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呢?你也不是没冲进去?”同伴反问。
侍卫蹙眉,压低了声音:“我方才忽地感觉到了楼上帘幕后有一股杀气!”
他的同伴微微一震:“你……你也感觉到了?”
“是的。”侍卫倒吸了一口冷气,失魂落魄地喃喃,“那股杀气之强烈,即便是都铎大统领身上我都未曾感受到过!那个女人果然是非同凡响,轻易碰不得!”
“是啊,幸亏城主及时让我们住手,否则,只怕今夜会闹出一场大事来!”
─────────────
在楼下所有人都离开后,春菀才松了一口气。
她转身上楼,只听得小姐在里面低低而歌,曼声唱着:“……阴晴无定,一霎时潇潇飒飒倾盆盎…… 幸君家宝舟附往,顿教奴如承宠贶。纵无端邂逅,怎敢相忘?……”
那是《断桥》里“游湖借伞”的那一出吧?
那个中州传来的白蛇的故事她耳熟能详。“游湖借伞”、“取伞订盟”、“酒变”、“盗仙草”、“水漫金山”、“扣金钵”、“奉旨拜塔”,“断桥”……这些都不知道被小姐唱了多少遍,已经听得烂熟。
春菀叹了口气,有些无可奈何:坊里都说了多少遍,禁止再唱中州的曲子,连傅寿姑娘都已经也不敢再犯规矩,可小姐却总是不听。
她走到帘外,还没拉开门,房内歌声忽地歇止,传出了一个慵懒的声音,阻止了她的入内:“春菀,那些人都走了吧?我刚沐浴完,你先下去准备一下睡前喝的药。”
“是。”春菀在门外应了一声,转身退下。然而,在退下前,她眼尖地瞥见了帘幕后一个影影绰绰的东西,不由猛然一惊,几乎失声叫出来。
──那是一双穿着靴子的男人的脚,正站在门后!
小姐房里,怎么忽然出现了一个男人?
她嘴巴张了张,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只是深深地看了一眼,然后默不作声地退了下去,彷佛什么都没有看见──小姐一向是个我行我素的人,不为任何人可以左右,自己作为一个下人只要恪守本分就是,自当三缄其口。
然而,擅自深夜留宿一个男人,若是被远在海外的白帅知道了,那……
她满怀疑虑,独自走下了楼梯。
“好了,哥,你也回来吧,”听得侍女的脚步一路下了楼,房内女子懒懒地对门后站着的胖子道,“那群家伙已经走了,不用那么紧张,没事会吓到别人。”
“切!”站在门口的人终于收起了眼里的杀意,啐了一口,转身进去,“那群龟孙子!如果刚才真敢上楼踏入这里一步,老子一定要他们一辈子都找不了别的女人!”
“哈。”女子笑了一声,也不理睬他,重新曼声开始唱:“适才扫墓灵隐去,归来风雨忽迷离。此时哪有闲情意,柳下避雨怎相宜?……寒舍住在清波门外,钱王祠畔小桥西。区区一伞何足介意,怎敢劳玉趾访寒微?”
她口里随意地唱着,身上披了一袭淡紫色罗衫,上面印着精美的折枝梅纹样,然而袖子却长长拖在地上,几达三丈,这是中州戏剧舞曲里常用的水袖,柔软飘忽,全凭舞者的功力才能收放自如。唱着唱着,身形随之一转,水袖旋舞收放,登时如云绽开。
水袖是舞中极难的一种,讲求的是指、腕、肘、肩四者的协调和统一,越长的水袖越难以舞好,而她随意挥洒,居然轻如无物。时而如流雪回风,时而似白云绕体,时而又像一条笔直的银河垂落九天……一时间室内似有白云千叠,雪鹤回翔,令人心旷神怡。
这样绝世的歌舞,正是方才楼下王孙公子们横施暴虐也未能求得一见的。然而,此刻唯一的观众却是大煞风景地打断了她:“好了好了,别跳了!晃来晃去的,看得人眼晕。”
女子嗤的笑了一声,手腕一抖,三丈长的水袖如同白虹掠过,瞬地被她收回了掌心。她绕到屏风后,脱了外面的舞衣,里面却是一件白绫刻丝雪鹤明月的衫子走了出来,头上松松挽了一个雾影髻,斜插一支疏梅银簪,摇曳生光,与眸色交相辉映。
那便是叶城乃至云荒最负盛名的美人:殷夜来。
在世人印象里,殷仙子是出了名的孤高自赏、难以相处,有冰山美人的称呼。然而谁都没料到她居然是一个慵懒洒脱、甚至略带几分孩子气的女子。因为刚沐浴完,脸上脂粉不施,显得有点苍白,嘴里却叼着一枚嫣红的樱桃,坐下来微微蜷起身子缩在榻上,彷佛是一只纯白色的慵懒的猫。
“哥,我方才跳得好不好?”她把下巴搁在案几上,笑眯眯地问对面的胖子,彷佛一个急着等待老师表扬的孩子,“是不是又有进步了?”
“都忘了去年你跳的是什么了。”然而九爷毫不知趣地挠了挠头,“只是眼晕。”
“猪八戒吃人参果,不知味道如何!”殷夜来撇了撇嘴,有些不甘心,“楼下那群人软硬兼施只想让我下去为他们跳一支舞,你却是看了都不记得。”
“楼下那群王八羔子,谁配得上看你跳舞?”九爷骂了一声,又是拍案而起,“要是真的敢上楼来,老子来一个挖掉一对招子!”
“别乱来。刚才那个是玄王的二皇子,如果你真的动手,只怕会引起滔天巨浪。”她叼着樱桃,含糊不清地喃喃,“这次幸亏有慕容公子帮忙调停,来日还得好好谢谢他。”
九爷面露不屑之色:“慕容隽那个家伙口蜜腹剑、见风转舵,也不是什么好人。”
“哦?”殷夜来笑着吃下那枚樱桃,“为什么我认识的每一个男人,似都得不到你的一句夸奖?”
九爷冷笑:“你在这个风尘之地,又能认识什么好男人?无论慕容隽还是白墨宸,哪个是好东西来着?”
殷夜来脸上笑容微微一滞,自顾自将樱桃梗子噙了,不说话。
九爷四顾,打量了一下这个非花阁──这些年,每次来,她住的地方都会来个天翻地覆的大变样。和青楼一贯的旖旎华丽不同,这阁里陈设素雅高华,以白为底色,朱、紫、黑为穿插,一眼看去只觉得清朗开阔,壁上贴着一丈宽的素纸,上面题着一首新写的诗:
歌底无声算青春,此夜能不不伤神?
总向他人矜无悔,可曾自家略安存?
千里暗怀杀人剑,十步淡结芳草裙。
如何狂尘俱净尽,冷雨朝阳一微吟。'注1'
──落款是“重阳风雨夕远寄,为夜来补壁。宸。”。墨迹纵横、气势凌厉,是个男人的手笔。整个房间隐隐有几分林下旷然之风,完全不像一个青楼花魁的居所。
九爷歪着头蹙眉看了半天,也没认出上面的行草是些什么字。
“得,在这种地方混了几年,果然是脱胎换骨了,”他摇着头,“你以前可是个皮粗肉厚、空有一身蛮力的丫头片子,哪里会这些文绉绉的东西?”
“这些歌啊舞啊诗词啊的,其实也简单,就算从十七岁再开始学,倒也不晚。”殷夜来闲闲说了一句,岔开了话题:“真是奇怪,这几天我总觉得有点心惊肉跳,好象有人在暗中盯着我一般。”她瞄了一眼窗外:“在方才在沐浴的时候,我几乎就觉得有人在偷看了──却不料是你这家伙从窗口里跳了进来。”
“呵呵,吓了一跳吧?”九爷横里一躺,压得海南沉香木榻吱呀一声响,“不过严肃声明:方才我可没有偷看你洗澡!──连你小时候光屁股的模样都看过了,老子还用得着偷窥么?”
从来没有人敢和天下第一的美人如此说话,然而殷夜来却不以为忤,笑了一声:“好吧,那看来是我多心了──这几天不知为什么眼皮老跳,总觉得要有什么事情发生。结果却是来了你这个混世魔王。”
“哈,怎么,不欢迎我啊?”九爷和殷夜来隔着一个小案同榻而坐,“不过你也吓了我一跳:玄凛这般难缠的角色,你难道每天都会碰到几个?”
殷夜来微微一笑:“这一行都混了快十年,这点风波怎能吓到我?”
“也是。你也算是青楼领袖人物了。”九爷挠了挠头,“不过你的心气那般高,眼里不揉一粒沙子──虽然有本事有后台,但这般托大,少不得会招人嫉恨。”
“不遭人嫉是庸才。你们男人哪,总是喜欢那些难以得到的女子。”殷夜来把下巴搁在案几边缘,继续抱着小腿蜷缩在榻上,不以为然地嗤笑,“而且,我也不必怕那些家伙,是不是?”
“啧啧,还真的是不一样了……”九爷摇头苦笑,点了一下她的鼻尖,“小丫头长大成女人啰!”
“是啊,就如你长大成胖子一样,都无可挽回了,”殷夜来大笑,跳起来倒了一杯酒给他,“又是一年不见──怎么,今天想到要过来看我?”
九爷喝了一口,随口回答:“来叶城观潮的,顺路看看你。”
“别假撇清了!”听得这样的回答,她忍不住笑了起来,“方才你前脚进来,傅寿的丫鬟后脚就到了,把你的糗事一五一十对我全说了──哎呀呀,真有意思!~堂堂空桑剑圣清欢,居然被一群流氓追得落荒而逃?此事若是传了出去,云荒游侠们还不笑掉了大牙?”
'注1':此诗乃是小椴写滴~
人生有味是清欢。空桑剑圣清欢,是云荒上所有学剑之人心里的一个传奇,无不将其视为武道之圣者、剑中之逸仙。自从先代剑圣兰缬去世后,他继任了剑圣的位置,虽然大肆扩张剑圣一门,本人却一直低调神秘,难免令人遐想。加上他的名字如此皎皎出尘,在世人心中,这位当世的剑圣定然是个飘逸英俊、剑胆琴心的年轻剑客,玉树临风的美男子。
然而此刻,榻上的胖子只翻了个身,整个木榻便沉了一沉。
清欢舒舒服服地躺着,在肚子上放上了一杯酒,眯起眼睛猛地一拍,肚子上的肥肉应声一弹,那杯酒瞬地飞起,居然准确无误地落到了嘴里!
看得他这一手越发熟练的“绝技”,殷夜来忍不住苦笑。
清欢叼了那盏酒,稀溜溜地吸光了,不屑一顾地回答:“嘁!我才不是逃,只是懒得让这些家伙脏了我的剑而已──身为剑圣,去和一群流氓无赖斗殴难道就很有面子了?”
“流氓无赖?”殷夜来毫不客气地揭穿了他,“我怎么听说这次来找茬的人里,带头那个居然还算你门下的挂名弟子呢?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居然连祖师爷都认不出!”
“傅寿说的吧?”清欢嘀咕了一声,有些尴尬:“女人还真是天生的多嘴。”
“唉,她也是担心你。”殷夜来叹气,“她又不知道你有这样大的本事,蒙在鼓里,还在为你得罪了慕容家大公子而忧心忡忡呢──你别说,我认识她也算有不短的时日了,觉得她待你可是有真心的。”
“得了得了,别和我来说这些。这儿是青楼,‘讲金不讲心’,别坏了规矩。”清欢却有点不耐烦起来,连忙岔开了话题,嘀咕,“刚才看那家伙的剑,估计所谓的‘再传弟子’,不知是哪家挂了我名字的剑道馆里教出的三流货色──没奈何,近年徒弟收的实在有点多,好些人我连面都没见过。”
“唉,”殷夜来苦笑,“真没见过你这样的人还能当剑圣。”
“嗨,你以为我想当啊?我喜欢的是做生意,是大秤分金大碗喝酒──若不是当年师父哭着喊着非要我上,我才不干呢!”清欢躺在满榻金银珠宝上,将樱桃一粒接着一粒扔到嘴里,然后噗地吐出核,去打架子上的鹦鹉。
他的准头极好,鹦鹉被打得左右跳,试图展翅飞起。然而爪子上栓了一根银链,任凭怎么跳跃,却是无法躲过一粒粒连接袭来的暗器。
“救命!”逼急了的鹦鹉陡然开口,尖声大叫起来,“非礼啊!”
声音尖利刺耳,他冷不丁被吓了一跳,皮球般地弹起,“噗”地一声将酒喷了满襟。
“你你你……”他指着鹦鹉,大惊失色,“你家的鹦鹉是怎么教出来的?”
“不许欺负我家雪衣──还不是被你们这种无赖的大爷给教出来的?”殷夜来将鹦鹉架子挪到一旁,盈盈娇嗔,眼波欲流,看得榻上的胖子呆住了。
“哎呀,哎呀……妹子,你别用这种语气和我说话!是男人的骨头都酥了一半!”清欢大笑,从怀里拽出一个沉甸甸的钱袋来,叮当一声洒了满榻──里面全是被分成一小袋一小袋的金铢,一盒一盒的各色宝石,还有更珍贵的流光水玉和鲛珠,铺满了半个榻上,房间里登时流光溢彩,宝气夺人。
“今年刚收的,还没来得及存。”他拍了拍床榻,豪气万丈,“喜欢哪个?随便拿!”
“哟,真大方,”殷夜来掩口笑,“不过这些我都不要,我只要你怀里那本小册子。”
“哇!”清欢吓了一跳,连忙捂着襟口缩回榻上,“妹子你胃口也太大了,那可是我这些年打拼下来的全副身家,地契房契账本全在里头了!”
“就知道你舍不得,”她笑的狡黠,“今年的生意如何?”
“自然兴旺!”清欢摸着胖肚子,得意洋洋地报数,“老子不仅是剑术的天下第一,也是赚钱的天下第一。今年钱庄又开了八家分店,剑道馆也开了五家分馆──”
殷夜来笑:“哦?徒弟又收了几个?”
“二三十个?我都忘记了,反正来者不拒,统一行了拜师礼了事。”清欢抓了抓头发,得意地笑,“学一套入门的《剑决》一百金铢,《分光》和《化影》各一千,《击铗九问》那可要万金才能学了……当然,只教剑势不给心法。哈,虽然贵,那些富家子弟还争先恐后怕排不上队呢!啧啧,世道太平,生意也越发蓬勃兴旺了。”
他说的踌躇满志,彷佛这是天下最容易的财路一般。
“继承剑圣名号才八年,你还真把它当一门生意去做了?”殷夜来苦笑,“以前历代剑圣门下弟子亲传的不过两三人,到你手里一下子扩张了数百倍,可真是蔚为奇观。”
“桃李满天下啊!”清欢却毫无愧色,踌躇满志,“剑圣一门在我手里发扬光大了!”
殷夜来笑不可抑,几乎把手里的酒都泼了。然而笑着笑着,忽地眉头一蹙,咳嗽了几声,身子佝偻下去,连忙用手巾掩住嘴。
“怎么?”清欢却一下子坐了起来,紧张,“肺怎么听起来这么虚?”
“好不了的。我家几代人都有这种血虚症,小时候还好,但成年后身体就虚耗得厉害,很少有活过四十岁的。”殷夜来握着锦帕擦了擦唇边,嫣然一笑,“不过别担心。如今墨宸为我找到了好大夫,只要按时吃药就好,只是偶尔会咳嗽罢了──嘻,还有人说这样病恹恹的更添风韵,什么西子捧心弱不胜衣之类的,为此写了连篇累牍的诗文。”
“看一个病女人也能看出这么多好处来?那群龟孙子假文酸醋的,令人作呕。”躺在榻上的胖子蹙眉,还是不放心,“你男人知道这事么?一年到头的带兵在外头,可别连自己的女人出墙了病倒了都不知道。”
“自然知道。”殷夜来指了指楼下,“春菀在替我熬药呢,都是他嘱咐过的。”
“哦……那还差不多,”九爷释然,弹起一粒樱桃,张开嘴去接,“今天被人扫了兴致,本来想去胭脂痕,忽然想起你这儿近,就顺便过来看一看了──反正你这里有贵人罩着,也没人敢闯进来寻衅滋事。”
殷夜来笑了一笑,“你这个火爆脾气,好端端的怎么又得罪了慕容家?”
清欢大笑起来,“还能为什么?当然是为了女人。”
“让我猜猜是哪个……莫非是国色楼的天香姑娘?”殷夜来笑,旋即摇了摇头,“应该不是。那小妮子虽然嚣张,却不像是能认得这种无赖。”
“天香当然不认识这些市井流氓,但那妮子如今红得很,恩客一多,自然有人替她出头。”清欢懒懒地舒了一个懒腰,“我猜是慕容家那个不成器的大公子想要逞威风,所以派人替美人儿出气,想揍我一顿罢。”
“是么?”殷夜来微微一怔,“那倒是有点麻烦。”
“我怕过谁来?”清欢不介意地扬眉,“而你这里有贵人撑腰,更是不怕。”
再度听到“贵人”两字,殷夜来脸色微微有些不自在,终于冷笑了一声,出声反驳:“什么贵人?──我知道你心里可一直看不上墨宸。他三请四请,你却从未赴约。”
“呵,我哪敢看不起白帅?人家跺跺脚,整个云荒都要晃三晃。”清欢继续挖苦,左顾右盼,“哪次我来,他不要在一边盯着?今天怎么放心把你一个人留在这儿?”
“他带兵出征了。”殷夜来淡淡道,“去了西海上。”
“出征了?”清欢倒是有些意外,“我最近整日躲着偷闲,都不知道外头是什么情况──不是听说前些年定了什么盟约,双方要停战了么?怎么如今又要开打了?”
“当时议和,是宰辅和三司的决定。”殷夜来淡淡道,“而墨宸坚持认为如今是一举拔除冰夷的机会,千年一遇,力谏皇上出兵。朝廷里两派为此争论了许久,一年多前白帝终于准了,派他出兵海上。”
“呵,他是天下名将,自然恨不得天天有仗打。”清欢不以为然,冷嘲热讽。
“墨宸以军功起家,若无战事,对他自然不利。”殷夜来坦然回答,“不过那些主和的大臣哪里又是为天下百姓考虑了?事实上还不是怕墨宸战功太高,难以压服?”
她不过区区一介青楼女子,然而说起政局军事却是从容不迫了如指掌。
“这些政客官家的龌龊事我可不懂──不过朝廷里有冰族收买的说客,这一点我倒是相信,不然以他的本事,也不会打了那么多年都打不下来。”清欢又吐了一颗樱桃核出来,懒懒打了个酒嗝,“还是让你家男人见好就收吧!他的好日子也没几天了。”
殷夜来微笑:“他心里可比谁都明白。”
“这倒是。这点手腕都没有的话,那个平民出身的家伙也爬不到如今的位置。”清欢点了点头,叹了口气,“不过他也是个不解风情郎心如铁的主儿,只晓得带兵在海上打仗,却将这样的美人留在叶城这虎狼窝里,真是难为他放得下心。”
殷夜来不以为然:“看你说的,好象我是需要人照顾的女子一般。”
她起身捧了一个缠枝花纹样的翡翠香炉,在帘子里绕行了一圈,让清淡的香气散布在房间里,蹙眉:“一身的酒气,熏得我房里到处都是。”
“要是嫌弄脏了你的地方,我走便是。”清欢被说的无趣,一个打挺跳了起来。
“现在不行。”殷夜来却按住了他,“还是在这儿多待几天吧,等这件事平息。”
“怎么,还真要我躲啊?”清欢禁不住冷笑了一声,“这种不知好歹的小纨绔,老子不用剑都能直接阉了他去!还要老子躲着?放屁!”
他说的粗野,殷夜来忍不住地笑:“好了好了……真是个火爆脾气。我知道你厉害,不过慕容家好歹是叶城之主,你总不能真的把他家的长子给杀了吧?──慕容逸虽不成才,他弟弟却是个人物。”
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