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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女王,我爱你-第2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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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感觉说不出,像是一阙词,又像是一轴画,韶华正盛,仿佛一株桃花,占取春风第一流。

    入夜,万籁俱寂,他坐到沙发上重新翻看她的资料。

    中间一沓照片掉出来,各种角度的抓拍,落在地毯上,低头去看,惊鸿一瞥。最早将照片拿到手里的时候不觉得她多美丽。漂亮的女孩子他见得多了,什么样的没有。

    只是真人让他有些意外,几年前也见过,可是离得太远,笃定以后还会相见,便没有细细的去看。今天离得这样近,低头看过去,白锦无纹香烂漫,玉树琼葩堆雪,倒有几分素衣白雪的宁静。

    不愧是当律师的,嘴巴很凌厉,而且得理不饶人。

    在酒店里撞到还真是个意外,那天他有事,没有闲心跟踪她去了解她的一举一动。

    他跟客户吃过饭出来,她在同一家酒店参加完同事的喜宴。喝的醉醺醺,出电梯的时候撞到他的怀里来。

    他穿笔挺的手工西装,连西装裤的线条都讲究到熨出笔直的线,是衣冠楚楚,温文好看的斯文男子。

    江小姐借酒装疯,顺手调戏,扬起头,轻拍他的脸:“呦,还是个美人。”不知怎么想起那句:“美人如玉剑如虹。”

    他将江小姐当成路人甲从怀里扔出去,毫不留情。

    一边的客户问他:“薄总认识?”

    他板起脸:“不认识。”

    才走几步,被同事扶住的江小姐转过身,喊住他说:“从前有个人推了我一下,后来他死了。”

    他皱了下眉头,知道江小姐不是装疯卖傻,是真傻。

    她不记人的本事还真是一流。

    他都怕她见过他,再见会疑心重重,而她从来只当他是陌路,不是装出的陌路,是真的不记得。每一次的再见,都是初相遇。

    江小姐马虎大意的性情看似是天生的,在公交站牌等车的时候被人掏了钱包。

    他亲眼看着,只是沉思,为什么那么大的动作她感知不到?这样拙劣的三只手都能得逞,当事人竟然发现不了也实在是个技术活。

    直等公交越走越近,才后知后觉去翻钱包,他闲闲地靠在站牌上看着,见江小姐把整个头都要塞到大包里,最后无果。睁睁的看着公交车在她眼皮子底下堂而皇之的开走了,欲哭无泪。

    他走过去,借着从兜里掏钱的动作,将一元硬币从指缝间露出去。

    江小姐明明看到,却一脸稚气的不声不响,直盯着他走远。喜气洋洋的捡起来,以为自己捡到一个天大的便宜。

    他回头,看到她笑得像朵太阳花,简单的女人,总是说哭就哭说笑就笑,仿佛从来都不是件费力的事。

    午夜的街道上他捡到她,先官司败诉,接着又相亲失败,中间没有给她喘息的工夫,马不停蹄。

    他也是马不停蹄。

    相亲对象是只土豪,也是个怪伽,打见面就炫耀他的资产,却又明确告诉她,他不喜欢眼皮浅的女人,婚后最好aa制。她坐在那里早就一脸嫌恶,最后有人来救场。是林乐,蕾丝边缘,两人上演了一出很是暧昧不清的戏码。

    林乐明知故问:“听说是个土豪?”

    江小姐嘴巴更是阴毒:“哪啊,土豪的弟弟。”

    是,相亲男开场时确说他有个更加财大气粗的哥哥。

    那嘴型一动,他却看清了,分明说着:“土鳖。”

    相亲男踉跄退场,她坐回到原位上又是一脸默然。

    他听见林乐说:“又不合适?”

    那年江小姐二十七岁,两年中那是她相的第二十八个对象。他帮她数着,难怪那样倦怠。

    林乐又说:“别等了,他不会来了。”

    江小姐看了她一眼,低下头,开始噼里啪啦的掉眼泪。

    原来她的心里真是住了一个人,是她的全世界,难道谁都看不进眼里去。年轻的时候人总是那么傻,单纯又稚气,为了等一个人,竟忘记岁月刀刀催人老,它会将自己变得辛苦又不堪。

    如若不是负荷不能,又怎会在午夜的当街失声痛哭。蹲到路边,整张脸埋进膝盖里,之前只是轻声啜泣,肩膀微微颤抖,最后爆发出很大的哭声,呜呜咽咽的,像个无助的小孩子。

    他想,原来江小姐这么脆弱,他都还没有出手呢。怎么办?

    到底是因为什么悲恸不已呢?是因为输了官司,还是,只是因为等不到一个人?他不知道她在等谁,从没有见过那个人,至始没有出现过。几年来她的身边就只有他,像只鬼魅,如影随形。

    每一次见面,都是初相遇。

    他把纸巾递给她。

    江小姐泪流满面,不敢抬头,只胡乱说感谢的话:“谢谢你,小弟弟。”

    怎会想到,今日她叫他小弟弟,日后要叫他情哥哥,还得为他生孩子。

    二十八,江小姐彻底沦落成大龄剩女,只那容貌在他看来,和三年前倒是没有一点儿差别,仍旧是楚楚开不尽的桃花。

    原来认识她很多年。

    眼见江小姐的物质生活逐渐丰富,有了自己的车子和公寓,他再不用陪着她一起挤公交。可以闲散的开着他那辆宾利车,缓缓的跟在她身后。

    江小姐的车技一直不好,车开的慢极了。

    这一切都只是想要入骨三分的了解她,等到她一见到他,便能极速融入进她的生活里。他想,女人不是个个相信命中注定,三生情缘么?否则紫霞仙子如何能等到至尊宝,又怎能甘愿去等?

    他已经那么了解她,总能渗透进她的心里去吧?

    江小姐二十九岁,他粉墨登场。一场处心积虑的邂逅,他要同她上演一出极其缠绵又壮烈的爱情。

    从那一天开始,江小姐就是他的全世界,他会装作很爱她。尽管他还不懂什么是爱情,可是,他已然那么爱江小姐。这是他为自己设置的程序。

    那一日廊灯幽暗,一阵风起,将江小姐脖颈上的丝巾吹落。他打此经过,弯腰替她拾起。

    修指递给她。

    她似是含了笑,说;“谢谢。”

    终归还是没有看清他的样子,这注定不是初见到。那灯真是暗,他却看清了她,每一个细小情节都看得清清楚楚。或许早就已经看清了,记在了心里,所以多暗多亮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就是那个模样。

    只是,被江小姐记得,怎就那么难。

    听她跟朋友打笑,笑称自己是公主。

    他钩起一侧唇角,望着她的背影似笑非笑。

    “还真是公主,封号太平。”就想,有朝一日非要试一试那手感是什么样的。

    江小姐再度喝醉了酒,站到酒吧的沙发上又唱又跳,侍者在下边望着她,急得团团转,可是拿她没有办法。

    举着杯子,口若悬河骂检察院的那些龟孙子,再骂到法院的合议庭。没想到她还这么愤青,简直就是意难平。

    最后她唱:“到了某个年纪你就会知道,一个人的日子真是难熬……能陪我走一程的有多少,愿以走完一生的更是寥寥……终于等到你,还好我没放弃……”

    停下来,她语气飘轻,可是他听到了。

    她说:“纪梦溪,你放过我吧。”

    看来那个纪梦溪,就是她这些年一直在等,却无论如何等不来的人。

    原来,那个人叫纪梦溪。

    不管纪梦溪会不会放过她。他来了,并且永远不会放过她。

    江小姐说,第一次见他是在看守所里,他的温笑很明快,眼光灿烂明亮,很动人。不过才觉出动人……

    那是他们的初相见。

    却是他的旧人,打穿白衬衣的青葱的代就已识得。

    江小姐不记得,三四年间,那个给她递纸巾的人,那个遗漏一元钱的人,那个下雨天扔把伞给她的人,那个在公交车上替她拾回文件的人,那个无声无息帮她阻却当事人报复的人……

    如果江小姐想起那个人的时候,是他严丝合缝的硬领衬衣,是他松散且泛着光泽的发线,是他一个微微上扬的嘴角弧度,还是他握着纸巾时骨节分明的修指?

    不论他是谁,不论是什么,终究是等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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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怕再与你相遇
    他是家里的独子,打出生就锦衣玉食,别人习惯把他们这种出生豪门府邸的人叫做世家子。

    小的时候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上到爷爷奶奶,下到管家,保姆,几乎没哪一个不是宠着他的。再大一些,渐渐成了父母眼中的混世魔王,能管的时候没人真舍得管他,等到想管的时候,就已经管不了了。

    老爷子曾动过把他送去部队的念头,这样不仅可以历练一下,吃一些苦头也能杀杀性子。

    为此他妈妈哭了好几天,不停的跟老爷子闹,总算没舍得送出去。

    读书一番风顺,几乎没费什么力气。用一些人的话讲,这就投正胎了。不仅书读得好,还长一张漂亮的脸蛋,真是运气得没有天理了。

    在他看来,只是旁人那样觉得。运气到底好不好,他却并不那样以为。

    有些东西他想拥有,却一辈子得不到。

    家里打来电话的时候,他正坐在车上抽烟。问他什么时候回去,只说事情多,抽不出身。

    被念叨句没良心之后挂了电话,他将指间的烟掐灭,还要赶着做晚饭。

    她想吃肉,他便买了新鲜的五花肉,回来给她做红烧肉吃。

    本来他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公子哥,以为这一辈子都不会为了谁洗手做羹汤。可是有一天真想那么做了,还是义无反顾的学来。加上与生俱来的领悟力,拿手菜已经能做一大桌。

    进门的时候她睡在客厅里,冷气开得很大,虽然是夏季。一进门,还是冷风拂面。

    他才将冷气调小一点儿,她便醒来了。

    见他手里提着袋子,迷迷糊糊的:“今天晚上吃什么?”

    他说:“吃红烧肉,你不是说想吃肉。”

    她坐在那里想了一会儿,竟忘记自己什么时候说过了。于是猛敲自己的脑袋,有些气馁:“我真是越来越笨了……”

    他过来抓住她的手腕。

    眼眸里全是疼惜:“谁说你笨了,老早说过的,怎么会记得,我也是看到客人点这道菜,才想起来。”

    他下厨房做饭,才一转身。

    听她淡淡说:“你骗人,我分明中午才说过……”

    他感叹,是啊,他就是在骗她……回过头看她抱膝坐在那里楚楚可怜,摸了摸她的脑袋。

    “你中午说过么?我倒忘记了。”

    晚上她吃了很多的肉,口齿不清:“你做饭越来越好吃了。”

    被夸张,他倒没有多高兴,一伸手把盘子端走:“行了,吃不少了,晚饭不好消化。”其实不是她食欲多好,只是很机械的在做一件事情。这个女人就像一个偏执狂,无论做起什么,都像一发不可收拾。

    要拉着她一起出去散步。她不肯,乖乖的坐在沙发上等八点档的泡沫剧。他只得切好水果,抱着纸抽陪她一起坐下来。

    她缩在沙发的一头,穿着浅色的家居服,很小的一团。他能看到她纤细的锁骨,瘦的又小又薄,真像是一只翩然欲飞的蝴蝶。

    她见他盯着看,转首问:“你晚上不用加班?”

    他是总裁,名下有这样那样的产业,肯定忙得不可开交。像普通员工那样朝八晚五上下班已经很难为他了,再除去给她做饭的时间,她怀疑,他到底什么时候用来工作?

    他看出她的疑惑,笑笑:“我很强悍的,工作效率不是一般的高,只上班时间就什么都做得完。”

    她毫不留情的白了他一眼:“你胡扯吧。”

    事实上,他真的又是在胡扯。

    两集电视剧看下来,她哭的稀里哗啦,大半盒的纸抽都用完了。他坐在一旁见怪不怪。有的时候想不明白女人寻求的到底是哪一种刺激,发泄情绪的方式绝对跟男人不一样。

    男人心痛难耐的时候多半会喝酒,一醉方休解千愁。但女人不一样,有时候痛快的哭一场对她们而言更管用。

    半夜两点,他给自己冲了杯咖啡。坐到电脑前继续工作,脑中暂时休眠,明天早上给她吃什么?

    她说过无数次:“你回家去住吧,真的不用这么照顾我了,我又不是小孩子。”

    只怕她连小孩子更不如。

    自闭加轻微抑郁,她是个有精神疾病的人,去美国找了好的心理医生,到现在还没有完全康复。

    连医生都说,她这样自我催眠是很难康复的。就像阴雨连绵的时节,想老屋中的墙壁干燥一片不生藓又怎么可能。

    可她的世界里没有晴天,哪怕一个瞬间是阳光普照的,似乎也没有。

    她老公是他最好的哥们,多年前因为一些原因在警方通缉逮捕的时候遭遇毒手死掉了。几个月前又丢了孩子,亦是生死未卜,这样的擎苍之势压下来,她垮了。

    以前她是个无往不利,雷厉风行的刑辩律师。现在连精神都要时好时坏,根本没有办法正常生活。

    她有家人,可她坚持一个人居在一片小天地里。

    他想到一个词汇:神出鬼没。

    她在对面那栋房子里无声无息,飘来飘去,跟鬼一样。

    想到这里,他的心忍不住又是一阵抽搐的疼意。

    他从会议室中出来,秘书,助理跟在身后。

    才开机,家里的电话就打来了。

    老夫人三令五申:“就算你有天大的事,这一次也得去跟人家姑娘把饭吃了,说不定就碰上良人了呢。你要是敢给我砸场子,看我怎么收拾你……”

    他把文件夹转身丢给助理,又看向秘书:“去超市帮我买一块豆腐,葱,一颗甘蓝……”

    然后头脑中盘算着,去相亲带家属不知道算不算砸场子?

    估计老夫人会气翻天,但是如果半路杀出来的呢?又说:“算了,不买了。”

    给她打电话:“晚上咱不在家里做饭了,打扮得漂亮点儿,七点半,来餐厅找我。”

    她可一点儿都不傻。

    “你妈又让你相亲,让我江湖救急是不是?”

    他可怜兮兮:“你要是不去,我就死了。”

    “被那女人先奸后杀么?”

    “说什么乱七八糟的呢?小姑娘思想就不能纯洁点儿?”

    她说:“我已经是人老珠黄的大妈了。”

    她比他还要大两岁,却不像她说的那样人老珠黄,生得本来就显小,脸小眼睛大,皮肤也白,看上去比实际年纪小一大截,说她不到二十都有人信。

    粉墨登场的时候更显青春无敌,其实她长的不是特别漂亮,可是灵光闪烁,令人目眩神迷,素颜出场,餐厅绮丽的灯光下却浑然如画。看向他的时候,笑容里有着依稀微生的暖意,临水照花人那般。

    再妖娆艳丽的女人,都要被比下去。

    他再风姿楚楚的一起身,把人拉到近人处,跟对面的女人介绍。

    “这是我朋友。”

    什么朋友?

    他不说是女朋友,只低下头冲她温润如玉的笑起来:“不是说我吃完饭就回去,你怎么找来了?”

    他这样的公子哥有女人纠缠到这个份上,不该冷颜以对?

    看他目光之中流转的宠溺,若有似无,不用说,什么朋友是个人都该懂了。

    女人拿上包愤然离场。

    他手放开,直接招来侍者;“把东西撤下去,重新上一份。”

    她如同卸了妆的戏子,懒洋的坐到对面去。

    只说:“你可真没意思,这样的把戏就玩不腻?”

    他挑眉:“我妈不腻,我怎么敢腻?”

    他相亲像赶场子,走马观花,什么样的女人也该见识到了。却没一个看到眼里的。

    “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我看刚才那个就不错。”

    “不错你娶啊。”他漫不经心的抬眸看她,他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她从来都不知道。

    全世界的人都要看出来了,也只有她看不到。

    兄弟一起喝酒的时候问起她的状况:“这两天怎么样?有没有给她按时吃药?”

    “吃什么药?她那是心病,你要逼着她吃药,只会更加重她的思想负担。”

    朋友便说:“就算这样,总不能不让她治疗。就让她一辈子这样么?连正常的生活都要不能自理。”

    他喝的也是有些多了,抬起头:“一辈子这样又怎么?”

    朋友愣了下,眼瞳渐渐发深。他说:“你疯了。”

    他就是疯了,才打算这样照顾她一辈子。他在她最糟糕的时候,反倒发现,他是那么死心塌地的爱着她。

    那一晚他喝了太多的酒,叫代驾送他回去,却觉得自己没办法上楼了。

    给她打电话:“我在楼下,你来接我。”

    她穿着蓝色睡衣下来,外面罩了件大外套,颜色相仿。

    从楼道里出来,打那片晕黄的路灯下走过,仿如烟霞笼罩,她从天上来,误入攘凡的尘世。

    他真的是醉了,车门打开,竟然扬首吻了她。她的唇也是甘甜的,有一种类似紫罗兰的幽幽香气,或许是他的错觉,他还是第一次碰到她的嘴唇。吻过那么多女人,却从来不是这个味道,他醉得更加厉害。

    失了理智,才没有设防,一下被她推开。看着她匆匆的转身跑上楼,他呆呆的坐在那里,唇齿留香,脑中却一片空白,竟在那里坐了一夜。

    醒来时,天已经亮了。再多的酒也该醒了,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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