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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让陶衫同学不禁吐槽的是,娘亲说的一口标准普通话,特么,这绝逼是北京口音,还好还好,我们的陶杉同学会说普通话,不然怎么破?不过,这真是一个奇怪的世界,居然说普通话,这就是天朝的影响力吗?真是太恐怖了,某人心中吐槽不断。
小霸王看到娘亲大人抱着坏银姐姐,对,就是坏银还是骗子,娘亲又是温温柔柔的,简直羡慕嫉妒恨啊,有木有?
小霸王看的心酸不已,扭过头,拒绝刺激自己脆弱的小心脏。
不过,这么小的孩子就开始争风吃醋,真是跌破我世界观呐。
于是,这么一幕母慈子孝的画面有了那么一丝不和谐,不过,让我们忽略小霸王吧。
娘亲哄着陶衫,轻摇轻摆中,哭累的陶杉居然睡着了。
第二章 初见父亲
陶衫醒来时已经是晚饭时间了,天已经快黑完了,劳作的人们已经回家,吃着热喷喷的饭食,或者猪食,唉,贫富差距即使是异世界也是存在的。所谓真理的世界是永恒的,我们的世界和异世界都只是表象,也正是如此,此方世界才能出现普通话吧。柏拉图,您真牛。陶杉边想边看着夕阳,还是很美的。红灿灿的,紫蓝蓝的,光晕散开来,就像彩色的水墨画,多一分则浓,少一分则淡,或许自己的人生就是这样吧,终点况且也非终点,反而是另一个起点,何况,如果是物理学家,会希望拥有自己的经历吧。
乐观的陶衫同学于是握紧双拳,给自己打了打气。陶衫的房间不大,很破,尤其是这铺床,简直不忍直视,被子硬邦邦的,一点都不暖和吧,床板硬邦邦的,好吧,木板床有利于小孩子骨骼发育,不要不要,我要席梦思,陶衫同学在心里纠结万分,呐喊着。
我们要找理学家朱熹来教育她,不要贪图物质享受,要格物致知,真理就是睡木板床睡出来的。陶衫这货绝对跟朱熹有仇,居然成为他的金典反面教材,还以此为荣,好吧,她就是柏拉图主义者,不服,找她去,如果你也想到异世界当农民。
陶衫的房间除了床就是大缸了,占地面积远大于床,这个房间多么像仓库啊,难道大缸是用来装米的?走过去打开一看,还真被她猜对了,不禁一阵白眼。
既然醒来了,就该去见家人了。虽然不是很喜欢这个家,毕竟对比之下,陶衫心里渐渐平衡了下来。
陶杉来到客厅,映入眼帘的是一副光着上半身的身躯,一双桃花眼,薄唇,好一个翩翩浊世佳公子,前提是忽略掉那晒出来的古铜色的皮肤,以及那不符合农民身份的六块腹肌,和虎口的茧。
这里没有其他人,他就是原主的父亲吧!没想到父亲竟这般出色,陶衫对帅哥一向没有免疫力,老少通吃。眼前的父亲迅速博得了陶衫的第一好感。
就知道小魔王的美貌遗传自父亲。
陶衫亲亲切切地别扭地喊了一声爹后,父亲露出一个妖艳的微笑,好吧,朴实的微笑,桃花眼微眯,真是养眼。
我肯定也不丑,陶杉心里自得了一把。
开始还嫌弃人家小姑娘呢,瞧瞧瞧瞧,这节操全都掉地上,碎成一片一片的了。
“吃饭吧,今天累了,就好好休息下”父亲首先开口说。
陶衫那叫一个感动,小心脏一跳一跳的,然后就在下一句话来临之后不跳了,“今天没做的,别担心,明天补上就好了。”
不晓得陶衫现在心里那是一个悲伤啊,这就是传说中的天然黑吗?可怜的陶衫嘴角的笑还没有褪去,那块负责微笑的肌肉却已经僵硬,看起来,颇像一个木偶人,逗比极了。
父亲大人,这样真的好吗,你真的是农民吗?陶衫看着没有一点自觉的父亲大人,心里默默吐槽。至于在饭桌边上边喝着小酒,淡定神色上透露出一丝微妙愉悦的父亲大人?呵呵…。。她什么都没看到。
吃着无污染的农家小炒,虽然尽是素的,却感觉不错,陶衫表示吃货很开森。还好转成杂食动物了,不然这就不能活了,有木有?
素炒莴苣,小葱拌豆腐,白米饭,加红薯,还有饭面上蒸的一小块腊肉,腊肉是不均等分裂的,最多给一家之主,然后是香火弟弟,由于姐姐在绣庄,所以没回来,这是母亲大人告知全家的,然后分给母亲,再就是陶杉伪小朋友。
黄昏时候,外面夕阳正美,大家在葡萄架下吃饭,虽然秋天已到,但秋葡萄明显产量不错,绿叶在头顶上成为天然的屋顶,还有没摘取的小串葡萄挂在枝上,夕阳下,泛着淡淡的紫色,美丽极了。绿叶为屋顶,小饮葡萄酒。夕阳漫凉亭,嘉宴几多求。
“今天呢,阿衫晕倒了,我的这份腊肉就送给阿衫咯。”顾爸爸把按惯例分给他的腊肉夹到陶衫的碗里,青花瓷的碗,虽然有缺口,但是上面的花纹被泛泛青色衬得无比漂亮,腊肉不多,两块薄薄的肉叠在一起,不,三块,陶衫好笑地看着母亲假装因为不喜欢吃肉才把肉夹给自己的表情,两条好看的眉毛微微抿起,似乎跟肉有深仇大恨一般,心中不感动绝对是假的。
陶衫轻轻地说,“爹娘,你们自己吃就好了,你们吃好身体健康,我就放心了,也就健康了,不用担心我的,今天只是累了点。”说着说着,陶杉哽咽起来,原主最后的心愿就是父母家人健康快乐了吧。
小霸王也懂事的没有打断,安安静静的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眉毛拧着,似乎在纠结要不要把肉分给姐姐,然后,小霸王似乎下定决心,勇敢的夹起肉,用一副割肉表情看着陶杉,眼一闭,准备献肉,这时,听到软软糯糯的声音道“你自己吃吧,小弟,我不会怪你的啦”,小霸王定定的看着姐姐,好像在确认,又好像在下定什么决心,那副睁大眼睛的夸张表情把几个人都逗得哈哈大笑。“大姐姐二姐姐什么时候回来啊?”小霸王为了转移大家的注意力,讷讷的问道。
“阿童和阿木明天回来,她们给镇上刘家小姐做的衣服很受欢迎,所以今天被留在绣庄赶绣花帕子了。”母亲大人解释道,一脸的骄傲和幸福。
也许在想,这么好的手艺,以后一定可以嫁一个好人家。
阿童木,陶衫在心里都快笑疯了,姐姐们的名字还真是不一般的奇葩啊。
“对了,娘亲,马厩里的小红状态很佳,还好聪明,但是小黑好像没有那么灵气,是不是生病了?”陶衫小心翼翼的打听着,
“小红一直比小黑聪明,有活力,小黑没事的”母亲回答到。父亲微微眯了一下桃花眼,没有人注意到这么细微的表情,似乎是有所感,怀念着某些人某些事,又像是在担心着失去什么。不过,这些微表情并没有被饭桌旁欢快吃饭的妇女同志们以及小霸王注意到。
因为灯油贵的关系,所以大家都睡的早,吃完饭,清洗完身体,大伙就准备睡觉了。陶杉穿着母亲大人给她准备的干净的衣服,听她唠叨“以后不要出去干活了,好好在家休息,学习刺绣,把手艺学好就行了,知道嘛?”
于是,陶杉同学穿着干净的只有少许补丁的衣服躺在了床上,开始细细总结。原主家庭关系非常的和谐,父母相敬如宾,相濡以沫,姐妹友好相处,即使是霸王弟弟,也很萌很纯真,虽然有点小自私,小霸道,但总的来说还是很可爱的一个孩子。
至于母亲,应该不是一个拥有复杂背景的人,很温柔,很爱护孩子,不喜欢表达,喜欢用行动诠释爱。
而父亲,则很可能是一个大人物,因为那种风度实在不是普通人能有的,农民做不到那种举手投足间无意中透露出的尊贵,还有他的茧是在虎口上,很可能是练剑所致,毕竟其他地方上没有茧,那腹肌也绝不是农民干活可以练出来的,绝对有进行专门的训练。还有,那两匹好马,实在是太不正常了,但是,他肯定不能暴露自己的身份,甚至不能引起关注,否则就会有危险。也就是说,父亲大人的能力,主要指武力值,即使爆表,也要隐藏,不能使用。
这就是陶衫穿越的第一天。总结所有只言片语,陶杉知道自己穿越到了一个叫做隋唐的国家,现在是隋历1800年,也就是说,这个王朝已经存在1800年了,真是不可思议。陶杉开始对这里的政治经济文化产生兴趣啦。不过,现在,还是睡你的觉吧,同志。陶衫同志迅速进入睡眠状态,真是小强(经历恐龙灭绝危机最后顽强存活的生物)二号,能够在经历如此巨变后不失眠诶。
第三章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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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陶杉就呆在家里学绣工了,跟着两个姐姐。姐姐回来啦,姐姐快到我碗里来,陶杉心里的小黑人欢呼着。陶杉终于见到两个传说中多才多艺的好妹子,阿童和阿木,陶杉表示很开森。阿童是大姐,眼大嘴小鼻子微微翘起,身姿飘逸,是个温温柔柔的软妹子,穿着粉红袄裙,袅袅婷婷,好似一朵红莲,阿木是小姐姐,长得顶多是清秀,眼睛小,柳叶眉毛,整个人带着英气,甚至还给人一种女中豪杰之感,穿着青色衣裳,上面绣着紫云英,一种很坚强的小花,虽然不怎么漂亮,但是据顾小弟说,非常有才,做诗曾经让夫子赞美若为男子,定得功名。
“阿衫,你若不喜欢刺绣,不如同你二姐学学写字吧”在陶杉第十二次扎到手,第十三次用羡慕的眼神看过窗外,第二十次可怜巴巴的望着姐姐后,阿童建议到,果然是个善解人意的好妹子。我从来没想过有比化学实验更辛苦的活,亲,陶杉在心里哀嚎。
“也好,你先跟我学学写字,到时候阿其上学了,你就可以和他一起去夫子那里上课了,女孩子进不了私塾,但是旁听还是可以的。”阿木想了想说,陶杉自然是一百个赞同,刺绣难刺绣难,难于上青天。
“好啊好啊,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我真没有刺绣的天赋,我还是适合读书这种轻松活儿”陶杉摇着小脑袋,朗诵般的说出这句话,简直逗比极了,有木有?至于读书,也确实始终是陶杉的最爱。毕竟是懒人嘛。
于是家庭课堂就这样愉快的开课了,姐姐的时间并不多,只能教一些简单的字,其实不用教那么慢的,或者说不用教的,毕竟这是个真大人伪萝莉。
在几个月后,陶杉同学就跟着顾小弟去夫子那里读书去了。夫子是一个很慈祥的中年人,真心不老,讲课很有激情,虽然听众是小孩子,但是依旧认真。
陶杉除了旁听,就是在大家走后,跟夫子开小灶,聪明的孩子无论哪个时代都是受欢迎的,比如陶杉。陶同学的字写的确实很美,极具韵味,你若细看,似乎水中能看到水的韵味,极具道境,当然陶杉本人是没有察觉到的。她只知道夫子很欣赏她的字,会留她吃饭,和她下棋,甚至给她讲政治文化。
比如统治了1800年的隋唐,是隋唐太宗建立的,他是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强者,可以预测未来,在战场上无人近身。对于把隋唐太宗神化,陶杉吐槽,我只笑笑不说话。
但是,有一点还是很奇怪的,比如说没有人敢争夺王位,谁来当皇帝都是在祭祀祖宗仪式上被老祖所挑中的,而太宗皇帝早就不在人世了。虽然不怎么相信神,但是在经过现代物理学的冲刷后,再加上自己的穿越,神是不是存在,陶杉绝对不可能否定了。
夫子姓陈,具体名字未知,但是据说已经70多岁了,却依旧年轻的很,据夫子透露,是吃了神仙给的养颜丹,神丹滋补,才能得以保持青春。陶杉心都痒了,好想研究一下药丸,难道真的有神仙?如果能成为神仙,甚至是看到神仙,那该有多好啊。
夫子是一个很像苏格拉底的学者,喜欢问为什么,喜欢质疑。
比如。“阿衫,你知道为什么人要活着吗?”陶杉看着这个苦思冥想的夫子,这个花甲之年的年轻人,回答“因为这个世界需要人。大自然,她太寂寞,需要有人去探索她,了解她,认识她,记住她,所以人存在了”这是一个很感性的回答,却回答的很好,因为需要,所以产生。当年念书时,陶杉也思考过这个问题,查google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而她的回答则是需要是存在的意义。
陈夫子的黑眉毛抖了抖,然后说“好,因为我们被需要,所以我们存在,那么我们为实现需要而活着。孺子可教也。”诸如此类的问题太多,陶杉也因此思考了不少的人生。
虽然她很小,但是陈夫子是把她当一个和自己平等的人来看的,实力让陶杉不被忽略,不管在什么时代世道,实力永远是最重要的。不管和你交往的人多么高尚,没有人愿意一直慢动作的陪着你的,她们会不耐烦,如果实力不对等,长期交往,肯定会有摩擦和矛盾。陶杉有实力,夫子也有对等的实力,所以他们共同进步了。
陶杉表示很开心,对人生有了许多新的感悟和心得,感觉可以活的更有意义了,在学习讨论中,陶杉越来越尊重夫子了,不仅仅是他的科学精神让陶杉颇有知音的感觉,而且他的尊重和谦虚让陶杉无比感动。
陶杉于是开始了私塾,夫子家,自己家,绣庄的愉快生活。
转眼间,四年过去。陶杉还是游荡在社会底层,虽然没有任何机会接触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却也有了些许了解。但是,这愿望确是渐渐淡了,生存的威胁之下,理想也只能让步。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就是理论依据啊。
这四年来,发生了不少事。陶杉抓紧机会好吃懒做努力学习,人变漂亮了不少,然后被村长的丑儿子注意了,差点成为童养媳,村长人家势大啊。
不过陶杉的父亲母亲着实强悍,为了捍卫女儿的辛福,强顶压力,坚定拒绝,至于陶杉嘛,就开始真真正正的成为这个家的一份子了。
这么好的父母,即使对小弟偏爱,又如何呢?连命都可以给你,又怎么不是爱呢?何必计较那么多?陶杉成长了不少,开始干活了,诚心诚意,必须的,变丑了,就不会有这种危险了,毕竟。没有能力守住自己的美貌,那么何必要呢?陶杉也知道自己原身的名字了,叫顾衫,衣衫的衫,而非杉树的杉。这是村里夫子起的。
陶杉,不,现在应该是顾衫,躺在又硬又破的木板床上,思考怎么才能逃脱现有的命运。穿越过来已经四年了,顾衫再也不是当初的那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独生女,如今的她只是一个有些许土地的农民的小女孩,上面还有两个待嫁的姐姐,下面还有一个自称是读书人的不干农活的香火弟弟。
好吧,是娘亲让他专心读书的,不让他干活的,但这货也绝逼是个懒人,看着父母姐姐这么辛苦,都不愿意搭把手,虽然人家有努力读书,说要改善家里人的生活,要博取功名,让姐姐嫁得好。
但是,顾衫还是忍不住吐槽,你丫的要是不懒,干干活,那是劳逸结合。
顾衫现在每天需要考虑的不是哪里好玩那款新品上市或者挂没挂科,而是除了素菜,有木有荤菜吃,会不会被嫁给村长家那个丑不拉几又傻又霸王的儿子,或者会不会被禁止去夫子那里学习,村长儿子毕竟也在那里读书不是。
人的潜力是无限的,尤其在生存受到威胁的时候,潜力会被无限的激发出来。
顾衫现在远比陶杉强壮,当年陶杉二十岁都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现在不过七岁,就能挑水打柴,无一不精。果然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顾衫看着自己长了茧的手,又黄又瘦,骨节分明,心中凄凉无比,这哪里是一双七岁小女孩该有的手,分明就是包身工的手嘛,好吧,比包身工还是稍微好那么一点。好吧,这样毕竟安全许多不是吗?
顾衫翻了翻身子,月光从小窗口打进来,照在她的脸上,显出一个好看的轮廓,把眼睛闭上,深呼吸,不能失眠,否则明天怎么干活呢?干的不好,说不定就把父母坑了,村长势大,现在还反抗不了,既然不能反抗,就只能暗中潜伏,伺机而动。斯嘉丽当年也很惨啊,自己毕竟还有父母啊,顾衫双手握拳,给自己鼓劲,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是啊,新的一天,人生的重大转折点。不过此时熟睡的顾衫并不知道。(我的小说《杉衫成神》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qdrea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
第四章 月夜遇神
“仙人抚我顶,授我以长生”
仙人,仙人?
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仙人吗?
仙人,可以让我回家吗?仙人,可以告诉我我为什么穿越吗?顾衫默念,看着这首诗,远望群山,好不凄凉。
下午的阳光是鲜艳的红色,橘子似的太阳歪着身子,靠在了大山宽阔的肩上,微微欠身,举手投足间,泄露出的光辉,染红了一片天。
山是翠绿的,浓浓的牛奶似的雾气环绕在山顶,给宏伟的大山编织一顶漂亮的帽子,晚霞映衬下,倒显出几分羞涩来,生生给人一种憨厚的感觉,淳朴的气味扑鼻而来。
若是一座山,自有一番孤寂。
现在却是连绵的山脉,孤寂被冲淡,反而留下挥之不去的豪迈,大丈夫当如斯也,虽有儿女情长,高歌向前却才是主调,悲又如何?喜又如何?
夕阳洒在田野上,便给田野带上一分暖意,夕阳洒在顾衫的身上,便给她披上祝福的外衣。
一大片一大片祝福的光下,是一大片一大片绿色的田野,是一座座一座座绿色的大山,参差不齐的屋舍就这样起起伏伏,或有犬吠,或有鸟鸣,风吹过,是芬芳,归何处?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