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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不爱我无所谓-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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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无所谓,买楼我是赞同的,起码不用担心别人给你轰出去,再说了,我们的租房一个月一千三百五,买房月供就算加一千,只要省省也能拿出来的,而且最后楼是自己的。 
  我们马上就决定跟着售楼人员去看楼,楼名叫**豪庭,现在只剩下十来套未卖出去,有几个二楼的,有一个十三楼的,有一个十楼的,十楼的我们看上了,但是有一百四十多平米,这不在我们的购房预算内,十三楼的不吉利(又是迷信),二楼的太低层,而且是两室一厅的,最后我们就差强人意地看中了九楼的两套,一套一百多个平方,三室一厅的。一套两室一厅,六十多个平方。他说买两室一厅的,因为算起来首期的钱他只能先付两室一厅的,我说那个太小,如果真要买就买大一点的,我可以凑一点钱。 
  带我们看楼的售楼小姐一个劲地催促,这楼非常好卖,如果你想要要早点下定金,这楼盘又好,靠近地铁,楼对面就准备开超市,楼后面是食街……总之听着这楼如果我们不买,就会痛苦遗憾伤心一辈子。 
  老公问:你觉得怎么样?我说我也不知道,还行吧。他说:要买吗?我说随便。他说我也随便。我说那就走吧。他说反正也要找房子租,几麻烦,还是考虑吧。我说既然这样就定了吧。他说好啊! 
  快速吧?我们的房子就这么定下来了,我们拿了宣传单,回过头来他去提取了两万块钱,我们又回头跑到售楼处,就这样莫名其妙地下了定金,然后和售楼人员约好下周有空找个时间来交首期,房子总价八十万多一点,抹去零头,八十万,首期三成,二十四万,他出十五万,我出九万(几年的积蓄和妈妈的支持啊)其余分二十年付清,每个月交近四千块钱的按揭。看到这个数字,想想二十年光每月按揭就近四千,我心里第一个想法是:完蛋了,这个人我要一辈子跟他捆在一起了。 
  房子差不多这样,没有想象的好,也没有猜测的坏,毕竟我们都还年青,才二十多岁,有自己的房子,还是有一点自豪的,和装修公司结算一切费用,当时余数五千在三个月后付(怕装修后有一些不如意或后遗症,这笔钱留作随时找他们返工或维修的抵押金),接着便是请人过来打扫,收拾,因为那边的租房逼我们快一点搬,也就顾不得房子刚装修不能住人的各种建议了,急急忙忙在一个周六,在他的朋友和我的两个好同学帮忙下,请了搬家公司的人来搬东西了。 
  不夸张地说,这是我第一次在深圳把头昂得高高不再自卑了,也是第一次在深圳有家的感觉,第一次觉得自己不是那么飘泊无根了,看到乱七八糟的东西,已经走掉的同学和他的朋友们,我们对着这脏乱的一切激动得大叫大跳,也是第一次,我非常非常认真地与他计划我们的将来。他说:这房子要供二十年,每个月要出近五千块钱的月供,所以从现在起,他就不给我零用钱了,我自己赚多少花多少,家里的一切他负责开支,另外,他还要节约一些,在香港那边尽量减少和同事朋友的应酬,为了防备失业或是意外,尽量每个月存一点钱放着,因为光付这房子的首期,已经刮空了我们俩所有的积蓄。 
  看他兴致勃勃的样子,我突然没了兴致,起身收拾乱七八糟的东西,想到要一辈子跟这个人过,想到以后再不可能到别的城市发展,想到以后也不可能跟别人发生什么故事,还想到不能失业,没有存款,可能还要孩子,心里一阵惶恐和茫然,突然觉得很委屈,不知不觉的坐在新房子里哭了起来。 
  他每天回家的第一个精典动作是换拖鞋,然后仰躺在沙发上看漫画书,或是换拖鞋,打开电视看节目,雷轰都不动。我们出去吃饭的地方不超过我们住的地方二百米,超过这个数就会打的,或是放弃。 
  有一次我们凑巧都有些累,放工回家,瘫在沙发上抱着枕头半天,我说我想吃麦当劳,麦当劳就在我们住宅区附近不到二百米,可是两人都不想动,就支使对方,他说:你去买吧,钱我付,另外给你五十块钱跑路费。 
  一般我们用这种小恩小惠来收买对方的行动和人格,不过效果不显著,如果他正好要去会朋友或顺便的话,可以考虑做这件我要求的事,或者我正好也要买别的东西的话,我也会适当斟酌,我们曰之“用经济刺激效率”。 
  我财大气粗,说道:你去买吧,钱我付,另外给你六十块钱跑路费。 
  他加到七十。 
  我加到八十。            
  他还加,我故意跟他逗着玩,有口无心地慢慢加到二百四,他叫到二百五的时候,我一下子跳起来,说道:好,拿钱来。 
  他一听傻了,好像压根就没想到怎么会加到这笔巨款,不过说话要算话,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赖账总归不好,有关品德大事,心不甘情不愿地掏出了三百块钱,我看了看钱,又瘫到沙发上说:我现在用这三百块钱请你去买麦当劳你干不干? 
  不干!他很有志气地说。 
  如果我再加五十块钱,你干不干?我问。 
  他算了一下,觉得三百五去买一次麦当劳特别划算,换了鞋跑去买回来了,回来脑子转过来了,气呼呼地说:今天我上当了,不过是你出了五十块钱让我跑去买麦当劳而已,真是没面。 
  我哈哈大笑。欺负人的感觉真爽。 
  说起这事,真是有些丢人现眼,一把年纪,却都有自己追星的对象,还追得不亦乐乎。比如他,多年如一日地喜欢刘德华,一看到有关刘德华的新闻,八卦,就两眼绿光,满脸祟拜。我的偶像比他有时代感多了,读高中之前,偶像是俺爸,大学以后偶像成了马尔克斯,到了深圳,最开始迷上了我们公司六十多岁的一头女董事长,到了F4的时候,天天找F4的新闻和相片,后来年岁渐大,没怎么迷别人了,只迷上自己那张老脸,想怎么让自己年青一些,漂亮一些,让十来二十岁的人祟拜祟拜自己,想当年俺也年青风光过哇,现在这副样子,伤感。 
  且说某日左麟右李深圳演唱会,俺好不容易弄到两张演唱会的票,得意洋洋地操起电话拔00852********,兴奋地说:我有两张左麟右李的票了,你下班赶紧回来,我们一起去看。 
  没想到这人的回答是:什么左麟右李? 
  我说你不是真傻吧?谭咏麟与李克勤的演唱会啊!早点回来,我们去看。 
  他说:谭咏麟是谁啊?李克勤又是谁?我一个没听说过,我只听说过刘德华。 
  我啪地把电话给挂了,发誓再也不陪他一起去参加什么PARTY,什么聚会,什么晚餐,娘的,我好心好意弄到票,居然这么不给我面子,稀罕啊?!哼 
  从那个时候起,我就专门喜欢做与他对立的事,而且颇有快感,比如说他喜欢漫画书,我就打击他没品味,坚决不准他在我在的时候放动漫画片,而且故意看大部头的世界名著;他喜欢吃清淡的,我偏要吃辣的,本来我一直对辣的不感兴趣;他喜欢吃肯德基,我偏偏要吃面点王;他喜欢陪我逛街,我偏偏只逛书店;他喜欢去酒吧;我偏偏只愿去咖啡厅,他要是说这件衣服好看,我穿着好,我偏偏就说最痛恨这种色…… 
  老天哪!也不知过日子会把人过变态,还是跟他在一起让我变得如此变态,本来我也挺喜欢刘德华的,可是一听他说刘德华什么的,我就转身离开,好像刘德华这三个字都能把人熏臭一样,《太极旗飘扬》他鼓励骚动了好几天,要我看,说这片子好看,我故意放了五分钟,然后关机,说:这么闷,难看死了,气得他要吐血。 
  想一想俩个人过日子,不像是相亲相爱,更像是阵地争夺战,某个领地我退让了一点,他就进一点,我再退一点,他就再进一点,进到最后他便形成绝对的优势,然后一举拿下。某个方面如果我进步了,他便退一点,我再进一点,他再退一点,到了后来,此阵地被我攻夺下来,到了最后又成了我的地盘。说一件有意思的事,我们初认识的时候,他喜欢蓝色的衣服,但只要是他穿上蓝色的衣服我就打击他,或者表现不屑,时间久了,他受不了,问我喜欢啥色的,我就在逛商场的时候指点他诸如哪类色的,虽然每次是他陪我去买衣服,过了两三年以后,他检点衣柜,发现满柜子都是黑灰色的各式衣服,因为我一直暗示或明指我喜欢这些颜色。 
  我不知别的女人有没有做过这种小家子气的事,反正我做过好几次,那就是在深夜将自己的男人拒之门外。 
  最开始的状况是这样的,有一个周六他和他的一帮同事去外面喝酒,我在家里一个人睡不着,左等不回右等不回,于是便聚了一肚子怨气,好不容易定了神睡过去了,他却酒气哄哄地回来,最让人讨厌的是喝多了酒以后不像平时斯文沉稳,也不顾时间和人家的心情,坐在旁边唠叨个不停,想一想那时候我的火气多大啊,他说一句我就顶他一句,他说两句我返三句,也不顾夜深人静别人都在睡觉,他也不示弱,于是两个人吵了起来,从凌晨两点半一直吵到凌晨五点,把平时想都想不到的不满全都发泄出来,还各自言语恶毒,比如我说他古板得跟盖房的臭砖头一样,他说我东西乱放房间跟个狗窝一样;我说他长得又矮又丑,他说我不事修饰根本不像个女人;我说他很变态对家人小气对朋友大方,理由是我过生日他才花了两百块吃饭,他朋友的老婆过生日他送了五百块钱的红包,他说我喜欢浪费钱买一些根本就不用的小东西简直不像个过日子的女人;我说他唠唠叨叨跟个碎嘴婆一样,他说我愚蠢笨蛋不爱动脑子天下第一…… 
  总之这些破事扯起来没完没了,无聊透顶,偏偏到此时不吐不快,到了早上他酒气快过了居然没事似地睡个天昏地暗,我却坐在那里想他的酒话直气得无语凝咽。 
  过了没一个星期,又出如此事件,凌晨一点多,他又喝多了回家来,我是一个睡眠很浅的人,有一点点响动就醒来,而且不轻易入眠,他见我瞪着愤怒的眼睛,便问我干吗不睡?我说都是你吵醒我的,我还怎么睡? 
  如此一来又爆发了争吵,直吵得天昏地暗、墙皮剥落、依然是老话题老毛病,不过是重复提起来,找更狠更过瘾的语言来刺激对方而已,吵到最后,我说我们分手吧,这样的日子烦死了,他说分手就分手,居然凌晨三点打电话给他老妈,说我们分手了,明天他就回香港,再也不回深圳了,我听到他老妈说了几句后啪的就把电话给挂了。 
  到了天亮,他又安心快乐地进入睡眠,醒来啥事都不记得,我可气得不行,把昨晚和那晚的事细细地说一遍,你知道他怎么回答,讶异地说:哦?有这回事吗?我怎么不记得我讲过这些话?老婆,你原谅我嘛!平时我怕你,所以才在醉酒后说,以后再也不敢了。 
  我能不原谅他吗?过了有近一个月,老毛病又犯了,再下一次,我干脆趁他还没回家,就把门给反锁了,那天晚上一点多钟听到他用钥匙开门的声音,但打不开,然后按门铃,当然是不响的,因为我提前就把门铃的话筒给摘了下来,最后听到他用手拍门,我当然装作没听见,直折腾了有半个钟,我听到他转身离开的声音,觉得自己很残忍,想开门把他叫进来,但一想到他进屋后跟我吵架伤感情的事,还有就是想刹一刹他的酒疯,还是硬下心肠回房睡觉,第二天八点多钟他回来,黑着脸问我为什么锁门,我冷冰冰地说:怕你回家发酒疯和我吵架,扰得左邻右舍睡不着觉。            
  他不做声,也不敢发脾气,好了一段时间,如此以后有三四次我都铁着心肠将他锁在门外,终于时间久了,他知道喝多了酒回来就会进不了门,从此非常乖,如果不是拉着我一起陪着去玩,他喝夜酒必不会超过一点钟,万一哪一次感觉自己喝多了回来得太晚,就打电话给我,说他在哪个朋友家里睡。我也乐得清闲和安静,我甚至对于他可能留宿三陪小姐的家里的事都毫不在意和用心,我想,这可能是我们婚姻最终走向破裂的开始。 
  可能是阶级层次的缘故,他所打交道的那一帮人都不怎么长进,深圳像我们这个年纪的人拼命地想存钱、进修、买大房子、买车、规划以后的日子,可是他所接触的那些人,我感觉的只有几个字,乐天知命,不思进取,及时寻乐。 
  我帮他列了一张单,周一到周五放工回家他主要做的事是: 
  1:看漫画书,黄玉朗的什么《天子如来神掌》、《龙虎斗》。 
  2:极没品味的杂志,比如《北行线》,十二元三本的《便利》、女性杂志《东方新地》。 
  3:看搞笑八卦节目,例如吴宗宪的,康康的,娱乐大搜查。 
  4:看一些无聊到极点的连续剧,比如《斗鱼》、《台湾花园》、《足球小将》、《西街三少年》、《浪漫满屋》、《还珠格格》…… 
  周六到周日他要做的事是: 
  1:周六下午打保龄球,晚上去夜总会。 
  2:周日睡一天的觉,晚上去酒吧。 
  我问他:你多少年老做这样的事不烦吗? 
  这些几乎是弱智的,不动脑子的,完全消谴的,浪费时间的事情,他乐此不疲的做了这么多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他睁着眼睛好奇地问我:不做这些那做什么? 
  我希望他上进,比如说看看有关工作上的书,而不是这类浪费时间的东西;我希望他多一些健康的活动,而不是除了和他的一帮朋友去打保龄球或是去夜总会后就再也无事可干;我希望他机智一些,而不是遇到一些突发的小事就白痴一样地束手无策;我希望他能工作的更出色,而不是做了多年,依然只是个小公务员;我希望他像个真正的男人,把生活安排得更精彩一些,可是多年如一日,他如厕所里一块又臭又硬的石头,永远不做一丝改变。 
  和香港人在一起的虚荣心和好奇过去了,看到这些现状,我常常在想,我要跟这样的人过一辈子吗?这样的生活让我不甘心,可是和他在一起已经这么久了,放弃了又着实困难,真所谓是:进也难退也难。于是我开动脑子想带动他进入我的生活,以后逢周六周日,我带上我的朋友来家里玩,拉他进我的朋友圈子,或是买一些我认为不错的碟及许多有意义的书,可是,书和碟打死他都不看,认为都太闷了,他甚至指着《卑微的神灵》对我说:这么厚的书?脑子有毛病才会看呢!真气得我想一拳打扁他。和我的朋友们见面的结果是,一两次的将就后,他就不再迁就我了,遇上我的朋友来,聊着聊着他就找个借口溜出去了,或是陪我的朋友吃完饭他买了单后就说自己约了朋友,要先行一步撤了。 
  至此,我们以后只好各自为政,他交他的朋友,我会我的朋友,他计划自己的周末节目,我打算我的假期休闲,井水不犯河水,时间久了,虽然相安无事,感情越发地淡了。 
  某一天夜里,我突然从恶梦里醒来,一头一脸的冷汗,我还听得见我梦里因恐惧而尖叫的声音,可是我忘记了我为什么而恐惧,窗外城市的夜灯照进来,我坐在床上抱着自己瑟瑟发抖,到处都是寂寞苍白的声音,它们像冰冻过的潮水般涌来,漫遍我的全身,我只记得梦里有一句话:我三十岁了!我一无所有! 
  是的,我三十岁了,没有自己爱的人,躲藏在这个冷漠的城市,跟一个语言无法沟通的男人捆在一起过日子,我们看着对方,毫无感觉,各自想着自己的事,他进不到我的心里,我也不愿关注他在想些什么,我们从两个不同的城市汇聚到这里,不得不因为他的触角而收缩自己的触角,也不得不因为不同的习惯而彼此带气地忍让。 
  是的,我三十岁了,没有自己的事业,在一家不死不活的公司工作着,每天做着同样的事情,说着大同小异的话,看着相同的却日渐呆板困顿的脸,为了一句毫不可笑的话扯住老脸假装笑得鲜花绽放,在路上故作姿态地昂着经过精心打扮的头,在会议室里一本正经地开会,心里却想着哪个经理的床上功夫可能更历害,哪个同事昨晚上有可能和爱人吵架,在漫漫的看不到边的明天里一日一日地消磨着自己。 
  是的,我三十岁了,没有自己的理想,我年少时,盼望着与自己真爱的人在一起,生个孩子,有自己的小房子,哪怕是租的也好,他每天去上班,早上起来给我一个甜蜜的吻,我帮他准备好领带和干净的鞋子,他走后,我在家里打扫,买菜做饭,做我自己想做的事情,我们的孩子——如果是男孩的话,我把他教育得聪明可爱,帅气得意,要是女孩的话,就把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像个迷人的小公主,逢年过节,我们一家去走亲访友,快乐美满。 
  是的,我三十岁了,没有自己的幸福,我要的东西那么远,远得我都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但我明明白白地体会到,眼前的一切都不是我想要的,它们拖垮我的意志,冲毁我的坚强,带走我的快乐,如一只只吃人的小蚂蚁,出奇不意地从每一个角落袭击我,让我伤痕累累却无计可施。 
  我三十岁了,身边的男人,一个香港男人,睡着了,很甜很深的梦,磨着牙,打着呼噜,他与我共同生活了这么多年,可是他对于我依然陌生,我甚至怀疑到底和他在一起是真实的存在,还是梦里的寂寞和孤独才是真实的存在,我们睡在一张床上,彼此可以拥有对方的身体,却毫不相干,心,那么远,犹如相隔千山万水,我们吃同样的晚餐,交流着并不难懂的话,有许多彼此认识的朋友,可是我们都一无所有,他并不拥有我,就像我从来没有拥有过他一样。 
  我看着身边熟睡的男人,无声地哭泣起来。            
  噩梦过后,我蔫了好几天,甚至想过是不是下定决心离开这个所谓的家,离开这个我越来越对他没感觉的男人,可是,我是一个懒惰的人,或者说,我是一个在下某个重要决定时,需要有人在身后用力推一把的女人,不然就得过且过,看起来日子不能像想象的那么好,也不是想象的那么坏,我又沉进了从前的生活。 
  然而结婚的事逼上前来。结婚的原因我做梦也没想到,是因为房产证的事。房子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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