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栽鹆恕M婢屯媪耍鼍妥隽耍夷盖壮3U饷此担苁怯泻芏嗾庋幕埃潭痰模耢镆话悖孤械览淼摹N蘼墼谄绞庇忻挥械览恚饩浠跋衷诰腿梦腋械皆诶怼H绻乙坏揭皆海退懒耍俏医裢淼呐偷酱私崾恕R残硭换崴溃缴挡惶现兀罂嫉俜蛉怂邓鼓昵帷J堑模皇枪ぷ魈哿说悖送庋坛榈美骱Γ鼓昵帷�
我远离了城镇,置身于郊外的树林中。此时,我忽然感到浑身无力,双脚像被粘住似的无法移动。
墓地靠公路的这一边有道矮石墙,有两道车辙穿过石墙成了个缺口。我坐到石墙上,双脚放在车辙里像生了根一样。从这里向左右都能看到长长的历奇路,当我看见有车向西驶来,开往路易斯顿方向,我就走到路边,伸手竖起大拇指。其他时候,我就坐在那里,把背包放在膝盖上,让双脚重新恢复力气。
地面的薄雾从草丛中升起,反射着幽幽的光。墓地四周围的树林在轻起的微风中簌簌作响。在墓地远处,流水哗哗,偶尔传来几声“呱、呱”的蛙鸣,真是个如同爱情诗集中的插图般美丽而宁静的世界。
我朝路两边左右观望,远处没有灯光闪现就说明没有车过往。我把背包放在墙间的车辙里,起身走进墓地。一阵风吹来,一缕头发散落在额前,薄雾慵懒地缠绕在我的脚边。墓地后边的墓碑显得古旧,有好几个还倒在地上,而前边的就新得多了。我双手撑在膝盖上,弯下腰去看一个新墓碑,它的周围堆着还未凋谢的花。就着月光,碑上的名字清晰可见:
乔治·斯托伯
名字下面的日期标明了乔治·斯托伯先生短暂的一生:生于1977年1月19日,死于1998年10月12日。难怪墓碑周围还堆着未凋谢的花。10月12日就是两天前,1998年是两年前。看来乔治的亲友已经祭奠过他了。在名字和日期下还有其他文字,是句碑文。我弯下腰去看,一看吓一跳,这句碑文于我太熟悉了:
玩就玩了,做就做了
在月夜下造访这个墓地,这碑文令我感到恐怖。
一种非常不祥的感觉从我心底冒出来:我母亲死了,也许就在此时。这是个预兆。
我转身慢慢地走回路边,听着风在林子里的呜咽声,小溪流水声和幽鸣的蛙声。突然我听到另外一个恐怖声音,一种破土而出,连根拔起的声音,如同一只垂死挣扎的手伸了过来,抓住我的一只胶靴。
我的脚绊在一起摔了下去,肘撞到一个墓碑上,使身子一偏,差点后脑着地,一声闷响,我摔到了草地上。此时我看到了月亮,它把树林照得发亮,现在变成了白色而非原来的橙黄色,亮得像块抛过光的骨头。
这一跤并没有使我惊慌失措,反而更清醒了。我不知道看见了什么,但不可能是我所想的那句话。这种事只会在约翰·卡本特和文斯·克雷文的电影(约翰·卡本特和文斯·克雷文,两者都是美国导演,主要作品都是有关恐怖题材的。)中才会发生,不会在现实生活中出现。
如果我就此走出这里,就会相信这件事情,而且今生今世都相信。好吧,再看看,这个想法在我心头掠过。
“他妈的。”我骂了一句,站起来。牛仔裤的臀部全湿了,我扯了扯不让它贴着我的皮肤。想再走到那个标着乔治·斯托伯最后安息地的墓碑并不容易,但也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难。风仍在林子中吟叹,预示着要变天了。树影在我周围乱舞,树枝相互摩擦着,在林子中咯吱作响。我弯下腰再看那碑文:
乔治·斯托伯
1977年1月19日~1998年10月12日
良好地开始短促地结束
我站在那里,倾斜着上身,双手撑在双膝上,狂跳的心逐渐平息下来。原文竟是如此,难道是我眼花看错了名字和日期下面的碑文?即使没有精神负担、不疲劳,在月光下我也可能会读错,都是月亮惹的祸,现在一切都弄清楚了。
如果正如我想的那样,我看到的是“玩就玩了,做就做了”,那么我妈就真的死了。
“他妈的。”我又诅咒了一句,转身走开了。我走动时,发现薄雾透过草丛袅袅生起,绕在我的脚周围,渐渐开始发亮。我听到马达的轰鸣声由远而近,有车过来了。
我连忙穿过石墙的缺口,随手抓起背包。车正在上坡中,我伸出手竖起大拇指,车灯远远地打过来,我一下子感到炫目。在车速慢下来之前,我知道那车会停下。说来有趣,怎么知道有的车会停下呢,可是搭车老手就能知道哪辆车会停下。
车从我旁边驶过,刹车灯一闪,车转到靠近石墙末端的路肩上。我赶紧跑了过去,手上拎着的背包一晃一晃地打着膝盖。我看见过来的车是福特公司产的野马车,是60年代末70年代初流行的那几种很酷的车型之一。但马达的轰鸣声很大,这么大的声音下次年检可能通不过,但这不关我的事。
我拉开车门坐了进去,把背包放在双脚之间,一股怪味向我扑来——一种似曾相识而又不那么好闻的气味。“谢谢,多谢了。”我说。
开车的家伙穿着褪色的牛仔裤和剪了袖子的t恤,皮肤晒得很黑,肌肉粗壮结实,右臂上文着一圈蓝色的刺藤。他反戴着一顶印有约翰·迪尔公司标志的绿色鸭舌帽,t恤的圆领下边别着一枚徽章,从我坐的角度看不清楚上面印着什么。“没关系,你进城吗?”他问。
“对。”我说。在此时此地“进城”就是指去路易斯顿,这是波特兰以北唯一算是城镇的地方。我关上车门的那一刻看到了松香味的空气清洁剂挂在观后镜上,就是我刚闻到的那气味。今晚是无法避免这些怪味了,前面是尿臊味,现在是人造松香味。但我搭的是别人的车,只能忍着,其实我早该忍着了。随着那辆老款式的野马车引擎的吼声,那家伙把车倒回路中间,我试着让自己放松。
“你到城里干什么?”那开车的家伙问我。我估计他的年纪和我差不多,这样的城里人一般在奥本市的职业技术学校读书,或可能在那里仅存的两家纺织厂工作,他也许会在空余时修修他的野马车。因为这是城里年轻人常干的事情,喝喝啤酒,抽抽烟,修修汽车或摩托车。
“我哥哥结婚,我去做他的男傧相。”我随口撒个谎。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想让他知道我母亲的事情。我总感到有些不对劲,但不知道哪儿不对劲,也不知道我为何一开口就撒这样的谎,但我感觉自己这样做是对的,我补充道:“明天彩排,明晚还有个只限男人参加的派对。”
“哦?明晚?”他侧过头看着我,大大的眼睛,英俊的脸,厚厚的双唇显出一丝微笑,眼里透着不相信的神情。
“是的。”我说。
我感到害怕,就像前面那种害怕的感觉,这种不对劲的感觉也许从开道奇车的老头叫我对着带着邪气的月亮而不是星星许愿开始,或是从我拿起电话接听麦考蒂夫人有关我母亲的坏消息开始。但这次的感觉不那么糟。
“嗯,这是好事。”反戴着鸭舌帽的年轻人说,“哥哥结婚是好事。兄弟,你叫什么?”
这一问使我感到不只是害怕,而是恐怖,现在一切都变得那么不对劲,不知道事情为什么会发展得这么快,使我惊慌失措。可我心里很清楚:我不想让他知道我的名字,就像不让他知道我为何去路易斯顿一样。虽然我们正在开往路易斯顿的路上,但我突然感到我再也到不了,担心他会在半路上死去,车也会停下。我也知道车厢里的气味不是空气清新剂发出的,而是某种不祥的气味。
“赫科特。”我随口说出我舍友的名字,“我叫赫科特·帕斯摩尔。”话从我干涸的嘴平静地说出,这个谎真是撒得好。我有股强烈的念头,不能让那开车的家伙知道我紧张害怕的情绪。所以我只好撒谎。
他身体稍稍向我这边侧了侧。我看见了那徽章上写着:“我在惊悚园坐了过山车,雷科尼亚。”我知道那地方,曾经去玩过,但很久没去了。
我还看见一条又大又粗的黑线绕在他的脖子上,就像他胳膊上文着的刺青,可脖子上这条黑线不是文身。它是由很多垂直交叉的黑线缝成的,是手术后缝合的线,是为把他的脑袋重新安回他的身体上而缝的。
“很高兴认识你,赫科特。”他说,“我叫乔治·斯托伯。”
我大吃一惊,手像在梦里一般不由自主地抬了起来。我倒希望这是在做梦,但不是,这全都非常真实。车里的气味像是松香,但实际上是某种化合物,可能是甲醛。我和一个死人同车!
野马车在历奇路上以每小时100公里的速度在惨白的月光下疾驰。路两边的树在风中狂舞着,不断地挤过来。乔治·斯托伯微笑着用他那空洞的眼睛看了看我,把我抬着的手压下,然后又集中注意力开车。高中时我读过吸血鬼德古拉的故事,现在与书中相似的事发生在我身上。死人开车都很快,这想法像口破钟在我脑中嗡嗡作响。
不能让他知道我的心事,这念头也在我脑中嗡嗡作响。这虽无关紧要,但我就是不能松口,不能让他知道,不能,决不。我想起了那个老头,他现在在哪里?他哥哥还好吗?他仍旧独行吗?也许他正开着旧道奇车在我们后面,耸着肩猫着腰握着方向盘猛扯他的疝带。他也是死人吗?可能不是,根据布朗姆·斯托克(布朗姆·斯托克,吸血鬼故事的作者。)的说法,死人开车都很快,但那老头的车速从不超过70公里。想着想着一阵神经质的笑从我喉咙深处涌出,但我忍住了。我一笑他就知道我的心事了。可他现在一定不知道,因为这只是我的心事而已。
“没有什么能比得上婚礼。”他说。
“对,”我回答,“每个人一生中至少应举行两次。”
我双手叉在一起,紧紧抓着,指甲陷进指关节上的皮中,却不感到痛。我只想着不能让他知道我的心事。森林从四周包围了我们,没有其他灯光,只有惨白的月光冷漠地照着。我不能让他知道我认为他是死人。但他不是鬼魂,这就可怕了,鬼魂不像他这样会停车载人。那他是什么东西呢?僵尸、食尸鬼、吸血鬼,或者都不是。“对,兄弟,应举办两次,我的家人都是如此。”
“我的家人也是。”我平静地说,就像一个花了一整天搭车的人和车主商量付点车费的对话。我又接着说:“确实也没有什么比得上葬礼。”
“婚礼。”他温柔地说。借着车里仪表盘发出的光,我看见他的脸腊白,一张在殡仪馆中未化妆的死尸的脸。那反戴的鸭舌帽里的东西更可怕,我想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我曾看到这样的消息:殡仪人员把死尸的头骨顶部锯掉,掏出脑髓,塞入经化学处理过的棉团以防止死尸的脸部凹陷下去。
“婚礼。”我麻木的双唇蠕动着,然后我竟窃窃地笑了起来,“我想说的就是婚礼。”
“我想我们总是在说我们想说的话。”他仍然带着微笑说。
是的,弗洛伊德早就相信这一点,我在《心理学101问》中读到过。我怀疑这家伙对弗洛伊德的心理学知道很多。我想弗洛伊德学派的学者不会这样穿无袖t恤、反戴鸭舌帽的,但他懂的够多了。而我居然说出了葬礼,天哪,我居然说出了葬礼。我不想让他知道我认为他是死人,而他不想让我知道他已明白了我认为他是死人。因此我不能让他知道我发现他已明白了我认为他是死人。
整个世界开始在我眼前摇晃打转,接着就天翻地覆。我一下失去了感觉,我闭上眼睛休息一会儿。月亮的余影仍悬在黑暗的眼前,正变成绿色。
“你没事吧,兄弟。”他问道,关切的声音却让我感到悚然。
“没事。”我睁开眼睛,眼前的景物又平静下来了。手背上被自己的指甲所抠的痛感此时真实而强烈,车里不只是松香空气清新剂和化学药品的气味,还有泥土的气味。
“真的没事?”他问道。
“只是搭了很久的车有点累,有时我还会晕车。”我突然灵感迸发,随口说个理由。“你最好,我想你最好让我下车,呼吸一点新鲜空气,我的胃就会好很多。还有其他人会路过,我就……”
“我可不能那么做,”他说,“让你在这儿下车?绝不能在这里下车,可能再过一个小时才会有车经过,而他们还可能不载你。我应该载你,那句歌词怎么唱来着?‘准时带我去教堂’对不?我绝不能让你在这儿下车,把车窗摇下来些,这样会好点。我也知道这里的气味不大好,我挂了个空气清新剂在这儿,但一点屁用都没有。有些气味是比较难消除的。”
我想伸手去摇车窗的摇柄,让新鲜的空气进来,但手臂似乎没了力气。我只能双手紧握着坐在那里,指甲抠进手背上的肉里。真是好笑,手臂肌肉没力,而手指却无法松弛,抓得紧紧的。
“就像有个故事。”他继续说,“讲的是有个小孩用750元买了一辆卡迪拉克,你应该听过那故事,是吧?”
“是的,那是个流传很广的故事。”我动了动麻木的双唇,实际上我没有听过这个故事,但要完全装作听过的样子,因为我不想听他讲任何故事。我们前面的路像黑白电影里的画面一样,飞快地闪过去,闪过去。
“对了,很他妈的流行。有个小孩想买辆二手车,他看见一辆几乎全新的二手车停在一个家伙的草坪上。”
“我说我听……”
“车窗里有个牌子写着‘出售’。”
有根卷烟夹在他的耳朵上,他取了下来。拿到烟的时候,t恤前领被扯了上去,我看见了另外一条起皱的黑线,上面的针线眼更多,而后他伏下去取点火器,t恤前领又回到原位。
“那小孩知道根本买不起近在咫尺的卡迪拉克,可他感到好奇,于是走过去问那车主:‘像这样的车要多少钱?’那车主正在洗车,他关上水龙头,对那小孩说:‘小鬼,今天你走运,给750块就可以开走。”,
点火器从仪表盘里弹出来,他拿起来,把火凑到烟头上。他吸了口烟,我看见一些小烟须从脖子断口的针眼处渗出来。
他接着说:“那小孩透过驾驶座的玻璃窗看见里程表上的行驶距离只有17000公里,小孩说:‘啊,真的?这交易看起来好极了。’‘不开玩笑,小鬼,钱拿来它就是你的了。你看起来很老实,我他妈的甚至可以收支票。’那小孩说:‘……’”
我看着窗外,想起多年前曾听过这故事,可能是在读初中时。我听到的版本除了车子是雷鸟而非卡迪拉克,其他完全相同。我记得那小孩说虽然我只有17岁,可我不是白痴,没有人愿把这车以750块的价格卖出去,而且只开了这么短的路程。那车主告诉他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车里有股怪味无法除去,他试了很多次,没有什么东西能把这怪味消除掉。车主曾出差很长时间,至少……
“两周,”斯托伯还在说。他面带微笑,那样子就像在说一个很好笑的笑话。“他回来时,发现车停在车库里,他妻子死在车里,是在他出差期间死的。不知道她是自杀还是心脏病突发或是其他原因。她全身浮肿而且车里充满了那种气味,所以他只好把车贱卖了。”他笑着问我:“很有意思是吗?”
“出差期间他为什么不打电话回去?”我不由自主地问,可脑子却一片空白。“他出差两个星期,从没有打电话回去看看他妻子在干什么吗?”
“咳,”他说,“你如果这么说就错了,我要说的是这项交易,谁不动心?这才是关键。因为开车时你一般总是开着车窗,就闻不到了,对不?故事就是这样的嘛。我认为是因为车里有怪味,才使故事可信。”
我们都沉默了。我想他正在等我说几句话来结束这个话题。我是想结束这个话题,可是然后呢?然后他会怎样?
他用拇指肚搓着别在t恤上的徽章,上面印着:我在惊悚园坐了过山车,雷科尼亚。指缝里黑黑的。他说:“我今天去了惊悚园。我替一个家伙干了些活,他给我一张可以玩一整天的票。我女朋友打算和我去,但她却打电话来告诉我不舒服,她这几天来了月经,有时候确实让她比生病还难受。真糟糕,可我也想如果月经没有来,啊,一点也没有,那我就麻烦了,我们都麻烦了。”他唧唧歪歪地说了一大堆话,一点都不幽默。“所以我只好自己去了,没理由浪费这个机会。你去过惊悚园吗?”
“去过。”我回答。“那时我12岁。”
“谁和你一起去的?”他问,“你不会自己去,对吧?因为你只有12岁。”
我不能告诉他真相。他正在玩我,左右摆弄我。我想打开车门,双臂抱头,滚出车外,如果这样他只会伸手推我下去。因此我无论如何也不能举手抱头以免他发现我的意图。我只能紧握双手。
“不,”我说,“我和我爸爸,是爸爸带我去。”
“你坐过山车了吗?我坐了四次那鸟东西。它直直地蹿上去,又直直地冲下来。”他看着我,又发出了一阵空洞的笑声。月光在他的眼中荡漾,使整个眼睛发白,像雕像的眼睛。我知道他不仅是死人,而且还很疯狂。“你坐了吗,阿兰?”
我想告诉他叫错了名字,我的名字是赫科特,但有什么用?我们到了快摊牌的时候了。
“坐了。”我低声说。只有月光洒落,路边的树扭动着枝丫飞快地向后冲去,像祭神仪式上疯狂的舞者,路在车下飞逝。时速表显示他正以每小时130公里的速度在行驶。死人开车很快。我们两人就是在坐过山车。“是的,我坐了那过山车。”我回答。
“嗯。”他应了一下。他又吸了口烟,我再次看到一缕缕小烟须从他脖子上针线缝着的断缝中逸出来。“你从未坐过,尤其是和你爸爸。你排队等着,对,是和你妈妈。队排得很长,等坐过山车的队都是这么长,而你妈妈不愿在那么热的太阳下陪你站着。她那时就很胖了,所以热气让她感到很难受。但你整天缠着她,缠着她,缠着她要去坐。但可笑的是,当你终于排到队伍的前头时,你却胆怯了,是吗?兄弟。”
我无言以对,舌头黏在了上腭上。
他的手偷偷地伸了出来,皮肤在野马车仪表盘灯光的照射下显得发黄,指甲缝中黑糊糊的,抓住我握在一起的手,一股力量从他手中传出,我的双手分开了,像个死结在魔术棒的轻触下神奇般自动地打开了。他的皮肤有点冰凉,像蛇一样。
“是吗?”
“是的。”我轻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