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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金庸世界-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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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斐道:“田归农出手毒辣,在掌门人大会上树敌太多,只能投靠朝廷保护。各大门派要报仇,也不敢轻举妄动,所以一路尾随,怕打草惊蛇。”



  路过觉得这个行径真是好笑。想报仇,不敢;想放弃,不甘心。于是就这么跟着追着,忽往忽退。



  “他们可能是在等待什么时机吧。先不管他们,他们若有胆子出手,必要时就帮一把。若没胆子就算了。我们先办正事要紧。”



  路过所说的“正事”正是去寻找平阿四,从他那里问胡斐父亲胡一刀所留下的遗书,然后根据遗书指示的去寻找闯王宝藏。平阿四因为担心胡斐年纪小,本事不够找报仇,因此暂时替他保管着这些有关父母的死的物件。



  胡斐并不知道平阿四的具体住处,因此颇费了一番工夫才打探到他住在沧州乡下一个小庄园里。只是天色已晚,不便过去拜访,因此也现在镇上找了客栈住下。



  入夜,路过正要入睡,忽然听到有人敲窗。他低问了一声:“谁?”



  窗外的人没有回答。路过也懒得搭理,翻过身准备睡觉。



  那人见没了声息,又敲了两下。路过不耐烦地道:“有事就开口,没事就滚吧。”无论是想调虎离山还是引蛇出洞,最好换个窗户敲,他没那么白痴。



  窗外的人又过了一会儿,像是终于下定决心,才悄声道:“在下浙东祁家剑祁时宁,有事相求。”



  路过皱了皱眉,这个陌生的名字他从未听过。“什么事?”



  “请兄台借一步说话。”



  “需要我重复么?有话就直说,没话就滚。”



  祁时宁颇有些踌躇,道:“此事关系重大,请问兄台能否让在下进屋?”



  路过叹了一口气,道:“既然关系重大就别说了。我对别人的秘密没兴趣。”



  窗外几个人嘀咕了一会儿,祁时宁放低了声音道:“在下日里曾与兄台有一面之缘,很抱歉误会兄台。我们兄弟现在有一个大仇人,但是大仇人武功高强,如今又势力庞大,我们吃了不少亏,如今苦无他法……”



  “要我出手相助?”路过想起白天那个拦路的白面剑客,心中有些得意,这个人本身不大,眼光倒是不错。



  祁时宁道:“在下冒昧。”



  路过走过去,推开了窗子,只见窗外正小心翼翼地趴着几个人,正中间的就是白天那个拦路的祁时宁。路过倚在窗边,似笑非笑地道:“你们要我怎么相助?”



  祁时宁喜道:“大仇人有一把削金断铁的宝刀。我掌门人以及另外十五家掌门人都吃了他这宝刀的亏,我们想先盗走他的宝刀,但是苦于无法动手。”



  路过眼前忽然出现了一副画面,一个老鼠洞里,一群老鼠在商量着对付洞外的肥猫。大家都说要想办法给肥猫挂上一只铃铛,这样无论肥猫走到哪里,它们听到铃铛就知道了,就有足够的时间逃跑。方法不错,但问题是,谁也不敢去给肥猫挂铃铛。



  他笑了笑,问道:“所以,你们想要我帮你们盗他的宝刀?”
第二十八章 事如春梦了无痕
  “这……万万不敢!”祁时宁面露尴尬,有些惭愧地道。



  路过奇道:“那想我做什么?”



  祁时宁嗫嚅道:“我们想问……兄台你与那‘毒手药王’……”



  “毒手神枭。”路过打断了他的话。



  “是,毒手神枭。”祁时宁连忙改口,道,“我们想向他老人家买些……药,下入茶水不被察觉的迷药。”



  原来是知道石万嗔手段狠,不敢开口,所以是看他好说话?



  “原来是找他啊。”路过懒懒地道,“那你们就去找他吧,瞧他敢不敢。”



  路过说完就要关窗,祁时宁忙伸手抵住,赔笑道:“他必是不敢的,所以我们才先来找您。”



  路过挑挑眉,道:“你知道我是谁吗?”有时候,他非常抵触路大侠这个威名,可若有人不认识他时,他却老是忍不住想搬出名头来享受一下对方膜拜的眼神,以此来沾沾自喜——连自己都唾弃。



  祁时宁愣了一愣,两眼顿时发亮,热切地问道:“您……您真是路大侠?我们掌门人猜到是您,但却不敢确定,原来路大侠您……如此年轻!太好了,有路大侠在,我们的大仇可报了。”



  又一个粉丝。路过满意了,道:“只要迷药么?我这里倒是有些无色无味能致人死命的药,一小点粉末下去,任你那些大仇人人多势众,一个都活不了。”



  祁时宁大喜道:“多谢路大侠赐药!”



  路过微点头,真挑了些七心海棠的粉末给他,道:“混入灯油里,第二天等着收尸就行了。”



  祁时宁千恩万谢地走了,路过却睡不着了。他坐在窗前,托腮作文青状。这几天他琢磨着程灵素的七心海棠,磨了粉就等着看成效。



  窗外明月如钩,很是宁静。老实说,这个世界他已经觉得有些无聊了。太过一帆风顺,没有什么好玩的。原本想与那个路大侠斗上一斗,但现在看来,人只要成名了,其他的也就手到擒来,一分工夫也能有十分成效。他现在别的没学会多少,就演戏最在行。有时候,他甚至都在戏里出不来,觉得自己或许真是路大侠,只是不知道遭遇了什么意外,失去了记忆,失去了武功。



  “扑腾扑腾——”明月里,那只飞起来老是很笨拙的鹦鹉又飞来了,歇在他面前。路过收起这短暂伤春悲秋的忧伤,伸手摸了摸它。鹦鹉瑟缩着,似乎想避开他的手,却又似乎很享受,顺着他的手指歪歪头,一双黑亮的眼睛含羞带怯地望着他,想大方注视,却又逃避闪烁。



  路过忍不住怀疑自己是不是无聊到疯了,他老是习惯在这只鹦鹉身上读出人类的感情,但看它的动作和眼神,他真的很容易就想偏了。但问题是,谁都读不出来,就只有他在这么认为。结果老被周重阳嘲笑,说他与香香公主夫妻俩一个样,对着动物都能说上半天话。



  “小鹦鹉啊小鹦鹉,看你飞两下都要努力这么久,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笨蛋也有笨蛋的幸福啊,像天才如我,就体会不到你这辛苦的滋味。哎——”路过很虚伪地惆怅着,果真跟这小鹦鹉说起了话来。



  小鹦鹉歪着头看了他一眼,小嘴开合两下,无声地应和着他。



  “小哑巴,当鹦鹉当成你这样,也真够可怜了。”



  当夜,路过做了一个梦,梦里这双黑亮的鹦鹉眼睛忧伤地望着他。望着望着,就慢慢就变成了一双极漂亮的人类眼睛,水汪汪,雾蒙蒙,但仍旧是这么万般愁苦,看得他的心都跟着揪起来了。然后,随着那双眼睛展开去,小鹦鹉的脸忽然开始变化,渐渐变成了一张女子的脸,身子也一点一点变化,化成了人形。意外的是,被眼前着神奇冲击着,他一点儿都没觉得奇怪,反而迎着那双愁苦的眼睛,看她想做什么。这女子似乎明白他心中所想,慢慢俯下身子,一点一点地靠近来。怀里多了软玉温香,那双愁苦的眼睛也浸满温柔,水汽蒙蒙,好像下一刻就能滴出泪来。他胸中一颤,忍不住绷紧了身子,有些紧张,有些期待,等着她再靠近,再靠近……



  “啊!”路过大叫一声醒了过来,惊魂未定。低头看看自己怀抱,哪有美女的影子,再四周扫视一眼,那只笨蛋鹦鹉正趴在他的枕头旁边呼呼大睡。



  只是梦啊——



  他松了口气,拍了拍头。无法理解为什么明明是这么美的春梦,带给他的却不是美妙,而是惊惧。



  他把头埋在被子里,回味着梦中美人的容貌。美人容貌已淡,渐渐又与香香公主重合了起来。天仙的美人只能想不能抱,谁都会怨念不已。



  “笨鹦鹉,滚回你的窝去!”路过把春梦被惊的缘由全都归到这只鹦鹉身上。若非它来凑一脚,他也不会看到香香公主是鹦鹉变的,也不会在最后关头被吓醒,那现在早就抱着香香公主如此如此,这般这般了。



  现实里不能抱,梦里总可以让人解解馋吧。



  哎——



  没有哪个穿越者比他还命苦了。



  好梦被扰的路过极其哀怨地过了一个上午,没给任何人好脸色看,还在石万嗔的饭碗里沾了两点七心海棠的粉末。



  这个世界也就剩下这么一点有意思的事了。



  可惜的是,石万嗔吃完了粥,既没有肚子痛,也没有被毒晕,还跟平常一个样。路过惊讶极了,忽然意识到他放养也放了这么久了,再不收缰,恐怕羊都要开始跑了。



  早饭过后,一行人直奔昨日打探好的平阿四的庄园。平阿四本是贫苦出身,因十多年前在客栈遇见了胡一刀,感念他的赠金之恩、尊重之情,又被他的大侠豪情所折服,因此拼得性命在田归农的刀下救了刚出生的胡斐,从此带着他相依为命。几年前胡斐在商家宝与红花会的三当家赵半山为难相识结为异性兄弟,赵半山临别赠金,胡斐分了一半给平阿四,让他回老家好好生活。平阿四回到沧州后,靠着胡斐给的两百金购置了闲田,又盖了庄园,因为他自己一身残疾,因此生活有保障后也照顾着周围的人,庄里也尽收留那些残疾的无家可归的人,在附近颇有善名。



  胡斐一路听着,激动又感慨。想当初与平四叔分离,他道他浪迹江湖,结交好汉行侠仗义,认为平四叔只是普通百姓,回家过点安稳日子就好,哪知几年过去,他拳脚底下受益的人没多少,平四叔却是靠着一腔侠气,救助了这么多需要救助的人。



  “这平四叔,也是个英雄!”周重阳听说了平阿四身残志坚且义重的故事,竖起指头连声称赞。



  “小爷,你回来了!”一行人还未靠近庄园,远远地就看到路口有人早等在那里了。一见到这边有人来,立刻就迎了上来。



  那是个白发萧索的老人,只有一只左臂,脸上一条粗大的刀疤从右眉斜过鼻子,一直延到左边嘴角。脸上肌肉狰狞,极为可怖。



  但没有一个人觉得他是可怕的。



  胡斐热泪盈眶地上前抱住了他,道:“平四叔,你……你还吧?”



  平阿四看着辛辛苦苦抚养的孩子长大,又长到这么壮实了,也禁不住老泪纵横:“好,好,都好,全托小爷的福。”



  这情景,程灵素在一旁看着直抹眼泪,别过脸去。周重阳一看到她掉泪,也顾不得唏嘘了,手忙脚乱地到处找手帕。路过也有些感叹,却不知道在感叹什么。



  胡斐把众人都一一介绍给了平阿四,甚至连石万嗔等三人都介绍说是朋友。石万嗔和慕容景岳还好,薛鹊却看着同样残疾同样貌丑的平阿四,看得满脸惭愧。



  平阿四没有在意这些,只是执起了胡斐的手,走在前面带着众人穿过阡陌田地,往中间的庄子走去。



  沧州乡下的田园风光极好,尤其这时候秋分时节,满地金黄,在太阳底下一片金灿灿的,全是丰收的颜色。风一过,金涛翻滚,声音簌簌,夹杂着地里收割人的歌声和笑声,连绵不绝。



  他们走在中间一条通往庄子的大路上,两边不停地有正在劳作的农夫停下手里的活来同他们说话问好。



  “咦,那是什么?”周重阳忽然指着远处问。路过顺着他的方向看去,只见田地中央有一架大水车。水车不奇特,奇特的是水车上似乎还连着什么东西,旁边是一个风箱还是火炉。



  “那是阿火做的水车。”平阿四丑丑的脸因为笑容更加狰狞,道,“他说如果成功了,不需要人力去踩,靠旁边的火炉就可以带着水车。”



  路过听得心念一动,问道:“可以带我们去看看么?”



  “当然。”



  那水车看着距离并不是很远,但是走起来却也走了一会儿。待到近处细看,路过简直目瞪口呆。他是不知道清朝的水利灌溉系统到底发展到什么程度,但这样利用火力热气转化成机械能的东西——
第二十九章 我去!内燃机!
  这并不是一个完美的动力系统,但却是个完整的系统,至少比路过前头画的简易蒸汽机结构完整。有风箱,有火炉,火炉用砖砌成,另一端的出口是陶瓷制的活塞,活塞上连着连杆,连杆的尽头是一个是曲柄轴,但曲柄轴没有连在外面的大水车上,悬空掉着。



  路过捡起这曲柄轴,很仔细地看着这个水车系统。周重阳跟在他身边,伸手摇着水车,费了很大的力才推动水车转起来,疑惑地问道:“这是什么玩意?”



  平阿四有些不好意思地回答道:“不太清楚。但阿火说,火烧起来时,能够推动这个东西。”他边说着,指了指周重阳正摆弄的那部分,道,“这个小东西就能代替我们踩动水车,不过他摆弄了好几年,踩是踩动了,但……”



  “但怎样?”



  平阿四有些为难,不知道该怎么说,比划了大半天,道:“我们也不知道。阿火说不能用。所以,大家还是用踩的。小虎,去,把阿火大哥叫来。”最后一句,他是对旁边跟着看热闹的一个小孩说的。



  小孩“哎”了一声,跑了。路过一边听一边看着,看来这阿火没有成功,所以半路放弃了。他仔细思考着,火烧起来会产生热气,后来有人用此做了热气球,算是飞机的前身。但用火作为动力——



  “我去!居然是内燃机!”路过一拍大腿,骂出了声。他并不是学物理学机械的,能记住蒸汽机是因为太有名,对于后来的内燃机却仅限于初中那一点早就丢到不知那个犄角旮旯的角落里去了,若不是这个诡异装置提醒,他都想不起来还有这种东西。这——比蒸汽机要高端了吧?



  路过抹了抹脸,回头问道:“阿火是谁?”



  平阿四答道:“阿火是我几年前在路上捡到的年轻人。他被火烧了,烧得面目全非,原来村子里的人都怕他。我就带他回来了。路爷,这个玩意有用么?”



  “有用,当然有用。不过还要等些时候。”他要写封信去给陈家洛,这个叫阿火的绝对是个人才,必须好好培养。



  “四叔……”一个十分粗哑的声音在后头响起。路过回头看到来人,吓了一大跳,非常失礼地连连后退了几步。



  这真是个面目全非的人。从头到脸到脖子一直没入他穿着的大褂里,没有一处皮肤完好,全是狰狞的红肉。他没有眉毛,连耳朵鼻子都只剩下一小点儿,嘴唇翻起,连牙齿都盖不住。他穿着大褂子,汗流浃背,又沾满灰尘,更增了几分恐怖。看到有人被自己吓住了,他也没有多大反应,只是稍稍侧了身子,垂手面向平阿四。



  “这个……真是抱歉……”路过心里十分罪恶地想赶紧弥补,上前握住阿火的手道,“我……太惊讶了,并没有其他意思。”



  阿火的手也与脸一般模样。是什么样的大火,把人烧成这个样子?因为被火烧过,所以知道火的能量?



  “没关系,是我太吓人了。”阿火见他不惧怕地反而与他握手,心中也是一片温暖,却又不自在地把手缩了回来,在大褂子上擦了擦。他刚从打谷场上过来,手上又是汗又是灰,非常脏。



  平阿四把路过等人又介绍了一遍后,道:“阿火,路爷对这非常感兴趣,我有说不上什么来。”



  阿火那双连眼皮都不全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问道:“路爷想知道什么?”



  与阿火交谈后,路过才知道他来自北方。有一次家里起了大火,他关在屋里读书,等意识到时,想要冲出去,结果一开门,就被铺面的火气冲的整个人都飞了出去,却也因此而捡了一条命。



  “那一幕印象太深了,为什么火烧起来会有那么大的威力?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四叔救了我,我四肢不全帮不了什么忙,就琢磨着这问题。”他用手把曲柄轴搭到水车上,拉动着连杆,带动曲柄轴转动,非常遗憾地道:“可惜,还是想不通。”



  想不通,又没人理解,又需要糊口吃饭。阿火不能放任自己沉浸在其中,所以只能放弃了。



  路过倒是有些明白,牛顿伽利略那些思考自然的人,都属于那些吃饱饭了没事做才有空思考的人。他不知道真实的历史里是不是真的有个阿火,在有了这些先进想法后,却因为孤独与生活压力而最后不得不放弃了。但既然被他遇到了,就没有理由放过的道理。他没能耐不能为阿火解惑,但是却可以帮他找到一些同伴,提供他一个无后顾之忧的环境,让他好好琢磨着,怎么让他的内燃机水车转起来。



  这一转起来,这个清朝会变成什么样子?他拭目以待。



  路过当下就写了一封信,让周重阳送出去给陈家洛,嘱咐他大张旗鼓亲自到此间来请人,然后才去问平阿四关于胡一刀的遗物,以及胡斐的杀父仇人。



  “四叔,胡兄弟的武功如今少有敌手,就算再厉害的仇人,他也有能力报仇。你就不要再顾虑什么了。”



  仇人是打遍天下无敌手的苗人凤,平阿四见过他与胡一刀比武,害怕胡斐工夫没练好仅凭一腔热血报仇,最后不但仇报不了,还枉送了性命,因此一次隐瞒着。如今胡斐长大成人再回来,又跟着这么多了不起的同伴,他也放了心。



  因为遗物之事太过郑重,平阿四本要单独说给胡斐听。在胡斐心中,程灵素就如同亲生妹子,断没有排斥她的道理。父亲遗物里会有关的宝藏之物又是路过所提出来,且如今周重阳不在,若只留下路过与石万嗔三人在一起,又怕万一出了什么意外。因此,他也没有避讳什么,一行人都跟了去。



  平阿四带着他们到了一件内堂,推开厢门,房内居中一张桌子,桌子上铺着白布,点着香案,供着一块灵牌,上面写着“辽东大侠胡公一刀夫妇之灵位”。



  胡斐噗通一声跪倒在地,唤一声:“爹娘。”平阿四也忍不住泪流满面,颤颤巍巍地道:“胡爷和夫人在天有灵,看到小爷长大成人,也一定含笑九泉了。”



  胡斐含泪,森然道:“四叔,害死我爹娘的就是金面佛苗人凤,是不是?”



  “是!”平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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