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使用了“我们”和“对手”等一干词,林红倒有些意外。让她更意外的是,李永一句话都没说。这个时候她非常想听听李永会说些什么。
“有一天你也会老的。”林红说,“总有一天你也会到更年期,”她不等米粒有任何反应接着说,“等有一天,男人把你甩了,”她瞥李永一眼,“你就会明白。”她站了起来,双臂撑着油腻的桌布,“你也就是个破鞋的命。”
一杯滚烫的茶水泼到林红脸上。米粒毕竟嫩,她还是没有沉住气,这很好。不是一般的好,是非常好。林红盯着李永。李永铁青着脸站起,看了林红足有五秒钟,他的目光中不是愤怒,而是诧异。后来他拽着要扑上来的米粒迅速离开“永和豆浆”。他们很快就横穿过斑马线,拐到酒店附近的巷口。李永揽着米粒的腰身,而米粒显然是在挣扎,伴随着若有若无的尖叫声……店里所有的顾客都盯着林红。林红晓得自己现在的样子丑陋无比。她早晨忘记了化妆。她的脸一定比初生的蒜瓣还要白,而她肥大的、浸染着油渍的绿色羽绒服也定让她显得臃肿不堪。更糟糕的是,茶水顺着她的鼻子不时滴到胸脯。胸脯垂死的鸟雀一样剧烈起伏着。在这些天来时常失控的胸膛起伏中,她隐隐感觉到一团火从乳房中间燃烧起来。这火旺盛忧郁,她甚至看到了它蔚蓝色的、近乎透明的舌头瞬间就烧上了自己的瞳孔。
4
林红在饭桌上发现了一个手机。是李永的。她随手察看了已接电话,便看到了米粒的名字。米粒在两天里总共给李永打了十三个电话。林红冷笑了一声,把米粒的电话记下来。
走出“永和豆浆”,风刀凛冽,这个城市的冬天还和若干年前一般冷。林红后悔起来。当着李永的面侮辱一个他喜欢的女人,无论如何都是不明智之举。她不该当面骂米粒,即便骂的话,也不该骂得那么下流。李永的本意她也清楚,他只是想让她看看。他喜欢的是怎样的一个人,当然,这个人适不适合他、以及她对这个人的看法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想传达这样一种信息,他跟这个女人的关系已经到了何种程度,并且变相地警示她,他跟岑红的事,她最好别插手,即便插手,也不会起什么作用。他在得体、优雅地劝解她。
现在她非常迫切地想听到岑红的声音。她突然想把岑红的身体紧紧抱住,像若干年前一样细细安抚她粗糙、健壮而颀长的身体。这个世界上,也许只有女人和女人酥软的拥抱,才最温暖纯净……等情绪稍稍安稳,她打了辆出租车,径直去了趟空军军区大院。站岗的是个细眉细眼、满脸痤疮的小当兵。他并没有盘问她,或许他把她当成探亲的军人家属了。让林红奇怪的是。这个大院和若干年之前仿佛只是经历了一个白天晚上,没有任何变化:那堵将陆军军营和空军军营隔开的花墙,仍然蜿蜒着伸到篮球场,仿佛一条已经腐烂的、褪了颜色的猪盲肠。红色的水塔依旧伫立在营房的西侧,几只乌鸦在塔顶盘旋。她和妹妹曾经爬上水塔捉麻雀,在父亲受排挤的那几个月,她带着妹妹去水塔下捡过烂橘子。妹妹那时候多听话,扎着羊角辫,眼角下全是小雀斑,捡着捡着妹妹困了,她就背着妹妹捡。那些腐烂了一半的橘子散发着诱人的清香,她喜欢那种蕴藏在清香里的腐臭气息……
那年夏天,更多的时候,是她一个人来到水塔底下玩耍。说是玩耍,其实是来观察那只乌鸦的,那是只粉红的乌鸦。长大后她曾经想过,也许,她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见过粉红色乌鸦的女人。她通常离它三四米,她并不敢靠近它,它也只是在树阴下梳理着羽毛,或者像一个士兵来回着踱步,间或腾空而起,在离地不远的半空中扇动着羽翼。这常常给林红造成种错觉,它不是只乌鸦,它只是一团温暖的有些暧昧的火焰,在离她不远的地方,将她的心脏小心地炙烤。她曾经把这只乌鸦向岑红描述过,岑红听了完全没有觉得惊讶。她只是很平静地告诉岑红,她没见过粉红色的乌鸦,小时候到麦子地挑菜时,倒是见过一条细长的白蛇,那条蛇很安静地从她身边游过,没有咬她,她觉得非常幸福。
刚离开空军大院,岑红的电话就紧打过来了。她语速很快,她说才下火车,马上就到家了,你到楼下来接我吧。林红闷闷地说,我没在你家,我在空军大院,闲逛呢。岑红不假思索地说,那地方离火车站不远,我打车顺便捎上你吧!
她们终于见面了。她们已经三年没有见面了。和想象中的相逢场景一样,她们先是面色潮红,手拉着手不停蹦跶,然后才郑重地拥抱到一起。林红闻到岑红的头发有股油腻味,而她身上,则是一股浓烈的涮羊肉味。这个大大咧咧的女人,还是以前那样不拾掇自己。她的手也糙,手背上全是一条条龟裂的小口子。她不像是赴完宴会归来,倒像是刚从某个轧钢厂的车间下夜班。后来,她们就望着对方笑了。林红用手指掸去她发丝上的一片头皮屑,有些感伤似的说:“你看看你,你看看你,哪里还有个女人的样儿?”
“你好!总跟个孩子似的,说话都不敢大声气!”
林红就笑。
“我都忙死了。”岑红看上去越来越像个疲惫的、不修边幅的男人。“昨天跟客商谈完合同,又跟员工们搬了二十箱灯泡,”她攥着林红冰凉的小手,“最近的灯具生意很不好做。累死我了。”
“你饿不?”
“不太饿。我的胃病最近犯得厉害,总饱着,还老睡不着觉。”
林红急切地询问:“我以前给你寄的中药单子呢?丢了吗?你没坚持吃中药?”
岑红笑了笑说:“我哪有时间熬中药喝?上趟厕所都得掐点。你也知道,女人要想干点事,就跟男人想生孩子一样难。”
“别太累了。”林红挽着她的胳膊,“钱总是别人的,身体才是自己的。”
“你们还没要孩子吗?”岑红转移开话题,“你都三十多了,该要个孩子了。”
林红脸色顿白。她的皮肤在阳光下也总是渗透出一层暗灰,粗糙的毛孔仿佛随时张
。12:33
开,将明亮的光线根根吞噬掉。她半晌方才说道:“我们永远不会有孩子了。”说完后,她蹲在马路牙子上,开始剧烈地呕吐。为了使呕吐更为顺畅,她使劲用手抠着嗓子,可她什么都没吐出来。她的胃里已经没有食物了。
“别这么说。要个孩子多好。”岑红替她捶着背,“可以给他洗澡,给他换尿布,教他走路唱歌。看着一个小肉团长成个大人,很好玩的。傻丫头,你是不是怀孕了?”
“没有,”林红吐着胆汁说,“有也做掉了。”
岑红就小心搀扶着林红,絮叨着去了家小吃部。岑红不停打着哈欠,好像非常困的样子,可她还是装出副兴致盎然的模样,开始筹划起林红这几日的行程。她建议先和林红去趟云岗石窟,那些高大的、神秘的北朝佛像能让人异常宁静。然后呢,再去慈云寺烧香求签,那里的菩萨一向灵验。还可以去趟恒山,悬空寺在冬天一点都不萧条。“这里的风味小吃也多着呢,有豌豆面、羊杂粉汤、莜面、荞面坨坨,还有阳高杏脯、广灵豆腐干、浑源炒酥大豆……保证让你这个馋嘴子吃得流哈喇子。”
林红没有说话。她突然就想起了高中时,她们也经常这样面对面坐着,叽叽喳喳商量着买什么零食好。岑红家是农村的,家里给的零花钱不多。林红父母那时尚在人世,父亲在法院当检察官,母亲当老师,给她和妹妹的零花钱还是相当宽裕的。她们学校门口,每天都有个戴毡帽的老头,推着辆三轮车来卖零食,有棉花糖、麻糖、巧克力豆、糖瓜子、爆米花、西瓜子。林红通常买一大纸包,藏在抽屉里,赶到课外活动,才宝贝似的拿出来,两个人就热火朝天地吃,吃开心了,就大声唱歌。她们是文科班,男生少女生多,女生天生就是爱聚群的,不多时就凑成一圈,边吃边唱,唱陈淑桦的《滚滚红尘》和《梦醒时分》,唱凤飞飞的《追梦人》,唱齐豫的《九月的高跟鞋》。春天的空气浮游着杨花细穗,阳光扑在她们柔弱纤细的脖颈上,将茸茸的汗毛打成晕晕的金黄。
“你怎么了?心不在焉的。”
“没啥。”林红望着岑红说。岑红唱歌不好听,或者说很难听,主要是她嗓子粗,有些喑哑,而且唱时老找不着调门。她通常保持沉默,托着腮做一个安静的倾听者。林红的声音很细很弱,有时候唱着唱着,一口气喘不上来,眼瞅着就断了,然后就在声音消失之前,她又能勉强着把嗓门吊起,起初还是孩子似的呓语,慢慢地、慢慢地,她的歌声就浮出水面了。那是种尖细的、有些扎人耳朵的童声。在少女们温厚、海藻般清新的嗓音中,她的声音是勉强合拍的,但却是刺耳的。后来,再后来,她的声音就渐弱,缓缓湮灭在逐渐凌乱的合唱声中……
“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你呀,都这么大岁数了,还老是多愁善感。你妹妹好吗?”岑红又打个哈欠,“她今年也有二十二岁了吧?找男朋友没有?”
林红嘴里的豆腐干掉在碗里,汤水溅到了手背,她没擦,岑红就从包里掏出纸巾,一滴滴拭了。
“你妹妹也怪可怜的。哎,老天就是不长眼,叔叔阿姨那么好的人,偏偏遇上场车祸……她还是跟你们两口子一起住吗?”
“是的……啊不,搬出去了。”
“韩小雨呢?”韩小雨就是林红丈夫,桃源镇的理发师。
林红盯着岑红,半晌说道:“死了。这个人渣……死了。”
“你个乌鸦嘴!哪有这样咒自己老公的!韩小雨从小就是混混,你又不是不知道。你当初看上了人家,就别后悔。他人不着调,也算有个正经职业啊。你们的理发店生意不是很不错吗?”岑红探出手,摸了摸林红的头发。她的样子看上去像个啰嗦的母亲,正在安慰自己耍刁的女儿,“行了,我知道你们这几年感情不好,慢慢来,巧嘴数不了十八个萝卜,神仙做不了二十四个梦,感情不好可以慢慢来嘛!人心都是肉长的,感情也是可以培养的。你们要个孩子吧。有了孩子,一切都会不一样。”
“……”林红不晓得如何应答。岑红的儿子都六岁了。
“你还在卖猪肉吗?”
“嗯。”林红开了家肉铺。每天早晨,镇上的王屠户就给她送来一头新鲜的生猪,屁股上盖着畜牧局的蓝戳,还有些猪大肠、猪尾巴、猪尿脬、猪鞭,这些杂碎有些人嗜吃如命。她的刀法非常精妙,她会把那头猪肢解得恰到好处,猪排骨是猪排骨,护心肉是护心肉,精肉是精肉,肥肉膘子则剔满一塑料盆,专门等饭店的人买回去耗油。在多年的肉铺生涯中,林红赢得了很好的声誉,她从来不卖老骒猪(母猪)肉,从来不缺斤短两,她唯一的缺点就是不爱笑,没有生意的时候坐在案板前面,穿着身干净衣裳,心不在焉地翻着本虽包着书皮却仍然油腻腻的书。有时韩小雨去外地进货,她就帮忙看理发店。理发店有两个专门洗头的,都是东北人,她便跟她们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其中一个叫佳美,出来之前,曾在当地清洁队上过班,很喜欢养花,她们就谈谈茉莉花怎么养啊,芍药怎么养啊,金橘生了蚜虫是用敌敌畏还是用乐果啊。
“以后别干那买卖了,一个妇道人家,天天跟杀猪的、卫生防疫站的、工商税务的打交道,多头疼啊。我一想到你天天拿把牛角刀在那儿剔猪排,就想笑。”岑红神色有些黯然,然后她仿佛自言自语似的解释道,“可是你不卖猪肉,做点什么好呢?”
“瞎活着,”林红神情恍惚地说,“人不都瞎活着么。我可以瞎活着,你不能。”
“好了好了!既然出来旅游,少想不开心的事。弄得跟个小怨妇似的!哦,乖。”她拍拍林红脸蛋。
岑红告诫她别做个“小怨妇”。这句话本来是应该林红对她说的。说完之后,岑红从包里掏出一大堆药,开始看说明书。林红也留心看了看,却原来全是治疗失眠抑郁的药品:舒民香、槟榔十三味、沉香十七味、安神镇惊二十味、肉蔻五味丸、顺气安神丸、帕罗西汀……岑红从里面挑了几味,手里抓了满满一把,一仰脖,连水都没喝就干咽下去。林红惊讶地问道:“你疯了?你吃这么多药干吗?快吐出来!”
“失眠闹的,”岑红自嘲地笑笑,“每天晚上,我都睡不着觉,白天就犯困,可犯困了,还是睡不着……”她又给林红的盘子里夹了些菜,“待会儿吃完饭回家,看看能不能睡个安稳觉。”
“你们……是不是要离婚了?”林红斟酌着问,“你们真要……离婚吗?”她的眼睛尽量不去看岑红。她怕自己的眼睛泄密。她相信有些秘密岑红能从她眼神里窥知,比如,她跟李永的那顿晚餐,她跟米粒火气十足的会面,或者,那只粉红色的一直追随着她的乌鸦。
“嗯。”岑红没有叹气。她语气平静,不单是平静,甚至是有些麻木,“李永跟你说的?他现在是恨不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要跟我离婚了。他们已经做好了所有的准备,备好了粮食马匹,就等着最后跟我决战。可我到现在还不知道,我的敌人是谁。那个女人长的什么模样,在哪里上班,一点不清楚。你也知道。李永是警察,他别的没学会,保密功夫却是二流的。”
“你别这么说……你别太难过……”林红说,“我知道。”你这么多年不容易,一个人在这么个大城市,人生地不熟的……男人都是这个样子的…一…”她突然找不到什么言辞来掩盖她的情绪了,她的泪水刷地就流到了鼻子上。为了避免岑红察觉她的失态,她佯装筷子掉到地板上慌忙着去拾。她鼻涕也流出来了。她一哭就流鼻涕,这么多年了一直这样。等她抬起头,她看到了岑红递过来的纸巾。她没有拒绝。
“你知道,我非常地……爱他。”岑红说,“过去爱……现在爱,以后也会爱。”她就像在诉说别人的事情,“我现在只能这样。我没有别的选择。我不会拱手把他送给别人,离婚协议打死我也不签的。”她从包里掏出管口红,“你别哭了。你一哭起来就没完没了!我最讨厌你这脓包样!“她把口红塞到林红手里,”这是我昨天下午给你买的,铂金炫彩唇膏,香港产的,喜欢吗?你涂上肯定漂亮。你的嘴唇怎么紫青紫青的?你是不是特别冷?我们回家吧。我们回家说话。这里太乱了!这个世界上清静的地方越来越少了!”
5
到了岑红家已过中午。孩子去了幼儿园,岑红的公公婆婆正在吃饭。李永也在家。他靠在沙发上,偏着腿看动画片。看样子岑红和公婆关系尚可。婆婆一直小声询问岑红吃饭了没有,又帮她烧好了洗澡水。之后询问林红中午吃好没有?她煮的鸭血笋片,没吃好的话,跟他们一起喝点鲜汤。老太太的热情让林红隐约有些不安,老人家好像还不知道,岑红和李永的关系已到了岌岌可危的地步。等岑红去洗澡了,林红把手机偷偷递给李永。
李永皱了皱眉,接了,寻思了会儿,说了声“谢谢”。那部动画片林红也看过,叫《海底总动员》,她非常喜欢里面那条丑陋的小鱼尼莫。
“对不起,”林红闷声道,“早晨是我不好。我……不知道为什么……会那样……”
“你没做错什么,”李永盯着屏幕,“不过,你好像搞错了。那女孩是我表妹。”
林红觉得李永愚蠢透了。他完全没必要狡辩,用什么“表妹”来搪塞。
“她还是个大二学生,不懂事,你别见怪。你的脸没事吧?”
林红摇摇头。
“我要去上班了。你让岑红陪你吧。她应该请了好几天的假。你的面子够足的。”
李永关了电视,推开门走了。她突然想起了什么。她拿出手机,翻出米粒的号码,犹豫片刻后按了。很快就拨通了,她也很快就听到了米粒的声音。尽管和米粒只见过面,但米粒的声音却像烙铁一样烫伤了她的耳朵。这孩子的声音懒洋洋的,很明显,她已然忘记了清晨的不快。像她这个年龄的女孩,都是没心没肺。妹妹也这样,妹妹比米粒更疯。妹妹搬出去住已经一年。可有些事情,还是不能阻止……
“谁呀?美云吗?是美云吗?”
林红突然没有勇气说任何的话。长这么大,她还从没主动给陌生人打过电话。
“真是急死人了!说话啊!吃哑巴药了?我有要紧的事要办,快点!”
林红挂掉手机,探头看了看浴室的门。岑红还在洗澡,两位老人还在餐厅里“吐噜吐噜”地喝着鸭血汤。在这个岑寂陌生的房间,林红又呕吐了,她憋屈的呕吐声让她的脸一片酡红。等她扶着墙角慢慢站起,发觉岑红恰巧散着湿漉漉的头发,披着件花格子浴巾从浴室出来。林红已多年没见过她的身体。记忆中,岑红还是个假小子模样:粗壮匀称的骨骼衬得她身材格外高挑,胸部扁平,臀部微翘,走起路来一左一右晃着肩膀,像个练排球的运动员。现在呢,她的乳房把乳罩顶成了两座富士山,她转身进卧室时,浴巾被门缝夹住一角,饱满的臀部就闪露出来。这条健康丰满的大马哈鱼,已经不是多年前的岑红了,这是一条被雄鱼侵占过或者说是被雄鱼享用过的雌鱼。林红擦掉嘴角的汁水,心头隐隐作痛。她踅进岑红的房间,对正在慌张着套衣服的岑红说,她现在必须出去一趟,有些事情需要办理。
岑红狐疑着问:“有什么事非得今天办?我可是推掉了两个代理商,专门陪你来了。我待会儿眯一觉,然后陪你去逛街。你看看你这身脏衣服。”
林红就说,上午她去军区大院看望父亲的一个老战友,不承想去年搬到郊区住了。父亲生前跟这个战友关系极为密切,她父亲去世后,他对她和妹妹也格外照顾,隔三差五就要寄些钱财衣物。她结婚的时候,还特意邮了条鸭绒被过去。
“既然那样,你就去吧。不过时间可别太长了,”岑红有些不情愿地说,“好多话想对你说呢。”
“我也是,”林红眼腈潮了,“我有好多事要跟你说的。”她挽住岑红的手,细细搓着她手指,“到时候你……你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