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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明代史-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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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敲诈钱财,强迫他们为他们的子弟购买豁免徭役的凭证。①皇帝也详细胪举
了粮长种种违法的事端,这些人是被委任从农家集运粮课的富户。②他然后指
名攻击了某些官员,如户部尚书茹太素。他批评茹太素蓄意地夸大他的文牍
工作的份量。茹太素是泽州(山西)人,1371 年入仕。1375 年他上了一本长


④ 《明纪》'53',5,第 7 页。
① 三编《大诰》的序所记的日期分别为 1385 年 11 月 3 日、1386 年 4 月 14 日和 1387 年 1 月 5 日。第二编
附有 1386 年 12 月 16 日的一篇题记,皇帝在这里指出头、二编是在这一天一起发布的。第三编之序注明的
日期为 1386 年 12 月 22 日,第三编包含有一个内部提到的日期为 1387 年 2 月 17 日(见《大诰三编》'391',
载明太祖:《开国文献》'388',第 400 页),所以它可能在此以前尚未刊印。见昌彼得:《御制大诰前、
续、三编叙录》'44',载他的《蟫庵群书题识》(台北,1972 年),第 45—48 页。
② 邓嗣禹:《明大诰与明初政治社会》'509',载《燕京学报》,20(1936 年);重印于明太祖:《明朝开
国文献》'388',1,正文前的材料,第 1—26 页,特别是第 11—12 页。
③ 《大诰》'389',第 42,49—50 页。
① 《大诰》'389',第 48 页。
② 《大诰》'389',第 63 页。
 



篇奏疏,严厉地批评了皇帝的行政工作。他指责说,政府中只有百分之一、
二的能员还活着,其余人都在历次清洗中丢了性命。茹太素指责说,剩下的
在政府中工作的人都是不值一提的无能之辈。1385 年,皇帝又同样指责茹太
素为无能之辈。③
皇帝在《大诰二编》中谈论了安全部队和衙门官员中的腐败问题,并且
显示了他对全国各县的情形了解得很详细。他表扬了一个名叫陈寿六的人:
他和另外三个当地的人一起抓了一名衙门胥吏,并且把他送到南京受审。他
们随身带了一本《大诰》初编作根据。皇帝嘉勉了他们,复其户三年,并警
告说:将来如有人胆敢侵扰陈寿六及其同伙者,将灭其族。④皇帝批评了嘉定
县(今江苏)的粮长们,说他们自出心裁地发明了 18 种名目的苛捐杂税。⑤
他指出,不计其数的地方巡捕曾经拒不准许乡村长老把犯罪的胥吏扭送到南
京来受审。他下令砍了一个这样的巡捕的头,并将他的头在市场上示众;对
有问题的胥吏则剁了他的脚。⑥总的说来,皇帝对监狱的管理和大辟中应该进
行的验尸工作都给予高度的重视。①
从《大诰续编》可以看出,皇帝对他的严刑峻法也是有些悔意的。重刑
并不能完全把人民吓得不敢去做错事。他反复强调他在注释《道德经》中的
话:“吾为政愈严,犯法者愈众。”于是他不无遗憾地指出:“朕如宽厚行
仁,人将谓朕不明于事;朕如加严,人又指之为暴矣。”②因此到了这个时候,
他敏锐地意识到他的权力再大也是有局限性的。
《大诰三编》包含了一份“坏”进士和“坏”监生的名单。③ 他下令给
68 名进士和 53 名监生处以死刑;5 名进士和两名监生被判处流放;70 名进
士和 12 名监生被判服苦役。在这件事情以后他怕读书人会为之胆落,皇帝便
附发了一道诏令。如有才之士拒不奉召来给政府服务,则应处死。他指出:
“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寰中士夫有不为君用者即有背[孔子之]教,杀而
籍没之不为不公。”④他又指出,为了处理郭桓的贪污案件,他不得不使用法
典上无明文规定的严厉刑罚。⑤
这样严厉的词句必然使那些可能为皇帝服务的文人们感到胆战心惊。4
名御史的被判凌迟处死和 14 名御史带上枷锁(包括不幸的茹太素在内,他已
在《大诰初编》予以提及)的详尽的案情,必定加强了他们逃避来政府服务
的决心。⑥皇帝绘声绘色地谈到了一个特别令人产生憎恶心理的故事,此即关
于一个已被锦衣卫带入宫内的贩毒商人的案件。皇帝命令他把他所卖的毒品
服下,并在毒性发作时询问他这种毒品的成份。皇帝又问他关于解毒药的事
情,在听取了它的制造详情后及时制出。他一直静观,直到这个商贩极度痛


③ 《大诰》'389',第 73—74 页。关于茹太素的传记,见《明史》'41',139,第 3986—3987 页。
④ 明太祖:《大诰续编》'390',1386 年,重印于《明朝开国文献》'388',1,第 112—113 页。
⑤ 《大诰续编》'390',第 123—124 页。
⑥ 《大诰续编》'390',第 163—164 页。
① 《大诰续编》'390',第 153—154、161—162 页。
② 《大诰续编》'390',第 219 页。
③ 《大诰三编》'391',第 276—314 页。
④ 《大诰三编》'391',第 343—344 页。
⑤ 《大诰三编》'391',第 347 页。
⑥ 《大诰三编》'391',第 403—407 页。
 



苦时才让他吞服解毒药。第二天,这商贩已从毒性中恢复过来,皇帝才把他
杀头,并把头悬于竿上示众。①皇帝还利用《大诰三编》继续指责胡惟庸的支
持者,如林贤。②
我们不能肯定洪武帝的《大诰》流传有多广,但从当时的一首诗知道它
广为人知。武进(今江苏)人谢应芳(1296—1392 年)在洪武朝一直是一位
隐居的学者,③他写了一首题名为《读大诰作巷歌》的诗。据这首诗说,连农
夫也熟悉《大诰》的文字:
天语谆谆祸福灵,
风飞雷厉鬼神(惊)听。
挂书牛角田头读,
且喜农夫也识丁。④
尽管皇帝在对待他认为不忠的人时采取粗暴办法,但批评者还是不断地
涌现。1388 年,最雄辩的才子出现了,他就是年方 20 的青年人解缙(1369
—1415 年)。这位才华横溢而勇敢的人在 1388 年中了进士。⑤皇帝对这个早
慧的年轻人感到很奇怪,约他上朝陛见。解缙利用这个机会尖锐地批评了皇
帝的统治作风。
解缙一方面承认皇帝在统一国家、恢复经济和消除一些浪费和颓废的习
俗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就,同时也批评了司法制度。特别是解缙批评皇帝无
休止地和无法预料地修改法典,他说道:
臣闻令数改则民疑,刑太繁则民玩。乃国初至今二十载,无几时无不变之法,无一日无无
过之人……尝闻陛下震怒,诛锄奸逆矣,未闻诏书褒一大善……或朝赏而暮戮,或忽死而忽赦。
解缙接着说,没有人敢批评皇帝这些错误统治的方式,因为大家都怕皇帝会
勃然大怒:“谁不愿父母妻子安荣哉!”
他对这一点还发挥说:
所以谏诤固难,总缘祸衍不测。入人之罪,或谓无私;出人之罪,必疑受贿。逢迎甚易而
或蒙奖,营救甚难而多得祸。祸不止于一身,刑必延乎亲友。谁肯舍父母,捐妻子,批龙鳞,
以犯天怒者哉!
解缙要求皇帝在许多方面改革他的统治,停止使用“胁迫及法外之刑”。他
坚持皇帝应该废除刑事犯罪的连坐法。①
解缙可能由于年轻而免了一死。皇帝对他的陈情置之不理,解缙最后在
永乐皇帝手下做了重要的士大夫。但解缙的批评概括了当时人士对洪武之治
的看法。一位现代的历史学者曾经指出:正是在 1385 年到 1387 年之间皇帝
重新思考着制度的形式并着重指出了法律的至上地位的时候,他使用了最无
情的法外诸刑罚。②


① 《大诰三编》'391',第 360—363 页。
② 《大诰三编》'391',第 327—330 页。
③ 传记见《明史》'41',282,第 7224—7225 页。
④ 谢应芳:《龟巢稿》'229'(约在元末;重印于《四部丛刊》,第 3 集第 37 卷,上海,1936 年),8,第
13 页;见罗炳绵:《明太祖的文学统制术》'361',载《中国学人》,3(1971 年),第 40 页。
⑤ 传记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 554—558 页;《明史》'41',147,第 4115—4122 页。
① 《国榷》'498',第 684—686 页。
② 黄章健:《〈大明律诰〉'245',载《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24(1935 年 6 月),第 77—101
页;重印于他的《明清史研究丛稿》'242'(台北,1977 年),第 155—207 页。
 



当 1385 年 9 月开始准备对蒙古领袖纳哈出发动最后攻击时,高级将领冯
胜、傅友德和蓝玉奉命掌管北京的卫戍事宜。但是因其他军事优先事项的插
入,反对纳哈出的决定性军事行动推迟了一年半。云南西部的掸族和缅甸的
阿瓦邦“土司”思伦发在 1386 年 1 月兴兵叛乱,冯胜被派率 10 万人前往镇
压这次叛乱。云南越州地区的罗罗人在 3 月间叛乱,傅友德必须被派往予以
平定。1386 年夏,傅友德进入云南西部,帮助沐英平息东川的一起骚乱。因
此,要到 1386 年 12 月皇帝才能实际上命冯胜率大军 20 万去对付蒙古人。冯
胜的部队在 1387 年 1 月与副将傅友德和蓝玉一起出发,首先驻兵于北京之东
的通州。他们的最终目的地是纳哈出的金山大本营,此地在今沈阳之北约 70
英里处。这次征讨的方略也是皇帝自己制定的。
冯胜把大军暂时留驻通州,他派蓝玉和一支骑兵部队突袭扎营在庆州(今
辽宁林西附近)的蒙古部队。蓝玉乘下雪之时进行了这一战斗行动,擒获蒙
古人的太尉和许多马匹以及俘虏。快到 3 月底的时候,冯胜领兵出关外,加
强了大宁(今辽宁凌源之西北)和这个地区其他前哨阵地的防务。他们留 5
万军队驻守大宁,主力部队继续向东北前进。7 月间,冯胜宿营于金山之西。
他于是把纳哈出从前的裨将乃剌儿送还给纳哈出,此人是明军在 1376 年俘虏
的。乃剌儿被俘后,他在明军中做了一名低级军官,被赐了妻妾和田地住宅。
1387 年冯胜送他回纳哈出处时还附有一信,他敦促这位蒙古太尉投降明军,
并拥戴中国的新王朝。乃剌儿的外交辞令使纳哈出在 10 月投降了蓝玉。纳哈
出及其 6500 多名军官和家属被送往南京;纳哈出本人被封以侯爵、禄米 2000
担,并在江西赐以公地作为庄园和在南京赐有第宅。他在 1388 年 8 月 31 日
死于武昌,可能是醉酒而死;他被埋葬在南京城外。①
这次胜利之后,冯胜似乎正处在他荣誉的顶峰时期,但不久就被皇帝所
抛弃。或许洪武帝认为冯胜是他权力和威望的对手,但是也有可能皇帝确实
不喜欢人们认为的冯胜的那种骄傲自大和不端行为。关于冯胜行为不轨的报
告于 10 月份送达皇帝。皇帝把他召回了南京,并收回了他的象征权力的印
信。②冯胜到达南京时护送着纳哈出和一批蒙古投降人员,皇帝在 11 月就命
他去中都凤阳居住。他被削去兵权,同时又被剥夺了河南的封地。这一调动
有效地切断了他和住在开封河南的周王朱橚(1361—1425 年)的密切联系。
①周王的妻子是冯胜的一个女儿;他们已在 1378 年结婚,那时冯胜驻兵于此,
为当地的守备。朱橚和冯胜之间不同寻常的密切接触可见之于下面的事实:
1389 年,皇帝严厉惩戒了周王去凤阳秘密会见冯胜。因此,冯胜的被疏斥可
能是皇帝疑心这名王子与这位将军之间存在着危险的军事联盟。
冯胜还不是 1387 年以凤阳为安全居住地方的唯一将军。甚至皇帝的童年
伙伴汤和也在 12 月从浙江沿海——他在沿海筑城和戍守以防备海盗——回
到凤阳,自动地隐退。②很清楚,他是想退出现役。他在 1390 年中风,后来
一直在凤阳不问世事。以迄 1395 年去世。


① 《明通鉴》'210',1,第 451 页;司律思;《(明代的中蒙关系,Ⅰ)洪武时代(1368—1398 年)在中
国的蒙古人》'457',载《中国和佛教文集》,11(布鲁塞尔,1956—1959 年),第 77、115 页;《国榷》
'498',9,第 673 页。
② 《国榷》'498',9,第 673 页。
① 传记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 350—354 页。
② 《国榷》'498',9,第 688 页。
 



蓝玉却仍在服现役。1387 年 12 月,他奉命追击蒙古统治者脱忽思帖木
儿和他的将军们。③蓝玉现在是明朝在北方位高权重的将军。1388 年 5 月,
他率领大军 15 万横跨戈壁至北京以北约 500 英里处的捕鱼儿海,打垮了蒙古
军队。脱忽思帖木儿和他的长子天保奴逃走,但是蓝玉设法捉到了他的幼子
地保奴。脱忽思帖木儿后来被一个亲属所杀害。在这一次胜利中蓝玉俘虏了
蒙古统治者 100 名家族和随从、约 3000 名王子及其部属、蒙古营帐中的 77000
名男人和妇女、各种不同的关防印信,以及 15 万头牲口。
蓝玉在蒙古取得殊勋之后即被召回南京。他在 1388 年 9 月 25 日抵达南
京,次日陛见时接受皇帝所赐的荣誉;但是,皇帝的褒赏之词中也略寓儆戒
之意。皇帝曾经听说蓝玉纳某些原来元朝的公主和宫女为妾;脱忽思帖木儿
的儿子地保奴事实上为此事抱怨过。有一个这样的妇女后来自缢而死,或许
她是遵照蒙古习俗,即君主之妻在君主死时应自杀而亡。皇帝听到这些报告
后很不高兴,因此拖延了几个月,直到 1389 年 1 月才把蓝玉晋升为公。虽然
皇帝不喜欢蓝玉的个人品行,但他很看重他的军事成就。他对蓝玉和他的某
些下属大加赏赐,并且在奉天殿隆重赐宴。①
正在这时,皇帝颁行了《武臣大诰》。和他的其他《大诰》一样,这份
《大诰》列举了皇帝已经审理和判决的个别贪污官员的罪行。它和从前发布
的《大诰》不同之处在于,它是用汉语白话文写的。据皇帝解释说,他之所
以这样做,是要让所有的军职人员都能读懂它的内容。他尽量避免使用“秀
才之文”,即文人学士所用之古文。据这份《大诰》所记,皇帝治狱的对象
是在各不同的卫中服役的中、下级军官,因为他们利用权势欺压当地的人民
和士卒。②
为了对付中国西南部的叛乱,傅友德已在 1386 年夏天被调到东川。但是
在 1388 年之初,反对掸族的边境战争在麓川变得恶化起来。思伦发在 2 月间
发起攻击,但被沐英的军队打退。但他在 4 月又投入更多的兵力进攻,这一
次有 30 万军队和 100 头战象。
沐英用大炮和连弩还击,用组成三个纵队的士兵来进攻。掸族叛乱者在
5 月间的大战中被遏制住了。思伦发损失了 4 万余人和 37 头象,但这位掸族
领袖却未被抓获。③快到 7 月底之时,傅友德统兵进击东川的罗罗叛乱者。这
次遭遇战没有取得决定性胜利,沐英不得不在 9 月份增派援军。10 月份,沐
英与傅友德合兵一处来打阿资——即最近死去的越州“土司”的儿子。1389
年 1 月,阿资攻下了普安,并且成功地顶住了傅友德一次想收复它的尝试。
在重新调集了军队之后,傅友德设法从普安赶走了阿资,俘获了约 1300 名叛
乱分子。阿资逃回了越州,但是他在下个月终于投降了。
沐英请求朝廷在越州置卫,以作为明朝在云南那一地区的防御堡垒。傅
友德在 8 月份从云南召回了他的军队,让沐英指挥当地的战事。沐英本人在


③ 《国榷》'498',8,第 676 页。司律思:《洪武时代在中国的蒙古人》'457',第 81 页。
① 《国榷》'498',9,第 690 页。
② 叙的日期是洪武二十年阴历十二月(1388 年 1 月 1 0 — 2月 7 日);《武臣大诰》重印于《明朝开国文献》
'388',1,附录,第 1—44 页,这个文本显然是北京图书馆所藏的印刷版的 20 世纪初的手抄本。见张伟仁
编:《中国法制史书目》'43'(台北,1976 年),1,第 134 页。《明朝开国文献》的编者关于此文本的出
处并未提供任何信息。谈迁定此《大诰》的日期为 1388 年 8 月 16 日。见《国榷》'498',9,第 689 页。
③ 《明纪》'53',5,第 10 页。
 



11 月奉旨晋京。皇帝赐宴于宫中,赏给他黄金、纸钞和丝绸。皇帝奖誉他说:
“使我高枕无南顾忧者,尔也。”①
掸族酋长思伦发在 1389 年 12 月初投降,麓川因此平定。1390 年 1 月,
皇帝大封 57 名有功的将领和官员,傅友德也在其中。②以后不久,傅友德被
派往北京协助燕王进行即将来临的征伐蒙古之役。
燕王朱棣和晋王朱棣尚未在边境的实际战阵中经受过考验。1390 年初,
皇帝下令他们合兵一处,以消灭前元丞相咬住和他的军官乃儿不花。傅友德
奉指示随朱棣统率北京的军队,另一将领王弼则被派往协助朱?和山西军
队。③王弼是安徽临淮人,曾随傅友德和沐英在 1381 年远征云南;还曾随冯
胜进行促使纳哈出投降的 1387 年之战。④1388 年当蓝玉出色地向捕鱼儿海挺
进时,王弼是他的前锋。他的女儿嫁给了楚王朱桢(1364—1424 年);楚王
是 1381 年去武昌就国的。⑤傅友德和王弼这两员身经百战的将领此时受命听
两个王子的节制。在 2 月份,另一位王子,即皇帝的第七子齐王朱榑(1364
—1428 年)——他在 1382 年就国于山东青州——也奉命率亲兵北上驰援朱
棣。①
当这三名王子在北方边境执行军事任务时,第四个王子朱椿(1371—1423
年)也开始过问他封国的事务。蜀王朱椿在成都。他为人很有文学才能,并
且喜爱文事。他从 1385 年到 1390 年住凤阳,至此才被皇帝派驻成都。当西
藏人在 1390 年侵袭四川时,蜀王请求皇帝派四川地区的左军都督、合肥(安
徽)人瞿能去讨平他们。瞿能的派遣很及时,他在蓝玉的指挥下在春天开始
行动。②因此,虽然蜀王并未亲理军务(事实上他主要还是一位学者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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