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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野怪谈-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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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是我的生命磁场太过强大,也或许是我身上这些邪恶的符篆遭到了老天的怨恨。顿时,天空中刹那间汇聚了一片几公里厚的乌云,像是一座乌云大山,无数的雨水在其中流淌,这只是一瞬间的事情,仿佛天地间在刹那间有一道意志在起作用,这绝对是超越鬼王的冥王的意志,当然,仅仅是一道没有智慧的意志,是沉睡的冥王的潜意识在发挥作用。阳间,毕竟是冥王的净土,不允许太过邪恶的东西毁掉它自己的净土,于是,就有了雷霆,这是冥王驱逐邪恶的东西。

    一道道巨大的扭曲的金色雷霆竖劈而下,劈在我身上。

    麻麻的,还挺舒服。

    电石火光在我体内流淌,狂暴的雷霆摧毁一颗颗细胞,也摧毁了一颗颗的符篆。不过紧接着细胞重新衍生,符篆也重新雅声。细胞和符篆都在吞噬雷霆的力量,让自己更加强大。

    我遭雷劈了。

    不过这雷霆也无法把我劈死,我已经真的超神了。渐渐地,乌云大山消散了。雨还在下,不过小了很多,显然刚才凝聚乌云大山消耗了附近不少的乌云。不一会儿,雨就停了。

    雨后的空气非常清新,山上的草木、泥土、泥鳅的混合味道飘到我的鼻孔中,我贪婪着呼吸着这种独属于人间的味道,感觉心旷神怡,不由泪流满面。生命啊,实在是太美好了。空气中弥漫着丝丝的清香,这是茶树的清香。附近有一座茶山,有采茶的少女在山上采茶。

    到了旺季,一天采茶能挣几百块呢。

    不过相比来说,我更喜欢北国的春天,因为我是北方人。北国的春天干燥而充满清新,空气中弥漫着丝丝的槐花的甜香味道。我小时候很喜欢吃新鲜的槐花,经常到槐树上弄下一下槐花,生着吃,满口甜香,也能加点面粉,蒸着吃。其次,就是桑葚了,我喜欢吃桑葚,小时候家乡那里种了一片片的桑葚。

    有桑葚自然要有蚕。

    我曾经在一个纸箱子中养蚕,不过很可惜,这些蚕都被冻死了。

    而我,现在就是一只蚕,作茧自缚的蚕。能不能破开蚕茧,变成蝴蝶,还是个茫然的未知数。

    有人说,心境有三种变化,这就是人生的境界。

    第一种境界是:看山是山,看水是水。

    第二种境界是: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

    第三种境界是: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

    人生的境界总是随着眼光而变化,我总是畅想自己在烟雨朦胧的古镇上,独自一人去看青石街,以及青石街上的姑娘。春雨润如油,然后在朦胧的山川中感悟天地大道,直接成仙。不过畅想终究只是畅想。如今,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山水有相逢,而我却要死了。

    我觉得我的人生实在是太悲哀了。

    就当我自艾自怜时,山外出现了一个小虫子。那只是一条小蚕虫,白白胖胖的。蚕虫是能够吃的,去掉蚕虫的皮,用蚕虫的肉炖丝瓜吃,味道极佳。这条小蚕虫看起来只是普通的蚕虫,可是它却有种谁也说不出的感觉。外表平凡,内里却不平凡。这是一条奇怪的蚕虫!

    ……

    ……

    ps:我就是一个分卷狂魔,不分卷,我真的没动力写下去。水卡丢了好多天了,一直懒的去办卡,就靠很饮料过日子。虽然饮料比矿泉水贵,可我觉的花钱买矿泉水就是有些亏。我就是这么一个有些执拗的人!
第二章 破茧成蝶
    这条蚕虫仿佛有智慧与意识,本来,蚕虫这等低等爬虫是诞生不了智慧的。它们和蛆虫差不多,都是低等的、弱小的垃圾生物,根本没有大脑,自然就无法诞生智慧,一切都是生命本能。

    然而,现在这条蚕虫却仿佛有了智慧。

    它凝视着眼前的这座对它来说无比巍峨的山岳,小小的眼睛中有着欣喜,似乎是见到了无上的美食。甚至,它的嘴角都流出了口水。这些口水化为了琥珀,释放出淡淡的芳香,吸引了附近的许多的蚂蚁。

    蚕虫摇头摆尾,挪动着胖乎乎的身子,钻入符篆大山中。

    它张开嘴巴,开始吞吃一个个符篆。无数的符篆被它吞吃,涓滴不剩。这哪是蚕虫,分明是一头太古凶兽,小小的身体能容纳一片天地。在这条小蚕虫刚刚进入山里的时候,我就发现它了,意识一直注意这只小蚕虫。

    只见它不停的吞噬符篆,个头也是蹭蹭的猛涨。

    不出半天的时间,这条小蚕虫就变成巴掌大小,然后个头还在变大。而且随着它个头的变大,吞噬的能力也大大加强。则不是岁月蛊,而是另一种我从未见过以及听说过的蛊虫,这种蛊虫应该也是一种神蛊,不然不可能有如此恐怖的力量。而且这只神蛊还处于幼生起。

    这种神蛊一旦被那些摆弄蛊虫的少数民族的蛊师得到,肯定欣喜若狂,自身的实力也是大大增加。不过神蛊是无法被降服的。毕竟,这种玩意实在是太逆天,是万蛊之王,是蛊虫中的大神。

    谁也说不清这蚕虫的来临,只不过它一定是神蛊。

    而且这神蛊还在吞吃符篆。

    无数的符篆就这被它吞吃了,成了它的养分。等到把整座符篆大山都吃光后,它已经有脸盆那么大。之后这条大蚕虫张开嘴巴,把我给吃下去了。几个呼吸的功夫,它又把我给吐了出来,只是我身上的全部符篆已经被这东西给剥夺了个干干净净。呼吸间,我失去的手脚再次衍生,我又生龙活虎了。

    稍微一感应,我就感应到阴间祭坛中的那丝我的魂魄正在变成虚无,周围的千百颗满是怨气的头颅炸碎。那个模糊的有着冰冷眼神的鬼王的怒火化为滔天的火焰,把下方一片千里大地给焚烧殆尽。这个鬼王的身影庞大,不知有多少丈,遮天蔽日,宛如神话传说中的巨人。

    他带着青铜面具,冰冷的眼神激射出一道道毁灭光柱。

    我把他的气息刻印在脑海中,终有一天,我要宰了这东西,把他抽筋剥皮。恢复了体力的我,意气风发。感觉到全身上下的朝气,满意的点点头。此时,我圆满了,身体中再也没有异种气息,清新的气息扩散开来,这时的我才是真正的我,是独属于自己的我,我已经彻底的自由了。

    从现在起,做一个快乐的人,喂马劈柴打盗洞。

    我把目光放在蚕虫身上,这蚕虫吃了这么多东西,个头不但没有增大,反而在渐渐缩小,最终从脸盆大小缩小到婴儿头颅那么大,之后它突出一条条的晶莹丝线,把自己缠绕起来,显然是要结茧了。

    这是从幼生期走向生长期的结果。

    幼生期,生长期,成年期。

    幼生期就是鬼帅层次,成年期是鬼王层次。而生长期无疑就是从鬼帅层次生长到鬼王。这是一个过渡的时期,也是一个力量积累的时期。当然,对神蛊来说,吃饱了睡,睡吧了吃,自然而然的就能成年了。

    我一直在等待神蛊破茧成蝶的那一天。

    毕竟,我也有心思想把这只神蛊收为己用,这几乎是百分百可以成为鬼王的神蛊啊,只要不夭折,它就能成为鬼王。因此,我把自己鲜血滴在了茧子上,看着茧子如海绵吸水一样把我鲜血吸纳了进去,脸上不由带起淡淡的微笑。我需要用自己的鲜血不停的浸染茧子,让茧子中充斥我的气息,让神蛊记住我的气息。这样它才能对我产生亲近感,我才有机会把它降服。

    而且,我的鲜血也能为它提供能量,加快神蛊的蜕变。

    数天的时间过去,茧子内部也扁平了,想来神蛊已经蜕变完毕,茧中的力量全部被神蛊吸收,神蛊将要破茧出来了。这种神蛊一生要结很多次的茧,每一次结茧,都是一次生长,身躯会蜕变一次。苍白的茧,失去了荧光,这茧子上的养分也被吸收。不过这茧子就算失去了养分,也是非常坚韧的。

    神蛊吐出的丝,绝对可以把一头太古巨鲸给钓起。

    虽然这丝失去了光泽,没什么作用,不过做成衣服的话,水火不侵,十分的厉害。我知道神蛊将要出来了,不由心神激动。这是我第一次见到神蛊,也有可能是我一生中唯一见到的神蛊。神蛊的数量实在是太稀少了,比鬼王都要稀少的多。所以,每一只神蛊都是稀有的国宝。

    许多鬼王分出分身,来到阳间,就是为了寻找神蛊,强行奴役。而神蛊一旦成年,那就是相当于有了一个鬼王分身,十分的厉害。神蛊,传说中,可以把鬼王都吃掉。它们才是蛊虫中的神兽。

    很快,茧子鼓起了一个个的小包,仿佛是里面有东西正想打破茧子,从里面走出来一样。

    嗤啦!

    茧子被从内部撕裂,然后一双白嫩的小手就伸了出来。

    这双小手很小,比寻常婴儿的小手要小很多,可是这确实是一双人类的手,五指俱全。一个有着透明蝉翼的女婴从茧子里爬了出来,蝉翼湿哒哒的,还不能飞行。这女婴白白胖胖,是缩小了很多号的女婴。她俊美的小脸也就巴掌大小,不过小眼睛、小鼻子、小耳朵俱全。她的个头也就一只老鼠那么大,看起来就像是个袖珍的女婴,非常的可爱。这袖珍女婴嘟着嘴,看着我,然后喊我爸爸。

    我的老天。

    我就这样有了一个袖珍女儿。

    这袖珍女婴的大小就跟个玩具差不多,于是我就把她塞在口袋里,准备下山去了。这次的收获真的很不菲,不但驱逐了体内的异种气息,还多了一个神蛊宠物。当然,更令我在意的是这那阴间暗算我的大人物,我绝对要杀死这个混蛋。要修炼成鬼王,那是极难的,不过我有把握,而且现在还多了一个神蛊宠物,她一旦成年,那就是鬼王级别的。到时候两个打一个,绝对能把那家伙给打死。

    嗯,有些不对。

    是啦,是这袖珍女婴全身上下光溜溜的,没穿衣服。不过她的身体太小了,根本无法让人产生性的方面的幻想。可是,这依然不行。人,是必须要穿衣服的,不然就死野人。

    能开口说话的神蛊,本质上和人是差不多的。

    我得给她弄一件衣服,不过像她这么小的个头,应该没有这么小号的衣服,还是自己给她做件吧。我把那些撕裂的蚕茧带走,这些蚕茧的丝本来就是她吐出来的,现在用这个做成衣服也最合适。

    这时候,我感觉下面一凉。

    原来是那袖珍女婴从口袋里钻进我的裤子去了,我全身上下的一幅本来就破破烂烂,它自然是能钻过去。她的两只小手抓住我的那话,荡啊荡的荡秋千,此地省略n个字。我的老天,太牙疼了。

    我感觉脊梁骨都在冒凉气。

    我把她抓了出来,用力的捏了捏,软软的,很有弹性。袖珍女婴的眼中天真无邪,显然没啥别的心思,不过她也不能总呆在我的裤裆里啊,那也太那个了。就在这时,袖珍女婴露出一排森白的牙齿,咬在我的大拇指上,顿时咕嘟咕嘟喝血,感觉跟喝饮料差不多,想来非常好喝。

    我面色一白,心想这小家伙或许是喜欢上了我的鲜血,毕竟我用鲜血喂养过她。不过我的鲜血多的是,就给她喝一点吧。而且献血可以活络血液,不让血液太过粘稠,堵塞血管,产生疾病。

    当然,这是胡扯!

    一个人的体内的血液是有限的,存在就是道理。你见过那种野兽会没事割破血管,让自己流血?总之,我觉得是失血过多,会损害健康。当然,这只是我的观点,信不信随你,我不管那么多……

    ……

    我的皮肤极其坚韧,就算是菜刀都不会切开皮肤,可是这袖珍女婴却能轻而易举的咬破我的皮肤,显然是很了不起的。不过想想她的本体是神蛊,我也就明白了。神蛊,是很厉害的东西。

    喝完了血,小家伙的个头又变小了。

    这次变的只有米粒大小,显然,她能随意的变化大小。米粒大小的袖珍女婴钻进了我的耳朵中,在里面住了下来。这让我感叹,神蛊可是真的能千变万化。忽然间,我感觉耳朵痒痒的,原来是袖珍女婴在里面清理垃圾。

    很快,一块块的耳屎就被袖珍女婴搬了出来,耳朵里面空空如也,干干净净,我都能感觉到凉风灌进耳朵中了。之后袖珍女婴就在我的耳朵中呼呼大睡,因为隔的近,她的呼噜声就有些大了。我的脑袋里全是她的呼噜声,这让我很头大。

    ……

    ……
第三章 苗神会
    我下了山,在小河旁清洗了一下身上的污秽,换了身干净的衣服,就去附近的集市上赶集。附近的集市,集市上的人也大都是少数民族。不过却也有汉人,商店中卖的东西都很现代化。

    我买了一个收音机,听了一会广播,之后准备离开了。

    我是坐长途汽车离开的,只是到了半路,汽车翻到沟里去了,这可真是祸不单行,死了好几个人。不过我没死,现在我是想死都难。车子坏了,我就只能步行去附近的城镇,坐车回北方。

    走了片刻,前方出现一个山坡。

    这个山坡上野草葱葱,非常茂盛。山坡上还有几棵歪脖子老树,树下的灌木丛中有新鲜的浆果。我去采摘浆果吃,吃的满嘴通红。吃多了浆果,就随意找了个地方方便了一下,然后正准备走,忽然听到一阵诡异的“咔咔”声,有些像是虫子的叫声,难道附近有什么新奇的虫子?

    我蹑手蹑脚的走过去,见前方的草窝子里蹲着一个老头。

    这老头像一只癞蛤蟆一样蹲在地上,最终发出咔咔的声音。老头长得尖嘴鼠目,有些猥琐。看这卖相就不咋地。他的腰间系着一个葫芦,是酒葫芦,浓郁的酒香从其中传出。这时,老者很小心的从腰间的酒葫芦中倒出一小口粘稠的金黄酒液,这酒液盛放在梧桐叶子中,放置在地上。

    看这模样,好像是想要用这酒水吸引猎物。

    显然,这咔咔声也是用来吸引猎物的。

    桐树叶子很大,可以用来挡雨,梧桐树的花心有些甜,不过不能吃,这倒是一件让我十分遗憾的私情。贼眉鼠眼的老头或许是觉得倒的酒有点多,就趴在梧桐树叶上,喝了一小半其中的酒水,之后又喝掉一小半。梧桐树叶子中的酒水就那么一定点了。不过贼眉鼠眼的老头依然一幅很抠门很心疼的样子。

    这时,嗖的一声。

    只见金光一闪,一只金色的巴掌大小的虫子从不远处的草丛中窜出,刹那间就把梧桐树叶上的酒水喝光了。之后这虫子嗖的一声就要消失,速度快急了。老头急忙上去捕捉,不过他的速度有点慢,肯定追不上。这时,我就出来帮忙了。可是这老头看到有人忽然出现,觉得我可能是要抢他的虫子,顿时挤兑我,不让我靠近那只金色虫子。金色虫子就趁着这功夫逃到草丛深处,消失不见。

    贼眉鼠眼的老头气的脸色发紫,他揪着我的领口,怒道:“你个混蛋,放跑了我好不容易才吸引过来的酒虫,我饶不了你。给我赔,赔我的酒虫!”原来这金色虫子就是传说中的酒虫。

    传说中,这是一种能酿酒的蛊虫。

    山泉水和葡萄,混合后,在放入蛊虫,不出半个时辰,就能酿造出甘醇的美酒。酒虫能增加酒的香醇,而且还能减少酿制的时间。这对爱酒之人来说,是万万不可放弃的东西。一个爱酒之人只有得到一只酒虫,那才真是随时随地都能有酒喝。

    酒虫是一种非常稀有的蛊虫,故而这贼眉鼠眼的老头为了把酒虫吸引过来,是费了好大的力气。可是现在,酒虫跑了。实际上就算我不出现,这酒虫也能跑掉。这贼眉鼠眼的老头的身手实在是太差,根本抓不到酒虫。我原本是想帮他捉酒虫的,可看他这模样,竟然是赖上我了。

    怪我喽?

    真是不可理喻!

    我要离开这里,贼眉鼠眼的老头不让,非让我赔他酒虫,可我没有酒虫。贼眉鼠眼的老头一脸阴沉,喃喃道:“晦气,真是出门就遇到晦气事,小子,跟我走,跑了酒虫,你就给我打工赚钱,什么时候赚的钱能抵得上这只酒虫的价值,那就放你离开”。

    我哈哈一笑,说好啊,这没什么不好的,不过我这个人很馋,一天三顿,顿顿都要吃好的,要吃燕窝人参,还要吃你娘的心肝,看你舍不舍得。贼眉鼠眼的老头气的哇哇大叫,在那里跺脚。不过很快他就安静下来,说:“我娘早就死了,你想吃她的心肝也吃不成。至于燕窝人参?这东西我可没有,玉米糊糊管够!”

    贼眉鼠眼的老头叫做陈七。

    陈七的寨子是附近的千户苗寨,一个很大的苗族寨子,寨子里有很多有特色的建筑,还修建了公路,挺现代化的。不过这寨子家家户户都养蛊,小孩子们也是整天摆弄毒蛇之类的,蛊虫是老祖宗留下的遗产,万万不能丢失。陈七说,他们寨子里的蛊虫是可以申请啥吉尼斯纪录的。

    陈七的家在寨子边缘,是一个小酒馆。

    这里卖酒,当然,都是自家酿的,而且还兑了水,十分的坑人。不过陈七酿制的酒是真的很不错,故而就算兑了很多水,也依然有人来买。不过这种买卖长久不了,不诚实,终究会失去顾客。我在这里给他卖酒,也能随时都喝两口。而陈七却在忙碌别的事情,整天都去山上乱转,说是找什么材料,他要酿制出一种世间最美味的酒。

    这家伙虽然长的贼眉鼠眼,不过对酒是真的很有研究,本身就是品酒大师。他每天都要品尝很多种美酒,淡淡闻到的酒味都可以化为二两酒水了,舌头都肿了。这要是换成寻常人,早就发疯了。品酒师也不是好当的,要想当品酒师,关键还是得有个好舌头,舌头需要敏感,分析出各种酒水的品种、度数、产地。

    每一位品酒师都需要用大半的时间去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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