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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小刀-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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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这是,收徒?”

    童威满脸的不可置信,这才几天功夫,名满天下的夜小刀尽然就这么收了一个徒弟。这事要是传出去,不知道要碎了天下多少想要拜入夜小刀门下的人的心。

    “这么仓促?看上哪点?”童威问。

    “对眼。”书信笑嘻嘻。

    “认真?”童威郑重问。

    “认真!”书信郑重答。

    “随你。”童威不置可否,转身就走。虽然任何时候,书信都不会逆了他的决定,但他同样知道书信的性子,认定了的事,绝对不会更改,所以他也从来不会反对书信的任何决定。

    绝代双骄,互相不驳斥对方的决定,一个是出于尊重,一个是知道任性。

    书信高兴地抱起了男孩,也不嫌男孩满身的脏腻,这是真高兴。

    男孩环着书信的脖子,也不怕弄脏了书信,咯咯地笑出声来,也是真高兴。

    “我给你取个名,我叫书信,从今以后你就随我的姓,姓书,就叫吧。”

    “,,……”就像给小不点起名叫阿呆一样,从此也有名字。

    他叫,。
005愤怒的巫主
    远在南荒深处的一座巨石林立的大殿中,带着黑色獠牙面具的男子一动不动地站着,胸口挂着一串四十八颗黑色的珠子,珠子垂到他半腰,绷得直直的。男子身旁,蹲着一只慵懒无比的白色奇兽,那兽浑身雪白,闭着双目,正在打盹。

    即便是蹲着,奇兽也有男子足足两人的身高。

    南宫豹额头死死地磕在地面,几乎匍匐着一般,瑟瑟发抖。

    他内心非常恐惧,因为他没有完成任务。没有完成任务的惩罚是很恐怖的,他不敢想象自己是会被扔进蚁穴活生生受万蚁啃噬,还是会被发配到地底深处去挖一辈子的熔岩矿。他原本是南荒派出协助刺杀行动的接应之人,他的任务是,无论黑衣人刺杀成功与否,他都会带人杀了黑衣人,然后将黑衣人的巫器石箫和蛮巫殿至宝神石拿回来交给眼前这位巫主。

    “刺杀失败了?”

    “是。”

    “石箫没有找到?”

    “是。”

    “神石也丢了?”

    上头戴面具的男子毫无感情的道。

    越是平静,南宫豹越是心悸。

    “是,巫主。”南宫豹声音颤抖,“我们赶到的时候,只找到尸体,身上什么都没有留下。而且‘黑’被剖成了两半。”

    戴面具的,是南蛮蛮巫殿首,当代巫主。南宫豹从来没有见过巫主的真面目,巫主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是所有南蛮巫民的信仰所在。

    即便巫主不戴面具,也没有巫民敢抬头看巫主一样,那是对巫神的大不敬,那是对巫主的亵渎。

    但巫主还是会时刻带着面具,因为他一样不想让人看到他的面目。

    巫主一声不吭,面具上露出的眼睛里,除了愤怒,再没有别的感情,一时殿中没有了任何声音。

    感受到巫主澎湃的怒火,南宫豹匍匐在巫主脚下,将身子压得更低一些,冷汗从额头滴落,渗进了地上的石板缝里。

    巫主此刻当然愤怒无比。

    刺杀失败了,就连蛮巫殿黑白双煞中的“黑”都被开膛破腹了。不止如此,苦心经营多年的鄞州城内南蛮暗哨几乎被清扫一空,他无法向蛮神交代。最让他不能接受的,不是没有收回上乘巫器石箫,而是神石的遗失。

    神石是蛮巫殿独一无法的巫器,蛮巫殿的存在就是因为神石的存在,因为只有神石能够开启蛮巫召唤远古巫兽的神通,失去了神石,就等于失去了传承。

    他对蛮巫殿神石不能由巫主保管的规矩厌烦无比,痛恨无比,所以他想尽了一切办法,想要从黑衣人手里夺走神石。这次刺杀,是他提出来的,他要借这个机会,帮助蛮神扫除鄞州城,更要从黑衣人手里抢夺神石。

    神石不归,蛮巫殿的所有巫修,从此就要灭绝了。

    喀拉拉——

    巫主脸上的面具,因为主人的怒火产生了裂缝,从额头裂到了鼻梁,面具缝里露出一丝雪白的皮肤,皮肤正在熊熊燃烧。

    “巫主,我愿意把我的灵魂敬献给至高无上的巫神,请巫主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把神石带回来。”南宫豹感受到背上越来越沉重的炙热的怒火,爬到巫主的脚下,亲吻巫主的脚尖,一边吻一边片刻不停地喊着,“巫神万岁,巫神万岁,巫神万岁。”

    “好!如果找不回来神石,你就自己回来给‘白’当午餐吧”。

    听到了主人的叫唤,闭着双眼的“白”只睁开一只眼睛,冰冷的独眼看了一眼趴在地上的南宫豹,如同看一只蚂蚁。

    南宫豹惊悸地瞥了一眼狰狞无比的白色巫兽,忙不迭地答应。

    巫主手一招,一滴精血从南宫豹的额头摄出,轻巧落在他的中指上,曲指弹进了“白”的口中。

    “你挑十个人去,记得别轻易暴露身份,风国不是好惹的,‘黑’都死了,你们?哼。”

    巫主的声音远远传来,“最好别再让我失望。”

    被摄去一滴精血的南宫豹虚弱地躺在地上,一直到巫主脚步声远去,才颤颤巍巍地站起了身子,弯着眼,躬身退出了巫殿。

    南宫豹知道,精血被夺,即便自己躲到天涯海角,“白”也能找到自己。

    ——————————————————————————

    书信拉着的手走出城守府,后面跟着童威。

    “你的伤还没好,真决定现在就回上阳宫么?”童威皱眉道。

    书信看了一眼,笑了笑:“我现在是个书生,不是么。”他摸了摸柔顺的头发。

    “风国内也不安稳,你最好还是小心点。”童威看书信这般溺爱的动作,无可奈何。

    “放心吧师兄,我想早点带回上阳宫。”

    没有人会相信,堂堂鄞州城守童威童大人,竟然会亲自送一个寻常的书生,而且一送就送到了城门口。

    街上的纷纷瞩目猜测,这书生是谁。

    翠艳阁掌柜看到了,目瞪口呆,这不是经常到他这里喝酒看书的无聊书生么?他暗道,原来书生跟城守大人关系这么好。于是他暗暗后悔为何当初非得不让书生赊账,几壶酒的事,让书生来回跑两趟,这不是在给城守难堪么,他懊恼。

    卖包子的伙计使劲揉了揉自己的眼睛,他以为自己看错了,仔细看过后才确认,没错,就是那个要饭的小乞丐,还有那个施舍包子的穷酸书生,书生竟然能让童威亲送,这,这,这,他忽然觉得很担心,他担心书生是不是把自己打骂小男孩的事说给城守听了,他担心自己包子铺的生意就要黄了,他立马收拾铺子,打算从此离开鄞州城。

    书信根本不知道掌柜和伙计的想法,他在城门口止步,对童威道:“有空回上阳宫看看,师兄弟们和师傅都很挂念你。”

    童威冷哼,“别为那老家伙说好话,他会挂念我,除非鄞州城的太阳永不落!”

    书信摇了摇头,对说道:“,和师叔说再见。”

    一脸阳光地朝童威挥了挥手,脆声道:“恩,师叔再见。”

    童威这才勉勉强强露出一丝难看的微笑来。

    这几天,他也喜欢上了这个可爱的男孩。

    被书信一番拾掇之后,整个人都发生了变化,洗去了一身肮脏,露出了白嫩滋润胖嘟嘟的一张小脸蛋,穿上一身白色的书生褂,活脱脱一个可爱的小书生,最让人爱不释手的,还是他那双纯洁无暇,如玛瑙一般镶嵌在脸上的眼睛,纯得像一张白纸,纯的像一汪透明的泉水。就连童威这个整日虎威振振的铁汉,都不由他不喜爱。

    上阳宫绝代双骄,就这样为一个小男孩沦陷了。

    “书信,我们现在去哪里啊?”问道。

    “,跟你说过好几遍了,要叫我师傅。”书信说。

    “不要,我要叫你书信。”倔强地嘟着小嘴。

    书信很无奈,也是个倔脾气。

    “我们去上阳宫,那里是我长大的地方。”

    对于不肯叫书信师傅的事,有自己的想法,书信有个书,也有个书,所以他要叫书信,他喜欢叫书信,因为这样他才觉得和书信很亲近。

    “是书信长大的地方么?和我一样大么?”

    “恩。”

    “好耶,好耶,我要去书信和我一样大的地方。”的小手还紧紧牵在书信的手里,书信不放,不肯放。

    书信高兴。

    “书信,你见过魂么?”问。

    “见过,你怕不怕?”

    “不怕,他们可好了,比城里的人都要好,不会打我骂我。就是不会说话,我经常和他们说话,但是一直都教不会。”苦恼。

    书信只当孩子说笑,“要去的地方叫上阳宫,那里的人都很好,不要怕。”

    “恩,书信说不怕,就不怕。”

    “哈哈哈哈哈……”也只有这个时候,书信才肆无忌惮地会放生大笑。
006封魔枪宋胜
    风国幅员辽阔,纵横一万公里,上至碧落下至黄泉,莫不是风国属地。

    风国北面是极北冰川,终年冰雪覆盖,鲜有人至,越往北温度越低,寻常人根本无法深入冰川几公里,就算是道镜修为,也无法长时间停留,毕竟修为再高,真气有限,不能持久。

    上阳宫就在风国与冰川的交界处,而鄞州则在风国最南端与南荒的交界处,因此书信要带着回到上阳宫,就得贯穿整个风国。

    如果换成书信一个人,自然日行千里不在话下,眼睛一闭一睁,说不定一旬之内便可回到上阳宫他的书房里。

    但他带着,所以放弃了3个月的修养,提早启程,为的是赶上上阳宫一年一度的收徒大典,可见他对于正式纳为徒有多么迫不及待。

    上阳宫收徒,不似别的门派,有非常严格和近乎苛刻的考验,即便是上阳宫门人云游天下所荐弟子,也不例外。

    上阳宫规矩如山,从未更改,也从没有上阳宫弟子违制,书信更不会。

    书信算算时间,绰绰有余,于是就带着优哉游哉北行,就当是当做一次云游。对他来说,这可是难得悠闲的日子,他好久不曾体会过这样寻常的日子了。不用去想着惩奸除恶,不用再担心师兄安危,身旁多了这个小可爱作伴,没了一个人游走天下的索然无味,日子简直是太写意了。

    自不用说,打有记忆以来,从来不曾迈出鬼哭林半步,整日与鬼魂野兽为伴,过着有一顿没一顿讨生活的日子,哪里见到过风国大江南北的大好河山?

    他整日里缠着书信问这问那。

    第一次乘船,他兴奋地不得了,觉得在水上行走,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事情,连着晕船了好几天,吐得小脸苍白,一边吐一边笑,兴奋度也丝毫不减。

    第一次路过大山,看到从天而降的瀑布,又是兴奋地整夜整夜不得睡,整天想着要去瀑布下面近距离观赏。

    书信游兴大发,倒是吟出了“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绝妙佳句来。他见对瀑布尤为好奇,出奇地多逗留了几天,乘着夜色遮掩无人的时候,带着从瀑布底下凌空踏步,三下五除二登上了瀑布顶,又从顶上一纵而下,随着瀑布涌入谷底,次次都把吓得哇哇大叫。不过几次下来,就不再害怕,他口中对书信赞叹不已崇拜不已,小心眼里把书信当成了神仙,后来就连泅水功夫,也让在不知不觉中学会了。

    玩的高兴,但是的小朋友阿呆自从到了鄞州城之后,便一直在的小百宝袋里沉睡,任凭怎么叫唤,愣是没有醒来,让少了一份“众乐乐”的乐趣,他有点小遗憾。

    其实这倒不能怪阿呆嗜睡,谁让它在还没有完全掌握召唤法时,强行破除空间封印,这让他积攒了千万年的力量全部耗尽,没有虚弱到回到它的世界,已经是非常不错的结局了。这当然得归功于口袋中那颗乳白色的蛮巫殿神石。

    神石不但是巫修与异空间巫兽建立联系的媒介,更对巫兽有凝神养神的功效,绝对是巨大无比的大补之物。当初鬼哭林那头野狼寻觅而来,便是受到了神石的诱惑,如若让那野狼得了神石,从此不但鬼哭林称王称霸,恐怕天上地下,莫不让它横行霸道了。

    不过如今,这块神石正被阿呆死死地抱在怀里,成了阿呆一人专享。在神石的辅助下,阿呆惬意地陷入了无尽的昏睡中,修补着它降临到这个世界带来的伤痕。

    看阿呆痴傻的睡相,多日来不见睁眼,知道一时半刻,它是醒不过来了。

    一月之后,书信带着走完了一半的路程。

    这一日,来到了风国皇城。

    皇城自有皇城的气派与威仪。

    城墙高竖,壁垒森严,城内琼楼玉宇,繁花似锦。

    最引人瞩目的,莫过于皇宫内高高耸立的一座塔,名为镇风塔,据传是风国皇室镇国之宝,本为风国初代皇帝打天下时的法器,有鬼神莫测的功能。

    问书信:“书信,你说这是真的么?”

    书信点点头道:“当然是真的,不然风国皇室如何能够屹立千年不倒。靠的全是这座塔的威慑。”

    又问:“可是这么大的塔,他的手该有多大啊。”

    书信哑然失笑,是无知的,但是他的学习能力很强。一路上,书信从三字经开始教起,背了两遍便全记下了。

    书信又开始给他讲风国的风土人情,一本正经地听,一本正经地记,有时候书信自己说过的事自己都忘了,倒是要小嘴嘟着提醒他“书信你刚刚讲过了”,“书信你昨天讲过了”,“书信你很久很久以前就讲过了。”

    于是书信讲无可讲。

    好在书信看的书不少,于是《南荒传》、《封魔录》、《珈蓝经》等等一本本讲起,讲到后来。书信一狠心,就传起了上阳宫的心法来。

    可不知道书信讲的是什么,他就是把整个上阳宫月华诀一股脑儿给背了下来,书信偶尔还会考校一番,就把月华诀给背得滚瓜烂熟了。

    对于修炼,基本上是一无所知的,书信微笑道:“这是一门很神奇的本事,就跟我带着你蹦上瀑布是一样的。,你要知道,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你别看这塔高不可攀,只要有了专门的法门去掌握它,它却是能可大可小的。”

    大感神奇:“我能学么?我想学书信的本事,我想跟书信那样厉害。”

    书信欣慰地捏了捏的小脸蛋,心中想着“要学到我这样的本事,你可得有苦头吃了。”,脸上却是笑着道:“自然是可以的。这么聪明,到了上阳宫,我就教本事,你可以要好好学啊。”

    于是就盼着能够早一点到上阳宫,连平日里正常的休息也缩减了,拉着书信使劲催促快走快走。

    其实真正的风国,远没有看到的那般美好。

    皇城午门,十颗人头被晒成了人干排成一排挂在旗杆上,那是作乱的赵氏余逆,被风国当朝皇帝李正阳下令斩首示众。

    皇城西边落霞城的紫金门,上下几百人,男女老少一夜之间被人屠戮殆尽,个个被吸成了人干,死状凄惨无比,日日夜里阴魂不散,查了好久也没查出凶人来。九华山伏魔观清风道长花了七七四十九天的时间,才彻底度化了那些冤魂。但从此以后紫金门方圆五里,无人敢靠近,久而久之,就成了一处绝地。

    诸如此类的事情层出不穷。

    书信不想让过早地接触这些,都是绕道而行,避开了这些事。

    他虽有意躲避,但麻烦是会自己找上门来的。

    出了皇城才三日,他便遇到了大麻烦。

    一驾马车挡在了道上。

    书信拉着站定,静静地看着那辆马车。

    车帘掀起,走下来一个锦袍玉带的男子,一双金色的皮靴闪闪发光。

    “夜小刀。”衣着光鲜的男子不带一丝笑意,手中握着一把赤红长枪,满身杀气。

    “疯魔枪?你是何人?”书信凛然。

    听书信说过封魔枪,那是书信的《封魔录》里记载的疯魔十器之一。封魔录记载,封魔枪出于东岳,取东海之滨陨铁铸成,能吸日光精华,化为不灭之火,有“一枪焚城”的称谓,使枪者越是暴虐,威力越大,使用次数越多,则会极大影响枪主心性。据传百年前,封魔枪主宋无敌因枪入魔,将整个东岳化成火海,屠戮东岳一万无辜百姓,后被夜小刀所克,封魔枪不敌夜小刀,满月夜被夜小刀一刀重伤,不知所踪,封魔枪从此失踪。

    想不到百年之后,它竟然又出世了。

    “宋胜,我要为封魔枪讨个说法。”宋胜高举封魔枪,枪尖在日光下燃起了熊熊烈焰。
正文 007刹那的芳华
    书信紧紧皱眉。

    “你是宋无敌的后辈?难道你不知道宋无敌当年为何败亡?你还要重蹈他覆辙么?封魔枪是魔兵,劝你早日放下。”

    “放下?”宋胜冷笑,“从拿起封魔枪的那一刻起,我就没打算放下!夜小刀,我要看看,这一代的夜小刀,是不是还是封魔枪的敌手。”

    书信叹了口气,他把带到一旁,轻声跟说道:“,你不是要学我的本事么,我就让你好好看看我的本事,你要用心看用心记,以后就没有机会了哦。”

    书信的交代,牢牢记着,他重重地点头道:“恩!”

    宋胜周身火焰缭绕,受烈火灼而不伤,还能化火为铠,这是气游全身,身入道镜的表现,封魔枪有魔意,以自身真气为引,能焚烧一切,包括对手的真气,稍有不慎,真气便会一泻千里,焚烧殆尽。

    所以与封魔枪对敌,是件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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