才会显露出来,他一把抓起案上那把巨剑,怒道:“鲁国不受人非议,鲁人不受人侮辱,你若是个男人,就拔出剑来,我要与你决斗。”

    “拔剑就拔剑。”

    猎户也不是个善茬,当即拔出腰上的猎刀。

    “离公子的名誉不容侵犯!”

    “为了离公子的名誉!”

    那猎户刚把刀拔出来,坐在他旁边的几名猎户纷纷起身,有的拔出了猎刀,有的挽起了弓箭,森然的箭矢对准了小小鸟等人。齐格猛地起身,站在‘小小鸟’的身旁,顺手挺起了大案旁面的圆盾,并且拔出了腰上的剑,他的旗枪不在身旁,不过剑术也不赖。几名骑士也轰然起身,与一群猎户针锋相对。此时,两拔人都喝了酒,正是热血澎湃的时候,一方为了鲁国的尊严,一方为了离公子的美名,眼看就要上演一场决斗。

    见事不妙,掌柜的忙不慌的从柜台后面跑出来,一边抹着汗,一边劝诫。谁知,那猎户却瞪了掌柜的一眼,怒道:“莫非你不是雍人?如今离公子受辱,你不拔剑也就罢了,还敢出来啰嗦!”

    掌柜的脸上一红,还要再说。

    那猎户喝道:“休得多嘴,借你门前一用。”说着,用猎刀指着齐格等人:“且随我来!”提着猎刀往酒肆外走去,示意齐格等人跟上来,总不能在酒肆里决斗,别的不说,打坏了坛坛罐罐谁陪?酒肆门前颇是开阔,正适合一对一决斗,或是群体决斗。

    ‘小小鸟’脸色涨得通红,扛着剑就往外走,齐格想拉都不拉不住,齐格知道,在所有护卫骑士的心里,东主就是天人一般的存在,不容人置疑,也不容人亵渎。于是,他只能跟着众人朝外面走去。

    “慢着!”

    就在此时,一个极其独特的声音从二楼上传来,那声音非常好听,就像是珠玉撞盘一般,虽然只是短短的两个字,却仿佛带着某种魔性一样,使人不由自主的停下了脚步。

    齐格抬头望去,只见二楼上立着一个婉约的身影,一袭雪衣,面上缚着丝巾,微风从窗口泄进来,把丝巾掀开一角,露出一段雪藕般的下巴。正是齐格的东主,墨香楼的女主人。‘花胡子’和‘美人舌’站在她的身旁,浮羽也在。

    齐格松了口气。

    一干猎户纷纷向楼上看去,此时,夕阳在窗口投下最后一缕光,把那白色的身影映得如仙如画,她的眸子真的很好看,黑的乌黑,白的玉白,她就那么看来,不带半点侵略性,但却仿佛能直接看透人心。‘花胡子’、‘美人舌’和浮羽都是极美的女子,犹其是浮羽,美得让人心悸,然而,只要她在场,所有人的目光便会情不自禁的看向她,尽管她蒙着面纱。

    “你们若是为了各自的荣誉而决斗,尽管去,我不会拦你们。但你们若是为了一些虚名而决斗,那么,请你们走远一些,不要耽搁我修琴。”

    众目睽睽之下,雪衣女子说话了,声音依旧无比好听,说出来的话语却令人一怔。说完这句话,她就款款离去了,那‘花胡子’却朝着‘小小鸟’翻了个白眼,还吐了吐舌头。

    “慢着,你就是他们的东主?”那猎户大声喊道,很显然,他还想再论一论到底谁才是天下第一美人。现在正主来了,他当然不会放过。

    闻言,雪衣女子脚步一顿,回过头来,看着那猎户,淡淡地道:“我就是他们的东主,却不是什么天下第一美人,美人终有白头的时候,到了那时,满头白发,容颜老,你还会觉得她美吗?”

    猎户怔了一下,又想了一下,肯定地道:“当然,不论何时,离公子都是天下第一美人。”

    “你见过离公子?”雪衣女子歪过头来,声音显得有些好奇。

    “当然,哦,不,我怎么可能见过离公子?”那猎户点头又摇头。

    “你几时见过的?”雪衣女很肯定的问道,说着,她回头看向浮羽。

    “叮铃铃……”

    浮羽点了点头,扬起手腕,酒肆里响起了一阵轻快的铃声。

第两百二十三章 星夜来骑() 
夜深了,整个临渊镇一派安静,唯有酒肆里还亮着一盏灯,雪衣女坐在灯光下修瑟,时不时会拔弄下琴弦较音,琴声远远的传开,一下一下的就像天上的星星正在眨着眼睛。齐格从酒肆里走出来,怀里抱着一坛酒,小小鸟走在他的身旁,也抱着一坛酒。

    镇子外面升起了一堆堆篝火,商人们围在火堆旁烤火,火光噼里啪啦的跳动着,剖得干干净净的野味被架在火上烤着,滚汤的黄油滴入火苗里,‘滋’的一下火苗窜起很高。那群猎户也坐在火堆旁烤肉喝酒,大雍人性格直率,误会消除之后,他们便展示了大雍宽容大度的一面,于是,一场莫名其妙的决斗烟消云散。现在,那个粗豪的猎户就坐在首领大哥的身旁,捧着一根烤羊腿大嚼特嚼,一边嚼还一边称赞着鲁国的美酒。

    齐格觉得有些好笑,这个猎户恐怕不知道,当浮羽的铃声响起时,那个神秘的东主还问了一些事情,而猎户老老实实的交待了他所知道的一切。离公子曾经来过临渊镇,而且还是从南往北来。齐格不知道那位离公子倒底有多美,竟然使得这些猎户为了她的美名不惜一战,也不知道那位身份尊贵的天下第一美人为什么会去南方,现在的南方可不太平,听说陈国与召国正在进行一场灭国之战,而流渊河的南面,江北二十五国又在郑国的玉丸城召开了一次盟会,二十五位诸侯歃血为盟,宣布同进共退,誓死守护江北。

    南楚称王之后,扛着雷云血凤旗的军队乘着战船源源不断的涌入江北,巴、成之地的南楚别军也跃过了深山老林进入了江北,在齐格得知消息的时候,江北二十五国只剩下了二十三个,又有两个小诸侯被楚宣怀灭了国。如今,南楚就像一只展翅翱翔的火凤凰,正向天下人展示它的力量。

    ‘不过,这些和我有什么关系呢?我现在是即格,是大枪。不论天下大势或是天下第一美人都与我没有半点干系。’

    一只毛都快掉光的老狗从阴暗处奔来,在齐格的身上擦来擦去,讨好的朝着齐格摇着尾巴流着口水,它的眼睛直勾勾的看着齐格手里的半截骨头,齐格把骨头给扔它,那狗叼着骨头一溜烟跑了个没影。

    “嘿,大枪。”

    首领大哥把手里的酒囊扔过来,齐格扬手接过,嗅了一口,是齐酒,老酿玉壶春,用力摇了摇,里面还有半囊酒,齐格虽然已经变成了即格,但是喜好却不会变,仍然喜欢喝齐国的酒。

    拧着半袋酒,齐格离开了热闹的火堆,来到营地的外面,坐在一块石头上默默的喝着酒,燕酒浓烈如刀,齐酒余味纯厚,喝着绵纯的齐酒,看着大雍上空的星星,为鲁国商人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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