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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因你不同-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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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数人看到了这场所谓争夺背后的意义,“李开复的倒戈再次表明管理人才、挽留人才、抢夺人才
  已经成为商战新的制高点。”
  美国著名跨国 IT 咨询公司木星调查公司
  (Jupiter Research)的分析师乔·威尔考克斯(JoeWilcox)表示,“‘李开复事件’已经超出了两家公司对一位技术人才的争夺本身,这场争夺已经意味着Pc 时代的巨人和互联网时代的巨人在为未来的霸主地位进行争夺。”
  就在这一天,我在Google 得到的薪水被微软曝光了。文中的观点认为,我是为了得到高薪而转投Google 的,另外,在这篇文章中提出,2004 年我曾经获得超过100万美元的补偿,这些钱就是作为竞业禁止的补偿。更令人惊讶的是,我在微软的申请表格也被曝光,上面甚至还写着我的身份证号码。这让我的个人隐私顷刻之间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完全是无稽之谈啊!”我在Google 的律师面前面色发白,“2004 年获得的l00 万美元完全就是我的薪水和股票,这是我一年的总收入,与该协议没有任何关系!”“我从来没有在微软收到过任何的竞业补偿金!”此时此刻,我感觉到,这场旷世争论已经开始脱离了它本身的方向。
  互联网上不明真相的攻击、捏造和蓄意抹黑,已经从这一刻开始了。网上接连出现了以诚信为主题的人身攻击!甚至有人专门以我对大学生的公开信做起了文章。题目叫做《给李开复的一封信——从诚信谈起》,阅读的网民不计其数,我生命中的无法承受之重在这一天达到了极致!
  几乎所有文章都是在没有弄清事实的前提下,随意撰写出来的。这让我开始觉得万分委屈。
  在成为被告的情况下,任何的公开言论都是不适宜的,而且当时纷繁复杂的情况也并非三言两语能够解释清楚。
  那么什么是竞业禁止协议呢?在法律上,这类的协议都是限制员工离职后在竞争对手的企业中所能从事的工作的范围。微软的协议实质是设法阻止员工在离职一年之内,到竞争对手那里从事同样的工作。这类的协议并非在美国各州都合法,比如,在微软总部所在地的华盛顿州是合法的,但是在Google 的总部加州并不合法。
  但是,华盛顿州最高法院有一项判决曾清楚阐明,即使有竞业禁止协议在先,一个公司也不能随便阻止员工更换工作。这个案件的名称叫做 PerryV.Moran。该判决明确指出,公司不可用竞业禁止协议来阻止其他公司使用某员工个人的独特品质来与其竞争。公司对前雇员工作上所能设置的限制是极为有限的。
  那么回到我的案件当中,在微软美国,我从事的工作是在语音识别以及自然语言方面。而到Google 工作,用不到以前从事的任何关于语音识别或自然言语处理方面的知识。
  而议论纷纷的搜索引擎方面的竞争则更是没有任何直接的冲突。我在MSN 时期,微软所做的搜索引擎完全是外包业务,完全没有核心技术可言。即使在今天,也没有一家公司可以在搜索技术上与Google 相提并论。在从事几个月外包工作以后,我很快就被调离了那个MSN 部门。
  而最后我在微软的工作项目中,有一个名为help system(帮助系统)的项目,当用户需要帮助的时候会出现一个帮助框,当你打人一个需要帮助的要求时(例如:“放大字体”或“压缩照片”),Office就会把你请求帮助的具体要求与它能够帮助你的所有内容作一个比较。这是一个在软件之内的查询功能,与真正Google 所做的互联网搜索绝对是两个不同的技术和概念,因此,也绝不构成真正的竞争。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非技术人员很难弄懂的概念,成了微软频频向法官提交的混淆视听的概念,成了外界一时间无法搞清的真相。同时,也成为我和Google 很难用三言两语解释清楚的原因。
  但我和Google 坚信,真理掌握在我们手中,获得工作的自由只是时间的问题。
  我知道这是一场艰苦的战斗,也是通往自由的必经之路,我必须走下去。7 月底,我的两个姐姐分别从台湾和美国东部飞到西雅图。我的家人开始全力以赴地帮助我渡过难关。姐姐们每天都在打包家里的东西,准备帮助我们搬到加州。而我一个人则往返于加州和西雅图之间,为我自己的官司奔走着。
  在这个时期,我经常飞行。而一个可悲又可笑的现象是,当我随便走进机场的书店想挑选一两本杂志在飞机上阅读时,在杂志架上看到的几乎全部是我的头像。在每一本商业杂志上,我几乎都是封面人物!这时候我总是赶忙离开。在航班机舱里,随便翻开一本杂志,又是对我的报道。
  在媒体轰轰烈烈的炒作下,2005 年7 月27 日,华盛顿州法院在技术资料过于繁杂、法官一时无法弄清大量事实的情况下,作出了暂时性判决:到 9月13 日之前,我不能到Google 去上班。这个判决将被9 月13 目的判决所取代!
  面对暂时不利的判决,面对轰轰烈烈的媒体争论,面对咄咄逼人的起诉者,我终于体会到一种“四面楚歌”的感受。那段日子,我的生命中没有阳光,
  只有看不到尽头的黑暗。那段时光,所有的快乐都被删除了,睁开眼睛,感觉到的只有悲伤和痛楚。人生中最艰难的60 天
  一个人如何面对挫折?一个人在最艰难的时候,应该采取什么样的人生态度?一个人的情商究竟如何在最艰难的时候拯救他?一个人如何在巨大的压力下进行情绪自控?
  确实,诉讼是我经历的最痛苦的“当头棒喝”!而随后铺天盖地的虚假报道,也是我最无法承受的一种委屈——被冤枉。
  在那段时间里,随着事情的不断演变,各种不实报道也越来越多。我们发现微软对我指控的“罪名”也越来越多,它强大的新闻机器一经启动,就从来不会自动停歇!
  后来在官司结束一年多以后,一名微软公关部门离职的人给我描述了当时的真相:在那段时问里,公司有一间专门的小屋子,里面挤满了策划撰写与我相关新闻的员工。她就是具体执行者,主要是逼迫这个团队找来各路写手和记者,向他们灌输微软是受害者,李开复是不诚信的。当时在这个团队里,有许多人曾经跟随过我到大学里演讲,和我并肩工作过,也曾看到我为微软出面道歉,安抚客户,协调与政府的关系。现在执行这种指令,对他们来说非常痛苦。曾经有一个女孩觉得完成那样的工作违背了自己的价值观,在听到指令后哭着跑出了办公室。
  当时,微软的声音主要有:我曾经负责过搜索业务部门,因此掌握微软的搜索机密,还常在搜索方面指导比尔·盖茨,甚至声称最近l2个月就和他开过3~5 次一对一的搜索技术探讨会议。另外,微软声称因为我曾经在微软中国工作过,并且蓄意将我的职责夸大为负责后来微软中国的全面业务、政府关系和研发集团,所以掌握了微软中国的机密。甚至提出由于我在微软中国进行过招聘,所以连在Google 的招聘工作我也不能做。
  
  另外,微软还在媒体上大肆渲染一件事,那就是他们在我休假之前问我是否打算回来,我说的是
  “Yes!”但我最终离职了。微软自称内部有规定,员工休长假的时候,一定要承诺自己会回来工作。可是为什么我在微软的七年中从未听说过这个规定?是为了栽赃我刚刚制定的吗?
  显然,这些指控都是莫须有!
  对于我有关搜索技术的指控,更是丝毫没有根据。
  我离职以后,一位搜索部门的员工发出了这样的电子邮件,“李开复根本和我们的技术无关,但是我们要把他卷进来,这样诉讼才有戏。到时候他就知道,他被栽赃了。”而这封内部邮件后来被提交成为法律上的证据。
  对于微软说我“和盖茨讨论搜索引擎并且多次开会”的指控,真的是子虚乌有。事实上,自从我寄出一封邮件表示我对微软搜索完全失望以后,我再也没有参与过任何有关搜索的讨论。盖茨的会议记录里也证实2004 年以后,我和他从来没有开过一次会议谈搜索。微软甚至指责我掌握微软的招聘机密。但是后来,当我的律师问起“李开复到底掌握什么招聘机密”时,微软的“专家”资深副总裁也只能说出:“Hire People……some experienced,some lessexperienced(雇用一些有经验的人,雇用一些没有经验的人),Hire tens,hundreds,or thousands ofpeople(雇用数十个、数百个、数千个人),Hire themfrom universities(可以雇用大学毕业生),Hirethemfrom within Microsoft(在微软内部进行招聘),Hire them based on referrals(在推荐的基础上进行招聘).”招聘了几百个人就成了机密了?太匪夷所思了吧!因此,当微软指控我知道招聘的机密时,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我究竟知道哪些机密。
  刚开始的几天,我每天起床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打开电脑,然后看着负面新闻充斥着屏幕。当满心的委屈倾诉无门时,我变得茶饭不思,寝食难安。就是在那段时间里,我的体重迅速下降,面容十分憔悴。我不敢告诉母亲发生了什么,我不希望年事已高的她还为儿子操心。但就算家里人都瞒着她,也不可能瞒得住。台湾电视也在天天炒作这件抢眼的大新闻,母亲打开电视后,总是能看见儿子的照片和影子满天飞。有一天,妈妈终于按捺不住了,从台湾打电话给我。对于官司,她一句都没有提,只是简单地对我说,“儿子,妈妈相信你,要按时吃饭,保重身体啊!”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但是在电话这一边,我已经无法抑制地泪流满面。在面对质疑和困难时,唯有家人的支持能成为我迎接挑战的精神支柱和动力之源。我终于意识到,失去勇气就意味着丧失了面对挑战的机会,不但于事无补,还可能让我悔恨终生。我今生的座右铭就是:“人生在世,我们要用勇气改变可以改变的事情,用胸怀接受不能改变的事情,并用智慧分辨二者的不同。”内心的声音开始告诉我,
  “不能这样,我要振作起来!” 
  
  某一天早上醒来之后,我作出了决定,我不能浪费一秒钟在我不能改变的事情上。我要专注在我可以改变的事情上,为打赢官司而全力以赴。
  于是,从那一天开始,我给自己立下了一个规矩。把订阅的报纸停掉,不再上网看有关诉讼的任何新闻。因为这些都是我“不能改变的事情”,需要用胸怀接受,在这些新闻上浪费时间,除了给我增加痛苦以外,什么正面作用也没有。
  我静下心来,开始和Google 的律师团队努力合作。在真正的判决来临之前,我要将全身心都投入这场艰苦的战斗,以便增加自己的胜算,并说服法官我没有错,这才是需要“用勇气改变的事情”。
  在暂时的禁令颁布以后,Google 作了一个重要决定,它放弃了以前的律师,重金聘请了全加州最有声望的律师来协助我打官司。这个律师团队是一支“梦之队”,他们的每一个成员都彰显出智慧与活力,都是天才。对我来说,这6 个星期虽然如同人间的地狱一般难熬,但也是我人生中无比充实的 6个星期。与这些律师朝夕相处,除了让我与他们结下深厚友谊外,我也被他们的职业精神及毅力所打动。
  在这个时期,我的律师团队变成了7 个人。我们每天都在一起合作搜集资料、搜集证据,全心全力地准备着这场战役。他们中问有首席律师兼资深副总裁大卫·德拉蒙德,他坚毅而平静。
  有娇小的、坚持原则的华人女律师黄安娜
  (Nicole Wong),她是Google 的副首席律师。后来关于Google 回应微软诉讼的博客,全部是由她来撰写的。
  有工作狂一样的韩裔律师迈克尔·权(MichaelKwun),他负责所有诉讼的细节。
  还有“梦之队”的带头人,性格豪爽如西部牛仔一样的约翰·柯克尔(JohnKeker)。约翰被评为旧金山最好的律师,他过去处理过很多著名的案件,包括里根总统时代的“伊朗门”事件。
  另外,约翰的团队还有两员大将,一位是印度裔的拉加什·唐格里(RageshTangri),他是技术和法律的双重专家。所有的技术问题,他都能掌握得很清楚。我甚至觉得他可以在高科技公司做一个称职的技术经理。
  另一位是经常帮我练习在法庭上如何回答问题的苏珊·哈里曼(Susan Harri—man),她是一位刚柔相济的女律师。一方面,她可以温婉地和你交谈,悉心地倾听你的顾虑,让你觉得她仿佛是一个最好的心理治疗师。同时她也有刚强的一面,她的职责是模仿微软严厉的律师向我提问。当她扮成微软律师跟我过招时,那咄咄逼人的架势经常让我觉得她瞬间换了一个人。
  最后一位,布莱德·凯勒(Brad Keller)是我的私人律师。他和其他的律师不同。如果说前6 位是咄咄逼人、智商超高的典型,那么布莱德·凯勒就是一位绅士,他总是彬彬有礼,人人都喜欢他,因此Google 的律师认为由布莱德代表我更合适。
  正是这样一个“梦之队”,在整整6 个星期的时间里与我风雨兼程。这7 个人都是非常重视自由平等人权的美国人,和他们讲话,我都会感到一种勇气,一种正义感和非常强烈的自信心。
  
  在搜集证据资料期间,我们向微软提出,需要收集我在微软期间的一些工作邮件作为证据,我们希望通过这些邮件来证明我的清白。但就是这样简单的事情,也往往会变得很复杂。
  邮件如何起到证实清白的作用呢?比如微软提出,我曾经多次和比尔·盖茨交流微软的搜索机密,那我就需要从既往的邮件和会议记录中查到,我们
  自从某个时问点后就再也没有谈论过搜索。比如微软提出,我雇用了很多资深的人做微软中国区的领导,如陈永正就是我主导雇用的。那我就需要在以往与微软人事经理的往来邮件中找出证据,证明我只是参与了对陈永正的面试,而不是最初的推荐者,也不是最后的敲定者。
  顺便说一句,在美国的司法程序中,E…mail 的复印材料是被允许作为证据被接受的。在微软多次的反垄断案件中,都因为员工写工作邮件时总是不谨慎地出现“捆绑”一词而导致对微软不利的影响。因此,微软最后甚至出台了“邮件手册”来教导员工们如何写邮件。而微软也会告诉员工,在必要的时候,要用电话而非电子邮件的方式来交流。
  在美国的公司工作,大家都会知道,所有的工作邮件都是公司可以随时调用的,也随时可以在法庭上作为证据出现。就算以前的工作邮件被删除了,从技术上也可以从过去的备份中将已删除的邮件恢复。因此,当我们提出需要工作邮件作为证据时,微软有义务为我们提供。
  本来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但是,律师接到微软提供的证据以后惊呆了!“开复,他们给我们提供了30 万封邮件!”“啊,我们只要求几十封,不可能有那么多封邮件啊!”当我听到这个消息也大吃一惊。但是,等我看到了实物以后才知道,微软在每一项邮件请求方面,都罗列了大量相关的邮件。因此邮件的数量达到了30 万封,而最惊人的是,这30 万封邮件不是普通的电子文本文件,而是以图片格式的文件压缩在20 张DVD 里,这也就意味着,我们不可能通过搜索的模式来找到需要的邮件。“这是多大的工作量啊,我们是不是分头来一封一封地读?”律师们无奈地问我。
  
  这无疑是对方在有意给我fiqDtl 大工作量,这样就算十个人做一个月也做不完。我条件反射般地问,“平时你们律师是不是在电脑上都用OCR 软件
  (字符识别,也就是从图片到文字的转换),我们是否可以把图片格式的文件全部扫描成电子文字版?”
  “确实,我们都在用这个软件,但是30 万封邮件太庞大了,我们的软件数据库无法承载这么大的工作量!”
  我思索了一会儿,淡淡地对律师们说:“我来处理吧。”
  我绞尽脑汁地寻找解决方案。我对团队里的律师说,“我想,我们应该可以用更好版本的OCR 软件,把图片格式的文档转换成文本形式,然后再用Google 桌面搜索的方式,提取自己所需要的证据。”“那就试试吧,我们现在只能背水一战!”
  律师一通尝试以后,证明这个方法是可行的。整个团队都非常高兴,每个人都大松了一口气。不过后来,律师们发现高兴得有点太早了,0CR 软件尽管可以识别图片,但还是会犯一定的识别错误,比如有时会把2004 年识别成7004 年,把2006 年识别成2005 年,把2005 年识别成2006 年,最可笑的是,把Ballmer(鲍尔默)识别成了Balder(更秃)。这样的错误比比皆是。
  识别的错误率很高,这就给律师团队的搜索带来了无尽的麻烦,不是搜不到,就是搜不全。而我,此时扮演的更像是一个技术专家的角色。我告诉律师们,如果想搜索2005 年的有关招聘的邮件,又担心识别成2006,那就要用高级搜索键入2005、2006和 recruit(招聘)的字样,这样就不会漏掉需要的信息了。
  事实证明,技术难题被解决以后,效率也在飞速提高。我们很轻松地找到了需要的有利证据。而这些邮件,都成为日后法庭上的关键证据。有了这次经历,律师们都和我开玩笑说,“开复,我看如果GooSe 不要你,就来我们律师事务所工作吧,你一个能顶两个!”“啊,真的吗,我真能顶两个律师啊!”对方耸了耸肩说,“我是说,你可以顶两个IT技术支持人员!”
  
  除了认真搜集证据以外,律师希望能够让法官在阅读当地报纸的时候,不光看到微软一边倒的言论,还要让法官能够更多地了解事实真相。如何能够让真相和正面的声音得以显现?如何能够至少让本地的法官早上打开报纸的时候,看到一篇接近真相,而不是凭空臆测的新闻报道?这又是一个挑战!
  Google 要求我最好不要和媒体接触,除非我有很信任的朋友。这时,我想起了昔日的朋友,一位年轻的美国记者克里斯蒂·海姆(KristiHeim)。由于早年曾在中国学习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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