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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辰几米-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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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辰几米》作者:离姜【完结+番外】

☆、第一章 沧海的水,巫山的云

  大家都说,时间可以稀释一切。可是,如果真是这样,为什么五年过去了,我在谢天然的婚礼上再次见到任青楷的时候,我的心还是会狂跳不止,我的记忆还是会清晰如昨?
  
  事实上,我的暗恋史与单恋史已经持续了六年。用孙碧落的的话讲就是:“靠,你丫儿怎么还喜欢他啊?都快赶上八年抗战了!”
  
  我只能回以她苦笑。爱情并不能以时间计算。就算我爱他再久,恨不得把我所有的爱都给他,我却不在他心里占据一丝一毫的位置的话,那么一切都是徒劳。明明知道这个道理,可是自从五年前的那一天,他带着一个高挑的女孩出现在我们面前并且介绍是他女朋友的时候开始,我就一直活在“忘与不忘的纠结里”、“放与不放的挣扎里”,还有“念与不念的抵抗里”。
  
  我不喜欢他的那个女朋友,因为她总是一副高高在上无视别人的样子。偶尔和我们广播台的人在一起,总显得心不在焉,有一搭没一搭的和我们讲话。就算是外语系系花就可以如此不把别人放在眼里吗?任青楷的眼光真是烂透了!我保证,我的评价绝对客观,我绝对不是因为嫉妒她虏获了任青楷的心。好吧,我承认,的确有那么一点。
  
  人家毕竟是系花,人长得漂亮,身材倍儿好,还多才多艺。性格高傲一点不但没有引起男性同胞的反感,反倒是激起了一群征服欲强烈并且喜好战斗的雄性动物的趋之若鹜。不过,最终抱得美人归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任青楷。当任青楷牵着夏秋冬的手完美的出现在广播台的时候,我们所有人都大跌眼镜。因为不只是我,其它社员也没人知道他们之间有过什么交集,更没人知道是谁追的谁。
  
  任青楷在傻愣着的大家面前搂住夏秋冬的肩膀,眉头微微上扬,简洁的说:“夏秋冬,我女朋友。”我永远记得任青楷那一刻的表情,一向稳重的任青楷脸上极少露出这种自豪甚至可以说是得意的表情。
  
  而他并不知道,在他这种瑰丽的表情下,有一个人的心跌落到了某个不知名的山谷谷底。当时已经暗恋任青楷一年的我在自尊心的驱使下,只能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然后和其它人一起起哄,我还装作一副抱怨他的样子对他说:“学长,你真不够意思,之前都不透露一点风声的!”
  
  “就是!大楷,你太不够义气了,连我都没告诉!”广播台和任青楷走得最近的谢天然学长也附和道。
  
  任青楷只是拍了拍谢天然的肩膀,微微垂目,腼腆一笑,却并不说什么。他身旁的美女也只是别扭的掀起唇角,连牙齿都懒得露一下。那一刻,她的反应让我们多少有些尴尬。大家都知道第一印象有多重要,然而第一次见面都不被礼遇,我没法对她抱有什么好感,何况她还是我的情敌,一个不用与我战斗就获得胜利,还将我死死踩在脚下的情敌。
  
  这场婚礼的男主角是谢天然。谢天然和任青楷当年都是广播台里高我一届的学长,先我一年毕业后,谢天然进入了北京一家投资公司工作,而获得地球物理与计算机双学位的任青楷则带着他的女朋友双双赴美留学。大学最后一年,没有了任青楷的校园显得异样冷清寂静,我辞去了广播台的工作,安心准备考研。一个人学习的日子既痛苦又享受,要长久的日复一日重复一个动作真的很痛苦,然而认认真真一心一意朝一个目标努力的感觉又真的很享受。另外,这种将虐心和虐身结合得天衣无缝的游戏可以让我的思想和心暂时缓一缓,而不是整天去想着一个不爱我的男人。
  
  最后,我成功的考上了中科院地球物理所。其实,我之前是学资源勘查工程的,可是考研的时候我跨专业报考了地球物理所是为了祭奠我那半死不活的爱情。有时候我也会觉得自己很幼稚,可我做过的更幼稚的一件事是:得知夏秋冬是外语系系花之后,我每天都会花一两个小时猛K英语,后来大三的时候考托福,我的成绩比夏秋冬还要好。
  
  任青楷那天拾起我故意掉在他脚下的托福成绩单,看了看,眼神开始发出光亮:“米苏,考得不错啊,还比秋冬多上几分呢!”
  
  我羞涩的低头笑道:“是吗?还好吧。”
  
  这件事让我在心里偷偷高兴了好一阵子。可是,高兴过后我仍旧失落:就算我外语比她好又怎么样呢?任青楷喜欢的还是夏秋冬啊,不会是我。
  
  自从任青楷去了那个“白天黑夜与中国颠倒”的国度后,我们就只能靠电邮保持联系了。他在美国应该很忙,忙着学习,忙着打工,忙着和夏秋冬谈恋爱,所以他每次回复我的电邮都是惜字如金,比如“忙着上课和做report,累”,“在学校附近和一个韩国人合租房子,一切安好”,“晚上开始在Orchild刷盘子,廉价劳动力,呵呵”,还有“每晚一集美剧,恶补英语”……他从不来不提他的感情生活,我也从来不问他和夏秋冬怎么样了。
  
  他回我邮件的时间没有定数,所以平均每天查收邮件至少三遍是我这三年来未曾间断过的工作,为的只是在第一时间能收到他的讯息。另外,我与谢天然学长也保持着坚固的革命友谊,因为从他那里我也可以探听到我所不知道的关于任青楷的消息。
  
  三年在不知不觉中过去了,我还有半年多就要研究生毕业了,二叔已经告诉我妈要把我安排到中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工作了。看来,我接下来的人生将会在一层不变的平淡无奇中慢慢逝去了。不过这样也好,老妈也希望我稳定。
  
  老爸刚去世那会,老妈整个人都垮了,整天以泪洗面,经常忘记做饭,衣服堆积如山也不洗。读高三的我一是压力大,二是不懂事,有一次回家洗完澡发现没有干净衣服可以换了,就冲她嚷嚷道“你根本不爱我,也不关心我”,把她气得血压高,躺在床上一动不动,一句话也不说,只是不停地默默掉眼泪。
  
  我当时就吓傻了,极度的恐惧笼罩着我,我立马跪在她的床前,边哭边推她:“妈,你怎么了?我送你去医院吧?”
  
  她眼神空洞,不看我一眼,也不搭理我。
  
  我着急的拉她去起来,她终于哭出了声,断断续续的挤出那句话:“这段时间……是……妈忽略了你……是妈不好……”
  
  我抱着躺在床上的老妈,痛哭流涕:“妈,对不起!是我错了,是我错了!”
  
  那一刻,我才清醒的意识到:已经失去父亲的我在这世上只剩下母亲这个惟一的亲人了,接下来的人生只有我们母女俩相依为命了。所以,我就下定决心再也不会让老妈为我难过了。她希望我稳定,我就稳定。我要是忤逆了她老人家的意思,又把她气得血压升高,我就是不孝。这样的事做过一次就好,不能再来第二次,因为最亲最爱的人之间的伤害是致命的。
  
  本来我以为我真的会过“安稳”的日子,可是在谢天然的婚礼上遇到回国的任青楷让我的日子“动荡”了起来。
  
  当任青楷玉树临风的出现在谢天然婚礼上的时候,不只是我,连新郎本人也吓了一大跳。看来,被美国人“喜好出其不意的surprise”的行为习惯熏陶到了,性格内敛的任青楷也变得幽默起来。三年了,除了他身上增添的几分男人味和成熟的气质,还有他鼻梁上那副黑框眼镜,他仿佛没什么变化。他微笑着与大家谈笑风生,好像这三年他从来没有缺席过我们的生活。他与老朋友们一一打着招呼彼此寒暄着,眼神却始终没有掠过我。正当失落的在一边拽着百褶裙的褶皱时,有个人拍了一下我的头:“米苏!”
  
  我抬头看他,却紧张得不知作何反应。
  
  他咧开嘴笑道:“怎么,你不会忘记我了吧?”
  
  忘记?怎么会。我多想不顾一切的对他倾诉衷肠,将我这三年对他的思念之情一吐为快。可是,没种的我最后只是讪笑着回答他:“记得啊,学长,欢迎回来!”然后就没有了下文。
  
  “米苏,你变漂亮了,不过我还是认出你了!”他还是以为我的不知所措是因为我没认出他来。
  
  可是听到他夸我,我既欣喜又不好意思,红着脸说:“学长,你就不要再取笑我啦!”
  
  这时,谢天然过来解救了我,他问任青楷:“怎么你一个人回来?夏秋冬呢?”
  
  “夏秋冬”这三个字一出现,任青楷的脸上便闪过一丝异样的情愫,可是瞬间便恢复如常,他只是淡淡一笑,然后说:“她一年前就毕业回国了,后来我们分了手。”
  
  谢天然怔了一怔,然后拍着任青楷的肩膀说:“没事儿,天涯何处无芳草啊。哥们,你这样的,追你的美女要从复兴门排到建国门了!米苏,你说是不是?”
  
  我点头称是,心里一半是理所当然的欣喜,一半却是莫名其妙的酸涩。
  
  任青楷只是笑笑,不置一词。谢天然继续说:“那你接下来准备在哪发展?这次回来了还出去吗?”
  
  任青楷摇摇头:“暂时不出国了,在美国的时候我就向北京的几个公司投了求职简历。下周我会去罗格莫德上班!”
  
  “外企?”我问。
  
  “不是,私企。”
  
  我心想:靠,私企怎么还取这么“洋”的名字,看来这家公司的老板一定是一个崇洋媚外的“骚”人。
  
  从婚礼回来后,我的心就彻底翻滚了起来。我开始酝酿着要去这家公司工作,以求能与梦中情人朝夕相处,这种欲念在我心中逐渐演化成了决心后,我又开始琢磨着怎么说服老妈和二叔让我进这家公司了。
  
  我给二叔打电话,硬着头皮说了许多以前没对他说过的肉麻的话和感激的话,比如“自从我把去世后,您就把我当亲生女儿看待,对我很好”,二叔不愧为老江湖,在电话那头狂笑起来,然后说:“丫头,有什么事二叔能帮到你的,二叔一定帮!”
  
  我也笑道:“二叔,什么事都不能瞒过您!我只是不想进那个什么勘探院了,我想自己找一家私企工作。”
  
  “哪家啊?有目标没?”
  
  “罗格莫德。”
  
  二叔沉吟片刻,然后说:“你们年轻人都有自己的想法,二叔支持!你妈那我会去说的,你放心!”
  
  一周后,二叔便给我打电话,说老妈同意了,还说在那个公司有认识的人,并且已经打好了招呼,直接去面试就可以了。因为有“二叔”这层关系,再加上我的导师也给我写了推荐信,我的面试进行的还真不是一般的顺利,基本上可以算是话家常了。
  
  就这样,我顺利的进入了罗格莫德的“地震数据处理数据中心”工作。面试那天我已经偷偷视察过了,“地震数据处理数据中心”与任青楷所在的“软件研发中心”在同一层。为了能尽快“接近”任青楷,我和导师商量好了去罗格莫德边实习边写毕业论文。
  
  去罗格莫德实习的头一天,我辗转反侧了大半个晚上才在迷迷糊糊的睡去,一睁眼都快8点半了。从我们所坐地铁去罗格莫德要二十分钟,惨了,要迟到了!我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跳下来,胡乱收拾了一番就冲向了地铁站。
  




☆、第二章 有些事不是想忘就能忘

  以前在网上看过一个帖子,盘点“北京十大最易失身地点”,北京地铁1号线名列其中。虽然我坐的不是1号线,但是刚好赶上上班高峰期,地铁里的状况完全就是“人贴着人,手没地方扶,脚没地方站”。到站后,我完全是被挤下去的。我在心里暗骂:娘啊,在北京生活压力真大!买不起车买不起房就算了,为什么上下班还要挤公交挤地铁啊?
  
  一看地铁站的电子钟:8:55,还有五分钟。我没空在这里哭爹喊娘了,赶紧飞也似的跑向地铁站出口。一路上横冲直撞碰到了不少人的胳膊,还踩了不少人的脚。我不停说着对不起,时不时还听到更年期大妈谩骂的声音。还好公司大楼就在D口的正对面,过个人行道就到了。抬头一看,绿灯在闪,我屏住呼吸,快速的冲向对面。就要安全抵达马路对面的时候,突然冲出一辆白色跑车,绚丽的色泽近乎要刺伤我的眼睛,我吓得两腿发软,等待死神的降临。然而,死神并不眷顾我。车在离我的双腿还有1厘米的的地方及时停住,刚好擦上我的包。我再往前一点点估计就会死定了!我如释重负的瘫坐在地上,大大的松了口气。
  
  “小姐,你不要命了吗?”一个戴着深棕色蛤蟆镜、身着亮黑色皮衣的青年男子正双手叉腰的俯视着我,想必这位气焰嚣张的“富二代”便是“肇事者”。
  
  差点撞到人不说“对不起”,反倒质问起我了,我气不打一处来,腾地一下从地上爬起来,道:“明明是你闯红灯,你是肇事者,还质问我!”
  
  “肇事者”并没有发脾气,只是嘴角一掀,露出一排洁白整齐的细牙:“小姐,你是不是不懂交通规则啊?我是右行,根本不存在闯红灯的问题。倒是你,人行道的灯都变红了,你还不看车的猛跑!”
  
  我这才注意到,交通灯确实变红了。绿灯闪过马路本来就很危险,可是要迟到了我才会冒险啊。算了算了,就当攒人品吧!
  
  虽然这家伙的态度让人超级不爽,但是毕竟是我有错在先,何况快迟到了,我便不打算理会他。可我一转身,却被他叫住:“小姐,你还不能走!”
  
  我不耐烦的回过头:“又怎么了?”
  
  “小姐,你是没有受伤,可是我老婆却被你弄伤了,你必须负责!”
  
  “你老婆?”
  
  我疑惑的看着他,他却只是伸出食指,指向他的坐骑。我将眼神移向他的车。保时捷911!腐败!恶俗!骚包!我仇富!可是他的车里好像没有他的什么“老婆”啊,莫非他想讹我钱?
  
  “你骗谁啊?车里明明没有人,你当我瞎子啊?”真是流年不利,都快迟到了,还在这里和这么一个衰人纠缠不清。
  
  他又笑了:“小姐,你可能真的是瞎了。这不就是我老婆吗,还有你看她这里被你的包擦伤了!”
  
  难道他说的“老婆”就是指的这辆车?我定睛一看,车前确实有一小块掉了漆。我赶快检查我的包,包的侧面的金属链子上还真的沾上了一点白色油漆。证据确凿,我心虚的把包抱在胸前,问他:“你想怎么样?”
  
  “赔钱。”
  
  “多少?”
  
  “一千。”
  
  “什么?一千?就掉了这么一点油漆,你就要我赔这么多。你还真是狮子大开口,即使你这车值个三百万,但是喷个漆能花泥多少钱啊?你少在这里骗我了。”
  
  “那你说多少?”
  
  “二百。”
  
  “五百。”他讨价还价。
  
  他这车也值好几百万,这个价格应该还不算太过分,何况我实在没有时间和他再讨论下去了。
  
  “成交。”我在包里翻了半天,却没有发现钱包的踪影。
  
  他火眼金睛的识破了我,问:“你是不是想说你没带钱包?”
  
  我讪笑道:“我是真的没带钱包,要不我下回再给你吧?我上班快迟到了,今天是我第一天上班,我要是第一天上班就迟到是会被炒鱿鱼的。您今天就放过我吧?”
  
  他表情严肃的看着我,一言不发。
  
  我补充道:“真的,我就在这栋大厦上班。”
  
  他侧眼看了看公司大厦,又看了看我,像是在忖度我所说的话的可信度。片刻后,他掏出手机,问:“多少?”
  
  “啊?”
  
  “我问你号码多少。”
  
  我报出一串数位后,他记下后回拨给我,听到我手机震动后,才满意的挑了挑眉,接着又问:“姓名?”
  
  这家伙像查户口的,可我为什么要告诉他我姓甚名谁啊,赔了钱我们就老死不相往来了,于是我回答道:“柯南。”
  
  他似笑非笑的瞥了我一眼,道:“哦,这么巧?我叫毛利。”
  
  我白了他一眼,说:“没事我先走了!”
  
  这回他也爽快,道:“行,等我电话!”
  
  被那家伙这么一耽误,我最终还是迟到了,被中心主任训导了一番:“我不管你是怎么进来的,进来了就要守规矩。无规矩不成方圆……”
  
  我迅速开启身体的防御系统,过滤掉这些说教的废话,免得影响我这一天工作的热情。中心主任终于偃旗息鼓了,他把我教给一个姓王的师兄带。王师兄给了我一张大概2…3米长的测井图让我解释,我的基本功还算扎实,很快就完成得七七八八了。
  
  于是,我溜去茶水间泡了一杯咖啡,然后绕道经过“软件研发中心”。透过玻璃窗,我可以欣赏到任青楷的侧脸,他眉头紧锁,像是在思考一道很难很难的编程题。我不自觉的伸出手,隔着玻璃摩挲他眉毛的轨迹,只想一点一点的为他抚平。他伸手拿鼠标旁边的水杯,水杯却一不小心坠地了,他起身收拾,我慌忙的躲闪,生怕被他发现。
  
  中午,我顾不上吃饭,穿过几条大街才找到一家超市,进去买了一个陶瓷杯。我把陶瓷杯塞在包里,然后把包抱在怀里,回了公司。任青楷办公室的门没有锁,任青楷并不在座位上,只有一个同事趴在桌上睡觉。我将陶瓷杯从包里拿出来,小心翼翼的放在了任青楷的桌上,然后踮着脚尖走出了他的办公室。
  
  快下班的时候,我忍不住又去了“软件研发中心”。当我看到任青楷正双手捧着我买给他的陶瓷杯喝着某种温暖的液体的时候,一种名为幸福的潮水挟裹着我,把我带入一个只有我和任青楷的美妙世界。如果,没有遇见他,我的人生本来可以有不同的遭遇,可如果没有遇见他,我的人生哪来此刻的隽永的幸福。
  
  我来罗格莫德的事知道的人并不多,所以任青楷并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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