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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5)
福哇手机 更新时间:2010…11…2 8:01:41 本章字数:1153
换位有赖于不同形式的命题之间的各种关系,亚里士多德早先在《前分析篇》中就已讲过。当我们遇到特称肯定与全称否定命题时,词项的次序在不改变意思的情况下可以倒换:有些S是P当且仅当有些P是S;没有S是P,当且仅当没有P是S(1225a5…10)。(相形之下,在“所有P是S”这一命题并非真实的情况下,“所有S是P”的命题可能是真实的。)
不妨考虑一下第三格里的这种三段论:“没有希腊人是鸟;但所有渡鸦是鸟;因此,没有希腊人是渡鸦”。如果我们将小前提转换成与其等价的小前提“没有鸟是希腊人”的话,那么,我们就有了上表所列的第一格三段论的第二论式。亚里士多德在其论述过程中表明,几乎所有第二格与第三格三段论,可凭借换位方式还原为第一格三段论。在极少数不可能换位的情况下,亚里士多德通过归谬法(reductioadabsurdum)转换第二格和第三格的三段论形式,用以证明:将三段论中的一个前提仍作为一个前提,将原来结论的否定作为第二格前提,二者进行合取(依据第一格的归纳方法),会将原来第二个前提的否定作为结论(12341a21ff。)。
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这一卓越成就,是对逻辑学重要组成部分的形式化系统阐述。他的有些后期追随者(尽管并非在古代或中世纪)认为,三段论就是逻辑学的全部。譬如,康德(ImmanuelKant)在《纯粹理性批判》(CritiqueofPureReason)第二版的序言里写道,自从亚里士多德以来,逻辑学既没有前进一步,也没有后退一步。
不管怎么说,三段论在事实上只是逻辑学的一个片段。它只考虑那些有赖于像“所有”或“有些”这类词所进行的推理,而并不考虑那些有赖于像“如果”与“那么”这类词所进行的推理,前一类词对三段论的前提和结论予以分类,后一类词连起整个句子而不是附加在名词之前。如我们将要看到的,类似于“如果不是白天,那就是黑夜;123而现在不是白天,因此现在是黑夜”这样的推理,在亚里士多德之后的古代时期,就被形式化了。
亚里士多德三段论里的另一空白地带,则花了更长的时间予以填补。虽然上文所讨论的都是像“所有”、“每个”以及“有些”这样的词(这些词后来被称为量词),但没有讨论这样一些推论问题,即这些词不是出现在主词位置上而是出现在语法谓词成分的某个位置上的推论,诸如“所有男孩喜爱有些女孩”或“无人可以避免所有错误”等,亚里士多德的法则并不能用来评价这些推论的有效性。这样的推论花了两千余年才得到满意的形式化阐述。
亚里士多德在某些时候或许认为,他的三段论足以解决所有可能的有效推论。然而,他自己的逻辑学著作表明,他意识到逻辑学实际上要比他在自己的三段论里所梦想的复杂得多。
正文 《解释篇》与《范畴篇》(1)
福哇手机 更新时间:2010…11…2 8:01:45 本章字数:1093
《解释篇》与《范畴篇》
《解释篇》就像《前分析篇》一样,主要兴趣还是以“所有”、“没有”或“有些”等词项开头的概称命题。但其关注的要点并非要把这些词项在三段论中彼此连接起来,而是要探讨它们之间兼容或不兼容的关系。“所有人是白人”与“没有人是白人”的推论,显然不可能都是真实的:亚里士多德称其为相反命题(enantiai)(717b4…15)。不过,在这一例中,如果有些人是白人而有些人不是白人,那么,这两个命题就是虚假的。“所有人是白人”与“有的人不是白人”这一对命题,就像前一对命题一样,不可能都是真实的。然而,假定有人这样的客体存在,这一对命题也不可能都是虚假的。假如其中一个命题是真实的,那么,另一个则是虚假的;假如其中一个命题是虚假的,那么,另一个则是真实的。亚里士多德称其为一对矛盾命题(antikeimenai)(717b16…18)。
就像全称肯定命题与相应的特称否定命题相矛盾一样,全称否定命题也与特称肯定命题相矛盾:例如“没有人是白人”与“有的人是白人”。两个相应的特称肯定命题,彼此之间既非相反,也非矛盾:如此看来,“有的人是白人”与“有些人不是白人”的命题,可能都是真实的。假定人是存在的,则这一对命题就不可能都是虚假的。这一关系没有被赋予什么名称:后来的追随者称其为下反对关系(subcontrariety)。
全称肯定全称否定
“所有人是白人”反对“没有人是白人”
特称肯定特称否定
“有的人是白人”下反对“有的人不是白人”《解释篇》所列举的这些关系是可以用图阐述的,数百年来亚里士多德的追随者一直在用图阐述这些关系,这个图就是人们所知的对当方阵(squareofopposition)。
进入三段论与对当方阵的诸命题,无论全称还是特称,都是概称命题。换言之,'福www哇fval小cn说'这些命题中没有一个是关于个体的命题,没有一个包含专用名词,即没有像“苏格拉底是明智的”这样的命题。自不待言,亚里士多德熟知单称命题(singularpropositions),譬如像“比塔库斯是慷慨的”这种命题,就出现在《前分析篇》最后一章所举的例子里(22770a25)。但是,在一部以前提与结论都是量化概称命题为基本假设的论著中,出现这样的例子似乎不合时宜。但在《解释篇》里,单称命题被反复提及,主要目的是同概称命题形成对比。譬如,用“苏格拉底是白人”和“苏格拉底不是白人”,就很容易形成一对矛盾命题(717b30)。但要系统地研究单称命题,我们必须转向《范畴篇》。
正文 《解释篇》与《范畴篇》(2)
福哇手机 更新时间:2010…11…2 8:01:50 本章字数:1078
《前分析篇》区别了命题与词项,而《范畴篇》一开始便把“所表述的事情”划分为复合的(katasymploken)与简单的(aneusymplokes)两类(2。1a16)。复合表述法例如“某人在跑”;简单表述法是组成这种复合表述法的名词与动词,譬如“人”、“牛”、“跑”、“赢”,等等。只有复合表述法可以是真实的或虚假的陈述;简单表述法既不真实也非虚假。在《解释篇》里有一相似的区别,我们从中得知句子(logos)包含自身能指的部分,同时也包含无意义部分的指号。这些简单指号有两种,即名词(Int216a20…b5)与动词(Int316b6…25);我们得知,这两种指号之所以相互有别,是因为动词与名词不同,动词“还表示时间”,具有时态。但在《范畴篇》里,对简单表述法的分类更加丰富多彩。在这部论著第四节里,亚里士多德指出:
每个非复合词意指实体(ousia)、多大、哪类、与某物相关、何处、何时、姿势、穿着、动作、承受。举例来说,实体,如人、马;多大,如四尺、六尺;哪类,如白色的、有教养的;与某物相关,如两倍、一半、大于;何处,如在吕克昂、在市场;何时,如昨日、明日、去年;姿势,如躺着、坐着;穿着,如穿着鞋、披着甲;动作,如切割、焚烧;承受,如被切割、被焚烧。(41b25…2a4)
这段话内容紧凑,隐义甚多,一直得到反复的评注,多个世纪以来产生了巨大影响。这10种由简单表述法所指的东西,就是赋予本书名称的范畴(categories)。亚里士多德在这段话里以一套性质不同的词语来表示范畴:名词(如“实体”),动词(如“穿着”),疑问词(如“何处”、“多大”)。后来,用几近抽象的名词来表示每一范畴已然成为习惯:实体(substance),数量(quantity),性质(quality),关系(relation),场所(place),时间(time),姿势(posture),穿着(vesture),主动(activity),被动(passivity)。
什么是范畴?亚里士多德列举范畴的目的何在?至少可以说,他所做的一件事就是列举10种不同的词语,这些词语会作为有关个体主词之句子里的谓项。譬如,我们谈论苏格拉底时,可以说他是男人,身高5尺,为人明智,比柏拉图年长,公元前5世纪生活在雅典。在某一特定场合,他的朋友会谈论苏格拉底,会说他坐着,身披斗篷,正剪一块布料,正在晒太阳。显而易见,与《前分析篇》里的格式化命题相比,《范畴篇》里的这些教义,为研究各种陈述留下更多空间。
正文 《解释篇》与《范畴篇》(3)
福哇手机 更新时间:2010…11…2 8:01:53 本章字数:1169
无论怎么说,该文本表明,亚里士多德不仅仅是在划分各种词语或语言碎片。他认为自己所划分的是超语言的实在体,这些实在体是与表示它们的指号相对立的能指之物。在后文第六章里,我们将会探讨范畴学说的形而上学意义上的蕴涵。不过,有一问题必须马上予以解决。假如我们顺应亚里士多德的引导,我们就能轻而易举地对“苏格拉底大腹便便”和“苏格拉底要比梅勒图斯明智”之类句子里的谓项进行范畴分类。但是,我们又将如何谈论这类句子里的“苏格拉底”呢?亚里士多德所列的范畴似乎是针对谓项而非主项。
在《范畴篇》接下来的一节里,亚里士多德就此给出的答案如下:
实体,在严格意义上说,具有远胜性和根本性,既不表述一个主体,也不存在于一个主体之中,诸如“如此这般一个人”,如此这般一匹马。
第二实体是指包含第一实体的种(species)与属(genera),因此“如此这般一个人”包含在人这个种之中,而人这个种又包含在动物这个属之中。所以,人与动物被称之为第二实体。(52a11…19)
当亚里士多德说到这段话里的主体时,他显然不是在谈论一种语言表达,而是在谈论这种表达所代表的东西。正是苏格拉底这个人,而非苏格拉底这个词,才是第一实体。现在看来,位列范畴名单之首的实体是第二实体:所以“苏格拉底是人”这个句子断言的是第一实体(个人)所属的第二实体(种)。当亚里士多德在这段话里将第一实体与占据主项位置的东西加以对比时,他是把占据主项的东西当做由其他范畴里的谓项所陈述的东西。如此一来,如果“苏格拉底是明智的”这一陈述是真实的,那么,苏格拉底的智慧就是苏格拉底所具有的东西之一(参阅21a25)。
亚里士多德逐一分析和讨论了他所列举的那些范畴。有些如实体、数量与性质讲的多;有些如主动与被动谈得少;而其他如姿势和穿着则没有提。所详谈的逻辑要点是为了明确区别不同范畴。譬如,质有度的区分,而特定的量则不然:一物可能比另一物更黝黑,但一物不可能比另一物更四尺长(76a19;810b26)。在各个范畴内部,还可以进而划分出种种亚类(subclasses)。譬如,存在两种类型的量(离散的和连续的)和四种类型的质,如亚里士多德的下列例子所示:德性,健康,黑暗,形状。只因他用来区别这四种类型的标准并不完全清晰,从而使读者疑虑一个特称词项是否可以出现在不止一个亚类中,或者说,是否可以出现在不止一个范畴中。长期以来,亚里士多德的评注家们一直殚精竭虑,力图填补他论说中的漏洞,力图调和其中的不一致性。
《范畴篇》所探讨的不只是范畴理论,也探讨一些混杂的其他逻辑论题。我们现在阅读的这部论作,显然不是亚里士多德所撰的全文,但没有必要怀疑(有些学者一直怀疑)这是他的真作。
正文 《解释篇》与《范畴篇》(4)
福哇手机 更新时间:2010…11…2 8:01:59 本章字数:1286
所讨论的一组论题是一组同名异义词与同义词。这些词是亚里士多德所用的希腊词音译;在现代英文中,这些词意指词汇(bitsoflanguage)的属性,亚里士多德所用的希腊词意指的是世界上的事物属性。亚里士多德的阐述可以释义如下:如果A与B用一同名同义的词来称谓,那么,A与B是同义;如果A与B用一同名异义的词来称谓,那么,A与B是同名异义。因为原文是希腊文,其语义特点在英文中有些扭曲,不过,他想表述的东西是显而易见的。一只波斯猫与一只斑猫是彼此同义的,因为它们都被称为猫;但它们仅与那一条也被称为猫的九尾鞭是同名异义的。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说法,同名异义词与同义词之间的差异在于:同名异义的事物只是名称共用,而同义的事物不仅名称相同,而且定义共用。
亚里士多德对同名异义与同义事物所做的这一区别具有重要意义,这一区别容易用来(他后来的确这么做了)区别同名异义词和同义词的词汇,也就是说,用来区别下述两类表达:前一类表达只包含共用的符号,后一类表达也包含共用的意义。
研究同名异义词对分析论证中的失误具有重要意义,因为这些失误是所用术语的歧义性所致。《论题篇》里的论述旨在达到这些目的,亚里士多德为此提出了查寻歧义性的法则。譬如,“sharp”一词的一种含义是指刀子锋利,另一种含义是指乐调偏高:就刀子而言,“锋利”的反义词是“迟钝”(blunt),就乐调而言,“偏高”的反义词是“偏低”(flat),这样一比就使同名异义现象显而易见了(Top115106a13…14)。在研究过程中,亚里士多德后来区别了两种同名异义词,一种是纯粹偶然的同名异义词(如英文里的“bank”一词,既用来表示河岸,也用来表示银行),另一种是更为有趣的同名异义词,亚里士多德的追随者称其为“类比”(analogy;参阅NE161096a27ff。)。他列举的一个类比表达范例就是“medical”:在一位医务人员(amedicalman)、一个医学问题(amedicalproblem)和一件医疗器械(amedicalinstrument)这些说法中,所用的“medical”一词并非都表示同一回事。不过,在这些不同语境或上下文关系中,词的使用不是单纯的双关语:医学是那位医务人员所从事的学科,但医学(medicine)这个词所提供的是其他表达得以衍生的原本意义(EE721236a15…22)。诚如我们所见,亚里士多德在各种伦理学与形而上学的语境里也利用了这一类比学说。
在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著作中,我们发现有两个不同的概念,即命题的结构及其组成部分的性质。关于后者的概念可以上溯到柏拉图在《智者篇》里对名词和动词之间所做的区别。柏拉图坚持认为,任何句子必须由至少一个动词和一个名词组成(262a…263b)。认为一个句子由两个异质因素构成的概念,依然活跃在亚里士多德的《范畴篇》和《解释篇》里。自从弗雷格的时代出现以来,命题结构的概念也一直在现代逻辑学里占有重要地位,弗雷格明确区分了用来命名对象的名词与表明对象真假的谓词。
正文 《解释篇》与《范畴篇》(5)
福哇手机 更新时间:2010…11…2 8:02:05 本章字数:993
在《前分析篇》的三段论里,命题是以截然不同的方式予以表达的。词项由基本成分构成:这些成分并非像名词和动词一样都是异质的,它们是在含义不变的情况下,既可以作主项,也可以作谓项。当然,连用两项(如“mananimal”'人动物')并不能组成句子:如果我们需要一个能在三段论中成立的命题,譬如像“每个人都是一个动物”这样的命题,那么,一个量词和一个联项(copula)等其他因素,譬如“是”(is),就得参与进来。亚里士多德对于联项的兴趣微乎其微,他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量词及其彼此关系上,也没有去思考区别主项与谓项的那些特征。
词项说(thedoctrineofterms)的问题之一在于它导致了指号与其能指129对象之间的混乱。当柏拉图论及名词和动词时,他明确指出自己是在谈论指号。他还明确地区别了“泰阿泰德”(Teaetetus)这个名字与使用此名的泰阿泰德这个人。他竭力想要表明,尽管“泰阿泰德在飞”这个句子告诉我们的事情,即泰阿泰德在飞,不在这个世界现有事物之列,仍然可以说出这个句子。在古希腊语中由于不用引号,柏拉图便努力克服困扰,试图昭示指号与所指之间的差异。在现代语言中,引号这一重要手段让人轻而易举地区别出词语的常态使用与特殊使用,在常态使用中我们使用一个词来论说该词所指的对象,在特殊使用中我们提及一个词来论说该词本身,譬如“‘泰阿泰德’是一名字”这句话里的泰阿泰德就是这样。在另一方面,词项说很容易将使用和提及混为一谈。
以一个三段论为例,某两个前提分别为:“所有人终有一死”,“所有希腊人是人”。诚如亚里士多德的语言所意味的那样(Apr1425b37…39),我们能否说“终有一死”在此谓述人,而“人”在此谓述希腊人呢?这似乎不大对头:因为作为谓项的确是一语言断片,我们或许应当换成这样一种说法:“终有一死”谓述人,“人”谓述希腊人。不过,这样一来我们似乎在自己的三段论中设有四个而非三个词项,因为此引号里的‘“人”’与彼引号里的“人”不同。我们无法通过重新表述第一命题(譬如“终有一死”谓述“人”)来补救这一点。事实上是人终有一死,而不是用来表示人的那些字词终有一死。无疑,亚里士多德有时会混淆使用与提及(useandmention)这两种方式。但有趣的是,尽管有词项说的陷阱,但亚里士多德并未经常混淆两者。
正文 亚里士多德论时间与模态(1)
福哇手机 更新时间:2010…11…2 8:02:09 本章字数:1141
亚里士多德论时间与模态
在《范畴篇》和《解释篇》里所讨论的命题特征之一是:命题能改变它们的真值(truth value)。在《范畴篇》(Cat。154a24)这一部分,当论及是否只有实体才能接纳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