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86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上市公司48大财务迷局-第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东湖高新澄清公告称公司分别于2008年6月、7月收到襄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给予的公司园区开发奖励3 万元。该项奖励款已计入了2008年营业外收入,并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示,与公司股改承诺触发送股条件“公司2008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50%”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规避送股的情况。但公司对2008年第3季报做了更正,同时调增存货及营业外收入
  3 万元,该事项不影响2008年报。
  笔者浏览了一下该公司年报,东湖高新2008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亿元,同比增长71%,履行股改时的业绩承诺。根据股改业绩承诺,如果公司2008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50%,则将每10股追送股。下表是东湖高新2008年非经常性损益。
  笔者发现东湖高新在将亿元园区奖励款放入非经常性损益的同时,也将利率互换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放为非经常性损益,这个事项引起笔者的警觉,根据证监会2008年版的非经常损益规定,有效套期的衍生品投资损益不属于非经常性损益,那么东湖高新的利率互换是否适用套期会计条件呢?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  额 说  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33 756  公司获得的园区开发奖励
  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 …31 899  利率互换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
  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
  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 …211 
  业外收入和支出
  所得税影响额 …5 063 
  合计 …3 417 
  2008年3月19日义马环保与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以下简称“农行”)签署了关于从事利率互换业务的《委托协议》,2008年4月24日与其签署了《交易确认书》。交易确认双方在约定期间按照约定的不同利率基础进行特定本金下的利息轧差清算的业务,委托期限为2008年3月20日至2012年3月20日。
  协议规定的计算额度为义马环保在农行已取得的贷款本金人民币23 000万元,保证金为人民币1 150万元,交易条件为当市场同时满足美元6个月的同业拆放利率(usd 6m libor)≤、美元30年的固定期限互换利率(30y usd cms)≥。利息轧差清算模式为:农行支付人民币年利率×N/M,义马环保支付人民币年利润。
  公司在2008年的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定期报告中均已进行了披露。
  截至报告期末,义马环保的利率互换业务亏损人民币44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48号文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30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金融机构对该金融衍生工具(利率互换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报价认定为该金融衍生工具)利率互换的公允价值,并将根据一贯性原则以后期间均采用该方法确认其公允价值。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东湖高新套期会计的追加股份困境(2)
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农行书面函证,该金融衍生工具…利率互换2008年12月31日中国农业银行的报价为…4 667 330美元(折合人民币…3 万元),公司据此确认本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 万元,交易性金融负债3 万元。
  笔者怀疑义马环保委托省农行进行的利率互换适用套期会计运用条件,因为该套期是对现有贷款利息的套期且高度有效,并能可靠计量。据笔者了解,该利率互换是将固定利率转为浮动利率,构成公允价值套期,合约浮亏要直接进入当期损益,这样东湖高新2008年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包括该利率掉期的亏损,将触发追送股份的条件。
  此外,笔者对此东湖高新园区开发奖励3 万元收入真实性深表怀疑:一是收入是2008年6月、7月就发生了,但当时为何没有及时披露?二是收入是2008年6月、7月就发生了,为何到了第3季报时还不及时做出会计处理?三是开发区的奖励不是以现金支付的,而是支付存货(疑是不动产),没听说政府以此方式奖励下属企业。笔者怀疑该笔所谓的奖励款是事后倒签日期虚构出来的,主要是为了对冲利率互换带来的3 000多万元的损失。尽管该奖励收入不影响东湖高新追送股份,但对2008年度损益有重大影响,该公司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只有亿元,如果没有这亿元的政府补助收入,则东湖高新2008年甚至可能报出亏损,这显然是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极其不愿意看到的。故整体判断该笔政府补助应属虚构收入或是提前确认收入。
  附录10A   财政部《套期会计》对套期会计方法的适用条件解释
  套期关系只有符合以下全部条件时,企业才能运用本准则规定的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1)在套期开始时,企业对套期关系有明确指定,且具有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至少应载明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或交易、被套期风险的性质,以及套期有效性评价方法等内容。一般而言,套期保值政策应该由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批准。
  被套期风险应当具体和可辨认,并将最终影响企业的损益。套期有效性,指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消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程度。
  (2)该套期高度有效,且与企业最初为相关套期关系所确定的风险管理策略相吻合。套期关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时,表明该套期关系高度有效:
  ①在套期开始及随后套期关系存续期内,该套期预期会很有效地抵消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②实际抵消结果在80%~125%的范围内。
  (3)对于预期交易的现金流量套期,该预期交易将很可能发生,且其现金流量变动将最终影响企业的损益。
  (4)套期有效性可以可靠地计量,即与被套期风险有关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和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均能可靠地计量。
  (5)企业将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确保在套期关系存续期内该套期关系高度有效。
  附录10B   东航2008年报对利率互换的会计处理
  本集团通过利率互换减低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附注十四(2))。本集团签订的利率互换合约符合套期会计的运用条件。其中大部分合约是将与LIBOR相关的浮动利率转换为固定利率,属于现金流量套期;其他合约是将固定利率转换为浮动利率,属于公允价值套期。
  截至2008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尚未交易的利率互换合约的名义金额约为47 100万美元(2007年12月31日:62 400万美元),并将于2009~2016年间到期。
  本年度利率互换合约实际交割损益及公允价值变动列示如下:
  (单位:千元)
  2008年 2007年
  实际交割损益(计入财务费用) 10 083 59 862
  公允价值变动
  ?现金流套期(计入资本公积) (126 138) (79 783)
  ?公允价值套期(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9 535) (8 824)
  (165 590) (28 745)
  

东百集团股权激励会计的追加股份困境(1)
2009年2月28日,东百集团(600693)公告称控股股东福建钦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毕德才、王云萍,分别将其所持的钦舟公司19%股权和15%股权,以协议方式转让给魏立平及其代表的东百集团管理团队。双方于2009年2月27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款总额15 840万元,协议签订后3日内支付股权转让款的50%,即7 920万元,剩余的50%以承接钦舟公司的银行负债方式支付。
  东百集团表示,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毕德才持有钦舟公司66%的股权,魏立平代表的管理团队持有钦舟公司34%的股权,毕德才仍是东百集团实际控制人。实际上,此次魏立平及东百集团管理团队,以受让钦舟公司34%股权的方式,间接持有了东百集团股份。“这是去年股权激励方案的继续,只不过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改为间接持有。”东百集团董秘办公室工作人员称,“受让钦舟公司股权是以持有东百集团股权进行计价的,没有附加条件。”
  媒体将此信息解读为东百集团曲线进行股权激励,东百集团之前曾进行过两次不成功的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次是2006年以股票期权方式提出股权激励计划,但该方案2008年1月被搁置;代之以大股东直接转让上市公司股权给管理层,但此方案也不了了之,据公司解释称是大股东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不可以转让,其实这根本不是理由,因为管理层可以等解禁之后再转让。2009年2月,东百集团再抛出转让控股股东股权方案。可笔者分析后,怀疑东百集团仍将面临股权激励会计困境。
  东百集团在2006年股改时曾有追加对价的承诺,根据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如果公司2006、2007、2008三个年度每年的净利润分别与上一会计年度的净利润相比,增长率低于30%;或公司2006、2007、2008年度中任一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将触发追加对价条件,控股股东钦舟公司追送股份362万股。东百集团2006年净利润增长,2007年增长,2008年净利润增长。2006、2007、2008三个年度净利润增长率均高于30%,故不触发追加股份条件。
  笔者认为2009年2月27日东百集团发布的控股股东股权转让实质还是股权激励,仍然要按照《股份支付》规则确认股权激励费用。但是东百集团控股股东此次股权转让没有附加条件。东百集团此次股权转让价格是每股元,与协议签订上一个交易日2月27日的收盘价元,相差元。1 600万股差额是2 448万元。
  根据深交所发布的《上市公司2008年报工作中应注意的会计问题》对股权激励会计的解释:“部分上市公司以非流通股股东提供股份来源的方式实施了股权激励,非流通股股东将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较低的价格转让给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该行为具有股权激励的性质。”笔者怀疑这2 448万元要进入2008年报东百集团损益,这样,东百集团2008年净利润就由9 239万元下降为6 791万元,由于2007年东百集团实现净利润是5 734万元,这样2008年东百集团净利润增长率只有18%,达不到30%的承诺,这样将触发追加股份条件,钦舟公司需追送362万股(除权后是724万股),按照5月8日东百集团收盘元计算,追送股份市值8 833万元。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东百集团股权激励会计的追加股份困境(2)
笔者现在不能确定的是东百集团管理层受让股权差价是否是2 448万元,且如果要在上市公司中确认费用,则是全部进入2008年度损益,还是分摊进入以前年度损益。笔者怀疑,根据目前这样的股权转让计划,一次性进入损益可能性比较大,但也有可能直接进入2009年度损益。
  最新消息:东百集团控股股东将所持全部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给了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7月1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钦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毕德才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东百集团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5 万股,占东百集团总股本的股份转让给毕德才。本次股份转让后,钦舟公司不再持有东百集团的股份。毕德才成为东百集团控股股东。毕德才表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对东百集团的公司资产、业务、人员、组织结构、公司章程等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这样东百集团第三次股权激励计划流产!
  附录11A   深交所《上市公司2008年报工作中应注意的会计问题》
  1。 股东提供股份给公司高管股份支付准则的适用
  (1)会计问题概述
  上市前公司控股股东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LHJY的股份按成本转让给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该转让行为具有股权激励的性质。上市公司及会计师将该事项确认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公司在年度报告中确认管理费用273万元,同时确认资本公积273万元。
  (2)处理结果
  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应当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的规定,在每个等待期末不需要对股权激励授予时的公允价值按最近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如果属于现金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公司应当按照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确定成本费用和应付职工薪酬。
  2。 股东提供股份来源实施股权激励会计处理问题
  (1)会计问题概述
  部分上市公司以非流通股股东提供股份来源的方式实施了股权激励,非流通股股东将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较低的价格转让给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该行为具有股权激励的性质。
  (2)处理结果
  对于母公司为子公司职工提供用于股份支付的其持有的子公司权益工具的交易,子公司应当将其认定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子公司应当以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同时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
   txt小说上传分享

执行裁定三年才到,西北化工业绩存疑
西北化工(000791)2006年2月股改时曾做出以下追加对价的承诺,承诺在未来三年内业绩必须达到一定金额,否则每10股定向转增1股。
  西北化工
  2007年 2008年
  业绩承诺(万元) 1 042 1 563
  实际业绩(万元) 1 745 2 337
  扣除非经常性净利润(万元) …1 186 …668
  追加对价 每10股定向转增1股
  西北化工近两年一直是靠非经常损益勉强履行股改业绩承诺,2007年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母公司净利润是…1 186万元,2008年是…668万元。这其中主要非经常性损益与一场官司有关。
  2007年报称:
  2005年度,本公司将兰州陇神药业有限公司的股权进行了转让,根据本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西北永新集团有限公司2005年11月17日签署的关于转让兰州陇神药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第四条第四款的规定,本公司对兰州陇神药业有限公司于2004年因担保损失计提的3 250万元或有损失保留追偿的权力,所涉及的具体比例及数额根据将来追缴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处理。
  针对上述事项,本公司于2007年10月25日与兰州陇神药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协议》,就甘肃德昌投资有限公司以北京易安伟业科贸有限公司股东转让款达成协议,本公司在取得担保损失3 250万元中的1 550万元后,放弃剩余损失的追索权。
  本公司于2007年11月23日与易安伟业科贸有限公司及江西智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华夏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江西智融投资有限公司将应支付给易安伟业科贸有限公司的北京国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款中的1 550万元直接支付给本公司。
  本公司已全部收到该股权转让款并计入了2007年度损益。
  西北化工是2007年度在“营业外收入”中确认了该笔收益,笔者认为是恰当的,该款项权利主要是在2007年形成且已在2007年收到。一般认为,担保预计损失的转回只能等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损失能否部分或全部收回才可以确认。
  2008年报该公司又称:
  本公司因以前年度为甘肃德昌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形成的损失于2005年2次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甘肃德昌投资有限公司偿还质押担保款,北京华天神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此承担担保责任。以上案件分别经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甘民二初字第33号民事调解书调解、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06)甘民二初字第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2009年1月15日,本公司收到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06)甘执字第34号民事裁定书、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06)甘执字第3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北京华天神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环球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45%股权执行给本公司所有,以清偿其债务
  5 593万元。
  本公司因上述事项确认了对天津环球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39 420 元,在扣除相关案件诉讼及执行费用后,确认收益28 276 元。
  西北化工因此在2008年度确认营业外收入2 828万元,笔者认为,该笔收益在2008年度确认的唯一依据是2009年1月15日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可该裁定书在三年前就已做出(2006年),该裁定的收到不能构成一个期后事项,更不可能构成要调整的期后事项,据公司披露,2009年4月20日股权变更登记已完成,那么该笔收益要么在2006年确认,要么在2009年确认,2006年是股权权利变更形成期,2009年是股权权利变更履行期。实际上,公司也未将该事项作为期后事项披露,而只作为重大事项披露。那么在2008年度,对该收益形成没有任何关键性事项,故在2008年度确认此收益,要么是在提前确认收入,要么是在推迟确认收入。
  另外,笔者怀疑这两笔款项都是同一场官司引发的(为德昌提供担保造成损失),如果是这样,对这场官司的损益确认必须遵循统一口径,要么是收到执行款(资产)时,要么是执行裁定做出时或者民事裁定调解时。2007年度收益确认是在收到执行款时,可是2008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