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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明代史-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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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理想的兴趣。1361 年,察罕曾派他运送迫切需要的粮食到京师。他受到当
今皇上妥懽贴睦尔的接见,并被授予蒙古名字扩廓帖木儿。那次会见据说对
他消除了所有的疑虑;换句话说,尽管他有一个汉人父亲,他是当作蒙古人
被接待的,因此使他非做王朝的忠实仆人不可。他的整个一生都受到巨大的
 



压力,要他力求符合大草原的理想而不去与招致他敌人嘲笑的汉族身分认
同。这就大大增加了人们对于了解他的个性和事业的兴趣。
在察罕帖木儿死的时候,他的野战军僚属都因骤然失去他们的领袖而受
到震动,便转向扩廓,力图保持他们的凝聚力和行动势头。这就使得朝廷给
他封了高官,委以重任。扩廓认为他的第一个义务就是要胜利地完成用兵力
扫荡山东的任务。他立即着手准备攻占叛军现已孤立的据点——益都;这个
任务似乎是他的养父不急于完成的。在围困了这个城市几个月之后,他用穿
地洞越城墙的办法拿下了它。有两百名叛乱领袖被送往京师行刑,但是,杀
害察罕的两名变节将领田丰和王士诚则留待扩廓自行决定。他挖出了他们的
心,以此祭奠了他养父的亡灵。从山东半岛一直到极西边的陕西这片华北地
方现在是安全的了,或多或少地是在他的控制之下。
可是,孛罗帖木儿继续在宫廷与一个想换掉太子的派系搞阴谋活动,即
他们想换掉爱猷识里达腊王子,因为他不是孛罗之女——即皇后——所生之
子,而是皇帝一个宠妃所生的儿子。孛罗还继续告发他的宿敌察罕的儿子扩
廓。这就使得扩廓不可能超然于宫廷派系斗争之外。孛罗和扩廓两军交战的
焦点是在争夺山西,1363 年战局变得对扩廓有利,并把孛罗驱赶到京师,促
使他本人在 1364 年控制了京师。爱猷识里达腊王子怕遭孛罗的毒手,因此逃
走并把自己置于扩廓的保护之下。孛罗对朝廷咄咄逼人的控制终于使消极的
皇帝转变态度并下令把他刺杀。1365 年 8 月当孛罗在去朝廷的路上,他被一
把斧子砍死,他的头后来被装在一个盒子内送往爱猷识里达腊,要他相信他
可以平安地返回京师了。扩廓把他护送回来,并在京师逗留了一段短暂时间。
他被封为河南王,然后奉命去清除长江流域的叛军。扩廓很可能留在朝廷并
控制政府,但他也和察汗几年前的表现一样,对宫廷政治不感兴趣,因此返
回了河南,并作为华北的主宰而扩大了他的军政力量。
扩廓也受命指挥西北的某些武人;其他的人,特别是李思齐,都对察罕
的养子心怀不满,认为他是一个年轻的暴发户,无需对他效忠。这就又引起
了一场内战,这一次是在扩廓和四个陕西军人之间打的(除了李思齐以外,
还有张良弼、脱烈伯和孔兴,后面三人都是孛罗原来的旧战友)。这就有效
地阻止了扩廓去执行清除长江叛军的计划,而这个计划原本是他不想去完成
的。他在这时把军队向南开动,就会把他的河南根据地暴露在西北军阀的面
前;这些人在剿匪和清除叛军的活动中本来应该是与他并肩作战的战友。
另外,我们在这里又看到了元末的一个大弱点:朝廷不能约束那些本来
是它的主要仆人,使他们遵守纪律和服从命令。从 14 世纪 60 年代之初起直
到 1375 年他死于爱猷识里达腊的外蒙古的宫廷中为止,扩廓帖木儿是力量最
强大的、作战最成功的、也是最后最忠于这个日薄西山的王朝的军事领袖。
可是,他自己的个人利益迫使他要花很大精力去对付内部和外部的阴谋与敌
人。他的生涯充分证明了作为地区性的领袖在元王朝的最后 20 年为维护元王
朝的江山的斗争中处境是何等的复杂艰难。①
元王朝其他的地区性领袖因中国中部普遍兴起的叛乱而与华北相隔绝,
所以没有那么容易地卷入宫廷政治中去。可以举两个例子说明不同的情况。
陈友定(约 1330?—1368 年)是一个孤儿,身躯高大结实,本为福建福
州府一个不识字的农民的儿子;他于 14 世纪 50 年代初在不安定的环境中被


① 关于扩廓帖木儿的生平的有用的资料,详见达迪斯《征服者和儒生》'134',第 6 章和《后记》。
 



迫从军。他被一个地方官员所征募,最初负责一个警察治安队的工作,如果
是在平时,他的前程恐怕就要到此为止了。可是,南方红巾军进犯江西行省
时他被征调去打仗,他再三表现了杰出的军事素质,因此升赏极快;这在国
家纷乱的时期是很常见的。在不到十年的时间内,他从一个县里的小官员升
为掌管一省的政务的人物。在这些年中他培养了一些学者,并想获得基础的
学识,但是他没有变成一个儒家的绅士。
他具有独裁者的性格;他喜欢采取严厉措施,而且当下属坦诚地发表不
同意见时他又以暴力行为来维护领导的地位。他有两种特出的品质,即在军
事上确有能力和对元朝政权怀有强烈而坚定的忠诚。他的粗暴态度使许多伙
伴离弃了他。当他在 1368 年被明军俘虏并解送去南京时,朱元璋这位新的明
王朝的皇帝指责他杀害了衔命劝他投降的明军使节,但是朱元璋仍然准备赦
免陈友定,给他以某种荣封;明太祖对勇敢的对手有好汉惜好汉之意。可是,
陈友定对败亡了的元王朝的忠心毫不动摇,他向明朝皇帝大声嚷叫道:“国
破家亡我可死,尚复何言!”被激怒了的皇帝马上命令对他行刑,另外还处
死了他一个自愿陪他来送死的儿子。
在邻近的广东省,何真(1322—1388 年)的生平又有所不同。他在年轻
的时候也是一个孤儿,但出身于一个能给他施以教育的家庭。作为一个在培
养亡命之徒的传统下造就出来的年轻人,他拥有同时使剑和用笔的资质,而
且爱惹是生非;这个年轻人具有在乱世中谋求发展的自信力和野心。他曾短
时期地在当地政府中供职,后来被撤了职。后来和许多别人一样,他也获准
以私人身份组织和领导了一支地方自卫队。作为这支私人部队的领袖,他从
土匪手中收复了州城。现在他已是必不可少的人了,因此在州署中被授以官
职。他继续建立了州城的防御部队,并因领导他们打仗而在州署内赢得了更
高的职位。1363 年,他全权指挥全行省的军队从沿海的海盗手中收复了广
州,所以第一次被提升为左丞,1366 年又升为行省官署的首脑,这时他的军
事力量已能使他对该行省机关发号施令。因此,他在全国千千万万个地方私
人防御领袖中是唯一从那种社会地位上升到元王朝地区性领袖的人。
1368 年夏当明军到来时,这个前此一直是毫不退缩地镇压土匪和攻打叛
乱分子的人轻轻易易地投降了新王朝。他被送往南京晋谒朱元璋;这位新皇
帝对何真很满意,给了他很高的荣誉和在行省政府内很高的职位。在他 1387
年 65 岁退休时按军功封为世袭伯爵,它的封号就冠以他的广东家乡的名字
(按为“东莞伯”——译者)。他的传记作者们提到了他喜爱学术和有高雅
的脾性;他在好几方面与凶猛残暴的陈友定恰恰相反。
元王朝其他地区性领袖的事迹则与明王朝的兴起没有什么直接关系。当
1382 年明军陷云南时,在遥远的云南任政府首脑的蒙古人梁王把匝剌瓦尔密
自杀而死,但是,云南在 14 世纪的 50 年代和 60 年代的战争中没有起过作用。
另外一位蒙古领袖纳哈出(1388 年死)则是长江渡口太平(朱元璋于 1355
年攻陷了此地)的守将之一。当朱元璋在修订政策以适应新的认识和需要时,
他为了赢得蒙古人的好感,就释放了纳哈出;但朱元璋的这一希望没有成功。
此后,纳哈出在辽东的蒙古军队中服役,最后在 1368 年以后的年代中变成了
满洲-朝鲜边境上一个重要的独立的地区性领袖。
其他一些元王朝的地区性领袖早在朱元璋的军队同他们打仗以前就已经
被朱元璋的对手们所消灭了。其中有几个人即使未在此时举足轻重,都在元
末历史上起过重要作用。作为明王朝兴起的一个因素,这里所谈的这些领袖
 



构成了元末群雄割据局面的规模和特征。

县一级地方诸领袖

随着元政府在整个 14 世纪初年的削弱,以及由于深深隐藏在它的统治方
式内部的问题,人们能够观察到它逐渐丧失了正常的控制能力和最后趋向于
越来越依靠暴力的情况。由于政府推行强制制裁的能力减退,它丧失了对暴
力手段和使用武力的垄断。社会上各阶层的人们通常在抛弃元政府的情况
下,都把自己武装起来,以最低限度地保证日常生活的安全。这种比较抽象
的论述可以引用 14 世纪的史料予以生动的证实;这些材料都说明了地方社会
领袖们在越来越动荡的年代中怎样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
盗匪活动由原来偶发的地方性的麻烦发展成为普遍性的威胁:这在 14
世纪 40 年代大规模叛乱爆发以前就已经发生了。陶宗仪的《辍耕录》(叙,
1366 年)中一段短短的介绍文字就道出了很有分量的信息,它说:
中原红寇未起时,花山贼毕四等三十六人,内一妇女尤勇捷,聚集茅山一道宫,纵横出没,
略无忌惮。始终三月余,三省拨兵,不能收捕,杀伤官军无数。朝廷召募鹾徒朱陈,率其党与,
一鼓而擒之。从此天下之人,视官军为无用。不三五年,自河以南,盗贼充斥。其数也夫!①
盐池工人由于他们的凶猛和独立性而受到注意;在下面所引的一节叙述
中他们被视为杭州的救星,而且像张士诚所表现的那样,他们又经常是站在
另一边。在这里,政府在他们中间指派一个私人的和也许是不合法的组织来
完成它的军队所不能完成的事。可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受到威胁的某个社会
不能从无效率的政府那里指望得到救助。于是出现了通常是由当地精英阶层
的领导层——即社会的天然领袖来领导的自发的防御办法。
萧景茂,漳州龙溪隔洲里人。儒而有文,以谨厚信于乡里。后至元间[1335—1340 年],漳
寇乱,景茂率乡人立栅保险,坚不可破。会旁里有人导之,从间道入,景茂被执。贼使拜。曰,
“汝贼也,何拜?”贼欲胁之降,以从民望。景茂骂曰:“逆贼,国家何负汝而反?汝族汝里
何负汝,而坐累之?”贼相语曰:“吾杀官军将吏多矣,至吾寨,皆软靡求生,未若有此饿夫
之倔强者。”② 他们残酷地杀害了他。
《元史》有四卷给那些堪称为“忠义”之士的人写了简短的传记,它们
几乎完全是叙述那些在 1330 年至元王朝败亡时同样死难的一些人。①其他数
以千计也同样起而组织乡村自卫的人或者没有死,或者未被记录下来,而且
他们中的许多人并不是出身于社会的精英阶层。明玉珍(1331—1366 年)便
是一个例子。
徐寿辉起蕲水,玉珍与里中父老谋避兵。父老曰:“足下素刚直,能集壮勇,保全乡里,
是所望也。”玉珍于是招集乡人,得千余,屯于青山,结栅自固。众推玉珍为屯长。
当徐寿辉送来一纸严词檄文号召参加他的红巾军叛乱时,这篇叙述说明
玉珍不想搞叛乱:“〔明〕玉珍惧,且欲保乡里,不得已从焉。”②


① 陶宗仪:《辍耕录?花山贼》'501'(叙,1366 年;北京,1955 年重印),第 28 页。
② 《辍耕录?忠烈》'501',第 14 页;《元史》'490',193,第 4388 页没有写得这样浓笔重彩,此事系年
在 1338 年。
① 《元史》'490'中的这四卷(卷 193—196)的标题是《忠义列传》。
② 《明实录?太祖实录》'380'(1418 年,台北,1961 年重印),19,第 265—270 页,明玉珍传;引自钱
谦益:《国初群雄史略》'79'(约 1630 年;北京,1982 年重印),5,第 1 页。钱谦益系此事于 1352 年或
 



漳州盗匪捉住了多才的萧景茂,没有能使他拥护他们,所以他们杀掉了
他。这个事件很典型,说明了这时盗匪和叛乱分子学会了和使用了什么样的
立威的方法。甚至他们中最低下的人也时常想要社会上地位高的人向他们屈
膝,这样做或许是为了获得心理上的满足,或者更实际一些是要向社会显示
其威力。自发的自卫组织成了社会新的结构最低一级的单元;而一个有远见
的领袖,不管他为谁的事业服务,都要想方设法吸收它们。处境不同的徐寿
辉恫吓小人物明玉珍,后者虽然无足轻重,但手下有 1000 个战士。
各种各样的叛乱者,从野心勃勃的盗匪到红巾军领袖,由于他们企求更
大的政治目标,知道爱惜萧景茂这样的人才,如果可能,还要诱以高官厚禄
来录用那些有学识和有威望的人。他们用吸收当地社会的天然领袖来争取那
个社会,这种办法终于被看成是马上获得实惠以迅速扩充领土的最有效的方
法。可是,地方领袖也得非常小心谨慎。关于叛乱领袖有许多被记载下来的
事例,说他们举止端重,对当官和不当官的人都彬彬有礼,结果是在他们的
地区得而复失之后,就使那些有附逆污名的人一起受到严厉的处分。例如,
陶宗仪在《刑赏失宜》条目下就记载过这样一件发人深思的例子,它写道:
至正十二年壬辰[1352 年]秋,蕲黄徐寿辉贼党攻破昱岭关,径抵余杭县。七月初十日,入
杭州城。伪帅项蔡、杨苏,一屯明庆寺,一屯北关门妙行寺,称弥勒佛出世以惑众。……其贼
不杀不淫,招民投附者,署姓名于簿籍。府库金帛,悉辇以去。至二十六日,浙西廉访使自绍
兴率盐场灶丁过江,同罗木营官军克复城池,贼遂溃散。……[原先不光彩地弃城而逃之政府军
士兵与官员现在回城并接收了它。一位蒙古军官率军从避乱之湖州返城]举火焚城,残荡殆尽。
附贼充伪职者范县尹等,明正典刑。里豪施遵礼、顾八,为迎敌官军,剐于市,家产悉没县官。
明庆、妙行亦然。[凡滞留城中之]省都事以下,坐失守城池,罢黜不叙。[而逃窜出城未曾抗拒
之]省官复任如故[不加歧视]。朝廷法度既堕,刑赏失宜,欲天下宴安,不可复得矣。①
我们整个这一节所谈的这些地方领袖只是需要政府不再能给予的安全;
他们大多数人都没有政治野心。但是他们经常是要把权抓在手里,有时还滥
用权力,既搞值得赞许的自卫努力,又搞打家劫舍、公报私仇和其他一些不
理于众口的行为。1735 年完成的《明史》不无感慨地这样写下了陈友定不平
凡的一生:
元末所在盗起,民间起义兵保障乡里,称元帅者不可胜数,元辄因而官之。其后或去为盗,
或事元不忠,惟友定父子死义,时人称完节焉。②
如果不是因为日益重要的责任摆在他的道路上而使他有此非常机遇,陈
友定也将和其他数以千计的地方领袖们一样湮没无闻,不见经传。他们这一
类人很少能取得足够的显赫地位以赢得历史学家的一顾。但是在 600 年以后
的今天,我们想要了解那时人们对由于社会崩溃而引起的不正常环境的各种
各样的反应,我们就应该承认在各地方和社会各阶层的无数无名领袖的根本
的重要性。他们创造了在正常情况下是不可能存在的社会活动的潜在可能
性。

盗匪




1353 年。
① 陶宗仪:《辍耕录?刑赏失宜》'501',28,第 355 页。
② 张廷玉等:《明史》'41'(1736 年,北京,1974 年重印),第 3717 页。
 



在传统的中国历史材料中,盗匪一词(“贼”、“匪”、“寇”,等等)
适用于任何蔑弃合法政权的人,从小偷小抢到大的群众叛乱的领袖和追随者
都用得上这个词,甚至也用于未成功之前的开国之君身上。可是,我们在这
里更多地是按照西方的惯常意义来使用“盗匪”字眼的,它意指破坏法律的
分子,即拉帮结伙搞抢劫、走私和海盗行为的人。上面已经着重指出,这种
盗匪在社会到处都有;某些人可能攻占省会或长期占领县城。但是,只有两
位领袖是盗匪出身而变成了在“群雄”割据时代逐鹿国家政权的赫赫人物;
这个群雄割据时代约有十来年之久,直到朱元璋在 1368 年总揽帝国权力时为
止。
群雄割据时代这两位杰出的盗匪领袖就是张士诚和方国珍(1319—1374
年)。张士诚在这两人中又更为重要。他的令人瞩目的生平完全值得予以充
分的研究,可惜现代历史学家还没有写出这种著作来。
张士诚
张士诚原是江苏北部沿海地区自驹场商镇(钱谦益等人说“在泰州”)
上的船工;这里是产海盐的政府专卖盐场。这种盐经由内陆水路运往扬州、
泰州和此地区的其他城市,再从这些地方由特许证持有者提货而向政府交
税,然后把盐再分往被指定的市场地带;未经登记的盐由走私贩子卖给不缴
税而非法私售的商人们。1329 年是一个有全面数字的一年,那时江苏北部的
26 个盐场(两淮盐场)生产了全国盐产总量的 40%,因此它挣得了帝国总税
收的 1/3。因此,政府在这个地方有重大的利害关系,这就是为什么这里有
重兵防守的原因。但是,由于政府的控制在元朝末年日益不支,盐产的利润
成了一些人剧烈竞争的目标,其中有贪官污吏、盗窃成性的商人、偷盗者、
运输工人中的走私者,以及普通的盗匪。盐的运输是一种高度有组织的活动,
但秘密的帮伙长期在它里面起着大部分作用;走私的盐经常和纳了税的与受
控制的盐同载一船。张士诚就是这样的出身,一个以干犯法纪和讲哥们义气
来谋利的人。
张士诚在年轻的时候就作为一个身体强壮、脾气暴躁、武艺高强、交友
大方的流氓而闻名,在一个强有力的个人关系可以非法地发挥作用的环境
中,这些特点对他很有用。他和他的三个弟弟经常被富商所欺骗:他们给了
这些商人以私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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