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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尘之末-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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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他们说我太呆了,不适合谈恋爱。”



  小晓先是捂着嘴咯咯地笑个不停,然后又突然变得严肃起来。



  “不谈也好,不谈就不会受到任何伤害。”她如此说,分明是在责怪自己当初的错误决定。



  经过一天的交流,我发现小晓其实也并非那般木讷的人,她喜欢笑,喜欢捂着嘴傻乎乎地笑,喜欢听各种新奇的事情,向往那些面对着阳光的生活。俗话说得好,越是站在阴影里,就越渴望阳光能够照射到自己。



  第二天,我将小晓送上了回学校的出租车。



  临别前,她从车窗内探出脑袋问我:“以后,我们还是朋友吗?”



  “当然,有什么困难,随时可以联系我。”



  小晓微笑着点点头。



  “回去以后多注意休息,不要再被其他任何人束缚了,想开点,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我鼓励着她。



  “嗯,知道了,我会好好的,谢谢你。”



  那天,出租车来得很突然,走得更突然,在我还没有任何心理准备之时,小晓已消失于视线之中,几分钟以前,她就站在我对面,讲述着自己的快乐与痛苦,几分钟之后,她却突然消失,让我措手不及。不知为何,短短两天时间里,我发现自己已习惯了有她的生活,其实倒不如说成是习惯了她的故事。那故事里的角色固然重要,但忠实的聆听者却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因为有他的存在,故事才变得更有意义,情感才能得到更广泛地蔓延。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我无意间成为了这个故事的第一聆听者,而邱小晓的离去,又突然带走了故事里的一切,与此同时,也彻底没收了我聆听者的身份。



  回家的路上,我双手习惯性地插入裤兜,却触碰到一叠厚厚的东西,掏出一看,那是用白纸裹着的一叠人民币,白纸上写着:



  “这八百块你先拿着,等我有了钱,再把余下的还你。



  真的很感谢你,你是个好人!”



  邱小晓走后,一切又趋于平静,仿佛根本没发生过任何事情一样,就好比橡皮擦从纸上游走过,所有的图案都被擦掉。而我,又开始进入忙碌的工作状态之中。



  那天下班后我本来是准备回家的,可无奈加班太晚,末路公交已然错过,恰巧朋友又约我陪他应酬一个饭局,我便索性不作回家的打算。



  我这个朋友叫刘羽凡,白白净净的,一米八的个儿,地道的成都人,性格开朗、外向,家庭条件不错,父母都是机关干部,我们是大学同学,不同于一个系别,学管理的他和学信息技术的我相识于一次大学聚餐,几翻交流之后我们相互产生了兴趣,相见恨晚。经过长时间的交往,我发现刘羽凡其实是一特仗义的哥们儿,值得交往。大学以来,凭着个人俊朗的外表与殷实的家庭条件,这货不知道揽回了多少花花草草,十足让大学宅男们羡慕嫉妒恨。不过他并非如网上所言的官二代那般腐朽与纨绔,平日里虽嘻嘻哈哈,可一旦遇上正事儿,他会比任何人都正经、比任何人都专注,我想这才是很多女生倾慕于他的真正原因吧。大学毕业后,经父母托关系,他进入了一家外企做公关,由于兴趣相符,加上从小跟在父母屁股后边学会的那套打通人脉关系的能耐,这使他晋升很快,没多久便成为了都市白领中的一员。但身处公关行业,他却有一个致命的弱点,那便是喝不得酒,至于为什么,我也一直不是十分清楚,叔叔(羽凡的父亲)的酒量在圈子里算是远近闻名,按理说羽凡也应当得到父亲的遗传,但他怎么就……?每次问他时,他也只是刻意隐瞒。



  这也是为什么几乎每次应酬羽凡都会叫上我的缘故,我从小都要帮父母干农活,身体素质自然要比城里的孩子好很多,也不知道这两者是否存在着某种因果联系,到目前为止,我还从来没有真正醉过,酒量到底有多少连我自己都不清楚。正因为如此,我成为了羽凡强大的保护伞,每次都能将那些客户灌得人仰马翻,合同自然也就成了,所以羽凡时常翘着兰花指唱道:“军功章啊有我的一半,也有你的一半。”



  老规矩,我在公司楼下等他,他仍旧开车来接我。



  成都的夜色很美,霓虹灯时刻提醒着我都市生活的奢靡与豪华,让格格不入的我时常感觉置身于世外。这里没有耕田的牛,没有淳朴的乡下人,只有疾驰而过的各种认也认不全的名车、望也望不到顶的大楼、数也数不清的店铺、以及怎么也推敲不懂的人心。可这个充满竞争的城市空间却正是我所期待与向往的地方,即便它背后隐藏着无数的阴险与肮脏,作为在农村成长的我,这里的一切都是那么新奇,那么令我痴醉。我喜欢坐在拥堵的公交车上,看着形形色色的人上来又下去,喜欢听那标准的普通话播报站台名称的声音,甚至是喜欢那空调里流出的一丝机械味道。



  想着想着,我被一阵急促的汽车喇叭声所惊醒,循声望去,车窗内露出一张俊朗的脸。



  “你丫的,快上车!这里禁止停车!”没错,那撤开嗓门的人正是他——刘羽凡。



  我快速上车,关好了车门。



  “怎么样,今天没问题吧?”羽凡问道。



  “好着呢!来的都是些什么人?”



  “谁他妈知道?要不是为了项目,我他妈才懒得理这般孙子!”羽凡痛骂着酒桌上那些口是心非的人。



  “诶,对了,你爸给你介绍那姑娘,你去见了没有?”



  “噢,你还甭提这事儿,一提我就来气。啥姑娘啊,喊她大妈还差不多,刚从澳大利亚回来,说是什么博士,还谁谁的女儿。我看啊,就是一剩斗士,黄脸婆,属于念书念傻了那种,呆头呆脑的。你懂的,哥喜欢的是御姐,可不是那种木头。”羽凡露出一个奸邪的笑容。



  “你就将就一下吧,找个单纯的人踏踏实实地过,你爸是想让你结婚,又没让你选美。”



  “这他妈操蛋的社会,单纯的人哪儿找去?窑子里能有?幼儿园培养?那也还得等二十年吧,对不对?哥可没那耐性。所以呀,这女人呐,压根儿就没有单纯与不单纯之分,只有懂事儿不懂事儿的。唉,你老打听我干嘛,你咋不关心一下你自己!一把年纪了,还没谈过恋爱,我都替你丢人!”。



  “要你管!”我别了他一眼。



  “噢,我明白了,难道是?你那玩意儿有问题?来,让洒家鉴定鉴定。”羽凡一手抓着方向盘,一手朝我裤裆抓来。



  “**那才有问题!哥这是在等风云逆转、宝剑出鞘的机会。”我甩开羽凡的手说道。



  “哟哟哟!还宝剑,都绣了吧?要不给你介绍一妹子?给你那宝剑除除锈,做做保养?”



  “滚一边儿去!”



  “哎!你呀,太无知了!Tooyoung;Toosimple!”羽凡朝着我投来鄙视的目光。



  我从未将遇见邱小晓的事向羽凡透露半个字儿,一方面觉得事情既然已经过去,就应该有个结束的样子,我不希望再有第二个聆听者,因为如此而来,我也就会变成那个故事里的人;另一方面,对于天生大嘴的羽凡而言,将此事告诉他,也便等同于告诉了全天下人,这事毕竟不光彩,所以,我打算将它作为心底的一个秘密,永远尘封。



  汽车在拥堵的车道上缓慢地行驶着,一阵阵的车鸣声让人心烦,若不是我与羽凡调侃着,暴脾气的他早已将头伸出窗外破口大骂了。成都虽大,大得让我无法想象,但无论多大,却怎么也容纳不了这拥堵的车辆和烦闷的情绪。儿时的记忆中,汽车是奔驰着的,就像脱缰的野马一般,奔跑是它的宿命,似乎永远都未曾驻足停留,而如今我所见到的,则是一辆辆佝偻着的汽车,他们虽遵守着城市的交通规则,却也失去了本应属于自己的天性——奔跑。



  经过大概一个小时的走走停停,我们来到了目的地。这是一家四星酒店,店面装修得何止华丽,让普通人望而生畏,不敢接近。服务生打开车门,引领我们进去,坐了电梯,上了6楼,来到一间包房,里面坐满了一大桌人。其中几个我是认识的,都是羽凡部门的下属,我们在酒桌上奋战过不止一次,想必他们早已安排妥当,只等我们就位,而另外几个则是生面孔,年纪稍大,不过从穿着和气质上来看,我知道他们便是羽凡口中所谓的“孙子”了,应该又是哪家公司的老板。
第四章 邋遢的新朋友
  饭桌上的刘羽凡宛若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大方得体,充满年轻人的蓬勃朝气,年纪虽小,可气场却足以压倒一片。从那帮老头欣然的面容上,我看到了他们对这位后生的赞许。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觥筹交错,饭局也接近尾声,桌下酒瓶歪歪倒倒,桌上已趴着几个酣睡着的人。那几个老板已喝得神志不清,走起路来踉踉跄跄,我们将他们送上车,准备让服务生开车送他们回家。



  汽车发动之时,他们透过车窗对羽凡说着酒话:“兄弟!下——下次,咱——咱再整,我——我埋单。”



  “好的,乖孙子!你们先回家,爷爷下次再带你们出来玩,一定要乖啊!”这刘羽凡也真他妈不是东西,趁人家酒醉不清醒时占人便宜,不过这倒为我出了不少恶气,刚才在桌上,那帮孙子可没少给我灌酒。



  “你就不怕他们还清醒着?”我捂着嘴笑呵呵地问羽凡。



  “清醒个屁!明儿准保什么都给忘了。”他笑着说道。



  “好!下次再——再一起喝,我——我们就先走了,爷爷再见!”那几老头儿的确是醉得够呛。



  “瞧见没?他自己这么喊的,可不关我的事。”羽凡摊开双手,一副无辜的表情说道,弄得我苦笑不得。我只听过酒醉乱性,这酒醉乱姓的,我还是第一次遇见。



  安顿好一切,我们也准备打道回府,坐在车上,打开车窗,羽凡却并没有发动汽车。



  “还好吧?”每次饭局结束后,羽凡都会问我同样的一句话,话中带着些许自责与惭愧。



  “我要有事儿,就该跟他们一样叫你爷爷了!”我打趣道。



  羽凡从包里拿出那份签署过的合同,再一次摇头晃脑地唱着:“军功章啊,有你的一半,也有我的一半。说!虞功臣,想要点什么,哥现在就给你买去!”



  “我要——我要你今晚都属于我。”我打着酒嗝儿,挤着眉,假意挑逗道。



  “好嘞,我现在就去把身体洗干净,您,尽管玩儿,随便怎么玩儿都可以,小的我绝不反抗。”羽凡并不躲闪,而是以更恶心的表情对我说道。



  他拨动车钥匙,点着了汽车。



  “别闹了,我们到底去哪儿?”我正经地问道。



  “趁着这酒劲儿,咱兜兜风,娱乐娱乐?”他一副精神十足的样子。



  “都这么晚了。”



  “那又怎样,他们的聚会已经结束,我们的happy时间;才刚刚开始!Let’sgo!!”羽凡像打了鸡血一般,将车速提到极限,我真真没搞清我们之中到底是谁喝了酒。



  果不其然,目的地仍是那家令我厌恶的迪厅,羽凡自然是这里的常客,一进门他便跑进舞池,扭动着自己的屁股,动作激情、夸张,十足像个顽皮的孩子一样。每次见他跳舞,我都忍俊不禁。当然,我也是这里的常客,只不过每次都是作羽凡的跟班而已,我不会跳舞,更不喜欢那震耳欲聋的音响,以及那闪得让人眼花的灯光。在这里,我所能做的,仅是坐在吧台里点上一杯啤酒或饮料,观察着舞池里的城市人用自己的方式发泄着对生活的不满。



  过了一会儿,羽凡蹦蹦跳跳地朝我走来:“咋了?不舒服?”



  “没有,有点闷而已。”



  “那咱走吧,出去透透风。”羽凡也并不自私,他知道我不太喜欢这种场合。



  “没事,你玩你的,我搁这坐着也挺好。”



  “走吧,今晚这没什么好成色的女人,玩着也不来劲儿。”



  这家迪厅位临府河,出门后我们便来到了河边,背倚着护栏,河风一个劲儿地往颈窝里钻,吹得我打起了哆嗦,我们点燃了烟,那风似乎更想抽上几口,没多久,一根烟便殆尽熄灭。



  “我有一个问题。”闲着没事,我突然说道。



  “问题?”羽凡疑问道。



  “对啊,你说你爸那么能喝,怎么你就这么怂?”



  没想到,当我这话一出,羽凡再次沉默了。



  “以后,你能不再问这个问题吗?”羽凡的语气突然严肃起来,随着打火机的‘咔嚓’一声,他再为自己点上了一支烟。



  他将脸转向另外一边,即使是在这漆黑的夜晚,我也能清楚地看清那面颊上的泪痕,一直以来,他究竟在逃避着什么?隐藏着什么?仿佛承受着巨大的压抑不能释放出来,痛苦到了极点。这时的羽凡跟平时的他判若两人,他变得非常神秘,变得让人琢磨不透,变得极度陌生,甚至让人感觉有些畏惧。到底因何原由他不敢喝酒?又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他情绪如此突变?我很想知道答案,也很想替他分担那份痛苦,可我却能明显看出,这个秘密的背后必定隐藏着一段不为人知的故事,他不愿意讲给任何人听,宁远自己永远保存。



  接下来,我们陷入了短暂的沉默,任凭车水马龙,任凭汽笛轰鸣。整个世界仿佛安静下来,昏黄的路灯灯光洒在我们身上,抬头仰望,夜空中竟没有一颗星星,其实它们只是被城市里耀眼的霓虹灯所掩盖住了。多怀恋家乡的夜空,月光与星光交织,笼罩着整个大地,山林、麦田、河流被照得通亮,它甚至要照进每一个人的心里,照亮每一个人的心灵。多希望这样的月光也能照进羽凡的内心,让他从痛苦中挣扎出来,能够得到真正的解脱。



  那天晚上我仍旧住在羽凡的小屋里,这是大四时,他父母送他的生日礼物,这离学校比较近,房屋虽只有七八十平米,但对于独自居住的他而言已经完全足够了。他曾多次提出让我搬进去与他同住,都被我拒绝了,我不太适应羽凡的生活习惯,尤其是不习惯各类面孔的女生在房间里进进出出。



  几天后的一个下午,羽凡打电话约我泡吧,还特兴奋地告诉我有一哥们儿介绍我认识。羽凡身旁的朋友多得去了,可专门提出来介绍给我认识的,这还是头一个,所以我不免有些好奇,充满期待,甚至是有些兴奋,这个能让羽凡如此看重的人会有怎样的三头六臂?



  还是那家常去的酒吧,当我到达时,他们已经等候多时,可令我没想到的是,这个带着传奇色彩出场的人,却是如此的普通与平凡,以致可以说令我大失所望。我仔细地打量着他,胖是他最大的特点,170cm的个儿,体重估计却不下于80公斤,光头,大鼻子,粗脖子,发馊的夹克,以及踩到脚底的牛仔裤,沾着泥巴的帆布鞋,从头到脚,简直就是猥琐的代名词,我甚至开始怀疑羽凡的眼光,他是否真正地了解面前这个人,还是,他根本就崇尚这类货色?



  羽凡给我们相互做了介绍,原来他叫郝墩,大家都叫他墩子,也不知道是谁给他取的这俗气的名儿。为表尊重,我还是对他保持着谦卑礼貌的笑容,希望能通过交流的方式,发现他内在所潜藏着的美。可事实却并非如此,几番交流下来,这个人再次让我失望,他不仅外表猥琐,就连内心也极度让人恶心,语言粗俗、淫秽,每句话都带着浓重的脏味儿,让我着实有些承受不住。不光如此,说话时,他还喜欢靠近你的耳朵,生怕你会听不见似的,却不知那大嗓门儿几乎震破我的耳膜。最难受的是,我敢断定,这小子压根儿就没听说过世界上有牙刷这玩意儿,两排歪歪斜斜的大黄牙,伴着浓重的口臭,如若说话时再喷上几点唾沫芯子在你脸上,会让听者顿时抓狂,生不如死。可令我不解的是,平日里接近洁癖的羽凡,却丝毫不在意墩子的这些毛病,反倒是与他搭肩而坐,有说有笑。



  “力齐,既然是羽凡的哥们儿,那我肯定信得过你,来!初次见面,我们先干了这瓶!”刚说完,这家伙便抱着一瓶啤酒咕噜咕噜地喝起来,如此看来,喝酒便是他的长处了吧。



  “还等什么呢?”羽凡笑着拍拍我的肩膀,指了指眼前的一瓶啤酒。我哪能向他示弱,随即拿起瓶子和他对干起来。



  见他如此爽快,本以为喝酒会是他的过人之处,更希望通过这点长处加深对他的好感。可没想到的是,就连这个优点都被摘除掉了,那晚并没喝多少,而他却吐得一塌糊涂,这让我彻底丧失了对他的兴趣。



  晚上,我们一同留在了羽凡的小窝里,墩子已经烂醉如泥,像头死猪一般。我们将他打扫干净后抬上了床,而我和羽凡却并无睡意,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打算继续聊会儿天,我想从他口中打听到墩子的具体信息。



  “对了,羽凡,那个——。”我吞吞吐吐地说道。



  “怎么啦?”



  “这个墩子——,他——”我仍旧吞吞吐吐,不知如何说起。



  “哈哈,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你觉得他很粗俗?”羽凡大笑起来。



  “嗯,你笑什么啊?难道——你不觉得?”



  “觉得啊,怎么不觉得,而且,他不是一般的粗俗,而是极度粗俗,超级低俗。”羽凡笑得更加厉害了。



  我感觉莫名其妙,不知该如何发问。而羽凡大笑之后,却突然转为沉默,不发一言。



  过了一会儿,羽凡突然说道:“既然善良的外表下可能会隐藏着丑恶的内心,那么,丑陋的外表又为何不能包裹一颗纯洁的心呢!”



  “我当然知道这个道理,可是——”羽凡的话的确在理,但我还是不能说服自己,一个连自己都打理不好的人,又怎么会赢得别人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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