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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毕业开始流泪-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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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岔、四岔甚至五岔的路口越来越多了。四个人都不再说话,越来越艰险的环境让大家的心情不再那么轻松。
  田歌松开了妮子的手,故意和小纱走得很慢。听到妮子和金子的脚步声稍微远了些,他一把抱住小纱,轻声地说:“小纱!”
  “嗯?”
  “还在生我的气吗?”
  “没有。我都忘记了。”
  “小纱,你真好!”田歌边说边把嘴唇凑过去,要吻小纱。
  “别,他们在前面呢。”此刻小纱哪有谈情说爱的闲情逸致,“田歌,你以后开玩笑注意点,别那么下流!”小纱正色道。
  “我,没有啊!“田歌自觉无趣,松开了小纱。
  妮子忽然喊道:“小纱姐,快过来!把你手里那个指北针拿过来!我的这个怎么失灵了?”
  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一个空旷的大厅中,周围的墙有着无数那么相似的缝隙和通道。而小纱和妮子的指北针全都失灵了!
  他们迷路了!
  田歌抢过电筒,不甘心地四处照。这里简直就是一个大迷宫,没有几个钟乳石,地面上均匀地分布着一些半人高的大石头,头顶高得照不到尽头,四周的每一处都像是经过精心设计般惊人的相似,站在大厅中央,田歌觉得自己像是让人丢到地狱里的孩子,丢了魂魄,那么无助,那么绝望。他心里猛地一沉,一屁股坐到地上,完了!完了!
  小纱和妮子手足无措地站在那里,顺着电筒照出的光线望了望,也呆住了。
  大黄也像意识到发生了什么,汪汪地大声叫着,却被慢慢传来的回音吓了自己一跳,跑到妮子脚边不敢再发出一点动静。
  别慌,大家先别着急。金子知道,此刻必须要有一个镇定从容的精神支柱,支撑、鼓舞大家的斗志,自己万万不能也乱了阵脚。“现在已经是晚上了,磕磕碰碰地走了一整天,大家也都累了,刚好需要休息一下。这里不错,不那么潮湿,又有足够的空间,我们就在这里过夜吧。你说呢?妮子总指挥?小纱总调度?”金子走到田歌身边,扶起他,耳语道:“歌儿,就我们两个男人,咱们不能倒下啊,站起来!”
  妮子和小纱同时用力抓了一下对方的被冷汗浸得冰凉的手,友情的温暖就这么无声地传递了过来。两人都想,我们是女孩子,可千万不能拖后腿,成为大家的累赘!
  “哼,臭金子,你还知道我才是总指挥呀?凭什么喧宾夺主,你倒发号施令起来了?”妮子清了清喉咙:“咳咳,四路人马听令!嗯——这个——小纱姐,你先看看你们家某某同志是不是有点不舒服了?”
  “田歌,振作点。”小纱没想到校园里叱咤风云的田歌此刻却没精打采失魂落魄,一副不争气的样,这就是他自己的诗里标榜的男子汉形像么?小纱心底泛过一丝失望。
  “这样吧,田歌,你先整理一下包里的食物和水,看看还有多少,我们得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了。总指挥大人,你能不能分析一下指北针为什么会失灵?”
  “一般来说,应该是磁场过大导致的。这里有那么多金属矿物质,很容易产生强烈的磁场,指北针被磁化了。”妮子利用自己知道的一点地质知识推测道。
  应该不会吧,我的手表还工作正常,手表应该比指北针更容易被磁化啊。金子想了想,却没说出来。
  田歌把包里的东西一股脑地倒出来,清点了一下。只有一瓶矿泉水,一袋半压缩饼干,四板巧克力,三根香肠和七个鸡蛋了。这么点东西,一个人恐怕连两顿都不够吃,何况还这么多人!
  还有多少东西?金子问。
  “哦,一瓶矿泉水,一袋压缩饼干,两板巧克力,一根香肠和七个鸡蛋了!鸡蛋怕是已经捂坏了,不能吃了。“田歌一边回答一边偷偷地把少报的食品装进裤子口袋,黑暗中没人注意。
  金子拿过鸡蛋闻了闻,觉得应该还可以吃。“今天晚上就吃鸡蛋吧,每人两个鸡蛋,吃完喝点水。没办法了,艰苦一点,大家坚持一下吧。”说完自己留下了一个最小的,放到一边,把其他的分给了大家,然后铺开了气褥子,用力地吹起来。
  田歌早就饿得不行,接过两个鸡蛋,想也没想就狼吞虎咽地吃了下去,吃完噎得够戗,咯咯嘎嘎地打起了饱嗝。田歌意识到自己有点失态,却没办法停止打饱嗝,又不好意思要水喝,弄得好不尴尬。
  小纱本想省下一个鸡蛋给田歌吃,现在心里一阵厌恶,想了想只是把水递了过去,轻声说:“吃那么急干什么,喝点水吧。”
  铺好了气褥子,金子站起身:“大家还是都早点休息吧,保存体力,积蓄能量,争取明天一鼓作气走出去!小纱,妮子,你俩睡里面,我和歌儿睡外面。”
   
  刚躺下身,关掉电筒,妮子的手就伸了过来,递给金子一个鸡蛋。“我是女孩子,又不饿,吃不了两个。你体力消耗最大,一个鸡蛋怎么能够呢?”没等金子说话,妮子就捂住了他的嘴说:“嘘,听话哦!”妮子其实只吃了半个,另一半偷偷喂了大黄。
  ——黑暗中,除了田歌,谁也没看到,小纱拿着那个没舍得吃的鸡蛋正向这边伸过来的手,停顿了一下,又缓缓收了回去。
  田歌在心里骂了一句他妈的,这几天小纱对自己的态度急转直下,居然对金子这么好起来,让他既沮丧又痛苦。
第五章:致命邂逅
  他闭上眼,只听见自己的呼吸和她的带着酒味的气息混合成一种说不清楚的和弦。他的唇刚触到她伸过来的舌头,立刻像是溺水者看到了救命稻草,拼命地吮吸,想一口吞进肚子,可那灵活的舌尖却始终与它若即若离,刚一接触,就消失,刚要找寻却又出现。他拼命抱紧她。她吻他的耳垂,脸庞,脖子,慢慢向下,向下……
  (一)
  人在痛苦的时候很容易想到酒。
   
  她也一样。她认为,喝酒是宣泄痛苦的方法中最简单直接的一种,她已经习惯用究竟麻痹自己的伤痛。
   
  午夜已过。“Yesterday once more” 酒吧依然热闹非凡。显然,她是熟客,侍应生一见到她,就说:“8号桌,KIRSCHWASSER是吧。您先坐,马上来!”
   
  今天的乐队还是“沙漠海”,挺不错的,尤其那个主音吉他手兼主唱。她连着一周,每晚都到这个酒吧里来,最主要就是为了看他。她点燃根七星,品着KIRSCHWASSER,仔细地观察着他。刀削发,一身黑色休闲装,皮肤嫩白得像个女孩子,脸棱角分明,手指修长有力。他目光很飘渺,像是穿出了酒吧望向一个很遥远的地方。他很平静,即使在音乐和台下的人声都呐喊到高潮的地方,也顶多是稍微抬一下头,面露微笑而已,但不影响吉他的声音充满激情。不像大多搞乐队的其他人,长发长长的,脸上脏兮兮的,音乐一响起来就把脑袋摇得像要从脖子上滚落下来,身体可以动的骨节全都扭动起来,要死要活的或者半死不活的——…这就是他们心中所谓的摇滚。你看,吉他手身后那个又黑又胖的鼓手就是这种人,胡子拉碴,眼睛小得只有一条缝,塌陷的酒糟鼻,鼻毛恶心地露在外面,嘴唇又宽又厚,一双短粗胖的手和细白的鼓棒形成鲜明的对比,不时把头猛烈地低下,再抬起左右摇晃,脸上的肥肉都跟着乱颤,一副纸醉金迷的模样。还好台上有架子鼓还总算可以帮他敲打出些气势,让人因为喜欢晶亮崭新的架子鼓而顺便减少些对他的厌烦,若是在大街上看到他,以为是流浪汉甚至要饭的也不奇怪。
   
  还是来看吉他手吧。吉他手顶多十八九岁的样子,唇上还没有明显的胡须,让人觉得稚嫩,却无比吸引她。吉他手转过头望向这边,不小心竟与她的目光相遇。看到她目不转睛媚惑的眼神,他的脸呼的一下就红了。
   
  这个忧郁的大男孩子,多可爱呀!从她见他第一面起就一下子就喜欢上他了。每次来,她都会点歌要他唱,并额外的多给小费。真是奇怪,她笑笑,什么时候连乳臭未干的男孩子都会让二十六岁的自己产生浓厚的兴趣呢?在老头子身边呆得久了,再忠诚的金丝雀也会腻味吧,何况老头子和自己之间的关系也也随时就会中断了。今天她的心情很差,不然以她的酒量不会这么快就有醉意的。老少皆宜,她想起这句广告词,也可以形容自己了。哈哈。喝下第九杯的时候,她略微有些摇晃地走上台,到他身边,贴着他的耳朵问了两句话。
   
  “怕黑的女人,升一调,OK?”
   
  “你还是个小处男呢吧?”
   
  她微笑着坐在小处男的身边,自信地拿起了麦克风。
   
  “月圆的夜晚是否特别孤单啊/孤单的夜晚是否特别想念啊/想念的恋情是否特别遥远啊/遥远的人你可曾抬头望天/怕黑的女人家里灯火依然啊/怕黑的时候总想见你一面啊/哪怕是说的已经与爱无关啊/她的心也会感到一点温暖/过去的信可以不看/可以将它撕成两半/直当旧情一刀两断/不管经过许多年……错了——做了——啊”
   
  她唱最后那句“啊”的时候故意唱成爱,并拖了很长的尾音。声情并茂被演绎出另一种味道演唱掀起了酒吧里新的高潮。台下尖锐的叫喊和口哨声代替了掌声,尤其是她在他脸上轻轻一吻之后。
   
  给这些狂欢放纵的人们些时间重现昨日吧,她想。
   
  她在众目睽睽之下拉走了他。
   
  她喜欢在这样刺激的场所做些刺激的事情。
   
  他真干净。他的耳垂就像KIRSCHWASSER——哦不,不是樱桃味的,应该是APPLE JACK,苹果味白兰地——一样甜美。她舔弄着他的耳垂时想。
   
  小处男显然有些不太适应。就算不是处男,但在卫生间里男欢女爱恐怕也是第一次吧。他略微有点挣扎。
  她把他按在墙上,不让他乱动。一边舔他一边轻轻地吹着气问他:“你还没回答我呢,你是个小处男,是不是?”
  小处男似乎没什么经验,他已经不再挣扎,但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些什么。他闭上眼,只听见自己的呼吸和她的带着酒味的气息混合成一种说不清楚的和弦。他的唇刚触到她伸过来的舌头,立刻像是溺水者看到了救命稻草,拼命地吮吸,想一口吞进肚子,可那灵活的舌尖却始终与它若即若离,刚一接触,就消失,刚要找寻却又出现。他拼命抱紧她。她吻他的耳垂,脸庞,脖子……他奇怪地看着这个妖艳的女人,觉得自己身体里有座正在酝酿爆发的活火山,天啊,简直要融化了
   
  他猛地一下把她推开了,她楞了一下。但他马上疯狂又地抱住她,毫无章法地亲吻着她,抚摩着她……
   
  卫生间的门忽然被撞开。小处男——小男人被吓了一跳,嘴唇抖得发白了。
  她镇定得很。又不是第一次被人撞见。
  是鼓手。肮脏的,丑陋的鼓手看到挂在水龙头上的黑色真丝乳罩就色迷迷地笑了,露出一大口黄牙。“小妞,俺兄弟可是雏,就这么让你祸害了?”
  她说:“要不,我付费?”她觉得自己真幽默。
  鼓手说:“妈的,当俺兄弟是啥了?”
  她看了看鼓手,又看了看低着头不知所措的小男人。最后对小男人说,出去,关上门。小男人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鼓手就粗暴地把他推了出去,砰地关上了门。
  来吧来吧,你这畜生。男人都他妈的是畜生。
  小处男咚咚的敲门声响了五六分钟终于停了,外边嘈杂了一会,他可能让人拉走了吧。
  半个多小时后,鼓手刚心满意足地走出去。
  李艳妃开始呕吐。一直吐到胆汁都涌上来。
  走出酒吧天色已经微亮。她扶着墙,勉强支撑着自己的身体。走到街角,看到了吉他手。他已经恢复了他的冷俊和镇定。
  “你是我生命中的第一个女人,我要记住你。我叫石头,告诉我你的名字,好么?”
  “我的名字?我叫——妃子。”哈,小处男很快会忘记自己的。她想。
  (二)
  回到宾馆,李艳妃鞋都没脱就躺到床上,整整昏睡了一整天。迷迷糊糊中,她不断地产生各种各样的幻觉,一会看到田歌那张写满虚情假意的脸在眼前晃来晃去,嘴角露出轻蔑的笑,招呼着,妃子,来,好好伺候朕;一会忽然身边多了个小纱,田歌亲昵地搂着她,而小纱咬牙切齿地说,你给我滚;一会田歌的面目狰狞起来,幻化成那个肥猪一样恶心的鼓手,伸出手掐住自己的脖子骂道,骚货,贱娘们;一会老头子冰冷地把钱摔到她的脸上,对她说,我们结束了,我玩够你了;一会又变成了那个叫石头的小处男,傻子似的站那,装出挺酷又挺受伤的样子,一遍遍地说,你是我生命中的第一个女人……
  李艳妃病了。她的意识时而清醒时而模糊,头痛欲裂,胃也翻江倒海地疼。挣扎了半天,她摸了摸滚烫的额头,好不容易睁开眼睛,爬起身来,从身上摸出手机,拨了一个熟悉的号码。
   
  响过了五六声之后,终于接通了。
  “喂。”
  “我是艳妃。”
  “我知道是你!不是和你说过晚上不要轻易给我打电话么!”电话那边的声音很粗暴。
  “我快要死了。”李艳妃费力地咽下口唾沫,沙哑地说。
  “你胡说什么呢!到底有什么急事没有?”
  “我在夏威夷宾馆。”
  “你怎么没去别墅,又到宾馆去住?和你说了多少次了,那里很不安全!”
  “我快要死了,你听到没有,我快要死了!”
  “我没有时间和你胡闹,正在开会呢。”那边语气忽然又温和了下来,“艳妃,不要老像个小孩子似的,别再给我打电话了,好不好?有事我会打给你的,就这样!再见吧。”
  再打过去,那边已经关机了。
  李艳妃啪地把手机摔到了地上,她知道自己又被遗弃了。也许,不断地被人遗弃,是她必然的过程,也是最终的结局。她按着自己的头拼命地往墙上撞,发出咚咚的响声,一直撞到有血流出来。
  事实上,从没有什么是真正属于她的,只属于她一个人的。她永远无法成为皇后,她的命运就是——妃子的命运。现在,竟然连做妃子的资格都没有了,这让她怒不可遏。既然你们连妃子都不肯让我做,那就谁也不要做皇帝吧。妃子一想到这些就又笑了起来,痛苦的时候她已经慢慢学会用笑来代替泪水。而随着视线的模糊,那些隐忍的耻辱总能在第一时间冲破记忆,浮现眼前。
  初中时,她因为学习刻苦文采出众而成为学校里数一数二的好学生,而这样的好学生,却在初三一次补课时被那个温和亲切、受人尊敬,年年被评为省优秀教师的班主任弓虽。女干了!没人相信她的话,包括李艳妃的亲生爹娘。谩骂和屈辱伴随她度过了本应美好的青春岁月。离开了家流亡到城市打工,险恶的人心,陌生的城市,复杂的社会让她充满恐惧,却同时激发了她骨子中不屈的斗志:不能绝望,任何时候都不要放弃。我要坚强,我不能倒下。我要报复!
  初到城市的李艳妃辗转了几个月,终于找到了一份酒店服务员的工作。凭借几分姿色和能说会道的性格,在很短的时间内又成为酒店里的中级领班。如果不是遇到年纪比自己大将近一倍的老头子,也许,以她的能力,还会继续攀升:高级领班,经理助理,甚至经理……可是她累了。她早已厌倦那种看人脸色的日子。她想结束这种生活。所以她决定做这老头子的情人。
  这么多年,每一个灯红酒绿的场合,李艳妃左右逢源,结识了许多官宦大款,甚至黑道头目。八面玲珑的李艳妃巧妙地研究并利用着其中复杂危险的关系,就像一条灵巧的鱼游走在水里。很多人跟她上床,他们以能与她共度春宵为荣,为乐。但没有人把她当成妓女——至少,她出卖肉体的目的不是为了钱。钱?那太空洞了。钱能换来什么?能换回青春吗?能换回她少女的贞操吗?她只是在用接近变态的行为实施报复,因为她的心中只有恨。对待伤害自己的男人,李艳妃的办法是,以血还血,以牙还牙,不惜付出任何代价,还他加倍的伤害!其实一个没有身份没有背景没有权势的女人能付出的,除了漂亮的脸蛋,生来就低贱的身体,还能有什么呢?八年前不过自己不过是让黑社会的几个小混混头目玩弄了几次,就轻松地把优秀教师的优秀女儿变成了毒品的奴隶,这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情可以难倒一个聪明又狠毒的女人的吗?
  当然,几个小混混的力量无法帮助李艳妃有更大的作为。想乘更大的阴凉就得找更大的树,一株枝繁叶茂的参天大树。没费什么气力,她找到了。可笑的是,大树一直以为是他找到了她。
  现在他忽然意识到危险,想中途结束游戏,想把李艳妃当作一根杂草一样从身边挖掉,他实在是想错了。李艳妃不是杂草,她是蛇,美女蛇,也是毒蛇。用身体紧紧缠住大树的枝干不放的同时,还要射出几滴毒液,如果最终她真的变成了一文不值的杂草,那参天大树也只能变成朽木枯枝。李艳妃只值一套别墅吗?
  谁小看了李艳妃,谁就会付出昂贵的代价。
  ——包括田歌,也包括小纱。此刻两人正游山玩水乐不可支呢吧,就让他们先逍遥片刻。
  李艳妃在电话里第二次说“我快要死了”的时候,就已经料到了那边的反映,也早就想好了对策。这个老头子巴不得自己真的死掉吧,他的耐性终于经受不住考验了。她当然不能死,她要坚强地活下去。还有一出好戏等着她来导演,她不能把所有演员都扔在台上。
  其实李艳妃布置好的舞台上本来没有小纱和田歌,他们没有做戏的天分。小纱应该是无辜的,她不过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像是当年情窦初开的自己,单纯而执着地向往童话里才有的浪漫爱情。可她追逐浪漫的过程中,粗暴地干涉了自己的浪漫。一想到浪漫这个词,李艳妃就觉得恶心。浪漫,他妈的浪漫。多么难得而珍贵的所谓浪漫啊,李艳妃不舍得失去。
  田歌也没什么大错,这个可怜又可笑的农民的孩子不过是说了一些善意的谎言,做了一些自欺欺人还自以为聪明绝顶的傻事而已。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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