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86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洪荒]妖后不好当-第2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着世界的美好。

    太一喃喃道:“鳖,你救了这么多的生灵,所有人都会喜欢你,记得你的。”

    而事实也是如此,倾天之祸之后,人们感念巨鳖撑天的善举,人族的供奉中于是又多了一个画像,正是巨鳖的画像,由唯二见过巨鳖真身的太一所绘,由人族代代传承,甚至还仿照画像为巨鳖塑造了石像,这却是后话了。

    而眼下,天虽然已经补全,却由于曾经塌了一角导致天地倾斜,于是洪荒中第一次有了时令变化,风霜雨雪,春夏秋冬,女娲见此,将四只撑天巨柱命名为四极柱,预示着洪荒自此而来的春夏秋冬,而在后来的时间流逝下,四极被口口相传,最终变成了四季。

    天道终于降下了功德,这次的功德却分了几份,作为补天的主力,女娲无疑是大头,而常羲帝俊作为阻止天河之水肆虐的重要人物,也得了一些功德,而剩下的功德,则小部分分与太一鲲鹏,其余部分,纷纷没入四根天柱之中,那四根天柱蓦地一亮一敛,变成了与功德无异的明黄色,太一仿佛看着有一个冥玄色镶着金边的魂魄,随着这天地悠悠,向着洪荒的方向飞去。

    太一下意识的心中想到,他会看到这洪荒的样子吗?他会喜欢这洪荒的风景吗?他会对这洪荒的生灵露出笑容吗?这片因他而得到救赎的天地,会让他感到开心和愉悦吗?

    太一不知道这一切的答案,但是想来他这么喜欢热闹,应该会喜欢洪荒的,而这天道,也终会给他一个交代吧。

    天地终于平静了。

    而作为天河之水倒灌和洪荒震裂的遗留产物,洪荒大地上出现了两条长河,纷纷自不周山开始,流向无垠的东海。

    一条奔涌不绝,宽阔无比,另一条则流过黄土之地染上了土地的色泽。

    后世人们分别称之为长江,与黄河。

    而在缓和了几口气之后,常羲看着脚下的山脉,和倒塌剩下的那半边不周山,终于想起了洪荒中赫赫有名的至宝翻天印,据说就是取自不周山倒下的半根脊柱。

    当下眼睛一亮,拿出须弥珠就想要收取。

    可是不周山何其大,常羲花费了足足半天时间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堪堪收取了一半,正在这时,圣人中其余的四位,三清和陆压,终于姗姗来迟。

    原始蓦一看到悬浮在半空中的半截不周山,就觉得心血涌动,仿佛与之有什么重要的关联。

    圣人念动,那就是有极重要的事情,所以原始皱着眉头,直接动用力量想要将那半截不周山拿过来。

    原始现在的确是有资格这样做的。

    作为开天辟地以来的六个圣人之一,道祖鸿钧已经以身合道自不必说,剩下的五个圣人里,他们三清占了三个,剩下的女娲和陆压虽然都是妖身,但是一个功德成圣不足为虑,另一个西方苦寒也没什么前途,无论是实力还是数量,他们都是碾压。

    在还未成圣的时候,他们与常羲帝俊等都交过手,也打过交道,那时候常羲帝俊太一还是让他高看一眼的,毕竟这茫茫洪荒,能与他们有一拼的生灵绝对不会多,但是随着后来紫霄宫听道,他们三人都成了道祖鸿钧的弟子,常羲不过记名,再然后他们接连成圣,而常羲居然连最弱的女娲和他的儿子都不如,至今未能成圣,这都让素来高傲的原始渐渐不将常羲放在眼中。

    那些曾经一同游历洪荒,坐而论道的日子,真的遥远的仿佛是上辈子的事情了。

    再加上巫族衰落,妖族功德罪孽参半,人族逐渐崭露头角,即使道祖从未明说,但是原始也已经看出,这洪荒的未来走势,人族当为天地主角。

    而他作为阐教的教主,的确是尊贵无比。

    这样的他,有什么理由将常羲放在平等的位置上,即使常羲是妖族的妖后,但也不过是个准圣罢了。

    不成圣人,终为蝼蚁。

    而常羲在原始出手的第一时间就感觉到了压力,那几乎是绝对碾压式的力量,常羲正在控制着向须弥珠飞去的那半截不周山几乎顷刻间向着原始的方向飞去。

    “住手!”

    常羲深吸口气,之前补天与帝俊一同控制黑皮葫芦耗费了太多的精力,再加上毫无防备之下,半截不周山顷刻失去了控制。

    而帝俊则是怒不可遏。

    他没想到,堂堂圣人来到不周山,一未曾询问补天之事,二未曾询问生灵伤亡,三未曾向诸人表达感激,居然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抢他道侣的东西。

    简直岂有此理。

    当下立刻拿出黑皮葫芦,太阳之力立刻输送进去,强大的吸力立刻从葫芦口上形成,那向着原始飞去的半截不周山立刻停滞,黑皮葫芦与原始在半空拉锯起来。

    常羲立刻放弃须弥珠,而是与帝俊一同掌控起黑皮葫芦,二人之力比之帝俊一人自然要强一些,原始脸上浮现出怒意,“常羲、帝俊,放手!”

    常羲帝俊充耳不闻,“即使是圣人也要讲究先来后到,原始圣人还请留些面皮。”

    这话就说的极不客气了,原始心中闪过一丝难堪,恼羞成怒道,“你这是要与我做过一场吗?”

    常羲帝俊几乎在心里为原始的无耻拍案叫绝,一个圣人居然对他们两个准圣说做过一场,这心胸也够可以了,太一闻言心中生怒,“如果圣人要做过一场还请加我一个,我们可比不上圣人的修为。”

    三人并立在一起,正对着原始圣人。

    此时老子和通天也已经一左一右站在原始的身边,虽然两人对原始今日的失态也有几分诧异,但是三人生而为一体,此刻自然同气连枝,三清本就是一家。

    而此时女娲和陆压则也一左一右站在常羲帝俊太一的两边,他们同为妖族,自然同气连枝,纵使圣人斩断因果,那也只是不能明面上沾染妖族事务,但是这种圣人相斗之事,可就是天道管不着的了。

    几人之间的气氛一触即发,各自都做好了战斗准备,只有几人中间那半截不周山,居然始终在以极其缓慢的速度向着常羲一方移来。

    这样凝滞的气氛即使是一片落叶也会引得众人的关注,更何况是不周山这么大的东西?原始一瞬间脸色难看的要命,老子通天同时出手,没有用武器攻击,而是选择了牵引不周山。

    而女娲和陆压也在同一时间选择牵引不周山,只不过他们没有用圣人之力,而是也学着常羲帝俊一般将力量输送到黑皮葫芦中。

    圣人之力几乎是无穷无尽的,常羲帝俊以前虽然知晓,但是心中多少带着一丝不以为然,但是此时此刻面对真正的圣人之力,两人才知道那是何等的浩瀚如海。

    若不是黑皮葫芦神异非常,恐怕他们一个照面就要输了。

    而此时此刻,黑皮葫芦也从未涨的这般大过,几乎数不清的力量输入进它的体内,之前的天河之水就已经让它饱餐一顿了,此刻又多了这么多的力量,女娲和陆压的力量源源不绝,它简直扯开了肚皮的吃,尤其里面夹杂着的天道奥义,他更是吃得起劲,务必做到一丝不漏,与此同时身上的吸力也越来越大,几乎在葫芦口形成了一股超级飓风。

    然后常羲和帝俊就目瞪口呆的看着那葫芦胀大的身体上突然浮现出两个字——乾坤。

    乾为天,坤为地,乾坤就相当于天地,这葫芦的口气简直大得没边了。

    而就在这两个字浮现以后,那葫芦口处的半截不周山蓦地变小,随后一溜烟的被吸进了葫芦口。

    老子原始与通天同一时间撒手,看向葫芦的目光充满了凝重之色,如果没看错,那是‘道’的力量。

    常羲和帝俊此刻也像是榨干了的鱼一般,身上都是汗水,但是此刻输人不输阵,更何况还赢了呢,更是挺直了脊背。

    原始面露阴沉,今天这事,双方算是结下了梁子,他不会这么容易揭过的,圣人的面皮也不是那么好落的,妖族……定要他付出代价!

    而他看着帝俊手里收回的那个黑皮葫芦,更是面色难看,当初一藤七葫芦,他们兄弟三个一人一个,甚至他还得了一个宝贝徒弟,但是谁能想到,这里面最没用的东西,葫芦藤被常羲得到,未成熟的黑皮葫芦被帝俊得到,最后竟成了这几个葫芦中最珍贵的那个呢?

    只能说造化弄人?

    还是说他们三兄弟享盘古遗泽的功德居然还比不上常羲帝俊的气运?

    原始三人最终拂袖离去,但是在场的所有人都知道这件事定不会善了。

    而就在洪水退去,补天成功,妖族帝后与圣人们做过一场之后,人族中也发生了一件大事。

    伏牺退位,推举神农为新的人族共主。
第五十六章
    第五十六章

    伏牺在位已经整整一千年,这一千年里人族风调雨顺,户户和美,整个部落欣欣向荣,而在人族的数量越来越多之后,就从原来的一个人族部落逐渐发展出许多部落,散落在洪荒大地各处,安居乐业。

    而伏牺的名称也从原来的族长变成了现在的共主。

    意味着是整个人族所有部落共同的族长,而不止于最开始的部落。

    而在部落逐渐分散之后,许多部落也多了一些后起之秀,像是有姜部落的神农、有熊部落的姬地等等,但是其中最为瞩目的却是神农。

    他不但是妖后的弟子,还遍尝百草,找出了一种可供所有部落食用产量极高的食物,当然,最重要的是,这种植物可以进行种植,也就是禾穗。

    在神农的带领下,有姜部落已经从最开始的渔猎部落转为农耕部落,他们再也不用担心没有食物吃会在捕猎的时候被咬死了,而这种部落的优势在倾天之祸后发展到了顶端。

    因为洪荒有了四季。

    春夏秋还好,但是一到冬天,千里冰霜万里雪花,不要说打鱼,就连捕猎都困难的很,树上的果子不再一年总挂在树上,野兽们也在冬天的时候冬眠,不冬眠的也变得极为危险,等到第二年的时候,它们甚至开始了迁徙。

    人族没有了食物。

    还是有姜部落将储存的稻米分发到各个部落,这才让各个部落的人不至于饿死,而这种稻米也自从这个冬季开始广为流传。

    人们对神农真心的爱戴,生存是所有人共同的信仰,神农给了他们继续生存下去的希望,他们自然爱戴他。

    而也在这一个冬季之后,几乎所有部落都逐渐的转变成半渔猎半农耕部落,许多部落都请有姜部落的人前去指导开垦荒地种植禾稻,一时间,神农声望无两。

    伏牺自然也听说了他的名字。

    而在接见了神农,得知了他的学识之后,伏牺更是敬佩不已,同时他也有了一种奇异的感觉,那是一种奇妙的预感。

    而就在接见了神农的一个月之后,伏牺将人族共主之位传给了神农。

    就在人族共主之位传递给神农的那一瞬间,天道蓦地降下功德,伏牺的身上盈满了明黄色的光彩,在所有人族的瞩目之下消失不见,与此同时,人们的香炉案上都多了一副画像,上书,天皇,伏牺。

    人们带着喜悦哀声痛哭,他们知道,天皇伏牺再也不会出现了。

    神农接掌人族共主之位。

    而就在神农带领人族走向新的明天的时候,太阳星上,帝俊则正对着嗡动不休的黑皮葫芦,哦不,应该叫乾坤葫芦皱着眉头。

    自从那天吞了数不尽的天河之水,又吃了两圣的力量和半截不周山之后,黑皮葫芦就开始出问题,开始时是死鱼一般一动不动,后来就开始满世界的乱飞,束缚起来之后就开始各种撞,帝俊看着被砸开的屏障,嘴角抽搐。

    这已经是第七层了,以他和常羲的力量,都被砸开七层,这葫芦到底有多么躁动,难道是因为春天来了吗?

    但是葫芦里面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状况,以前好歹还能神识伸进去一点,感受一下混乱的地火水风四元素,但是现在,只要靠近就被弹开,常羲和帝俊也无可奈何。

    最后只能将葫芦在太阳星上一丢,足足围了一百圈的屏障让它出不来之后,这才安分下来。

    而在将葫芦安顿好之后,常羲与帝俊也开始了新一轮的修炼。

    不周山上巨大的实力差距让两个人的心里都不好受,不成圣者终为蝼蚁,常羲和帝俊从没有这么清晰的明白这两句话的意思,他们知道,那一天如果不是女娲和陆压都在的话,仅仅他们两个,哪怕他们是妖族之主,也终会喋血当场。

    常羲不是没有想过让帝俊先成圣,以两人目前积攒的功德和气运来说,只要立誓成为人族的护族者几乎立刻就可以成圣,众人的成圣之因都应在人族身上,以这种途径成圣终究是最快最便捷的。

    但是帝俊不愿。

    “你还未成圣,我等你一起,而且……我们有自己的妖族,为什么偏偏要因人族成圣,而且还是护佑人族……那么妖族怎么办?”

    常羲不语,如果有可能的话,他也愿意以妖族成圣,但是这天地,人族为主角,他们妖族……真的能够合乎天道而成圣吗?

    常羲不知道。

    但是眼下他的恶尸遭受重创还未归来,等到恶尸回归……如果那时候人妖之间不起变化的话,那么他们就试试吧,即使失败也没关系,他还有一道鸿蒙紫气,到时候就给予太一,让他成圣。

    而如果真的能成功,那么妖族就全部由太一接掌。

    时间就在等待中匆匆度过,神农虽然为人族共主,但是现在各部落自治,神农除了需要保证部落风调雨顺,行云布雨之外,其他的时间仍旧在洪荒各地寻找着对于人类有益的药草根茎,而就在这一日行至洪荒以南的时候,突然听到一阵清越的鸣叫声,那声音哀戚婉转,神农向着发出声音的地方行去,正看到一个火红的小鸟被恶蛇追赶。

    赭鞭身为上品灵宝,除了能够辨识百草是否有毒之外,自然也有着攻击的作用,纵使并不太强烈,但是对付这恶蛇却是足够,而就在神农救下这火红的小鸟之后,这小鸟却突然变成了人形,正是一个女子模样。

    这女子说她名叫“陵光”,本体是朱雀,因为为神农所救,所以愿意跟在神农身边一百年,以偿还救命之恩。

    神农由于是妖后弟子,对于妖族也有着天生的好感,而这朱雀身上血光全无,可见是一个瑞妖,所以听到朱雀的话,自然也答应了。

    陵光是自南方梧桐枝上而生的,也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自出生起就在洪荒中挣扎求存,神农是她见到的第一个人类,而且还救了她,这让她极有好感。

    而神农对于这样一个美丽的女子自然也不会有恶感,两个人性情算是相投,神农性情温润平和,陵光虽然性烈但却是飒爽天真,两人相处几十年后终生情愫,于是神农将陵光带回了部落,迎娶了陵光作为妻子。

    而就在十年之后,两个人终于有了孩子,是一个可爱的小女儿,神农将之取名为精卫。

    此时的他们,并不知道,自己的小女儿的命途是那么残酷。
第五十七章
    第五十七章

    洪荒大地上习惯将孩子称做‘娃’,精卫则从小就被称为女娃。

    女娃自出生起,就被神农和陵光夫妇爱若至宝,陵光甚至亲自用自己的羽毛做了一双红色的小鞋子送给女娃,就连常羲都送来一颗避水珠以示庆贺,那颗蓝色的避水珠被神农镶到了女娃的头冠上,熠熠生辉,分外美丽。

    女娃长到十岁,可谓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古怪精灵的小模样别提有多招人喜欢了,别说神农和陵光,就连常羲都被女娃送来的衣服收买了,虽然粗糙的不行,但是那起码是亲手做的不是?

    常羲看着半长不短,袖子不齐,还漏了好几个窟窿眼的衣服,默默地将它收起来,嗯,这个徒孙女,他认下了。

    话说……转眼间就已经是有了徒孙女爷爷辈的年纪了,常羲有点忧桑。

    不过命运早就在他知道他的蠢徒弟将女儿取名为精卫的时候就知道了,毕竟精卫这个名字可谓是家喻户晓,精卫填海的成语后世可是耳熟能详,所以常羲在百天贺礼的时候送了精卫一颗避水珠。

    只要时时佩戴,应该能免于水祸吧。

    不过在女娃越来越精灵,越来越得常羲的心之后,常羲在自己的私库里掏了掏,又翻出了一颗精魄珠,打入女娃的身体里,这样,即使真的一个不周出了意外,这枚精魄珠也可以保精卫一命。

    事实证明常羲的小心真的不是没有道理。

    神农作为人族共主,事务繁忙,在家里陪娇妻幼女呆了十年之后,南方水祸连绵,大雨倾盆,神农只好匆匆动身,前往南方止雨。

    而在临行之前,想到师父常羲曾经说过女娃在十岁会有一场大劫,千叮咛万嘱咐精卫十岁之前万万不可离开部落,在得到陵光和精卫的肯定之后,这才匆匆离去。

    但是神农离去不过一个月,西北大火,无数人族子民背井离乡,朱雀身为火之神鸟,在神农不在的情况下,只能背起责任,前去西北。

    这可不是人族刚刚出世的时候,那时候人族先贤不计其数,资质也是一个赛一个的高,甚至能够力阻大妖、生敌蛮巫,而传承了几代,在人族越来越多的情况下,虽然也有资质出类拔萃的子弟,甚至基数也多,但是如先贤那般惊才绝艳的却是越来越少,神农算是其中一个。

    所以此次西北大火,纵使有人族懂的法术,但是在天灾的情况下终究是杯水车薪。

    于是陵光只能前往,因为她知道,在自己的夫君心目中,整个人族有多么重要。

    但是离去之前,女娃则被她叮嘱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