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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那些暖暖的阳光-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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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操!凌晨歌会遭雷劈的!”

    “还说自己没交女朋友!”

    “我代表党和人民鄙视他!”

    “岂止鄙视!消灭他!”这里一阵义愤填膺,直到晨歌牵着暮歌往这边走过来才停歇下来。

    晨歌在车门边站住,朝三个好友招了招手。美女在侧,三人立刻滚了下来,纷纷摆出自认为最帅的姿势和表情。确实帅,一中的小美女们都不顾矜持偷偷往这边瞄了好几眼呢,青春期的男孩们,大都处在不上不下的尴尬期,警校出来的男生比她们身边的男生英挺,麦色的皮肤,张扬外放,举手投足间带着生猛的青春张力。

    童言童语两兄弟活泼开朗,是十足十的阳光小帅哥。杜宇的爷爷是军人出身,可他爸爸妈妈却都是大学教授,小小年纪却温文儒雅,一点都不像军人。晨歌就更不用说了,俊,暮歌要是神性那晨歌就是魔性。这孩子越大越像他们的妈妈,他的眼比暮歌细长,微微向上的眼角,这样的年纪已经学会似笑非笑这招了。

    “他们都是我室友。”晨歌揽着暮歌的肩膀,指着他们三人如此介绍,连名字都没有报。童言几人暗暗把晨歌又骂了一轮,赶紧向美女自报了家门。

    “你们好啊,我是晨歌的姐姐,我叫凌暮歌。”他们都是弟弟的好朋友,所以暮歌也努力释出一百分的善意,她的笑容很灿烂。

    “啊!姐姐!”

    “哎呀!是姐姐!”

    “真好!姐姐!”三人一阵欢欣。情绪十分外显,兴奋地互相击掌。

    “乐呵什么呢?别瞎想些有的没的啊。”晨歌把暮歌塞进车子,然后转身看着三个好友,极其不屑地笑了一笑。

    “你怎么知道我们在瞎想啊?”童言笑得好不猥琐。

    晨歌满脸的鄙夷。

    “你小子那是运道好,摊上个这么优的姐姐,哥儿们算是服了。”

    “别给老子动歪脑筋,想死也没用,我姐可是要一辈子陪着我的。”我和舅舅。晨歌头一扬,得意地不得了。这话可是暮歌亲口说的,听到时他感动得都快哭了,舅舅还说他们傻。

    “我草!难道你将来结婚还带着你姐姐一起啊?哥儿们我接收了,肥水不流外人田。”

    “你才肥水!不是,你才馊水,粪水!”晨歌怒了。暮歌越来越大,将来得招多少蜜蜂惹多少蝴蝶啊。刚才一个,现在又来仨蠢蠢欲动的。前有狼后有虎!“我告你们,她是我姐,长姐如母,对我来说她比我妈还重要,就是比你们阿姨还矜贵,别给我打什么坏主意!”

    讲完,也转身钻进车里。车子疾驰而去,扬起一阵尘土。

    三个人面面相觑。

    “我草!我不灭了凌晨歌我就跟他姓!”

    “他居然把我们仨丢在大马路上!”

    “跟他姓也不错啊,入赘嘛。”

    “你有点骨气好不好啊?咱就偏偏追他姐,要是得手了就娶回家,气死他!”

    “幼稚。”

    “你不幼稚!”

    “回去办了他!”

    “你动手?”

    “呃……”

    总之后来,这三人变成了凌家的常客,有事没事就跟着晨歌回来过周末,晨歌拿爷爷御用的鸡毛掸子也赶不走。每次明明已经甩掉他们了,可一转头他们自己结伴来串门子,天天围着暮歌“姐姐”、“姐姐”地叫。晨歌没告诉他们自己和暮歌是双胞胎,以至于不久后他们得知真相后把晨歌拖进厕所围殴了一番。晨歌是他们四个里最小的,而他们居然对着一个比他们小的女孩子叫了三个多月的姐姐!

    孩子们,记得自己的第一次吗?第一次心跳失序,第一次脸红,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接吻……第一次以虔诚的心去喜欢一个人。

    还记得吗?

    或许有些人很幸运,和初恋走到了最后,可更多人多年后回首发现自己早就不知道把初恋丢在哪儿去了,可还是一直记得,深深地记得——兴许都不记得那个人的长相了,可还记得当时的情怀,当时的美好,或者瞬间的一个动作、一个眼神。。

    人之初,爱之深。

    红粉映青竹,听过这样一个故事。那女子含着泪,望断天涯路;书生说,若是有缘,我们下半生再遇。马蹄声声,踏过繁水三千,吻过江南桃夭,怕是爱了多少,恨了多少,也怕是缘散了,人也忘了。

    女人说,我和努力想忘记他。可男人却说,你只是在用另一种方式铭记他。

    可以将爱情归咎与费洛蒙。可又说不清。

    初中的孩子,其实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了,都是情窦初开的年纪,爱得很真、很深、很纯粹。其实他们的爱很简单,第一眼得了眼缘,有了好奇,然后慢慢地靠近,再慢慢地深陷,丝毫没有自制能力,第一回毫无保留地付出,足以影响一生的爱难忘。爱之初,天真、美好、纯粹,也深刻。

    暮歌是贺子竞的初恋。两人一直处在“友达以上,恋人未满”的阶段,倒也不是说子竞玩暧昧或是暮歌耍心机。感情方面,两个其实都只处在幼童的阶段。一个别扭霸道,一个懵懂薄凉。后来子竞想想,好吧,再等等,她还太小了,先守着她长大,将来的事情再说。对于暮歌,别说荷尔蒙,别说激情,对这样的孩子,有什么方法比滴水穿石更好的?

    暮歌中考考得很好,直升了一中的高中部,子竞更不用说。子竞还用了些手段,升高中后他们还是同班,还是前后桌。缠吧!反正这小妞不是拒绝他,而是拒绝所有人。缠着吧!他们是同桌,有的是机会。往死里缠,这么个心软的小妞,跟她比耐力,缠久了,习惯了,就是他的了。

    高一学生的体育课,男孩们趁着这个机会到球场上活动活动筋骨出一身汗,女孩们,在操场跑了几圈后就自由活动了,有坐着看男生打球的,但大都坐在教室里看书做试卷。

    中国的教育,老师们用的都是题海战术,一中学生的压力是其他学校学生难以想象的,此校生源好,升学率高,一班四十人有三十五个能考进重点,另外五个保送。学生们高一开始就一头扎进书本里,资质较差的学生觉得连上个厕所都是浪费时间。

    男孩们打完篮球上来,嘻嘻哈哈,难得的放松,一身汗,阳光和青春的味道。

    暮歌低头看书,感觉有人拍拍她的肩。转头,缓缓笑了。

    “纸巾。”子竞也不自觉地跟着笑了。打完球回来,去厕所洗了脸洗了手,其实他有纸巾,可他就是想看看她的眼睛,和她说上一句话。

    暮歌拿出纸巾递给他。

    “你接着看,不懂拿来问我。”子竞接过纸巾,看看暮歌桌上的数学练习册,又笑了笑才转身跑到教室最后头的男生堆里头,也不敢打扰她太多时间。

    “才几分钟没见啊,就想老婆啦?”子竞回到教室后面,男生们禁不住取笑他,又有满满的羡慕。

    子竞瞪了那个男生一眼,其实心里乐意着呢,从初三到高一,所有人都觉得他和暮歌是一对了。再看看暮歌,平静地跟没听到似的,可耳根子红了。 

正文 何处惹尘埃(五)
 自习课,苏乐个狗胆包天的,径直贿赂了暮歌的同桌,捧着自己的书本练习册屁颠屁颠地跑到暮歌身边的位置落户,临了还给了子竞一个挑衅的小眼神。

    “暮歌暮歌,这个字怎么解释啊。”苏乐也是个人精,这会儿摊在面前的是一本文言文练习册,入眼的全是一篇篇生涩难懂的文言文。

    “这是通假字。女还,顾反为女杀彘。‘女’代表‘汝’。”暮歌看了一眼,答道。

    “哦!”苏乐恍然大悟。

    “诶,暮歌,我一直忘了问,每个星期五都会来咱校门口站岗的小帅哥是谁啊?”苏乐快笔疾书,貌似漫不经心地问。本来对苏乐这种小人行径颇为不屑的子竞也一下子坐直了身子。

    “你说晨歌啊?”暮歌笑笑。“我弟弟啊,很帅是不是?”

    苏乐一愣,还真没想过是这答案。

    “帅!帅翻了,没见过这么帅的,原来是我们暮歌的弟弟啊,怪不得那么眼熟。”

    装吧!子竞冷笑一声。可心里,偷偷松了口气,连带嘴角都不可抑制地上扬。

    “子竞,这题我用XX法解不出来。”苏乐数学也好,可暮歌一直习惯有事找子竞,自然而然就转身了。高中生的书桌上大都放着高高的书堆,尤其喜欢放正前方,可子竞不干,他的书都放在右手边,侵门踏户有一半搁在同桌那边。这就像是一个小小的屏障,暮歌转头来问他时,两人头一低,就像一个自己的小空间,其他人无法参与的亲密感顿时就衍生了来。

    “我看看。”练习本侧着放,暮歌侧着身子,子竞也侧着。他顺手还从暮歌手里把笔接过来,笔帽贴在唇边,装似思考。

    小人!苏乐怒发冲冠。暮歌思考时习惯用笔帽贴着嘴唇,子竞也这么干,几乎就是间接接吻了。暮歌不懂事,可子竞是故意的。“暮歌,这题我也会。”

    可,没人睬苏乐。

    “喏,你用XX法,比老师说的那种更简单。”子竞拿着笔直接在作业本旁边的空白处刷刷写了起来。暮歌的笔迹很娟秀,子竞的笔迹和他的性子一样,有点狂,可很好看。暮歌所有的练习本上除了自己的外就只有子竞的笔迹。

    暮歌一边看一边点头。

    “子竞,你真聪明。”接过子竞递回来的笔,暮歌笑靥如花。

    子竞心情也好。临了小人得志般还了苏乐一个得意的眼神。

    “暮歌,你周末要干嘛?”苏乐哪肯服气。

    去潭柘寺。子竞笑笑,转头看窗外。初秋的北京,阳光明媚,浮云多多,很好的天气。

    “跟弟弟去潭柘寺。”这周凌远航出国考察了,寺庙只能姐弟俩去。

    “去潭柘寺干嘛?”苏乐轻声问。自修呢,这边的声音有点大,临近的一些同学已经怒目而视了。苏乐可不管,但声音还是压低了些。

    “听道啊。”理所当然的回答。潭柘寺始建于西晋,距今已经1700多年,是座千年古寺。这寺是旅游经典,也是文物古迹。1997年僧团重新进驻,潭柘寺恢复宗教活动。暮歌每周都去一趟潭柘寺,跟着僧人们做早课,再单独听高僧讲佛法,傍晚回市区。高僧并不是每周都有空的,可是对暮歌来说,能听一听佛号闻一闻檀香也好。

    “我也去!”苏乐一听来劲儿了。

    暮歌一愣,随即点了点头。“好啊。不过要起很早的。”

    “起早怕什么。就这么定了啊,你星期几去啊?我早上去你家和你汇合?”苏乐是典型的自来熟,有脸没脸他都不要脸。

    “啪”地一声,子竞的钢笔摔在桌上,发出不小的声响。

    一般人没耐性坐一天,苏乐要去,到时候他们姐弟俩听佛法,苏乐至少得有个人陪着玩。暮歌觉得自己听体贴的。“子竞要不要一起去啊?”

    子竞满脸的别扭与不屑。可,立马就点头了。

    小人!苏乐撇撇嘴。

    “凌暮歌,池老师找你。”班长端着一大摞作业本走进教室,某位老师又想用修改作业为借口让学生们自习课写自己这门课的作业。

    暮歌点点头,起来走了出去。这孩子本身就有一股美态,校服裹身更显鹤立鸡群,遇上不用穿校服的日子,简简单单的T恤牛仔裤,就那么好看那么出挑。

    子竞皱着眉头,薄唇不自觉地抿紧。

    “凌暮歌。”班主任池老师抬头看了暮歌一眼,又低头整理手头的资料。自习课,办公室里的老师还是没几个,大都到教室转悠去了。

    “老师您找我?”暮歌在池老师旁边站好,双手放在身后,完全一副乖孩子的样子。

    “也没什么事儿。”池老师笑笑。“暮歌,这次小考你的成绩不错,班级第五,年纪也进前二十了。有什么目标吗?”

    暮歌摇头。

    池老师沉默了会儿,在思量接下来的话该怎么说。

    “你成绩不错,老师们都想好好栽培你。贺子竞也是,他成绩好,门门功课都是第一,目前他又在准备全国奥数比赛……”池老师停了几秒。“你们年纪都还小,现在学习对你们来说才是最重要的。”

    暮歌点头,明白了班主任找她来的原因。

    “少年情怀嘛,可就像你坐一趟火车,如果你觉得中途风景很美下了车,再想上车时就已经不是原来那辆列车了。我们得知道自己的目的地在哪里,是不是?”见暮歌如此神色与配合的态度,池老师的语气也不自觉放柔。

    这段话莫名就耳熟。

    暮歌又摇摇头。其实只要她继续点头,这次谈话就会那么过去的。可是她不想。子竞是她的好朋友,目前为止唯一的好朋友,她觉得她得对这个朋友有十足的诚意,这样的情感不希望别人误解与错读。

    “老师,我和子竞是很好很好的朋友。”

    池老师突然就有点不悦。“你们这个年纪,对异性存在好奇心。现在说是朋友,将来指不定关系就歪了。不是老师反对同学之间交朋友,可学生的天职是学习,可能影响学习的因素你们都要适时摒除。”

    孩子们进入学校,学的不仅仅只是课本上的知识,还有为人处事,他们在这样的过程中让自己学会成长,让自己各个方面都有所领悟。不过在这个时候跟老师谈论这个,很蠢。

    “老师,我舅舅给我讲过一个故事:佛祖欲将衣钵传给弟子,于是召集弟子来到讲坛前,手中拈着一枝鲜花面向众弟子默默无语,弟子们不解佛祖的心意,默默相对不断猜测,只有弟子大迦叶看着佛祖手中的鲜花微微笑了起来,于是佛祖也笑了,将衣钵传给了他。我舅舅还说,在芸芸众生中我也拈起一朵花,众人皆笑我痴笑我傻,不解我意,只有一人看我手中的花微笑,于是我也笑了,而这个人最终成了我的知己。”

    暮歌的嘴角挂着淡淡的笑意,从容不迫,冷静淡薄,翩翩风度。

    池老师有所领悟,可心里却是恼怒的。叫学生来谈话,谈到最后反倒让学生给“教训”了一顿。

    “老师,我和子竞并不是老师们想象的那种关系。我们都知道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什么,我们是知己。”暮歌还没有蠢到让老师们设身处地为学生们想想,心里的意思表达得很充分,她朝池老师举了个躬,转身走出了办公室。

    “才多大!居然跟我谈知己!”池老师半天没有好脸色。

    “现在的孩子,越来越难带了。”坐在池老师不远处的语文钱老师端着茶杯,笑着摇摇头。想当年,他们哪敢跟老师说这样的话,还跟老师辨什么知己呢,被怀疑早恋,吓都吓死了。

    “都是些成精的孩子。太聪明了。”池老师也跟着摇摇头。

    “这孩子,看着真不错。”得意门生,越看就越觉得顺眼。

    “漂亮,家世也好,听说家里变着法子宠。性子倒是不错,这么小的孩子有这样的气度,可骨子里拗,不好管。”池老师爱恨交加。

    “哪个孩子好管了?贺子竞更难管。”

    周日一早,天还没亮,凌家外头的小院子里停了两部车,其中一台是黑头车。已经被通知周末有同学一起跟他们去潭柘寺了,可看到来人晨歌还是不爽了。

    “咱俩去不好吗?非得叫上不相干的人啊?”晨歌搭着暮歌的肩,心不甘情不愿地往外头走。今天的晨歌穿着一身休闲服,黑色Supra鞋、黑裤子、黑T黑连帽外套,黑棒球帽。这丫还故意耍帅,棒球帽外还罩着衣服的帽子。

    暮歌笑而不语。早晨有些凉,她拉紧和晨歌同款的白色外套衣领,缩了缩脖子。

    “冷回去加衣服啊。”晨歌皱眉。

    “一下子出来才会觉得冷。”

    “冷就是冷,难不成有人出门前还热身啊?”

    责怪的语气,可暮歌却笑了出来。

    “真不冷。”

    “暮歌,早上好!弟弟早上好!”苏乐一见人出来,精神百倍地和暮歌两姐弟打招呼。凌家这两姐弟,真妙。一谦虚一狂傲,一文静一外放,一神性如白色无根莲一似魔性红色彼岸花,一是泼墨山水画一是人间富贵花。

    “谁是你弟弟!”晨歌不乐意了。

    子竞目光掠过晨歌,轻轻点头,然后看向暮歌。今天她连脖子上都挂着条长长的佛珠,手里还拿着本经书。这个女孩子,是不是对他下了什么蛊,每每看她都觉心旷神怡,嘴角不自觉就会上扬。

    晨歌一看苏乐大包小包的样子,嗤地一声就笑出来了。“你当郊游啊?”

    “不是吗?”

    晨歌乐了,憋笑打量天空。“也行,你们去郊游,我们去参佛。”

    参佛?现实生活中第一次听到这个词,苏乐半会儿反应不过来。他不解地问旁边的贺子竞。“难道我们不是去潭柘寺郊游的吗?”

    子竞轻咳了一声转开视线,顺带很低调地展示了一下手里的《地藏经》,正好和凌家姐弟手里的一模一样。这是暮歌最喜欢的一本经书,也是凌远航最喜欢的,两人总是反复诵读。《地藏经》是一部说明人们生老病死的过程、使人趋吉避凶以改变命运的方法、以及超度去世亲眷令其解脱的因果经。人们自无始劫以来轮回不已,福报的聚集和修行功德的累积是他人无法替代的。此经能使我们明白如何消除业障,以及如何修福增慧,广利有情众生。

    “你知道居然不告诉我!”苏乐痛心疾首。十几年的兄弟就是这么做的!他们仨揣着经书去潭柘寺,只有他背着零食去,跟个傻帽似的。

    战场无父子,情场无兄弟。虽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但子竞是宁可断手断脚也不愿裸奔的。

    “没书也没关系,到时候你可以逛逛寺庙,那儿很漂亮。”暮歌抿唇而笑。

    子竞自然是有备而来的,知道暮歌一直有在读佛经以后自己也开始读了,还变着法子知道了暮歌最喜欢的一本,也开始悉心诵读。和语文英语不同,佛经能请教的问题更多,任何道理都能拿出来讨论,而暮歌的回答也更加欢喜更有耐心。

    暮歌越过苏乐率先朝自家车子走去。子竞跟自家司机打了声招呼让他傍晚再来接,然后立刻跟上暮歌的脚步,经书被他抱在手里,很显眼,暮歌几乎是立刻就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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