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江明不在,昨天晚上就没回来,打电话也没人接。”老人一脸忧色。
秦歌亮明身份,要了江明的手机号码打过去,振铃响声正常,但就是没人接听。秦歌便向老人了解江明跟杜云的情况,结果话刚出口,老人就哽咽了。
“杜云真是个好孩子,我们家江明没那福份啊。”
老人说了很多,但大多是在回忆杜云在世时的事情,从儿子第一次领她到家里来,到她渐渐成为家里的常客。生活中的每点细节这时候好像都成为老人心底的痛,他的每一句话,都让人听出他对杜云的满意和喜爱。秦歌和贺兰默默地听着,虽然明知这些对案子没有任何作用,但他们就是不忍心打断老人。
渐渐的,随着老人的讲述,那个陌生女孩儿在秦歌和贺兰脑子里变得生动起来,甚至他们闭上眼,好像就能看清她的模样。于是,他们心里似乎也隐隐有了些痛,为那个早逝的女孩。
“杜云死后,你们不知道我们家江明变成什么样了。他以前滴酒不沾,但那以后,常常深更半夜回来,喝得大醉。喝醉了酒,他就把自己关在屋里哭,怎么劝都不行。他说是他没有保护好杜云,是他害死了她。我们知道他伤心,但杜云的死又怎么能怪他呢?这孩子实在是太喜欢杜云了,我都不知道他这样下去,哪天才能真正解脱出来。”
秦歌和贺兰对视,听出了老人不知道的一些情况。
黄毛小子说劫持杜云的那天晚上,杜云跟男朋友在一块儿。也就是说,他们是当着江明的面将杜云给带走的,江明的自责因此而生。杜云被带走后,发生的事情可想而知,江明不想破坏杜云在父亲心里的形象,所以一直隐瞒不说。
时间不知道过去了多久,秦歌和贺兰告别老人,正要出门,忽然屋里的电话铃响。老人丢下客人,飞快奔回去抓起电话,那头却没有声音。
老人怔一下,立刻大声叫着江明的名字,半天过后,那边才传来一阵低低的哭泣声。
“江明一定上了山,他又去看杜云了。”老人说。
山是青龙山,沿着山脚的小路绕到山的西侧,这里,就是当地人说的后山。后山有水泥路,迂回曲折,直通到山顶。站在山下抬眼望去,可见从山顶到半山腰,密密麻麻生满了白色的“蘑菇”——这里是猫城最大的公墓群。
车子缓缓爬行,停在半山腰的山门前。秦歌与贺兰下车,拾阶而上。
墓群像梯田,一层层整齐排列。这时暮色渐涌,山林间飘荡着淡淡的暮蔼,墓群静悄悄的,无声却依然庄严肃穆。走在这里,你必须屏气凝息,怀着谦卑恭谨的心态,因为最终它必然是你的归宿,无论你走得多远,始终都要回来。
仰面朝天躺在一块墓碑前的青年就是江明,他丝毫没有留意悄悄走近他的两个警察。他依稀记得自己这样躺了很久,肚子很饿,身上很凉,但他还是希望永远这样躺在这里,不用说话,不用思想。
秦歌和贺兰看见江明,心里都有淡淡的怅惘。他们的目光落到江明身前的墓碑上,却蓦地身子一震,贺兰甚至张大了嘴,差点叫出声来。
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夜行者(15)
杜云的墓碑跟边上的没有任何不同,除了上面的文字。但这时候,墓碑上却粘着张黄色的纸片,纸片上紫色朱砂绘就的图案,赫然正是一道再生符。
这已经是秦歌第三次看到这种符:第一次是杜刚临死前用指甲划在自己的胸膛,鲜血淋淋,诡异而凄惨;第二次丢在死者谭川的身上,而谭川的死状,酷似疤面杀手杜刚作案的手法。现在是第三次见到再生符,它怎么会出现在这里?难道躺在地上的江明,就是杀死谭川的凶手?
——谭川从他手中劫走了他爱的女人,这足以成为他杀人的动机。
——他的父亲说他昨晚一夜未归,那么他便具备了作案的时间。
——他终于为杜云报了仇,但杀人的刺激,又不是一般人所能承受的。所以,他才会躺在这里一动不动。
秦歌慢慢靠近江明,看到他的眼睛圆睁着,眼中有泪,但眼神却一片茫然,似乎根本没有看到有人已经站到他的身前。他有些诧异,伸手在他眼前晃了一下,他的眼皮连眨都不眨。这时走过来的贺兰奇怪地“咦”了一声,手伸到他的鼻间,发现气息微弱。
车子疾驰,向着市区的方向。此时暮蔼渐浓,远处华灯初上,风从车窗里涌进来,却仍然吹不散秦歌与贺兰心中的躁热。
如果江明真是杀死谭川的凶手,那么,对于他们来说,不仅仅是又破了件案子,而是去了心头一块沉甸甸的石头。
但这注定只能是种美好的愿望,车行中,贺兰偶然回头,只是想看一下躺在后座的江明,却发现他的头后仰,衬衫的领子盖不住脖子,露出上面清晰的一道印痕来。
秦歌正开着车,蓦然听到贺兰叫一声,吓了一大跳。车子嘎然而止,秦歌回身,看着江明脖子上的印痕,一时间竟看得呆了。边上的贺兰沮丧地回过身来坐下,却听到秦歌这时发出低低的一声呻吟。
该死的头疼又发作了,秦歌只觉得脑袋里有股灼热的力量在冲突,因为找不到一个宣泄的缺口,所以它们好像随时都要炸裂开来。
如果这时候江明能够说话,并且向秦歌讲述昨夜发生在他身上的事,那么,只怕秦歌的脑袋,真的要爆裂开来。
江南经历的事,绝对匪夷所思。
他见到了死去的杜刚——已经死去的疤面杀手,复活了。
10
不知道喝了多少瓶酒。江明以前非常不喜欢啤酒那味儿,但现在,冰冷的啤酒顺着喉咙下去,除了甘甜,还让他的全身都感到一种酣畅淋漓的快感。所以,这晚他醉了,后来离开酒吧走在街上时,他不仅身子晃来晃去,连方向都辨别不清了。
他没想过要回家,所以根本不知道那时候该往哪里去。
今晚是杜云一周年的忌日,而江明最大的愿望,就是在今天能够醉死。
他忘不了去年的今天,也是这样空气里弥漫着花香的夜晚,他跟杜云走在街上。他们刚刚去了迪厅,跳得浑身是汗,街上的风虽然很快吹干了汗渍,但他俩的心里,却还火热得像燃烧着十颗太阳。
他们在街道中央牵着手走;他们转到浓阴处,紧紧地拥抱。
他发现杜云的鞋带开了,弯下腰轻轻替她系上。
风吹过来,夏天的落叶从杜云的发际飘过,他们都没有发现,一辆黑色的桑塔纳正悄无声息地向他们驰来。
噩梦开始,几个凶神恶煞样的恶棍抢走了他深爱的女孩。
哭号,挣扎,落叶辗在脚下,杜云像汪洋中一叶小舟,很快就骇浪吞没。
江明一年后站在街道上想,那时候自己在干什么呢?回首往事竟是如此痛苦,如果时光倒流,能够再给他一次机会,那么,他一定会像个真正的男人那样冲上去,哪怕血溅五步,命丧当场。
他再没有那样的机会了,所以,等待他的,只有无尽悔恨与痛苦的日子。
这晚,醉酒的江明似乎看到了一年前的自己,蜷缩着身子蹲在地上,睁着恐惧的眼睛看着挡在面前的人。那些人在他眼里都是恶魔,身上充满了邪恶的力量。他在这些力量下瑟瑟抖动,心里只想着远远地逃开,永远地避开这些恶人。
他忘了不远处,还有个深爱他的女孩等待他救她于危难之际。
往事是把刀,早已深深刺进他的心脏。江明觉得自己其实早已死去,在那个杜云被骇浪吞没的夜晚。现在仍然活着,不过是上天对他的惩罚,那一刻的懦弱,需要他用一生的痛苦,来完成生命的救赎。
醉酒的江明跌倒在路边,他刚踉跄着爬起,又忍不住弯腰呕吐起来。
“江明。”忽然他听到身后有人叫他的名字。
这声音很熟悉,又似乎很陌生。它好像就响在耳边,又仿佛来自遥远的天际。他慢慢转过身来,看到自己身后,果真站着一个男人,三十多岁年纪,面色煞白,骨架挺大,人却削瘦。留着寸头,胡子刚刮过,两颊铁青,大热的天还穿着件天蓝色西装,白衬衫,蓝底小碎花领带。男人面无表情地看着他,眉峰微皱,好像带着些责备。
“哥。”江明下意识地叫了一声。随即,意识被唤醒,风吹过来,他的头皮有些发麻,整个身子在瞬间,像是沉入了寒冷的海水中,刺骨的凉。
——他面前的男人,赫然正是已经死去的杜刚。
夜行者(16)
江明毫不怀疑杜刚早已死去,当得知他就是让猫城人惶惶不可终日的疤面杀手后,他的噩梦里便开始增加了些新的内容。他跟杜云交往三年多,对杜刚也并不陌生,只知道他性格郁悒,不喜言谈,这多少让他在面对这个女朋友的哥哥时,有些拘谨。但很快,他就感觉到了杜刚对妹妹的关爱,兄妹间那种发自肺腑的真情,让他对这个哥愈来愈尊敬。他根本没有想到,杜刚居然会是个杀人犯。
如果他真的是凶手,那么,他为什么不杀了那几个恶人,为妹妹报仇?
他忽然又想到,也许,自己也是害死杜云的凶手之一。这念头让他万念俱灰——杜云虽然是后来被烧死在仓房里,但江明坚信,那一定是杜云自己纵火,解脱了自己。
现在,死去的杜刚找到了他,他知道杜刚惟一要做的,就是杀死他。
他是杜云的女朋友,他不仅没能保护好杜云,甚至,在她遭逢不测时,只是呆呆在蜷缩在一旁看着。当然,他不可能从那几个恶人手中救下杜云,但他什么都不做,只是眼睁睁看着,这本身就是一种罪过,至少,他辜负了杜云的信任。
有哪个女孩没有梦想过自己爱的男人,是个能在危难之际救她脱离苦海的英雄?
“哥。”江明的声音已经变得颤抖,但想到如果杜刚真的要来杀死他,他也毫无怨言,而且,死去,岂非便可以结束一切痛苦?
杜刚看上去跟以前几乎没有什么不同,只是黯然的眼神里,更多了些愁苦的味道。“我知道你还没有忘记小妹,我现在带你去见她,好吗?”杜刚说。
江明立刻毫不犹豫地重重点头。
于是,江明跟在已经死去的杜刚身后,慢慢向前走了。行走中,他虽然心里充满疑惑,不知道死去的人怎么会回到这世界上来,但却一点都不后悔自己现在的选择。也许自己真的喝多了,也许看到的杜刚只是幻觉,但即使在幻觉里,能再见到杜云,也是他所盼望的。
好像走了很久很久,城市被抛在了身后,灯火离他们越来越远。脚下是一条长得仿似没有终点的道路,淡淡的月华泼洒下来,空旷中带有几分凄清。江明闻到了田野的味道,还看见了山伫立在黑暗里的阴影。这样,他便确定了,杜刚带他去的,并不是阴曹地府,而是一处名叫青龙山的公墓群——杜云便长眠在那里。
走了许久,江明已经是满头大汗,但前面的杜刚还穿着西装,却一点热的迹像都没有。甚至,当江明加快步伐,离得他近些时,还能从他身上感觉到些寒气。
跟在一个死去的人后面,行走在空旷无人的夜路上,终点是无数魂魄的栖所——这样的经历委实太过离奇,以至于当江明躺在医院里,向警察讲述时,几乎所有人都对此表露出了疑虑。
“后来呢,你跟杜刚到了杜云的墓地。”贺兰皱着眉头问。阳光灿烂,她身上有些冷。
这已经是秦歌与贺兰将他从青龙山上带回来的第二天早晨,一夜的休息,江明已经恢复了体力。医生诊断他并无大碍,只是身体极度虚弱,挂点葡萄糖,吃点东西,再好好休息,便能恢复。他脖子上的勒痕很危险,差一点就勒断了他的喉管,所幸只是差一点,所以,他现在才能躺在病床上跟警察说话。
“后来的事我已经很模糊了,我们站在杜云的墓前,我哭了,杜刚一直保持沉默。然后,我听到杜刚好像喃喃说了些什么,像自言自语,又像在告诉杜云些什么。然后,我的脖子就被套上了一根钢丝,那知道杜刚终于要杀死我了,我不想反抗,也根本不能反抗。那时我感觉我的身体变得轻飘飘的,所有的力量,都在悄悄离我而去。世界变得越来越安静,连夏夜山野里各种小虫的鸣叫都已经变得沉寂。我的眼前越来越模糊,虽然在夜里,但后来我的眼前变得明亮起来,慢慢的,所有的东西都变成了光亮。光亮背后有一道门,我推开,便看到了杜云……”
江明是凶手的嫌疑已经排除。谭川死亡时间是夜里十一点,而那时,江明仍然在一家叫做“橡树”的酒吧内喝酒,这点至少有十个人可以为他作证。据酒吧服务生反映,江明离开酒吧的时间大约是在十二点一刻。
离开医院回队里的路上,贺兰问秦歌:“秦队,你相信他说的话?”
秦歌不语,未置可否。
“那晚是杜云一周年的忌日,那小子又喝醉了酒,我怀疑那些都是他的幻觉。我听说,过度沉迷于一件事情里,就会生出幻觉的。”贺兰说。
“那么他脖子上的勒痕呢,墓碑上的再生符呢?这些怎么解释?”
“那你的意思呢?”贺兰小心翼翼地问。
“凶手在金海岸后面小巷里杀死谭川,然后赶到橡树酒吧外面那条街,步行大约需要一个小时的时间,时间刚好吻合。”
“你是说杜刚真的复活了?”贺兰终于将心里的话说了出来。
秦歌摇头,显得心烦意乱:“我不知道,别问我。”
贺兰于是便住了嘴,一颗心“扑扑”跳个不停。过了好一会儿,她怯生生地看了一眼秦歌,张了张嘴,欲言又止。现在的秦歌脸拉得多长,让她有点害怕。
“想说什么就说就说,别吞吞吐吐的。”秦歌的口气异常生硬。
贺兰叹口气,道:“秦队,你该刮刮胡子了。”
。 想看书来
夜行者(17)
11
审讯室,王磊头上胳膊上的绷带还在,装出副可怜巴巴的表情,小眼睛在新配的眼镜后头闪闪烁乐的。他知道这里是刑警队,到这会儿,隐瞒已经没用了,只有撒着欢儿坦白,才是自己明智的选择。
“那次真没我什么事,我一直呆车里,根本没下去。”
“没下车你也是从犯!”腰板挺得笔直的队长道,“说说你们劫了人后,把人家小姑娘送哪去了?”
从犯的身份可能让王磊放下心来,他再说话,坦然多了:“那天谭川开的是陆老板的车,就是陆士新,江州区一个老板。劫了人后,谭川就把人送他那儿去了。”他想了想,补充道,“陆老板在郊区有间房子,这事儿连他老婆都不知道。”
“你别一口一个谭川,就谭川一个人送人小姑娘去陆士新那儿?”
王磊低下头:“我也在车上,但你们知道,谭川才是我们这帮人的头儿,我们什么事都听他的。他让我干什么,我敢说不字吗。你们去查查,谭川那人有多凶。”
“你也别光顾着推卸责任,反正这回你肯定出不去了,老老实实交代,兴许能少判两年。如果我们查出来你撒谎,你瞧好吧,反正谭川已经死了,我们把谭川犯的事全扣你头上。”
“那哪成呀。”王磊哭丧着脸,“我发誓,我有什么说什么,要漏一个字,您现在就掏枪把我崩了。”
“别来这套,崩你,这不让我犯错误吗。”队长不耐烦地敲敲桌子,“你再说说你们那回揍了杜刚一顿,究竟因为什么。别再跟我说是因为杜刚拿眼瞪你们。”
“那是杜刚知道谭川抢了他妹,找到他们家去,打破了谭川的头,还砸了他们家玻璃。谭川什么人啊,能受得了这个,第二天就召帮人,找杜刚算帐。”
王磊犹豫了一下,再道:“我全部坦白,法院判我的时候,您可得帮我求求情。谭川带人先去了杜刚家,没扑到人,把他老爸先揍了一顿。后来在市场里碰到杜刚,这才算报了仇。”
队长一巴掌拍桌子上,差点把杯子震倒:“你们真是畜牲,对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也下得了手。”
“那次我没动手,我就搁后面站着看了。”
“别废话,这么大的事,杜刚怎么没报案?”
“杜刚的妹在陆老板手里了,他敢报案吗?谭川揍他老爸的事,估计老头也没告诉他,否则,这事肯定没完。”
“再说说杜云,送陆士新那里以后怎么样了。”
“那我就不清楚了,反正没两天,谭川跟我说那丫头回家了。我当时还有点担心,怕惊动公安,可谭川说没事,这种事要传开来,那丫头一辈子甭想嫁人了,杜刚就算有十个胆子,也不敢拿他亲妹一辈子开玩笑。”
队长沉默了一下,心头有点沉重。人们在保护自己至亲的人时,往往会因为爱而犯一些致命的错误。如果杜刚当时报了案,那么,也许就不会有后面的悲剧了。
“杜刚的仓库起火,他妹烧死在里头,那真跟我们没关系。我们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真叫我们去杀人放火,我们还没那胆……”
王磊这句话没说完,审讯室的门开了,秦歌沉着脸走了进来。他的下巴光溜溜的,脸蛋红扑扑的,头发竖得整整齐齐,可能还喷了者哩水,看起来油光顺滑的。
队长和边上记录的同事一块儿盯着秦歌看,秦歌有点尴尬,咳嗽一声,手往头上抹,就把头发给弄乱了。他过去,拿起审讯笔录,一目十行飞快看一遍,好像忽然想到了什么。
他走到王磊跟前:“你说陆士新在郊区有套房子?”
“没错,那地方我去过两次,听说知道的人不多,连他老婆都不知道。”
“那房子他留着干嘛用的?”
“说不清楚,但我猜主要为了方便他玩女人,还有赌钱。听谭川说,陆士新就好赌和嫖,有个固定的地方,就省回回上宾馆开房间了,还安全。”
秦歌皱眉想了一下,忽然提高音量大声道:“带我们去。”
“现在?”王磊犹豫了一下问,秦歌没搭理他,已经转身大步出门。
警车呼啸驰过街道。
王磊坐在秦歌的车里,不时指点着方向。秦歌的车后面,还跟着两辆警车。刚才出门后,秦歌分别给陆士新的公司、家里、手机拔了电话,不是说不在,就是没人接。这下秦歌愈发坚定了自己的判断。
说是郊区,其实就是农村,只是现在城市与农村的距离越来越近。
陆士新那套房子,在一个叫龙尾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